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装修合同中约定对业主最有利的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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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装修合同中约定对业主最有利的付款方式
在一般的装修合同中都会对装修付款方式有这样的约定“第一次付款在开工三日前支付55%;第二次付款在工程过半时付40%(隐蔽工程结束时);第三次付款在竣工验收合格时付剩余的5%”
然而这样的付款方式,显然对业主不利,所以应该和装修公司商量按照对业主较为有利的3331付款方式签订到合同里。按照这种支付方法,就是“材料进场验收合格支付30%;中期验收合格支付30%;竣工验收合格支付30%;保洁、清场后支付10%。(第一个30%也可以在开工前支付)”这样,主动权就掌握在业主手里了。
装修,不比买别的东西,其价格非常不透明,同样的户型,你可能花两万装修,他可能花了五万,原因可能就是装修的项目不一样,所用材料不一样,这样,消费者对于装修服务的实际价格很不清楚,而装修的项目又非常多,消费者对每个项目的工程单价更不可能掌握,所以很多人只是知道刷漆、贴砖等比较熟悉的项目的单价,于是有些装修公司就利用消费者这种特点,在报价表中故意把这些项目的价格做得非常低,诱使消费者与其签订合同,并且交付不能退的预付款。
比如,我们经常在一些装修公司做促销活动的时候发现他们打出“XX乳胶漆5元/平米”,经常当你去咨询的时候,他们会告诉你,这
个优惠只限多少人,让你赶紧定,很多人就这么掉入了陷阱,到后来签合同的时候可能才发现这个装修公司有很多其它项目报价非常高,或者有很多意料外的收费(比如:工人管理费等等)但这个时候如果终止合作就会损失之前的预付款,所以,和装修公司签合同,特别是要交费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楚所有报价再给钱。
由于在装修行业,很多游击队都是挂靠大装修公司,或者存在装修公司把一些工程进行转包的现象,他们其中的大部分在前期和业主沟通的时候都是打着一个大公司的牌子,很多时候到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就悄悄用一个不一样的公司名字,即便业主质疑,他们就会说是子公司之类的敷衍过去。
所以在签订装修合同前,应该要求装修公司出具其全套工商注册资料,以及一些相关资质证书。一般所有城市的工商局都会在网上开通企业信息查询系统,这样拿着其工商资料就可以在网上查询其真实性,如果属实就要记住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核对其用的企业名称及盖的公章是否是同样的名称。
签完合同,就要进入正式施工阶段了。很多人对装修是怎么一个过程还一无所知。
首先,因为你和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是有“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这两项的,所以你应该让装修公司提供对应于这个时间的“工期进度安排表”给你,这份表格上会明确写出,X月X日至X月X日你家进
行某种工程。拿到这份表格,你就能大概知道装修工程的流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