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教师招聘考试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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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教师招聘考试

复习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第一章:特殊教育概述

第一节:特殊教育的基本概念

一、特殊儿童

1.特殊教育是一个复杂的概念,涉及教育学、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个范

畴。

2.特殊儿童:广义的理解:指与正常儿童在各方面有显着差异的各类儿童,这

些差异表现在智力、感官能力、情绪和行为发展、身体或言语等方面。狭义的理解,专指残疾儿童,即身心发展上有各种缺陷的儿童。

3.残疾儿童:残疾儿童是指身心发展上有各种缺陷的儿童,又称“缺陷儿童”

或“障碍儿童”。包括智力残疾、听力残疾、视力残疾、肢体残疾、言语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等类型。

年《沃纳克报告》首次提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这个术语,

年英国将有学习困难的学生统称为“特殊教育需要儿童”;

二、分类

1.特殊教育的分类,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调查标准将残疾人分为一下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其中,每类残疾按其程度轻重分为1-4级。

三、个别差异:个别差异包括个体间差异和个体内差异。

1.个体间差异:是指不同个体之间智力、能力、个性、兴趣等心理特性方面的差异。

2.个体内差异是指同一个体内部在能力发展上的不平衡。个体间差异是人的多样化,个体内差异是人的个性化。多样化和个性化对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挑战。

3.教育的目的就是帮助每个学生达到全面而个性化的发展。

三、特殊教育

1.特殊教育是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使用一般的或经过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以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或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

2.特殊教育的对象就是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

3.国家教育部所规定的特殊教育对象主要包括三类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听力残疾以及视力残疾,条件允许的省市将特殊教育对象的范围进行了适度的扩展。

4.我国台湾地区在《特殊教育法》(2001)中规定,特殊教育对象包括身心障碍和资赋优异两类人群,其中身心障碍包括智能障碍、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言语障碍、肢体障碍、身体病弱、严重情绪障碍、学习障碍、多重障碍、自闭症、发展迟缓以及其他显着障碍等12类。

5.美国IDEA规定的特殊教育服务对象为学习障碍、言语语言障碍、智力障碍、情绪障碍、多重障碍、听力障碍、肢体障碍、其他健康障碍、视力障碍、自闭症、聋盲、创伤性脑损伤、以及发展迟缓等13类。

6.教育内容:替代性课程,调整原有的内容,补充必要的内容。

7.教育方法:调整教学目标,调整教学方式,调整教学过程,调整教学时间、调整评价方法;

8.教育场所:普通学校普通班级、普通学校普通班级+额外的教学服务、资源教室、普通学校特殊性、特殊学校、寄宿制学校、在家或住院。

9.从事特殊教育和相关服务的人员:特殊教育教师、教师助理、心理学家、听力学家、咨询师、诊断和评估人员、职业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康复咨询师、学校社会工作者、言语病理学家。

第三节:我国特殊教育体系与发展趋势

一、特殊教育体系

1.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级及高等以上的教育;

2.学前教育的安置方式:(1)普通幼儿教育机构;(2)残疾儿童福利院机构;(3)残疾儿童康复机构;(4)普通小学的学前班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班;

3.义务教育的安置形式:(1)特殊教育学校;(2)特殊教育班;(3)随班就读;

4.职业教育的安置形式:

第五章:智力障碍儿童

一、智力障碍的概念

1.智力障碍:是指智力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随有适应行为的障碍。

2.智力障碍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缓;或者智

3.力发育成熟之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

4.智力鉴定和分类:

(1)智力:智力是各种基本能力的综合,即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和思维能力的综合,其核心成分是抽象思维能力。

(2)智力测验:斯坦福—比奈智力量表;韦克斯勒儿童智力量表;韦克斯勒学前儿童智力量表;考夫曼儿童智力量表;

(3)智力商数:智力商数即是智商(IQ),是个人接受智力测验所得到的标准分数;

二、智力障碍的分类

世界卫生组织将智力障碍分为六类:

1.轻度智力障碍(50—69;智龄在9—12岁之间)

2.中度智力障碍(35—49;智龄在6—9岁之间)

3.中度智力障碍(20—34);智龄在3—6岁之间)

4.极重度智力障碍(20以下;智龄小于3岁)

5.其他智力障碍

6.非特异性的智力障碍

三、智力障碍的出现率

世界卫生组织估计,智力障碍出现率为1%—3%,占总数人口的比例为%。

四、智力障碍产生的原因

(一)出生前的致病因素:

1.遗传(染色体异常,先天性代谢异常;其他遗传因素)

2.先天获得性异常(胎儿期感染、药物毒性损伤、放射线和化学毒物的损害;吸烟与嗜酒)

(二)出生时的致病因素

1.早产和低体重

2.新生儿窒息

3.产伤

(三)出生后的致病因素

1.高烧、抽搐

2.神经系统疾病

3.全身麻醉与脑外伤等

4.中毒

5.营养不良

6.社会心理因素(家庭的社会状况,母亲孕期心理状况;家庭环境;社会心理因素)(四)智力障碍的预防

1.原级预防

2.次级预防

3.第三级预防

五、智力障碍儿童的特征

(一)认知特征

1.感知

(1)感觉特征:智力障碍儿童的绝对感受较低;

(2)知觉特征:智力障碍儿童知觉速度缓慢;

2.注意:注意是心理活动对一定对象的指向和集中。智力儿童的注意的发展普遍较低,难以完成从无意注意向有意注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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