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责任及追究制度
工作责任及追究制度为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工作责任和追究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和责任意识,下面订立以下规章制度。
第一条:概述(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员工,并对其工作责任和追究提出明确要求。
(2)每位员工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合规开展工作,乐观创造价值。
第二条:工作责任(1)各部门领导应明确本部门的各项工作目标和责任,并将其转达给具体相关负责人。
(2)负责人需要合理调配工作任务,明确员工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并确保员工了解和接受相关要求。
(3)员工对于所负责的工作任务应全力以赴,保证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并合理布置工作时间。
(4)各部门之间应做好沟通与协作,确保工作衔接顺畅,实现工作流程的高效运转。
(5)各级领导应履行监督责任,对员工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引导和矫正。
(6)在工作中,员工应乐观参加学习和培训,提升专业本领和综合素养,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气。
第三条:追究制度(1)对于违反工作责任的行为和违规操作,公司将依据情况,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处理措施。
(2)违反工作责任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不达标,甚至导致严重后果;•泄露公司机密或客户信息;•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擅自外借公司资产或违规使用公司资源。
(3)依据员工的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公司将依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确保处理结果合法公正。
(4)公司将建立台账,记录员工的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纪录作为评定员工绩效的紧要参考依据。
(5)员工对于公司内部掌控体系和制度的违反,可能涉及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行业规范等问题,公司将依法搭配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必需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条:奖惩制度(1)公司将依据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酌情予以嘉奖和激励,包含但不限于优秀员工表扬、岗位晋升、薪资调整、培训机会等。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3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组织内部工作过程,加强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是指在组织内部,对工作中发生的过错行为进行追责和纠正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工作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违反工作流程规定;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侵犯组织利益等。
第五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公正、公开、公平、透明。
第二章过错行为认定第六条过错行为认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事实,以客观证据为依据,进行认定;(二)依据法律法规、内部制度和职责范围,进行判断;(三)听取涉事人员的陈述和辩解意见;(四)对于涉及第三方的行为,应当充分调查;(五)尊重权益,尽量避免对个人声誉造成伤害。
第七条工作过错行为认定程序如下:(一)接收和核实举报材料;(二)制定调查计划,成立专门小组进行调查;(三)调查组员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陈述;(四)确立事实依据,综合判断;(五)形成调查结论。
第三章违纪行为处理第八条违反工作流程规定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组织内部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二)情节较轻的,可以进行警告或者批评教育;(三)情节较重的,可以进行记过、记过申诉或者降低岗位等级;(四)情节严重的,可以进行降级、辞退等处理。
第九条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调查组对涉事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听取涉事人员的陈述和辩解意见;(二)情节较轻的,可以进行警告或者批评教育;(三)情节较重的,可以进行记过、记过申诉或者有条件辞退;(四)情节严重的,可以进行辞退或者向有关机关报告。
第十条滥用职权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一)调查组对涉事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听取涉事人员的陈述和辩解意见;(二)情节较轻的,可以进行警告或者批评教育;(三)情节较重的,可以进行记过、记过申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有条件辞退;(四)情节严重的,可以进行降级、辞退或者向有关机关报告。
重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内部管理,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重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兼职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点工作,是指本单位年度计划中确定的、对单位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关键任务。
第四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失误,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责任追究范围第五条以下情形属于责任追究范围:(一)未按照规定时间、进度、质量完成重点工作的;(二)因工作失误导致重点工作任务未能按预期目标完成的;(三)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四)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单位内部信息的;(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六)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三章责任追究程序第六条发现责任追究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七条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第八条调查核实后,认为需要追究责任的,应当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处理意见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予以实施。
第十条责任追究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追究责任人员,并告知其享有申诉权利。
第四章责任追究方式第十一条责任追究方式包括:(一)通报批评;(二)扣发绩效工资;(三)调整工作岗位;(四)降低职务;(五)解除劳动合同;(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责任追究方式根据被追究责任人员的情节、影响及后果等因素,依法依规确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5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一、为进一步强化全局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工作质量,规范工作行为,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工作过错,是指全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不严、不细、不实或其它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损失、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三、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处室及所有工作人员。
四、追究工作过错责任,应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罚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追究工作过错责任:(一)一般工作过错1.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格式、文体、文字等方面出现较大的错误或遗漏,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2.在政务接待、会议筹备、活动____过程中因计划不周、疏忽大意或不按要求办理,给工作造成被动的;3.违反工作程序,越级请示、汇报,给工作造成被动的;4.在督促查办、综合调研、信息报送等工作中,因自身原因造成上报材料失实的;5.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负责制,贻误办事人办事,造成较坏影响的;6.因态度不好、服务不周受到投诉并经查实的;7.其他应该追究一般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二)重大工作过错1.遇重大或紧急问题不及时报告,不采取应急措施,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2.超越规定权限擅自做主,给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3.在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内容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文件或其他有关规定不相一致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4.违反保密规定出现____问题,但尚未触犯国家保密法规的;5.因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以权谋私,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6.其他应该追究重大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
六、工作过错责任划分及承担按以下情况予以认定:(一)因擅自作主、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报告不及时等造成的工作过错,由具体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不严、不细、不实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具体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处室领导承担次要责任;(三)因工作程序不明、落实制度不力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除具体责任人承担责任外,处室领导承担领导责任;(四)工作过错行为造成经济赔偿的,工作过错责任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5篇)
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含义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是指政府部门对工作人员和受政府部门委托执行公务的人员,由于故意或过失,在工作中出现的除行政执法过错以外的工作过错行为(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按省、市《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追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的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的一种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二、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对象凡在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都属于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的追究对象。
三、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制的范围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违反政策和制度规定,故意或过失超越权限,适用政策和制度规定错误的;(2)在执行公务员,处理问题认定事实不清、手续不全、证据不足而做出错误决定的;(3)违反服务承诺制规定的;(4)有损于政策和制度的严肃性,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5)弄虚作假,隐瞒、歪曲事实,涂改、隐匿、销毁有关证据,造成工作过错的;(6)无视政策规定,擅用职权的;(7)其他违反政策规定,造成工作过错应当追究的。
四、对工作过错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对局机关工人员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工作过错,按以下规定进行追究。
(1)工作过错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局党组将予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
(2)工作过错后果严重,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规定,对责任人酌情给予行政或党纪处分。
(3)工作过错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对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4)法律、法规对工作过错责任人有明确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5)工作过错责任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6)工作过错责任人主动承认并纠正错误的,可以减轻处理;坚持错误不改或者阻碍对其错误进行调查追究的,应当从重处理。
(7)工作过错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据有关规定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查,复查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卫生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卫生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是指在卫生安全工作中,对履行职责不力、违法违规行为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进行追究和处罚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促使相关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卫生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卫生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责任确定:明确各级各部门和个人在卫生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和职责,明确各级单位和个人应履行的法定职责和工作任务。
2.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卫生安全规定、职责不到位、工作失职、疏忽等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和处罚。
追究形式可以包括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责令改正、罚款、降级、撤职、追究刑事责任等。
3.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各级单位和个人履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奖惩激励:对履行卫生安全工作职责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激励他们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通过建立健全卫生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可以促使各级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卫生安全监管,提高卫生安全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卫生安全风险和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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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精选10篇)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收集的责任追究制度(精选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责任追究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好的空间留言第二条职责追究是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发展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时对当事人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
第四条职责追究坚持下列原则: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安静的网名2、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3、惩前毖后、有错必究原则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5、过错与职责相适应原则第二章追究范围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班子成员职责:1、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发生政策性偏差或造成不良影响的;2、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3、违反公司人事制度、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等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4、擅自更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造成不良后果的;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7、连续三个月内因疏于对部下的管理教育,使其发生三次以上严重工作失误的;8、一般文件送达后1.5个工作日、急件0.5个工作日不批阅,影响后续工作正常开展的;9、对下属的请示、报告无故三日不答复,影响工作开展每月3次以上的;10、以权谋私、理解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职责1、工作中以权谋私、吃请受贿、理解他人财物、回扣损害公司利益的;2、顶撞上级领导、不服从管理两次(含)以上的;3、工作中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的;4、工作不配合、不协调或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5、工作中拒不执行领导签批或工作安排两次(含)以上的;6、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失误或重大损失的;7、工作中不能顾全大局、谋取小团体利益的;8、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且造成失误的;9、遇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能及时制止,致使事态扩大的;10、对到其部门办事的人员,态度恶劣、拖延服务或拒绝为其服务;11、一季度内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3次(含)以上未能按时完成,或重大工作任务(一次)未能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12、越级请示、汇报且不贴合事实的;13、对各类文件不及时传达、执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14、不能搞好本部门内部团结,构成帮派影响正常工作的;15、将工作或其他争执发展为吵架、骂人或发生打架的;16、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第七条对安全事故及工作职责事故的追究,按公司相关事故认定和追究办法执行。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范文责任追究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合理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意识。
本文将以____字的篇幅,详细介绍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并给出相应的范文参考。
一、制定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工作中,难免会发生一些过失和失误,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员工可能会产生不负责任的态度,从而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
因此,制定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起一个严明的工作纪律,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每个员工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当员工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通过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使其明确自己的责任范围,并努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3. 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有时候,员工会因为一些原因而工作不积极,或者出现一些不负责任的行为。
制定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对这些行为进行追责,给员工一个明确的警示,从而激励其提高工作积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制定1.明确制度的目的和原则: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意识。
制度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明确、严格等。
2.确定责任的划分和范围:根据企业的组织结构和业务特点,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义务,以及不同工作环节中可能涉及的工作过错。
同时,明确工作过错可能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3.明确责任的追究方式和程度:根据工作过错的性质和程度,确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方式和程度。
例如,可以采取提醒、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方式进行追责。
4.确立责任追究程序和流程:制定追责的程序和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内容。
例如,可以包括违规通报、责任调查、听证、决定追责、执行追责决定等环节。
5.制定奖惩机制:除了追究责任,还应建立奖励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是指企业或组织在进行安全工作时,明确各级人员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并建立相应的追究制度,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或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责任的制度。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要点如下:
1.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定明确的安全职责,并落实到每个人的工作岗位上,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和义务。
2.建立追究制度:建立相应的追究制度,明确安全事故发生后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的程序、程序和方式。
3.责任倒查: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对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明确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和失职行为,并依法依规进行相应的追究。
4.合理分工: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性质,合理分工将安全责任分配给相应的责任人。
5.建立奖惩机制:对安全工作责任履行得好的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安全责任履行不力或存在失职行为的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加强安全培训:通过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安全责任的履行。
通过建立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可以有效地推动和强化安全责任的履行,提高组织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工作水平,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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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三篇)
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条为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明确全体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保证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完成及发展目标的实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责任追究制,是指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真实履行职责,不执行或拖延办理公司决定决议的事项,不办理或拖延交办的工作,以致影响工作进程或工作效率,给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或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不履行或不真实履行职责,不执行、不办理或拖延办理,包括无故拒绝、放弃、推诿、不办理、拖延及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合理工作安排的情形;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包括经济、企业形象、企业名誉等方面。
第四条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坚持持之以恒、从严考核、处罚兑现的原则,要把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作为员工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成员和部门的目标管理范畴,纳入员工年度综合考评和晋级、加薪、评先的范畴。
第五条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着眼防范,坚持责任倒追,按照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从最终环节查起,谁主管、谁负责,谁举措、谁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分管的单位或部门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员工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工作责任。
第七条公司领导和各单位及部门负责人在工作中承担以下领导和管理责任:(一)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的行业政策,深入市场调研,根据企业的实际,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研究制订企业生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并____实施;(二)贯彻落实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室决定决议的事项,并____实施;(三)履行工作职责,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并____实施。
(四)贯彻执行并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职责范围内工作和实现情况,制订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____实施;(五)以公司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____利益,部门利益服从公司利益,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六)履行监督、考核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人和事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并依据规章制度实行奖惩;(七)按照职责分工和权____理事项,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八)真实向董事会或总经理室反馈生产经营和工作情况,不得虚报浮夸或瞒报、迟报;(九)廉洁奉公,勤政廉政,不得损公肥私,假公济私、损害公司利益;(十)热爱企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____。
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责任追究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责任追究制度
首先,对于机关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应当明确界定其失职的具体情
形和责任。
如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失职行为,例如工作态度消极、工作
效率低下、工作不到位等。
同时,明确失职行为的参照标准和认定程序,
确保对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界定具有科学性和客观性。
其次,应建立相关的责任追究机制和程序,确保对失职行为的责任能
够得到有效追究。
比如,规定失职行为的通报、调查、处理和处罚等程序,确保责任有据可查,便于实施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
再次,建立健全对失职行为的惩处制度。
对于因失职行为导致严重后
果的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警告、严重
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以及降级、调离、免职等行政处分。
同时,对于情节严重并涉嫌犯罪的失职行为,可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要依法确立对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追究制度,明确相关法
律责任。
各级政府应当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明
确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的责任和追究办法,并加强宣传和培训,使
机关工作人员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责任要求。
总结起来,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责任的追究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有助于确保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力提升政府工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通过明确失职行为的界定、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和程序、健全惩处制度,以
及法律法规的合理规定,可以有效遏制失职行为的发生,提高机关工作人
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旨在确保公职人员依法依规履行 职责,提高行政效能,维护公共 利益和公共秩序。
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背景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公众对政府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政府需要更加高效、 透明、负责地运作。岗位责任追究制度作为现代政府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被广 泛应用于各个国家和地区。
意义
岗位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明确公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行政行为, 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强化公职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减少工作失误和违 法行为;有利于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共利益,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追究方式与程序
03
追究方式的选择与应用
01
02
03
纪律处分
对于违反岗位责任的行为 ,根据情节轻重,可以采 取警告、记过、降职、开 除等纪律处分措施。
经济处罚
对于因违反岗位责任造成 经济损失的,可以依法追 究经济责任,包括罚款、 赔偿等。
刑事责任追究
对于涉嫌犯罪的严重违反 岗位责任行为,应当移送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制度建设
02
政府针对这一问题,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责任追究制度,对公务
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
实施效果
03
制度的实施有效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
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案例三:跨部门协同岗位责任追究案例探讨
背景介绍
某大型项目涉及多个部门和岗位,因协同不力导致项目进度严重 滞后。
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
岗位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其工作 人员。
适用对象
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等履行公共 职责的人员。同时,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特定岗 位,如警察、法官、检察官等,岗位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更 加严格。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制度
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制度一、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至影响工作质量或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
三、员工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工作过失责任:1、违反规定、规范、标准、工作程序实施工作的;2、对涉及不同部门的配合,不积极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的;3、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达不到要求的;4、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5、缺乏调查研究,提供不实资料、虚假证明,影响经营决策的;6、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7、其他违反内部规定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五、承办人未经批准,直接做出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六、承办人虽经批准,但承办人不按照批准意思实施,导致工作过失,负直接责任。
七、承办人提出的方案有错误,批准人应发现而未发现,导致工作失误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八、集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失误的,集体共同承担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
九、两人以上故意或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承担责任。
十、对于工作过失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1、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轻微过失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2、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3、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为完成本职工作或工作未达到要求的每次罚款50元;4、未按规定保管文件资料致使公司重要文件损毁、丢失,但事后及时补救到位的每次罚款50元;5、对来文、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传达,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报送批办的,一次罚款50元;6、未按规定使用公章,导致后果发生的,一次罚款50元;7、因关门、关窗等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责任人等价赔偿责任;8、工作不认真,导致公司出现重特大质量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视情形承担相应责任;十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1.屡次发生(半年内出现3次过失)的;2.干扰、阻碍、不配合对工作过失行为调查的;3.对投诉人、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4.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5.其它需从重处理的情况。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5篇)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按照“求实、务实、抓落实”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责任追究的原则谁负责的工作谁落实并承担相应责任。
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二、责任追究的范围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三、责任追究的内容1、对县委、政府安排的工作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对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动脑子,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极应付者。
2、年初签定的党建经济责任状中目标责任没有完成的。
3、搞____甚至弄虚作假,欺骗____,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
4、对上级摆不正位置不服从领导,对平级或下级不能听取不同意见,不愿接受监督,且工作中不能科学决策,工作随意性大的。
5、工作主观上不努力、怕吃苦、怕得罪人,拖拉、推委,措施落实不力的。
6、因工作不力,群众意见大,造成____或出现其他严重问题的。
四、责任追究的措施1、责令整改。
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落实工作不到位,由上级分管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2、诫勉谈话。
凡思想、工作、生活、领导作风均存在一定问题,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群众反映较大者,由____上进行诫勉谈话。
3、黄牌警告。
连续两次以上不服从上级分管领导的批评指正:工作中对政策把握不准,又不能科学、民主决策,造成较大工作失误的,要在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给予黄牌警告。
4、调整工作岗位。
对各项工作落实不力,在各个业务部门考核中排名最后的单位领导要坚决调整其工作岗位。
5、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
工作能力差或者主观上不努力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单位领导,要视情况采取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的惩罚措施。
五、工作程序:1、各项工作的落实都要和年终的考核相挂钩,落实以上措施,一般应该遵循下列程序。
2、对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核评价,依据考核结果确定追究责任对象。
3、听取被追究对象的申辩4、需要调整的干部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后,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责任追究制度及评议考核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及评议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是一种组织内部管理机制,用于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在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并对其实施相应的监督和追究。
它的目的在于强调责任意识和执行力,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并倡导公平、公正的管理方式。
而评议考核制度则是通过对员工绩效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以促进员工的努力工作和提高绩效水平,实现组织整体目标的达成。
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责任追究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被广泛引入,成为组织内部管理的重要工具。
其发挥的作用不仅在于规范员工行为,明确工作职责,还在于提高管理效率,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推动组织不断进步和发展。
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责任分工:责任追究制度首先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在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范围。
只有明确了责任分工,才能保证工作有序进行,避免出现责任上的模糊和混乱。
2.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他们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标准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工作要求。
3.追究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和员工进行责任追究,依法纪律和组织规定对其进行惩处,以示警戒,为其他员工树立榜样。
4.激励奖惩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表现突出、工作出色的员工也要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以鼓励其继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评议考核制度则是对员工绩效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和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设定考核标准:评议考核制度首先要明确考核标准,根据组织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评定指标和评价标准,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及其权重,以便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
2.定期考核评估:评议考核制度要定期对员工的绩效和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包括个人的工作成绩、工作态度、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等方面,及时发现问题和弊端,对员工进行指导和帮助。
3.奖惩分明:评议考核制度要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奖惩分明,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和激励,积极促进其继续努力;对工作不力、表现低劣的员工进行批评和处罚,促使其改正错误,提高绩效水平。
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服务管理工作或者损害单位形象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的制度。
二、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以下原则:1、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3、谁主管、谁负责,应负的责任与责任追究相适应的原则;4、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三、责任追究的对象:是指在服务管理工作中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服务科室和工作人员。
分为直接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两种情况。
直接责任人是指对前述问题、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管理责任人是指对前述问题、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科室负责人。
四、各科室负责人是落实这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所领导班子负责指导各科室在服务管理工作中落实责任追究制,负责对责任科室、工作人员监督和责任追究。
五、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该科室和个人评先资格、通报批评等。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及其负责人的责任:1、工作人员有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为的;2、服务科室办理的工作中有失职或造成不良影响;3、对会议确定的工作不落实或超时办结的;4、在服务管理过程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5、对本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不报告、不及时纠正并未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的;6、有违反单位制定的其他管理制度的。
七、违反限时办结制度的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对该科室和工作人员提出口头批评;对投诉后查实的或被检查人员发现的,造成不良影响的超时办结(超时未办结)事件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责令该科室作出深刻检查,对该科室负责人予以告诫,情节严重的将情况报所党总支,建议予以相关责任人适当的纪律处分。
八、违反首问负责制度责任追究:对因拒绝、推诿行为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相关首问责任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对违反首问负责制规定的科室工作人员,第一次被投诉查实的,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本人作出深刻检查,该科室及当事人不能参加本年度评优。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6篇)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公司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原则的行为,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依据《____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本制度。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人员。
二、凡有下列表现之一部门或个人,将公开表扬或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一)发现并上报重要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造成安全损害后果的。
(二)在危急情况下实施救援行动,减轻、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三)在完善、改进、发展、研究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中取得突出成绩或效果显著的。
(四)一贯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长期配合安全管理工作,事迹突出的。
(五)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及时检举的。
三,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造成安全事故隐患但未造成有害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根据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公司____的安全专题会议、教育、培训和测试等活动,事先不沟通、不请假的,或参加以上活动时不遵守现场纪律严重干扰现场秩序的,影响正常程序的。
(一)经提醒后仍迟报安全统计报表或借口推诿安全统计工作责任的。
(二)公司安全管理相关活动中,消极应对、敷衍了事、拖沓冗余的,经劝说提醒无效的。
(三)对自己管理范围内存在较大风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熟视无睹,不上报、不加制止或不采取必要整改措施的。
(四)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行使其安全职责时,不接受劝告、不配合执行、出言不逊、态度蛮横的。
(五)对责令整改要求、审核不符合规定拒不整改、寻找借口、推诿责任的。
四、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由于责任缺失和违规导致事故发生,造成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范文(5篇)
公司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条为强化内部管理,整顿作风纪律,加强公司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工作中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差错或过失事故发生,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产生严重后果的,需要给予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责任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等原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所在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情节较轻的,责令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并对部门负责人予以告诫。
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对部门负责人予以告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可对部门负责人停职检查。
(一)对重大或者紧急事项,部门领导不及时协调解决的;(二)所属部门多次发生违反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的行为的;(三)属于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超时办结的;(四)牵头部门不负责任或者不配合牵头部门工作造成延误工作的;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岗位责任人的责任。
情节较轻的,予以告诫。
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调离原工作岗位或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待岗学习。
(一)对用户推诿或者粗鲁刁难的;(二)不遵守考勤制度,退到、早退或擅离岗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应当场办理而故意没有当场办理的;(四)不按要求,办事拖拉,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五)不一次性告知或者不能准确一次性告知用户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致使用户因材料不合格而多次申报的;(六)应该给予用户答复而不予答复的;(七)对受理事项没按规定分送承办部门而造成延误办理的;(八)应该请示报告领导而不及时请示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九)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依法给予用户补办手续的;(十)在工作中超越或滥用职权,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的;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安全责任追究制度(3篇)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业务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临时工等。
第三条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安全违规行为时,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追究其个人责任的制度。
第二章安全责任追究的主体第四条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安全责任追究的主体有以下几类:一、直接责任人:指事故中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工作人员,对事故负直接责任。
二、间接责任人:指在工作中发现并未采取必要措施或监督指导不当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工作人员,对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
三、管理责任人:指在工作中未能有效组织、管理和监督,导致事故发生的主管人员,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
第五条直接责任人应当按照业务部门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规责任。
第六条间接责任人应当在发现问题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果未及时报告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则应承担一定的违规责任。
第七条管理责任人应对业务部门内部进行有效监管和管理,确保工作按照规定进行,如果发生事故且存在管理失误,则应承担主要管理责任。
第三章违规行为和追责措施第八条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将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的追责措施:一、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的;二、未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的;三、未经授权擅自操作业务系统的;四、泄露业务机密信息的;五、滥用职权或徇私舞弊的;六、其他违反安全责任的行为。
第九条对于直接责任人的追责措施包括: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限期整改;四、扣发绩效奖金;五、暂停职务;六、降职;七、辞退。
第十条对于间接责任人的追责措施包括: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限期整改;四、扣发绩效奖金;五、岗位调整。
第十一条对于管理责任人的追责措施包括:一、严重违规者进行诫勉谈话;二、停职检查;三、责令辞职;四、降职;五、解聘。
2024年卫生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模版(四篇)
2024年卫生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模版安全卫生与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安全卫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深入贯彻学校安全卫生工作要求,确保师生安全健康,特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全体师生需铭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依据本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1. 校长责任: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需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对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2. 分管领导与值周领导责任:直接负责安全卫生工作的安排、督查,若因工作疏忽、督查不力或失职导致事故,将依据相关制度追究其责任。
3. 班主任责任:作为班级的组织者与领导者,班主任需时刻关注学生安全卫生工作,加强教育引导。
若因工作不力或失职引发事故,将依规追责。
4. 值周教师与科任教师责任:需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向学生传授安全卫生知识,预防事故发生。
若教学工作中存在疏忽、方法不当或直接导致事故,将承担直接责任。
5. 安全保卫人员责任:需加强巡逻、检查,确保校园安全。
因工作不力或失职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
6. 现场人员责任:事故发生时或预见即将发生时,现场或目击人员有义务劝告、制止并上报情况。
未履行此职责者,将追究其不作为、失职责任。
7. 全体工作人员责任: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均需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
因工作不力或失职造成事故的,将追究其主要责任。
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
为加强我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1. 校长责任:作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校长需确保学校贯彻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相关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2. 主管校长责任: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承担领导责任。
3. 总务处责任:作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总务处需承担管理责任,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4. 医务室责任:负责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与督查,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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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责任过错追究制度
一、为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保证工作人员依法、及时、高效的完成各项工作,维护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保护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中所称的过错,是指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和管理过程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单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或损害其他人员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
(所称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或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
三、责任过错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
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责任过错追究范围
四、工作人员按照岗位分工,高效负责的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对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责任追究:
1、不认真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耽误和影响污水厂运行、建设等工作的;
2、对会议研究的决议、决定拖延不办或因工作失职导致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受到严重影响的;
3、对重大突发事件、灾情险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重要情况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
4、工作效率低下,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交办的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5、工作作风懒散,工作态度恶劣,故意推诿、刁难下属及来访人员,损害单位形象的;
6、未按规定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
五、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过错责任:
1、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定及岗位操作规程的;
2、贯彻落实上级管理部门的方针、政策或执行政府的决定、命令不力,影响政令畅通的;
3、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单位部署的工作任务,影响工作大局的;
4、违反规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或颁布行政命令的;
5、维护单位安全或者督促整改安全生产隐患不及时,造成单位名誉、财产损失的;
6、接待来访群众措施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处置群体性事件明显失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非法干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
8、对破坏单位生产经营秩序、妨害单位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查处的;
9、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其他情形。
六、单位在实施内部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过错责任:
1、不按照规章程序办事的;
2、在制作、运转公文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的;
3、违反保密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等泄密、损毁或者丢失的;
4、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公章,造成不良后果的;
5、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致使工作贻误,造成不良后果的;
6、不服从内部管理,拒不接受正常的岗位调整或工作安排的;
7、不遵守考勤制度,工作时间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
8、不按时、如实填报单位各项统计资料、报表和考勤统计的;
9、上班时间擅自离岗,造成工作贻误,或在上班时间进行网上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10、不爱学习,思想消极,散播谣言,影响他人工作热情,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11、其他违反单位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
责任过错划分与承担
七、责任划分为: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
1、各岗位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对造成的损失和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负直接责任;
2、经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3、经办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行政过错发生的,经办人负直接责任。
4、经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的内容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导致行政过错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5、单位设立的管理人员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职责,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应当负领导责任;
6、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主管或决策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应当负主要领导责任。
7、经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及时予以纠正,导致过错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领导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8、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行政过错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行政过错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9、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经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行政过错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行政过错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10、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导致行政过错发生的,决策人、持赞同意见的班子成员负直接责任。
11、经办人不履行规定职责导致行政过错行为发生的,负直接责任。
审核人或者批准人指令经办人不履行规定职责的,或指令、暗示经办人按其意图实施过错行为的,作出指令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审核人作出的指令经批准人同意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主要领导责任。
八、工作人员责任过错的追究方式分为:
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诫勉谈话,责令纠错;
3、通报批评、处分;
4、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5、经济处罚;
6、调离工作岗位或免职;
7、组织处理;
8、辞退;
9、责令辞职;
10、开除。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独或合并适用。
九、对科室、班组的过错,视情况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并追究科室、班组负责人直接责任。
十、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责任过错分为:一般过错、重大过错和特别重大过错:
1、情节轻微、造成损害后果或者影响较小的,属一般过错;
2、情节严重、造成损害后果严重或者影响较大的,属重大过错;
3、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损害后果特别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属特别重大过错。
十一、所有工作人员犯一般过错的,给予第八第1、2、3、4、5、6项处理;三次犯一般过错或犯重大过错、特别重大过错的,按第八条第6、7、8、9、10项处理。
十二、责任过错行为涉及两名以上责任人的,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分别予以追究。
十三、责任过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故意导致过错发生的;
2、拒绝纠正过错的;
3、干扰、阻碍对行政过错进行调查处理的;
4、对控告人、检举人、投诉人、证人及相关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5、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
十四、除特别重大过错外,过错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理:
1、积极配合调查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2、主动纠正错误,有效制止损害后果扩大的;
3、其他应当从轻处理的。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追究过错责任:
1、主动发现过错并及时纠正,未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后果的;
2、相对人弄虚作假,致使单位调查人员无法作出正确判断的;
3、出现意外或因不可抗力致使行政过错行为发生的;
十六、领导责任追究的适用
1、对责任过错情节较轻,造成损害后果或者影响较小的,属一般过错的领导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警示提醒;
2、对责任过错情节较重、造成损害后果严重或者影响较大的,属重大过错的领导责任人,给予责令纠错、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组织处理、免职,并取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3、对责任过错情节严重、造成损害后果特别严重或者影响恶劣并构成违纪的领导责任人,上报管理局党组给予党政纪处分。
4、对情节特别严重并构成违法犯罪的领导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七、本制度所称批准人指单位法人及分管副职;审核人指分管具体工作的单位副职或部门负责人;经办人指具体承办管理事项的内设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但依照内部管理分工规定或者经行政授权,由其他工作人员行使批准权、审核权的,具体行使批准权、审核权的人员为批准人、审核人。
责任过错追究的主体
十八、单位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责任过错追究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对单位的责任过错追究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2、对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及安排的工作任务进行督促;
3、督促有关责任人按期整改,负责责任过错的调查;
4、受理检举、投诉和接待群众来访;
5、配合上级部门监察监督部门对单位工作人员违章违法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6、审议责任过错调查报告,做出处理决定。
十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