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饮用水源地管理制度(2篇)

饮用水源地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水源地的保护与管理所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安全,保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饮用水源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确定饮用水源地的保护范围:根据地理、水文和生态等因素,划定饮用水源地的边界,明确保护范围。
2. 确立保护区域的管理标准:制定相关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水质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限制在保护区域内的活动对水质造成的影响。
3. 强化污染防控措施: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周边的工业、农业、城市排放源的监控和治理,通过减少排放、合理利用和处理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减轻水源地的压力。
4. 加强监测与评估:建立饮用水源地的监测网络,定期监测水质、水量、生态状况等指标,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污染问题,及时评估水源地的环境状况。
5. 开展宣传与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市民正确使用水资源,减少对水源地的污染。
6. 建立应急预案:制定饮用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应对突发事件,防止或减轻饮用水源地受污染的风险。
总体来说,饮用水源地管理制度旨在综合各方面的管理措施,全面保护和管理饮用水源地,确保公众饮用水的品质和安全。
饮用水源地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管理饮用水源地,确保饮用水的安全和可持续供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饮用水源地划定和保护第二条饮用水源地划定应根据水资源利用规划、环境质量和水源保护目标等因素确定,划定后应及时报批,并建立相应的标示牌。
第三条饮用水源地保护包括水环境保护、水域生态保护和周边环境保护等方面,相关管理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和环境质量稳定。
第四条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后,应设置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饮用水源地的日常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三章饮用水源地管理机构第五条饮用水源地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饮用水源地管理部门,负责饮用水源地的规划、划定、保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2024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三篇)

2024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取水口水源地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保护区内发生的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洁净,根据《南安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范围(一)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
美林玉叶一级泵房取水口、西溪泵房取水口。
(二)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
水库库面及水库正常高水位以上____米范围以内陆域;玉叶村上游____米处以下河面及两岸各____米范围以内陆域;东溪桥溪东溪桥大桥以下河面及两岸各____米范围以内陆域;主流环库公路下庵村上游____米以下河面及两岸各____米范围以内陆域。
第三条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主要包括:(一)向水体内排放污水;(二)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倾倒、排放污染水体的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等物体;(三)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清洗贮存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四)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毒鱼、电鱼、炸鱼、养殖投料、滥用化肥、倾倒施工垃圾、施工排污、喷洒____和高残留农药等行为;(五)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六)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七)其他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
第四条水源保护区巡查由我站综合监管科负责____实施,我站行政负责人为巡查总负责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水源保护区巡查组组长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成员为综合监管科人员。
管理站值班人员协助巡查组参与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巡查。
第五条水源保护区巡查采用步巡、车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巡查采用步巡方式;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采用陆路车巡和水域快艇巡查相结合;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采用车巡方式。
第六条水源保护区巡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做到每日一小巡,每周一大巡,每月一次全面巡查。
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饮用水卫生安全,规范饮用水源的管理和监测,确保学校饮用水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订立本巡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全部饮用水源,包含自来水、水泵供水、水库集水等各种饮用水来源。
三、管理标准1. 饮用水源保护1.学校应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禁止排放废水、垃圾等污染物;2.确保与饮用水源相邻的土地不得用于农化品、化肥的生产和使用;3.定期进行饮用水源的巡查和维护,及时清除杂物、破损设备等;4.饮用水源保护区应设立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 饮用水源检测1.学校应定期委托专业机构对饮用水源进行水质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备案;2.水质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总大肠菌群、亚硝酸盐、重金属等相关指标;3.若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学校应立刻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并重新检测,直至符合卫生标准为止;4.学校要定期公布饮用水源的检测结果,并向师生供应水质安全报告。
3. 饮用水设施维护1.学校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饮用水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2.检查内容包含水源、水管、水箱、饮水机等设施的完好性、清洁情形等;3.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进行修复和清洁。
4. 饮用水安全教育1.学校应定期组织饮用水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对饮用水安全的认得;2.学校应制作宣传资料,包含饮用水安全知识、饮水机使用说明等,并定期发送给师生;3.饮用水安全教育应包含自来水的处理方法、如何正确使用饮水机、饮水卫生习惯等。
四、巡查标准1. 巡查方式1.学校设立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小组,由相关部门人员构成;2.巡查小组应定期订立巡查计划,确保全面掩盖学校内全部饮用水源;3.巡查可以采用现场巡查和记录、设备检查等方式。
2. 巡查内容1.饮用水源保护区是否受到污染;2.水源是否受到破坏、杂物是否清除干净;3.饮用水设施是否完好、清洁;4.饮用水质是否符合卫生标准;5.师生对饮用水安全的知识了解情况。
水源巡查制度范本

水源巡查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预防和控制水污染事件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巡查制度。
第二条巡查范围巡查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地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源地。
第三条巡查制度巡查制度分为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
(一)日常巡查: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逐日巡查,二级保护区实行不定期巡查。
巡查内容包括:1. 巡查保护区内的污染源、隐患源及其排放情况;2. 巡查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状况,包括植被、水质等;3. 巡查保护区内的防护设施、警示标志、隔离带等是否完好;4. 巡查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如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
(二)专项巡查:针对特定情况,如干旱、洪涝、突发污染事件等,组织专项巡查。
专项巡查内容主要包括:1. 检查保护区内的水体水质情况;2. 检查保护区内的污染源、隐患源是否得到有效控制;3. 检查保护区内的防护设施、警示标志、隔离带等是否完好;4. 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第四条巡查频次(一)日常巡查:一级保护区每日一次,二级保护区每季度至少一次;(二)专项巡查:根据保护区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适时组织。
第五条巡查人员巡查人员由水源地保护区管理机构、环境保护部门、水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
巡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熟悉水源地保护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2. 具备一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心;3. 具备较强的现场巡查和问题处理能力。
第六条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做好巡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1. 巡查时间、地点、人员;2. 巡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3. 巡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巡查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便于查询和追溯。
第七条巡查结果运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整改,确保水源地安全。
对于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八条巡查制度考核水源地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巡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确保巡查制度落到实处。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模版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保饮用水安全,制定本巡查制度。
第二条本巡查制度适用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工作。
第三条巡查工作的目标是发现和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存在的问题,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提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水平。
第四条巡查主要职责包括:监测和评估水源质量,检查和维护水源设施设备,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执行水源保护政策和法规,协助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五条巡查机构负责制定巡查计划、进行巡查、提交巡查报告、提出改善建议、组织巡查分析会议等工作。
第六条巡查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巡查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履行巡查职责,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巡查人员应公正、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巡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根据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二章巡查计划第九条巡查机构应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年的巡查计划,并提交审批。
第十条巡查计划应包括巡查周期、巡查内容和巡查地点等。
第十一条巡查计划应在每年的年初编制,并提前通知相关单位。
第十二条巡查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对巡查计划进行调整,但必须提前通知相关单位。
第三章巡查内容第十三条巡查内容包括水源质量监测、设备设施检查、管理制度执行等。
第十四条巡查内容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巡查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第十五条巡查内容应逐项记录,不得遗漏,且需要记录进行情况,便于后续的整改和跟踪。
第四章巡查程序第十六条巡查前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查阅相关资料、了解巡查地点情况、制定巡查计划等。
第十七条巡查过程中要准确记录巡查现场的细节,包括问题存在的地点、具体情况、巡查人员的处理意见等。
第十八条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及时进行总结,制作巡查报告,并提交巡查机构。
第十九条巡查报告应包括巡查情况、问题存在情况、巡查人员处理意见、建议等。
第二十条巡查机构应及时对巡查报告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精编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精编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保护区内发生的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洁净,根据《==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范围:(一)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西岸溪入库处(吴坑桥)、取水口、码头、水库大坝坝前等重点区域。
(二)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库面及水库正常高水位以上100米范围以内陆域;瓯海区泽雅镇黄坑村上游300米处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西山溪西山大桥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主流环库公路下庵村上游250米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
(三)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水库集雨区范围内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所有区域(东至龙娘山和龙井山,南至雪尖山、荸荠峰和金岗尖,西至五个岩、东山尖、大尖山,北至凌云山、白脚坳山)。
第三条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主要包括:(一)向水体内排放污水;(二)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倾倒、排放污染水体的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等物体;(三)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清洗贮存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四)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毒鱼、电鱼、炸鱼、养殖投料、滥用化肥、倾倒施工垃圾、施工排污、喷洒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等行为;(五)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六)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七)其他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
第四条水源保护区巡查由我站综合监管科负责组织实施,我站行政负责人为巡查总负责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水源保护区巡查组组长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成员为综合监管科人员。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形成 治理工作的合力。
整治目标
1 2
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质 量,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健康。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机制
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机制,加强监管 和管理,推动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持续化。
3
03 对水源地进行评估
根据监测数据对水源地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 题和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水源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源头控制
加强对水源地周边环境的监管,禁止在保护区内及周边从事污染活 动,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加强过程管理
对保护区及周边的工业企业、农业活动等实施严格监管,防止废水 、废气、废渣等污染物排放。
08
保障措施与建议
政策保障措施
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
制定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 确各方责任,强化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 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
建立完善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政策体系,包 括水资源保护、生态补偿、排污收费等方面,引 导各方积极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当前存在的问题
当前,一些地区的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环境污染、生态破 坏等问题,影响了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健康,需要采 取措施加以解决。
指导思想和原则
01 坚持科学治理
以科学的方法和手段为指导,加强科技创新和成 果转化,提高治理效果。
02 坚持依法治理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大对违法行为 的打击力度,推动治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环境保护工作指标
考核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管 理、设施建设、日常监测等方面是否
符合相关要求。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第六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以下公共服务: ……
(十一)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十二)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服务。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内容
协助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 水进行巡查;
协助开展水质抽检;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内容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一)现场巡查内容 1.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 农村集中式供水,是指农村地区从水源集中取水, 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 式。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 所、居民区提供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农 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主要有乡镇水厂、村供水设施, 企事业单位建设的集中式供水设施。主要监督巡 查内容有: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二○一二年十一月 济南
主要内容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饮用水卫生监督协管流程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内容 饮用水卫生安全知识
Hale Waihona Puke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 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 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 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范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的安全和供应,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工作。
第三条巡查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巡查工作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确保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巡查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道德素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六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第二章巡查机构第七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工作由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巡查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责:(一)制定巡查计划,统筹协调巡查工作;(二)组织人员开展巡查工作,确保巡查任务的完成;(三)收集、整理和分析巡查信息,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四)制定巡查报告,提出建议和意见;(五)督促整改不合格的巡查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九条巡查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和制度,确保巡查工作的有效运行。
第三章巡查人员第十条巡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
第十一条巡查人员应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巡查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三条巡查人员应定期接受业务培训和考核,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巡查人员应保密巡查信息,严禁泄露巡查工作的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巡查人员应按照巡查计划和要求组织巡查工作,确保巡查任务的完成。
第十六条巡查人员应真实、准确地记录巡查情况,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巡查人员应与相关部门、单位和群众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解决巡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四章巡查流程第十八条巡查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制定巡查计划: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的范围、级别和重点,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组织巡查人员:根据巡查任务的要求,组织巡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巡查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模版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模版一、引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旨在保障饮用水水源区域的安全与可持续利用,确保水源水质达标,促进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执行,具有约束力和操作性。
二、总则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是指本单位对饮用水水源区域进行的定期巡视、检查和评估,以确保水源区域的环境质量和水质安全。
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工作由特定的巡查人员负责,负责人由本单位相关部门指定,并在相关人员之间进行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
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源区域环境状况、水质监测、管线设施运行情况、周边区域污染源等。
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工作应定期开展,确保全年覆盖,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确保水源水质的安全性。
三、巡查程序1. 准备阶段:(1)明确巡查范围与时间,制定巡查计划。
(2)确定巡查组成员,明确各成员的具体职责。
(3)核实和准备巡查所需的器材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巡查记录表、测量仪器、水质监测设备等。
(4)组织巡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每位巡查人员具备必要的工作能力。
2. 实施阶段:(1)按照巡查计划,指定负责人带领巡查组进入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
(2)在巡查过程中,根据巡查内容和要求,进行环境状况的实地勘察和检查,记录巡查发现的问题。
(3)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处理和整改。
(4)进行水质监测,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5)对巡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员、发现问题等,并及时归档和备份相关资料。
3. 总结阶段:(1)完成巡查任务后,进行巡查情况的总结和评估。
(2)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理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3)将巡查报告上报给相关部门,供其参考和决策。
(4)根据巡查结果,及时进行水源区域的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利用。
四、巡查责任和义务1. 巡查负责人有责任组织和协调巡查工作,确保巡查计划顺利执行。
2024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____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为了保护饮用水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制定并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解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的目的、内容、方法和措施,并提出一份可行的巡查制度,以确保____年饮用水水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一、目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的目的是确保饮用水水源的安全和水质的良好。
通过定期巡查,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饮用水水源区域内可能存在的污染问题,减少水质污染风险,保证民众饮用安全水源。
二、内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水源区环境评估:对水源区周围的环境进行评估,包括土壤、水质、气候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制定防护措施的依据。
2.巡查水源区域边界:对水源区的边界进行巡查,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授权的建筑、工程和活动。
如发现违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排污口和废水处理设施检查:检查水源区内可能存在的排污口和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合规操作。
4.水质和生物监测:对水源区水质进行监测和分析,如果发现异常情况,需要立即采取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
5.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饮用水保护的认识,加强环境保护意识。
三、方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的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定期巡查:按照既定的计划和频率进行巡查。
对于重点区域,可以增加巡查频率。
2.不定期巡查:根据实际需要,对可能存在隐患的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
3.联合巡查: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巡查,包括环保、水利、公安、卫生等部门,共同保障饮用水水源的安全。
4.信息化巡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巡查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巡查效率和准确度。
四、措施为了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相应的法规和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形成合力,共同保护饮用水水源。
3.建立饮用水水源信息系统,对巡查情况进行实时记录和分析。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是指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一系列巡查活动和程序。
其目的是及时发现和解决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保障人们的饮用水安全。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巡查范围:确定巡查的区域范围,包括各类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2.巡查频率:确定巡查的时间间隔,一般应根据巡查区域的特点和饮用水安全风险等级确定。
3.巡查内容:包括饮用水源地、水源地周边环境、水源地保护区、供水工程、水质检测、水管网、水处理设备、消毒设备等的巡查。
4.巡查方式:巡查可以由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专业巡查队伍等负责,也可以由饮用水供应单位自行负责。
5.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及时记录巡查的情况,包括巡查的时间、地点、巡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处理结果等。
6.问题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7.监督检查:相关部门需要对巡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巡查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8.信息公开:将巡查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由于饮用水卫生安全事关人们的生命健康,因此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非常重要。
通过巡查,可以及时发现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确保人们的饮用水安全。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一、巡查区域划定巡查区域应根据水库饮用水水源区的保护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划定,一般包括水库及周围的附属水源,如进水河流、水源地周边的地下水井、水源点周边的山林草地等。
划定区域应充分考虑地理位置、水文地理特征及生态环境等因素,确保对水源环境的全面保护。
二、巡查频次根据巡查区域的大小、复杂程度和环境特征等,制定相应的巡查频次。
一般来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巡查,对重要水源点周边环境进行定期检查。
三、巡查内容1.水库饮用水水源区域的环境状况,包括土地利用、植被覆盖、水质状况等的调查和评估。
2.对水源区周边的农业、工业、生活污染源进行排查,并评估其对水源的影响。
3.检查水源区的水土流失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4.检查水源区的非法采砂、疏浚等活动,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5.对水源区内的管道、井、泵站等设施进行巡查,检查是否存在损坏或漏水问题。
6.清理水源区内的杂物、垃圾等污染源。
7.检查水源区的围栏、标识牌等设施是否完好。
8.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巡查人员巡查人员应包括相关水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对巡查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培训,提高他们对水源保护的认识和水质监测能力。
同时,巡查中可以结合有关单位和社区的力量,加强水源保护的宣传和教育。
五、巡查手段1.实地巡查:巡查人员应走访水源区内的相关单位、农户等,了解其环境管理情况;检查河流、湖泊、池塘等水域的水质情况。
2.卫星监测: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进行对水源区进行遥感监测,及时掌握水源区的变化情况。
3.无人机巡查: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巡查,全方位、多角度地观察水源区的情况,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发现和定位。
六、巡查报告和整改巡查结束后,巡查人员应及时整理巡查记录,形成巡查报告。
报告中应包括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问题的影响、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等内容。
水务管理部门要对巡查报告进行审核,并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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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制度篇一:长河镇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督管理巡查制度长河镇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督管理巡查制度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防止饮用水水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保护法》、《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长沙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长河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目的和范围通过饮用水水源巡查,加强饮用水水源日常动态管理,层层落实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和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全面提高饮用水水源管理水平,保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质符合规定标准,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巡查范围包括镇域内的流经水域湘江陵水河水源地,以及我辖区内所在的平江村自来水厂水源地保护区200米范围内。
二、巡查方式及制度(一)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季度末对饮用水水源进行巡查,并督查相关部门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巡查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经发办,农服中心、科教文卫中心、财政所、安监站、水务站、派出所、各村(社区)等成员单位按职能和本制度要求履行的职责每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进行专项巡查一次。
(三)各成员单位必须安排专人不间断对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实施巡查。
将巡查情况及存在的隐患及时上报镇饮用水水源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同时对辖区内的所有污染源进行排查,建立污染源档案。
三、巡查内容及职责巡查主要检查流经水域湘江陵水河水源地,以及我辖区内所在的平江村自来水厂水源地保护区200米范围内工业企业、个体工商户、三产业服务等排污单位及公民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保护法》、《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长沙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情况。
党政办负责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组织目标考核和督查巡查落实情况。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一、背景介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指为保护和确保人民饮用水安全而设立的区域。
巡查工作是保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项重要任务,有效的巡查制度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水源的纯净性和安全性。
二、巡查目标1. 确保水源区的生态环境稳定和完整,保护水源的自然状态。
2. 防止水源区遭受恶劣天气、人为破坏等不良因素的影响。
3. 及时发现并处理水源区内的违法行为和违规操作。
4. 保护和维护水源区内的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三、巡查内容1. 生态环境巡查:检查水源区内的植被状况、土壤持水情况、河流湖泊水质情况等,评估水源区的生态环境质量。
2. 建筑设施巡查:检查水源区内的水库、水厂、输水管道、泵站等建筑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 水质监测巡查:对水源区内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和抽样检测,分析水源的水质指标是否达标。
4. 安全隐患巡查:检查水源区周边的违法建设、违规排放等安全隐患情况,确保水源区的安全。
四、巡查频次1. 生态环境巡查:每季度进行一次,重点关注季节性生态状况的变化。
2. 建筑设施巡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设施的正常运行情况。
3. 水质监测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对水源区的水质进行抽样检测。
4. 安全隐患巡查:每周进行一次,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五、巡查人员及职责1. 饮用水保护区巡查员:负责具体巡查工作,包括按规定巡查路线进行巡视、记录整改情况、报告领导等工作。
2. 巡查工作领导:负责制定巡查计划、协调各巡查岗位的工作、监督巡查工作的完成情况等。
六、巡查流程1. 制定巡查计划:每年初制定一年的巡查计划,明确巡查内容、频次和责任人。
2. 巡查现场勘察:巡查员按照计划到达巡查区域,对巡查内容进行现场勘察。
3. 记录整改情况:巡查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向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反映,要求及时整改。
4. 上报巡查结果:巡查员每周向巡查工作领导报告巡查情况,及时上报巡查结果。
5. 汇总分析巡查数据:由巡查工作领导负责汇总和分析巡查数据,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

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水源保护区是为了保护饮用水水源而设立的特定区域,其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确保水源保护区的安全和保护效果,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巡查管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意义和作用。
关键词: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效果正文:一、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的意义和作用1.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水源保护区是饮用水水源的重要保护区域。
建立有效的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饮用水水源的安全。
通过定期对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可以发现并消除潜在的污染和危险行为,防止污染水源事件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水源的安全。
2. 提高保护区内的管理效率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保护区内的管理效率。
通过制定详细的巡查制度,可以明确巡查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巡查工作的程序和标准,使得保护区内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3. 加强保护区内的环境保护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加强保护区内的环境保护。
通过定期对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可以发现并消除污染行为,防止污染水源事件的发生。
同时,巡查人员可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报告,促进保护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
4. 提高保护区内的管理水平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保护区内的管理水平。
通过制定详细的巡查制度,可以规范巡查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提高保护区内的管理效率。
同时,巡查人员可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报告,促进保护区内的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的建立1. 制定巡查管理制度建立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需要制定详细的巡查管理制度。
巡查管理制度应包括巡查人员的职责、巡查流程、巡查标准、巡查记录等内容。
同时,应根据保护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巡查制度,确保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 确定巡查频率和范围建立水源保护区巡查管理制度,需要确定巡查的频率和范围。
一般来说,巡查频率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应保证每周至少进行一次。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方案一、引言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的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然而,当前一些饮用水水源地面临着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给饮用水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二、整治目标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治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具体目标包括:1、取缔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和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
2、清理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企业和违规建设项目。
3、完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标识、标牌和隔离防护设施。
4、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监测。
三、整治范围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包括全市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地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源地。
四、整治任务(一)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对全市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以下内容:1、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情况,是否存在划定不合理或未划定的问题。
2、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情况,包括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排放等。
3、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建设项目和违规开发活动。
4、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标识、标牌和隔离防护设施设置情况。
(二)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和违法建设项目对排查发现的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要立即予以取缔,确保污水不再排入水源地。
对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要依法责令拆除或关闭。
(三)清理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企业和违规建设项目对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对二级保护区内的违规建设项目,要依法责令停止建设或使用,并予以拆除。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中式供水、二资供水单位(以下简称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安全卫生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建设部主管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镇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五条国家鼓励有益于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卫生管理第六条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七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方可供水。
第八条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必须有建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九条供水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和人员,对水质进行日常性检验,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资料。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其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人员上岗的资格和水质日常检测工作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饮用水源地管理制度范文(3篇)

饮用水源地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1、保护水源免遭污染,确保广大老百姓获得清洁、卫生、有益于健康的山泉水或矿泉水;2、保护水源有利于群众生活用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保证人畜健康。
二、适用范围1、本场现有水源及其防护带以内的区域;2、划归本场管理的可开发利用的水源区域。
三、制度细则1、水源的卫生防护在水源地设立水源防护区,在防护区内严禁倾倒垃圾和其它可能污染水源的物质。
2、水源设施的建设在泉(井)外围____m的范围内,必须设置隔离墙,该范围内应由厚度20厘米以上的水泥封面,有一定坡度向外排水,取水点有取水屋,并有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入内,不得放置与取水设备无关的其他物品;消除一切可能导致水源污染的因素。
3、在矿泉水水源、水井外围不小于十米范围内,严禁排污工业、生活废水,严禁修建渗水厕所,堆放垃圾,使用农药、化肥。
4、水质监测(1)定期(每周一次)进行生产井观察孔的水量、水温及水位的动态监测,并汇总后绘图表示。
(2)源水水质的常规监测主要由化验员负责,每月检测一次。
(3)源水的界限指标、限量指标、污染物指标及微生物指标中所规定的项目,应定期送管局监督机构检测,原则上每年送检____次(丰、枯水期各一次),特殊情况,要增加送检次数。
5、定期对水源地的周边环境进行巡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6、水源重地,无关人员严禁入内,外来人员不径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7、管理人员要保持自身整洁卫生,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保持水厂内外的卫生,水厂道路平坦。
8、保证水厂室内无蚊、无蝇、无鼠,室外无污染物品和污染源。
饮用水源地管理制度范文(2)饮用水源地是指供人类饮用以及其他生活、生产用途的水源。
为了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需要建立健全的饮用水源地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关于饮用水源地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饮用水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饮用水源地的管理,包括水源地的规划、保护、监测、治理等方面。
农村供水工程巡查制度

农村供水工程巡查制度一、目的与原则巡查制度旨在通过对供水设施的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确保供水系统的连续稳定运行,提高服务质量。
巡查工作应遵循公正客观、细致入微的原则,确保每一次检查都能真实反映工程状况。
二、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巡查小组,由村委会或供水管理单位负责组建。
巡查小组成员应包括工程技术人员、水质检测人员以及管理人员,各司其职,形成合力。
三、巡查内容1. 水源地保护情况:检查水源地是否受到污染,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2. 水厂运行状态:检查水厂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维护保养是否及时。
3. 管网状况:检查输水管网是否有泄漏、破损等现象。
4. 用户水龙头水质:随机抽取用户水龙头,检测水质是否符合标准。
5. 应急处理能力:检查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应急物资是否齐全。
四、巡查频次根据供水系统的实际情况,确定巡查的频次。
一般情况下,水源地和水厂应每周至少巡查一次;管网和用户水龙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至少每月巡查一次。
五、巡查记录巡查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包括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等。
巡查记录应存档备查,作为日后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六、问题处理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根据其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分类进行处理。
紧急且影响范围大的问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解决;一般性问题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解决。
七、责任追究对于因巡查不到位导致的供水中断或水质问题,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对于屡次发现问题未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总结与提升定期对巡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升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实践不断优化巡查制度,使之更加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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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自来水公司取水口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取水口水源地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保护区内发生的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洁净,根据《南安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查范围
(一)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美林玉叶一级泵房取水口、西溪泵房取水口。
(二)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库面及水库正常高水位以上100米范围以内陆域;玉叶村上游300米处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东溪桥溪东溪桥大桥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主流环库公路下庵村上游250米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
第三条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向水体内排放污水;
(二)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倾倒、排放污染水体的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等物体;
(三)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清洗贮存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四)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毒鱼、电鱼、炸鱼、养殖投料、滥用化肥、倾倒施工垃圾、施工排污、喷洒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等行为;
(五)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
(六)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七)其他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
第四条水源保护区巡查由我站综合监管科负责组织实施,我站行政负责人为巡查总负责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水源保护区巡查组组长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成员为综合监管科人员。
管理站值班人员协助巡查组参与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巡查。
第五条水源保护区巡查采用步巡、车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巡查采用步巡方式;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采用陆路车巡和水域快艇巡查相结合;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采用车巡方式。
第六条水源保护区巡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做到每日一小巡,每周一大巡,每月一次全面巡查。
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实行逐日巡查;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对重要区域、重点时段要增加巡查次数;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实行不定期巡查,但每季至少巡查一次。
第七条建立巡查记录专人负责制。
每次巡查应做好详细现场记录,认真填写《取水口水源保护区巡查记录表》,参加巡查人员签字确认。
巡查记录表内容要详细,重点要突出明确,必要时可绘图、拍照、摄像,做到巡有记载,查有依据(文字、照片、摄像等)。
巡查记录必须及时整理,巡查记录人在做好巡查记录后要及时登陆市交投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系统,按常规安全检查流程要求上传巡查记录和有关图件。
巡查的记录、图件等均应整理归档。
第八条巡查组对巡查中发现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向管理站报告;对较大的违法事件要及时制止,并上报公司领导、环保局、政府及相关部门。
第九条对巡查中发现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按照《南安市美林水厂取水口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公司领导、环保局、政府及相关部门。
第十条综合监管科要利用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加强水库水质变化情况的实时监测,如水质异常变化,要及时汇报,并上报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第十一条为加强破坏水环境和污染水源等违法活动的监督,在取水口上游设立若干个协管员和举报线人。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技术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