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医院管理规范(试行)20180611
眼科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目录
眼科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眼科医疗机构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本规章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规范制定。
第二条眼科医疗机构应遵循“以患者为中心,注重医德医风,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原则,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医疗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三条眼科医疗机构应依法设立,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证书,按规定收取合理医疗费用,并合理分配医务人员工资福利。
第四条眼科医疗机构须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医疗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确保医疗工作安全有效进行。
第五条眼科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患者病历和相关资料,保护患者隐私,遵守医疗机构保密规定。
第三章医疗服务第六条眼科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合格的医疗设备和医疗器械,确保医疗工作正常进行,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七条眼科医疗机构应当拥有合格的医务人员,按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八条眼科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健全的急救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第九条眼科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患沟通,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提高患者满意度,争取更多的信任和支持。
第四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条眼科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实施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质量评审和改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眼科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差错诊断与纠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差错,减少医疗风险。
第十二条眼科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评估体系,对医疗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诊疗技术规范第十三条眼科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和培训,更新医疗知识和技术,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第十四条眼科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临床诊疗,确保医疗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第十五条眼科医疗机构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对医疗行为负责。
第六章外部合作第十六条眼科医疗机构应与相关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医疗工作,提高医疗水平,共同推动医疗事业的发展。
眼科质量与安全工作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73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眼科质量与安全工作制度标准版本眼科质量与安全工作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科主任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内容要求,建立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及制度,体现全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2、每月召开1次科室质量与安全工作会议,内容要体现全面、全过程质量管理,有记录3、制定全员培训计划,做到知识不断更新,积极引进新技术新业务,有相关培训内容、讨论记录和操作规程,有代表科室水平和能力的项目,有临床工作统计资料,全员参与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过程4、有眼科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能熟练运用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指导临床工作5、有眼科设备操作规程,员工能熟练操作眼科设备,有使用记录,定期保养,有记录,手术药品和器材有适度储备6、医护人员熟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内容要求,落实“科室防范医疗纠纷及事故发生的重点措施”,制定科室“医疗差错及事故登记本”,对发生的医疗差错及事故要立即报告医务科,并登记、讨论7、有眼科手术方案确定过程和实施流程,有眼科医师手术分级管理制度,规定各级医师分级管理制度,患者病情发生变化需临时改变手术方案时要按照程序进行,手术记录应在24h内完成8、对医疗活动中发生的异常医疗信息要及时请示报告,增加工作的危机感和机敏性9、履行各项告知程序,充分尊重患者权益,知情同意书由术者负责谈话及签发,用易于理解的语言解释手术、处置、操作的必要性和目的及利害得失等告知内容,并记录在同意书中,术中意外处理或改变手术方式时由具备资格的医师负责向患者家属告知;对新开展的手术方法及其他特定范围的手术方法及其他特定范围的手术由具备资质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负责告知谈话10、处理危急重症患者的应急反应能力,制定“眼科专业急救预案的标准操作规程”,对预案内容进行模拟训练,要求熟练掌握、反应迅速11、重要制度健全:具有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分级管理、交接班、术前讨论等工作制度,要求科内员工了解并得到落实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
眼科诊所验收规章制度表
眼科诊所验收规章制度表为了提高眼科诊所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医疗安全,制定以下验收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眼科诊所的各项验收工作,包括设备、药品、消毒等方面的验收。
一、设备验收1.1 设备验收的目的是确保眼科诊所所使用的设备符合安全标准,且能够正常工作。
设备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1.2 设备验收包括设备的外观检查、性能测试等内容。
验收人员应仔细查看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损坏、锈蚀等现象。
并测试设备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规定的参数要求。
1.3 设备验收记录应详细记录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内容等信息,并存档备查。
对于发现的问题,需及时处理并记录处理过程。
二、药品验收2.1 药品验收的目的是确保眼科诊所所使用的药品符合标准,能够安全有效地使用。
药品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2 药品验收包括药品的外观检查、标签信息核对、有效期检查等内容。
验收人员应仔细查看药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标签信息是否清晰完整,并检查有效期是否合格。
2.3 药品验收记录应详细记录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内容等信息,并存档备查。
对于发现的问题,需及时处理并记录处理过程。
三、消毒验收3.1 消毒验收的目的是确保眼科诊所的消毒操作符合卫生标准,能够有效杀灭病原微生物。
消毒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3.2 消毒验收包括消毒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消毒剂的配置和使用情况检查等内容。
验收人员应仔细查看消毒设备的运行是否正常,消毒剂的浓度是否符合要求。
3.3 消毒验收记录应详细记录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内容等信息,并存档备查。
对于发现的问题,需及时处理并记录处理过程。
四、验收结果处理4.1 对于通过验收的设备、药品、消毒操作,应上报相关负责人确认,并安排使用。
对于不通过验收的项目,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2 对于不通过验收的项目,需对问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眼科医院实用规章制度汇编
眼科医院实用规章制度汇编《眼科医院实用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眼科医院的管理,保障患者的权益,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制定本规章。
第二章医院管理第二条眼科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院管理制度,包括医务、护理、后勤、行政等方面的规定,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包括患者信息管理、医疗记录管理等,保障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三章医疗服务第四条医院应具备完善的设备和技术条件,提供高水平的眼科医疗服务。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清晰的医疗流程和规范的医疗操作规程,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有效治疗。
第四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六条医院应建立患者满意度评价机制,及时收集患者意见和建议,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第七条医院应加强患者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患者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五章医务人员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务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方面的规定。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规范,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第六章经济管理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透明的收费信息公示制度,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医院应做好经济核算工作,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第七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医疗设备、环境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三条医院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法律顾问制度,及时解决法律问题和纠纷。
第十五条医院应加强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保障医院的合法权益。
总则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涉及具体细则和操作规程的内容,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眼科医院实用规章制度汇编,为医院各项工作的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对医院的规范化管理和优质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关于发布《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关于发布《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关于发布《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1996 年6 月11 日,卫生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各部委卫生局(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制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作为《条例》配套文件我部制定了《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作为审定医疗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级眼科医院、床位:80 张以上。
、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眼外伤、屈光眼肌和肿瘤整形专科、麻醉科、眼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化验室、放射科、病理科、药剂科、供应室、手术室、验光视野室、超声波室、眼底荧光血管造影室、激光室、病案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1 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 名护士;三)每专科至少有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3 人。
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 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心电监测仪心脏除颤器麻醉机手术床专科检查台手术显微镜麻醉监测仪高频电刀双极电凝器检眼镜视力表裂隙灯眼压计验光仪及镜片箱视野计角膜曲率计眼肌力仪眼底照相机超声波仪手术显微镜冷冻仪玻璃体切割仪激光治疗仪火焰光度计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离心机电冰箱X光机敷料柜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电烤箱紫外线灯洗衣机三)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同三级综合医院;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眼科医院管理规范(试行)精编版
附件6眼科医院管理规范(试行)为规范眼科医院管理,提高眼科诊疗水平,保障眼科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床位在20张至79张的眼科医院。
一、机构管理(一)眼科医院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二)眼科医院应当设置独立部门负责质量安全管理与控制工作,认真履行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以及服务质量、安全管理进行指导检查、质量控制和内部监督的职责;对日常运行管理与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风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并实施有效干预管理的职责;落实医院感染防控、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的职责;对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的职责;对眼科医疗专业文书、档案和数据信息等资料的书写、保存、使用等管理进行指导和检查的职责等。
(三)眼科医院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内部质量、安全、服务、技术、财务、治安、消防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管理。
二、质量管理眼科医院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质量管理工作:(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符合《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
(二)按照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有关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诊疗规章制度,建立合理规范的临床诊疗流程,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落实和临床诊疗流程进行监管检查,关注重点环节及高风险因素,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参加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者质控中心开展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控制工作。
(四)应当制定并落实工作人员培训计划,使医院工作人员具备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知晓相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建立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更新及专业技能维持与培养等继续教育管理的相关制度,并做好培训考核记录。
三级眼科医院标准细则(XXXX版)
三级眼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 年版)实施细则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卫生部印发了《三级眼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 年版)》(卫医管发〔2011〕78 号)。
为进一步解读评审标准,为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参考,为医院开展自我监管与质量改进提供依据,制定本细则。
三级眼科医院是向本省或多个地区提供高水平的眼科专业医疗服务,以疑难危重症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并承担相应的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和科研任务的较大规模的眼科专科医院;是省级或地市级区域性的眼科专业医疗技术中心。
一、本细则适用围《三级眼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 年版)实施细则》适用于三级眼科医院,其余各级各类眼科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7 章64 节341 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59 节314 条555 款标准,用于对三级眼科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29 条。
第七章共5 节27 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眼科医院的医院运行、医I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一)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三级眼科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项目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见表1。
关于发布《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关于发布《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关于发布《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1996 年6 月11 日,卫生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各部委卫生局(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制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作为《条例》配套文件我部制定了《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耳鼻喉医院基本标准(试行)》,作为审定医疗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级眼科医院、床位:80 张以上。
、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眼外伤、屈光眼肌和肿瘤整形专科、麻醉科、眼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化验室、放射科、病理科、药剂科、供应室、手术室、验光视野室、超声波室、眼底荧光血管造影室、激光室、病案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1 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 名护士;三)每专科至少有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3 人。
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 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心电图机电动吸引器心电监测仪心脏除颤器麻醉机手术床专科检查台手术显微镜麻醉监测仪高频电刀双极电凝器检眼镜视力表裂隙灯眼压计验光仪及镜片箱视野计角膜曲率计眼肌力仪眼底照相机超声波仪手术显微镜冷冻仪玻璃体切割仪激光治疗仪火焰光度计血球计数仪分析天平离心机电冰箱X光机敷料柜器械柜高压灭菌设备煮沸消毒锅电烤箱紫外线灯洗衣机三)病房每床单元设备同三级综合医院;四)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眼健康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眼健康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1.08•【字号】内卫计规范〔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护,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眼健康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内卫计规范〔2018〕1号各盟市卫生计生委: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眼健康规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联系人: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李婧、宝洁联系电话:0471—6946143、69447432018年1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眼健康规划(2017—2020年)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眼健康事业,有效遏制主要致盲性眼病,满足人民群众眼健康服务需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问题“十二五”期间,我区大力推进眼健康相关工作,主要致盲性眼病得到有效防治,防盲治盲技术指导体系初步建成,旗县级医院眼科服务能力有所提升。
通过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中西部地区儿童先天性疾病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救治项目”、“健康快车”、“亮晶工程”、“光明行”、“看得见的希望”等项目,完成白内障手术93463例(数据来源“白内障复明手术信息报告系统”),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率(CSR)达到1047。
全区12个盟市全部达到白内障无障碍标准,97%的旗县综合医院设有眼科或具有眼科专业医师,56%的旗县综合医院有独立设置的眼科;75%的旗县综合医院眼科能够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44%的旗县综合医院能够独立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
财政部关于健康快车眼科显微手术培训中心进口仪器设备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健康快车眼科显微手术培训中心进口仪器
设备税收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06.06.02
•【文号】财关税[2006]41号
•【施行日期】2006.06.0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关税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2月21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1日)宣布失效
财政部关于健康快车眼科显微手术培训中心进口仪器设备税
收问题的通知
(2006年6月2日财关税〔2006〕41号)海关总署、卫生部:
经国务院批准,对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进口的部分眼科仪器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具体仪器设备范围及数量见附件)。
免税进口的眼科仪器设备只能用于健康快车眼科显微手术培训中心建设,不得用于培训中心所在医院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附件: 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眼科显微手术培训中心免税进口仪器设备。
眼科医院管理规范(试行)
附件6眼科医院管理规(试行)为规眼科医院管理,提高眼科诊疗水平,保障眼科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本规适用于床位在20至79的眼科医院。
一、机构管理(一)眼科医院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制定或认可的技术规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二)眼科医院应当设置独立部门负责质量安全管理与控制工作,认真履行对规章制度、技术规、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以及服务质量、安全管理进行指导检查、质量控制和部监督的职责;对日常运行管理与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风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并实施有效干预管理的职责;落实医院感染防控、医疗废物规处置的职责;对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的职责;对眼科医疗专业文书、档案和数据信息等资料的书写、保存、使用等管理进行指导和检查的职责等。
(三)眼科医院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部质量、安全、服务、技术、财务、治安、消防和后勤保障等面的管理。
二、质量管理眼科医院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质量管理工作:(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符合《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
(二)按照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和操作规程等有关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格的诊疗规章制度,建立合理规的临床诊疗流程,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落实和临床诊疗流程进行监管检查,关注重点环节及高风险因素,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参加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者质控中心开展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控制工作。
(四)应当制定并落实工作人员培训计划,使医院工作人员具备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知晓相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建立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更新及专业技能维持与培养等继续教育管理的相关制度,并做好培训考核记录。
眼科医院管理规范方案
眼科医院管理规范方案1.引言眼科医院是为患者提供眼部疾病诊断、治疗和护理的医疗机构。
为了提高医院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必须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
本文将提出一套眼科医院管理规范方案,以帮助医院实现高效运营和卓越服务。
2.人员管理2.1招聘和培训制定招聘政策,招聘具备专业技能和良好服务意识的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
为新员工提供全面的培训计划,使其熟悉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2.2人员考核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进行定期绩效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奖惩措施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3.医疗质量管理3.1临床路径制定完整的临床路径,规范患者的就诊过程和治疗方案。
明确患者的治疗流程和各医疗环节的责任部门,以提高诊疗效率和医疗质量。
3.2安全管理建立标准的医疗设备使用和消毒管理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作和患者安全。
制定消防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医疗环境的安全监控和管理。
4.资源管理4.1药品和医疗物资管理建立科学的药品和医疗物资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和物资的采购、库存、配发和使用符合规范。
定期检查药品和物资的有效期,并处理过期和损坏的物品。
4.2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财务审计和报告制度。
制定预算计划,控制费用支出,并确保医院的财务状况健康稳定。
5.信息化管理5.1信息系统建设建设先进的信息系统,实现患者信息的电子化管理。
通过电子病历和医疗设备联网,提高信息共享和处理效率。
5.2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保密和隐私。
建立合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制度,防止数据丢失和泄露。
6.服务质量管理6.1患者满意度调查定期对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患者对医院服务的评价和意见。
根据调查结果,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6.2疾病健康宣教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疾病健康宣教活动,提升患者对眼部疾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定期发布健康教育资料,提供科学的健康知识。
7.管理评估和持续改进建立管理评估和持续改进机制,定期组织管理评估活动,对医院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禁向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销售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的通知-
第1篇一、实验目的1. 了解鸡蛋的密度和醋的密度。
2. 观察鸡蛋在醋中的沉浮现象。
3. 分析鸡蛋在醋中沉浮的原因。
二、实验原理鸡蛋的密度大于醋的密度,所以鸡蛋在醋中会下沉。
当鸡蛋下沉到一定程度时,受到的浮力等于其重力,鸡蛋会停止下沉。
当鸡蛋在醋中下沉时,鸡蛋表面会产生气泡,这是由于鸡蛋壳与醋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二氧化碳气体。
三、实验材料1. 生鸡蛋:2个2. 白醋:500毫升3. 透明玻璃杯:2个4. 秒表:1个5. 记录本:1本四、实验步骤1. 准备实验材料,将鸡蛋洗净,白醋倒入透明玻璃杯中。
2. 将一个鸡蛋放入玻璃杯中的白醋中,观察鸡蛋的沉浮现象,记录下沉时间和上浮时间。
3. 重复步骤2,进行第二次实验,记录下沉时间和上浮时间。
4. 将另一个鸡蛋放入玻璃杯中的白醋中,观察鸡蛋的沉浮现象,记录下沉时间和上浮时间。
5. 重复步骤4,进行第三次实验,记录下沉时间和上浮时间。
6. 观察鸡蛋在醋中下沉时,是否有气泡产生,记录气泡产生的时间。
五、实验结果1. 第一次实验:鸡蛋下沉时间为10秒,上浮时间为20秒。
2. 第二次实验:鸡蛋下沉时间为12秒,上浮时间为22秒。
3. 第三次实验:鸡蛋下沉时间为9秒,上浮时间为19秒。
4. 观察到鸡蛋在醋中下沉时,表面产生了气泡,气泡产生时间为鸡蛋下沉后3秒。
六、实验分析1. 鸡蛋的密度大于醋的密度,所以鸡蛋在醋中会下沉。
2. 鸡蛋在醋中下沉时,受到的浮力等于其重力,鸡蛋会停止下沉。
3. 鸡蛋在醋中下沉时,鸡蛋壳与醋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二氧化碳气体,导致鸡蛋表面产生气泡。
七、实验结论1. 鸡蛋在醋中会下沉,且下沉时间与鸡蛋密度和醋的密度有关。
2. 鸡蛋在醋中下沉时,表面会产生气泡,这是由于鸡蛋壳与醋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二氧化碳气体。
八、实验拓展1. 尝试使用不同密度的液体进行实验,观察鸡蛋的沉浮现象。
2. 研究不同温度、酸碱度的醋对鸡蛋沉浮的影响。
3. 探究鸡蛋壳与醋发生化学反应的原理。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眼科诊所等3个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粤卫办[2013]33号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眼科诊所等3个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眼科诊所等3个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粤卫办〔2013〕33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根据《卫生部关于专科医院设置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8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委组织制定了《广东省眼科诊所基本标准(试行)》、《广东省眼科门诊部基本标准(试行)》、《广东省二级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我省暂不设一级眼科医院。
附件:1.《广东省眼科诊所基本标准(试行)》2.《广东省眼科门诊部基本标准(试行)》3.《广东省二级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2013年12月3日附件1广东省眼科诊所基本标准(试行)眼科诊所不设手术室,不开展手术。
一、科室设置设有急救室、诊室、治疗室、药房、检查室等功能室,不设眼科二级专业,不设住院床位。
二、人员(一)不超过2名执业医师,执业范围为眼科,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10年以上眼科执业经历并具有眼科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二)不超过2名眼科执业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3年以上眼科工作经历并具有护师以上职称;(三)不超过2名药房工作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备师级以上技术职称;(四)设置人应具有眼科专业执业范围5年以上从业经历。
三、房屋(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二)各功能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视力表、裂隙灯、检眼镜、眼压计、验光仪、镜片箱、三面镜、房角镜、前置镜、紫外线灯、快速消毒炉;(二)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监督管理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
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药监发[2003]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3.06.24
【实施日期】2003.07.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
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药监发[2003]8号)
《北京市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经2003年6月23日第八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并于7月23日正式实施。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北京市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依据《医
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9号)和《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国药监械〔2002〕302号)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是指角膜接触镜的批发企业和验配角膜接触镜的门店。
第三条角膜接触镜经营企业应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实施ISO9001标准加强眼科病人安全防护
实施ISO9001标准加强眼科病人安全防护
马丽娜
【期刊名称】《护理管理杂志》
【年(卷),期】2008(008)004
【摘要】目的加强护理人员对眼科病人的安全管理.方法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针对眼科病人存在的安全问胚,制订加强安全管理的对策,把好关键过程的管理,建立三级监督机制等.结果提高了病人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和基础护理合格率;降低了院内感染发生率和差错发生率;提高了健康教育覆盖率和病人对健康知
识的知晓率.结论实施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建立防护措施、把好关键过程管理、实施监督控制是眼科病人安全防护的有效方法.
【总页数】2页(P58-59)
【作者】马丽娜
【作者单位】抚顺市眼病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辽宁,抚顺,11300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31.2
【相关文献】
1.高校ISO9001—2015标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r——以广州航海学院为例 [J], 朱建芳
2.从与ISO14001:2004标准比较分析论对ISO9001:2000标准"工作环境"的理解和实施 [J], 石奇雄
3.浅谈对GB/T19001—2016/ISO9001:2015标准的理解和实施 [J], 曹劲
4.浅论获证设计行业2000版GB/T19001——ISO9001标准转换——对
GB/T19001:2000idt ISO9001:2000标准的理解、做法和实施体会(修订版) [J], 吴彦
5.眼镜零售企业ISO9001:2000标准实施指南之一 ISO9001:2000 质量管理新概念 [J], 魏峰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儿童眼及视力保健等儿童保健相关技术规范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儿童眼及视力保健等儿童保健相关技术规范的通知》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儿童眼及视力保健等儿童保健相关技术规范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市级预防保健机构:为贯彻落实《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提高儿童保健工作质量,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制定了儿童眼及视力保健、儿童耳及听力保健、儿童口腔保健和儿童心理保健4个方面的儿童保健技术规范,并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儿童眼及视力保健等儿童保健相关技术规范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13〕26号)。
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区县卫生局应组织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和开展儿童保健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认真学习上述儿童保健技术规范,加强逐级培训和督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儿童保健相关工作。
二、市儿童保健所、市眼病防治中心、市口腔病防治院等市级预防保健专业机构应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相关技术规范的培训工作;并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规范相关领域儿童保健服务的内容、方法、流程和考核评估,认真做好工作督导和质量控制,不断提高本市儿童保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各市级预防保健专业机构根据技术规范,结合常规工作开展并指导区县相关机构做好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使广大市民,特别是儿童的家长积极支持和自觉参与儿童保健工作。
《关于印发儿童眼及视力保健等儿童保健相关技术规范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13〕26号)和儿童眼及视力保健、儿童耳及听力保健、儿童口腔保健和儿童心理保健等4个技术规范请登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
耳鼻喉 眼科医院建院标准 月 日卫生部 号文件
立灯 1个
常规检查用具每套(不少于
20套)包括:枪状镊、鼻镜
门诊每台单元 设备
、耳镜、间接喉镜、鼻咽镜 、压舌板等 器械盘 1个
电动吸引器 1台
常规局部用药盘 1个
喷雾器 2个
电烧器 1台
痰盂
立灯 1个
常规检查用具每套包括:枪状镊、鼻镜、耳镜、间接喉 镜、鼻咽喉镜、压舌板等 1套
器械盘 1个 电动吸引器 1台 常规局部用药盘 1个 喷雾器 2个 电烧器 1台
耳鼻喉科诊台 1台 耳鼻喉科诊椅 1个
洗衣机
多功能耳鼻喉科诊台 1台 一般耳鼻喉科诊台 1台
门诊每台单元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给氧装置 呼吸机 心电图机 电动吸引器 心电监测仪 心脏除颤器 麻醉机 手术床 专科检查台 手术显微镜 麻醉监测仪 高频电刀 双极电凝器 检眼镜 视力表 裂隙灯 眼压计 验光仪及镜片箱 视野计 角膜曲率计 眼肌力仪 眼底照相机 超声波仪 手术显微镜 冷冻仪 玻璃体切割仪 激光治疗仪 火焰光度计 血球计数仪 分析天平 离心机 电冰箱 X光机 敷料柜 器械柜 高压灭菌设备 煮沸消毒锅 电烤箱 紫外线灯 洗衣机
给氧装置 呼吸机
心电图机 电动吸引器 麻醉机 抢救床
心电图机 电动吸引器 心电监测仪 心脏除颤器
专科检查台 手术显微镜
麻醉机 手术床
耳用电钻 纤维喉镜
专科检查台 手术显微镜
硬质直接喉镜 纤维气管镜 硬质支气管镜 纤维食道镜 硬质食管镜 显微镜 火焰光度计 血球计数仪 分析天平 离心机
麻醉监测仪 高频电刀 双极电凝器 耳神经外科设备 耳用电钻 纤维鼻咽喉镜 硬质直接喉镜(套) 纤维气管镜 硬质支气管镜(套) 纤维食道镜
电冰箱 X光机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宁夏眼科医院验光配镜中心成立第三分店的批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宁夏眼科医院验光配镜中心成立第三分店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05.04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5.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宁夏眼科医院验
光配镜中心成立第三分店的批复
自治区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宁夏眼科医院验光配镜中心成立第三分店的请示》(院发[2014]64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眼科医院验光配镜中心成立第三分店。
医院要合理配置视光检查设备、执业医师和验光师,规范化开展成人医学验光、小儿医学验光以及青少年的近视治疗配镜、各种类型角膜接触镜专业验配和各种屈光不正、老视矫正等,提供验光医学化、配镜专业化、服务优质化的科学配镜服务。
此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5月4日。
妇幼保健院眼及视力专科的综合管理与质控体系建设
妇幼保健院眼及视力专科的综合管理与质控体系建设
(最新版)
目录
一、引言
二、妇幼保健院眼及视力专科的综合管理与质控体系建设的意义
三、综合管理与质控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
四、综合管理与质控体系建设的效果
五、总结
正文
【引言】
妇幼保健院是妇女和儿童的专业医疗保健机构,其眼及视力专科的质控体系建设对于保障妇女和儿童的视力健康有着重要的作用。
【妇幼保健院眼及视力专科的综合管理与质控体系建设的意义】
眼及视力专科的综合管理与质控体系建设,是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降低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率,提升患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是现代医疗管理的重要内容。
【综合管理与质控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
1.建立科学的医疗服务流程和规范,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定期进行医疗质量检查和评估。
3.建立健全的医疗信息系统,实现医疗服务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及时。
4.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和技能水平。
【综合管理与质控体系建设的效果】
综合管理与质控体系的建设,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降低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率,提升患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对保障妇女和儿童的视力健康有着重要的作用。
【总结】
妇幼保健院眼及视力专科的综合管理与质控体系建设,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对于保障妇女和儿童的视力健康有着重要的作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6
眼科医院管理规范(试行)
为规范眼科医院管理,提高眼科诊疗水平,保障眼科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床位在20张至79张的眼科医院。
一、机构管理
(一)眼科医院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二)眼科医院应当设置独立部门负责质量安全管理与控制工作,认真履行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以及服务质量、安全管理进行指导检查、质量控制和内部监督的职责;对日常运行管理与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风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并实施有效干预管理的职责;落实医院感染防控、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的职责;对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的职责;对眼科医疗专业文书、档案和数据信息等资料的书写、保存、使用等管理进行指导和检查的职责等。
(三)眼科医院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1名具有中级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内部质量、安全、服务、技术、财务、治安、消防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管理。
二、质量管理
眼科医院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符合《眼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
(二)按照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等有关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诊疗规章制度,建立合理规范的临床诊疗流程,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落实和临床诊疗流程进行监管检查,关注重点环节及高风险因素,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三)参加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者质控中心开展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控制工作。
(四)应当制定并落实工作人员培训计划,使医院工作人员具备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知晓相关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建立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更新及专业技能维持与培养等继续教育管理的相关制度,并做好培训考核记录。
(五)医院质量管理部门应当重点做好对新技术新业务临床应用准入、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授权、手术分级及授权等方面的
管理和控制。
(六)临床医师在为眼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适的诊疗方案,做好医患沟通及患者教育,并落实好双向转诊职责。
(七)护士在协助医师实施患者诊疗过程中,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及时与医生沟通,严格执行查对、消毒隔离等护理核心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范。
(八)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关规定,科学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九)建立医疗设备维保档案,有专人对医院的医疗设备进行日常维保校验,保障医疗设备正常运转。
(十)设有药剂科、医学检验科、辅助检查部门及消毒供应室等科室的眼科医院,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相应规范开展工作,并接受医院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管和督导。
(十一)建立患者信息登记、文书管理制度,相关信息能够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
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
(十二)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机制,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十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医疗设
备、医疗耗材、消毒药械和医疗用品,规范医疗废物和污水的处理。
三、安全管理
眼科医院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加强安全与医院感染防控工作:(一)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有关的制度及要求,健全、完善符合本机构实际的安全与医院感染防控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并严格落实。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月对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治疗室、治疗准备室等重点部门、关键环节进行督查、指导,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定期开展各类生物检测。
(二)医院建筑布局应当符合无障碍要求,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建筑布局应当遵循环境卫生学和医院感染管理有关原则,符合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分开的基本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示清楚;含手术室在内的各治疗区、检查区等各功能区应当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要求。
(三)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要求,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传染病确诊或疑似病例,并做好传染病控制工作。
发生感染性疾病的疑似暴发、聚集和流行时,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严格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和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弃物。
(四)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与管理规定,保障用药安全。
(五)加强急救技能的培训,所有人员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技术,并定期进行培训考核。
(六)加强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制定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等预防和应急方案,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等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医院及相关部门。
(七)具有完善且可执行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处理能力培训和演练。
应急机制在遇有紧急医疗救援或突发意外事件时能够及时启动、有效实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员安全。
四、监督与管理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眼科医院的日常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每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履行监管督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对医院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2.查阅或者复制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封存样品或相关病历等医疗文档。
3.责令医院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医院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规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