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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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保证书

篇一:出轨保证书范文

老公出轨后,所写“保证书”有效吗?

【导语】今日我们接受了一位严女士的咨询:她老公李先生是个成功的企业家,严女士

成功抓到老公与其女秘书“车震”后,为取得严女士的谅解,李先生写下了保证书,保证以

后不再出轨,否则夫妻二人所有的财产均归严女士一人。严女士咨询我们:如果老公以后再

出轨,这份悔过书约定的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严女士所说的保证书中有关财产的约定,其实就是所谓的“忠诚协议”,是法学理论和实

务界一直争论不断的话题。20XX年南方周末曾经发表过一篇文章,标题叫《夫妻“忠诚协议”,

难倒最高法院》。在婚姻法领域,忠诚协议一直是所谓“同案不同判”最典型的例子,对于这

个问题,最高院也曾想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中给予明确规定,制定婚姻法解释三时,最初的草

案规定,只要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应当支持。后来,起草人的态

度发生逆转,又规定,法院对这类协议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该驳回起诉。而最终相关条

款全部被删除。由此可以看出,最高院有多么纠结啊!众口难调,制定一个全国统一适用的

法律确实不易。“忠诚协议”,持肯定点的人认为,忠诚协议符合婚姻法中夫妻双方应该互相

忠实的原则要求。通过夫妻忠诚协议,无过错方能够实现自我保护,同时可以减少离婚时财

产分割方面的争议。持否定观点的人认为,忠诚协议约定的“夫妻相互忠诚”只是一种价值

观念,属于道德的调整范畴,婚姻关系不属于合同关系范畴。20XX 年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婚外情而引发的“夫妻不忠赔偿案”。上海

市闵行区法院的理由如下:(1)夫妻忠实义务是婚姻关系最本质的要求,婚姻关系稳定与否,

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此。正因此,新修订的婚姻法第4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并在第

46条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情形之一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

赔偿”。(2)对违反夫妻“忠诚”义务、情节尚未达到“重婚”、“与人非法同居”等严重程度

的一方如何承担相应责任,法律未做具体规定,但法律也未明文禁止

当事人自行约定。(3)

贾某与曾某约定30万元违约责任的“忠诚协议”,实质上正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实责

任的具体化,“完全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也正是这一具体的协议,使得婚姻法上原则

性的夫妻“忠实”义务具有了可诉性。所以,法院判决,既然协议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且是在双方没有受到任何胁迫的平等地位下自愿签订的,协议的内容也未损害他人利益,因

而当然有效,应受法律保护,支持诉请。这是婚姻法修改后,忠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首起

判例。它开了一个先河:即通过协议的合法方式,让法律作用于婚外情。此后,不少法院纷

纷效仿。然而,两年后,上海市高院发布内部司法解答意见,规定类似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表明了和闵行区法院不同的态度。在此精神下,如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在(20XX)杨民一(民)

初字第2108号民事判决书中写道:“婚姻法上的忠实义务,是一种道德上的义务,并非法律

上的义务,原、被告所签订的婚前协议并非真正的财产协议,而是一种忠诚协议,该协议中

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约定不应作为确定双方具体民事权利义务的

约定,也不应该作为夫妻财产分割的依据。”

【结语】关于“忠诚协议”效力如此争论不休,显然两种观点各有其道理。以笔者浅见,

这个问题试图从法理上去争论,会陷入无意义的文字游戏。就以笔者所在的上海市的司法实

践为例,上海市闵行区20XX年的判决支持了所谓的忠诚协议,说理不能说不充分。而在上海

高院精神指导下的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认为“婚姻法上的忠实义务,是一种道德上的义务,

并非法律上的义务”,因此不能支持是否就能让人信服呢?首先,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从

逻辑上看,所有的法律义务都应该是道德义务,但是道德义务不一定是法律义务。既然夫妻

之间应该忠诚的义务在《婚姻法》第4条予以明确规定,它怎么就不是法律义务了呢?诚协议符合婚姻法的精神,维护了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原则。文/杜继业(上海市专职律师,民商法学硕士,上海律协保险业务委员会委员)篇二:丈

夫写保证书出轨1次罚15万依旧出轨

丈夫写保证书出轨1次罚15万依旧出轨曾经,他们是相爱的夫妻。丈夫向妻子写下多份婚姻保证书,其中,有“最慷慨保证书”,

承诺再有外遇就“净身出户”;还有“最狠保证书”,承诺“婚外情一次,就交罚款15万元给

老婆”。

如今,他们是法庭上的“敌人”。3月9日,这对夫妻拿着这些婚姻保证书,闹到同安法

院,打响“离婚大战”。

再多的婚姻保证书,最终都成了“空头支票”,也无法阻止婚姻破裂。第一份保证书:

“绝不再搞婚外情”

妻子小萱(化名)说,夫妻二人同岁,经亲戚介绍相识,22岁时携手步入婚姻殿堂。小

萱回忆,她还在怀孕期间,大女儿还没出生时,一个晚上,丈夫阿毅(化名)再次大醉回家。

当时一名女子拨打他的手机,小萱接起电话,“她竟然告诉我说,我老公答应在情人节那天送

她礼物”。

这样磕磕绊绊过了1年,夫妻二人的矛盾继续升级。小萱说,第一份保证书写于20XX年夏天的一个凌晨。将近5点的时候,阿毅醉醺醺地回

来,倒头就睡,小萱却彻夜未眠。醒来后,阿毅说自己一定改,并主动写下了一份保证书。保

证书没有起效,出轨、争吵都还在继续,后来,阿毅又陆续写下几份保证书。不过,这些保

证书小萱并没有全部留存,有的已经丢失。目前,小萱手中保留了2

份书面保证书,上面都有阿毅亲手按下的手印。这些保证书内

容大同小异,就是承诺绝不再和别的女人搞婚外情,如果再犯愿意接受惩罚等等。“最慷

慨保证书”:“所有财产归老婆”其中,有一份“最慷慨保证书”,承诺再有外遇就“净身出户”。小萱说,写保证书的前一天晚上,丈夫带小姐到酒店开房,很晚都没有回家。经过一番

打听,小萱从丈夫朋友口中得知,丈夫又和别的女人去酒店开房了。凌晨1点多,小萱来到酒店大厅,等了半个多小时,丈夫才下楼和她一起回家。夫妻

争吵过后,阿毅从笔记本上撕下一页纸,写下了“最慷慨”的承诺:“本人带小姐在酒店开房,

被老婆当场抓到??再也不犯同样的错误,如有犯错,本人不得好死,还有,从此以后不会跟

别的女人联系。”最重要的是,在这份保证书的最后一段,阿毅作出了承诺,表示,“如果再次被发现将给

予老婆50万元作为补偿,离婚后两个孩子归老婆所有,房子一套和现金500万元整,所有财

产归老婆所有。”

这一份保证书写于20XX年11月23日,小萱一直保留至今。“最狠保证书”:“出轨1次罚15万”还有一份保证书,可以说是“最狠保证书”,其中的惩罚条款相当惊人。这天凌晨3点多,阿毅依旧没有回家。小萱电话联系他,听筒却传来一个女人暧昧的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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