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经营托管协议(保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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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经营托管协议

甲方:

乙方:

年月1

甲方(托管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住所: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账号:

银行账号及开户行:

邮编:

乙方(受委托方):

营业执照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经营服务(下称“经营托管”或“托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托管物业(房屋及附属设施)简况

1.托管物业位于市区小区号楼单

元号房,房型为房厅厨卫,权属证书编号(或经市

商品房预售网上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为,权属证书所登

记的所有权人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托管物业需按照同等星级酒店客房标准装修,并至少应包括下列附属设施:

1)电器类:电视机、机顶盒、空调、组合式厨房设备、热水器。

2)家具类:沙发、茶几、衣柜、睡床、床垫、床头柜、窗帘等。

3.上述附属设施的详细清单,在甲方交付托管物业时,由双方清点后签字盖章确认,确认清单

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见附件一)

二、托管物业用途

该物业用途为:公寓托管经营。

三、经营托管权限

针对委托乙方管理经营的物业,甲方授予乙方如下权限:

1.乙方具有排他的经营管理权限,自主制定经营和管理模式。

2.乙方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制定物业租赁价格或打折促销策略。

3.乙方自主成立管理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与甲方无关。

4.其他乙方应享有的经营托管物业之权利。

四、经营托管期限

1.本次经营托管服务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应在2015 年 4 月20 日前将符合约定条件的托管物业交付给乙方。乙方在甲方

将符合约定条件的托管房屋交付后1个月予以上线运营。代理期限届满后,如甲方有意继续托管物业的,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3.托管物业收益自上线之日起开始生效,每年业主本人享有21天入住权,其中5天入住全免费

(周六日、黄金周以及5-10月份旺季除外,其它时间入住收取50元卫生清理费及水电费,如旺季入住以当日特价房计算,入住需凭业主本人身份证并提前一周预约登记,以便作合理安排。

4.原合同履行期满后,若双方需继续合作,其中一方提出书面申请后,经另一方签字同意,原

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年。双方责任以及条件另行商议。

五、营业分成以及支付方式

1. 甲方与乙方采取的分配方式为保底方式。甲方享受保底收益,乙方经营托管房屋所产生的经

营费用(日常开支、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保底金额壹万壹千元整(¥11000.00元),按 2750 .00 元/季度支付,经双方签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先预付甲方一个季度元整,从次年起每年增加500.00元保底金,最低合约5年,签约5年以上免1年托管养护费,如因与其他方签约并已交托管费的业主,凭交费收据即免相对应的托管费用。

2. 甲方当季度托管收入于次月15日前由乙方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同时,乙方以短信、

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告知甲方。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确认回复;若自乙方发出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未回复的,则视为甲方已经确认。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和休息日后上班的3天内支付及发出;合同期最后一月的托管收入及其结算则应在租赁代理期限届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结清。

3.托管养护费:甲方每月需向乙方支付

4.5元/平方米的托管养护费,付费房屋面积为:

47 平方米。共计 2538.00 元整。

托管养护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在上线期间,从甲方每季度的保底金额中扣除应缴交的托管养护费。

乙方指定打款账号:。

开户行:。

六、相关费用

1.托管期间,双方承担费用:

1)乙方承担费用:

A.水费(只负责酒店经营期表内费用,不含公摊水费)

B.电费(只负责酒店经营期表内费用,不含公摊电费)

C.燃气费

D.宽带月费

E.有线电视月费

F.营业易耗品消耗

G.托管物业广告费用

H.服务人力成本

I.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

2)甲方承担费用:

A.装修、整改费用

B.经营物业所需的基本配置

C.非因乙方或客人不合理使用造成家具,电器损坏或更换电器及配件等维修费用(200

元以内由乙方承担)

D.物业管理费,水电公摊费。

E.有线电视初装费

F.宽带初装费

G.物业房产等政府税费及滞纳金、罚款

H.其他非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

上述费用双方另有约定,双方按约定承担。

2.交付托管物业时,甲方负责结清该物业交付前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

电费、水费、有线电视和宽带费等)。交付托管物业前,若甲方、乙方、第三方之间因此产生争议,甲方应解决,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乙方无关。影响托管物业经营的,甲方应向乙方、预订或入住客人赔偿全部损失。

3.经营托管期间,乙方为更有利于经营,甲方同意乙方对托管物业进行装修改造。现阶段主要

的改装如下:

1)经营托管期间,乙方视物业需求决定是否更换指定智能密码门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不损坏原有线路的前提下安装房内取电开关。

3)如果甲方交付乙方托管物业没有家私、床等相关配置,购置的费用由乙方先按

元垫资购买,在乙方给付甲方租金中抵扣,所购置相关物品归甲方所有。

七、物业(房屋及附属设施)维护

1.经营托管期间,因附属设施自然折旧或质量问题以及小区建筑、物业管理、托管物业装修等

原因造成损坏需要维修或重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经营托管过程中因乙方使用不当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意外损坏和丢失需要维修或重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权对托管物业的日常简单维护和维修。

3.物业托管经营期间,发生重大被盗、火灾及人身伤害等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

先行处理。因重大被盗、火灾及人身伤害等事故法律责任的承担,由相关国家政府部门确定法律责任承担方。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约定及时收取经营托管收入,除非乙方有正当理由或征得甲方同意逾期支付

的。

2)甲方应按约定及时将托管物业交付给乙方,并保证在整个托管期内托管资产无使用纠纷,

交付时附属资产能正常使用。

3)经营托管期间,如果托管物业所在小区统一改装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

供气设备及管道改造等),由此所发生的改装费和设施设备添置费,均由甲方承担。甲方

不得拒绝改装,以免影响乙方对托管物业的经营业务开展,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及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甲方应保证其对托管物业拥有合法有效的所有权,并保证在整个经营托管期内,乙方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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