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平台运营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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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平台运营模式分析
内容来自于《互联网金融》书籍
众筹在欧美发展得较早,2009年在美国成立的Kickstarter是最有名气的众筹网站。之后,伴随着股权制众筹、借贷制众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很多国家和地区的陆续出台,众筹在海外呈现出爆发式的发展局面。
而在国内,受相关法律环境的限制,众筹网站上的所有项目不能以股权、债券、分红或是利息等金融形式作为回报,项目发起者更不能向支持者许诺任何资金上的收益,必须是以其相应的实物、服务或者媒体内容等作为回报;否则,可能涉及非法集资,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犯罪。此外,股权制还存在突破法律对股东人数限制等问题。因此,基于我国目前的法律制度环境,大多数众筹平台都属于奖励制的,仅有少部分众筹平台从我国法律环境出发,谨慎地进行着疑似股权股份型众筹的初步尝试和探索。
1.奖励制众筹
奖励制众筹平台看上去与团购网站十分相似,但又有所不同。相似之处在于两者都通过在网络上发布“活动(或项目)”来吸引大众参与者的支持;明确规定所需的支持者人数(或金额)下限和截止期限;在截止期限内达到或超过预设的目标人数(或金额)下限,活动(或项目)方可生效,否则,资金将被返还给项目的支持者。
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众筹较团购多了一重期货性质,换言之,众筹更像是一种团购和预购相结合的产物,“买家”(即众筹平台的项目支持者)无法在支付后立即获得“卖家”(即众筹平台的项目发起者)售出的“商品”(即众筹平台项目的回报)。通常,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项目发起者会在项目成功后的几天甚至几十天内同项目的支持者兑现事先所承诺的回报。既然具有预购性质,众筹模式一方面能够使消费者的消费资金前移,提高生产资金筹备和销售等环节的效率,产生出原来可能无法实现的新产品;另一方面通过众筹可以获得潜在消费者对于预期产品的市场反馈,从而满足用户更加细化和个性化的需求,有效规避盲目生产所带来的风险和资源浪费。
众筹平台的出现则从某种程度上为产品的设计生产者和市场潜在消费者之间建立了一个互相获取信息和交换意见的桥梁。
2.募捐制众筹
在募捐制众筹模式下,通过众筹平台支持某个产品或服务从形式上看似乎和通过电商预购某个产品或服务没有太大差别。但是实际上众筹平台的项目支持者和电商商品的消费者的心里活动是存在差异的。如果说消费者通过电商购买某种产品看重的是“物有所值”,那么募捐制众筹模式下支持者对某个项目的“出资支持行为”则表现出更多的“重在参与”的属性,换言之,募捐制众筹的支持者几乎不会在乎自己的出资最终能得到多少回报,显然,他们的出资行为带有更多的捐赠和帮助的公益性质。虽然众筹网站和电商网站都能提供一盒巧克力或一束玫瑰花,但众筹网站致力于让“消费者”(出资者)忘掉购物这回事儿,认为自己并非在消费,而是资助了一个梦想。众筹网站和团购网站的区别就在于众筹网站带有一定程度的公益性质,将购买消费品的行为转换成了捐助梦想的行为。
公益的声音通过众筹这个绝佳的平台“扩音”,从而能够发出公益文化的雄浑之音。搭建这样的“扩音台”恰恰是众筹平台的重要使命之一,即通过众筹窗口的交流与互动,达到改变某一宏观领域现状的目的,为中国的慈善文化事业做出企业应尽的责任。一个有社会良知的企业或个人应在社会保护等公益领域率先垂范,把个人或企业的发展置位于整个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才能实现其可持续发展,从而为建设慈善友好型社会做出应尽的贡献。
3.股权制众筹
2012年4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2012年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JOBS法案),进一步放松对私募资本市场的管制,法案允许小企业在众筹融资平台上进行股权融资,不再局限于实物回报;同时法案也做出了一些保护项目支持者利益的规定。法案规定,对每一个项目来讲,其融资规模在12个月内不能超过100万美元;同时也限制了每一个特定出资者的融资规模,不可超过其年收入的5%。该法案的通过为众筹融资网站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也为金融创新提供了法律框架。
股权制众筹平台FundersClub是美国JOBS法案的产物。该法案允许公司吸收除传统投资者外的资金。FundersClub严格筛选一批“高客户增长、钱途乐观、受投资者追捧和其他增长信号”的初创公司,供“合格的投资者”挑选。FundersClub对出资者要求很高,必须具备年收入超过20万美元或者净资产超过100万美元身价(美国JOBS法律规定),出资者出资额度最小为1000美元,并获得股权作为回报。等这些公司被收购或者上市,出资者可以将股权变现获取回报,FundersClub从中收取手续费。所有的法律文书和转账手续都在网上完成。
中国的众筹模式2011年才出现,目前有一定规模的众筹网站已经不下十家,例如点名时间、众筹网等。但不同于其他互联网模式,众筹涉及集资、回报等经济问题。由于中美之间法律、政策的差异性,股权制众筹在中国走得并不轻松。
目前,根据我国特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股权制众筹在我国化身为凭证式、会籍式、天使式三大类表现形式。凭证式众筹一般都是通过熟人介绍加入众筹项目,投资者不成为股东;会籍式投资者则成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天使式则有明确的财务回报要求。
4.借贷制众筹
从某种程度上,P2P网贷平台可以看做是借贷制众筹的转型。P2P网贷平台的能切实掌握平台上企业的资金流水和财务情况,相当于建立了一个可查的企业数据库,在借款企业里挖掘成长性良好的企业,然后通过网络社区发布信息在融资平台上向投资人进行网络募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