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不服单位处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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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务员的行政处分能否申请复议

对公务员的行政处分能否申请复议

每 周 一 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教育卫生局行政执法培训2009.36总第44期伏尔泰语:我不同意你说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天津开发区文化教育卫生局办公室 天津赫德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9月22日对公务员的行政处分能否申请复议【基本案情】胡某是公安局的民警,王某是胡某的朋友。

王某因与邻居郑某存在矛盾,便请胡某去教训一下郑某。

胡某到郑某家之后发现只有郑某一人在家,便开始以公安民警的身份进行盘问,提出一些令郑某十分难堪的问题,从而引起郑某的反感。

当郑某索要胡某的民警证件时,胡某不予理睬。

郑某要求胡某立即离开,并准备拨打报警电话。

胡某上前抓住郑某就打,直到打得郑某连声求饶为止。

当天夜里,县公安局接到了郑某的报案,连夜派人到郑某家调查了案件情况。

经鉴定,郑某已构成轻微伤。

很快,县公安局对胡某作出了处理:行政拘留10天,同时给予降级处分。

胡某不服,向该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问题提出】本案中针对县公安局对给予胡某的降级处分的行为,胡某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案例研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分析】本案中县公安局对胡某行政拘留10日属于行政处罚,而降级则属于行政处分,两者在性质上具有根本的不同。

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一)项有关规定,该县公安局对胡某作出的行政拘留10日的决定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该县人民政府应该依法受以案说法理;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从而将行政处分排除在了行政复议的范围之外,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降级属于行政处分,因而,该县人民政府不应受理胡某就行政处分所提出的复议申请。

第十五章公务员的申诉与控告

第十五章公务员的申诉与控告
4 、行政监察机关。监察机关是依法对公务员机关、公 务员和公务员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的专门机 关.有权直接要求或建议有关机关纠正错误的处理决定.
第二节 公务员控告制度
一、公务员控告和公务员控告制度 二、公务员控告的特点 三、公务员控告的条件 四、公务员申诉与公务员控告的异同 五、建立公务员控告制度的意义
申请复核
申诉
审查、 裁决 和送达
再申诉
复核
申请复核应于自知道该人率处理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 公务员申请复核,应当递交复核申请书,同时附上原处理
机关的处理决定(复印件)。复核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 的姓名、单位、职务及其他基本情况,申请复核的事项、 理由及要求,提出复核申请的日期. 原处理机关接到复核申请书后,应当指定原承办人员以外 的人员进行复核,在 30 日内做出复核决定,并以书面形 式通知申请复核的公务员。 复核不是公务员申诉的必经程序,如果公务员对复核没有 信心或认为没有必要,也可直接提起申诉.
❖ 第二.公务员对监察机关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 收到监察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做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 复审.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 复审决定.对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于 30 日内向上一 级行政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在收到复核申 请 60 日内做出复核决定,此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
受理申诉的机关根据审理报告进行审核,区别原处理决定的不同情况 做出决定:原处理决定正确的.维持原处理决定:所列事实不存在的, 撤销原处理决定:所列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或者违反规定程序的, 建议原处理机关重新审理;适用法律、法规、政策不当或者处理明显 不当的,直接变更原处理决定或者建议原处理机关于以变更.
察机关
二、公务员申诉的事项

公务员的监督与权益保障

公务员的监督与权益保障

公务员的监督与权益保障10月23日《公务员法》师资培训班公务员的监督机制渗透在人事行政的各个管理环节,通过对公务员行为的法律监督,旨在实现公务员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公务员法》中的公务员监督机制,主要应体现在义务权利、纪律处分、回避、申诉控告与仲裁等环节中。

(一)义务与权利公务员的义务,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即公务员的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的义务。

公务员的权利,就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中,可以做出某些行为,要求他人做出某些行为或抑制某些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四)参加培训;(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申请辞职;(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为此,公务员有义务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顷听人民的意见,接受人民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克己奉公。

相对于机关来说,公务员个体又处于弱势地位。

为此,,公务员拥有对机关及其领导人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申请辞职的权利,等等。

公务员必须遵守义务,否则就要受到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

公务员的权利必须得到合法保护,公务员合法权利被侵犯后,能够依法得到救济。

国家公务员不服行政处分怎么办

国家公务员不服行政处分怎么办

国家公务员不服行政处分怎么办
陈越骏;申
【期刊名称】《廉政瞭望》
【年(卷),期】2001(000)002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
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
决定之
【总页数】1页(P46-46)
【作者】陈越骏;申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11
【相关文献】
1.国家公务员不服行政处分怎么办? [J],
2.西方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救济制度的若干模式及其启示 [J], 刘泽军
3.对做出特殊贡献的国家公务员如何解除行政处分 [J], 李青
4.对作出特殊贡献的国家公务员如何解除行政处分 [J], 李青
5.关于变更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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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制度,章节测试 第十二章

公务员制度,章节测试 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申诉与控告一、单项选择题1.公务员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合法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向有关机关说明和陈述,称为()A.公务员申诉B.公务员复核C.公务员控告D.公务员检举【解析】A 公务员申述是指公务员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合法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向有关机关说明和陈述,并要求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行为。

2.中央政府在()年制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奖惩暂行条例》中确立了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制度。

A.1949B.1952C.1949D.1993【解析】B 1952年,中央政府制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奖惩暂行条例》确立了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制度。

3.()年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赋予了公务员控告权。

A.1949B.1952C.1957D.1993【解析】D 1993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赋予了公务员控告权。

4.公务员控告制度渊源于先前的()A.《国家工作人员奖惩暂行条例》B.《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C.《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D.《行政监察法》【解析】B 公务员控告制度是有关公务员控告事由、控告对象、受理机关、控告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规定的总和,它渊源于先前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5.受理申诉的机关是由()确定的。

A.宪法B.公务员法C.民法D.行政复议法【解析】B 受理申诉的机关是由公务员法确定的。

6.美国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是()A.功绩制保护委员会B.人事院C.联邦法院D.美国国会【解析】A 在美国,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是功绩制保护委员会。

7.我国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采用的模式是()A.人民法院B.系统内C.人事院D.系统外【解析】B 我国申诉受理机关的设定采用的是系统内模式,即受理机关与原处理机关处于同一组织系统之内。

8.原处理机关负责根据公务员的申请对其原处理决定进行的复查称之为()A.申诉B.复核C.控告D.检举【解析】B 原处理机关是指最初作出涉及公务员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的机关,它负责根据公务员的申请对其原处理决定进行复查。

第十六章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

第十六章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
4、给予行政处罚; 6、没收、追缴或者退赔违法违纪所得。
5、给国家、集体或公民ຫໍສະໝຸດ 成损失的,采取补救措施;十二、公务员控告的处理程序
立案 调查 审理 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 执行
(五)执行
上述机关或人员应当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执行“决定”或采
纳“建议”的情况通报控告的受理机关。
十三、申诉人和控告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六章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
一、 公务员申诉、控告的含义
公务员申诉是公务员依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对国家机关作出的涉 及本人合法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时,向有关机关说明和陈述并 要求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保护的行为,它属于非司法上的申诉和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 公务员控告是指公务员认为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
八、 我国公务员的三种申诉程序
2、 径直申诉程序(提出申诉—提出再申诉)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绝对不服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
者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公务员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决定不 服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与一般申诉程序相同是的,径直申诉 程序也适用于所有公务员,并且也适用于所有申诉事由。 与一般申诉程序相异的是,径直申诉程序减少了申请复核的步骤, 这为公务员行使申诉权提供了一个便捷途径,也就是说,如果公务 员认为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不能解决问题,或者由于某种原因不
立案 调查 审理 作出处理决定或建议 执行
(三)审理
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应指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承办人,负责对违法违
纪的事实和证据、性质以及责任进行审查核实,必要时,可以同被调查
者核对事实,听取其陈述和辩解,最后将审阅情况和初步处理意见提交 案件审理部门集体审议并形成审议意见,承办人据此草拟审理报告,审 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后,连同相关材料呈报受理机关主管领导。

【最新推荐】公务员工作失误咋处理word版本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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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公务员工作失误咋处理篇一:201X四川公务员面试习题: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负面影响201X四川公务员面试习题: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负面影响201X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将于6月上旬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X年6月20日前由招录机关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题目】你工作出现了失误,给单位造成了负面影响,你打算怎么办?【测评要素】人际关系【试题分析】本题主要考查考生面对失误的处理态度和能力,同时考查到了考生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

面对失误既不能毫不重视又不能陷于自责不能自拔,考生应该在答题过程中体现出积极的处理态度。

这道题目中人际关系的主体全部为隐形主体,包括了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与领导的关系,如何处理与同事的关系。

考生在答题的过程中应该考虑周全不要遗漏主体。

【参考答案】破题表态:作为新人由于经验不足有可能在工作的过程中出现失误。

面对失误带来的影响我们既不能毫不在乎又不能深陷于自责之中不能自拔,应该有积极良好的心态,正确面对失误,从失误中吸取教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保证在日后的工作中不再出现类似的失误。

处理方式:这种这种失误我会主动向领导汇报,积极谋求合理的处理方式,争取将这次失误给单位带来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同时,我也会主动承担相应责任,决不推卸。

面对失误,我会反思自己,找出原因,在日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绝不犯类似的错误。

由于这次失误给单位带来了不良影响,我会向领导做出检讨,选择合适的时间向共同工作的同事们表示歉意。

请他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帮助,多监督。

我也会多向领导和老同事请教经验,来弥补自己经验的不足。

总结:失误可能成为人生的宝贵贵财富,也可能成为使人一蹶不振的毒药。

失误对个人产生的影响取决于我们面对失误的态度。

积极的态度会将失误变成我们成长之路上的基石。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495号)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三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第四章处分的权限第五章处分的程序第六章不服处分的申诉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行为,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

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规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执行;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做了规定,但是未对处分幅度做规定的,适用本条例第三章与其最相类似的条款有关处分幅度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补充规定本条例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述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幅度。

除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爭部门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处分规章,应当与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联合制定。

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美公务员处分事项。

第三条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处分。

第四条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第七条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记大过,18个月;(四)降级、撤职,24个月。

公务员申诉材料要求

公务员申诉材料要求

公务员申诉材料要求尊敬的申诉机关:我是某市公务员,对于所受的处分表示强烈的不满和不服。

在此,我郑重申诉并提出以下材料,望贵机关给予公正的审理和合理的判决。

一、申诉事由去年某月某日,我因涉嫌违纪行为被机关作出了给予警告处分的决定。

然而,我对该决定存在严重异议,认为该处分不符合事实和法律规定,且违反了程序的正当性。

二、申诉理由1.事实的真实性首先,对于涉嫌的违纪事实,我要提出严格的否认。

根据事发当时的情况和相关证据,我的行为并未违反任何规定,更没有构成有罪行为。

因此,机关对我的违纪指控毫无根据。

2.证据的充分性其次,机关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我有涉嫌的违纪行为。

相关证据不明确、不可靠,且存在严重的推测性和主观臆断。

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机关不应轻易给予处分。

3.程序的违规性最后,机关在处理本案件时违反了相关程序规定,且未听取我对于案情陈述和辩护的机会。

依照法定程序,我有权对所负的责任进行解释和申辩,然而在此案中,机关严重侵犯了我的权益。

三、申诉要求基于以上申诉理由,我对于此次处分决定提出以下要求:1.撤销处分决定,恢复我的正当权益。

2.重新开展调查,找出真正的违纪责任人。

3.机关应按照法定程序,听取我对于案情陈述和辩护的机会。

4.对于涉及的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其违纪违法行为。

四、申诉材料清单在此,附上以下申诉材料供贵机关审阅:1.《公务员申诉书》:详细阐明我对处分决定的异议和申诉理由。

2.《涉嫌违纪事实的驳斥材料》:对于机关所提供的相关事实进行驳斥,并附上相关证据。

3.《处分决定违规程序的证明材料》:附上机关处理过程中违反程序规定的证据与证明。

5.其他辅助证据:包括相关证人证言、通讯记录等能充分证明我的无辜以及机关处理不当的材料。

五、结语尊敬的申诉机关,请您认真审阅我所提供的申诉材料,并进行公正、客观的判断。

我坚信公正的法律能够还我清白,还我应有的权益。

最后,再次申明我对于所受处分的不服和强烈抗议,并期盼您能对我的申诉给予重视和公正处理。

《公务员法》释义:法律责任

《公务员法》释义:法律责任

《公务员法》释义:法律责任来源:发布时间: 2022 年 12 月 16 日法律责任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违法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即因违法行为而在法律上受到的相应制裁。

法律责任从性质上说可分为三种: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从具体承担方式上划分,法律责任又可分为人身责任、财产责任、行为责任等。

为保障法律规定的公务员制度得到切实执行,公务员法专设一章,对法律责任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本章共四条,分别对公务员管理中的各种违法情形及处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的从业限制及对违反从业限制行为的制裁、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责任作出了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对有下列违反本法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赋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和晋升的;(二)不按规定条件进行公务员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的;(三)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晋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以及考核、奖惩的;(四)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五)在录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开、公正的;(六)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七)违反本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释义】本条是对公务员管理中的违法情形及处罚的规定。

一、违反本法规定的情形(一)不按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和晋升的。

编制管理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内容。

所谓“编制限额”,就是“编制限定的员额”;“职数限额”,就是“职务配备的员额”。

我国国家机关贯彻“精简、效能”的原则,每一公务员机关都要根据确定的职能、机构和编制,明确不同机关公务员的编制限额以及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配备的员额。

公务员处分的法律后果(3篇)

公务员处分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公务员作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国家政策执行和公共服务的主要承担者。

公务员的职务行为直接关系到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国家的利益。

因此,对公务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分,是维护国家机关正常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探讨公务员处分的法律后果,包括法律性质、法律效力、法律程序以及法律后果的具体表现等方面。

二、公务员处分的法律性质1. 法律性质公务员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违纪的公务员给予的惩戒措施。

从法律性质上看,公务员处分具有以下特点:(1)行政性质:公务员处分属于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机关对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采取的行政制裁措施。

(2)法定性:公务员处分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

(3)惩戒性:公务员处分的目的是惩戒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秩序。

2. 法律依据公务员处分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处分的种类、程序和法律后果。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了行政处罚的种类、程序和适用条件。

(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

三、公务员处分的法律效力1. 法律效力公务员处分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公务员个人:处分决定对被处分人具有约束力,被处分人必须遵守。

(2)对国家机关:处分决定对作出处分的国家机关具有约束力,国家机关必须执行。

(3)对其他公务员:处分决定对其他公务员具有警示作用,有助于维护国家机关的正常秩序。

2. 法律效力期限公务员处分的法律效力期限,根据处分的种类和情节轻重而定。

一般而言,处分的法律效力期限如下:(1)警告:6个月。

(2)记过:12个月。

(3)记大过:18个月。

(4)降级:24个月。

(5)撤职:24个月。

(6)开除:终身。

四、公务员处分的法律程序1. 程序概述公务员处分的法律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调查取证: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公务员进行调查,收集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第九十条

第九⼗条公务员对涉及本⼈的下列⼈事处理不服的,可以⾃知道该⼈事处理之⽇起三⼗⽇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接到复核决定之⽇起⼗五⽇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事处理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知道该⼈事处理之⽇起三⼗⽇内直接提出申诉: (⼀)处分; (⼆)辞退或者取消录⽤; (三)降职; (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五)免职; (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 (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资、福利、保险待遇;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中华⼈民共和国⾏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不服机关⼈事处理决定⽽申请救济的规定。

⼀、公务员申诉制度的涵义 公务员申诉制度是关于公务员对涉及本⼈的⼈事处理决定不服,有权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事处理决定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理由,要求重新处理;受理机关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制度。

公务员的⼈事处理决定是指公务员的管理机关对公务员的违纪⾏为,或尚未构成犯罪的⼀般违法⾏为进⾏的精神处罚、物质处罚和职务处罚等⽅⾯的处理决定。

精神处罚是使公务员声誉受损的处罚,主要有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过等形式。

物质处罚是使公务员经济利益受损的处罚,主要有减薪、停薪、不加薪或取消某种津贴等形式。

职务处罚是使公务员名誉、地位、物质各⽅⾯都受损的处罚,主要有降级、撤职、开除等形式。

对公务员的⼈事处理决定,不论是⾮因法定事由和⾮经法定程序作出的,还是因法定事由和经法定程序作出的,公务员只要不服,都有申诉的权利,处理决定机关也有受理的责任。

因为即使原处理决定机关的⼈事处理决定是根据法定事由和按法定程序作出的,也不是最终决定。

公务员如有不服,仍可以依法申诉。

公务员申诉流程

公务员申诉流程

公务员申诉流程公务员申诉是指公务员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提出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不公平待遇,并请求公正的处理和解决。

公务员申诉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准备材料在进行申诉前,公务员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诉材料。

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诉信、相关证据材料、事先的备忘录或记录等。

申诉信应包含申诉的事由、时间、地点和要求等明确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第二步:选择申诉途径公务员可以选择不同的申诉途径,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申诉。

常见的申诉途径包括: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向纪检监察机关申诉、向公务员工会或协会申诉等。

在选择申诉途径时,公务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诉对象和问题的性质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相对有效的途径。

第三步:递交申诉信公务员完成申诉材料的准备后,需要将申诉信及相关材料递交给申诉机构或部门。

在递交材料时,应保持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尽量提供充分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申诉请求。

第四步:等待处理和调查申诉机构或部门在接到公务员申诉后,会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处理程序。

此过程中,公务员需要耐心等待,并积极配合申诉机构或部门的调查工作,如提供必要的证据、答复相关问题等。

第五步:处理结果与申诉反馈申诉机构或部门对公务员的申诉进行调查和处理后,会给予相应的处理结果和反馈。

处理结果可能包括:问题得到解决、相关人员获得警告或处分等。

无论是哪种结果,申诉机构或部门都会向公务员说明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公务员是否满意。

第六步:可继续上诉如果公务员对申诉结果不满意,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向上级机构继续上诉。

在继续上诉时,公务员需要准备相应的上诉材料,并按照上级机构的要求和程序进行申诉。

第七步:维护权益公务员进行申诉时,要注意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遵守纪律和规章制度。

在整个申诉流程中,公务员应保持理性、冷静,尊重程序和法规,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公务员申诉流程是一项重要的法定权利,可以有效促进公务员工作的公平公正。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2020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

本法第二章、第三章适用于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

处分的程序、申诉等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

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第三条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

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

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

第四条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的政务处分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第五条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六条公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政务处分。

第二章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七条政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第八条政务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六个月;(二)记过,十二个月;(三)记大过,十八个月;(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公职人员二人以上共同违法,根据各自在违法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分别给予政务处分。

公务员申诉规定

公务员申诉规定

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公务员的申诉,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促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可以按照本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法律法规对法官、检察官的申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领导成员的申诉,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处理公务员的申诉,应当坚持合法、公正、公平、及时的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公务员提出申诉,应当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第五条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公务员不因申请复核、提出申诉而被加重处理。

第六条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组成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审理公务员的申诉案件。

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在决定受理申诉案件后,应当对案件事实、适用法规、工作程序等进行全面审议,并向受理机关提出明确的审理意见。

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一般由受理机关中相关工作机构的人员组成。

必要时,可以吸收其他机关的有关人员参加。

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应当是单数,主任一般由主管公务员申诉工作的机关负责人或者负责处理公务员申诉的工作机构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委员和处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委员和工作人员的回避,由受理机关负责人决定。

回避决定作出前,相关人员应当暂停参与调查和审理。

第二章管辖第八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复核,由原处理机关管辖。

第九条公务员对本人所在机关作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申诉,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管辖。

公务员对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再申诉,由本级党委、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管辖。

其中,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再申诉,按照管理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管辖。

事业单位处分不服复核范文

事业单位处分不服复核范文

事业单位处分不服复核范文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可以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再申诉:(一)处分;(二)清退违规进人;(三)撤销奖励;(四)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五)未按国家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待遇;(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提出申诉的其他人事处理。

第十二条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再申诉的时效期间为三十日。

复核的时效期间自申请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事处理之日起计算;申诉、再申诉的时效期间自申请人收到复核决定、申诉处理决定之日起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规定的时效期间内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再申诉的,经受理机关批准可以延长期限。

第十三条申请人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再申诉,应当提交申请书,同时提交原人事处理决定、复核决定或者申诉处理决定等材料的复印件。

申请书可以通过当面提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

申请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受理单位应当场出具收件回执。

第十四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出生年月、单位、岗位、政治面貌、联系方式、住址及其他基本情况;(二)原处理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三)复核、申诉、再申诉的事项、理由和要求;(四)申请日期。

第十五条受理单位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进行审查,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复核、申诉、再申诉,应予受理:(一)申请人符合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二)复核、申诉、再申诉事项属于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受理范围;(三)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四)属于受理单位管辖范围;(五)材料齐备。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应予受理。

第十七条在处理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撤回复核、申诉、再申诉的申请。

国家公务员申诉流程

国家公务员申诉流程

国家公务员申诉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申诉工作流程是:1.公务员申诉的范围:处分;辞退或者取消录用;降职;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免职;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2.国家公务员的申诉应当在接到行政机关人事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3.国家公务员的申诉应由其本人提出,并向受理申诉的机关递交申诉书,附上处理机关做出的人事处理决定书或复核决定书(复印件)。

4.对国家公务员提出的申诉,受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予以受理、不予受理或限期补正的决定,并通知申诉人。

5.受理申诉的机关决定立案后,应当成立临时性的公正委员会,负责案件的审理和对案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等工作。

公正委员会组成后,受理申诉的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公正委员会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和被申诉的机关,并告知其有要求公正委员会成员回避的权利。

6.工作机构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向被申诉的机关发送《应诉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告知其应在接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受理申诉的机关提交作出人事处理决定的有关材料,并提交答辩书。

工作机构应在接到答辩书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发送申诉人。

7.受理申诉的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应当依法、全面、客观地收集证据。

8.公正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审阅案件调查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并对下列问题进行评议:(1)案件事实是否已经查清;(2)原人事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是否存在、清楚,主要证据是否充分;(3)原人事处理决定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适当;(4)原人事处理决定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5)原人事处理决定是否显失公正;(6)被申诉的机关有无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情形;(7)处理本案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适当;(8)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是否确切;(9)其它需要评议的问题。

公务员申诉试题及答案

公务员申诉试题及答案

公务员申诉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公务员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向哪个机关提出申诉?A. 同级人民政府B. 上级机关C. 行政监察机关D. 人民法院2. 公务员申诉的期限是多久?A. 15天B. 30天C. 60天D. 90天3. 公务员申诉期间,原行政处分决定是否暂停执行?A. 是B. 否4. 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在接到申诉后,应在多少天内作出处理决定?A. 15天B. 30天C. 45天D. 60天5. 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对申诉的处理结果,应以什么形式通知申诉人?A. 口头通知B. 书面通知C. 电子邮件D. 短信通知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6. 公务员申诉是公务员的一项法定权利。

()7. 公务员申诉期间,原行政处分决定应暂停执行。

()8. 公务员申诉必须在接到行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30天内提出。

()9. 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可以是人民法院。

()10. 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对申诉的处理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11. 请简述公务员申诉的一般程序。

12. 公务员申诉受理机关在处理申诉时,应遵循哪些原则?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15分)13. 假设你是某市公务员,因工作失误被单位给予警告处分。

你不服此决定,决定提出申诉。

请描述你将如何进行申诉,并解释你的申诉理由。

答案一、选择题1. B2. B3. B4. B5. B二、判断题6. √7. ×(注:原行政处分决定在申诉期间不暂停执行)8. ×(注:申诉期限通常为接到行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30天内)9. ×10. √三、简答题11. 公务员申诉的一般程序包括:首先,公务员需在规定期限内向有权机关提出书面申诉;其次,受理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诉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然后,受理机关对申诉进行调查和审理;最后,根据调查和审理结果,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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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不服单位处分怎么办
新华网2001-11-20 15:24:59
我是一名税务局干部,一次在工作中因经验不足出现失误,给局机关的声誉带来损害,受到撤职处分。

但我认为此处分太重,多次向领导申请复核均无效,请问,国家公务员对单位作出的行政处分不服,该怎么办?(读者董枫)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关系受法律保障。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公务员一经任用,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

但是,如果公务员违反了国家对其设定的职业纪律和职务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就有权给予其必要的处分,包括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当然,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一定都是正确的,难免会出现错误或偏颇之处,因此,法律赋予了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权。

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行政监察法》则对申诉和复查程序作了具体规定。

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它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监察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来源:《经济参考报》2001-10-10 律师/潘家永
公务员违纪受处分不服处理该怎么办
2010-04-30 19:12 来源:法治快报作者:编辑: 罗坚梅
龚律师:
我爸爸是机关公务员。

最近他情绪非常低落,原因是单位认为他违反规章制度正在被调查,领导说可能要受到处分。

可他觉得即使有违纪行为也很轻微,如果单位要处分,他很不服。

请问,如果我爸真的被处分,他该如何维权?
读者李强高李强高读者:
我国《公务员法》第55条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56条规定:“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按规定,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

公务员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

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处分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公务员申诉的受理机关审查认定人事处理有错误的,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你爸是公务员,如果因违纪行为受到单位处分而不服的,可按上述规定的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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