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攻读校外硕士学位协议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职攻读校外硕士学位协议书

培养单位:大理大学(简称甲方)

培养对象派出学院:学院(简称乙方)

培养对象:(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大理大学有关文件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书》适用于采取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方式攻读校外硕士学位,读研期间个人档案保留在学校。该形式攻读学位的教师均视为学校在职职工。

二、丙方以在职(非脱产或脱产)的方式攻读大学

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制年。学习时间从年月至年月止。

三、在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如为非脱产攻读,丙方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相应工作量,可享受在职在岗待遇;如丙方为脱产攻读,读研期间可享受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国家基本工资福利待遇,绩效工资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丙方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大理学院教师攻读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管理规定》(大院人发〔2012〕6 号)第九条相关规定执行。即:

1.脱产在校外攻读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后(“双证”齐全),给予一次性4万元学习补助。如果只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即“单证”),则给予一次性3万元学习补助。

2. 非脱产在校外攻读硕士学历和学位的,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齐全)后,给予一次性3万元学习补助,或给予全额报销学费并5千元学习补助(报销的学费与学习补助合计不能超过3万元)。如果只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则给予一次性2万元学习补助,或给予全额报销学费并5千元学习补助(报销的学费与学习补助合计不能超过2万元)。

3.如果教师取得的硕士学历和学位与学校引进的“紧缺硕士”的学历和学位相同,则学校给予引进“紧缺硕士”相同的待遇。

五、丙方在脱产学习期间,能刻苦学习,按期完成学业,表现良好,其年度

考核视为合格;因违法违纪受到培养学校警告以上处分,其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由丙方赔偿学习期间甲方所支付的全部工资福利待遇。因违法被判刑的,开除其公职。

六、乙方负责丙方的日常学习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在丙方完成学业后,对其进行上岗考核及考核合格后的工作安排。

七、脱产攻读研究生,如无正当理由,在规定年限内未能取得相应学位的,停发其延长期间的全部工资福利待遇。有正当理由需要延期的,须个人写出申请,导师和培养学校签署意见或证明,报学校批准方可。经学校批准后的延长学习期,视为正常学习时间。

八、丙方取得硕士学位后,为学校服务的期限不得少于4年。达不到最低服务期限要求调离学校、辞职、或自动离职的,全额赔偿读研期间学校所支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回校后所发的学习补助(含已报销的学费),则参照《大理学院人才引进及管理暂行办法》中对“紧缺硕士”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本协议中所涉的赔偿责任,丙方的担保人均承担连带责任,如丙方不积极履行相关赔偿义务,则甲方直接取得向其担保人追索相关赔偿款之权利。

十、共同条款

(一)签约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各项条款所列内容,并信守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书自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不需公证,同等有效,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协议书中规定的服务期满时止。

(二)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按大理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三)必要时,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修改或补充。

(四)甲方委托本方的人事处代行签章。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大理大学人事处乙方:(部门)丙方:(教师)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