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李玄》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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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概述PPT45页
7.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 例:某居民企业2011年发生财务费用40万元, 其中含向非金融企业借款250万元所支付的年利 息20万元(当年金融企业贷款的年利率为 5.8%)。
利息税前扣除额=250×5.8%=14.5(万元)
财务费用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20-14.5=5.5 (万元)
7.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7.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与计算原则
(一)概念及公式
• 计算公式一(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
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 计算公式二(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
-纳税调整减少额
7.3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收入总额的确定 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 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收入的具体项目及确认的时间: 1、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 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
7.2 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
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1)25%比例税率 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的非居民企业。 2)20%税率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 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该机构、场 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7.2 企业所得税基本制度
纳税人
税收管辖权
征税对象 税率
域 系的所得征税
管
辖
权 仅就其来自我 来源于我
基本税率 25%
低税率20% (实际减
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 所,却有来源于我国的所
国的所得征税 国的所得 按10%的税 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法讲解ppt课件
(一)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一般原则 5.清算所得 清算所得的概念:企业的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
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以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 额。(法第五十五条/条例第十一条)
剩余资产=全部资产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清算费用-工资-社保费法定补偿金-欠税-清算所得税及其他债务
(1)税法上对清算环节的资产所隐含的增值或损失一律视同实现, 因为这是对资产隐含增值行使征税权的最后环节。(如不体现所得, 会导致所得税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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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管辖权
(六)来源地判定 4.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支付或负 担者所在地标准-注重衍生所得的权利的使用地。 5.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税部门确定(担保费所得) 注:其他所得为有限列举。 6.所得来源地的确定方法 先确定所得类型、再分别确定来源地(如地球外层空间的外 国卫星频道费收入,实为租金而不是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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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入
(二)收入的确认 3.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条例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应付利息、租金、特许使用权)确认收入。其中租金收入 合同跨年度,且提前一次性支付,根据收入和费用配比原则,在租赁期内分期均 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4.接受捐赠收入(条例第二十一条) 无偿获得资产(货币性、非货币性)所有权 确认时间:实际收到。 5.实施条例对其他收入作简单的正列举(条例第二十二条)
(2)企业各项资产的计量按可变现净值模式计量清算后剩余财产 的分配:剩余资产向所有者的分配,其中与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 累计盈余公积相当的部分是股息所得,超过或低于所有者投资成本 部分是所有者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第六章企业所得税.ppt
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 6.2.1.1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 居民企业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作为征税对象。 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以及利息所得、租金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 【案例分析】
20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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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知识】
20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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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2.1居民企业
•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 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这里的企业 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 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 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其中,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 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 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由于我国的一些社会 团体组织、事业单位在完成国家事业计划的过程中,开展 多种经营和有偿服务活动,取得除财政部门各项拨款、财 政部和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各项规费收入以外的经营 收入,具有了经营的特点,应当视同企业纳入征税范围。
• 上述所称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场所拥有的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 和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
• 【案例分析】
•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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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1.3所得来源的确定
•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 (3)转让财产所得。 • 第一,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 第二,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 第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
六章企业所得税PPT精选精品文档
(2)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可作为不征税 收入。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取得的由财政部门 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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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企业发生四种与财政性资金有关的业务:
(1)从地方政府借款500万元,需要按期付息,并在5年 后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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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2: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全年月 平均值确定 ①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②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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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新技术企业:15%
温馨提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需 同时具备六个条件。
(三)特殊的非居民企业:10%
具体包括: ①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②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机 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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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需注意三点
(1)视同销售的对象:货物、财产、劳务。 (2)企业处置资产视同销售的确认 ①改变资产权属的资产处置行为,视同销售; ②未改变资产权属的资产处置行为,不视同销售。 (3)货物在同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不视同销售。 比如: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分支机 构等情况不视同销售,不缴企业所得税。 (提示:企业所得税为法人所得税制)
(2)企业取得的属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300万元增值税 退税款。
(3)取得了地方政府用于帮助企业发展、购置固定资产、 不需要偿还的财政支持资金400万元。
(4)取得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 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300万元。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取得的由财政部门 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可作为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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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企业发生四种与财政性资金有关的业务:
(1)从地方政府借款500万元,需要按期付息,并在5年 后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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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2: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全年月 平均值确定 ①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②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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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新技术企业:15%
温馨提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需 同时具备六个条件。
(三)特殊的非居民企业:10%
具体包括: ①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②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机 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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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需注意三点
(1)视同销售的对象:货物、财产、劳务。 (2)企业处置资产视同销售的确认 ①改变资产权属的资产处置行为,视同销售; ②未改变资产权属的资产处置行为,不视同销售。 (3)货物在同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不视同销售。 比如: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分支机 构等情况不视同销售,不缴企业所得税。 (提示:企业所得税为法人所得税制)
(2)企业取得的属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300万元增值税 退税款。
(3)取得了地方政府用于帮助企业发展、购置固定资产、 不需要偿还的财政支持资金400万元。
(4)取得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 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300万元。
企业所得税(完整版)ppt课件
实际征税时适用10% 的税率
• 两档优惠税率
• 20%的税率: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 15%的税率:适用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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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多选题】以下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企业有
( )。 A.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 B.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 非居民企业 C.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但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 的非居民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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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4 收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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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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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 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直接计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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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4 收入总额
一 收入总额 5、利息收入 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 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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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4 收入总额
一 收入总额
6、租金收入
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 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
【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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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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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一 基本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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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实物账等相关资料,结合“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及往来科目进行比对分析和抽查,核查是
否及时、足额确认应税收入。
检查科目:往来科目及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原材料、库存商品、银行存款、现金
等。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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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金收入
问题描述:企业提供无形资产、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包装物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未按照合同约定 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及金额全额确认收入。如: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 一次性支付的,未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重点核查:结合各租赁合同、协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看是否存在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 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未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检查科目:其他业务收入等。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 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
重点核查: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的计税价格是否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其他业务中变卖、报废、处理固定
资产、周转材料残值等(如:处置废旧包装箱收入)迟计或未计收入;以及是否存在分期和预收销售方式而
不按规定确认收入等问题。
稽查方法: 查看内部考核办法及相关考核数据,以及销售合同、销售凭据、银行对账单、现金日记账、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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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非现金资产溢余
问题描述:企业的非现金资产溢余(如固定资产盘盈),未按税法规定确认收入,未按税法规定以同类资产 的重置完全价值确认收入。
重点核查:盘盈的固定资产是否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 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无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则是否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检查科目:固定资产等。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二条、 第五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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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资、薪金支出(重点)
税前扣除形式
① 计税工资 (薪金)制
② 效益工资 (薪金)制 ③ 餐饮企业提 成工资
④ 事业单位
⑤ 软件开发企 业
税前扣除方法 年计税工资 = 员工人数×计税工资标准 (每人1600元/月)×12(月)。实发 工资薪金在计税工资标准以内的,可据 实扣除;超标准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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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财政性补贴或者其他补贴收入, 当纳税人取得后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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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接受捐赠收入的确认 (1)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并入
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2)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
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 入当期应纳税所得。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价值,包括受赠资产价 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 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计税依据。
会计利润:会计核算概念,反映企业一定时
期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
会计利润是确定应纳税额的基础,但不
等同于应纳税所得额。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
做相应调整后,才是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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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系
❖利润 = 收入 — 成本、费用
调
调
调
整
整
整
❖应税所得额 = 应税收入 — 准予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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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后的应税所得额选择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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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全面掌握)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 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计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PPT134页)
5 、帐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 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 税资料的;
6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 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 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 1 、定额征收
• 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 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 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
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 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 所得税。 (三免三减半)
(二)运用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税务 筹划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 企业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 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
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 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 得税
免征企业所得税
•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 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 果、坚果的种植;
•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 (3)中药材的种植; •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 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
1、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 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 业所得税,
2、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三免三减半)
三.运用投资于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1,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1 、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 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 但未设置账簿的
2 、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部 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 确核算的
6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 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 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 1 、定额征收
• 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 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 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
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 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 所得税。 (三免三减半)
(二)运用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税务 筹划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 企业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 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所得税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
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 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 得税
免征企业所得税
•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 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 果、坚果的种植;
•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 (3)中药材的种植; •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 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
1、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 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 业所得税,
2、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三免三减半)
三.运用投资于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1,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1 、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 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 但未设置账簿的
2 、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部 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 确核算的
第六章-企业所得税.ppt
201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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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税率
• 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 • 1.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
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 2.低税率为20%。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有机构、场 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收入与其所设机构、 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但实际征税时适用10% 的税率(参见税收优惠的相关内容)。
• (1)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 1949年首届全国税务会议上,通过了统一全国税收政策的基本方案
• 1950年,政务院发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
• 1958年和1973年进行了两次重大的税制改革
• (2)改革开放后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 第一,1978年至1982年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 第二,1983年至1990年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外。
201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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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2.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 国家为了扶持和鼓励某些特殊的纳税人和特定的项目,或 者避免因征税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对企业取得的某些收 入予以不征税或免税的特殊政策,以减轻企业的负担,促 进经济的协调发展。或准予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或者是对 专项用途的资金作为非税收入处理,减轻企业的税负,增 加企业可用资金。
•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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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2.2非居民企业
•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 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 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 企业。
•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 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 立的机构、场所。例如,某公司是依照美国法律在美国注 册成立的企业,该公司的实际管理机构在美国,该公司为 销售的便利,在上海和广州设立了办事机构。该公司就属 于中国的非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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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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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 收入总额的确定 2. 准予扣除的项目 3. 不得扣除的项目 4. 亏损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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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居民企业: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
度的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 项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企 业 所 得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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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要素
1. 纳税义务人 2. 征税对象 3. 税率 4. 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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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实 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
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万元)。因此,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 费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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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
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
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提示1】广告费、业务招待费计算税前扣除限
费25万元,且能提供有效凭证。该企业
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
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
A.25万元
B.20万元
C.15万元
D.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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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
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 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 待费的60%为25×60%=15(万元), 当年销售收入的5‰为2000×5‰=10
企业所得税 PPT学习培训课件(所得税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源泉扣缴税收优惠)
(一)征税对象的确定原则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 他所得,但并不是说企业取得的任何一项所得,都是企业所 得税的征税对象。确定企业的一项所得是否属于征税对象, 要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三、征税对象
(一)征税对象的确定原则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三、征税对象
(二)征税对象确定的具体内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 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 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 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 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 纳企业所得税。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各项扣除的确定
2.具体规定
(5)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 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 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 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 度结转扣除。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各项扣除的确定
2.具体规定
(3)借款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 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 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 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 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第 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 行。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 他所得,但并不是说企业取得的任何一项所得,都是企业所 得税的征税对象。确定企业的一项所得是否属于征税对象, 要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三、征税对象
(一)征税对象的确定原则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三、征税对象
(二)征税对象确定的具体内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 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 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 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 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 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 纳企业所得税。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各项扣除的确定
2.具体规定
(5)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 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 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 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 度结转扣除。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
五、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各项扣除的确定
2.具体规定
(3)借款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 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 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 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 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第 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 行。
企业所得税概述PPT217页.ppt
③ 二季度应预缴企业所得税额: 55000×(12÷6)=110000(元),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55000×33%=18150(元) 18150—5400=12750(元)
应当注意的是: 国税函[1996]第008号文规定,企业所得税是采取“按年计算,分期 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征收的,预缴是为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的 一种手段。平时在预缴中无论是采用何种方法预缴,都存在不能准确计 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因此,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应作为 偷税处理。 国税函[1995]第593号文规定,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的缴库期限预缴所 得税的,应视同滞纳行为处理,除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外,同时按规定 加收滞纳金。 苏国税函[2004]第023号文规定:企业以前年度按规定未弥补完的 亏损,可在下一年度预缴申报时先弥补,汇缴申报时统一计算当年的弥 补亏损额。
(二)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国税发[1998]182号 )
国税发[1996]197号文件规定,自1998年度汇算清缴开始,企业所得 税年度纳税申报期限,由原来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调整为年度终了后四 个月内。
在四个月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纳税 申报表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或在下一年度内办理抵缴或补缴手续。
纳税期限
(一)法定税率
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33%的比例税率。
(二)照顾税率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减按18%的税率计算缴纳;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计 算缴纳。
应注意:
1、国税发[1994]第132号文规定,企业上一年度发生亏损,可用当年所 得予以弥补,按弥补亏损后的所得额来确定适用税率。
(2)依法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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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收入和费用列支要到企业的一个会计年度结 束后才能准确计算出来,平时在预缴中无论采用 按纳税期限大实际数预缴,还是按上一年度应纳 税所得额大一定比例预缴,或者按其他方法预缴, 都存在不能准确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问题。 因此,企业在预缴中少缴的税款不应作为偷税处 理。”(国税函【199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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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第二节 税率 • 税率是课税对象与应纳税额的比率。
• 一、税率的形式 • 1、单一的比例税率(瑞典、意大利、澳大
利亚) • 2、大小差别比例税率(英国、芬兰、日本) • 3、混合差别比例税率(加拿大、墨西哥) • 中国采用的是混合差别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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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税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 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不同 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按孰低的原 则执行)
• 协定对预提所得税率一般规定为10% 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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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第三节 纳税年度 • 会计分期 企业生产经营是连续的,但企业
的核算是划分阶段的,由此产生了会计分期。
用非公历年度作为纳税年度,便于母公司合并会 计报表; • 2002~2007年,停止审批,已审批的继续执行到 企业期满; • 2008年,已经审批的企业必须将非公历年度改变 为公历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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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三、纳税年度的特殊情况 • 1、税法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
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 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 一个纳税年度。 • 2、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 税年度。 • 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 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 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 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 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 公司制企业、非公司制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其他组织(非民办企业单位、基金会、商会、农 民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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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二、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不 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属于个人所得税 的纳税人; • 不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 属于《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非居民企业, 也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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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二、预缴税款的确认方法 • 实施条例第一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 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 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 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 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 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 意变更。 • 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是最常见的确 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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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国税函【2008】635号规定: • 1、允许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 2、实际利润额不包括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
入。 • 3、实际利润额不考虑除免税收入和不征税
收入以外的纳税调整。 • 4、实际利润额必须按照会计制度或会计准
则的要求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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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三、少预缴所得税的法律责任 • 1、少预缴的所得税不属于偷税 • “预缴是为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企
• 二、我国的所得税税率 • (一)居民企业的税率 • 1、法定税率为25%; •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
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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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二)非居民企业税率 • 1、如果构成常设机构,适用25%的法定税率 • 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国税函【2008】
企业所得税
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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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第一节 纳税人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
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 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 一、居民企业纳税人 •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
、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具体为:
650号)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不属于法人)。
• 2、如果不构成常设机构,适用10%的征收率或协 定税率
• 税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 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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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 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 ,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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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第四节 季度预缴 • 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
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 缴税款。 • 一、预缴税款的期限 • 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 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 • 税务机关核定的一般标准是企业的规模和应纳税额 的大小,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核定为按季预缴。
• 会计分期的目的在于通过会计期间的划分, 将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连续、相 等的期间,据以结算盈亏,按期编报财务会 计报告,从而及时向各方提供企业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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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与会计分期对应的是纳税年度,一般情况下与会计 期间保持一致。
• 一、纳税年度的差异 • 1、1月1日~12月31日,多数国家采用; • 2、4月1日~次年3月31日,日本、英国、中国香港
等; • 3、7月1日~次年6月30日,瑞典、巴基斯坦等; • 4、10月1日~次年9月30日,美国、泰国等; • 税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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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纳税年度 • 1991~2001年,允许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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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第二节 税率 • 税率是课税对象与应纳税额的比率。
• 一、税率的形式 • 1、单一的比例税率(瑞典、意大利、澳大
利亚) • 2、大小差别比例税率(英国、芬兰、日本) • 3、混合差别比例税率(加拿大、墨西哥) • 中国采用的是混合差别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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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税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 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不同 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按孰低的原 则执行)
• 协定对预提所得税率一般规定为10% 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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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第三节 纳税年度 • 会计分期 企业生产经营是连续的,但企业
的核算是划分阶段的,由此产生了会计分期。
用非公历年度作为纳税年度,便于母公司合并会 计报表; • 2002~2007年,停止审批,已审批的继续执行到 企业期满; • 2008年,已经审批的企业必须将非公历年度改变 为公历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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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三、纳税年度的特殊情况 • 1、税法五十三条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
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 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 一个纳税年度。 • 2、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 税年度。 • 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 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 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 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 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 公司制企业、非公司制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其他组织(非民办企业单位、基金会、商会、农 民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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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二、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不 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属于个人所得税 的纳税人; • 不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设立的, 属于《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非居民企业, 也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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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二、预缴税款的确认方法 • 实施条例第一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 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 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 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 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 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 意变更。 • 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是最常见的确 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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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国税函【2008】635号规定: • 1、允许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 2、实际利润额不包括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
入。 • 3、实际利润额不考虑除免税收入和不征税
收入以外的纳税调整。 • 4、实际利润额必须按照会计制度或会计准
则的要求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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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三、少预缴所得税的法律责任 • 1、少预缴的所得税不属于偷税 • “预缴是为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企
• 二、我国的所得税税率 • (一)居民企业的税率 • 1、法定税率为25%; •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
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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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二)非居民企业税率 • 1、如果构成常设机构,适用25%的法定税率 • 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国税函【2008】
企业所得税
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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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第一节 纳税人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
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 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 一、居民企业纳税人 •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
、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具体为:
650号)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不属于法人)。
• 2、如果不构成常设机构,适用10%的征收率或协 定税率
• 税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 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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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 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 ,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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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第四节 季度预缴 • 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
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 缴税款。 • 一、预缴税款的期限 • 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 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 • 税务机关核定的一般标准是企业的规模和应纳税额 的大小,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核定为按季预缴。
• 会计分期的目的在于通过会计期间的划分, 将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连续、相 等的期间,据以结算盈亏,按期编报财务会 计报告,从而及时向各方提供企业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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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与会计分期对应的是纳税年度,一般情况下与会计 期间保持一致。
• 一、纳税年度的差异 • 1、1月1日~12月31日,多数国家采用; • 2、4月1日~次年3月31日,日本、英国、中国香港
等; • 3、7月1日~次年6月30日,瑞典、巴基斯坦等; • 4、10月1日~次年9月30日,美国、泰国等; • 税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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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概述
•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纳税年度 • 1991~2001年,允许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