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学博士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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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学博士培养方案
高等教育学博士培养方案
一、适用学科、专业:高等教育学(一级学科,教育学门类)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国家所需要的、具有良好政治品质、拥有坚实宽广的理论与知识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本专业的博士生应能系统掌握高等教育学的基本理论与研究方法,有独立从事本学科领域重大研究课题的能力,能胜任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三、主要研究方向
高等教育学原理l
l 大学制度的演进与创新
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l
l 大学生的心理健康与教育
四、培养方式
1、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副导师,或组成指导小组集体指导。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
2、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学习有关课程,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交流,确定具体课题,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取得创造性成果。
3、博士生培养以学术研究工作为主,同时根据培养要求及学位论文的需要,继续学习一些专业课程,在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前沿的基础上学会自主创造性的研究方法,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4、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担任一年工作量的助教工作(在职博士生除外),具体内容以聘任合同方式确定。
五、知识结构及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
(一)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
本专业的博士生,应当对与本学科相关的研究文献有较全面的了解,对高等教育的性质、内涵及功能等有较深刻的认识,对自己所从事方向的研究历史和现状有深入的把握,并能掌握国内外关于本专业最新的理论进展动态,将这些知识运用于自己的研究之中。熟练掌握1至2门外语。
(二)课程设置及学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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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博生在读期间,各类课程的最低限度学分为: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学科专业课程10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总学分不得少于20学分(不包括自学课程)。课程设置见附录。
直博生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38(不包括自学课程)。课程设置见附录。
本科或硕士阶段学习非教育类专业的学生需补修高等教育学、心理学专题研究两门硕士课程,补修学分不记入总学分数。
六、前沿讲座(含讨论班)的基本要求
博士生在学期间,至少应参加30次由本专业举办的前沿学术讲座,要有记录。报告人应为在本专业研究领域有重大成就、研究状况居于前沿的国内、外学者。博士生在参加讲座时应踊跃提问,积极讨论;博士生从参加的讲座中选择10个相关问题写出书面评论或报告,每个问题的字数不少于2000字(经导师签字后留存,申请答辩前交人文学院业务办记载成绩)。此外,博士生还至少参加若干次其他专业举办的前沿学术讲座。
博士生在论文研究期间,每学期至少应在二级学科范围内作一次学术报告。
七、主要培养环节及有关要求
l、制定个人课程学习计划
博士生入学后三周内,在导师和指导小组指导下作好课程学习计划。执行计划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须在每学期选课期间进行。修改后的课程学习计划,经导师签字后送院研究生主管部门备案。
博士生入学后,根据培养基本要求和本学科要求,在三个月内拟定出系统的个人培养方案。
2、文献阅读和选题报告
博士生入学一年左右在导师和指导小组指导下确定具体研究课题,写出不少于8000字的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就选题的科学依据、理论意义与实际价值、研究的思路与方法、重点与难点、研究特色、课题条件、预期目标等做出论证。选题报告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以导师为主组成的考核小组评审。选题报告会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跨学科的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参加。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确定后如有重大变动,必须经导师和指导小组同意,并重新作选题报告。评审通过后的选题报告,应以书面形式交院研究生科备案。
3、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由研究所统一组织,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博士生导师组成员负责命题部分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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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由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主要考核所需课程知识,口试主要考核学生研究能力。
考试内容覆盖三至四门基础理论和专业课,考试委员会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参加考试的博士生。
普博生入学后第二学期末或第三学期初进行资格考试。直博生在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进行资格考试。
4、社会实践
按《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条例》执行。
5、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
按照《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基本要求》,博士生在读期间至少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4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论文发表在我校《人文社科各学科重要学术期刊目录》(2002.12.版)收录的期刊上。
八、学位论文工作及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和指导小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研究及撰写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
2、博士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取得创造性成果。
3、博士学位论文应当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并注重学术理论的创新研究。
4、博士生学位论文实行中期检查制度,由院、所联合组成考查小组,综合考虑论文进展情况,合格者方可继续撰写论文。
5、博士生应于答辩前三个月,在本学科范围内报告已经基本完成的博士论文研究内容,听取博士生指导小组以及其他教师的意见。
6、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组织安排,按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附录:
博士生修读科目及学分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普博士生应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20。直博生应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38,自学课程学分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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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博生课程设置:
1、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60610033 3学分(考试)l
l 博士生英语(或其他语种)(90640012)2学分(考试)
2、学科专业要求课程(≧10学分)
(1)基础理论课(3学分)
教育文献研读3学分(考试)l
(2)专业课(≧7学分)
高等教育学专题研究2学分(考试)l
高等教育的哲学与社会基础2学分(考试)l
高等教育发展与政策分析2学分l (考试)
大学心理学专题研究2学分(考试)l
l 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研究2学分(考试)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学分(考试)l
导师指定的其他课程l
3、必修环节(5学分)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69990021)1学分(考查)l l 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99990032)2学分(考查)
资格考试l (99990061)1学分(考试)
社会实践l (69990041)1学分(考查)二、直博生课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