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最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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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传生病隔断限时表
学校〔托幼机构〕常有传生病隔断限时编号病种隔断限时〔一〕呼吸道传生病
1麻疹
2风疹
3流行性腮腺炎
4水痘
5流行性感冒
6流行性脑脊膜炎
7猩红热
8肺结核
〔二〕肠道传生病
9霍乱
10细菌性痢疾
11手足口病
12伤寒 /副伤寒13甲肝 /戊肝〔三〕其他传生病隔断至出疹后 5 天,合并肺炎者隔断至出疹后10 天
隔断至出疹后 5 天
隔断至发病后21 天
隔断至疱疹全部结痂,且很多于病后14 天
隔断至体温正常 3 天,其他流感样病症根本消失
隔断至病症消失后 3 天,且很多于发病后7天
隔断至病症消失后,咽拭子培养连续 3 次阴性;或发病后7 天〔 1〕菌阳肺结核患者最少经过
2 个月的规那么治疗,病症减少或

失,胸部 X 线病灶明显吸取,连续 3 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最少满1个月)。

〔 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 2 个月的规那么治疗,病症减少或消失,胸部 X 线病灶明显吸取,空洞减小或闭合,连续 3 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 (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最少满1个月 )。

隔断至病症消失,停药后连续 2 天粪便培养阴性
隔断至病症消失后7 天,或隔日大便培养连续 2 次阴性
隔断至病症消失7 天,且很多于发病后14 天
隔断至病症完好消失后 3 天,粪检 2 次阴性〔间隔 2 天〕;或病症完好消失后 14 天,嗜酸性粒细胞计数 >× 10 9/L
隔断至发病后很多于21 天,学校 /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很多于45 天
14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隔断至病症消失,且隔断期很多于7 天。

常见传染病潜伏期、患者隔离治疗期及接触者观察处理期一览表

常见传染病潜伏期、患者隔离治疗期及接触者观察处理期一览表
伤寒
8~14日
3~60日
临床症状消失后5日起间歇送粪培养2次阴性解除隔离。无培养条件时体温正常15日解除隔离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伤寒23日,副伤寒15日。饮食行业人员观察期间应送粪培养1次,阴性者方能工作
副伤寒甲、乙
6~10日
2~15日
副伤寒丙
1~3日
沙门菌食物中毒
2~24小时
数小时至3日
症状消失后连续2~3次粪培养阴性解除隔离
隔离至症状消失。
接触者不检疫。
人-猪链球菌感染
1
1小时
2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天。
水痘
14~16
10
24
隔离至水痘疱疹完全结痂为止,但不少于发病后1周。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周。
手足口病
3~6
隔离至热度、红疹消退及水泡结痂,但不少于发病后10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1周
常见传染病的症状、潜伏期、隔离期和接触者观察期
密切接触者检疫45日,每周检查ALT一次,以便早期发现。观察期间可用丙种球蛋白注射;接触后1周内应用有效
乙型
60~90
45~160日
急性期最好隔离至HBs-Ag阴转。恢复期不阴转者按HbsAg携带者处理。有HBV复制标志的患者,应调离接触食品、自来水或幼托工作,不能献血
急性肝炎的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45日。幼托机构发现病人后的观察期间,不办理入托、转托手续。疑诊肝炎的幼托和饮食行业人员,应暂停原工作同乙型肝炎
2~4日
1~8日
腺鼠疫隔离至淋巴结肿完全消退。肺鼠疫在临床症状消失后,痰连续培养6次阴性,方能解除隔离
检疫9日
肺鼠疫
1~3日
数小时至3日
炭疽
1~5日

常见传染病的隔离时限和观察期

常见传染病的隔离时限和观察期
白喉
症状消失14天,或症状消失后鼻咽部分泌物细菌培养连续2次阴性
医学观察7天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症状消失后3天,但不少于发病后1周
医学观察7天
流行性乙型脑炎
隔离到体温正常
不检疫
猩红热
隔离至治疗后6天
医学观察12天
流行性腮腺炎
腮腺肿大完全消退,约3周
医学观察18天
风疹
出疹后5天
不检疫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症状消失或7~10天
甲型肝炎
发病日起>30天,幼托机构40天
医学观察45天
乙型肝炎
急性病人至肝功正常,HbsAg阴转
医学观察45天
伤寒
体温正常后15天,或粪便培养2次阴性
医学观察21天
副伤寒
体温正常后15天,或粪便培养2次次阴性
医学观察15天
麻疹
出疹后5天,并发肺炎至出疹后10天
医学观察21天百日咳源自发病后40天医学观察21天
常见传染病的隔离时限和观察期(参考值)
病名
病人隔离期
接触者观察期
霍乱
症状消失,停药后连续3次粪便培养阴性
检疫5天,并连续送粪便培养3次,若阴性可解除隔离
细菌性痢疾
症状消失,连续2次粪便培养阴性;或隔离至退热后15~20天
医学观察7天
甲型H1N1流感
7天或症状消失后2天(两者取最长时间)
自最后接触之日起,医学观察7天
不检疫
流行性感冒
退热后2天
医学观察3天,流行时单位集体检疫
感染性腹泻
症状消失后
医学观察7天
水痘
水痘疱疹完全结痂,但不得少于发病后14天
医学观察3周
肺结核
分为初发、既发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1天
红眼病:直到眼睛不再有异常分泌物,一般为自发病之日起7-12天
水 痘:自发病之日起至全部水痘疱疹结痂,但不得少于14日
流 腮:发病后10日且腮腺肿大消退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患者直至腮肿消退,至少隔离14天,最长隔离期不超
过病后21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0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甲型病毒性肝炎
自发病之日起不少于21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检疫45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脊髓灰质炎
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20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细菌性痢疾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大便培养2-3次阴性。
接触者观察7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流行性
脑脊髓膜炎
隔离患者症状消失后3天,不少于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至少7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传染病学(第七版)
百日咳
痉挛性咳嗽出现后30天或发病后40天解除隔离
接触者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阿米巴性
痢疾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病名
病人隔离期限
接触者应隔Leabharlann /观察期限依据麻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隔离至出疹后10天。
易感者医学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流行性感冒
病人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时间不少于1周。
接触者进行观察,不需隔离,疫情的追踪应至少持续到事件结束后一周。
传染病学(第七版)
症状消失后连续3次粪检未发现滋养体或包囊,可解除隔离。
传染病学(第七版)
猩红热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3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编号
病种
隔离期限
(一)呼吸道传染病
1
麻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者隔离至出疹后10天
2
风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
3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至发病后21天
4
水痘
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且不少于病后14天
5
流行性感冒
隔离至体温正症状消失后3天,且不少于发病后7天
7
猩红热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拭子培养连续3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8
肺结核
(1)菌阳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
(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13
甲肝/戊肝
隔离至发病后不少于21天,学校/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不少于45天
(三)其他传染病
14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期不少于7天
(二)肠道传染病
9
霍乱
隔离至症状消失,停药后连续2天粪便培养阴性
10
细菌性痢疾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隔日大便培养连续2次阴性
11
手足口病
隔离至症状消失7天,且不少于发病后14天
12
伤寒/副伤寒
隔离至症状完全消失后3天,粪检2次阴性(间隔2天);或症状完全 消失后14天,嗜酸性粒细胞计数>0.04×10 9 /L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最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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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最新整理)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患者隔离期联系人应隔离/观察期隔离至出疹后5天,伴呼吸道并易感者医学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麻疹发症隔离至出疹后10天。

应隔离患者,直到症状消失,或在隔离期间观察接触情况。

无需隔离,流行病学(第七版)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周。

对疫情的追踪至少应该持续到事故发生件结束后一周。

流行性感冒体温恢复正常、其他流感样症状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消失48小时后或根据医生建情处置指南(2021议,患者可正常上课或上班。

年版)隔离治疗至少7天,如果7例被列为医学观察病例,且在四川省甲型H1N1流感疫情结束后仍有发热,应继续隔离7天进行医学观察(根据疾病预防控制的实施情况,可在家或医院隔离,直至体温正常后2天)患者发病后至少需在家中隔离观医学观察期限为7天,指与甲型h1n1流感轻症察7天,或至流感症状消失后24病例或其分泌物等最后一次患者居家隔离治疗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接触之日算起顺延至第7天管理方案(试行版)儿童有可能超过7天。

结束。

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家庭医疗观察管理计划(试验)A型H1N1学校发现甲型h1n1流感散发病原则上不医学观察学校甲型h1n1流感例,居家和在校休息治疗患者症防控工作方案状消失后24小时,且晨检无异常即可正常上课,无须出具医疗机构相关证明。

住院患者须出具出院证据。

学校发现A型流感(H1N1)暴发,患者隔离与上述相同。

另外:学校有停课标准。

h7n9禽流感隔离治疗,无人间传播证据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人感染h7n9禽流感与病例接触或无有效的疫情防控计划(第三防护接触后7天)流行性腮腺隔离患者直至腮肿消退,至少隔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5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隔离期最长不超过14天后21天。

A型病毒从发病之日起不得少于21天。

密切接触者应隔离45流行病学(第七版)肝炎天。

脊髓灰质炎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传染病学(第七版)20天。

常见急性传染病隔离期限

常见急性传染病隔离期限

数小时-4日 退热后2日 6-21日 10-21日 8-30日 7-23日 2-15日 数小时-7日 1-7日 发病之日起至出疹后5日 隔离至脱痂为止,但不得少于发病后2 周 从发病日起至腮腺肿大完全消退(约3 周)
伤寒、副伤寒甲、乙 副伤寒:8-10日 细菌性痢疾 猩红热 1-3日 2-3日
体温正常后15日解除隔离,或症状消失 伤寒医学观察23日,副伤寒为15日, 后第5日起间歇送粪培养2次,阴性后解 从事饮食业人员观察期间应送粪便培 除隔离 养1次,阴性者方可工作 临床症状消失后1周或2次粪培养阴性解 医学观察7日,饮食业人员观察期间应 除隔离 送粪便培养1次,阴性者方可工作。 症状消失后咽拭培养3次阴性,可以解 除隔离。一般不少于病后1周 医学观察7日
表4 几种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与接触者观察期
潜伏期 病名 甲型 常见 30日 最短-最长 15-45日 隔离期 自发病日起隔离3周 急性期应隔离至HBsAg阴转,恢复期仍 不阴转者,按HBsAg携带者处理,慢性 肝炎病人应调离接触食品、自来水或幼 托工作。HBsAg携带者可作HBeAg、抗 —HBcIgM及HBV—DNA检查,以确定 是否有HBV复制,如属阳性应按慢性肝 炎处理,不能献血。 急性期隔离至病情稳定 接触者观察期 密切接触者检疫45日,每周检查一次 ALT,以便早期发现 急性肝炎的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45 日。幼托机构发现病人后观察期间, 不办理入托、转托手续。疑诊肝炎的 幼托和饮食业人员应暂停原工作。
乙型 病毒性肝 炎 丙型肝炎 丁型 戊型 流行性感冒 麻疹 水痘 流行性腮腺炎
60-90日
45-160日
50日 同乙型 40日 1-3日 8-12日 14-16日 14-21日 伤寒:10-14日

常见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检疫期限

常见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检疫期限
6天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全程治疗,症状消失、大便培养二次阴性
7天
甲型病毒性肝炎
15-50天
一般3-4周
水、食物、 日常生活 接触传播
自发病起不少于40天
42天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红眼病)
数小时-5天
一般1-2天
直接与间接接触传播
至少7~10天
2天
手足口病
3-6天
一般4天
日常生活接触传播为主,也可通过呼吸道传播
至疱疹全部干燥结痂
常见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检疫期限
病名
潜伏期
传播途径
患者隔离期
接触者检疫期限
麻 疹
7-12天
最长28天
空气
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者出疹后10天
21天
水 痘
10-21天
空气、飞沫密切接触
全部结痂,但不少于病后14天
21天
风 疹
14-21天
空气、飞沫
出疹后7天
21天
猩红热
1~7天
(一般2-3)
呼吸道
咽部炎症消退,一般7~10天
12天
流行性腮腺炎
8-30
(平均14-21)
空气、飞沫
症状或体征消失或发病后10天
21天
流行性感冒(流感)
数小时-3天
一般1-2天
呼吸道
退热后2天
最后一个病人发病后3天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流脑)
1-10天
(一般2-3天)
呼吸道
发病后7天
7天
细菌性痢疾
数小时-7天
一般2-4天
水、食物、 日常生活 接触传播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整理)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整理)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最新整理)-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病名病人隔离期限接触者应隔离/观察期限依据麻疹隔离至出疹后5 天,伴呼吸道并发症隔离至出疹后10天。

易感者医学观察21 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流行性感冒病人隔离至症状消失,或隔离时间不少于1 周。

接触者进行观察,不需隔离,疫情的追踪应至少持续到事件结束后一周。

传染病学(第七版)体温恢复正常、其他流感样症状消失48 小时后或根据医生建议,患者可正常上课或上班。

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2012年版)甲型H1N1 为期至少7天的隔离治疗,若7天结束后仍发热,应继续隔离直至体温正常后2天列为医学观察病例者,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根据病情可以居家或医院隔离)四川省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实施细则患者发病后至少需在家中隔离观察7天,或至流感症状消失后24 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儿童有可能超过7天。

医学观察期限为7天,指与病例或其分泌物等最后一次接触之日算起顺延至第7天结束。

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管理方案(试行)学校发现甲型H1N1流感散发病例,居家和在校休息治疗患者症状消失后24小时,且晨检无异常即可正常上课,无须出具医疗机构相关证明。

住院患者须出具出院证据。

原则上不医学观察学校甲型H1 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学校发现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病人隔离同上。

另:学校有停课标准。

H7N9禽流感隔离治疗,无人间传播证据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7天。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流行性腮腺炎隔离患者直至腮肿消退,至少隔离14 天,最长隔离期不超过病后21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5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甲型病毒性肝炎自发病之日起不少于21 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检疫45天。

常见传染病的潜伏期与隔离期一览表

常见传染病的潜伏期与隔离期一览表
风疹
5-25天
(10-21天)
隔离至出疹后5天
流行性
腮腺炎
8-30天
(14-21天)
隔离至症状和体征消失为止或发病后10天
流行性
脑膜炎
1-7天
(2-3天)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3天或发病后7天
流行性
乙型脑炎
4-21天
(10-14天)
隔离至体温正常为止,隔离在有防蚊设备的室内
病毒性肝炎
甲肝15-40天(21-28天)
常见传染病的潜伏期与隔离期一览表
疾病名称
潜伏期(常见)
隔离期
水痘
10-21天
(13-17天)
隔离至患儿痂皮硬结干燥,无新疹出现,不得少于发病后2周
流行性感冒
数小时-4天
隔离至症状消失为止或热退后2天
手足口病
多为2-10天
平均3-5天隔离至症状出Fra bibliotek后2周且症状消失
麻疹
6-21天
(10-12天)
隔离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者延长隔离至出疹后10日
乙肝2月-6月(60-160天)
隔离自发病日起不少于30天
细菌性痢疾
数小时-7天(2-4天)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粪便培养连续3次阴性为止
甲型H1N1流感
最长潜伏期为20天,最短为6天
至少需在家中隔离观察7天,或至流感症状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儿童有可能超过7天。隔离观察期间,患者应尽量避免离家;如需离家(如到医院就诊)需戴外科口罩。

学校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学校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学校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一、协议关键信息1、传染病种类流行性感冒麻疹水痘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猩红热细菌性痢疾甲型肝炎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2、隔离开始时间出现症状之日起确诊之日起3、隔离期限具体天数症状消失后一定时间4、隔离期间注意事项个人卫生饮食要求环境消毒5、复课条件医院证明症状完全消失相关检查结果正常二、具体内容11 流行性感冒111 隔离开始时间:出现症状之日起。

112 隔离期限:体温恢复正常、症状消失 48 小时后。

113 隔离期间注意事项:患者应单独居住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减少与他人接触。

佩戴口罩,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

保持房间清洁,定期开窗通风。

114 复课条件:症状消失 48 小时后,凭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复课。

12 麻疹121 隔离开始时间:出疹前 5 天至出疹后 5 天。

122 隔离期限:出疹后 5 天,合并肺炎者延长至出疹后 10 天。

123 隔离期间注意事项:患者应卧床休息,保持室内安静、温暖、空气新鲜。

眼、鼻、口腔保持清洁。

给予营养丰富、易消化的流质或半流质饮食。

124 复课条件:出疹后 5 天,合并肺炎者出疹后 10 天,凭医院证明复课。

13 水痘131 隔离开始时间:出疹前 1-2 天至全部皮疹结痂为止。

132 隔离期限:全部皮疹结痂,不少于发病后 14 天。

133 隔离期间注意事项:患者应隔离至全部疱疹干燥结痂为止。

保持皮肤清洁,避免搔抓疱疹,防止继发感染。

多喝水,饮食宜清淡。

134 复课条件:全部疱疹干燥结痂,不少于发病后 14 天,凭医院证明复课。

14 风疹141 隔离开始时间:出疹前 7 天至出疹后 5 天。

142 隔离期限:出疹后 5 天。

143 隔离期间注意事项:患者应卧床休息,避免直接吹风。

保持皮肤清洁,口腔清洁。

给予易消化、富含营养的食物。

144 复课条件:出疹后 5 天,凭医院证明复课。

15 流行性腮腺炎151 隔离开始时间:出现症状之日起。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15
急性出血性 症状消失且隔离期 结膜炎 不少于7天。
手足口病
16
隔离时间不少于10 天,直到退热,口 足的溃疡及水泡结 痂自然脱落。
传染病学(第七 版) 传染病学(第七 版) 传染病学(第七 版) 传染病学(第七 版) 传染病学(第七 版) 传染病学(第七 版)
11
12
白喉
13
伤寒
14
隔离至症状消失 传染病学(第七 后,咽培养连续3 版) 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症状消失后,连续2 次咽培养阴性,或 症状消失后14天。 病临床症状消失后5 天起大便培养2 次 阴性或症状消失后 15天可解除隔离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诊断标准 序号 1 2 3 4
病名 麻疹 病人隔离期限 依据 传染病学(第七 版) 隔离至出疹后5 天,痂皮自然脱落 。合并肺炎隔离至 出疹后10天。 风疹 隔离至出疹后5 天,且痂皮自然脱 水痘 隔离至疱疹全部结 痂自然脱落。或不 少于病后14 天。 流行性感冒 热退后48-72小时。 病人无不适症状 流行性腮腺 隔离患者直至腮肿 消退,至少隔离14 炎 天,最长隔离期不 超过21天
传染病学(第七 版) 传染病学(第七 版) 传染病学(第七 版) 传染病学(第七 版)
5
6 7 8 9 10
甲型病毒性 自发病之日起不少 肝炎 于21 天。 脊髓灰质炎 自发病之日起隔离 40天。 细菌性痢疾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 天或大便培养2-3次 阴性。 流行性脑脊 隔离患者症状消失 髓膜炎 后3 天,不少于病 后7 天。 痉挛性咳嗽出现后 30天或发病后40天 解除隔离 阿米巴性痢 症状消失后连续3 疾 次粪检未发现滋养 体或包囊,可解除 隔离。 猩红热 百日咳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最新版本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最新版本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最新版本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病名病人隔离期限接触者应隔离/观察期限依据麻疹隔离至出疹后5 天,合并肺炎隔离至出疹后10天。

易感者医学观察21 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流行性感冒病人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时间不少于1 周。

接触者进行观察,不需隔离,疫情的追踪应至少持续到事件结束后一周。

传染病学(第七版)流行性腮腺炎隔离患者直至腮肿消退,至少隔离14 天,最长隔离期不超过病后21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0 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甲型病毒性肝炎自发病之日起不少于21 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检疫45 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脊髓灰质炎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20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细菌性痢疾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大便培养2-3次阴性。

接触者观察7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编辑版word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隔离患者症状消失后3 天,不少于病后7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至少7 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传染病学(第七版)百日咳痉挛性咳嗽出现后30天或发病后40天解除隔离接触者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阿米巴性痢疾症状消失后连续3 次粪检未发现滋养体或包囊,可解除隔离。

传染病学(第七版)猩红热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3 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12 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白喉症状消失后,连续2次咽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4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天。

伤寒病临床症状消失后5 天起大便培养2 次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5 天可解除隔离。

医学观察至少23天(从停止接触起算)。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症状消失且隔离期不少于7天。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诊断标准(WS217-2008)编辑版word风疹隔离至出疹后5 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手足口病隔离时间不少于10 天,直到退热,口足的溃疡及水泡结痂。

《重庆市手足口病防治技术方案(试行)》水痘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或不少于病后14 天。

学校传染病隔离时间表

学校传染病隔离时间表
2天~1年
症状消失后连续3次粪查溶组织阿米巴滋养体及包囊阴性
饮食工作者溶组织阿米巴滋养体或包囊者应调离工作
流行性感冒
1~3天
数小时~4天

8~12天
6~21天
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出疹后10天
易感者医学观察21天..接触者可肌注丙种球蛋白
医学观察10天
伤寒
体温正常后的第15天解除隔离;或症状消失后5天、10天各做粪便培养;连续两次阴性;才能解除隔离..
医学观察15天
戊型
40天
10~75天
发病日起3周
检疫期60天
脊髓灰质炎
5~14天
3~35天
自发病日起消化道隔离40天;第1周同时呼吸道隔离
医学观察20天;观察期间可用减毒活疫苗快速预防免疫
细菌性痢疾
1~3天
数小时~7天
至症状后7天或大便培养2~3次阴性
医学观察7天;饮食行业人员大便培养1次阴性解除隔离
阿米巴痢疾
7~14天
常见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检疫期
病名
潜伏期天
隔离期
接触者检疫期及处理
一般
最短~最长
病毒性肝炎
甲型
30天
15~45天
发病日起21天
检疫45天;每周查ALT;观
察期间可注射丙种球蛋白
乙型
60~90天
28~180天
急性期隔离至HBsAg阴转;恢复期不阴转者按病原携带者处理
检疫45天;观察期间可注射乙肝疫苗及HBIG..疑诊乙肝的托幼和饮食行业人暂停原工作
风疹
18天
14~21天
出疹后5天解除隔离
一般不检疫;对孕妇尤其孕3个月内者;可肌注丙种球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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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病名病人隔离期限接触者应隔离/观察期限依据
麻疹
隔离至出疹后5 天,伴呼吸道并
发症隔离至出疹后10天。

易感者医学观察21 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流行性感冒病人隔离至症状消失,或隔离时
间不少于1 周。

接触者进行观察,不需隔离,
疫情的追踪应至少持续到事
件结束后一周。

传染病学(第七版)
体温恢复正常、其他流感样症状
消失48 小时后或根据医生建议,
患者可正常上课或上班。

流感样病例暴发疫
情处置指南(2012年
版)
甲型H1N1为期至少7天的隔离治疗,若7
天结束后仍发热,应继续隔离直
至体温正常后2天
列为医学观察病例者,对其
进行7天医学观察(根据病
情可以居家或医院隔离)
四川省甲型H1N1流
感预防控制实施细

患者发病后至少需在家中隔离观
察7天,或至流感症状消失后24
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
儿童有可能超过7天。

医学观察期限为7天,指与
病例或其分泌物等最后一次
接触之日算起顺延至第7天
结束。

甲型H1N1流感轻症
患者居家隔离治疗
管理方案(试行版)
甲型H1N1流感病例
密切接触者居家医
学观察管理方案(试
行)
学校发现甲型H1N1流感散发病
例,居家和在校休息治疗患者症
原则上不医学观察学校甲型H1 N1流
感防控工作方案
状消失后24小时,且晨检无异常即可正常上课,无须出具医疗机构相关证明。

住院患者须出具出院证据。

学校发现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病人隔离同上。

另:学校有停课标准。

H7N9禽流感隔离治疗,无人间传播证据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
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
护的接触后7天。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
流行性腮腺
炎隔离患者直至腮肿消退,至少隔
离14 天,最长隔离期不超过病
后21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5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甲型病毒性
肝炎自发病之日起不少于21 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检疫45
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脊髓灰质炎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
20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细菌性痢疾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大便培
养2-3次阴性。

接触者观察7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隔离患者症状消失后3 天,不少
于病后7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至少7
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传染病学(第七版)
百日咳痉挛性咳嗽出现后30天或发病接触者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后40天解除隔离
阿米巴性痢疾症状消失后连续3 次粪检未发
现滋养体或包囊,可解除隔离。

传染病学(第七版)
猩红热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
3 次阴性(自治疗之日起不少于
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 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白喉症状消失后,连续2次咽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4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天,带菌者隔离7天并治疗。

伤寒病临床症状消失后,每隔5-7 天大便培养2 次阴性或症状消失
后15 天可解除隔离。

医学观察至少15天(从停止
接触起算)。

传染病学(第七版)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症状消失且隔离期不少于7天。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诊断标准(WS217-
2008)
风疹隔离至出疹后5 天。

手足口病管理时限为自患儿被发现起至症
状消失后1周。

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9版)
水痘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或不少于病
后14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1 天
红眼病:直到眼睛不再有异常分泌物,一般为自发病之日起7~12天水痘:自发病之日起至全部水痘疱疹结痂,但不得少于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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