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防雷装置检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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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检测所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经法定检验机构检定、校准或经实验室间比对,经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一般仪器设备经自校合格(也可送检)后即可使用。
所有使用的仪器设备均应是贴有“合格”或“准用”标志的仪器设备。
3.2检测仪器设备
1电阻测试设备:1)接地电阻测试仪;2)土壤电阻率测试仪;3)环路电阻测试仪(钳形接地电
7.1.4检查防雷装置的施工是否与设计相符,由检测人员根据相关规范的要求,对各环节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原始记录表见附录C),视情况进行测试并记录数据。
7.1.5现场检测完毕,由检测人员对本次所检项目的数据及意见进行校对和复核并签字,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对本次检测结果进行确认并签字。
7.1.6整理分析检测数据,出具相关检测文书(包括存在问题通知书附表D.1、施工跟踪检测意见书附表D.2),现场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代表签收。对检测原始记录表中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根据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进行判定,检测结果符合要求的视需要出具施工跟踪检测意见书;检测结果存在不符合项的则出具存在问题通知书,由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提出复检申请,经复检符合要求后视需要出具施工跟踪检测意见书。
观感质量主要是检查防雷装置施工安装工艺。如:检查接闪器、引下线是否平正顺直;检查SPD的连接导线是否平直、色标是否清晰、绝缘层有无破损、老化;检查焊接固定的焊缝是否饱满无遗漏,焊接部分的防腐措施是否完整;螺栓固定的是否有防松零件等。
8.1.3测量技术参数
测量技术参数指运用各种仪器、仪表设备对防雷装置各种技术参数进行测量、读数、记录的过程。
竣工阶段检测或首次定期检测中缺少的隐蔽工程记录项目,可以查阅相关的隐蔽工程记录或竣工图纸。隐蔽工程记录必须是经建设或监理单位签字盖章有效的记录。
对于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所查阅的安全评价报告、环境评估报告及雷击风险评估报告等,应确定其是否有效。
8.1.2检查观感质量
检查观感质量指对各种防雷装置及措施的外露部分观感质量进行检查并记录和判断其是否符合要求的过程。
7.1.7工程施工跟踪检测结束后,接受建设单位提出的防雷装置竣工阶段检测申请,转入竣工阶段检测。
7.1.8开具出检通知单,下达竣工阶段检测任务。
7.1.9调用查阅各阶段施工跟踪检测资料、设计技术评价资料及相关设计文件资料等,确定竣工阶段检测项目。
7.1.10后续流程按本业务规范第7.2.3条~第7wenku.baidu.com2.10条进行。
6.3每个工序(环节)的施工跟踪检测完成后,应做好记录,视需要出具相关检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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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竣工检测
7.1.1受理并签订检测协议(或委托书),告知其施工跟踪检测的相关事宜(时间、内容等)。
7.1.2受理建设单位提出的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申请,开具出检通知单,下达相关过程施工跟踪检测任务。
7.1.3调阅本次施工跟踪检测过程的防雷工程技术资料、图纸和防雷设计技术评价资料等,确定检测项目。根据检测项目,准备并检查检测主、备用仪器设备。
阻测试仪);4)毫欧表或等电位测试仪;5)兆欧表或绝缘电阻测试仪;6)大地网接地阻抗测试仪(选配)。
2特定项目测试设备:1)防雷元件测试仪;2)频谱分析仪(选配);3)磁场强度测量仪;4)
静电电位测试仪(选配);5)剩磁测试仪;6)万用表;7)大电流冲击设备(选配)。
3长度量值测试设备:1)经纬仪;2)直尺、卷尺;3)测距仪;4)游标卡尺;5)测厚仪。
7.2.6复核、确认并签字。现场检测完毕,对仪器设备再次进行检查,确认其正常后,由检测取样员、测试员对原始记录进行校核签字,受检单位现场负责人对本次检测内容确认签字。
7.2.7整理分析检测数据,编制相关检测文书。对检测原始记录表中的数据进行计算、整理和处理后,根据相应的技术标准进行判定,填写分项评定及综合评定。综合评定符合要求的编制检测报告(附录F);综合评定存在不符合项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形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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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根据检测时建筑物、设施及其防雷装置的状态(建设使用情况),可分为定期检测、竣工检测。
1定期检测是指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设施应安装的防雷装置,按一定时间周期所进行
的安全性能检测。
2竣工检测是指对新、改、扩建建筑物、设施的防雷装置施工安装整个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工序(环
节)所进行的安全性能检测。其包含施工跟踪检测和竣工阶段检测两部分。
1编制存在问题通知书(附表D.3),经复检后编制检测报告;
2同时编制存在问题通知书和含不符合项的检测报告,经复检后编制复检意见书(附表D.4)。
7.2.8审核、签发相关检测文书并盖章。
7.2.9登记、发送相关检测文书,同时由建设(施工)单位填写客户意见征询表(附录G),收回意见征询表并建立台帐档案。
施工跟踪检测是指对新、改、扩建建筑物、设施的防雷装置隐蔽工程施工安装过程中的有关工序所进行的检测。
竣工阶段检测是指在新、改、扩建建筑物、设施的所有防雷装置及有关设备安装完毕后进行的全面检测。
6.2定期检测和竣工阶段检测应对建筑物、设施应有的防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每次检测应做好记录并出具相关检测文书。
4数据处理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
5通讯设备:普通无线电对讲机、防爆无线电对讲机。
6适应检测的其他仪器。
7辅助设备和交通工具:GPS定位仪、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电工工具、汽车等。
3.3业务支撑系统:1)闪电定位接收系统;2)大气电场接收系统;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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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防雷装置和防静电接地安全性能检测,应以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中的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技术要求作为检测标准,竣工检测(含施工跟踪检测)还应符合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核准的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施工设计文件的要求。
2.2检测人员应通过防雷装置检测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所必需的防雷专业知识及一些相关专业知识,掌握一定的电工、焊工知识和有关仪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依法经考核合格,取得检测员资格证,持证上岗。
现场检测工作中负责检查观感质量、检测点取样及测点平面示意图绘制的检测人员称取样员;负责仪器操作的检测人员称测试员。
附件
浙江省防雷装置检测
业 务 规 范
2012-03-19发布2012-05-01实施
浙江省气象局
为了规范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检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和《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浙江省气象局组织人员编写了《浙江省防雷装置检测业务规范》。《浙江省防雷装置检测业务规范》是检测工作的行为规则,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装置(包括与防雷装置有关联的防静电接地、设备接地,下同)的安全性能检测活动应当依据本业务规范进行操作。
编写组组长:张卫斌
编写组成员:李剑、任勇、王康挺、郑金达
编审组组长:鲁山鹰
编审组成员:陈金良、张先良、郑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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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业务规范依据防雷装置(包括措施,下同)和防静电接地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有关要求,制定了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的检测机构和人员、采用标准、检测项目、检测类别、检测流程、检测内容、检测方法和判定规则、检测文书等方面的规定要求。
防雷类别: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具体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中的第三章、第4.5.1条、第4.5.2条及本业务规范附录B的规定对建筑物进行防雷分类。
雷电防护等级: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按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相关规定确定。
7.2.4巡视检测对象及周边环境,根据本业务规范第8.1.3.2条第一款要求布置接地电阻测试仪的辅助电压、电流桩位并连线,再次检查仪器设备,记录接地电阻测试仪型号、名称、编号及检测辅助电极桩位(仅在进行接地电阻值测试时需要此步骤)。
7.2.5进行现场检测并记录数据。根据确定的检测项目,按先检测外部防雷装置,后检测内部防雷装置的顺序,由检测人员根据本业务第11章的相关规定,对建筑物、设施及其防雷装置的观感质量进行巡视检查,采集与本次防雷装置检测相关的技术参数,同时选择确定接地电阻、过渡电阻、SPD参数等测点并绘制测点平面示意图,对测点进行标注、编号并测量,测量结果经复核无误后按要求记入相应的原始记录表(附录E)。
本规范参编单位和人员:
组织单位:浙江省雷电防御管理办公室
主编单位:浙江省防雷中心
参编单位:浙江省各市雷电防御管理办公室、防雷中心
编委会主任:张慧良副主任:张卫斌、鲁山鹰
编委会成员:马金福、王康挺、牛 萍、任 勇、李 剑、吴剑强、何文革、何志清、张先良、陈金良、郑文佳、郑金达、郑海祥、胡余斌、黄朝善、董建华、谢 征(编委会成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本规范共十四章十四个附录。
本规范由浙江省气象局提出,由浙江省雷电防御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由浙江省防雷中心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检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雷电防御管理办公室和浙江省防雷中心,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7.2定期检测
7.2.1受理并签订检测协议(或委托书),接受检测任务,开具出检通知单。
7.2.2查阅本次检测对象的防雷工程技术资料和图纸,了解检测对象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和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后果,根据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初步判定其防雷类别和应检测项目。
7.2.3根据检测对象,准备并检查检测主、备用仪器设备。
1.2本业务规范引用的规范标准及其条款,其随后所有的修订单或修订版均适用于本业务规范,所引用的规范标准的条款应是相应规范标准最新版本中的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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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即提供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的单位,应具备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检测相应资质。检测机构应制定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及程序文件等检测质量管理文件,同时应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对服务实行跟踪回访和业主(施工)单位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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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或新、改、扩建的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设施的防雷装置检测,应首先检查确定其防雷类别、雷电防护等级,在此基础上确定应检测项目。建筑物、设施的防雷装置检测包括防直击雷装置(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防侧击措施)、防闪电电涌侵入及防高电位反击措施、防闪电感应措施、防雷击电磁脉冲措施、等电位连接措施、电涌保护器等项目,还包括与防雷装置有关联的防静电接地、设备接地等。
8.1.3.1测量的技术参数包括长度量值、电涌保护器参数、接地电阻值、过渡电阻值、环路电阻值、土壤电阻率等。
本规范的技术依据主要包括《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等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同时参考了本规范附录A所列其他相关标准的部分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
7.2.10当出具存在问题通知书时,应确定其整改期限(各检测机构视情况可自行确定),在整改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的,可将检测资料归档保存。对第7.2.7条第1款的情况按正常流程出具检测报告。
7.3防雷装置检测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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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检测方法
检测方法包括查阅资料、检查观感质量、测量技术参数、分析处理、抽检等。
8.1.1查阅资料
查阅资料指查阅设计图纸、隐蔽工程记录及竣工图等相关资料,所查阅的资料必须确认其可靠性、真实性、有效性。
施工跟踪检测应查阅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纸必须是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核准的设计施工图,也包含后续的设计修改单(图)。在检测过程中,如现场施工与设计施工图纸不一致,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有效的设计修改单(图)。
4.2附录A例举了部分有关防雷和防静电接地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但不仅限于此。各检测机构应根据检测对象正确引用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引用前要经有效性确认,确保所引用的标准为最新有效版本。
4.3具体引用中,一般应以国家标准为主,鼓励使用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当标准之间有冲突时,一般应以适用程度较高的标准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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