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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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财务制度

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财务制度

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的财务管理,统一核算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及时性,制定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财务制度。

第二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财务制度适用于该乡镇所有行政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管理、规范管理、规范管理、高效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财务制度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财务活动的法律性、规范性。

第五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实施财务管理责任制度,明确财务管理各环节的责任、权限、义务和程序。

第六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性。

第七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应当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保证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八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会计准则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和账户档案,规范会计核算程序,确保会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

第十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和有关规定,编制年度预算,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一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应当按照财政要求和有关规定,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并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计。

第十二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审计制度,定期开展会计监督审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应当加强对会计核算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防止会计造假、违法操作和财务风险。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十四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应当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预算,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应当遵守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执行程序,确保预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六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应当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会计核算中心各岗位职能职责及日常工作考核制度

会计核算中心各岗位职能职责及日常工作考核制度

会计核算中心各岗位职能职责及日常工作考核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会计核算中心工作效率,我中心特制定内部各岗位职能职责及日常工作考核制度,以便全体工作人员自觉执行和遵守,保证我中心的工作规范运行。

一、核算部主管会计岗位职责1、全面负责和管理核算部工作,组织核算部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2、对核算部会计业务内容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复审,对会计资料进行稽核,保证真实性、完整性。

依据分工需要报主任审核的业务事项,报主任审核;如发现核算部会计业务出现差错而未能及时复审时,主管会计以单笔3元进行处罚;3、对集中核算单位资金进行控制,不得透支;4、产生各核算单位的月、季度会计报表。

编制集中核算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及时解决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5、教育核算部业务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正确处理服务与监督的关系、核算中心与各集中核算单位之间的关系。

满足各集中核算单位所需会计信息,协助其搞好财务管理;6、负责核算部日常行政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合理安排内部分工,检查人员职责的落实情况,适时提出核算部工作岗位调整的意见;7、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和钻研财会专业知识,及时掌握新制度、新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8、协助各集中核算单位搞好财务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9、及时掌握各单位资金出入情况,协助各集中核算单位根据预算指标及工作需要,适时适量申请预算拨款;10、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二、核算部审核会计岗位职责1、审核集中核算单位所提供的原始凭证的合法性、金额的正确性,对经济业务的合法性提出初审意见,并在有关单据上签章;2、掌握核算部预留资金部的“结算专用章”和集中核算单位报账员、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单位负责人的签名字样和集中核算单位预留核算部的印鉴,管理集中核算单位各种票据的领用与交回,并根据集中核算单位工作需要适时提供有关会计信息;3、协助并指导报账员进行原始凭证的整理、粘贴,协助记账会计进行凭证打印、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4、对主管会计填写的支票进行复核后,在报账员填好的“内部付款通知单”上加盖预留资金部的“结算专用章”印鉴,并转资金部、报账员;5、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准确的传递各种票据;6、依据会计理论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记账会计录入的记账凭证进行机内审核;7、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各集中核算单位年度决算报表,报主管会计审核;8、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强化业务学习,提高综合业务素质,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轮岗;9、完成核算部主管会计交办的其他工作;三、核算部记账会计岗位职责1、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保证会计账务处理及时,会计科目运用准确,会计信息真实完整;2、根据审核会计和核算部主管会计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再经审核会计审核无误后,进行机内账簿的登记并结账,并负责纸质凭证、账簿的打印;3、按会计制度要求,正确及时处理会计业务,并根据集中核算单位工作需要,适时提供有关会计信息。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会计核算中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会计核算中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会计核算中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省联社领导:会计核算中心成立以来,为认真履行职责,借鉴两省联社会计核算中心考察情况,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会计核算中心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现汇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关于调整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内设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能的通知》(农信联办〔XX〕14号)精神,规范费用管理和财务收支行为,严格预算控制,合理税收筹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服务费摊销,构建“集中管理、统一核算”新模式。

二、具体方案(一)明确职能定位1.集中核算。

统一办理省联社总部机关、各直属机构经费报销、账务处理,统一管理省联社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统一办理省联社各项纳税、财务预决算和报表编制。

2.推动预算管理。

年初,核算中心审核汇总各部门编制详细预算方案,科技项目应遵循立项审批制度,科学预算,减小偏离度,各项支出应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开支。

年中,因不确定因素或与预算出入较大的项目应提出预算调整方案,监督预算执行有效性,强化预算约束作用。

3.分析预测。

核算中心利用集中核算后所有的会计信息,编制各部门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与管理目标差距,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目标实现情况,为经营者、管理者提供有价值信息。

4.会计监督。

通过统筹、统管、统算,全面监督资金使用和成本开支的合理、合法和有效性,按年开展对办事处的检查指导。

(二)内部架构为规划人员管理,加强劳动组合,发挥最大效能,会计核算中心将进行如下分工。

1.综合协调服务。

设综合科,管理核算中心公文、印章,承办计划、总结、综合性文件起草和文字材料审核等。

按程序与实物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购置与核对,按时与银行对核,做好内外部协调、服务工作。

2.预算管理和税收筹划。

设会计一科,制定预算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审核汇总各部门预算及调整方案,规范预算编制,按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监督预算执行。

按季对办事处预拨备用金,按年进行检查指导。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结算中心工作方案概述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结算中心工作方案概述

752021年36期 (12月下旬)财务研究摘要: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一直深受大家的高度关注,行政事业单位对外公开的经费支出的信息是否真实完整,财会工作是否科学高效、准确度高,直接关系到行政事业单位财会核算、监督工作是否得力的问题,也关系到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效果和政府形象是否受损的问题。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核算和财政资金支出行为,根据国家财政资金使用文件精神和财政管理要求,结合自己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许多单位主管部门成立会计结算中心,对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进行改革,实行会计集中结算管理模式,现就相关会计结算中心工作方案做如下概述。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结算中心;工作方案一、工作方案目标和方案实施原则(一)工作方案目标为了进一步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和会计支出行为进行规范,提高财务核算质量,强化对各项财政资金监管,提高各项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强化财政资金的宏观调控和有序安排财政资金的能力,组织实施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由各行政事业单位独自核算向主管部门组织集中财务核算、由分散型管理转变为精细专业型管理,达到有效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能力,显著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的目标。

(二)方案实施的原则1.职能明确,权限不变的原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结算中心履行财务会计集中核算管理的职能,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单位财务预算管理体制不变、财政资金使用权限不变、会计法律责任主体不变”的原则做好各自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2.财务核算集中管理,各单位分别设账核算的原则财务核算集中管理是指将本部门所属的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业务由各单位独自核算改为由财务会计结算中心集中核算管理。

各单位分别设账核算是指会计结算中心按照本部门所属各单位分别设置账套,实行分户单独核算管理。

3.会计核算规范,信息提供高效透明的原则围绕财务核算管理过程透明、提高会计核算信息质量的要求,会计结算中心按照核算公开透明、统一核算标准、统一核算制度,为各单位提供规范、高效率、高质量的财务会计服务。

会计核算中心岗位职责

会计核算中心岗位职责

会计核算中心岗位职责会计核算中心是企业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核算、报表编制以及财务分析等关键任务。

本文将详细介绍会计核算中心的岗位职责。

一、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能会计核算中心是企业财务管理体系中的核心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核算、帐务处理和财务信息报告等工作。

其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会计凭证的编制与审核: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根据企业借贷原则,编制和审核各项会计凭证,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会计账簿的建立与管理: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建立和管理企业的总账、明细账等会计账簿,确保会计账簿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分析: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根据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编制企业的财务报表,同时进行财务数据的分析与解读,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 财务预算的设定与执行: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制定企业的财务预算,并监督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计划,确保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

5. 成本核算与管理:会计核算中心负责进行成本核算,并对成本数据进行分析与管理,帮助企业掌握产品成本结构,提高成本控制水平。

6. 税务申报与处理: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务申报与处理,确保企业遵守税收法规,合法合规经营。

7. 内部控制与审计配合: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配合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工作的开展,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8. 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满足各部门的信息需求。

二、会计核算中心岗位职责分析会计核算中心内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多个岗位,各岗位具体职责如下:1. 会计主管:负责组织协调会计核算中心的各项工作,领导岗位的分配和协调,统筹管理会计核算中心的日常运作。

2. 财务会计:负责编制企业的会计凭证,记录和核算各项交易,确保会计账簿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成本会计:负责进行产品成本核算和成本数据分析,帮助企业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

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

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心内部管理,建立严密的工作规程,规范业务工作,强化工作人员责任心,使工作有章可循,职责明确,考核有据。

依据《公务员法》、《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本指标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考核基本原则。

根据每位职工的思想表现、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照“德、能、勤、绩”全面考核,据考核评定结果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做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开创工作新局面。

第三条考核机构。

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中心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具体组成人员:组长:副组长:成员:第二章考核程序第四条本考核办法分为内务管理考核与工作业务考核两部分,其中内务管理考核对中心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工作业务考核按不同部室工作业务不同分别考核。

第五条本考核办法以量化计分的方法进行,实行百分制,其中内务管理考核40分,业务工作考核60分。

第六条评分方法。

内务管理考核总分值的60(24分)及业务工作考核总分值的60(36分)由部室负责人根据本部室人员近期工作表现,是否尽职尽责地完成本职工作;是否服从工作分配,是否团结同志一道工作;是否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等方面进行考核,然后评出分数。

部室负责人分数由中心领导根据其所在部室工作完成情况评定。

内务管理考核总分值的40(16分)及业务工作考核总分值的40(24分),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分数。

中心领导的内务管理考核按规定执行,业务工作考核取全体职工业务工作考核的平均分。

个人考核总得分=内务管理考核得分业务工作考核得分。

第七条每季度末考核一次,一年四次。

第三章内务管理考核第八条考勤制度。

严格执行《会计核算中心考勤制度》,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相应加分或扣分。

1、请事假者每次扣0.5分,病假者每次扣0.2分(均以假条为准);迟到、早退或脱岗一次扣1分,旷工一次扣5分。

2、请假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公休假抵扣,但季末考核不得加分。

会计核算中心内部制度

会计核算中心内部制度

会计核算中心内部制度1. 简介会计核算中心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部制度的规范与落实对于企业财务的健康与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对会计核算中心内部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2. 费用报销制度2.1 报销范围会计核算中心的员工在工作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均可报销,例如出差费用、交际费用、通讯费用等。

2.2 报销标准所有费用报销需要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照公司的费用报销标准执行,不得超标。

2.3 报销程序员工在产生费用后,需要按照公司要求填写报销单,并提供相关票据,提交至审批人审批。

审批完成后,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并将费用报销记录录入会计系统。

3. 预算管理制度3.1 预算编制会计核算中心的预算编制是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财务目标进行的。

各部门需要根据工作计划和业务发展需求进行预算的编制,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都能够得到充分支持。

3.2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包括对预算的跟踪、监督和评估。

每月需要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调整预算,以确保达成财务目标。

3.3 预算审批预算审批需要按照公司的流程进行,财务部门在审核预算时需要对各部门的预算进行综合评估,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4. 税务管理制度4.1 税务筹划税务筹划是会计核算中心的重要工作之一,需要对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分析,以找到最优的税务方案。

4.2 税务规划税务规划包括对公司税务风险的评估和防范工作。

会计核算中心需要对公司的税务规划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规划,以确保公司的税务筹划和预算得到充分保障。

4.3 税务申报税务申报需要按照税务法规进行,准确无误地提交税务申报表,并按照规定缴纳税款。

5. 管理信息系统制度管理信息系统为会计核算中心提供了实时数据分析的能力,以及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决策支持。

会计核算中心需要建立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以确保公司的财务数据分析与备案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6. 结束语会计核算中心内部制度对于企业财务健康和稳定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财会核算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财会核算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财会核算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一、管理制度1.1 人事管理制度财会核算中心的人事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方面:1.人员合同管理:对于全职、兼职、短期工作人员均需签订合同,要求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工作内容。

并且依据合同在合理的时间内安排员工工作,并按时支付工资。

2.应聘管理:利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组织协调招聘工作。

根据具体的岗位要求进行自上而下的面试及笔试,并对应聘者进行评估、考察和跟踪,以确保最合适的人选被录用。

3.员工培训管理:建立完善的培训计划,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不同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遵守水平。

进行常态化的培训评估执行,确保培训成果的质量。

1.2 经费管理制度财会核算中心的经费管理制度涉及以下方面:1.经费使用规范: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范围,只能用于预算项目的实施和执行,不得随意挪用经费。

所有发票和收据都要按要求填写并归档保存。

2.经费使用权限:根据岗位设置,规定每个员工对经费的使用权限,保证各类支出都经过会计的审批,并确保整个经费使用的过程能够被监督和控制。

3.经费使用流程:制定完整的经费使用流程,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核对、结算等多个环节。

在流程中制定相关职责并严格执行,保证经费使用合规性。

1.3 安全管理制度财会核算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涉及以下方面:1.机房管理:机房门禁系统定时更新,必须保证有资格的工作人员才能够进入,保证机房内部的所有现场运作都能被准确监测。

2.系统备份:定期备份财务核算系统,保证财务数据不会因突发事件而丢失。

3.数据库管理:对财务数据进行安全性和保密性的管理,严格按照权限管理制度访问数据库,防止未授权访问和个人恶意行为对数据造成安全隐患。

二、业务制度2.1 财务核算管理制度财会核算中心的财务核算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方面:1.财务核算制度:建立并完善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能够准确、及时地被记录和处理。

对于每一笔财务记录都要做到明确记录,严格执行借贷平衡原则。

财会核算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财会核算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财会核算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一、组织架构财会核算中心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机构,其组织架构应合理、稳定。

财会核算中心应设有财务、会计、成本、税务等职能部门,每个部门应有明确的职责和权利。

财会核算中心应设有一个专职负责人,统一领导和管理各部门工作。

各部门之间应建立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确保财务管理的顺畅进行。

二、职责分工1. 财务部门负责企业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管理、预算编制、财务报表编制等。

2. 会计部门负责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记账、结账、编制财务报表等。

3. 成本部门负责企业的成本核算工作,包括成本分析、成本控制等。

4. 税务部门负责企业的税务申报工作,确保企业的税收合规。

三、业务流程财会核算中心应建立科学、规范的业务流程,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具体业务流程包括:1. 日常记账: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收支款项的记录和记账工作,确保账目清晰明了。

2. 财务报表编制:会计部门负责每月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汇总工作,确保报表真实可靠。

3. 成本核算:成本部门负责对企业各项成本进行核算和分析,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 税务申报:税务部门负责企业各项税收的申报和缴纳工作,确保税收合规。

四、内部控制财会核算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稳定和有序进行。

具体内部控制措施包括:1. 凭证管理:建立健全的凭证管理制度,确保凭证的真实、完整。

2. 资金管理:建立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资金运作,避免资金挪用和浪费。

3. 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以上是财会核算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详细阐述,只有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财会核算中心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提高财务管理质量,确保企业的经济效益。

财会核算中心的工作不仅是企业管理的中枢,更是企业发展的保障。

希望财会核算中心各部门能够积极遵守规章制度,不断完善自身工作,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规章制度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规章制度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运作,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下设的各级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第三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监督各级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并及时向公司财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

第四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第五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六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公司财务核算工作。

第七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应当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会计核算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设有财务会计科、成本会计科、税务会计科等职能部门。

第九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立总经理助理、科长、专员等职务。

第十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设立纪检监察岗位,负责监督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一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设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设立财务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三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财务会计科主要负责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包括凭证录入、账务处理、报表编制等。

第十四条财务会计科应当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第十五条财务会计科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第十六条财务会计科应当定期向公司财务部门汇报财务状况。

第十七条成本会计科主要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工作,包括成本核算标准的制定、成本核算体系的建立等。

第十八条成本会计科应当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第十九条成本会计科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成本核算体系,提高成本核算水平。

第二十条税务会计科主要负责公司税务核算工作,包括税务申报、纳税筹划等。

第二十一条税务会计科应当遵守国家税收法规,确保税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会计核算中心规章制度

会计核算中心规章制度

会计核算中心规章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会计核算中心的运作,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设立的会计核算中心。

3.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处理公司的财务账务,为公司提供全面准确的财务数据。

4.会计核算中心的具体职责和权限由公司领导层授权。

二、组织结构1.会计核算中心由一个主管负责,下设若干职能部门。

2.主管直接向公司领导层汇报工作,并接受领导层的监督和指导。

3.各部门负责人应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并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会计核算中心应设立一个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的综合事务部门,以提高工作效率。

三、职责和权限1.会计核算中心负责编制并维护公司的财务账务,保证账务的准确和及时。

2.会计核算中心负责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根据公司的需求和要求,提供各类财务分析报告和决策支持。

4.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公司各部门按照制度进行操作。

5.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参与制定公司的年度预算,并监督各部门按照预算进行支出。

6.会计核算中心负责核对公司的现金收支,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和使用的合理性。

7.会计核算中心具有财务审计的职责和权限,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

8.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和配合,确保公司的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9.其他职责和权限由公司领导层根据需要和特定情况进行授权。

四、工作流程1.会计核算中心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进行工作。

2.会计核算中心应当及时接收并核对各部门的财务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会计核算中心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并提交给公司领导层进行审查和审核。

4.会计核算中心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时间安排,提供各类财务分析报告和决策支持。

5.会计核算中心应与其他部门及时沟通和配合,解决财务问题和提供相应的支持。

6.会计核算中心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公司各部门的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核算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核算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核算中心日常管理制度一、岗位设置和职责划分核算中心的工作涉及财务、成本、预算等多个方面,因此需要设立不同的岗位,并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划分。

一般来说,核算中心应该设置会计人员、成本会计人员、预算编制人员等岗位。

各岗位的职责如下:1. 会计人员:负责日常的财务数据录入、核对和报告工作,确保企业的财务数据准确无误。

2. 成本会计人员:负责收集、分析和报告企业的成本数据,为管理决策提供支持。

3. 预算编制人员:负责根据企业的经营计划,编制财务预算和预测,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通过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可以确保核算中心的工作有序进行,各项工作不会出现遗漏或重复。

二、工作流程和标准在核算中心的日常管理中,工作流程和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一个完善的工作流程可以确保工作的高效和准确进行,而制定标准可以保证工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具体来说,核算中心应该建立以下几项工作流程和标准:1. 财务数据录入流程:明确财务数据的来源、录入方式和审核流程,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成本数据分析流程:确定成本数据收集、分析和报告的流程,确保成本数据的及时性和可靠性。

3. 预算编制标准:建立财务预算和预测编制的标准和模板,确保预算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通过建立工作流程和标准,可以使核算中心的工作更加规范和高效,为企业管理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三、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核算中心的员工是核算工作的主要执行者,他们的工作表现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管理。

为了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工作表现,核算中心应该建立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

具体来说,核算中心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绩效考核和奖惩:1. 设立明确的绩效指标,如财务报表准确率、成本控制效果等,定期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2. 对绩效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如奖金、晋升等,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 对绩效不佳的员工进行考核和培训,帮助其改进工作表现,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建立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可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核算中心的整体工作水平。

会计核算中心工作职责

会计核算中心工作职责

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会计核算中心工作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财经纪律;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审核各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和资料,办理支出业务和资金结算,认真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根据各单位情况确定单位帐套,设置会计科目,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向各单位提供编制年度预算的有关资料,协助各单位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预算,会同各单位严格执行经财政部门批复的单位年度预算,及时向各单位和财政部门提供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会计报表。

同时为规范工作程序,协调工作关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内部管理制度。

(一)中心主任职责1、在主管局长的领导下负责核算中心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核算中心的工作计划,检查、落实各项工作。

2、做好工作总结,抓好行政管理工作和组织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做好与市财政局有关业务处室、纳入集中核算单位和银行之间的协调工作,严格控制各核算单位各项经费开支。

4、完成局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总会计1、协助主任负责会计业务工作,对中心主任负责。

2、组织领导中心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各项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制约机制;3、审核规范各核算单位会计报表,会计科目准确运用,保证会计账务处理的规范、准确;4、负责与市财政局相关业务的衔接,帮助解决核算单位账务处理中碰到的业务问题,并做好日常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将市财政局提供的预算及时下达各核算单位,并及时对增加和调整的指标进行处理,随时掌握单位的预算指标变动情况;6、根据单位提供的每月用款计划与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对单位超指标的情况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7、掌握核算中心资金增减变化和结存情况,满足相关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要。

8、督促各单位会计按时编制帐簿、报表,并加以复核;9、协调中心领导与各核算单位的业务关系;10、组织指导核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11、检查人员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12、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核算中心的筹建与运作

会计核算中心的筹建与运作

2000年7月1日,全国首家省级会计集中核算机构-陕西省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正式宣告成立,标志着我国会计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会计委派制度实现形式的创新与发展。

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央电视台和陕西地方新闻媒体从不同角度对会计核算中心的成立与运作进行过多次报道。

中纪委五次全会、监察部源头治理腐败工作会议、全国财政纪检工作会议和全国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会议分别印发了陕西省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的经验材料。

陕西省省长程安东同志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评价“会计集中核算”模式是会计委派制度的高级形式,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初级形式。

中纪委常委、秘书长袁纯清同志在对陕西省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考察时指出,陕西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一种全新形式,是会计委派制度的一种高级形式,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一种有效形式。

会计中心成立以来,兄弟省区及所属政府、纪委、财政等部门150多个团体1360余人到陕西专程考察,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鉴于此,有必要对该系统的产生背景、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及业务运作的初步成效作一简要阐述,以得到各地同行的共同探索与指正。

会计集中核算模式是会计委派制的一种新的实现形式在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推行会计委派制度,是中纪委二、三、四次会议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提出的。

按照财政部和监察部在推行此项工作时对其内涵的界定,所谓会计委派制,是从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入手,由政府财政部门或产权管理单位以资产所有者身份,向财政拨款的单位或企业委派会计人员,受委派人员代表委派部门监督被委派单位国家资金使用情况或企业资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情况的一种制度。

建立这项制度的根本出发点是解决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和由此导致的决策失误及经济秩序混乱的问题。

陕西省从1997年开始在部分地县进行试点,经过三年多的实践和探索,由于委派部门、委派对象、组织形式的不同,形成了统派统管、重点委派和会计代理三种模式。

核算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核算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核算中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核算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与核算中心工作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核算中心工作应以服务大局、服务领导、服务基层为宗旨,坚持依法治账、规范操作、科学管理、廉洁自律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核算中心是单位内部负责财务核算、会计信息处理、财务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五条核算中心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组织实施预算管理,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分析。

(二)负责编制和审核财务报表,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负责处理各项财务收支业务,保证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四)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监督。

(五)负责对内部各部门和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六)负责处理其他与财务核算、会计信息处理、财务监督相关的业务。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核算中心工作流程如下:(一)预算编制与执行1. 核算中心根据单位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提交单位领导审批。

2. 预算经审批后,核算中心负责预算的分解、下达和执行。

3. 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二)会计核算1. 核算中心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

2. 对各项财务收支业务进行准确、及时、完整的核算。

3. 定期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进行审核,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三)财务报表编制与审核1. 核算中心根据会计核算结果,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

2. 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完整性。

(四)财务监督1. 核算中心对内部各部门和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七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工作职责_规章制度_

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工作职责_规章制度_

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工作职责1、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有关财政法规制度,认真做好所管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2、审核、记录、计算和报告所管单位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

3、根据所管单位工作需要,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

4、依法进行会计监督,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5、做好单位会计资料和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审核会计审核会计在中心领导下进行柜组内各单位会计审核工作。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金额的准确性,对经济业务合法性提出初审意见。

2、对已开出的转账或现金支票进行复核,对记账凭证的金额进行复核。

3、对已记账的凭单及原始凭证及时整理、定期装订、保管、归档。

4、管理柜组内会计档案。

包括: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磁盘、磁带和有关文件制度等会计资料。

5、协助单位编好预算,做好财务分析,增强服务意识,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记账会计岗位职责记账会计在中心领导下进行工作。

1、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保证会计财务处理及时,会计科目运用准确,会计信息规范完整。

2、对原始凭证手续完备性进行复核后,填开支票并编制会计凭单。

3、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帐薄,对已经记账的凭单及时打印。

4、及时准确地传递各种票据,妥善保管各种专用票据、有价证券,设立“备用金”领用备查薄。

5、定期核对银行存款分户账目,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调节后双方余额一致。

6、根据账薄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做好各单位财务决算工作。

7、增强服务意识,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核算中心会计人员工作职责1、会计人员应熟悉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遵守职业道德。

2、文明办公,礼貌待人。

上班时间一律着装,穿戴整齐,讲究仪容仪表;热情、耐心接待办理业务人员;不得高声喧哗,保持办公区安静。

3、遵守考勤和请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因事因病要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

街道办事处会计核算中心财务管理办法

街道办事处会计核算中心财务管理办法

街道办事处会计核算中心财务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街道办事处村(组)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集体资金安全、有效运转,结合街道办事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统一财务制度。

在会计中心核算的村级账务统一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企业按《小型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村账实行街道代管制度,统一记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各村设报账员1名;各村不在银行开立账户,由会计核算中心在银行设立总核算户,各村的存款,会计核算中心用往来账形式进行核算。

加强货币资金管理、财务审批、会计报帐、记帐、票证管理、财产物资监理、承包合同管理,财会人员管理、民主理财、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二、统一会计操作和期限。

村统一以每月最后一天为财务结算截止日,当月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好原始凭证,于次月2日前报帐员将原始凭证整理归类报给会计核算中心进行会审,次月8日前会计核算中心完成各村记帐结帐等工作,并将财务报表返回给各村,同时对财务收支明细进行公示,会计中心不定期对各村账务进行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会计核算要按照“一村一帐”原则,按行政村建帐。

各组账务实行组账村管,参照村账街道代管制度的模式进行统管。

对不按会计核算中心会审意见执行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统一票据管理。

各村按《宁海街道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第三章第一款收取的各项费用由办事处统一印制收款收据,由各村到会计中心登记领取,不得自行印制或购买,使用完毕后将存根交会计核算中心归档保管;行政村的各种收入不得使用统一收据以外的其他收据。

所收款项在5000元以内的三日内必须存入中心在银行开立的账户,5000元以上的当日必须存入会计核算中心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不得挪用、私设“小金库”。

报账员不得库存大额现金,不得坐收坐支。

各村除报账员以外的其他任何人不得收取现金。

如果发现不入账的或被举报隐瞒收入一经查实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责令其将所得款项全部退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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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综合规定 (3)1.丽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通知》 (3)2.丽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的批复》 (4)3.丽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编制的批复》 (4)4.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45.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职位设置讲明书5二、工作程序 (12)1.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往来款票据治理制度122.关于往来款收据治理补充规定的通知133.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备用金治理制度4.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现金借款制度145.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对账治理制度146.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远程报账治理方法157.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合理化建议治理方法168.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财政扶持周转金内部操作规定179.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财务分析制度1710.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8)11.丽水市会计集中核算单位财务主办同工种竞赛方法 19三、党风廉政建设 (20)1.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制度202.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首问责任制度3.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公开承诺自律制度224.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文明服务制度23四、行政事务治理 (23)1.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印章治理制度232.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公文处理方法243.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学习会议制度264.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档案治理制度275.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内部财务治理制度296.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计算机及网络治理制度317.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卫生治理制度8.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安全保密制度33五、考核监督 (34)1.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督查督办工作制度342.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法353.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合理化建议考核方法364.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信息、调研专项考核方法375.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考勤治理方法38六、其他工作 (39)1.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党支部工作制度392.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工会工作制度393.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团支部工作制度404.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妇委会工作制度42七、表式 (42)一、综合规定1.丽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通知》丽委办〔2000〕29号 2000年10月30日市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治理,推进会计治理体制改革,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加强财政支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

现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职能治理和机构人员配置。

市财政局是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治理的职能部门。

核算中心为市财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核算中心人员原则上从财政局内部和现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择优选调。

(二)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范围和核算内容。

单位范围:市本级行政单位、财政性资金为经费要紧来源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核算内容: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预算内外经费、上级拨入的经常性经费、专项经费、政府采购经费、差不多建设经费和项目经费;单位经管的政府性专项基金、专项资金。

(三)会计集中核算的时刻步骤。

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的原则,从11月起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按打算分批进入核算中心,实行会计集中核算。

首批纳入核算中心的单位名单附后,今后纳入核算中心的单位名单授权市财政局公布。

(四)会计核算中心与单位的职能划分。

核算中心履行单位会计职能,统一办理进入核算中心单位的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依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审核和监督单位财务收支活动;负责进入核算中心单位的会计指派,并按规定对单位有关财务资料保密。

单位进入核算中心后,现行的财务治理和统计职能不变;综合财政预算包干方法和预算外资金集中统管方法不变;单位对资金的使用权、审批权不变。

(五)会计集中核算的要紧内容。

1、统一办理资金结算。

单位的现金、转帐、汇兑等资金结算和经费的拨入、支出、往来款项的收付等由中心统一办理。

距离核算中心远的单位,实行核定备用金制度。

按照单一帐户制要求,核算中心开设一个银行差不多帐户。

进入中心单位的原有银行帐户,自纳入中心之日起只进不出,原帐户资金划转核算中心统一开设的帐户。

单位原银行帐户由核算中心统一办理销户。

2、统一发放工资。

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编制限额内的干部和正式职工工资由会计核算中心按编委、人事部门审定的范围、标准统一发放,承办银行为每位干部职工在银行设立工资帐户,每月直接将工资发入个人工资帐户。

3、统一会计核算。

各单位不再设会计出纳,其职能由核算中心履行,单位设报帐员。

核算中心负责审核单位原始凭证,办理资金结算,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和向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单位报帐员负责单位备用金的治理,办理单位经费报销等有关事项。

4、集中治理会计档案。

单位进入核算中心后的会计档案由核算中心统一保管、编目、立卷、归档和治理。

5、统一财务公开。

核算中心实行会计电算化治理,组建计算机网络,定期用书面或通过计算机网络向单位和有关部门统一报送财务公开报表。

单位联网后可按权限在各自的电脑工作站上查询本单位财务数据资料。

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确实是市委、市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财政改革和强化财政治理的重大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财政、人事、银行、监察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做好会计集中核算的实施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主动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使我市的财政治理和理财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和各项事业的进展。

附:第一批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名单(略)2.丽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的批复》3.丽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编制的批复》丽编〔2001〕1号 2001年5月30日4.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二、工作程序1.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往来款票据治理制度丽会字〔2002〕5号 2002年4月28日印发第一条为加强对往来款收据出售、结报、核销等工作的内部治理,有效监督单位往来款收据的合法使用和往来款的及时、足额入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往来款是指单位和部门与其他单位或部门发生的资金往来、暂收暂付等款项。

第三条中心审核员要认真监督单位合法使用往来款收据,确保收取的每笔往来款全部缴入中心账户,对用往来款收据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入款项要暂予挂账,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市财政局综合处,经批准后将违规收取的款项直接划入预算外资金专户。

第四条往来款收据统一由中心票据治理员负责向市财政局综合处领取,并出售给集中核算单位,收据的一次出售量一般不得超过单位一个月的正常用票量。

第五条收据治理员在出售往来款收据时要认真登记《票据准购证》和《单位往来款收据出售登记表》,代收的票据工本费应保存在保险柜内,工本费收入每超过1000元或每开完一本工本费收据结报一次。

第六条单位往来款收据的核销由中心分管审核员负责,审核员依照往来款收据报查联与财务主办提供的存根联逐一核对,确认无误后,在每本收据封面加盖“已审核”章和审核员印章后返还给财务主办。

审核员在核销后还应填写《单位往来款收据核销登记表》。

第七条收据治理员凭已核销的往来款收据存根联向财务主办出售新的收据,每核销一本,方可再售出一本。

第八条中心每季度组织一次往来款收据内部治理情况检查,确认无误后,将代收的票据工本费划转给市财政局综合处。

第九条往来款票据的治理情况作为中心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条本制度自2002年5月1日起执行。

2.关于往来款收据治理补充规定的通知丽会综〔2003〕13号 2003年9月28日各科室:为妥善解决往来款收据治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更好地做好服务,现对往来款收据的治理补充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核定准购限量。

由审核员依照单位一个月的正常用量核定,在《准购证》封二加盖的印章(印模附后)中填写“准购限量”,并签名。

单位在准购数量内凭《准购证》向总出纳购买往来款收据。

二、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经中心核准后,能够在核定的准购限量外购买往来款收据。

1.遇突发性事件需一次性增加往来款收据用量的;2.季节性增加往来款收据用量的;3.因专门缘故致使原往来款收据不能及时核销的(未核销收据在三份以内)。

三、超购数量在5本(含5本)以内的,由分管审核员核准;超购数量超过5本,不满20本的,由审核科长核准;超购数量超过20本的,由分管主任核准。

四、对超过核定准购限量出售往来款收据的,相关核准人应当在《准购证》的“核定人”和“领购数量”栏中分不填入姓名和数量,总出纳据此办理往来款收据的发售手续。

五、为明确责任,单位经办人前来领购往来款收据时,要求当面查验收据的数量和质量,并在《准购证》的“领取人”栏中签字。

六、结合往来款收据准购限量的核定工作,组织对单位往来款收据的使用情况和往来款的缴库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七、本通知自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

3.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备用金治理制度丽会字〔2001〕6号 2001年11月13日印发为加强对集中核算单位的备用金治理,切实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治理制度。

第一条备用金的使用范围。

依照《现金治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单位备用金的使用范围为:(一)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各项工资性补贴;(二)支付给个人的劳务酬劳;(三)支付各种抚恤金、学生奖学金、丧葬补助费;(四)支付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五)依照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种奖金;(六)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现行规定的结算起点为1000元;(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二条备用金申请手续。

单位申请备用金,须一式三联填写备用金审批表,并经单位领导签批。

备用金审批表上必须写明申请单位名称、代码、申请时刻、申请的理由、金额,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条备用金的审核手续。

中心核给单位备用金的额度为该单位平均3-5日零星开支所需现金。

中心审核员依照单位工作所需现金的实际情况和单位提出的申请金额,提出备用金审核意见。

中心负责人依照审核意见核定备用金金额。

第四条备用金的治理与归还。

中心审核人应建立所辖单位备用金清册,加强对单位备用金的日常监督治理。

对需增减备用金的,及时提出审核意见,办理有关手续。

对单位发生撤并等情况的,应及时督促单位结清账务,归还备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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