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与员工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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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劳动合同5篇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劳动合同5篇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劳动合同5篇篇1甲方(总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在经营过程中设立了分公司,为方便管理和业务开展,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总公司和分公司与乙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二、工作内容及地点1. 乙方应在甲方及其分公司的业务范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所担任的职位职责。

2.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及其分公司所在地。

如因业务需要调整工作地点,应事先告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一致。

三、工作时间与休假1. 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甲方的规定执行,如特殊岗位需调整工作时间,应事先告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一致。

2. 乙方享有国家法定假期、年假、病假等休假权利。

具体请假事宜按照甲方规定执行。

四、薪酬与福利1. 乙方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薪酬按照甲方的薪酬制度执行。

2.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 乙方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如年终奖、节日福利等。

五、保密义务1.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2. 乙方在离职后,仍应履行保密义务,直至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六、知识产权保护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创作的职务作品,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 乙方应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甲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七、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乙方如违反保密义务或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合同期限及终止1. 本合同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 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3. 合同终止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九、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合同签订时分公司只有负责人可以签合同吗

合同签订时分公司只有负责人可以签合同吗

We all firmly believe that no matter how cold the wind and snow are, and no matter how long the winter is, we cannot prevent the return of warmth.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合同签订时分公司只有负责人可以签合同吗导读:分公司的负责人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可以独自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应该具有独立的经济、独立的民事承担责任。

与其他公司进行签订经济合同,应当履行合同中的内容和义务。

一、合同签订时分公司只有负责人可以签合同吗分公司负责人可以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根据民诉意见第41条的规定,总公司非依法设立分公司,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还是应当以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我们认为,分公司能否对外直接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到民事诉讼活动中,实质要以其是否领取了营业执照为要件,因为一旦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其对外便公示了分公司作为一个组织机构可以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因此其当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上的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分公司是否可以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我们认为,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

单位成立分公司人员合同3篇

单位成立分公司人员合同3篇

单位成立分公司人员合同3篇篇1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日期】在【地点】签订:甲方:(单位名称),注册地址为【单位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

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为【身份证号码】,现住址为【详细地址】。

鉴于:1. 甲方为扩大业务范围、提升市场竞争力,决定在【分公司设立地】设立分公司;2. 乙方系甲方员工,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与工作经验;3. 双方同意就乙方调任至新设分公司工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目的1.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乙方在新设分公司的正常工作及生活安排;2. 确保甲乙双方利益得到合理保护,共同促进公司发展。

二、工作岗位及职责1. 甲方根据分公司实际需要安排乙方担任【具体职务】;2.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与管理。

三、工作地点1.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分公司地址】;2. 若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地点时,甲乙双方需提前协商一致后执行。

四、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1.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2.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假期。

五、劳动报酬1. 乙方的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及其他补贴,具体数额及发放方式以甲方制定的相关制度为准;2.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

六、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1.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2. 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1.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2.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八、合同期限1. 本合同期限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止;2.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

九、解除与终止1. 在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需提前【提前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对方;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a) 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b)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a)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b) 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4. 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但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分公司可以签工程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工程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工程合同吗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其本身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原则上不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但是,《公司法》同时规定,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包括对外签订合同。

这意味着,只要总公司对分公司进行合法有效的授权,分公司便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工程合同。

我们通过一个范本来具体了解分公司签订工程合同的过程:【范本】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乙方(分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为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合法所有者;2. 乙方为其母公司(即______________总公司)的授权代表,负责执行该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一、工程内容及标准(详细描述工程内容、质量要求、工期等)二、合同金额(明确合同总价款及支付方式)三、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并协助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2.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四、违约责任(约定双方违反合同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五、争议解决(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六、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条款、保密协议等)七、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全部款项之日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通过以上范本,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在分公司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明确注明其作为总公司授权代表的身份,并在合同中详细列明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

为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建议在合同签订前,由总公司出具明确的授权书,授权分公司签订和履行该工程合同。

分公司注销,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分公司注销,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分公司注销,劳动关系如何处理?《公司法》中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法人,仅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其财产并不独立,被撤销后权利、义务归属于总公司。

但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诉讼当事人,有独立的缔约权,分公司可以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实践中,分公司被撤销时劳动关系的处理方法,各地区司法审判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用人单位主体消失,分公司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第二种,总公司应承继分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

主流观点是支持第一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总公司决定注销分公司,“用人单位被撤销”情形,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分公司被撤销,劳动合同终止时间应如何确定?一般公司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时间,法律无明文规定。

通常是建议进入清算阶段后选择合适的时间发出劳动合同终止通知。

虽然清算阶段公司主体尚存,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期间禁止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清算、注销只是公司终止程序的一个环节。

因此清算组成立后发出劳动合同终止通知,有利于证明劳动合同终止的合理性。

分公司被撤销不要求成立清算组,履行清算程序。

可以先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不成时,可以先采取停工停產方式,等到分公司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时再终止合同。

分公司被撤销,对于工伤、医疗期、三期女员工等特殊人群是否有特殊保护规定?没有相关特殊保护规定。

发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因医疗期满、岗位不胜任、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情形时,对于工伤、职业病、医疗期(病假)、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员工、“15+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特殊员工有特殊保护。

分公司被撤销而终止劳动合同不属于上述情形。

分公司被撤销,员工安置方案是否需要履行民主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与员工签劳动合同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与员工签劳动合同

上 争执 不 下 。 请 问 :法 律 规 定 应 当 给 多 少 抚 养
例 。 抚 育 费应 定期给付 ,有条件 的可 一 次性给 付 。
费? 给 到 什 么 时 候 为 止 ?
对 一 方 无 经 济 收入 或者下 落不 明 的 ,可 用 其 财物
读 者 :赵 海 明
折抵子 女抚 育费。 父母 双 方可 以协议子 女随一 方
有给 付 能 力的 ,仍 应 负担 必 要 的抚 育 费 :1 . 丧失 劳动能 力或虽 未完全 丧失劳动能 力 , 但 其收入
确 定。 有 固定 收入 的 ,抚 育 费一 般可 按其 月 总 收
不 足 以 维 持 生 活 的 ;2 . 尚在 校就 读 的 ;3 确 . 无 独
入 的 2 0 %~ 3 0% 的 比例 给付 。 负担两 个 以 上 子 女
议 时 ,人 民法 院按 以 下 情形 分 别处
理 1 :

双 方均主 张 房屋 所 有权并且
同 意 竞价取 得 的 ,应 当准 许 ;2 . 一 方
主 张 房 屋 所 有权 的 , 由评 估 机 构 按
市场价格对 房屋 作 出评 估 ,取 得 房
屋 所 有权 的一 方 应 当给予 另 一 方
相 应 的补 偿 ;3 . 双 方 均 不 主 张 房 屋 所 有 权 的 , 根 据 当事 人 的 申请 拍 卖 房屋 ,就所 得价款进 行分 割。 ”
从 你 反 映 的情况 分 析 ,该 套 住 房 的价 值 远 远 高 于 所 欠 的 8 万 元
购房 款 。 你 主 动放 弃住房 的所 有 权 , 你丈 夫 因 此 而 获得 的经 济利 益 ,远 远 大于 你希望 他承 担 的还 款 义 务 。 他 既希望 你放弃享受夫妻共 同财产 的权利 ,又 希望 你承 担偿还 夫妻共 同债务的义 务 ,对你显 然是 不 公 平 的。 你可 以 向法院提起诉 讼 ,法 院会根 据上 述 司 法 解释 的规 定 ,决定委托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 对 房 屋 作 出 评 估 , 由取 得 房 屋 所 有 权 的一 方给予 另一 方相应 的补偿 。

公司成立分公司和员工重新签订合同情况说明

公司成立分公司和员工重新签订合同情况说明

公司成立分公司和员工重新签订合同情况说明尊敬的员工:为了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并推动公司在各地区的业务发展,我们公司决定成立分公司。

与此同时,为了确保员工权益和公司运营的顺利进行,重新签订合同是必要的。

以下是有关分公司设立和员工重新签订合同的情况说明:分公司设立情况:1. 目标地区:(列明分公司所在的目标地区)2. 分公司名称:(列明分公司的正式名称)3. 分公司地址:(列明分公司具体地址)4. 所属部门:(列明分公司隶属的部门)5. 分公司业务范围:(详细描述分公司主要的业务范围和目标市场)6. 分公司负责人:(列明分公司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员工重新签订合同情况:1. 合同变更原因:由于分公司设立,现有员工将从原公司转至分公司工作,需要重新签订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变更内容:员工在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合同中的工作地点、职位、薪资待遇等相关条款。

3. 员工权益保障:在重新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公司将全面考虑员工的权益,合理调整薪资待遇和福利福利体系,并且员工的工作年限和绩效等方面将继续保留。

4. 合同签订时间:公司将安排相关人员与每位员工进行个别沟通,解释合同变更内容并提供详细说明,以确保双方充分理解并答疑解惑。

合同签订时间将提前通知每位员工。

5. 合同签订地点:员工可以选择在原公司办公地点或分公司办公地点进行合同签订。

我们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权益和事业发展,将竭尽全力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如有任何问题或疑虑,请及时与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主管联系。

感谢您一直以来的辛勤工作和支持,期望与您在新的发展阶段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公司名称:签署日期:。

劳动合同转到分公司的步骤

劳动合同转到分公司的步骤

劳动合同转到分公司的步骤随着企业的发展和扩张,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设立分公司,进行业务拓展。

在这样的背景下,员工的劳动合同转到分公司成为了常见的需求。

那么,劳动合同转到分公司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呢?本文将从劳动合同转到分公司的申请、审批、签订、变更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劳动合同转到分公司的申请1. 员工向原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员工应向原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劳动合同转到分公司的原因和意愿。

2. 原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原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对员工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离职原因等,并在劳动合同上注明。

3. 原所在单位将劳动合同交至分公司。

原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核后的劳动合同交给分公司,并说明员工转到分公司的原因和情况。

二、劳动合同转到分公司的审批1. 分公司进行初步审核。

分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收到劳动合同后,应对员工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员工的资格和条件。

2. 分公司领导审批。

分公司的领导应对员工的劳动合同转到分公司进行审批,确认员工的岗位、薪资、福利等方面的安排。

3. 通知原所在单位。

分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应将审批结果通知原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

三、劳动合同转到分公司的签订1. 分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在原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见证下,分公司与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明确员工的岗位、薪资、福利等方面的内容。

2. 原所在单位留存复印件。

分公司应将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留存,以便日后查阅。

四、劳动合同转到分公司的变更1. 原所在单位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在劳动合同转到分公司后,原所在单位应办理合同解除手续,包括办理离职手续、缴纳社会保险等。

2. 分公司办理合同入职手续。

分公司应为新到岗的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包括入职培训、缴纳社会保险等。

3. 变更劳动合同。

分公司应将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原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包括变更工作单位、变更工作地点等。

总之,劳动合同转到分公司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劳动合同3篇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劳动合同3篇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劳动合同3篇篇1甲方(总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在中国国内设有分公司,为明确总公司和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 乙方应在甲方及其分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从事____岗位的工作。

2. 乙方的工作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总公司和各分公司所在地。

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甲方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2. 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年假等休假权利,具体按甲方规定执行。

四、薪酬福利1. 乙方的基本工资为____元/月,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市场薪酬水平变化,可对乙方的工资进行调整。

2.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津贴、补贴和福利。

3. 甲方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劳动纪律和保密义务1.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六、教育与培训1.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

2. 乙方应积极参加培训,并努力学习,提高技能水平。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解散等。

分支机构是否有独立签订合同

分支机构是否有独立签订合同

分支机构是否有独立签订合同一、分支机构是否有独立签订合同分公司能独立签署合同,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

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

实质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

总公司授权了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

但是,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事先审查其授权委托书,看看总公司是否有授权,授权的范围又包不包括你们合同相议的。

为了谨慎起见,也可以要求分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公章。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流程1、签订劳动合同(1)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等应先由员工签字,单位统一盖章。

禁止空白合同、协议盖章。

(2)劳动合同应在新员工报到当日签订,最迟不得超过5日。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还需签订《保密协议》、《个人信息授权书》,如入职员工需要培训的,还需签订《员工培训协议》。

新入职员工拒绝签订上述合同、协议的一律不予录用。

2、发放劳动合同,建立员工名册人事专员制作《劳动合同发放签收表》,由收到劳动合同的员工签字确认,根据《劳动合同发放签收表》制作员工名册。

3、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意义1、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藉以在它们之间形成一定的劳动法律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是以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其内容的。

究竟双方当事人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应该履行怎样的义务,必须借助于劳动合同给予明确。

也即是说,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一方面把法律所赋予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抽象的法律上的权利给以具体化,另一方面也需要依据当事人双方的平等协商创设一些法律未予明定但将给予承认并保护的权利,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说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前提。

驻外国外分公司劳动合同3篇

驻外国外分公司劳动合同3篇

驻外国外分公司劳动合同3篇篇1驻外国外分公司劳动合同一、甲方:雇主地址:联系电话:二、乙方:雇员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三、本合同是在甲方驻外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乙方雇员(以下简称“雇员”)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作内容1.雇员同意接受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并按照公司的安排和要求完成工作。

2.雇员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⒈海外市场拓展、业务推广、销售管理、技术支持等。

第二条工作时间1.雇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2.如有需要加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条工资福利1.公司将按照当地相关法律规定支付雇员的工资,工资发放以月为单位。

2.公司为雇员购买社会保险,确保雇员在工作期间的医疗、养老、失业等方面的权益。

3.公司提供食宿补贴、交通补贴等福利待遇。

4.雇员可根据公司规定享受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安排由公司负责统筹。

第四条保密条款1.雇员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公司商业机密及涉及公司利益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给外部第三方。

2.雇员离职后对公司涉及商业机密和信息仍然需承担保密责任。

第五条终止劳动关系1.双方如有解除合同的需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解除协议。

2.雇员应当在解除合同后尽快处理工作交接及相关事宜,确保公司业务不受影响。

第六条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条合同签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年。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日期:乙方(签名):日期:签署地点:以上为本次驻外国外分公司劳动合同的内容,希望双方能够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公司和雇员的合法权益。

祝愿双方合作愉快,共同发展。

篇2驻外国外分公司劳动合同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在国外设立分公司,以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和降低成本。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的经济合同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的经济合同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的经济合同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法律后果、诉讼主体的相关问题一、分公司签订的经济合同效力、法律后果及产生纠纷后诉讼主体问题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

(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

B、法律后果: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

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

C、诉讼主体: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为原告或被告作为诉讼当事人。

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其所签定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分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分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分公司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尊敬的有关部门:您好!我分公司现就劳动合同关系出具如下证明:一、合同主体基本情况我分公司全称为×××分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为××省××市××区××路××号,为公司下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公司全称为×××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地为××省××市××区××路××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等业务。

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我分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与员工,合同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

三、劳动合同履行情况我分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自成立以来,一直得到认真履行。

分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同时,分公司依法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保员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劳动纠纷处理情况我分公司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积极预防和化解劳动纠纷,遵循合法、公正、公平的原则处理劳动争议。

单位成立分公司人员合同5篇

单位成立分公司人员合同5篇

单位成立分公司人员合同5篇篇1甲方(总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分公司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及背景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成立分公司,并由乙方担任分公司负责人及相关职务。

为明确双方权责关系,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1. 分公司的设立与运营甲方同意在乙方的所在地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

分公司由乙方负责运营,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监督。

2. 人员招聘与管理乙方负责分公司的招聘事宜,包括人员选拔、培训、考核等工作。

分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由甲方统一制定,乙方负责执行。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确保员工权益。

3. 业务范围与经营权限分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乙方应在该范围内开展业务。

乙方享有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但需遵守甲方的总体战略和业务规范。

4. 财务与税务管理分公司财务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需按时提交财务报表。

税务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乙方应遵守国家财税法规,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5. 知识产权与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承担保密义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泄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6. 合同期限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为_____年。

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完成交接工作并返还甲方的财产。

7. 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单位成立分公司人员合同

单位成立分公司人员合同

单位成立分公司人员合同一、合同双方。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员工姓名]二、合同目的。

甲方因为业务扩展要成立分公司啦,这可是个大好事呢。

而乙方作为甲方超棒的一员,咱们就来签这个合同,明确一下在分公司相关事务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工作内容。

1. 乙方到分公司后的工作岗位。

乙方在分公司呢,会被安排到[具体岗位名称]岗位工作。

这个岗位可重要啦,就像一颗螺丝钉,在分公司的大机器里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哦。

2. 工作任务和要求。

工作任务呢,就是和分公司的小伙伴们一起把分公司的业务开展起来。

具体的要求嘛,那就是要按照分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负责地完成自己的工作。

比如说,要是负责销售,就得努力找客户,要是做后勤,就得把分公司的各种保障工作做好。

乙方可不能偷懒哦,要像小蜜蜂一样勤劳地工作。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 工作时间。

在分公司的工作时间和总公司的基本一样呢。

一般就是周一到周五,每天[具体工作时长]。

不过要是分公司业务特别忙的时候,可能需要适当加班,但甲方也不会让乙方白辛苦的,会按照规定给加班费或者安排调休。

2. 休息休假。

乙方在分公司也是有休息休假权利的。

像周末可以休息,还有法定节假日,都可以好好放松一下。

要是乙方想请年假,只要按照规定提前申请,甲方都会批准的。

毕竟大家都需要休息,休息好了才能更好地工作嘛。

五、劳动报酬。

1. 工资构成。

乙方的工资呢,是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各种补贴组成的。

基本工资是保证乙方基本生活的,绩效工资就看乙方在分公司工作的表现啦。

要是表现得特别好,绩效工资就会很高哦。

补贴方面,有交通补贴、餐补之类的,都是为了让乙方在分公司工作得更舒心。

2. 支付方式和时间。

甲方会在每个月的[具体日期]把工资打到乙方的工资卡上。

就像每个月的小惊喜一样,准时准点。

乙方到时候就可以开开心心地查看工资到账情况啦。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社会保险。

甲方会按照国家规定给乙方在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中储粮辽宁分公司入职人员劳动合同4篇

中储粮辽宁分公司入职人员劳动合同4篇

中储粮辽宁分公司入职人员劳动合同4篇篇1甲方:中储粮辽宁分公司地址:[中储粮辽宁分公司具体地址]乙方:[乙方姓名]性别:[乙方性别]出生日期:[乙方出生年月日]住址:[乙方具体住址]联系方式:[乙方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入职起始日期]起至[入职结束日期]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甲方聘请乙方从事[具体职位名称]岗位工作,乙方应履行该岗位的工作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辽宁分公司所在地及相关业务延伸地区。

甲方有权在全省范围内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或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时间安排,按时上下班。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与乙方协商并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第五条: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等休假权利。

具体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劳动报酬第六条: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具体工资数额],具体薪资结构、发放方式及绩效考核等按照甲方公司规定执行。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

五、社会保险与福利第七条: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除此之外,甲方将根据国家政策和公司规定向乙方提供其他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八条: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应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范,履行岗位职责。

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甲方将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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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与员工签合同
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要具有签订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那么分公司可以和员工签合同?
一、分公司能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分公司有些特点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一般而言分公司、办事处都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XX修订)》第四十五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办事处是政府部门、企业机构或其它组织为了便捷的办理业务或提供服务而设立的办事机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不能开展经营活动只能为其所设该办事处的公司进行一些协调联系工作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XX修订)》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得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以办事机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查处在纳税方面可以区分为所得税与流转税由于税种的差异分公司与办事处也有着不同的税法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XX年第57号)第二条的规定分公司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分支机构应该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照《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财预[XX]40号)的规定总机构在每月或每季终了之日起十日内按照上年度各省市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50%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总机构所在省市同时设有分支机构的同样按三个因素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所缴纳税款收入由中央与分支机构所在地按60:40分享分摊时三个因素权重依次为0.35、0.35和0.3 对于境内总公司设立的办事处而言由于按照规定不能进行经营活动因而不存在纳税的问题但是在实际中部分运营不规范的公司利
用办事处从事经营活动的做法也有发生尤其部分有税收优惠的总公
司选择不在各地成立分公司而是选择采用总公司办事处的方式运营
由总公司统一开具发票从而实现整体税负的降低必须指出的是这种
情况是与现有相关法律规定相悖的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二、流转税
分公司虽然没有法人主体资格但在我国税法上通常是流转税的纳税主体应该按照增值税、营业税的相关规定缴纳经营产生的流转税当然这里需要区分与“临时外出经营”的区别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
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对于办事处而言按照法律规定因不具有经营资格也不存在纳税义务;当然如前文分析也有部分不规范的企业利用办事处进行经营而从总公司进行开票需要注意潜在的法律风险
三、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xx]18号)(以下简称“国税发[xx]18号”)第六条的规定代表机构应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属于非居民企业相关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管理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XX]6号)的规定执行同时对于对账簿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或成本费用以及无法按照国税发[xx]1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据实申报的代表机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流转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即使当季没有取得任何营业税收入也要进行零申报而对于代表机构的增值税则不实行按月或按季申报代表机构只需在其取得增值税应税收入的次月15日内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即可如果当月没有取得任何增值税应税收入则无须向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申报
总结:
据此分公司、办事处虽然都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是在纳等方面差异明显尤其按照规定以办事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是明文禁止的签订的合同当归无效华税律师建议总公司在进行外部扩张、跨地域经营时应提前对新设机构的性质进行筹划集合自身的具体情况规划好发票开具、合同签订、纳税等事宜在防范法律风险的同时实现税负的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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