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类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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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范本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范本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其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建设成果的质量。

为了规范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提高施工单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二、考核目的1. 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意识:通过考核,引导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充分重视安全工作,增强安全意识。

2. 促进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通过考核,强化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和控制。

3. 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水平:通过考核,鼓励施工单位加强质量管控,提高施工质量。

三、考核内容1. 安全管理考核(1)现场安全管理:评估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

(2)人员培训管理:评估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包括培训记录、培训效果等方面。

(3)安全责任制度:评估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是否有明确的安全责任人。

(4)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评估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包括安全办公室设立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等。

2. 质量管理考核(1)项目管理:评估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包括工程计划编制、进度控制、材料采购管理等方面。

(2)施工工艺:评估施工单位施工工艺的先进性和合理性,是否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方法。

(3)施工质量:评估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控措施,包括材料验收、施工检查、工程质量评定等方面。

(4)质量验收合格率:评估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包括初验合格率、终验合格率等。

四、考核方式1. 安全管理考核:采用检查、评估等方式,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 质量管理考核:采用抽查、鉴定等方式,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3. 考核结果评定:根据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进行综合评定,生成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处理1. 安全管理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定,可以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级。

工程质量施工单位考核制度

工程质量施工单位考核制度

工程质量施工单位考核制度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增多,工程质量成为关系到国家利益、人民福祉和民族声誉的重要问题。

施工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的主体责任者,其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耐久和美观。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工程质量施工单位考核制度。

二、考核原则1. 公平公正:考核过程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注重实效:考核内容应紧密结合工程质量的实际需求,以提高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水平为目标。

3. 激励与约束并重:通过考核激发施工单位提高工程质量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同时对不合格的施工单位进行约束和惩罚。

4. 动态管理:施工单位的考核应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以适应工程质量管理的需要。

三、考核对象与内容1. 考核对象: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各类施工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等。

2. 考核内容:(1)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人员的能力等。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方案的合理性、施工工艺的先进性、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等。

(3)工程质量业绩:包括施工单位承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状况、获奖情况、用户满意度等。

(4)企业信誉:包括企业守法经营、信用评级、社会责任履行等。

(5)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包括施工单位在技术创新、新技术应用、人才培养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程序与方法1. 考核程序:(1)施工单位自评:施工单位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自我评价,形成自评报告。

(2)第三方评估: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3)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第三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4)公示与反馈:主管部门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向施工单位反馈。

2. 考核方法:(1)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采用定量评分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评价。

市政工程质量考核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质量考核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质量考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市政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水平,确保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的原则1.依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市政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科学规范原则:依据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和方法,对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考核。

3.公正公平原则:考核过程中应做到公正、公平,各方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4.激励约束原则:通过考核结果对企业给予奖励和处罚,激励施工单位提高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同时加强对不合格工程的整改和处罚,提高市政工程质量水平。

三、考核的内容1.质量管理体系建设(1)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过程、施工标准、验收规范等。

(2)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持续改进,提高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水平。

2.施工过程管理(1)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做好施工计划。

(2)进行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操作技能的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质量。

(3)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保持施工环境整洁,减少污染。

3.质量验收(1)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质量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要求。

(2)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分,应及时进行整改并重新验收。

(3)对合格的工程质量进行记录和归档,为日后的工程质量考核提供数据支持。

四、考核标准1.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市政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施工过程管理:市政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安排、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应符合相关标准。

3.质量验收:市政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相关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一定要求。

五、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市政工程施工单位每年进行一次质量考核,对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施工过程管理、质量验收情况进行评分。

2.现场检查:定期组织对市政工程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质量等情况。

市政项目施工管理办法

市政项目施工管理办法

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办法(试行)1 目的为规范市政项目施工行为,降低施工成本,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利益,发扬江西火电优良传统,树立企业品牌形象,不断提高施工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管理的规范化制订本管理办法.2 适应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公司承接的市政项目的施工。

3 依据国家主席令第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2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2014年修订)主席令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主席令第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国电力建设集团制订的管理规定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颁布的管理文件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4 职责4.1 工程管理部4。

1。

1负责承包商准入资质审核和分包商的能力评审。

4。

1.2督促项目部与分包商必须订立有效的规范的书面的工程分包合同。

4。

1。

3负责分包商的工程进度、质量的履约能力的考评。

4。

1。

4负责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协调。

4。

1.5负责协调公司资源支持工程施工。

4。

1.6负责督促项目部完善进度、质量、技术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机构。

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4。

2 项目经理部4.2.1负责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合格分包商签定书面合同。

4.2.2健全项目部组织机构,制订岗位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4.2。

3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和施工安全。

并实行监督,不得“以包代管”。

4.2.4负责设备、材料的计划、采购、保管、施工、检查、整改、移交.4.2。

5负责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

4.2。

6负责编制清水砼、镜面砼、外立面装饰、道路开挖等专项方案并实施。

4。

2。

7负责及时上报相关工程报表.4。

2.8负责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教育。

4。

2.9负责施工前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和做好相应措施.4.2。

10负责施工现场指导、监督和协调,现场文明施工满足要求。

制定考核办法。

4.2.11负责工程资料保管、整理、归档、移交。

4.3施工班组(专业施工单位)4。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及考核管理办法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控制要点及考核管理办法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 (4)第二条基本原则 (4)第三条适用范围……………………………………。

4 第二章质量监督、控制管理责任划分第四条勘查设计阶段质量监控、管理责任划分...。

5 (一)准备阶段.............................................。

5 (二)设计阶段.............................................。

5 (三)成果验收阶段.......................................。

6 第五条施工阶段质量监控、管理责任划分. (6)(一)准备阶段 (6)(二)施工过程阶段.......................................。

7 (三)保修和缺陷通知期阶段 (13)第三章质量监督、控制管理内容及要点第一节城市道路工程第六条道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14)(一)主要检查内容 (14)(二)检查要点 (15)第二节城市桥梁工程第七条桩基础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29 (一)主要检查内容 (29)(二)检查要点 (30)第 1 页共99 页第八条钢筋砼结构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32(一)主要检查内容 (32)(二)检查要点 (34)第九条预应力砼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39)(一)主要检查内容 (39)(二)检查要点 (41)第十条桥跨安装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47(一)主要检查内容 (47)(二)检查要点 (48)第十一条桥梁钢结构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53)(一)主要检查内容 (53)(二)检查要点 (56)第十二条桥面及附属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60(一)主要检查内容 (60)(二)查要点………………………………………。

61 第三节地下构筑物工程第十三条地下工程、构筑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63)(一)主要检查内容 (63)(二)检查要点 (65)第四节排水工程第十四条排水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 (74)第 2 页共99 页(一)主要检查内容 (74)(二)检查要点……………………………………。

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11.25修改)

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11.25修改)

附件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和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和安全监督行为,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安全监督人员的管理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督机构)是指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受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依据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各参建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安全行为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管理的独立设置的安全监督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监督人员)是指经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且获得《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证书》),依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每3年组织对全省安全监督机构考核一次,每2年组织对全省安全监督人员考核一次,必要时可增加考核频次。

州(市)及滇中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对辖区内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页脚内容1第二章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程序及职责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安全监督机构(以下合称监督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安全监督,依法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责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南京市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

南京市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

南京市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5.07.28•【字号】宁公市字[2005]252号•【施行日期】2005.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南京市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宁公市字[2005]252号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市市政设施管养体制改革、建立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市场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市政设施综合管理,保障市政设施的使用功能,规范市政设施管理行为,提升市政设施管理水平,科学合理使用和管理维护经费,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是指南京市市政公用局(以下简称市市政公用局)对市政设施管理单位的设施管理绩效、行为规范等进行检查考核。

第三条市市政公用局是本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各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以下简称区市政设施管理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接受南京市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政设施管理处)的指导和检查考核。

市政设施管理处的市政设施管理工作由市市政公用局负责检查考核。

第五条南京市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和原浦口、大厂区范围内的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适用本办法。

江宁区、高淳县、溧水县及原江浦县、六合县的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市政设施管理检查考核职责第六条市政设施管理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做好设施普查,编制市政设施年报和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计划;(二)负责市属市政设施的使用、维护、安全运行情况的监管和综合调度;(三)负责指挥、协调组织好全市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及城区排涝、窨井盖管理、市政设施保障服务等工作;(四)负责做好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预警、处置机制;(五)负责在市市政公用局的指导下,依据市政设施维护运行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养护维修市场管理规定等,组织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项目招投标;(六)负责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七)负责行政许可事项许可后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区市政设施管理所业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服务等。

市政工程项目部月考核制度

市政工程项目部月考核制度

市政工程项目部月考核制度一、背景介绍市政工程项目部是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负责规划、设计、建设和维护市政基础设施。

为了提高市政工程项目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制定了月度考核制度。

二、考核内容1. 项目进度考核:对每个项目的进度进行考核,包括计划进度、实际进度和延期情况等,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进度延误的问题。

2. 质量管理考核:对每个项目的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质量、工程检测等,确保项目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 安全管理考核:对每个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包括施工现场安全、工人安全、设备安全等,确保施工过程中没有安全事故发生。

4. 成本控制考核:对每个项目的成本进行考核,包括预算控制、采购成本、人工成本等,确保项目在预算范围内完成。

5. 绩效考核:对项目部的整体绩效进行考核,包括项目管理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创新能力等,评价项目部在市政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综合能力。

三、考核方法1. 考核指标确定:项目部根据月度计划确定考核指标,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权重。

2. 数据收集:项目部在月底前提交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绩效等相关数据,由考核小组进行汇总整理。

3. 考核评分: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指标和数据,对项目部进行评分,同时听取项目部的意见和反馈。

4. 考核结果通报: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通报给项目部,同时进行分析和解读,为项目部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5. 考核奖惩:根据考核结果,项目部将对考核表现出色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奖励,并对表现不佳的个人和团队进行处罚。

四、考核效果1. 激励团队:通过月度考核,激励项目部团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和竞争力。

2. 发现问题:通过月度考核,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3. 提升管理水平:通过月度考核,提升项目部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4. 促进发展:通过月度考核,推动项目部的发展和壮大,提高市政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品牌形象。

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1、考核依据国家、天津市、市地铁工程指挥部及地铁集团安全质量管理规定、制度。

2、考核方式(1)每季度对施工单位进行季度考核评价。

(2)第四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一并实施。

(3)前三季度考核是年度考核的依据,全年各季度成绩的平均分为年度考核成绩。

3、计分原则季度考核以本办法检查用表为依据,季度检查得分为该季度考核成绩,全年各季度平均得分为年度考核成绩。

满分一百分,安全管理加权值为50%,工程质量加权值为30%,文明施工加权值为20%,以上三项加权平均为总得分。

4、评价及奖惩(1)80(不含)分以下为不合格,80(含)至90(不含)分为合格,90(含)分以上为优秀。

(2)不合格单位予以黄牌警告,约谈项目经理,连续两次不合格单位予以红牌警告,书面批评通报至局级上级主管部门,约谈局级公司主管领导;季度优秀单位授予流动红旗;年度优秀单位授予奖牌,书面表扬通报至局级主管部门。

(3)连续三次或年度累计三次不合格单位,直接列入黑名单,终止其在天津地铁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为期两年。

(4)发生严重违规行为(违反合同、标准规范、各级制度、建设程序的行为),书面通报批评、警告、约谈上级领导或给予10万元以内经济处罚。

(5)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的,按照国家、天津市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

5、事故处罚标准(1)人员死亡事故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处以20万元/人罚款,依次累加。

(2)较大及以上无死亡安全质量事故每发生一起,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3)一般无死亡安全质量事故每发生一起,处以10万元人民币罚款。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季度考核评分表标段名称: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季度考核评分表标段:施工单位: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季度考核评分表标段名称:施工单位:2.每项扣减分数不得超过该项标准分数;。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考核管理办法
是指针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的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的目的是通过对施工单位的考核,促使其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追究责任,从而提高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水平。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考核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考核标准: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指标,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能力、安全事故率、质量管理能力、质量合格率等方面的考核内容,以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性和科学性。

2. 考核周期:规定考核的周期,一般根据项目的工期和施工单位的规模确定,可以是每月、每季度或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3. 考核方法:确定考核的具体方法和程序,包括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查阅相关文件、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进行考核。

4. 考核结果处理:根据考核结果,对施工单位进行奖惩和追究责任的处理,对安全质量管理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或限期整改等处理。

5. 监督检查: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确保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施工单位安全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能够促使施工单位加强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

同时,通过考核和奖惩机制,推动施工单位持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市政工程企业绩效管理及考核办法

市政工程企业绩效管理及考核办法

绩效管理及考核办法为全面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技能和综合素质,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员工个人绩效和团队绩效的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一、凡被公司聘任,有固定岗位并在施工生产季节工作的人员,均实行绩效管理,参加绩效考核。

二、公司员工绩效管理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由员工所在部门具体实施。

三、绩效管理实行主管负责制。

即:主管协助下属制定绩效计划并帮助下属实现绩效目标,同时对下属进行绩效考核,按考核评定条件评定档次。

四、员工绩效管理实行“月考核、年度综合评价”。

(一)月考核l、主管根据员工业绩实录结果,按各档次评定条件进行考核评定。

被评定为良好以上档次的,考核小组审定,并在公司进行公示。

高管人员的月绩效考核,无主管领导的由总经理直接考核评定。

2、员工月绩效考核在施工生产季节的绩效考核评定分为标兵、优秀、良好、合格、不舍格五个档次:非施工生产季节的绩效考核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台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3、员工月评定结果作为计发员工月绩效工资的依据,绩效考核评定档次系数为:标兵2.0、优秀1.5、良好l.2、合格1.0、非主观原因被评为不合格0.5、主观原因被评为不合格0。

4、公司对各单位评定的优秀以上人员和不合格人员按月进行通报。

5、各部门的《员工业绩实录表》由综合办公室存档备案,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二)年度综合评价l、每年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会同各各部门对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和后备人员按工作成果、责任意识、技术技能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其中:工作成果占80%,责任意识占10%,技术技能占10%;2、年度综合评价确定为标兵、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五个档次,评定结果存入个人档案;3、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同时作为职位调整、岗位聘任的参考条件;4、年度综合评价结果报公司考核小组审定;5、员工的年度综合评价需由员工所在单位负责人和综合办公室共同对被考核人提出一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存在问题及今后改进方向等内容进行评价;6、各部门年度综合评价结果由综合办公室存档备案;7、各档次评定条件:(I)标兵档次工作成果方面:在保证进度、保证质量、控制成本方面,办法措施创新超前,成果显着,贡献突出。

2024年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积分考核办法

2024年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积分考核办法

2024年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积分考核办法为了加强对施工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活动的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2024年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积分考核办法》。

一、总则1.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单位,包括建筑施工、市政道路施工、水电安装、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

2.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积分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制度,每年进行一次。

3.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积分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单位能否参与城市工程施工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内容和权重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权重:10%)(1)是否建立健全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要求进行了制度文件的发布和宣传培训。

(2)是否有统一的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利。

(3)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

(4)是否定期检查和更新安全管理制度。

2. 安全技术措施(权重:20%)(1)是否按照工程特点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2)是否建立和落实了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

(3)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4)是否定期检查和修复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设施和设备。

3. 安全生产责任制(权重:15%)(1)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2)责任人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是否及时处理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3)是否建立了施工人员的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责任人的工程业绩进行评价。

4. 安全防护设备(权重:15%)(1)是否配备了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2)是否配备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备。

(3)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5.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权重:20%)(1)是否建立并健全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是否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演练。

(3)是否及时报告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并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和追责。

施工单位工作考核办法

施工单位工作考核办法

施工单位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总则本办法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进行考核。

主要从工程管理、工程质量和技术资料三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工作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工程检测的方法并结合平时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并按照评定结果排序,进行奖罚。

第二条工程管理(总分100分、权值0.3)一、工程管理岗位责任制的建立执行情况(规定分20分)建立工程管理岗位责任制是搞好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目标实现的基本条件之一。

各合同段建立健全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质检负责人岗位责任制、技术员岗位责任制、生产班(组)长岗位责任制以及各工种操作员岗位责任制。

各级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各尽其责。

对于建制不全,各岗位人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以下规定进行扣分:1、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不全的扣5分。

2、项目负责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地搞好本合同的施工管理,对未经项目办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每次扣5分。

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做好该合同段的技术管理工作,作到优化施工方案,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

对不坚守工作岗位,技术管理混乱的,每次扣3分。

4、项目质检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该合同段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对工程质量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搞好工程质量的检测、试验、记录和验收工作。

对不坚守工作岗位的,每次扣2分。

二、质检人员的配置情况(规定分10分)各施工单位项目部质检人员(包括取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每少1人扣1分;取样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不满足要求者每人扣1分。

工地各类试验取样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随机取样,违反本规定每发现一次扣5分。

三、工程管理挂图设置(规定分10分)各合同段必须在项目部驻地挂设工程简介、施工平面布置示意图、施工组织机构图、质量保证体系图、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劳动资源调配分布图、工程形象进度柱状图、重点工程进度计划网络、机械设备及材料调配图。

各类挂图要求美观大方,数据填写准确,能比较准确反映工程总体现状。

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办法

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办法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管理机制,落实项目经理职责,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是指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市政工程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的代理人。

本办法所称的市政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海河坝、涵洞、地下通道等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市政施工活动的本市、外地入青及中央驻青施工企业项目经理。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考核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对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考核;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胶南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按规定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区(市)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进行日常管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经理的考核结果及作出的处理决定适用于本市辖区内的所有市政工程项目及其管理活动,各级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职责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项目经理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全面管理工程施工过程,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队伍管理等全面负责。

第六条项目经理是岗位职务,按照与市政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定的项目管理承包合同,或按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二)负责执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三)项目开工前,核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项目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安全报监备案、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件是否齐全;(四)因工程项目造成施工现场范围内公共设施及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存在安全隐患,须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五)检查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六)检验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七)组织制定项目管理机构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八)审查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九)审查进场工人的上岗证件、用工合同并组织对工人进行教育;(十)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经济签证及时准确,并根据合同规定按时结算;(十一)规范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行为,确保劳务分包款和工人工资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及时解决项目发生的各类纠纷;(十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廉洁守法规定;(十三)严格执行《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规定,保证文明安全施工;(十四)有效控制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十五)负责市政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十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施工现场内发生的事故或重大事件,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十七)其他相关职责。

绵阳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绵阳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

绵阳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在建工程的安全日常巡查监管情况、安全季度大检查情况有机结合起来,更加科学、客观地综合评定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评价等级,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绵阳市城市规划区内(含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科创园区、经开区、农科区、仙海区等规划控制区域)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其附属设施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供水、给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工程造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均为本办法所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管理对象。

第四条按照谁许可、谁监管以及属地管理的原则,市住建局办理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由市城建监察支队负责实施安全文明施工动态巡查监管及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各县(市)、区(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县(市)、区(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巡查监管及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市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各县(市)、区(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巡查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工作。

第五条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等法律法规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办发[2004]22号)、《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四(川建发[2006]107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号)、《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劳动工资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通知》(川劳社办[2003]13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

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完整版)

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完整版)

中国电信周口分公司施工单位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进度的有效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的有效管理和各合作方之间的有效配合,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引入各施工单位及施工队长间横向的对比和竞争,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1 条本考核办法的制定与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2 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我公司通信工程建设。

第3条本考核办法中的施工单位是指参与周口电信 2013年移动网建设的施工单位。

第4 条本考核办法坚持考核结果与工程款结算及工程量分配挂钩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组织第5条考核维度及考核者数量:采用多维、多考核者联合考核的方式对被考核者进行考核。

第6 条考核关系:被考核者施工单位考核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第7条由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巡检,工程验收及日常配合情况等对被考核单位进行综合打分。

报送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最终考核结果的汇总评定。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8 条本考核办法的具体考核项目主要分为工作进度、工程质量规范、工程配合、整改考核、安全文明、资料审核六个部分。

第9条考核内容详见《 XXXX通信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考核评分表》第四章考核方式第10条考核最小单元:以工程建设任务书中的单个通信工程项目或单个通信基站建设为单位 ,按施工质量规范、施工进度、施工配合等环节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

第11条本考核办法采用加分与扣分并存的评分制度,各单项工程项目工程基准分为 10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扣分(单项工程项目考核分=单项工程项目基准分 100分-该单项工程项目扣分)。

各扣分项无次数限制,扣分无最低限制。

加分后封顶分为 100分。

第12 条考核周期:本办法以工程为单位。

第13条考核结果的发布:监理单位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后,报送建设单位批准后,在工程送审前以正文的形式发送至各单位。

第五章考核结果的评定考核结果分三个档: A:扣除分数小于 20分。

B:扣除分数大于 20 分低于 30分。

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和评分表

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和评分表

XX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xx有限公司目录一、目的二、适用范围三、考核条款相关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1、项目组人员配备2、施工准备3、安全、文明施工4、质量控制5、进度控制6、工程资料及档案管理7、工程分包的管理、配合8、竣工移交9、配合情况10、廉政保密四、考核管理办法1、执行考核单位2、考核维度及评分表3、考核内容、权重、评定等级4、考核结果应用五、其他一、目的为全面提高施工单位的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杜绝工程事故,规范工程管理,使工程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XX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管理.`三、考核相关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1、人员配备1。

1 项目组织架构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周内向监理单位报审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名单,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呈建设单位.1.2人员执行力项目管理人员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沟通协调能力和较高专业水平,按时参加工程例会,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楼宇发开商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组织,及时响应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排的紧急工作,接受监理和建设单位的考评。

2、施工准备2.1设计文件会审认真审核收到的初步设计文件(图纸),按时参加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在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前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反馈设计文件(图纸)中发现的问题及修改意见和建议,避免因设计文件(图纸)问题造成施工困难或须变更设计等。

2.2外部报建手续及时办理进入XX区施工所需的入园施工手续、占道许可证以及路政、交警、边防等部门要求办理交通疏解的其他有关证件。

根据设计情况及施工需要,结合XX建设工程管理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开工手续及相关工程施工许可证。

2。

3资源准备2。

3.1施工准备阶段组建项目经理部,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配备齐全的办公设施、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等,并配合监理单位检查所列的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等资源配备情况。

2。

3。

2施工阶段根据确定的施工内容和各专业、各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力量、工具、仪器、车辆和材料准备就绪。

质量管理考核与评价制度(市政工程)

质量管理考核与评价制度(市政工程)

质量管理考核与评价制度一、考核评价办法项目部所有部门相关人员及专业分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考核以月为考核周期。

每月考核一次,满分为100分,对考核分数不足60分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备案,考核为60~80分者,将给予警告教育。

考核为80~90分者给予通报表扬,考核为90分以上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每月考核结果将作为半年绩效考核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及方法(1)项目质量部日常监督巡查每返工一处扣2分。

(2)项目质量部下发质量罚款通知单每下发一份扣2分。

(3)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质量缺陷的,每个问题每处扣2分。

(4)质量领导小组每周质量大检查,每无故不参加一次扣3分。

(5)质量管理不到位,严重失职的,每次扣4分。

(6)质量整改未按要求督促落实,屡教不改每次扣4分。

(7)业主施工质量问题通报每通报一次扣4分。

(8)监理单位下发质量整改通知单每下发一个质量问题扣2分。

(9)管理总包每周质量通报,每通报一项质量问题扣1分。

(10)项目主管部门质量通报表扬每表扬一次加3分。

(11)上级(业主、监理、管理总包等)质量通报表扬,每表扬一次加5分。

三、工程质量保证措施1、质量目标本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

为确保工程质量,从质量管理体系的各工序质量程度网络控制两大方面严格控制,并制定出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以确保工程的质量。

质量保证体系的管理组织,从公司到项目部,配套管理,形成严格的统一管理体系,定员定岗责任到人。

2、质量保证体系(1)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配备足够的专业质量检查人员,确保工程质量。

(2)加强技术管理,认真贯彻国家规范、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确确岗位责任制,组织学习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工艺卡,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并建立技术考核制度。

(3)施工过程中,按部位检查操作方法和施工效果、及时纠正差错。

按部位及时填写应检查项目的隐、预检记录单,接受建设单位和质量检查人员检查。

督促班组执行自检、互检制和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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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考核办法施工期内业主将按照本办法对各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每月不少于两次)的检查考核,总分为100分,定期检查考核评分占50分,不定期检查考核评分占50分,检查结果于月底汇总,汇总后打分排序;并按考核月份平均得分值作为季度、半年、年终考核结果。

(二)、奖罚办法各项考核实行计分制,根据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奖励和处罚。

1、标准分值为100分,优秀分为85分;合格分为70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并按得分多少排列名次。

2、对考核分数低于合格分的单位进行5000-10000元的处罚,对考核分数达到优秀分进行5000-10000元的奖励。

3、对考核存在的不合格项目限期内没有整改的,提出警告、罚款、停付工程款、直至中止合同的处罚。

4、连续两次考核分数不合格者,除按以上规定罚款外,将对其进行整改,整改后达不到要求者,建议业主与其中止合同,并于10日内退出现场,由业主另行安排施工单位。

(三)、基本要求1、驻地建设满足要求:驻地建设环境整洁、有序、卫生、生活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会议室面积符合要求,办公条件达到专用本规定条件,上墙规章制度、图表齐全、规范。

内部管理及安全廉政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

用挂图清晰、及时的表示项目部组织机构、形象进度及计划完成情况,悬挂在项目部适当位置。

在施工现场适当位置、项目部驻地设置工程简介牌。

2、试验室建设满足要求:试验室面积符合规定要求,环境整洁,试验设备足额到位、完好率达95%以上,满足工程需要,仪器定期标定,办理临时试验资质,人员配备充足,持证上岗率满足要求。

3、拌合站建设:料场硬化、材料分类存放措施符合要求,防尘、防潮措施有效,标志牌醒目齐全,防排水设施完善;各种机械设备运转正常,匹配合理,拌和能力满足工程需要,拌合机调试,标定合格。

4、各施工单位应牢固树立“质量责任重于泰山,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廉政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责任到人。

确保本工程自开工到竣工验收,工期有保障,质量保优质,安全廉政无问题。

5、按要求在驻地、施工现场、拌和场悬挂有关标语、口号及安全警示标志。

按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到文明施工。

6、积极配合业主(业主代表)、总监代表处、驻地监理处的工作,积极主动的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四)、否决条件检查考核过程中发现下列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月评比资格,处以5000-10000元的罚款,并通报全线,同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

1、外业检查中若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因工程质量问题被责令停工、返工,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计划完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质检部门、业主代表、总监代表处通报批评的。

2、因施工单位自身管理不善,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廉政建设不利,发生重大廉政责任事故的。

4、在检查考核中,若发现施工单位对监理指令落实不力,或对业主(业主代表)、总监代表处交办的工作执行不力而对工程质量、进度造成重大影响的。

第二章考核细则(一)、工程质量(50分)1、自检资料完整、规范,数据真实、准确,检查频率符合规范和监理工程师要求,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

2、已完工的分项工程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及时、准确,每查出合格率达不到100%,扣2分,检验评定不及时,扣2分。

外业抽查中无质量问题,存在问题需进一步处理的每项次扣2分,造成局部返工的,每项次扣5分,问题较严重,返工处理影响工程进度的,该项不得分。

3、原材料进场前应经监理检查认可,同意后方可进场,检测频率符合要求,不合格材料不能用于工程,应及时清理出场,达不到要求,每项扣3分。

4、工地试验室满足中心试验室和监理要求,试验频率符合要求,全面反映工程总体质量状况,试验数据真实、正确、及时、有效。

资料签字齐全、字迹清晰可辨、整洁,符合标准文件要求,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

(二)、进度计划(20分)1、按照形象进度完成情况评分,形象进度完成必须≥100%,每超过计划1%,加0.5分,最多加5分;每低1%,扣1分,低于90%者不得分。

2、按批复计划,工作量完成不得低于100%,每超过计划1%,加0.5分,最多加5分;每低1%,扣1分;低于90%不得分。

3、招标文件规定的阶段控制目标执行,每有一项不达标,该项得0分。

(三)、支付管理(5分)1、计量支付按时报送、计量范围及内容准确、数据正确,填写清晰,签字齐全,达不到要求,每项扣1分。

2、工程资金流向清晰,管理规范,专款专用,每发现一笔不规范资金扣2分。

3、及时报送旬、月统计报表、数据准确、项目齐全,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

(四)、履约情况(10分)1、项目经理、总工、主要技术人员每月驻现场时间不少于专用本规定,每人次少一天扣0.5分,每人次每月少于15天,按项目主要人员不在执行;未经业主(业主代表)、监理批准不得更换或减少技术管理人员,若有则每人次扣0.5分。

2、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的设备按时、足额进场,每缺1台(套)扣0.5分;完好率不低于85%,每低于1%扣0.3分, 低于80%扣1.5分;设备型号符合合同的要求,每更换1台(套)扣0.5分。

3、项目经理、总工、质检工程师离开现场,按规定向监理工程师办理请假手续;如无相关手续,按不到位处理。

(五)、内业管理(5分)1、专人管理,及时分类、整理并按要求归档,档案存放条件符合要求,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

2、资料齐全完整,施工日志填写准确、及时,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3、严格遵守设计变更有关规定,达不到要求,不得分;文件格式符合国标或有关规定,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

4、收发文登记制度健全,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

5、建立公文处理制度,无积压、丢失现象。

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

(六)、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5分)1、成立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有书面的安全工作记录,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2分。

2、健全规章制度,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率达100%,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不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2分。

3、施工现场设置规范、必要的标志、照明、隔离等安全设施;交通管制:指示标志齐全,封闭措施得力,配备专职人员指挥;拌和站安全制度建立,落实措施得力,无安全隐患,防火、防电等安全措施符合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妥善保管,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2分。

4、现场不得存在安全隐患,无火灾、失窃、交通肇事、用电、中毒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加强卫生防疫,一经发现,扣0.5分。

5、采取环保措施,避免夜间在居民和村庄附近进行强噪声工程作业,施工便道、拌和场、作业现场定时洒水降尘,达不到要求,每次扣0.2分;及时维护施工便道、作业现场内道路,保证晴雨通车。

达不到要求,每次扣0.2分;管理、技术人员挂牌上岗,特殊岗位和场地施工人员必须使用安全防护物品,每人次扣0.1分;驻地建设环境整洁、有序、卫生、生活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达不到要求,酌情扣0.1-0.3分。

(七)、廉政建设(5分)1、建立组织机构,签订廉政合同,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2、不违反合同和有关规定实施工程建设;不以隐瞒、作弊等行为躲避检查、监督;不采取伪造证据或其他欺骗手段,在工程评估、预结算中谋利;出现廉政问题每项次扣0.5分。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工程有关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卡)和贵重物品,不得为工程目的而宴请相关人员,出现廉政问题每项次扣0.5分。

不得为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工用品等,出现廉政问题每项次扣0.5分。

第三章附则对施工单位考核评分表序号考核指标分值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赋分 1 工程质量50% 15 自检资料完整、规范,数据真实、准确,检查频率符合规范和监理工程师要求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15 已完工的分项工程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及时、准确每查出合格率达不到100%,扣2分,检验评定不及时,扣2分。

外业抽查中无质量问题,存在问题需进一步处理的每项次扣2分,造成局部返工的,每项次扣5分,问题较严重,返工处理影响工程进度的,该项不得分。

10 原材料进场前应经监理检查认可,同意后方可进场,检测频率符合要求不合格材料不能用于工程,应及时清理出场,达不到要求,每项扣3分10 工地试验室满足中心试验室和监理要求,试验频率符合要求,全面反映工程总体质量状况,试验数据真实、正确、及时、有效。

资料签字齐全、字迹清晰可辨、整洁,符合标准文件要求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 2 进度计划20% 10 按照形象进度完成情况评分,形象进度完成必须≥100% 每超过计划1%,加0.5分,最多加5分;每低1%,扣1分。

低于90%者不得分 5 按批复计划,工作量完成不得低于100% 每超过计划1%,加0.5分,最多加5分;每低1%,扣1分。

低于90%者不得分 5 招标文件规定的阶段控制目标执行每有一项不达标,该项得0分 3 支付管理5% 2 计量支付按时报送、计量范围及内容准确、数据正确,填写清晰,签字齐全达不到要求,每项扣1分 2 工程资金流向清晰,管理规范,专款专用每发现一笔不规范资金扣2分 1 及时报送旬、月统计报表、数据准确、项目齐全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4 履约情况10% 4 项目经理、总工、主要技术人员每月驻现场时间不少于专用本规定,每人次少一天扣0.5分,每人次每月少于15天,按项目主要人员不在执行;未经业主(业主代表)、监理批准不得更换或减少技术管理人员,若有则每人次扣0.5分 4 按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列明的设备按时、足额进场每缺1台(套)扣0.5分;完好率不低于85%,每低于1%扣0.3分,低于80%扣1.5分;设备型号符合合同要求,每更换1台(套)扣0.5分 2 项目经理、总工、质检工程师离开现场,按规定向监理工程师办理请假手续如无相关手续,按不到位处理5 内业管理5% 1 专人管理,及时分类、整理并按要求归档,档案存放条件符合要求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 1 资料齐全完整,施工日志填写准确、及时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1 严格遵守设计变更有关规定达不到要求,不得分;文件格式符合国标或有关规定,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1 收发文登记制度齐全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 1 建立公文处理制度,无积压、丢失现象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 6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5% 1 成立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有书面的安全工作记录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2分 1 健全规章制度,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率达100%,定期召开安全会议,不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形成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2分 1 施工现场设置规范、必要的标志、照明、隔离等安全设施;交通管制:指示标志齐全,封闭措施得力,配备专职人员指挥;拌合站安全制度建立,落实措施得力,无安全隐患,防火、防电等安全措施符合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妥善保管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2分1 现场不得存在安全隐患,无火灾、失窃、交通肇事、用电、中毒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加强卫生防疫一经发现,扣0.5分0.5 采取环保措施,避免夜间在居民区附近进行强噪声工程作业,施工便道、拌合场、作业现场定时洒水降尘;及时维护施工便道、作业现场内道路,保证晴雨通车达不到要求,每次扣0.2分0.5 管理、技术人员挂牌上岗,特殊岗位和场地施工人员必须使用安全防护物品;驻地建设环境整洁、有序、卫生、生活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达不到要求,酌情扣0.1-0.3分7 廉政建设5% 2 建立组织机构,签订廉政合同达不到要求,每项扣0.5分 1 不违反合同和有关规定实施工程建设;不以隐瞒、作弊等行为躲避检查、监督;不采取伪造证据或其他欺骗手段,在工程评估、预结算中谋利出现廉政问题每项次扣0.5分 1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工程有关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卡)和贵重物品,不得为工程目的而宴请相关人员出现廉政问题每项次扣0.5分 1 不得为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出现廉政问题每项次扣0.5分8 得分合计市政工程管理制度1、认真执行公司领导层的决策,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做好公司与各基层单位的工作协调部署,执行、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任务执行情况,对公司项目管理直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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