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集团同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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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集团同银行

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适用于账户归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定义第三章组成和设置第四章现金管理服务内容第五章权利和义务第六章具体协议第七章价格第八章对账第九章赔偿第十章保密第十一章不可抗力第十二章合作承诺第十三章争议解决第十四章生效及有效期本《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编号为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邮编乙方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邮编为配合甲方及各被归集单位有效现金管理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推动银企各方的共同发展和长远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

现金管理服务网络项下的各成员单位为本协议当事人,本协议所有条款对成员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在此声明

一、甲方同时代表本协议附件2(该附件可按本协议相关约定予以变更)所列的成员单位签订本协议。

二、成员单位已阅读本协议所有条款,清楚知悉本协议的所有组成部分,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为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甲方已经获得了成员单位全面、有效的授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方、成员单位及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前提下,遵循友好合作、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业务合作。

各方共同组建“-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服务网络”(以下简称“现金管理服务网络”)。

第二条甲方、成员单位及乙方履行本协议时,应遵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甲方及成员单位保证其利用现金管理服务网络所从事业务的合法性,保证资金的集中和管理符合甲方及成员单位的经营范围及各项监管要求,保证资金的划转是付款方与收款方的一致意思,并有真实的交易背景或合法原因,保证与乙方进行业务往来的经办人具有相应的权限。

第四条乙方本着为甲方及成员单位提供最佳服务的宗旨,根据本协议统一组织所属分支机构,为甲方及成员单位提供现金管理服务。

第二章定义第五条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一、成员单位纳入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的甲方参与单位,含甲方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部门及相关的代理商、经销商、上下游客户、紧密关联单位等。

二、乙方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中“乙方”包含乙方、协调行、主办行、承办行、协办行的任一或全部。

第三章组成和设置第六条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由以下各方组成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本现金管理服务网络下各成员单位协调行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主办行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承办行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协办行为成员单位开立结算账户的乙方所属分支机构第七条成员单位的加入

一、初始成员单位的加入相关单位应签署《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加入申请书》(格式见附件5-1)作为本协议附件,本协议生效后该单位成为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的成员单位。

二、本协议生效后,如其他甲方相关单位需加入现金管理服务网络(或成员单位需新增其他账户加入),则相关单位应签署《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加入申请书》(格式见附件5-2)并提交乙方,乙方同意后将该成员单位或新增账户纳入现金管理服务网络。

第八条成员单位的退出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某一成员单位或其在现金管理服务网络下开立的部分账户需退出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应由甲方及成员单位共同签署《现金管理服务网络退出申请书》(格式见附件5-3)并提交乙方,经乙方系统删除后方可退出。

第九条账户信息的变更本协议有效期内,成员单位如需变更其账户信息,应由甲方及成员单位应共同签署《现金管理服务网络变更申请书》(格式见附件5-4)并提交乙方,经乙方同意后进行相关信息的变更。

第四章现金管理服务内容第十条乙方通过企业网银系统为甲方提供对加入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的成员账户进行查询和转账操作的功能。

一、呈现余额管理

1、甲方及成员单位各账户以实际存款余额呈现

2、甲方及成员单位理解并同意,呈现余额将作为有权机关对其账户查询、冻结、扣划的依据。

二、转账操作甲方可以通过企业网银系统对成员单位的账户进行转账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资金归集、对外支付等等。

三、账单及凭证服务

1、乙方为现金管理服务网络下的各级账户提供多样化的对账单、对账清单及相关凭证服务。

2、对账单、对账清单及相关凭证的具体提供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四、资金证明在不放大甲方及各成员单位在现金管理服务网络下各账户在乙方的实际存款总额的前提下,乙方按照账实相符的原则为甲方及成员单位据实出具资金证明或相关存款证明文件。

五、集团式委托贷款

1、集团式委托贷款是指现金管理服务网络下,甲方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成员单位之间,所有指定账户的资金归集、下拨均通过委托贷款方式进行。

2、集团式委托贷款事宜由相关方另行签订《集团式委托贷款合同》加以具体约定。

六、其他第五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及具体协议的约定统一组织其下属分支机构,为甲方及成员单位提供全面综合的现金管理服务。

第十二条甲方应协调各成员单位配合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的建立和正常运行,保证成员单位接受本协议的约束并有效执行本协议。

第十三条甲方及成员单位认可乙方根据甲方及成员单位通过电子系统及本协议、具体协议约定的其他方式发起的指令所作的交易和记录以及由此产生的记账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

第十四条甲方及成员单位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现金管理服务网络的组建及运行所需的全部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五条甲方及成员单位应保证现金管理服务网络下各账户的正常使用,对因账户余额不足、账户状态异常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现金管理服务网络下,如甲方或成员单位发送的指令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乙方有权予以退回或不予执行,因此造成的支付延迟或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甲方及成员单位承诺在订立本协议时不存在任何违反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降低污染的法律、法规与规章的行为或情形,并且承诺本协议订立后亦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降低污染的法律、法规与规章;若甲方及成员单位上述声明虚假或者上述承诺未被履行,或甲方及成员单位可能发生耗能、污染风险,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及成员单位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任一及/或全部现金管理服务并采取本协议及具体协议约定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救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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