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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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文明号创建规范》自评表
创建集体
(单位盖章)名称
所属行业类型自评时间
争创基本条件
评价项目评价内容符合性评定和说明1、集体构成1)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不低于50%,负责人中至少
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个别行业可酌情放宽,
要求40周岁以下青年不低于50%,负责人中至少有
一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创建集体设内部检查员至少一名,参加创建青年文
明号内部检查员资格培训并获得证书。
2、人员行为3)创建集体成员热爱本职工作,能牢固树立质量观
念、安全观念、服务观念,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
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近一年(县级)/两年(市级)/三年(省级)来本
集体及成员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事件。
4)创建集体成员应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
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集体中岗位业务能手不
少于1人。
3、创建过程5)创建集体根据本集体的实际情况制定创建实施办
法,实际工作中应有领导机构、创建对象、创建目
标、工作规划、管理标准、奖惩政策、创建载体、
活动安排、效果评估等。
6)创建集体实行有形化制度,设立监督栏,公布服务
承诺和工作制度。
7)创建集体积极开展青工创新创效、青年岗位能手、
青年志愿服务等活动,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
中体现出高度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文明。
关于符合性评定:评价内容符合要求的,划“√”;不符合的划“×”。必要时予以文字说明。
自评得分
基础指标(60分)分过程指标(40分)分加分指标(限15分)分合计分
窗口服务类评分表
评价项目评分标准规定
得分
得分
1、组织领导
(8分)1)未成立创建领导小组,不得分。
无正式文件扣1分,创建领导成员对职责不了解,扣2分。
4 2)以正式文件下发年度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有阶段性推进计划,有工作总结。
无正式文件,扣1分。
创建计划、目标缺乏可行性,扣2分。
无工作总结,扣1分。
4
2、思想道德建设
(5分)3)每年组织青年文明号全体成员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学习,有相应的学习记录,每年不少于2次。
教育培训次数未完成的,不得分。
教育学习记录不完整的,扣2分。
5
3、岗位文明建设
(11分)4)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每少1次,扣1分。
4 5)每年通过报刊等各类媒体对创建活动、事迹进行宣传,未完成的不得分。
3 6)尚未发放“青年文明号服务卡”的,不得分。
便民服务每年少于2次的,不得分。
“服务卡”基本内容缺少一项,扣分。
4
4、社会效益指标
(6分)7)近一年来,集体未获得相关荣誉和表彰的,不得分。 3
8)获得社会和公众的认可。每年进行一次50人以上的服务对象满意率测评活动,满意率不低于85%。
未开展满意率测评活动的,不得分。
对满意率测评尚未进行分析和整改,扣2分。
满意率低于85%,扣1分。
注:没有直接服务对象的集体不适用本条,不扣分。
3
5、人才效益指标
(6分)9)岗位考核未实现100%达标,不得分。
相关培训、考核记录保管不完整,扣1分。
3 10)创建近一年来,集体成员未获得荣誉称号的,不得分。 3
6、经济效益指标
(4分)11)年终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在本地区、本单位同类实体或岗位中名列前30%,未达到的,不得分。
注:不产生或不适宜产生经济效益的集体不适用本条,不
扣分。
4
7、制度建设
(15分)12)考核制度。
未针对创建青年文明号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的,不得分。
考核记录、工作总结有不完善的,扣2分。
3
13)学习制度。
缺乏年度培训计划,扣1分。
培训台账不完整,扣2分。
3
培训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扣2分。
续 7、制度建设(15分)14)岗位责任制。
缺乏岗位标准文件,不得分。
对岗位工作缺乏目标和考核,不得分。
岗位人员对职责不了解,扣2分。
3
15)创新管理制度。
尚未针对“服务提供”、“文明建设”两大方面制定具体的
改进、创新措施的,不得分。
改进、创新措施无亮点、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扣2分。
3
16)激励制度。
缺乏有效的激励制度、措施办法,不得分。
3
8、台账管理
(5分)17)青年文明号台账资料。
缺少基本内容,少一项扣1分。
台账资料散乱、建立不完善,扣3分。
5
小计60
评价项目评分标准规定
得分
得分
1、工作环境
(7分)
18)工作场所杂乱无章的,扣1分。 1
19)服务场所缺少服务标识或办事指南的,扣1分。 1
20)服务现场业务表格和资料准备不全的,扣1分。 1
21)服务设施不齐全,不能为办事人员提供良好的办事环境的,
扣1分。
1 22)工作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并有创建青年文明
号标志。
23)张贴创建青年文明号工作和服务标准。
24)公开监督电话。
以上有 1 项不满足的不得分。
注:行业有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执行行业要求。
2
25)未开展节能环保宣传工作(包括现场的节能标识),不得分。
26)未开展有效的节能减排活动,不得分。
1
2、工作业绩
(8分)27)查任务书及相关的考核资料,未达到任务要求的不得分。
未进行工作业绩考核的,不得分。
4 28)一年内有责投诉超过3次的,每多一次扣1分。
注:第一类服务窗口可适当放宽要求。
4
3、服务行为
(14分)29)发现有工作人员仪表、举止不得体,服务态度差的,不得分。
2 30)经抽查出1人次或以上未按要求着装、未佩戴工号章、团徽,不得分。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