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值卡管理办法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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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值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确保储值卡发放流程的准确、顺利,保证储值
卡在定制、移交、充值、销售、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有效,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储值卡的进销存业务通过“会员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系统由营销中心、财务结算中心、各门店服务中心、收银部、财务部相关人员操作,各部门均须配备相应业务负责人,并明确责任。
第三条职能分工
(一)营销中心负责储值卡的需求统计、定制、验收、
写磁、售后服务(换卡除外),同时负责储值卡全面管理。
(二)财务结算中心负责储值卡的注册、分发、换卡。
(三)信息中心保证会员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解
决系统出现的问题。
(四)各门店财务部负责储值卡的需求上报、领用,并
且监督储值卡的使用;服务中心负责储值卡的销售、问题卡
的处理;收银部负责储值卡销售时的收款。
第四条储值卡管理业务流程
(一)空白储值卡的定制
1.定制。营销中心根据市场需求,确定空白储值卡的面额及相应数量,并进行招标采购(卡面的内容、卡号的准确、卡的磁性)。
2.验收。营销中心负责按批次随机抽检10张供应商制送的空白储值卡。
3.保管。营销中心负责空白储值卡的保管,并建立《空
白储值卡库存登记表》(附件2)。
(二)充值交付
1.储值卡申请。各门店制定次月储值卡需求计划表,由
财务部于当月5日前报财务结算中心。
2.卡号注册。每月8日前,财务结算中心根据储值卡需
求和营销中心提供的卡号,注册相应的储值卡信息,制作《储值卡注册单》(附件3)一式两联,一联由财务结算中心记账,
一联交营销中心留存。
3.刷卡写磁。营销中心根据财务结算中心提供的《储值
卡注册单》进行刷卡写磁,于当月22日前完成(遇中秋、
春节两大节日,提前1个月内分批完成)。在刷卡写磁前应
核对每盒储值卡的初始卡号,并在刷卡写磁充值后进行复
核,以核实卡号的准确性,复核率须不低于5%。
对无法刷卡写磁的废卡,由财务结算中心制作《储值卡注
销单》(附件4)一式两联,财务结算中心与营销中心各存一
联,分别进行注销、封存。
4.交付财务结算中心。营销中心与财务结算中心在《储值
卡部门交接单》(附件6)上签字后,将已充值的储值卡交付财
务结算中心。财务结算中心以《储值卡部门交接单》作为记账凭证,根据此表进行入账,形成储值卡的库存。
财务结算中心核实已写磁储值卡与《储值卡注册单》数
量是否一致,于每月24日前入账。
(三)门店领用及保管门店每月25日起到财务结算中心
领用本月储值卡。财
务结算中心根据门店报送储值卡需求,制作《储值卡申领单》(附件7)一式两联,一联由财务结算中心留存记账,一联由门店留存记账。
清点后的储值卡,须在包装后加上封条,至分店后存入银库,由两人以上共同启封。服务中心到财务部领用储值卡时,
须制作《储值卡申领单》,一式两联,一联由门店财务留存记
账,一联由服务中心留存记账。每日下班后,服务中心须将剩
余储值卡加封,存放于银库。
(四)门店销售
1.门店服务中心人员制作《储值卡售卡单》(附件8)(一
式两联,一联由服务中心记账,一联由收银部记账),并根据顾客要求的支付方式选择“开通类型”。
2.顾客持《储值卡售卡单》到指定收款台,收银员根据
其支付方式进行收款,再在前台销售管理系统的外挂程序中
操作,门店服务中心收取顾客带回的已盖章的《储值卡售卡单》,并在会员管理系统中确认储值卡已付款,再发放储值
卡。
3.门店财务部、收银部每日与服务中心核对单据、收款
额。
4.因系统问题或顾客要求改变储值卡面额等原因需作退卡处理的,门店服务中心应首先确认储值卡无消费记录,方可填写《储值卡退卡申请表》(附件10),经门店总经理签字后,制作《储值卡退卡单》(附件11)进行处理。未经审批,
门店服务中心不得私自进行退卡处理。
01)储值卡已发放时,作退卡操作,应选择“真正退回”,并将储值卡统一交予集团营销中心处理后,方可再次
销售、使用。
02)储值卡尚未发放时,作退卡操作,应选择“冲红”,方可再次销售。
(五)库存盘点
每月23日由营销中心负责空白储值卡进行盘点,财务
结算中心、门店财务部、门店服务中心负责对保管的储值卡
进行盘点,并详实填制《储值卡盘点表》(附件9)。
集团安排相关部门对储值卡库存状况进行随机抽检。
(六)补磁、重写、换卡
门店服务中心负责问题卡的处理,填制《问题储值卡登
记表》(附件5)以收取顾客的问题储值卡,并统一交予营销中心处理,收到顾客储值卡的日期至通知顾客领取的日期,
不能超过5天,禁止门店由顾客直接到集团自行处理。
1.储值卡磁力减弱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或卡号出现错
误时,门店服务中心负责将问题卡统一交予营销中心处理,
并
填写《储值卡补磁登记表》(附件12)或《储值卡重写登记表》(附件13)。
2.储值卡因磁条损坏、卡面折断等原因导致无法使
用时,门店服务中心负责将问题卡统一交于集团处理,先到
财务结算中心更换无卡号的空白储值卡,并填写《储值卡更
换
登记表》(附件14),再由营销中心进行重写。《储值卡更换登记表》一式两联,财务结算中心与营销中心各存一联。
更换掉的储值卡由营销中心封存。
3.重写前操作人员,须查看受理期间此储值卡是否仍有
操作,如消费、补磁等,确认没有后方可操作,否则,须落
实原因后,再进行相关处理。
(七)储值卡回收
储值卡金额消费为空后,收银员将其收回,在磁条上打
孔并剪断作废。如顾客不同意交回储值卡,须在储值卡磁条
处作打孔处理后,再交予顾客。
第五条储值卡业务流程中的所有表格须按要求填写完
整,并严格审批流程。
第六条储值卡销售的支付方式不受限制,包括银联
卡、支票等,并不得收取手续费,款到帐后方可开通。
第七条收银员受理储值卡支付时,须先刷卡,再输入版
面卡号,核对储值卡版面卡号与系统卡号一致后,方可收
款。
第八条顾客用储值卡支付时,须在发票上盖“储值卡
消费部分不作报销凭证”章。
第九条储值卡不记名、不挂失、不兑现、逾期作废。
第十条违反以上条款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集团营
销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储值卡发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