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法律解释

合集下载

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之法律解释

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之法律解释

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之法律解释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之法律解释导语:笔者对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八大部门法的重要知识点和经典例题举行了汇总,希翼可以给小伙伴们提供一点帮助。

由于内容太多,因此每篇文章惟独一两个知识点,如有需要能够关注笔者系列文章。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一)法律解释的含义与特点1.法律解释的含义。

(1)一定的人、组织以及国家机关在法律运用或实施过程中对表达法律的语言的意义的揭示、讲明和挑选。

(2)法律解释必须遵循解释的循环原理。

循环原理是指对整体的明白和把握需要建立在明白其组成部分的基础之上,而关于部门的明白和把握又只能建立在对整体的明白的基础上。

2.法律解释的特征。

(1)法律解释的对象具有制度性。

法律解释的对象是可以作为裁判案件大前提来源的文本和资料,要紧是制定法、适应等,除了适应,其它对象基本上制度性行为的结果。

(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紧密相关。

首XXX律解释是由有待处理的案件所引起的。

其次法律解释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举行。

(3)法律解释具有实践性和目的性。

法律解释是一具评判的过程,具有强烈的目的性。

依据法律规范评价个不案件,就成为贯彻法律意图的要紧过程。

尤其是在浮现疑难案件时,更需要法官制造性地依据法律的基本目的,对案件做出恰当地衡量。

(二)法律解释的种类二、法律解释的办法与位阶(一)法律解释的办法1.文义解释。

(1)也叫作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明白释,指按照日常的、普通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楚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这种办法要求解释者必须对语言使用方式或规则的有效性举行证成。

(2)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别顾及依照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

2.立法者的目的解释。

(1)又称为主观目的解释,是指依照参与立法的人的意志或立法资料揭示某个法律规定的含义,或者讲将对某个法律规定的解释建立在参与立法的人的意志或立法资料的基础之上。

(2)这种解释办法要求解释者对立法的目的或意图举行证成,而要完成那个任务,解释者必须以一定的立法资料如会议记录、委员会的报告等为依据。

法理学名词解释

法理学名词解释

一法律解释的分类法律解释: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

正式解释:也称法定解释,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做出的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解释。

它也成为有权解释。

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法定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

非正式解释:也称学理解释,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出的学术性和常识性的解释。

这种解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

立法解释:即全国人大常委会所进行的解释。

立法解释包括对宪法的解释和对法律的解释两部分。

凡关于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用法律加以补充规定。

立法解释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决定、决议进行有针对性的解释。

司法解释:即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所作的解释。

是指由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

分为两种,一种是审判解释,即由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另一种是检察解释,即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检察机关在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进行的解释。

行政解释:即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解释。

是指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解释。

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它法律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作的解释;二是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在行使职权时对自己所制定的法规所进行的解释。

有权进行行政解释的机关包括:制定行政法规的国务院以及制定行政规章的各部委。

实质推理:是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的推理。

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是指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含义。

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

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关系来解释法律。

第一章法的概念技术规范:技术规范是有关使用设备工序,执行工艺过程以及产品、劳动、服务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准则和标准。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解释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解释

1.法律解释是指⼀定的⼈或组织对法律规定的说明(以下四点可以出多选题)。

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的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

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3)法律解释具有⼀定的价值取向性。

4)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2.法律解释的种类:正式解释和⾮正式解释(即学理解释);字⾯解释、限制解释与扩充解释。

⼀是正式解释和⾮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般称为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或有解释权的⼈对法律作出有约束⼒的解释;⾮正式解释也叫学理解释,没有法律上的效⼒。

⼆是字⾯解释、扩充解释、限制解释。

这是根据解释尺度⽽进⾏的分类,字⾯解释⽐较好理解,限制解释就是⽐原意要窄,扩充解释就是⽐原意更宽,⽐如,《婚姻法》⾥⽗母对⼦⼥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对⽗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个“⽗母”、“⼦⼥”都要作⼀限制解释,前⼀个⼦⼥应该是未成年⼦⼥,后⾯的⽗母应该是⽆劳动能⼒、失去⾃⼰⽣活来源的⽗母。

3.法律解释的⽅法包括:⽂义解释、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的解释。

第⼀,⽂义解释,也称⽂法解释、⽂理解释,即依照⽂法规则分析法律的语法结构、⽂字排列和标点符号等,以便准确理解法律条⽂的基本含义。

⼀⽂义解释集中在语⾔上。

第⼆,历史解释。

历史解释是对某⼀法律规范产⽣、修改或废⽌的经济、政治、⽂化、社会的历史条件的研究作出的说明,同时将新的法律规范同以往同类法律进⾏对照、⽐较,以阐明法律的意义。

强调依据⽴法史料,探求⽴法者在制定法律时所依据的事实、情势、⽬的等来探知⽴法者意思。

第三,体系解释。

这也称系统解释,是指从某⼀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的联系,以及它在整个法律体系或某⼀法律部门中的地位与作⽤,同时联系其他规范来说明规范的内容和含义。

这主要考虑到这个条⽂、整部法律在整个法律体系的位置,⽐如这条⽂是在《刑法》的总则部分还是在《刑法》的分则部分,在《刑法》的分则部分它⼜是在哪个章⾥⾯。

第四,⽬的解释。

⽬的解释是指从法律的⽬的⾓度对法律所做的说明,根据⽴法意图,解答法律条款。

法理学名词解释

法理学名词解释

法理学常考名词解释法学: 是一切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法律意识、法律关系、法律行为等法律现象,都是法学的研究对象,即法律现实法学的职能: 指由法学的性质所决定的其本身发挥作用的能力。

概括讲,法学主要有应用的职能、认识论职能、意识形态的职能。

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 法学的产生比法律现象的出现要晚。

作为比较系统的有关法律现象的理论、知识的法学,是在法律资料有了一定的积累,又有了专门研究这种资料的阶层的条件下产生的。

社会调整: 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权威,确定社会生活主体的行为方式,指明其发挥作用和发展的方向,有目的地将其纳入一定的秩序之中。

社会调整是实现社会秩序、维持社会正常运行的必须手段、方式、行为模式、机构等等都属于社会调整措施的范围之中。

社会调整的分类分两大类:个别性调整、规范性调整法的产生过程法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同时产生的。

国家与法的产生,是同一个历史发展进程的两个不同方面的表现。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改变、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出现,随着原始社会氏族组织的性质的改变、机构的瓦解和新的特殊暴力机构的出现,原始社会社会规范的性质也在改变,出现了适合新经济关系的新规范。

从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演变为法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法的产生有深刻的经济根源、政治根源、文化根源。

法的产生的标志:A国家的最终形成。

B只有当人们有了选择行为的自由,出现了授权性规范,才意味着有了权利和义务的划分,从而产生了法。

法的外部特征法学当中所说的“法”,是指国家判断人们行为的是非曲直的标准。

这一现象的外部特征,就体现为法律的特征。

一、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二、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三、法律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

四、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规范。

法的概念的几个基本方面A、法这种规范总是与一定阶级的意志、一定阶级的价值观分不开。

B、法这种规范总是与国家权力紧密联系的。

C、法这种规范总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法总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体现。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解释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解释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解释(一)法律解释具有价值取向性,并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

(二)法律解释的分类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的区别在于有无普遍的约束力。

正式解释又称有权解释,非正式解释又称无权解释、学理解释、任意解释。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与位阶1.法律解释方法的位阶次序是: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立法者目的解释(主观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客观目的解释。

2.位阶次序可以被打破但是必须要有更强理由。

(四)我国法律解释体制1.立法解释:(1)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2)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的情形: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3)两央、两高、两委(专门委员会、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解释的要求。

(4)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和被解释的法律具有同等的效力。

2.司法解释:(1)两高的司法解释在公布后的30日内必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2)两央、一高、一委可以书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其他主体提出的被称为审查的建议。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同法律规定相抵触,而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可以提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修改、废止的议案,或者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法律解释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3.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法令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国务院及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4.凡属于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制定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

凡属于地方性法规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解释。

法硕联考法理学核心考点法律解释的方法

法硕联考法理学核心考点法律解释的方法

法硕联考法理学核心考点:法律解释的方法一、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解释的方法是解释者在进行法律解释时为了达到解释目标所适用的方法。

1、文法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义解释、文理解释,是指严格遵循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的一种以尊重立法者意志为特征的解释。

2、逻辑解释,是采用形式逻辑的方法分析法律结构,以求得对法律的确切理解。

3、系统解释,又称体系解释,是指通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

4、历史解释,是指通过对法律文件制定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历史背景材料的研究,或通过将这一法律与历史上同类法律规范进行比较研究来阐明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含义。

5、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系法律解释体制是指国家法律解释权限划分的制度。

我国建立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

相应地,法律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三种形式。

1、立法解释。

“立法解释”它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对法律的解释。

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解释的主要任务是:第一,阐明法律实施中产生的疑义,即对法律规定本身不十分清楚、明确的条文进行说明,或者规定本身虽然清楚明确,但实施者不了解立法精神.因而需要进一步说明的。

第二,适应社会发展,赋予法律规定以新的含义。

当法律已经落后于社会发展时.在尚未对原有法律作出修改、补充或废止之前,可以通过立法解释赋予法律规定以新含义。

第三,解决法条冲突以及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

有时法条之间会发生冲突,当不能以法条竞合的一般规则解决时,就需要进行立法解释。

此外,当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之间有冲突时,也需要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具有最高效力的立法解释。

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司 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解释

司 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解释

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解释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法律解释在司法考试的法理学领域中,法律解释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知识点。

它不仅是理解法律条文、适用法律规则的关键环节,也是解决法律争议、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这一重要的法理学概念。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法律解释。

简单来说,法律解释就是对法律条文的含义进行说明和阐释。

法律作为一种规范,其条文往往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概括性,在具体的适用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情况而产生理解上的分歧。

这时,就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来明确其确切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法律解释具有多种分类方式。

从解释的主体来看,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又称为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

比如我国的立法解释,就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进行的解释;司法解释则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的解释。

非正式解释通常也被称为学理解释,一般是由学者、专家或其他个人基于自己的研究和理解对法律所作的解释,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人们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

从解释的方法上,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等。

文义解释是按照法律条文所使用的词语的通常含义来进行解释;体系解释则是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个法律体系中,通过联系相关条文来确定其含义;目的解释是根据制定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条文;历史解释则是通过研究法律制定的历史背景、相关资料等来理解法律的含义。

那么,为什么需要进行法律解释呢?这主要是由于法律的局限性和社会生活的复杂性。

法律不可能预见所有可能发生的情况,也无法用精确无误的语言来涵盖所有的细节。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新的情况和问题不断涌现,原有的法律条文可能会显得模糊或者不适应现实的需要。

通过法律解释,可以使法律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法理学名词解释120个

法理学名词解释120个

法理学名词解释60个1、法律行为:有法律点义和法律属性的行为。

2、法的渊源:指法的形式意义上的渊源。

即法律规范的创作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3、义务:是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4、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有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5、立法:也称“法的制定”。

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及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即法的立、改、废活动6、立法解释:指有权制定法律、法规的国家权力机关或其常设机关对其制定的法律法规所作的解释。

7、法律解释:是对特定法律规定的含义和内容的说明。

8、系统解释:是对法律的具体条文与其它法条联系起来,或与其所属的法律制度、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相联系,系统地理解和说明法律规定地内容和含义。

9、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的具体应用法律法规问题所作的解释。

10、限制解释:是指为了符合立法原意,对法律条文所进行的窄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11、学理解释:指较权威的法学著作或法学家在学术研究、法学教育和法制宣传中对法律的解释。

12、行政解释: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和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13、逻辑解释:即遵守思维的基本规律,按照形式逻辑的方法并揭示法律规定的含义。

14、扩充解释:是为了符合立法原意,对法律条文所进行的广于其字面意义的解释。

15、字面解释: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所进行的解释。

既不扩大,也不缩小。

16、形式推理:是按照形式逻辑的规律,运用演绎、归纳和类推的方法决定案件。

不针对思维的实质内容,只强调思维形式的正确17、辩证推理:是对各种价值、利益、政策进行的综合平衡和选择。

法官要从法律的价值、目的和作用,法律的基本原理, 国家和执政党的政策,社会公德考虑出发,选择或创立一个适当的规范,填补法的空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逻辑解释
是指运用形式逻辑的方法分析法
律规范的结构、内容、适用范围 和所用概念之间的关系
系统解释
也称逻辑解释、体系解释,
是指将 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 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 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 强调的是把某一被解释的法律内容、 法律规定置于整个法律文本甚至整 个法律体系当中加以理解 又叫整体解释
– 广义解释

是指不拘泥于法律条文的文字含义,对法律的比较自 由的解释 在特殊社会条件下,可以对法律做出比较灵活的解释,甚 至可以改变立法原意
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原则
合法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
法律解释必须由拥有法律解释权的机关
和个人来进行 拥有法律解释权的机关和个人在解释法 律时必须在法定的权限之内,按照法定 的程序进行,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权限 法律解释内容的合法性。对低位阶法的 解释不得与高位阶法律相冲突,不得违 反《立法法》中关于法律效力等级的规 定,同时也应当注意到特别法与一般法 之间在适用时的关系
合理性原则
合理就是法律解释的结论合乎常
理、公理,符合实质正义 在法律规定与社会的基本信念发 生冲突的时候,合理性原则就显 得很突出和重要
第三节 法律解释的方法
语法解释 逻辑解释 系统解释 历史解释 目的解释 当然解释
语法解释
又称文法、文义、文理解释,是
指根据语法规则对法律条文的含 义进行分析,以说明其内容的解 释方法
司法解释
是指由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 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它分为审 判解释和检察解释 司法解释的作用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 对法律规定不够具体而使理解和执行有困难的问 – – – –
题进行解释,赋予比较概括、原则的规定以具体 的内容 通过法律解释使法律适应变化了的新的社会情况 对适用法律中的疑问进行统一解释 对各级法院之间如何依据法律规定相互配合审理 案件、确定管辖以及有关操作规范问题进行解释 通过解释活动,弥补立法的不足
非正式解释
又称无权解释,包括
– 学理解释:是指在学术研究、理
论教育或法制宣传中对法律规范 所作的解释 – 任意解释:是指社会团体、一般 公民或者辩护人的解释
字面解释、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
按照对法律解释的尺度不同
可分为
– 字面解释
– 扩张解释
– 限制解释
字面解释
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法律解释是法律实施的前提,又是
法律发展的重要方法
– 法律是概括的、抽象的,只有经过解
释,才能成为具体行为的规范标准 – 法律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只有经过解 释,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要 – 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只有经过不断的 解释,法律才能趋于完善
法律解释的种类
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字面解释、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 狭义解释和广义解释
– 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涵义的;
– 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
法律依据的
行政解释
是指由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有关法
律和法规的解释。它包括两种情况
– 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
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 是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在行使职权时对 自己所制定的法规所进行的解释
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根据法律解释的主体不同,可
以分为
– 正式解释 – 非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
又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是指
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法律所作 出的具有法律上拘束力的解释
– 立法解释
– 行政解释
– 司法解释(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
立法解释
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和法
律的权力 《立法法》进一步规定,法律有以下情 况之一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
第十四章 法律解释
第一节
法律解释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原则 第三节 法律解释的方法
第一节 法律解释的概念
法律解释的概念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法律解释的种类
法律解释的概念
是由特定的机关、组织或个人,
根据法理、政策和文字对法律和 法律条文的含义所作的解答和说 明 是对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 文件的说明

当然解释
是指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
下,根据已有的法律规定,某一 行为当然纳入该规定的适用范围 内,对适用该规定的说明
常含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 扩大
扩张解释
是指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比立法
原意的含义为窄时,作出比字面 含义为广的解释
限制解释
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
比立法原意为广时,作出比字面 解释含义为窄的解释
狭义解释和广义解释
按照解释的自由度的不同可分为
– 狭义解释(严格解释)

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对法律的解释 不仅忠于法律条文的文字含义,而且主要是忠于整个被 解释法律的精神
历史解释
是指通过研究立法时的历史背景资
料、立法机关审议情况等,来说明 立法当时立法者准备赋予法律的内 容和含义 在阅读、运用法律文本、法律规定 时要清楚此文本、规定的历史背景
目的解释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强调某一 规定的根本用意 – 如:在某地立一标志:此地禁止停车。当有人如 突然头疼、无法驾车时把车停在此地,按规定是 要罚款的。此时可以这样解释:此人是在遇到紧 急情况下把车停在此地的,如果不在此停车,可 能会出现更大的问题,所以此人的停车行为可以 理解,可以不追究其法律责任。因为作此规定的 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相关人 的利益 这里的“目的”不仅是指原先制定该法律时的目的, 也可以指探求该法律在当前条件下的需要 既可以指整部法律的目的,也可以指个别法条、个 别制度的目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