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同研究之年报分析:A+H股公司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披露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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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研究:A+H股公司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披露示例

香港于2005 年开始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完全趋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也已于2007 年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会计原则和实质内容上的趋同。

对A+H股公司而言,其A股报告与H股报告若适用不同的准则,则涉及准则间差异的处理及披露问题。虽然除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外,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已经实现等效,但在实际执行中,尚存在如资产评估增值、专项储备、政府资本性投入、借款费用资本化、职工福利与奖励基金的计提等选择或执行的差异。

证监会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2011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A+H股公司境内外财务报告差异基本消除

我国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根据2008年财政部制定的有关会计准则解释的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对于同一交易事项应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且自2010年起香港市场直接接受H股公司采用内地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就同时在内地及香港上市的公司来讲,近几年来执行情况表明,会计标准的协调很大程度上消除了A+H股公司在内地与香港市场披露的年报差异。根据历年年报数据分析,从2007年到2011年,A+H股公司境内外财务报告的差异无论是绝对金额还是差异率都在逐步减小,净利润差异自2007年的4.69%下降至2011年的0.24%,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差异则从2007年的2.85%下降到2011年的0.07%。

《2009年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准则差异进一步缩小

2009年公布年报的1714家内地上市公司中,共有61家同时在香港发行了H股。根据A+H股上市公司公布的年报,61家A股和H股公司报告的净利润分别为7,005亿元和7,052亿元,净资产分别为48,500亿元和48,404亿元,净利润差异为46亿元,净资产差异为-117亿元,上述两项差异较2008年分别减少84亿元和290亿元,同比分别下降64.62%和71.25,境内外准则差异进一步缩小。

现存主要差异项目及原因

从2009年年报看,现存的差异大部分是实务中的执行差异,主要包括改制中评估增值及后续计量造成的差异,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和煤矿行业专项基金差异,政府补助确认和计量差异,BOT项目核算差异等四项差异。

前两项执行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国内经济政策与境外不同,造成会计处理的结果不同。《公司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91号令)及有关财务规定对必须或者可以进行资产评估的场合、评估的范围、评估方法等做出规定,《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石油天然气和煤炭采选等行业计提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等,而国外不存在类似情况。

对于政府补助收入确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取得国家补助时,如果国家相关文件明确要求计入资本公积的,不作为政府补助处理。在A股财务报表中,公司在取得此类国家补助并计入资本公积时,并未相应增加国家持股比例及相应的收益权,H 股财务报表中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此类虽要求计入资本公积,但未增加国家权益的事项作为政府补助处理,并确认相关损益,由此造成部分A+H股上市公司境内外财务报告存在差异。

对于BOT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中对BOT业务相关收入确认的规定,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设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项目公司即使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也可以按照估计的毛利率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2007)》

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在不同会计准则下的财务指标存在一定差异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我国同时发行A和H股的有51家。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存在境内外报告净资产差异的“A+H”公司有41家(占全部“A+H”公司的80%);列报存在境内外报告净利润差异的“A+H”公司有47家(占全部A+H股公司的92%)。其中,有41家A+H股公司同时存在境内外报告净资产和报告净利润差异。

存在境内外报告净资产差异的41家“A+H”公司报告了1337亿元的绝对差异(∑(|境内数-境外数|)),平均差异率为4%(绝对差异/|境内报告净资产|)。存在境内外报告净利润差异的47家“A+H”公司报告了340亿元的绝对差异,平均差异率为6%。其中,境内外报告净资产存在较大差异的行业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保险业、煤炭采选业、银行业、水上运输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交通运输辅助业;境内外报告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的行业是: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保险业、煤炭采选业、金属非金属业、纺织业、水木工程建筑业、水上运输业。境内外报告净利润差异金额较大的报表项目包括递延保

单获得成本(94亿元)、递延所得税(86亿元)和油气资产及折耗(84亿元)等;境内外报告净资产差异金额较大的报表项目包括油气资产及折耗(910亿元)、递延所得税(433亿元)、递延保单获得成本(413亿元)等。

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报告的会计差异

从境内外上市公司披露的不同会计准则下的财务报告来看,仍然存在各种类型的会计差异,根据产生会计差异的不同原因,现存的差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面:

1、经济政策和法律环境差异导致的会计差异。例如,石油天然气和煤炭采选等行业的上市公司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计提维简费和安全生产费;部分公司按境内的房改政策给予职工住房优惠;部分公司按协议在净利润中提取奖福基金等。由于境内外会计对于上述根据法规要求或合同规定进行的交易事项存在确认、计量基础的差异,由此形成境内外会计差异。

2、双方认可的会计准则差异。根据内地香港会计准则等效联合声明,双方认可的会计准则差异包括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披露和长期资产减值一旦计提不得转回两项。在会计准则差异消除前,存在上述差异的公司可以将其披露为会计差异。

3、会计准则执行差异。

(1)衔接性差异。即由于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时点不同,或者首次执行时具体的衔接规定不同导致的差异,其中一部分差异属于历史性累积差异。如部分H股公司从2005年1月1日开始采用新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固定资产净残值等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对应的A股报表从2007年1月1日开始采用新企业会计准则,对固定资产净残值也进行了调整,由于统一项资产净残值调整的时点不同,由此造成折旧金额不同。此外,固定资产境内外选用的计量模式、减值转回等不同,使得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结果产生一定差异。

(2)会计政策选择性差异。会计准则本身规定了可供选择的会计政策,公司管理层在境内外财务报告中选择了不同的会计政策,如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选择、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等。

(3)会计处理惯例差异。对评估增值部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差异、对公允价值的取得方法差异等。

4、会计估计差异。监管中发现,部分公司的境内外财务报告还存在本不应存在的“会计估计及重要性认定”差异。根据目前规定,同一管理层不应该在不同市场披露的同一财务报告中对同一事项做出不同的会计估计和认定。

2014年报A+H股公司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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