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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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公用局园林绿化养护
管理考核办法
各养护队伍:
为进一步完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制度,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巩固绿化建设成果,使我区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经常化。根据市、区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
成员: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二、考核范围和依据
主要考核开发区范围内管辖的道路绿地和树木。
主要依据是:
1、市《关于城市管理考核意见》。
2、市园林处《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3、开发区《城市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4、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安排。
三、考核内容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有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园林设施管理到位,责任到人。
2、植物生长势,行道树涂白,乔灌木的修剪,草皮修剪,杂草的清除,植物病虫害防治。
3、节庆日花卉摆放以及浇喷水。
4、绿化带内垃圾的清理,园林设施的维护。
5、市、区规定的所有考核内容和当月发生的专项检查如:迎检、各种会战、专项治理等。
四、检查考核方法
(一)检查
1、定期检查:每月26、27号两天内由局考核办组织,各养护管理队伍参加,组成检查考核小组进行检查,检查采取整体效果普查和随机抽查点位相结合的方式。
2、巡查:考核办每天对管辖的道路绿地和树木进行巡视检查,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一个工作日内限期整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每月养管考核结果中公布。
3、督察:
(1)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后的整改情况。
(2)对新闻媒体反映及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3)布置任务的完成情况。
(二)考核
1、考核评分标准每月为100分,其中:定期检查占70%,巡查占20%,督察占10%。每次检查现场打分,园林科室汇总,综合评定。87分以上的为达标,94分以上的为优秀。
2、考核计分标准:
见《XXX开发区养护管理检查评比打分表》。
3、凡新闻媒体曝光、被市长热线投诉涉及的绿地管理问题,经查情况属实的扣除当月养管分2-5分;下达整改通知书未能及时整改的扣3分;对新闻媒体提出表扬的,给当月养管加分2-5分。
4、需要整改的地段,在规定整改时间内没有及时整改,扣除当月养管分2-5分;对同一地段出现二次以上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扣除当月养管分5分。
五、奖惩办法
1、每月园林科室组织检查,通过评比打分,考核分数在94分以上的进行表扬,对考核分数在82分以下的通报批评。
2、根据检查情况,年底对各所养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好的通报表扬,并予以奖励,不达标的在全局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的养管经费。
六、要求
1、局加强对考核结果的奖惩力度,扎实抓好考核工作。各所所长要亲自抓。要成立领导小组分工专人负责考核工作,
相对固定巡视人员。
2、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事,严格按考核标准考核、打分。
3、各养护队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搞好绿地养护,每月要对本所的养管情况进行自查,并依据局检查考核办法制定本所的养管考核办法。
4、每月局园林科室下发养护管理工作计划,各所要参照工作计划安排工作。
5、各所对本所养管的设施,必须采取责任到人,明确养管范围,不能出现无人管理现象。
6、本办法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