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生态系统补偿机制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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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田还湖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鄱阳湖区为案例

退田还湖生态补偿机制研究——以鄱阳湖区为案例

生 态 补偿 是一 种 纠正 外部 性 的 经济 手 段 。 在 上世
此 , 江 中游 地 区 退 田还 湖 是 恢 复 长 江 生 态 功 能 系 统 长
纪9 0年代 前期 的文献 报道 中 , 态 补偿 通 常 是 生 态 环 工 程 中一 个 重 要 举 措 。工 程 实 施 以来 , 些 矛 盾 和 问 生 一 退 移 境破 坏 者 支付 赔 偿 的 代名 词 , 如 污 染 者 付 费 ; 例 而 题 逐渐 显 露 , 田还 湖 、 民建 镇能 否 持 续 进 行受 到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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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退田还湖生态补偿研究(Ⅲ)——鄱阳湖湿地退田还湖生态补偿实施建议

鄱阳湖退田还湖生态补偿研究(Ⅲ)——鄱阳湖湿地退田还湖生态补偿实施建议

鄱阳湖退田还湖生态补偿研究(Ⅲ)——鄱阳湖湿地退田还湖生态补偿实施建议倪才英;夏秋烨;汪为青【摘要】鄱阳湖退田还湖工程是长江生态功能系统恢复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工程能否顺利实施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在退田还湖过程中对农民损失的利益能否有效补偿。

在前文(鄱阳湖退田还湖生态补偿研究(I)和(II))相继对鄱阳湖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进行计算和双退区湿地生态补偿标准评估之后,提出了结合实际的补偿年限、补偿方式等可操作性建议,并根据2种补偿机制对补偿的可行性进行了具体分析。

【期刊名称】《江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年(卷),期】2012(000)004【总页数】5页(P431-435)【关键词】生态补偿;鄱阳湖;退田还湖【作者】倪才英;夏秋烨;汪为青【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鄱阳湖湿地与流域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江西南昌330022;江西师范大学鄱阳湖湿地与流域研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江西南昌330022;江西省景德镇市第一中学, 江西景德镇 333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124.5作为长江中下游最重要的调蓄洪水的湖泊, 鄱阳湖多年以来一直对长江中下游的防洪抗涝工作有重大贡献. 而自 20世纪 50年代开始, 由于发展生产、消灭流行性疾病的需要, 对湖区进行了综合治理, 开展了联圩并垸、蓄洪垦殖、控制湖汊等工程,使得鄱阳湖的湖面有所减少[1]. 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该区域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居住条件有所改善,但从 20世纪 80年代开始, 这些工程给自然环境所带来的弊端日益显现, 尤其是1998年长江流域的特大洪水之后, 国务院及时提出了“封山植树, 退耕还林; 平垸行洪, 退田还湖; 以工贷赈, 移民建镇; 加固干堤, 疏浚河湖”的“三十二字”方针[2], 此后, 鄱阳湖改造工程开始顺应自然发展规律, 朝着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的方向发展.随着公众对生态环境的认识越来越深入, 生态服务价值的货币化使得出现了生态补偿这一概念.广义的生态补偿包括 2个方面: 一是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者的奖励, 二是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者对其所造成损失的赔偿和收费. 而狭义的生态补偿便是指前者, 是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行为作出牺牲者给予经济补助或政策上的优惠.自生态补偿问题纳入“十一五”规划纲要起, 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在坚持“谁开发谁保护, 谁受益谁补偿”的补偿原则有了政策上的依据. “十一五”期间, 各地的生态补偿机制尽显成效. 而今, “十二五”规划纲要又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任务. 纲要指出: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并且在纲要中明确提出保护湿地、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要求, 为鄱阳湖生态服务功能的发挥提供了政策上的依据.以农村人口为绝大多数的鄱阳湖湖区产业结构单一, 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普遍较低,农业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很高, 而非农产业的发展水平低. 由于连续的洪涝灾害影响以及之后鄱阳湖退田还湖工程的实施, 导致农民人均纯收入普遍降低. 如何改善鄱阳湖湖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 扩大非农产业占该区域农村产业的比重,使得该区居民收入水平得到提升成为鄱阳湖生态补偿政策实施过程中惠及民生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实施退田还湖的主要区域之一的鄱阳湖地区, 姜鲁光[3]的研究表明, 在各级政府政策的驱动下, 继1998年长江中下游流域的大水之后, 鄱阳湖湖区圩堤内的耕地面积显著减少, 湿地部分功能得到有效恢复, 面积大幅增加, 同时建设用地的面积和规模都有所减少,这表明退田还湖政策对鄱阳湖湖区圩堤内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起到了明显的积极作用[4]. 但 2000年以后, 随着保护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等一系列农业鼓励政策的相继出台, 政府粮食收购价逐年攀升, 粮食种植的收益率有呈现一定程度的增长趋势. 受此经济利益的驱使, 湖区撂荒的耕地逐步开始复耕, 圩堤内大量已恢复的湿地被重新开垦为耕地. 2000—2005年6年间, 鄱阳湖区出现了湿地大面积转变为耕地的现象, 退田还湖政策对湖区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弱化的趋势. 这充分说明了退田还湖政策能否有效实施的根源在于经济利益的驱动, 与退田者的意愿密切相关. 因此, 从保护者和“牺牲者”的个人受偿意愿出发, 制定合理可行的补偿政策, 对于补偿政策的实施、生态补偿成果的保护意义重大. 2009年12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 标志着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在这大好的发展机遇下, 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更成为了鄱阳湖区域实现可持续发展、共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生态补偿是一种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系统可持续利用为目的, 以经济、政治手段调节各类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的制度安排[4]. 其补偿既包括由生态系统服务的受益者向生态系统服务提供者的补偿, 也包括由生态系统破坏者向相应受害者的补偿[5]. 退田还湖的生态补偿是由政府发动的政府主导型补偿, 它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了许多不同的方式[6]. 已有研究[7-8]表明, 通过价值量的计算可以大致了解鄱阳湖湿地主要生态服务的构成和价值,为鄱阳湖退田还湖生态补偿的实施提供参考. 本文在确定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生态补偿年限的基础上,根据该区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量和补偿标准的评估,探讨可操作性强的不同补偿方式, 以可能性为度,期望推动政府或企业进行实际补偿, 真正惠及湖区为生态保护做出贡献的利益牺牲者.2.1 补偿年限对生态补偿年限的确定主要是依据实施退田还湖工程的持续时间以及退田影响时间来确定的. 这是一个连续的、系统的过程, 因此, 在补偿过程中确定合理的生态补偿年限就显得尤为必要, 既要保证维持农户种粮时的利益, 又不能补偿过度, 以免给已实施的退田还湖机制造成破坏, 导致农民复垦. 为此, 国家针对林业用地出台相应规定, 确定了退耕还林的补偿年限, 经济林和生态林的补偿年限分别是5年和8年. 1998年鄱阳湖湖区实施的退田还湖生态补偿的过程中, 作为民生之本的农田、耕地没有得到应有重视, 对持有农田、耕地的农民仅在当年获得大米750~1 875 kg/hm2的补助, 但是由于制度的不完善,这种补助也没有持续下去. 诸如此类一次性的补偿基本上没有考虑到已退田的农民在投身另一项产业实现产业转移期间的调整时间. 政府补偿措施的不成熟给农村产业经济的结构调整造成了断层, 失去农田的农户无法成功转型, 迫使他们重操旧业, 将已恢复的湿地重新开垦, 复耕复种. 在确定合理的生态补偿年限时, 政府相关部门在制定鄱阳湖地区退田还湖的生态补偿政策时应以为鉴.具体补偿年限是由具体产业结构调整的时间决定的, 政府应根据调整时间及现状来判断维持或降低补偿标准, 最终使得当地经济摆脱以农田、耕地为主的经济增长方式, 实现传统农业经济向其他产业经济的完全转变. 在实际中, 补偿年限由于产业转移时间的不明晰导致存在争议.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为30年, 将退田视为国家对土地使用权的收回, 则补偿年限可以依据剩余承包期的年限确定具体补偿年限.2.2 补偿方式的确定生态补偿机制应是多层次的, 即通过生态效益影响涉及的范围[9]以此反映出湿地生态补偿的层次, 而不同层次的补偿则以不同的方式或机制加以实现[10]. 2.2.1 资金补偿资金补偿作为整个补偿机制中最重要的补偿部分, 能够满足退田农户迫切的补偿需求, 因此, 经济补偿理应作为生态补偿政策中最常用的补偿措施. 在实施过程中可以以退田还湖后鄱阳湖生态服务效益的外溢价值和土地的生产价值为基础对退田农户进行资金补偿. 这种补偿方式在提高农户退田的积极性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在生态补偿机制中占有主要地位.2.2.2 政策补偿政策补偿为资金补偿的实施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首先, 各级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对农户所退田地按面积计算机会成本做出相应的补偿;其次, 在鼓励农民发展其他产业的倡议中提供政策上的支持, 例如: 农民进入某些行业有优先权, 在政策的作用下, 减轻了政府实施资金补偿的压力. 在优惠待遇的诱导下, 退田农户的产业转移可以促进其收入的增长, 同时使得其他补偿形式有了政策做依撑. 最后, 通过招商引资, 鼓励一些环保产业在该区落户,并给予这些投资项目在财政税收以及产业发展等方面上提供优惠待遇, 企业落户的同时也解决了退田区剩余劳动力的流向问题. 相关的补偿政策对整个鄱阳湖退田还湖生态补偿机制的运行是卓有成效的.2.2.3 智力补偿在招商引资的同时, 发展技术也是关键. 提高农户的知识水平, 通过免费的技术培训与指导培养专业技术人员, 在此基础之上, 鼓励其自谋出路, 为当地各个行业的发展补充技术型劳动力;同时吸引劳动力密集型企业的入驻. 在此基础上, 加强基础教育, 提高当地居民的文化水平, 培养知识性人才, 让他们主动认识到退田还湖带来的生态经济利益; 鼓励发展现代农业, 建设新型农村.2.2.4 实物补偿实物补偿即物质补偿, 是指向被补偿者发放实物, 如米、面等生活必需品的一种补偿方式. 它作为生态补偿方式的一种补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受偿者的生活状况.对鄱阳湖地区而言, 在退田还湖生态补偿方式的选择和组合上应将各地的环境特点、人口结构及土地利用方式结合起来分析, 选择最优方案, 构建合理有效的生态补偿运行机制, 以实现生态、经济的双赢.2.3 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生态补偿的运行机制就是把握生态补偿各组成要素之间相互影响的运行规律, 协调运用各种补偿方式,使得鄱阳湖退田还湖生态补偿顺利进行. 图 1为生态补偿机制运行示意图.2.3.1 政府补偿机制政府补偿机制是以政府为主体, 采用政策、法律、规定等形式对企业和个体使用各项生态要素及对生态要素的破坏情况作出规范,违反者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或受到处罚的补偿方式.在这种补偿机制中, 作为客体的生态要素必须具有公共服务属性. 就目前来看, 它包括以下几种具体措施:(1) 公共财政政策公共财政支付政策包括纵向转移支付与横向转移支付. 纵向转移支付是指为了加强下级政府的财政能力, 上级政府采取的对下级政府无偿划拨资金的一种财政政策. 横向转移支付是指地方政府之间的资金流动, 例如政府间援助基金就是横向转移支付的一种方式, 我国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官方开发援助(ODA模式)试点实施.(2) 税费和专项基金目前, 我国所强调的税费的作用主要包括 2方面: 在生态保护措施中, 以收取各项费用, 例如针对企业的排污费、环评费、检测费等, 针对居民个人或家庭的生活污水处理费;而以税收, 例如资源税、营业税等税收作为补充. 各项税费的收取是促进环境破坏者改变其行为的关键措施. 而收取的税费又可以用作保护治理当地生态环境的资金.专项基金是政府建立的专门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某一方面的资金, 其资金来源是以政府的财政收入为主, 包括组织或个人的捐赠等来源形式. 生态补偿专项基金的建立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退田区环保资金不足的现象. 在这种情况下, 政府部门应扩大专项基金的来源渠道, 完善鄱阳湖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3) 税收优惠、扶贫和发展援助政策政府通过对补偿地区实行税收优惠、扶贫和发展援助等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补偿当地发展机会成本的损失以达到保护生态的作用, 是一项政府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的重要辅助手段, 企业和个体可以通过一系列的优惠、补偿政策来提高自身的经济收入, 从而刺激其对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行为.2.3.2 市场补偿机制市场补偿主要是以企业和居民作为补偿主体, 以公共属性较弱的生态要素作为补偿客体. 发达国家对市场补偿机制作了许多研究和尝试. A. Gouyon[11]对发达国家的生态服务补偿行动进行了回顾, 认为市场机制无疑是实现环境成本效益内部化的最有效的手段. 市场补偿机制的实施,具体方式有以下几种: (1) 配额交易方式以《京都议定书》为蓝本,参照各国碳排放量的可配额市场交易方法, 在鄱阳湖湖区建立起从生态环境为交易对象的市场机制,将各项生态指标作为商品, 全面划入可交易范畴,对不同地区按标准分配限额指标.(2) “一对一”交易方式“一对一”的市场交易也是将某项或某几项生态对象作为商品, 在受益方与保护方之间进行的买卖交易制度, 例如东阳与义乌之间的水权交易. 借鉴浙江省的经验, 将这种市场交易方式运用至鄱阳湖流域之内, 配额不足的地区可以以资金形式向配额溢余地区购买其剩余配额,以此来补充其超出的配额指标. 作为配额溢余地区而言, 这是生态补偿的又一项资金来源.(3) 绿色保证金制度绿色保证金制度是以保证金的形式在企业或其他主体对保护区施加影响前就应缴纳的一笔费用, 待企业或其他主体完成生产或项目之后视其行为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规定标准决定是否归还此保证金. 这种制度的目的在于对主体的不良行为作出一定的约束, 避免公共产品的过度使用.(4) 生态标志制度生态标志就其作用来说,可以形成一定的市场效应, 从而带来经济利益, 这种经济利益来自于被冠之以生态产品的商品与同类普通商品之间的价格差. 对于保护区而言, 如对当地生产的农产品等进行生态产品的认证, 并作出标识, 而后将其投入市场, 便可获利. 可将其价格差所产生的资金用于对湿地保护的补偿. 因此, 国家通过鼓励鄱阳湖地区的农产品的产业转型和升级,使其达到生态安全标准, 进行生态标志的认证, 也是市场机制中生态补偿的一部分.在补偿的实际操作过程中, 只有补足农户退田的损失, 才会达到退田目标. 而单纯的货币补偿会使政府在退田政策的实施中处于被动地位, 投入成本较高, 且会出现补偿金分配不均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 企业作为市场调节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起到缓冲和调节作用, 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工资越高, 尤其是当工资水平超过了农民种田收入时,对农民的吸引力就越强, 农户的退田积极性也就相应提高. 企业作为退田还湖政策实施的重要推动力量, 其所提供的工资与退田的补助金相互作用, 这不仅使得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降低, 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而且对优化当地经济结构, 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这一动力变相地使政府退田还湖的成本转移到了企业身上, 减轻了政府的负担. 另一方面, 企业在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扶持下, 壮大了规模, 提高了效益, 自身得到了发展, 实现双赢.政府补偿机制发挥作用由于客观政策、法律健全度以及资金无法及时到位等原因而不能确保有效实施, 加之政府支付能力的有限性、生态服务对象的不确定性等问题给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在市场补偿机制中, 交易所涉及到的范围较大时带来的不仅仅是交易费用增多的问题, 还需要考虑到地区间差异问题, 这是促使交易难以持续进行的主要因素, 只有当交易过程中受益方较少、交易范围面积不大时, 才可考虑采用市场补偿方式. 综合考虑, 在实施鄱阳湖的退田还湖生态补偿中, 应以政府补偿为主, 市场补偿作补充. 在补偿方式的选择上要综合考虑、灵活运用, 构建一套完整的适用于本地区的生态补偿体系.任何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都是基于政策实施中政府、企业与农户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而产生的,鄱阳湖湖区是全国乃至世界性的重要湿地功能区,能够建立一整套且有实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对维护好其生态服务功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是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 具有以下几点困难: 首先, 生态环境是公共物品, 人们不需要为之付费的观念阻碍了政策的实施; 其次, 由于某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交叉性及其价值难以准确计量, 以及补偿标准的无法量化, 为补偿机制的建立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最后,实施补偿的具体制度环境、操作成本、补偿的公平性等不确定因素都为生态补偿途径的选择增加了难度. 同时, 需要注意的是, 生态补偿机制必须综合考虑经济水平和自然环境的改变而对补偿途经及标准进行相应调整.本文借鉴了目前国内对生态补偿机制的主要研究方法——从宏观角度的经验探讨, 对鄱阳湖退田还湖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做了定性化分析, 同时对补偿的可操作性做了具体的分析, 提出了切实的对策和建议, 为生态服务功能在各大重点生态保护区的实现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科学依据, 同时也为我国生态补偿问题由理论走向实践奠定基础.【相关文献】[1] 胡俊. 退田还湖对鄱阳湖区农民收入的影响研究 [J]. 江西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6, 5(2): 49-50.[2] 李华忠. 洞庭湖退田还湖的血防问题与对策 [J]. 中国血吸虫病防治杂志, 2000, 12(2): 107-108.[3] 姜鲁光. 退田还湖后鄱阳湖洪水风险与土地利用新变化 [J].人民长江, 2009, 40(17): 8-10.[4] 潘理虎, 黄河清, 姜鲁光, 等. 基于人工社会模型的退田还湖生态补偿机制实例研究 [J]. 自然资源学报, 2010, 25(12): 2007-2017.[5] 李文华. 探索建立中国式生态补偿机制 [J]. 环境保护, 2006(10): 1-5.[6] 李磊.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探讨 [J]. 软科学, 2007, 21(3): 85-87.[7] 倪才英, 曾珩, 汪为青. 鄱阳湖退田还湖生态补偿研究(I): 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计算 [J].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2009, 33(6): 737-742.[8] 汪为青. 鄱阳湖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与退田还湖生态补偿研究 [D]. 南昌: 江西师范大学, 2009.[9] Luis Gamez.Outline for presentation-The use of market instrument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in costa rica [J].Workshop on Payment Schemes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2002(4):22-23.[10] 熊鹰, 王克林, 蓝万炼, 等. 洞庭湖区湿地恢复的生态补偿效应评估 [J]. 地理学报, 2004, 59(5): 777-787.[11] Gouyon A. Rewarding the upland poor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 a review of initiatives from developed countries [J]. World Agroforestry Centre, 2003, 25: 54-56.。

生态补偿机制在农村环保中的实践

生态补偿机制在农村环保中的实践

生态补偿机制在农村环保中的实践生态补偿作为一种新型的环境治理方式,近年来在农村环保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和重视。

生态补偿机制强调通过对生态系统功能、生态环境服务的补偿,激励农村地区居民和农民更好地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中。

在农村环保中,生态补偿机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有效维护良好的生态系统功能,提高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而且还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讨论生态补偿机制在农村环保中的实践措施及其效果。

首先,生态补偿机制在农村环保中的实践主要体现在对农村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环境服务的补偿上。

这包括对于森林、湿地、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功能的维护和修复,以及对于土地水土流失、水资源保护、碳汇和气候调节等生态环境服务的补偿与激励。

比如,针对森林资源减少和生态系统恢复问题,一些地方政府通过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对农民进行生态补偿金发放,以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到森林资源保护和植树造林活动中。

这些措施不仅促进了农村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和加强,同时也为农民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其次,生态补偿机制在农村环保中的实践还涉及到对于农业生产、畜牧业发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方面的补偿与激励。

在我国众多农村地区,过度的化肥农药使用、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等问题成为了严重影响当地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

因此,通过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有害气体排放治理等方面的补偿机制,对农民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给予生态环境改善效益奖励资金,可以有效缓解这些问题造成的危害。

再次,生态补偿机制在农村环保中的实践不仅仅停留在政府层面,在社会各界也广泛参与其中。

一些企业、非政府组织和公益组织纷纷投身到农村环保事业中,并通过资金支持、技术引导和培训等方式积极推动农村地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同时,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和环保宣传教育,增强了农民群众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参与意识。

通过这些社会力量的参与,使得农村环保工作更加深入人心,形成了草根力量与政府力量相互配合、共同推动的良好局面。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湿地是地球上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维持水文平衡、净化水质,还可以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稳定。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加速发展,湿地面临着严重的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湿地生态系统,许多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用以通过经济手段保护湿地。

目前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在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将从政策、管理、资金等方面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政策问题1.制度不够完善:目前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法规并不完善,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湿地的利用和保护。

在很多地方,湿地的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平衡,导致湿地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2.行政部门职责不清:湿地生态补偿涉及多个行政部门和利益相关方,缺乏统一的监管和管理机制,导致管理混乱、责任不清,影响了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执行。

建议:政府应加强对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法律法规建设,建立完善的湿地保护管理制度,明确行政部门的职责,加强统一监管。

二、管理问题1.缺乏科学性:在湿地生态补偿中,很多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缺乏科学性和专业性,导致补偿效果不明显,浪费了大量的资金和资源,甚至可能对湿地生态系统造成更大的破坏。

2.缺乏监督:湿地生态补偿项目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资金使用不透明,很难监督到资金的真实流向和使用情况,存在着滥用、挪用、浪费等问题。

建议:加强对湿地生态补偿项目的科学评估和监督,确保项目设计和实施科学合理,同时建立公开透明的资金监督机制。

三、资金问题1.资金来源单一:目前湿地生态补偿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拨款和企业捐助,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多元化的筹资渠道,难以保证长期的湿地生态补偿能力。

2.资金分配不公平:湿地生态补偿项目的资金分配存在不公平现象,很多资金集中在一些大型、知名度高的湿地项目上,而一些小型湿地项目则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境。

建议:政府应采取多种渠道筹集湿地生态补偿资金,包括税收、生态税、环保基金等,同时要建立资金公平分配机制,为小型湿地项目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分析

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分析

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分析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有助于促进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

湿地在维护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供应、净化水质、保护生物多样性、稳定气候、调节气温和湿度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由于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化的推进,湿地生境不断受到破坏和侵占,其原有功能受到了严重影响。

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可以通过对湿地进行合理地补偿,鼓励湿地的保护和恢复,进而促进湿地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体责任意识。

目前,由于对湿地生态功能的认知不足、生态效益不明、责任不清晰等问题,导致湿地保护遭受到了许多困难。

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可以通过对湿地资源的价值识别和补偿机制的建立,建立并完善湿地资源的产权制度,激发湿地保护者的积极性,提高湿地保护者的主体责任意识,最终保障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完善湿地管理体制和保护政策。

目前,我国湿地保护政策法规尚不完善,湿地管理体制仍存在着一定的局限和不足。

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可以通过对湿地的价值识别和补偿机制的建立,促使政府和社会各界加大对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投入,完善湿地保护政策法规,优化湿地管理体制,提高湿地保护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最终保障湿地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有利于促进生态经济的发展和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

湿地生态系统是生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丰富的生态产品和服务功能。

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可以通过对湿地的价值识别和补偿机制的建立,激发湿地的经济效益,促进湿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推动湿地经济的发展,进而促进生态经济的发展,实现经济增长与资源保护、环境改善相协调。

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也有利于提高人们对绿色发展理念的认识和支持度,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的发展。

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对推动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体责任意识、完善湿地管理体制和保护政策、促进生态经济的发展和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湿地生态补偿课件

湿地生态补偿课件

湿地生态补偿的背景
湿地生态补偿是一种基于市场机制的环境保护政策工具,其产生和发展背景是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湿地作为地 球上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具有调节气候、净化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但人类活动和自然因素对其 造成了严重破坏和不可逆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经济手段对湿地生态环境进行补偿,可以有效地平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促进可持续发展 。
利益相关方参与度低
由于缺乏有效的参与机制和信息披露 机制,利益相关方对湿地生态补偿的 参与度低,难以形成有效的合作与协 商。
湿地生态补偿对策建议
完善法律法规
制定和完善湿地生态补偿相关的法律 法规,明确补偿的标准和程序,使补
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推广先进技术
加强湿地生态补偿领域的技术研究与 推广,引入先进的生态监测技术和评 估方法,提高补偿工作的科学性和精
确性。
多元化资金来源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湿地生态补偿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资 金投入机制,扩大资金来源。
提高利益相关方参与度
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参与机制和信息 披露机制,提高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度 ,形成有效的合作与协商。
06
未来展望与案例分析
未来展望
01 生态补偿机制将不断完善
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政府和企业将更加重 视湿地生态补偿工作,相关机制将不断完善,为 湿地保护提供更有力的政策支持。
欧盟湿地生态补偿
欧盟及其成员国实施了一系列湿地保护和生态补偿政策,如“Natura 2000”网络计划, 通过财政补贴、生态补偿、环境税等多种手段,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
美国湿地生态补偿
美国通过《清洁水法》等法律法规,实施了湿地保护和生态补偿政策。例如,通过湿地保 护计划和湿地储备计划,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发展实践与政策建议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发展实践与政策建议

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发展实践与政策建议【摘要】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生态政策,旨在保护和修复流域生态环境。

本文从引入引言中背景介绍和研究意义两个部分入手,分析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现状、发展实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在对整篇文章进行总结与展望,指出未来发展路径探讨的方向。

通过本文的研究分析,可以为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发展实践、问题分析、政策建议、发展路径、总结展望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是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的一种重要手段,通过对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者给予经济补偿,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逐步深入实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逐渐成为生态保护的重要举措。

背景介绍部分主要阐述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的背景和现状,包括制度的起源、发展历程、政策依据等方面的内容。

我国是一个拥有丰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国家,但受长期经济快速增长和资源环境破坏影响,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下降,生态保护任务异常艰巨。

为了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我国开始探索建立流域生态补偿制度。

该制度旨在通过向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激励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目前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和实践探索,以推动生态补偿制度的健康发展。

1.2 研究意义:流域生态补偿是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保护水源地、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域生态环境遭受到了严重破坏,生态补偿制度的建设和实践愈发迫切。

研究流域生态补偿的发展实践与政策建议,有利于探寻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的有效路径,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水平,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建立高原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探讨

建立高原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探讨

能 实现 又好 又快 地发 展 。
青 海 的经 济社 会 发 展 ,特 别 是生 态 环 境保 护 与 建
设不仅关系着 自身的发展 ,还关系着全 国的可持续发 展 和 中华 民族 的长远 发 展 ,甚 至 关 系着 全 球 的生 态 安
全 。因此 ,依 据 省情 和 其 特殊 的生 态地 位 ,在高 原 建 立 适 宜 的湿地 生 态保 护 政 策 与补 偿 机制 ,对恢 复 与 治 理 不 断恶 化 的生 态 环境 、实 现全 面 建设 小 康社 会 的 目 标 具有 重 要 的意义 。 11 建立 高原 湿地 生 态保 护 补偿 机 制 。是 经济社 会 发 .
湿 地 面 积 1 8 5万 h 2. 5 m ,河 流 湿 地 面 积 2 .3万 h , 1 6 m
1 建立高原湿地生态保护补偿机 制的必要性
十七 大报 告 强调 指 出 : “ 学发 展 观 ,第 一 要 义 科 是 发 展 ,核 心是 以人 为 本 ,基 本 要求 是 全 面协 调 可持 续 ,根 本 方 法 是 统 筹 兼顾 ” “ 革 开 放 是决 定 当 代 。 改 中国命运 的关键 抉择 ,是 发 展 中 国特 色社 会 主义 、实 现 中华 民族 伟 大复 兴 的必 由之路 ;…… ” 。我 国 3 0年 来改 革 开放 取得 的伟 大成 就 ,充 分 印 证 了 只有坚 持 改 革 开 放 和 中国特 色 的社 会 主 义 道 路 , 中国才 能 发 展 , 人 民才 能 富裕 ,改 革 开放 是 符合 民心 ,顺 应 时 代潮 流
对高原湿 地保 护具有极其 重要 的意义 。本文从青海藏 区经济社会发展 的角度出发 ,探讨 建立 高原湿地生 态保护补 偿机 制 ,以缓解和遏制其功 能下 降,解决 区域 内民生发展问题 ,促进青海 省生态保护 战略和优势资源发展战略的实施。 关键词 :湿地生态保护 ;补偿机制 ;青海省

建立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建立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林 讽 ・ 学干 . I 孺 明 湖 生 态 经 清 区 爵 究
建立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孔 凡 斌 潘 丹 熊 凯
[ 摘 要 ] 建 立 湿 地 生 态补 偿 机 制 是 破 解 湿地 保 护 与 经 济 发 展 难 题 的 重 要 手 段 , 是 实 现 湖 泊 湿地 区域 经 济、 社 会 和 环 境 协 调 发 展 的 迫 切 需 要 。本 文 在 简 要 阐述 湿 地 生 态 补偿 机 制 的理 论 基 础 上 , 分 析 了鄱 阳湖 湿 地
Ti t l e :A S t u d y o f We t l a n d Ec o l o g i c a l C o mp e n s a t i o n Me c h a n i s m i n P o y a n g L a k e Ec o — e c o n o mi c Z o n e Au t h o r s : Ko n g F a n b i n . P a n Da n& Xi o n g Ka i
w e l t a n d e e o — c o mp e n s a t i o n me c h a n i s m i n P o y a n g L a k e Ec o - e e o n o mi c Z o n e . F i r s t l y, w e p o i n t e d o u t he t l e g a l b a s i s
从 事农 村 资源 与环 境 经 济 学 研 究 ; 熊 凯( 1 9 8 7 一) , 男, 江 西 南 昌人 ,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鄱 阳 湖 生 态 经 济 研 究 院 人 口、 资 源与环 境经 济学 博 士研 究生 , 主 要从事 资源 与环境 经济 理论 与政 策 、 生态经 济学研 究。 ( 江西 南 昌 3 3 0 0 3 2 ) 【 基金项目] 国家 社 科 基 金 重 大 项 目“ 我 国大 湖 流 域 综 合 开 发 新模 式 与 生物 多样 性 保 护 研 究 : 以鄱 阳湖 生

建立我国城市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思考

建立我国城市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思考

中具有环境功能 、生态功能 、资源功能 、 经济功能 、 旅游
功能和教育 、科研 、文化 功能 。 城市湿地的环境功能是指 湿地 能够调节城市小气候 ,
的工业产值 , 0 4 %的大 中型企业 。目前 ,滇池最好 区域 的 水质只能维 持养殖和工业用水 ,现已检出有机污染 物 7 2
种 ,其 中 具有 致 癌 、致 畸 、致 突 变效 应 的物 质 l 。夏 2种
的 【 ]

系统 ,具有增 加生 物多样性 、 增加景观多样性 、提供动植 物柄息地等多种功能 , 城市湿地生态系统是城市 生态系统
的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城市湿 地的资源功 能是指湿地能 为人们生 活提供可
利用的水资源 、动植物资源和水产品等 。
城 市 湿 地 生 态 效 益 补偿 制 度
城市湿地是指处于城市 ( ) 镇 的湿地…。城市本质上
属 于 以人 类 行 为为 主导 、自然 生 态 系 统 为 依 托 , 态 过 程 生 复杂 的社 会 — — 经 济 — — 自然 复 合 生 态 系 统 『, 一 个 动 2 是 1
要 建立实现 城市湿地 生态 效益无偿使用 向城市湿地 生态 效益有偿使用 的根本转变 的制度 。
立科 学合 理 的补 偿 标 准 ,拓 宽 资金 渠道 ,并 从 法 律 的 角度 完善 生 态 效 益 补 偿 制 度 。
关键词 :城 市湿地 ;生态效益 ;补偿 ;城市可持续发展
中圈分类号 :F2 92 9 . 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7 14 (0 8 0 0 3 0 62— 9 2 20 )2— 0 4— 3
维普资讯
第2 9卷
邝奕轩等 :建立我 国城 市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的思考 宽资金渠道 ,并从 法律的角度完善制度 。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打造衡水湖最美湿地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打造衡水湖最美湿地

民 的 开 垦 , 导 致 湿 地 面 积 大 量 减 少 ,植 被 严 重 破 坏 , 生 态 失 衡 , 干 扰 和 破 坏 了 野 生 动 物
举 。 2 建 立 衡 水 湖 湿 地 长 效 补 水 机 制 , 保 、 证 湿 地 生 态 需 水 。尽 快 开 辟 黄 壁 庄 水 库 ~ 衡
衡水 湖湿 地是极 具 典型性和 稀缺性 的 国 家重 要湿地 ,在持 续干 旱的华 北及京 、津 、
冀 地 区 , 更 显 弥 足 珍 贵 , 被 赋 予 比南 方 水 乡 湿 地 更 多 的 内 涵 和 承 载 。 对 京 津 冀 广 大 地 区
涵养 水源 、调 节 气 候 、 降解 污 染 、维 护 生 物多样 性 、改善生态 环 境等方面 具有突 出的
水 湿 地 结 构 稳 定 的 生 态 系 统 , 充 分 发 挥 其 社 会 、 生 态 效 益 。3 调 整 产 业 结 构 , 大 力 发 展 、
水 湖栖息 停留 、营巢繁 殖或越 冬 。其 中属 国
家 I级 重 点 保 护 动 物 的 鸟类 有 7 、 I级 重 点 种 I
3 水 环 境 质 量 问题 依 然 严 重 、
经 济 收 入 和 生 活 水 平 受 到 一 定 的 影 响 , 所 以
黄为 主 。为此衡 水市每 年从有 限的财 政收 入
中拿 出 一 千 多 万 元 , 引 入 黄 河 水 以补 充 衡 水 湖 水 源 ,使 衡 水 湖 不 可 替 代 的 生 态 作 用 得 以 维 持 。 目前 , 衡 水 湖 没 有 专 用 于 生 态 环 境 的
教科 文组织 中国人与 生物圈保护 区 ;2 0 年 03
6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晋 升 为 国 家 级 湿 地 自然 保 月 护 区 ;2 0 年 1 7 被 列 入 全 国湿 地 保 护 工 程 05 o ]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湿地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水文、生态、经济和文化价值。

但由于人类活动的不断干扰和破坏,湿地的面积和质量不断减少,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功能受到了严重的威胁,而湿地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保护湿地的一种重要手段已经成为了国内外学术界和政策制定者的研究热点。

但是,在实践中,湿地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一系列问题。

首先,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缺乏科学基础。

为了实现湿地生态保护目标,我们需要了解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价值,以及生态过程与湿地健康状况之间的关系。

然而,由于可靠的湿地生态系统数据缺乏,政策制定者经常需要依赖于相对主观的价值判断,这可能会导致补偿标准的不公平和补偿效果的不可预测性。

因此,制定湿地生态补偿机制需要一定的科学基础,仔细分析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并基于科学数据制定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计量方法,以后续的湿地生态补偿为指导。

其次,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着法律法规的空白。

现有的湿地保护法等同类法律法规尚未对湿地生态补偿进行详细规定,导致国内湿地生态补偿的原则、标准和方法还不够明确。

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监管空缺造成了部分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缺省政策”,以及一些缺乏经验和技术的湿地生态补偿计划的错误或局限性。

因此,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制定过程中应着重加强法律法规的前瞻性研究,制定并落实明确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办法,以更好地统筹保护湿地的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

第三,湿地生态补偿标准系统不完善。

在制定湿地补偿标准时,如何衡量湿地生态系统的服务价值、如何制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是当前制定湿地生态补偿标准面临的主要问题。

目前,湿地生态补偿标准绝大部分缺乏合理的科学依据,且存在不同地区的差异性,导致湿地生态补偿标准的可比性降低。

与此同时,相应的湿地生态补偿金发放机制也不同,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因此,需要更加科学地制定湿地生态补偿标准,充分考虑地点、类型、功能特点等因素,并确定合适的补偿方式和金额,并加强监督机制,确保补偿结果公平、合理、效果显著。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和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前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进。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问题分析:1. 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目前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缺乏针对不同湿地类型和生态功能的差异化补偿标准。

2. 补偿资金来源不明确:湿地生态补偿资金来源不明确,导致资金无法保障,限制了湿地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工作的开展。

3. 监督和管理机制不完善: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不完善,导致生态补偿资金使用不规范,补偿效果难以保障。

二、建议:1. 加强科学研究和评估:建立健全的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前,应该进行科学研究和评估,明确不同湿地类型和生态功能的价值和损失,确保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可以借鉴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方法,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

2. 多元化补偿资金来源:为了解决湿地生态补偿资金来源不明确的问题,可以考虑多元化的补偿资金来源,如政府财政拨款、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保护税等。

建立专门的湿地生态补偿基金,确保补偿资金的稳定和可持续性。

3. 建立监督和管理机制:为了保障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实施,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可以设立专门的湿地生态补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相关工作,加强对补偿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和评估。

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对违规使用湿地生态补偿资金的行为进行惩罚。

4. 加强宣传和教育:为了提升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公众认知和支持度,应加强相关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湿地生态价值和补偿机制的了解。

可以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如电视、广播、报刊等,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参与度。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是保护湿地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

我们应加强科学研究和评估,多元化补偿资金来源,建立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宣传和教育,从而不断完善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湿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构建黑龙江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思考

构建黑龙江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思考
金 融 出版 社 ,2 0 (O 07 1)
题 ,使资源和环境被适度持续地开发 、利用和建设 ,从而 项 目的基础上 ,增加编制 现金 流量表和政府整体的合并会 计报表 。完整的政府会计信息体系包括 :及时提供有关政 府支 出和成本的可靠信息 ,以帮助政府部 门进行 决策和控 制 支出;及时进行内部审计 和独立 的外部审计 ,并编制审 }报告 ;将会计 系统与计划 、预算 、现金和债务管理及审 } 计系统相 结合 ;报告 有关 非现金 资 源的 信息 ( 资产 、负 债 、人力资本) ;报告 有关政府 产出或政府 政策后果 的信 息 ,促使政府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成本 管理 ;编 制政 府各
我省是湿地资源大省 ,也 是经 济欠 发达地 区。 目前 ,
有 湿地 自然 保 护 区 7 3处 ,总 面 积 达 4 7万 h 1 m ,大 都 分
生 态 效 益 补 偿 的 基本 理 论 ,是 环 境 外 部 成本 内 部 化 原 理 ,其 目的 就 是 为 了解 决 资源 与环 境 保 护 领 域 的 外 部 性 问
管理单位提供 部分 资金 支持 ,主要 用 于聘请 临 时管 护人 员 、购置设备等。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湿地管理资 金不足 的问题 ,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 的生态效益补偿 ,没 有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考 虑在 内,也不能从 根本 上解决湿 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间的矛盾 。


湿 地 生 态 效 益 补偿 制度 的定 义
论 ,但通过众多专家学者的研 究大致可将 “ 湿地生态效益
补偿制度 ”解释为 :“ 针对导致湿 地生态 系统 破坏 的湿地 开发利用活动征收税 、费 ,消除湿地开发利用活动产生 的 经济负外部性 ,限制湿地破坏行为的发生 ,为湿地生 态系 统恢 复筹措资金 ,并对因湿地保 护而丧失发展机会 的相关

江苏盐城滨海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研究

江苏盐城滨海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研究
12 主 要 生态 环境 问题 .
1 . . 1水体 污染逐 年加 剧 2
2M l L J 20 03

骨 鱼 2 多 种 、 骨 鱼 10 种 . 护 区 海 洋兽 类 有 咖 锄 姗 0 硬 3多 保 姗 咖 伽 0

\ ’
-- I
2【 5 x】
2 07 0
禽和以麋鹿为主的珍稀动物. 随着江苏沿海经济开 发上 升到国家级战略 , 保护区面临着资源过度开 发 、 境污 染 严重 的 问题 , 态 系统遭 到破 坏 . 环 生 生态
补偿 问题 也 日渐 突 出 , 行 生态 补 偿 研究 , 进 就是 为
收稿 日期 : 1 — 3 7 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2 0 —1 0
E o o ia o e s t n c l g c l mp n a i c o
生 态 补 偿 广 义 的概 念 既包 括 对 生 态 系统 和 自 然 资 源保 护所 获 得效 益 的奖 励或 破 坏 生态 系统 和 自然 资源所 造 成损 失 的赔 偿 , 也包 括 对造成 环 境污 染 者 的收 费 . 义 的概 念 主要 是 指 前 者. 国在 抛 狭 我 弃物 收费 方面 已经 有 了一套 比较 完善 的法 规 , 急需 建 立基 于 生 态 系统 服 务 的 生态 补 偿 机制 . 以 , 所 在 生态 补偿 的研 究 中采 用 了狭义 的概 念 . 江苏盐 城 滨 海 湿 地 国家 自然保 护 区是 我 国最 大 的海 岸 带 保 护 区 , 护 对 象 为湿 地 生 态 系统 、 保 以丹 顶 鹤 为 主 的珍
27 1
— — = … l
保护 区植物 资源 丰 富 , 地植 被 由陆 向海 有 明 湿 显 的过 渡 性 , 以分 为 苇草 带 、 蒿 带 、 植 被 带 可 盐 无 ( 滩带 ) 米草 带 植 物 主要有 芦 苇 、 滩苔 草 和 光 和 . 海 盐 角草 、 蓬大米 草 、 碱 川蔓 藻 、 狐尾 藻 等群 落 . 保 护 区鸟类 有 30 种 , 中国多 种珍 禽 如 鹤 0多 是 科、 鹭科 、 科 、 雁 鸭科 等 鸟 类 的 重要 越 冬 地 , 内湿 区

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简论

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简论

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简论
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是指政府或相关机构在湿地保护、修复和管理过程中,对湿地生态系统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其他形式的激励措施,以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和管理,促进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

湿地生态补偿制度主要包括经济补偿、生态补偿和生态补偿机制等不同层次和形式,其实施主要基于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及其价值,以及湿地生态系统的受益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和义务。

具体来说,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 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及其价值。

湿地生态系统提供
了许多生态服务,包括水文调节、水质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碳汇等,这些服务对人类和自然界都具有重要价值。

在实施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时,应充分考虑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及其价值,以此确定补偿标准和金额。

2. 湿地生态系统的管理和保护成本。

湿地生态系统的管理和保
护需要一定的经济成本,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

因此,在实施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时,应考虑到管理和保护成本,从而确定补偿标准和金额。

3. 湿地生态系统的受益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和义务。

湿地生态系
统的受益者包括直接受益者和间接受益者,直接受益者包括湿地周边居民、湿地旅游者等,间接受益者包括全社会。

湿地生态系统的负责人包括政府、企业和个人等,他们应当承担湿地生态系统管理和保护
的责任和义务。

在实施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时,应考虑到受益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和义务,从而确定补偿标准和方式。

总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是湿地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可以有效促进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实现湿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

湿地公园实践教学设计(3篇)

湿地公园实践教学设计(3篇)

第1篇一、教学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湿地作为地球上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具有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净化水质等重要作用。

湿地公园作为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城市居民环保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让学生深入了解湿地生态系统,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实践能力,本教学设计旨在通过湿地公园实践教学,使学生掌握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知识,培养他们的环保意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二、教学目标1. 知识目标:(1)了解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特征;(2)掌握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及价值;(3)了解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的基本知识。

2. 能力目标:(1)培养学生观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2)提高学生动手实践、团队协作的能力;(3)增强学生环保意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 情感目标:(1)激发学生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关注和热爱;(2)培养学生尊重自然、关爱生命的情感;(3)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和环保意识。

三、教学对象本教学设计适用于高中生物、地理、环境科学等相关学科的学生。

四、教学过程1. 导入新课(1)播放湿地生态系统的相关视频,引导学生了解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2)教师简要介绍湿地公园的概念和功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2. 实践准备(1)分组: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每组6-8人;(2)明确任务:每个小组负责调查湿地公园的某个方面,如植被、动物、水质等;(3)分配资源:教师为学生提供调查工具和资料,如望远镜、笔记本、相机等。

3. 实践实施(1)现场观察:学生分组进行实地观察,记录湿地公园的生态环境状况;(2)数据采集:学生利用调查工具,采集湿地公园相关数据,如植被覆盖率、动物种类、水质等;(3)分析讨论:学生根据采集到的数据,分析湿地公园的生态环境状况,讨论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及价值。

4. 总结与反思(1)各小组汇报调查结果,教师点评;(2)学生总结湿地公园实践教学的心得体会,分享实践过程中的收获和不足;(3)教师总结湿地生态系统的基本知识,强调湿地公园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是针对湿地开发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问题而建立的,其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引导行为主体积极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

但是,在实践中,湿地生态补偿机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缺乏科学数据支撑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需要科学的生态环境评估和监测数据,但是目前许多湿地缺乏相关数据支撑。

此外,由于湿地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不同类型的湿地需要不同的补偿方式和标准,但是现有的湿地补偿机制缺乏区别性,仅以面积计算补偿费用,无法满足不同湿地的需求。

因此,需要加强科学数据采集和分析,完善区别性湿地补偿标准。

二、补偿标准不合理目前,湿地生态补偿标准还存在不合理的情况,例如补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湿地生态系统受到的破坏,补偿周期过短或过长等。

此外,目前湿地生态补偿实施主要运用的是一次性补偿,无法持续地促进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

因此,需要基于湿地生态环境评估和监测数据,制定合理的湿地生态补偿标准。

三、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多方面的监督机制会导致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质量的不可控性。

现有的监管机制存在误差、缺乏科学性等功与失的问题,使得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多的不确定性。

因此,需要加强监督机制的建设,压实各级政府部门职责,实现对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全过程包容性的监督,在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与互动机制。

建议:为解决上述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应加强湿地生态补偿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性,同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职责,确保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策略设计和实施合理、规范和科学。

二、精细化解析不同类型湿地的生态价值目前,湿地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需要不同的补偿方式和标准。

因此,建议制定细致化的湿地生态补偿机制,让不同类型湿地的生态价值更有针对性,并确保经济补偿与生态价值相对应,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

东平湖湿地生态补偿研究综述

东平湖湿地生态补偿研究综述
定义。
《 环境科学大辞典》 对生 态补偿 给出了生态学意义上的定义 , 即“ 自 然生物有机 体 、 种群 、 群落或生态 系统受到干扰 时 , 所表现 出来 的缓和 干扰 、 调节 自身状态 , 使生存得 以维持的能力 , 或 者可 以看作 生态负荷 的还原能力 , 或者是 自然生态 系统对 由于人类 社会 、 经济活动造成的生 态破坏所起 的缓 冲和补偿作用 ” 。 由此可见 , 生态补偿是指 “ 通过对损 害( 或保护) 资源环境 的行 为进行收费( 或补偿) , 提高该行 为的成本( 或收 益) , 从 而激励损 害( 或保 护) 行 为的主体减少( 或增加) 因其行 为带来 的 外部不经济性( 或外部经济性) , 达到保护资源的 目的 。更详细地说 , 生 态补偿机制是 以保护生态环境 , 促进 人与 自然和谐 发展为 目的 , 根据生 态系统服务价值 、 生态保护成本 、 发 展机会 成本 , 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 , 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 间利益关 系的公共 制度 , 生态环境 、 自然资 源的经济补偿是对生活 、 生产 活动造成 的环境 污染 、 生态破坏以及消耗 的 自然资源进行恢复 、 弥补或替换 。 1 . 2生态补偿的特征
1 . 2 . 1生 态 补偿 范 围具 有 广 泛 性 生态补偿具有广泛 的补偿范 围 : ( 1 ) 对 已被破 坏的生态环境进行补
至东平 老湖镇旅游码 头 , 平均水深 1 - 2 m, 面积约 1 6 0 0 公顷 。稻 屯洼湿 地 位于东平 县城西部 , 由北 部 山区中小河道 及坡 水积聚而 成 , 面 积约 2 5 0 0 公 顷。旧县乡 出湖 口湿 地位于东平湖最北 端陈山 口水 闸上游 , 出 湖 口东岸湖滨处 , 总面积约 2 0 0 公顷。 湿地分类是湿地整体 中各 部分 之间相互 有序关系的反映。 国际湿 地公约定义 的湿地是指 不问其 为天然或人 工 、 长久或暂时之沼泽地 、 湿 原、 泥炭地或水域地带 , 带有 或静止 或流动 、 或为淡水 、 半 咸水或咸水水 体者 , 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 6 m的水域 , 可分为珊瑚 礁 、 滩涂 、 红树林 、 湖泊 、 河流 、 河 口、 沼泽 、 水库 、 池塘 、 水稻 田等类型。因此 , 根据R a m s a r 公 约, 东平湖 区湿地 为典 型的湖泊湿 地 , 土地 类型 以苇地和 滩涂为 主 。 也 可按 照《 中国湿地 调查纲要》 的湿地分类系统 , 将东平湖 的湿 地分为 以下 9 类: 浅海 湿地类 、 滩涂湿地类 、 河流湿地 类 、 湖泊 与水库湿地 类 、 坑搪湿地类 、 水田湿地类 、 沟渠湿地类 、 沼泽和草甸湿地类 、 路边湿地类 。 3 . 东平湖湿地生态补偿的必要性 随着东平 湖生态经济 的高速发展 , 人 口、 资源 、 环境之 间的矛盾 日 益增加 。湿地承受 的压力不断增长 , 使得各种湿 地资源 自 我调 节能力 减弱, 因而湿地正 面临着面积 和资源逐渐减少 、 功能和效益下 降 、 生物 多样性丧失 、 环境污染加剧 的严重威胁。 3 . 1 生态系统失衡 东平 湖生 物多样性降低 。有研究 资料表明 , 近2 0 多年来 东平湖水 生植物 的种类 、 主要 物种群 落的分布面积 、 平均生物量都有不同程度减 少 。东平 湖水生植物种类 1 9 7 9年有 4 O 种( 挺 水植物 2 1 种、 沉水植 物 1 1 种、 浮 叶植物 4 种、 漂浮植物 4 种) , 1 9 9 4 年下降为 1 9 种( 挺水植物 6 种、 沉 水植物 9 种、 浮 叶植物 4 种、 漂浮植物 已绝迹) , 2 0 0 3 ~ 2 0 0 4 年下降为 1 8 种 ( 挺水植 物4 种、 沉水 植物 8 种、 浮叶植 物 3 种、 漂浮植物 3 种) 。动物资源 种类 和数量也 明显 减少 , 湖区 内原来有 记载 的5 5 种 鱼类 , 目 前 只有 3 O 种, 生态环境 的恶化使湖 区的生 物多样性 在不断减少。另外 , 在对东平 湖 水 生 生 物 进 行 的调 查 中发 现 , 浮 游 植 物 中 以绿 藻 门为 最 多 , 占 4 3 . 4 %, 硅藻 门占2 3 - 3 %, 蓝 藻门占 1 9 . 2 %, 其 它各 种 类 的总 数 只 占 1 4 . 1 %。优 势种群 的过度增长 又导致 了湖 区生态环境 的进一步恶化 。 东平 湖的水质净 化能力并不是很 大 , 其净化水 质价值量仅 占总价 值量 的 0 . 6 7 %, 湖泊污染 , 将严重影 响其 生态系统其 它功能 的发挥 , 导 致整体 服务功 能价 值 的下 降。如 1 9 9 8 年和 1 9 9 9 年 洪水携带长期 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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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生态系统补偿机制研究与实践
湿地是地球上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因其特有的生境、生态系统功能和服务而
受到了广泛关注。

然而,由于过度开发和污染等因素,湿地生态系统遭受了严重的破坏,生态系统服务逐渐丧失。

为遏制湿地生态系统破坏,推进湿地恢复和保护,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研究和实践领域。

一、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概述
湿地生态补偿是指采用给予经济、金钱或非经济的激励手段,以达到保护、恢复、维护湿地生态系统服务的目的。

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实践中,政府、社会和企业等各方面的参与非常重要。

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是多方面、多层次参与的复杂系统,涉及到湿地生态服务、湿地资源调控、湿地管理和监督等多个方面。

二、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价值与意义
湿地生态补偿机制不仅可以解决湿地生态系统内外生态服务的失衡问题,而且
可以为社会、企业和政府带来多方面的福祉。

1、贡献生态服务
湿地生态系统为人类提供了丰富的生态服务,包括水源净化、气候调节、防风
抗洪等。

通过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可以增强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有效减少生态系统损失。

2、促进经济发展
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行,从长远看,将促进湿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从而
为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正面影响。

同时,通过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增值,增加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提高企业意识和形象。

3、维护政府形象
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是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措施。

政府在湿地生态保护中的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形象也将更加正面。

三、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应用
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中,需要注重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和湿地资源的维护。

其中,湿地生态系统服务是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核心所在,它是湿地补偿机制的关键纽带。

湿地资源的调控则是实施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前提和基础。

1、确定湿地生态服务类型
湿地生态服务是指湿地生态系统为社会和自然系统提供的各种价值和效益。


同的湿地类型、不同的经济价值和不同的生态环境条件,会产生不同的湿地生态服务类型。

因此,在实施湿地生态补偿机制之前,必须确定各种湿地生态服务类型。

2、设计湿地补偿实施方案
湿地生态补偿实施方案是指将湿地生态补偿机制转化为实际行动的具体方案,
它是指导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实施的重要工具。

在设计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实际需求、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和湿地资源调控等多方面的因素。

3、建立湿地监测评估系统
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需要建立湿地监测评估系统,对湿地生态系统服务
和湿地资源调控进行监测和评估。

湿地监测评估系统可以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对湿地保护、恢复和经营管理产生积极影响。

四、湿地生态补偿机制应用案例
1、江苏太湖生态经济区湿地生态补偿
太湖生态经济区湿地生态补偿采用了水资源税与生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对污
染者和使用者进行了严格管理。

此外,在湿地恢复和保护上,太湖生态经济区湿地生态补偿也进行了大量的投入,积极推进了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

2、长江源地区湿地生态补偿实践
长江源地区的湿地生态补偿采用了“LIANCHIKA”(雪山寨村)模式,此模式
采用村民自治的方式,积极推动了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

通过充分利用村民自然资源,促进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所面临的挑战
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

1、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实施需要有完善的监督机制。

然而,当前监督机制薄弱,难以有效推动湿地生态补偿的实施。

2、湿地补偿标准不明确
湿地生态补偿机制中的补偿标准不仅涉及到补偿对象的数量、频度和范围等问题,还涉及到补偿资金的来源、资金的使用方式和效果等问题。

湿地补偿标准不明确,会导致补偿效果不理想。

3、缺乏资源共享机制
在湿地补偿机制中,不同的利益攸关方之间资源互动不足,缺乏资源共享机制。

这种现象将导致不同利益攸关方在湿地补偿机制实施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受到限制。

六、总结与展望
湿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要素之一,湿地生态补偿是保护和修复湿地生态系
统的重要手段。

从我国的湿地生态保护实践中不难看出,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在推动湿地生态系统重建和修复方面具有巨大的价值和意义。

未来,我们需要加强研究和应用,优化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和实践,实现湿地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双重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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