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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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共体信息化建设

县级医共体信息化建设

县级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背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指出,建设和发展医联体,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重点任务,是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合理配置资源、使基层群众享受优质便利医疗服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有利于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意见》提出,以县为单位开展县域医联体(医共体)试点,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通过整合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提高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病人外流,确保县域内就诊率提升。

业务介绍“互联网医共体云平台”,集手机APP应用(Android、IOS)、PC端分级诊疗协作平台、健康一体机多应用平台、自助就诊设备、全渠道缴费支付模块、移动医保支付模块、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账务信息管理系统,涵盖一站式双向转诊/转检、远程会诊、区域云LIS、区域云PACS、健康管理、慢病管理、医联体一卡通、移动医保支付、医疗信息化系统等服务项目.系统详述双向转诊系统双向转诊系统是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业务办理、转诊业务统计及患者诊疗信息共享的统一业务平台,主要业务功能覆盖转诊申请、接诊审核、到院确认、转诊信息查询统计等。

接诊医院为患者提供就医绿色通道,简化就医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同时患者数据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传递,信息共享,方便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后续诊断,降低患者重复检查等造成的成本浪费。

•线上精准转诊。

转诊前申请医生与接诊医院医生通过双向转诊平台,在线充分沟通患者的病情,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后,有针对性转到相应科室和医生,线上一键转诊,精准高效。

•专属绿色通道。

通过平台转诊的病人,可享受上级接诊医院的就医绿色通道,享受优先门诊、优先住院、优先检查,简化就医流程、节省就医时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4.23•【文号】国办发〔2017〕32号•【施行日期】2017.04.2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我国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显著改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基层服务长期薄弱的状况逐步改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明显提升。

但要看到,强基层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国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分布不均衡,特别是仍面临基层人才缺乏的短板,已成为保障人民健康和深化医改的重要制约。

开展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步骤和制度创新,有利于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有利于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为指导各地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皖政〔2015〕16号)等文件精神,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医疗联合体(简称“医联体”)建设和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实现以治疗疾病为中心向全面健康管理转变。

2017年,结合对口支援帮扶工作,全省三级甲等医院均应至少组建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联体和城乡医联体各1个。

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顺畅的转诊机制。

到2018年,逐步形成权责明确、功能清晰、运转有效、群众受益的医联体运行体系。

基层首诊比例明显提高,县域就诊率逐年提升。

到2020年,与医联体相关的医保、价格、人事、资金等综合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

居民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显著提高,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主要任务(一)推动区域医疗资源整合与共享,形成管理共同体。

1.明确医联体组建形式。

(1)“1+X”城市医联体。

由城市三级医院联合若干城市二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

(2)城乡医联体。

由城市三级医院联合县级医院组建。

(3)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简称“县域医共体”)。

由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组建。

(4)专科联盟。

依托城市三级医院重点专科、优势专科,联合其他医疗机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形成覆盖省、市、县二级以上医院的专科医疗服务联盟。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单位在代办积分申请过程中伪造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㊁变造申请材料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关失信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代办积分申请.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㊀附㊀则第二十三条㊀(动态调整)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发展改革㊁公安㊁教育㊁卫生计生㊁科技㊁工商㊁税务㊁住房城乡建设管理㊁经济信息化等部门对«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和标准分值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二十四条㊀(施行日期)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7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 2015 31号)同时废止.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7年12月29日)沪府办发 2017 8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㊁办㊁局,各相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本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本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 医联体 )建设,是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㊁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建立合理有序分级诊疗模式的重要内容.2010年以来,本市对医联体建设进行了试点探索.经过几年实践,本市医联体改革在促进各级医疗机构间资源共享㊁强化对基层的人力技术支撑㊁推进分级诊疗构建有序就医秩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7 32号),现提出本市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如下:一㊁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㊁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健康上海建设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立足本市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㊁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㊁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㊁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㊁权责清晰㊁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落实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本路径的分级诊疗制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㊁更加满意的卫生与健康服务.二㊁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政府主导,根据本市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 业务相关㊁优势互补㊁双向选择㊁持续发展 等的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充分尊重医疗机构间的合作意愿,指导支持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二是坚持公益,创新机制.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三级医院以构建分级诊疗制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医联体内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坚持医疗㊁医保㊁医药联动改革,创新机制,探索行政区划㊁财政收入㊁医保支付㊁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合理统筹,优化资源结构布局,结合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的推进,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三是资源下沉,提升能力.利用本市三级公立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㊁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 守门人 能力.鼓励医联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发挥科技引领与支撑作用,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四是便民惠民,群众受益.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推进慢性病预防㊁治疗㊁管理相结合,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㊁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群众获得感.三㊁工作目标在全市范围内推进以区域医联体和专科医联体为主要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进一步优化本市医疗服务结构,促进医疗资源均衡分布,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动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本路径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本市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让人民群众享受优质㊁便捷的医疗服务,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要与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2017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含中医㊁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推进1至2个紧密型区域医联体试点,探索医联体医保总额付费.以本市一所(或多所)市级医学中心特色专科为主,联合其他医疗机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形成本市若干特色专科医联体.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本市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得到进一步落实,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推动落实家庭医生 管健康 管费用 ,推动形成基层首诊㊁双向转诊㊁急慢分治㊁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四㊁医联体组织模式(一)区域医联体.各区政府统筹规划所属医疗机构的功能布局,将区属医院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㊁护理院(站)㊁专业康复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紧密联合,可与市级医学中心建立合作关系,组建区域医联体.区域医联体主要负责贯彻政府办医宗旨,推进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和上下联动,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全程连续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各区可综合考虑区域面积㊁常住人口㊁医疗资源配置㊁交通等情况,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组建一个或几个区域医联体.根据区域医联体内部各医疗机构的合作模式,区域医联体可分为两种类型:1.紧密型医联体.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以统一管理为纽带,以理事会章程为规范,以人员㊁流程㊁信息方面的业务整合作为切入点开展合作.医联体作为总单位,进行医保资金总额预付.医联体牵头医院享有统一调配医联体内部各医疗机构的经营管理权㊁资产使用权,在业务流程整合与后勤管理方面更加协同高效.医联体内部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各医疗机构之间互联互通㊁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促进和支撑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统一管理.2.松散型医联体.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独立运行,在医联体内以人才共享㊁技术支持㊁检查互认㊁处方流动㊁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推进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和上下联动.各区依据本区域医疗资源布局及医联体工作实际,选择适合本区实际情况的医联体组织模式.有条件的区可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二)专科医联体.以本市一所(或多所)市级医学中心特色专科㊁特别是临床重点专科为主,联合其他医疗机构㊁尤其是郊区医疗机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形成本市若干特色专科医联体,提升专科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和技术水平,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郊区医疗机构专科整体服务同质化水平,形成与区域医联体补位发展模式,方便本市居民就近就医,为本市居民提供优质㊁便捷的医疗服务.(三)辐射型医联体.市级医院在参加本市医联体建设的基础上,可以教育㊁培训㊁科研合作㊁接受疑难重症转诊会诊为主要合作形式,跨省际与若干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辐射带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辐射型医联体本市医院不命名分院,不兼任法人,不派驻长期团队.鼓励本市三级㊁二级公立医院发展面向基层㊁对外合作帮扶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提供远程会诊㊁远程影像㊁远程病理㊁远程心电诊断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开展直接面对患者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充分发挥三级中医医疗机构的中医龙头作用,满足区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中医药服务需求,组建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提升区域中医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五、具体任务(一)完善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医联体可通过制定医联体章程,规定主体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㊁权利和义务,签订合同明确不同业务活动的经济利益补偿和知识产权分享细则,以促进可持续发展.区域医联体由区政府牵头,成立由区政府㊁各医疗机构及其上级主管部门代表等组成的医联体理事会或管委会.医联体理事会或管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区卫生计生委,负责联合体日常运行事务.紧密型医联体理事会或管委会负责医联体内所属医疗机构的总体发展规划㊁资源统筹调配㊁医保额度分配及医保资金结余分配㊁人员流动㊁内部结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二)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 2016 59号),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市级医学中心要调整病种结构,逐步减少常见病㊁多发病㊁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区域医疗中心要立足区域医疗服务基本需求,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常见病㊁多发病㊁门急诊和住院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㊁护理院(站)等承担一般常见病㊁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初级诊疗及转诊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部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康复㊁护理等社区适宜医疗服务.鼓励㊁引导企业医院㊁社会医疗机构依据其功能定位,加入医联体统一发展,重点引入康复㊁护理等医疗服务短缺资源,在医联体内发挥其积极作用.(三)推进医联体内资源整合共享.通过整合医联体资源,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建立医学影像中心㊁病理诊断中心㊁检查检验中心㊁心电诊断中心㊁消毒供应中心㊁后勤服务中心等,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市级医院通过申康医联平台,实现检查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医联体内一㊁二级医疗机构要认可市级医院检查结果,避免重复检查,增加患者负担.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探索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招标采购㊁管理平台,形成医联体内处方流动㊁药品共享与配送机制.(四)规范双向转诊服务流程.市㊁区卫生计生委搭建与完善分级诊疗平台,方便病患上行下转.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要设立转诊的协调部门,明确分管领导,由专人具体负责本机构与联合体上下级医疗机构的工作联系和机构内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实施有针对性的转诊,提高转诊的必要性和有效性,落实转诊的门诊和床位等资源,为病人提供转诊便利.(五)推进家庭医生签约.通过医联体,进一步支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家庭医生引导居民优先选择医联体内医疗机构进行 1+1+1 签约.医联体内三㊁二级医疗机构要加大对本市 1+1+1 医疗机构组合签约居民的资源支撑力度,确保签约居民在享有 1+1+1 签约优惠政策同时,获得医联体内 优先预约㊁优先就诊㊁优先检查㊁优先住院与优先会诊 等便捷就医服务.强化家庭医生可配置利用的服务资源,提升签约服务获得感.医联体内三㊁二级医疗机构要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对家庭医生的联系㊁对接与支持.在紧密型医联体内,配合医保部门探索以家庭医生为主体,信息技术为手段的签约居民医保费用管理试点.逐步建立医保费用按照签约居民人头支付㊁由家庭医生管理的机制,促进家庭医生成为签约居民医疗费用的守门人.(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三级医院引领作用,加大三级医院技术输出和管理输出力度.通过专科共建㊁临床带教㊁教学查房㊁进修培训㊁联合科研等多种方式,强化三级医院对下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支撑,加强对下级医疗机构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逐步实现医联体内常见病诊疗水平同质化.通过三级医院直接托管下级医疗机构,或长期派员担任下级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科主任,提高下级医疗机构管理水平.(七)开展连续性诊疗服务.鼓励护理院(站)㊁专业康复机构等加入医联体.建立医联体内转诊机制,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㊁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患者提供一体化㊁便利化的疾病诊疗 康复 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八)构建慢性病 医防融合 全程健康管理体系.加强本市脑卒中㊁糖尿病预防和诊治体系建设.落实公共卫生专业机构㊁三㊁二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和具体职责,对糖尿病㊁心脑血管疾病㊁肿瘤等重点慢性病,开展早期筛查和有序分诊㊁规范化诊疗和随访㊁自我教育管理㊁危险因素干预的全程健康管理,做到 防㊁治㊁康㊁护㊁保 相衔接㊁相结合.(九)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上级医院的专家要加强对下级医院的帮扶,尽量做到 患者不动,医生动 .鼓励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定期派出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修㊁培训和挂职锻炼,具体数量要求由区卫生计生委确定.(十)完善信息平台.推进上海健康信息网建设,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立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信息数据统一归口和共享机制,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公益性的专科号源池并支持 1+1+1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㊁推进分级诊疗.医联体可共享区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开展预约诊疗㊁双向转诊㊁健康管理㊁远程医疗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发挥远程医疗作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及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探索实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六㊁保障政策(一)进一步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快补齐医联体发展的短板.加大市㊁区财政支持力度.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挂钩机制.研究对医联体的综合补偿机制,探索通过购买服务㊁以奖代补等形式,增加对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投入,逐步建立完善与医联体发展相匹配的财政投入政策.落实紧密型医联体信息化平台建设经费,推进实现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之间信息共享㊁互联互通.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鼓励医联体通过技术支援㊁人才培养等方式,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并发挥作用.(二)充分发挥医保对医联体建设的促进作用.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完善和做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机制,引导医联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对医联体的医保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三)完善人员保障和激励机制.在现行的事业单位行业分类调控绩效工资政策框架内,研究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㊁工作业绩㊁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㊁按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㊁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创新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与医联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四)建立医联体考核评价机制.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导向,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医联体考核评价体系,对医联体运行和成效情况进行考核评估.重点考核三级医院病种结构和医疗资源下沉情况㊁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㊁双向转诊比例㊁基层人才培养㊁居民健康改善等,引导三级医院履行责任㊁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并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医院等级评审㊁临床重点专科评审㊁政府补助㊁医保支付㊁人事任免㊁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㊁进修㊁晋升等挂钩.七㊁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由市卫生计生委㊁市发展改革委(市医改办)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㊁市财政局㊁市科委㊁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等共同组成的医联体改革工作小组(以下简称 工作小组 ),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开展对医联体改革工作的督导㊁考核和评估.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承担具体工作.(二)明确部门职责.市卫生计生委要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监管,加强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引导和医疗资源整合,完善有利于医联体运行的卫生人才培养和使用㊁学科和专科建设等相关政策.市发展改革委要完善医药价格政策.市财政局要按照规定,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办)要加强医保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市科委要会同市卫生计生委支持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给予医联体科研优惠政策,促进医联体发展.(三)加强督查评估.工作小组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以强基层为重点,做实居民健康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增强大医院帮扶基层和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动力.坚持问题导向,防止和破解大医院垄断资源㊁扩大势力范围㊁ 跑马圈地 ㊁ 虹吸 基层资源㊁挤压社会办医空间等问题.(四)建立备案机制.组建医联体须向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已备案医联体内的医疗机构间,医师(境外医师及涉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人员除外)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五)强化宣传培训.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㊁形成共识.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对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的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各区㊁各办医主体㊁各三级医院将开展医联体建设作为下一阶段落实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根据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医联体的组织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具体落实各项工作.八、工作推进(一)报送已建医联体的相关材料.2018年1月底前,本市已成立的各医联体的建设牵头单位将已签订的医联体合作协议报市卫生计生委备案.其中,各区卫生计生委报送本区和区属三级医院牵头成立的区域医联体;各大学医管处报送本办医主体及所属医院牵头成立的医联体;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汇总报送所属三级医院牵头成立的医联体.(二)报送各区医联体实施方案.2018年1月底前,各区卫生计生委将本区医联体实施方案上报市卫生计生委.(三)开展紧密型医联体试点.为助推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从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在全市开展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有意向㊁有条件开展紧密型医联体试点工作的区可向市卫生计生委提出申请并报送工作方案.市卫生计生委统筹考虑全市医疗资源情况,根据报送单位的情况予以批复.对成为紧密型医联体试点的,市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指导,推进紧密型医联体试点建设.(四)临床重点专科医联体建设.继续支持临床重点专科联合其他医疗机构的相同专科技术力量,形成本市若干特色专科医联体,提升专科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和技术水平,提升各级医疗机构专科整体服务同质化水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上海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2017年12月30日)沪府办发 2017 8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㊁办㊁局:经评估,2013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原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订的«上海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办发 2013 68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解读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解读2020年7月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20〕13号,以下简称《办法》),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逐步实现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办法》解读如下:一、为什么要出台《办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将医疗联合体建设作为构建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启动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在全国118个城市、567个县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建设,逐步实现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

截至2019年底,全国组建城市医疗集团1408个,县域医疗共同体3346个,跨区域专科联盟3924个,面向边远贫困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3542个,另有7840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医联体。

据第六次卫生服务调查数据显示,双向转诊患者中,46.9%为医联体内转诊,高于其他转诊方式。

牵头医院指导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共计15656项,较2018年末增长34.5%。

牵头医院向基层派出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78万人次,较2018年末增长28.0%。

各地积极探索,涌现出一批典型经验。

浙江湖州、山东日照、广州花都、辽宁大连推进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实现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区域内资源共享。

浙江德清、福建尤溪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有效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

国家卫生健康委梳理了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总结提炼各地典型经验,形成医联体管理规范性文件,对于推动医联体持续规范发展、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医联体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医联体建设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

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应当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实施网格化管理。

二是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

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发展,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以城市和县域为重点,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安排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

2.坚持公益,创新机制。

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

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结合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的推进,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

3.资源下沉,提升能力。

利用三级公立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

鼓励医联体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发挥科技引领与支撑作用,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

4.便民惠民,群众受益。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群众获得感。

郑州市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郑州市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郑州市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21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和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7〕8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确定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一)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由郑州市中心医院牵头,联合市中心医院高新区医院、市康复医院、豫欣老年病医院、市妇女健康管理中心、新郑市公立人民医院等构建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整合、优化区域医疗资源,形成体系完整、分工协作、功能互补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管理模式试点。

(二)县域医共体由中牟县人民医院、中牟县中医院牵头,联合中牟县部分乡镇卫生院及其所属的村卫生室,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中牟县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和中牟县中医院县域医共体管理模式试点。

二、试点工作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整合区域医疗资源,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共享优质医疗服务资源为着眼点,进一步创新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加强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使其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实现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

(一)制定管理章程,规范医联体运行。

遵循同质化管理、差异化发展的原则,制定紧密型医联体管理章程,明确管理组织架构,牵头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成员单位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实现紧密型医联体法人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构建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及分级诊疗体系。

(二)统筹医疗资源,实施同质化管理。

一是成立医务、护理、感染、药学、质控等专业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同质化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常态化管理和督导考核,确保医联体内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达到同质同标准。

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

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

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规范医联体建设与管理,完善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助力构建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联体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或者称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

第三条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应当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实施网格化管理。

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以依托学(协)会等行业组织或医疗卫生机构自主组建为主,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进行指导。

医联体建设应当充分调动社会办医参与的积极性。

第四条医联体建设应当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联体各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投入资金,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有效提升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体现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

第五条医联体建设应当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引导医联体内建立完善分工协作与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医疗联合体持续健康发展。

第六条医联体建设应当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优化资源结构布局,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疾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

第七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联体建设相关政策制定与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管理与监督本辖区医联体建设工作。

第二章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第八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加强中西医协同,科学规划、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主要发挥地市级医院和县级医院(均含中医医院,下同)以及代表区域医疗水平医院的牵头作用。

专科联盟实施方案

专科联盟实施方案

专科联盟实施方案根据《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 号)等文件精神,依托医院,整合我市医疗资源,本着政府主导、坚持公益、自愿结合、优势互补、资源下沉、持续发展、群众受益的原则,成立专科联盟。

结合学科发展实际,现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整合资源,协调发展。

为整合我市现有的,市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医学科、设有科的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机构等医疗卫生资源,建立以技术合作为纽带、医学学科分级诊疗为重点,优势互补,积极推进规范化和优质化医疗服务,提升基层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设立医学专科联盟。

(二)互惠互利,责权一致。

专科联盟各成员单位在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各成员单位工作实际,在各级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自愿的前提下,构建与各级医疗机构、各级医疗机构医学科、医养结合机构的网络化服务共同体。

(三)分级诊疗,分工协作。

依的资源,与各联盟成员单位实现“共建、共享、共赢”,在医、教、研各方面共同进步、共同发展,提升整体医学水平。

通过联盟内各单位的优势互补,建立一套有效的转诊机制,完善治疗—长期护理服务链,建立基层服务、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形成覆盖我市患者急、慢、疑、难、重症的分级诊疗体系。

(四)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以《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依据,制定稳妥、科学的分步实施方案,让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快捷、合理”的城乡一体化管理治疗服务,努力办成群众满意、政府满意、医院满意和医护人员满意的专科联盟。

二、组织框架成立医学专科联盟理事会,理事长由院长担任,常务副理事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理事长由选举产生,联盟成员单位科负责人为成员,秘书长由相关人员担任。

三、服务模式(一)实现服务连续性。

通过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一体化,标准化建设,确保患者就医连续性和安全性,在转诊后能获得连续性、一体化的医疗服务。

以技术帮扶为切入点,探索专科联盟内各成员单位间分工协作的新机制,逐步建立覆盖我市各类疾病医疗服务分级诊疗体系。

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方案

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方案

目录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 (1)时间:2019-05-28 08:27:26 (1)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 (1)一、工作目标 (2)二、遴选确定试点县 (2)附件:关于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方案 (4)一、基本原则 (4)二、工作目标 (4)三、工作内容 (5)(一)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5)(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6)(三)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

(6)(四)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7)四、工作要求 (8)《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解读 (10)一、文件制定背景 (10)二、《通知》主要内容 (10)三、《指导方案》的应用 (11)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时间:2019-05-28 08:27:26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进一步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和发展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

到2020年底,在500个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

二、遴选确定试点县在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的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将在全国遴选一批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改革意识强、工作基础好的县作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县。

试点县需经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地市级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审核同意。

专科联盟实施方案

专科联盟实施方案

专科联盟实施方案根据《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等文件精神,依托医院,整合我市医疗资源,本着政府主导、坚持公益、自愿结合、优势互补、资源下沉、持续发展、群众受益的原则,成立专科联盟。

结合学科发展实际,现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整合资源,协调发展。

为整合我市现有的,市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医学科、设有科的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机构等医疗卫生资源,建立以技术合作为纽带、医学学科分级诊疗为重点,优势互补,积极推进规范化和优质化医疗服务,提升基层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设立医学专科联盟。

(二)互惠互利,责权一致。

专科联盟各成员单位在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各成员单位工作实际,在各级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自愿的前提下,构建与各级医疗机构、各级医疗机构医学科、医养结合机构的网络化服务共同体。

(三)分级诊疗,分工协作。

依的资源,与各联盟成员单位实现“共建、共享、共赢”,在医、教、研各方面共同进步、共同发展,提升整体医学水平。

通过联盟内各单位的优势互补,建立一套有效的转诊机制,完善治疗—-长期护理服务链,建立基层服务、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形成覆盖我市患者急、慢、疑、难、重症的分级诊疗体系。

(四)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以《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依据,制定稳妥、科学的分步实施方案,让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快捷、合理”的城乡一体化管理治疗服务,努力办成群众满意、政府满意、医院满意和医护人员满意的专科联盟。

二、组织框架成立医学专科联盟理事会,理事长由院长担任,常务副理事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理事长由选举产生,联盟成员单位科负责人为成员,秘书长由相关人员担任。

三、服务模式(一)实现服务连续性。

通过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一体化,标准化建设,确保患者就医连续性和安全性,在转诊后能获得连续性、一体化的医疗服务。

以技术帮扶为切入点,探索专科联盟内各成员单位间分工协作的新机制,逐步建立覆盖我市各类疾病医疗服务分级诊疗体系。

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方案

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方案

目录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 (1)时间:2019-05-28 08:27:26 (1)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 (1)一、工作目标 (2)二、遴选确定试点县 (2)附件:关于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的指导方案 (4)一、基本原则 (4)二、工作目标 (4)三、工作内容 (5)(一)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5)(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6)(三)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

(6)(四)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7)四、工作要求 (8)《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解读 (10)一、文件制定背景 (10)二、《通知》主要内容 (10)三、《指导方案》的应用 (11)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时间:2019-05-28 08:27:26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进一步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和发展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

到2020年底,在500个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

二、遴选确定试点县在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的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将在全国遴选一批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改革意识强、工作基础好的县作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试点县。

试点县需经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地市级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审核同意。

《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
1、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2、优化资源结构布局,
3、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4、推进疾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
5、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
负责全国医联体建设相关政策制定与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负责规划、实施、管理与监督本辖区医联体建设工作。
第八条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要按照 1、“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
5、鼓励传染病、精神疾病专科医院纳入医联体网格管理,发挥医疗资源统筹优势,带动提升区域内传染病、精神疾病救治能力。
6、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卫生者医共体负责, 为网格内居民提供:
疾病预防、诊断、治疗、营养、康复、护理、健康管理
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
1、医联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落实自身功能定位,落实急慢分治要求。
2、牵头医院应当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
3、主动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
4、为患者提供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
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应当落实防治结合要求,做到防治服务并重。
2、逐步实现医联体内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
3、加强医联体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1、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应当加强信息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2、逐步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3、建设医联体网格内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为基层提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等服务。
3、在保障医疗质量的前提下,推进医联体内不同

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1)

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1)

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1)近年来,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深入,医疗联合体逐渐成为医务界趋之若鹜的发展方向。

在此背景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并提高我国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一、医疗联合体的内涵医疗联合体是指由不同医疗机构(如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以集约化合作的方式,共同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一种组织模式。

它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打破了医院之间的壁垒,促进医疗资源的流通和优化,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医疗联合体建设的意义1.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联合体依托多元化、全方位的医疗资源,提供高质量和便捷的连续性医疗服务,满足患者的多样化需求。

2.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医疗联合体将分散的医疗资源进行整合,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避免浪费和重复建设,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益。

3.降低医疗成本。

医疗联合体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避免医疗机构之间的恶性竞争,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并降低患者就医负担。

4.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创新。

医疗联合体建设不仅可以加强医疗间的沟通和交流,还可以共同开展医疗技术和服务创新,提高医学科研与教育的水平。

三、医疗联合体建设的主要任务1.推进合作机制建设。

建立医疗联合体成员间的协作合作机制,明确各自的职责与分工,确保资源供给的协调一致性。

2.优化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

整合医疗资源,建立服务内容和流程规范,提供高品质的医疗服务。

3.加强管理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医疗联合体的组织结构,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规范设施设备、医疗安全等各项管理。

4.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领域,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的提升。

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发展方向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构建与医疗联合体建设相匹配的保障政策体系,鼓励医疗联合体的发展。

2.扩大医疗联合体的产业链。

建立完备的医疗服务网络,扩大服务范围,为患者提供更全面、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专科联盟实施方案

专科联盟实施方案

专科联盟实施方案(一)根据《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 号)等文件精神,依托医院,整合我市医疗资源,本着政府主导、坚持公益、自愿结合、优势互补、资源下沉、持续发展、群众受益的原则,成立专科联盟。

结合学科发展实际,现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 整合资源,协调发展。

为整合我市现有的,市县级综合医院、中医院医学科、设有科的乡镇卫生院、医养结合机构等医疗卫生资源,建立以技术合作为纽带、医学学科分级诊疗为重点,优势互补,积极推进规范化和优质化医疗服务,提升基层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设立医学专科联盟。

(二)互惠互利,责权一致。

专科联盟各成员单位在自主经营、核算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各成员单位工作实际,在各级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自愿的前提下,构建与各级医疗机构、各级医疗机构医学科、医养结合机构的网络化服务共同体。

(三)分级诊疗,分工协作。

依的资源,与各联盟成员单位实现“共建、共享、共赢”,在医、教、研各方面共同进步、共同发展,提升整体医学水平。

通过联盟内各单位的优势互补,建立一套有效的转诊机制,完善治疗—长期护理服务链,建立基层服务、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形成覆盖我市患者急、慢、疑、难、重症的分级诊疗体系。

(四)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以《XXX市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 XX号)为依据,制定稳妥、科学的分步实施方案,让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快捷、合理”的城乡一体化管理治疗服务,努力办成群众满意、政府满意、医院满意和医护人员满意的专科联盟。

二、组织框架成立医学专科联盟理事会,理事长由院长担任,常务副理事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理事长由选举产生,联盟成员单位科负责人为成员,秘书长由相关人员担任。

三、服务模式(一)实现服务连续性。

通过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一体化,化建设,确保患者就医连续性和安全性,在转诊后能获得连续性、一体化的医疗服务。

某地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

某地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

某地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认真贯彻“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

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宣传等职能。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政府统筹规划下,结合自愿原则,与相应的医疗机构联合组建医联体。

坚持创新机制。

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

坚持资源下沉。

利用上级医院优质资源集中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

医联体实现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及利益共享和责任共担,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

坚持便民惠民。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减轻疾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增加群众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xx底前,全区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和县级医院全面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

国务院办公室发布《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室发布《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 日,河南 省政府 办公厅 印发 了 《 关于 推进城 市公立
医院综 合改革的实施 意见 》,提 出_  ̄ j 1 2 0 2 0 年 ,现代 医
院管 理制度 基本建 立 ,医疗服务 体系能 力明 显提升 , 就 医秩序 明显改善 ,城 市三级 医院普通 门诊就 诊人 次 占医疗卫生 机构总 就诊 人次 的比重 明显 降低 ;医药 费 用 不合理增 长得到 有效 控制 ,卫生总 费用增 幅与本 地 生 产总值 的增 幅相 协调 ;群众 满意度 明显提 升 ,就 医 费 用负担 明显减轻 ,总 体上个 人卫生 支 出占卫生总 费 用 的比例 降低到 3 0 %以下 。
健康迷 览 /f ‘ 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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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联 河 南省政 府办公 厅印发 关 于推进城 市公 立 医院综合 改革的实 施意见
近 日 ,国务院 办公厅 发布 了 《 关于 推进 医疗联 合体建 设 和发 展的指 导意见 》,全 面启动 多种形 式的 医疗联
合体 建 设 试 点 。据 了 解 ,医联 体 是指 区域 医 疗联 合 体 ,通 常 由一 个 区域 内的 三级 医院与二级 医院 、社 区 医院 、村卫生 室组成 的一 个医疗联 合体 。目的 是为 了 更好地 发挥三 级 医院专业 技术优 势及带 头作用 ,加 强 社区卫 生机构 能力建 设 ,鼓 励康 复和护理 机构 发展 , 构建 分级 医疗 、急慢 分治 、双 向转诊 的诊 疗模 式 ,促 进分工协作 ,合理利用资源 ,方便群众就 医 。
资 。据 悉 ,本轮 资 后 ,公 司计划进 一步 拓展针 对中 国高发癌 症 的居 家早 期筛 查产品线 ,尤其 是消 化道癌
症 和积极 布局 中国人 群大 数据收 集和人 工智能 ,开发

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一)

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一)

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一)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文件为医疗联合体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指导,下面我们来看看其中的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中心,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目标,以推动分级诊疗、优质医疗资源配置为主线,以多层次、多形态、多模式、多渠道的医疗联合体建设为路径,形成覆盖城乡的高效、优质、可承受的医疗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指导意见》明确了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目标任务:1.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融合;2.完善医疗联合体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3.探索医联体与社会办医机构、民营医院、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服务价格等方面的改革;4.实现“一网通办”和“远程医疗”等信息化手段的应用;5.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医联体内实现分级诊疗、医疗技术、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建设重点《指导意见》明确了医疗联合体建设的重点:1.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形成层级分明、专业有序的医疗服务体系;2.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3.加强医联体内医疗质量控制和评价,确保医疗质量;4.加强医联体与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学校卫生服务机构等的合作与协作;5.加强医疗联合体内部的沟通合作,推动医疗联合体的协同发展。

四、保障措施《指导意见》提出了保障措施:1.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医疗联合体的建设和发展;2.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多层次、多形态、多模式、多渠道的医疗联合体建设;3.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法律法规,促进医疗联合体的有序健康发展。

总之,医疗联合体建设是当前医疗卫生领域的重要任务,通过多层次、多形态、多模式、多渠道的医疗联合体建设,可以提升我国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形成高效、优质、可承受的医疗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工作方案: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工作方案: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201X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

2018年,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

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稳步提高、诊疗量占比明显提升。

2020年,医联体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符合实际的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基本定型。

三级、二级医疗机构基本符合功能定位,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双向转诊流程更加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

二、重点任务以基层能力提升为核心,以重大疾病为切入点,充分利用大型医院优势专科、信息通信技术等平台,分区域、分层次组建医联体,建立和完善医联体内运行机制,促进医联体内部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打造专科专病专治联盟和专业医师服务团队,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由竞争关系向分工协作转变,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推动医联体成为服务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管理共同体。

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不同形式的医联体。

(一)建立多种医联体模式。

1.组建省级医疗集团。

省属(含国家部委所属,下同)医疗机构在已建立的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帮扶)关系基础上,通过对县级医院托管、成立医疗集团等多种形式牵头组建医联体,长期派驻管理团队和专家团队,并辐射若干县域医疗共同体。

2.组建城市医疗集团。

在城市以三级公立医院和业务能力较强的二级医院为主体,纵向联合城区其他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组建医疗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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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02
远程服务
大力发展面向基层、边远和 欠发达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 网,鼓励公立医院向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医疗、 远程教学、远程培训等服务
资源流动
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 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 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 服务整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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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联体的其它形式
城乡间以城市三级医院与县医院通过技术帮扶、托管、医疗集团等形式, 提升县医疗机构医疗技术整体水平
• 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 减轻疾病负担 • 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 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 增强群众获得感
群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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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联体组织模式
壹 城市: 组建医疗集团 贰 县域: 组建医疗共同体 叁 跨区域: 组建专科联盟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际情况,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地域 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业务关系、合作 意愿等因素,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军队、社 会各类医疗资源作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探 索分区域、分层次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推 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和边远贫困地区流动。 根据社会办医疗机构意愿,可将其纳入医联体
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3
医联体建设
yī lián tǐ jiàn shè
• 是深化医改的重要步骤和制度创新 • 有利于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 • 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 • 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 有利于医疗资源上下贯通 • 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 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因地制宜开展 差别化探索
不管哪种组织模式,重点是盘活现有资源,激活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逐步形成一体化整合型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医疗整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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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
完善组织管理 和协作制度
落实医疗机构 扎实推进家庭 为患者提供连
功能定位
医生签约服务 续性诊疗服务
17
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
• 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创 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 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 垒和障碍,优化资源结构布局,结合 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的推进,逐步建 立完善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
创新机制
8
资源下沉,能力提升
利用三级公立医院优质资源集中 的优势,通过技术帮扶、人才培 养等手段,发挥对基层的技术辐
等多种方式 • 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
畅的转诊机制Leabharlann 2医联体建设分两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20年
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政策体系
• 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联体 • 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
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 • 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 • 使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 • 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 • 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
4
我国医疗体系现状
强基层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国优质医疗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 分布不均衡,特别是仍面临基层人才缺乏的短板,已成为保障人民健康和深 化医改的重要制约
资源总量不足 结构不合理 分布不均衡 基层人才缺乏
5
医联体建设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 统筹规划
坚持公益 创新机制
资源下沉 提升能力
便民惠民 群众受益
12
县域:组建医疗共同体
01
一体化管理
重点探索以县级医院为 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 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 县乡一体化管理,与乡 村一体化管理有效衔接
02
三级联动
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城 乡纽带作用和县域龙头 作用,形成县乡村三级 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 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 县域医疗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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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
01
02
发挥专科优势
提升救治能力
根据不同区域医疗机构优势 以专科协作为纽带,组 专科资源,以若干所医疗机 建区域间若干特色专科 构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 联盟,形成补位发展模 充分发挥国家医学中心、国 式,重点提升重大疾病 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其协 救治能力 同网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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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远贫困地区: 远程医疗协作网
肆 边远贫困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
城市:组建医疗集团
01
管理模式
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 由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业务 能力较强的医院牵头,联 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 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 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作 的管理模式
02
合作方式
在医联体内以人才共享、 技术支持、检查互认、 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 为纽带进行合作
6
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落实政府规划、指导、协 调、监管、宣传等职能
政府主导
统筹规划
以城市和县域为重点,根据区域 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 求,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 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兼 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统筹安 排医疗机构组建医联体
7
坚持公益,创新机制
坚持公益
• 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 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 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
制定医联体章程,规定主体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完善医疗质量管理等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医联体可探索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
18
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医联体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 配机制,调动医联体内各医疗 机构积极性,落实功能定位
三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康复机构、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
下 沉
射和带动作用
升 上
• 鼓励医联体内统一管理模式, 发挥集约优势
• 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
• 发挥科技引领与支撑作用
• 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
与绩效
9
便民惠民,群众受益
便民惠民
•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逐步实现医疗 质量同质化管理
•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 门人”能力
• 推进慢性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 • 促进医联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
国办发〔2017〕32号
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 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
医联体建设分两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2017年底
主要是建立制度框架
• 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 • 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 • 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每个地市以及分级诊疗试点城市至少建成
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 • 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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