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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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名相关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电子签名相关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电⼦签名相关的法律责任有哪些电⼦签名⼈,是指持有电⼦签名制作数据并以本⼈⾝份或者以其所代表的⼈的名义实施电⼦签名的⼈;电⼦签名依赖⽅,是指基于对电⼦签名认证证书或者电⼦签名的信赖从事有关活动的⼈;那么与电⼦签名相关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店铺⼩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能为⼤家解答。

电⼦签名相关的法律责任有哪些总体来说,与电⼦签名相关的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其中着重在于⾏政责任的处罚上。

有罚款和吊销认证证书等。

《中华⼈民共和国电⼦签名法》第⼆⼗七条电⼦签名⼈知悉电⼦签名制作数据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未及时告知有关各⽅、并终⽌使⽤电⼦签名制作数据,未向电⼦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或者有其他过错,给电⼦签名依赖⽅、电⼦认证服务提供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条电⼦签名⼈或者电⼦签名依赖⽅因依据电⼦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电⼦签名认证服务从事民事活动遭受损失,电⼦认证服务提供者不能证明⾃⼰⽆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未经许可提供电⼦认证服务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责令停⽌违法⾏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三⼗万元的,处⼗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条电⼦认证服务提供者暂停或者终⽌电⼦认证服务,未在暂停或者终⽌服务六⼗⽇前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处⼀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条电⼦认证服务提供者不遵守认证业务规则、未妥善保存与认证相关的信息,或者有其他违法⾏为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电⼦认证许可证书,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年内不得从事电⼦认证服务。

吊销电⼦认证许可证书的,应当予以公告并通知⼯商⾏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伪造、冒⽤、盗⽤他⼈的电⼦签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4章 电子签名法律制度

第4章 电子签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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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数字签名的原理
(1)用户生成或得到独特的加密密钥对。 用户生成或得到独特的加密密钥对。 用户生成或得到独特的加密密钥对 (2)发件人在计算机上准备拟发送的信息 如电子邮件 。 发件人在计算机上准备拟发送的信息(如电子邮件 发件人在计算机上准备拟发送的信息 如电子邮件)。 (3)发件人用安全的哈希函数算法准备好信息摘要。数字签 发件人用安全的哈希函数算法准备好信息摘要。 发件人用安全的哈希函数算法准备好信息摘要 名由一个哈希函数值生成。 名由一个哈希函数值生成。该函数值由被签署的信息和一 个给定的私密钥生成,并对该信息是独特的。该哈希函数 个给定的私密钥生成,并对该信息是独特的。 值的安全性,表现为通过任意信息和私密钥的组合, 值的安全性,表现为通过任意信息和私密钥的组合,生成 同样数字签名的可能性为零。 同样数字签名的可能性为零。 (4)发件人通过使用私密钥将讯息摘要加密。私密钥通过 发件人通过使用私密钥将讯息摘要加密。 发件人通过使用私密钥将讯息摘要加密 使用一种数学算法被应用在讯息摘要文本中。 使用一种数学算法被应用在讯息摘要文本中。数字签名包 含被加密的讯息摘要。 含被加密的讯息摘要。 (5)发件人将数字签名附在信息之后。 发件人将数字签名附在信息之后。 发件人将数字签名附在信息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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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传统签名的功能
识别某人,能表明文件的来源; 以签名形式确定签名人与签名行为的人身牵连关系, 即能表明签字者已确认文件的内容; 将签名人与文件内容相联系,即能构成证明签字者, 对文件内容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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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传统签名的的局限性及风险 与电子通讯媒介相比,成本要高得多; 与电子通讯媒介相比,成本要高得多; 不适合于大规模的交易行为 存在着相当大的被仿冒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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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签字管理制度

电子签字管理制度

电子签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内部文件的电子签字管理,保护公司内部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工作中使用电子签字的相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公文、合同、批文等文件的电子签字管理。

三、电子签字的定义电子签字是指以电子形式签署文件的行为,其效力等同于纸质签字。

四、电子签字的要求1. 电子签字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电子签名法》等。

2. 电子签字应当采用经认证的电子签名系统,确保电子签字的真实性和不可篡改性。

3. 电子签字的生成、存储、传输和验证等过程应当满足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确保电子签字的安全性。

四、电子签字的流程1. 电子签字申请:员工通过公司指定的电子签字系统发起电子签字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待签字文件。

2. 电子签字审批:上级领导或相关审批人员收到电子签字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核和审批,并在系统中进行相应操作。

3. 电子签字生成:经审批的电子签字申请将生成电子签字文件,并自动加盖电子签名。

4. 电子签字存储:电子签字文件将被存储在公司指定的电子签字管理系统中,并设立专门的存档备份措施。

5. 电子签字验证:电子签字文件在传输和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验证,确保签署人身份和签字真实性。

六、电子签字的管理1. 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电子签字管理制度,不得私自使用未经认证的电子签名系统进行签字行为。

2.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电子签字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定期进行电子签字系统的维护和更新、对员工进行电子签字管理的培训等。

3. 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电子签字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电子签字管理,负责电子签字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4.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电子签字档案管理制度,保障电子签字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防止泄露和篡改。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依据公司纪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警告甚至辞退。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一)政府主导型
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构组建,以政府信誉为保障 技术资金劣势,市场发育不完善同时又要加快发展-马来西亚
(二)行业自律型
市场为导向,通过市场方式建立并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 雄厚的技术和资金优势,市场发育成熟,社会信用制度健全-澳大利亚
(三)政府监管与市场培育结合型
以政府和政府授权机构组建的认证机构作为核心,同时接受其他机构 自愿认可制度,认证机构不一定取得许可,但经过政府许可的认证机 构可享受优惠条件,政府有限介入,不进行全面干预-新加坡 英国、 奥地利
第二条 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 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 9 储存的信息。
第二节 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一、电子认证与认证机构概述
电子认证,是指特定机构对电子签名及其签署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以确定 某个人的身份或者特定信息的完整性的过程。 认证机构(Certificate Authority 简称CA),又称认证中心,验证机构, 认证证书管理中心,是指以验证数字签名为目的,颁发与加密密钥相关身 份证书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十六条 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 者提供认证服务。 第十七条 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和经营场所; (四)具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五)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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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一、电子认证与认证机构概述
(二)电子认证的作用

电子商务法规课件:电子签名法

电子商务法规课件:电子签名法
信息,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国务院信息产
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
电子认证许可证书,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电子认证服务。
吊销电子认证许可证书的,应当予以公告并通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三条 依照本法负责电子认证服务业监督
管理工作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行政许
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资金和
经营场所;
(三)具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四)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
明文件;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 电子认证服
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二)从事电子认证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运营

(三)传统签名的的局限性及风险
➢它必须以纸面为介质,无论是书写还是传送,都较之电子通讯
媒介的成本要高得多;
➢它必须由个人亲笔书写,这虽然对于法律行为的发生具有证据
法上的意义,但是从交易数量与频率上看,由于受书写人的精力、
时间、及其行动空间的约束,不适合于大规模的交易行为的进行;
➢传统签名存在着相当大的被仿冒的可能性,一方面仿冒签名并
提供上述认证机构签发的凭证.向凭证使用人(收
文者)发出要约;
(4)收文者验证凭证及发文者电子签章是否属实和
有效
(5)受文者承诺,交易达成

认证机构与认证申请者及认证验证者的法
律关系
二、认证机构的设立与管理

《电子签名法》第十七条 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应
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

公司电子签名管理制度

公司电子签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业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电子签名定义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三、电子签名适用范围1. 公司内部各类文件、合同、协议、申请等需要签名的业务;2. 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客户等签订的各类电子文件;3. 法律法规规定或公司认为需要电子签名的其他业务。

四、电子签名实施要求1. 人员要求:公司员工、外部合作伙伴、客户等具备合法身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使用电子签名。

2. 设备要求:使用电子签名的设备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稳定的网络环境;(2)具备电子签名功能;(3)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3. 证书要求:使用电子签名的个人或组织应取得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证书。

4. 签名过程要求:(1)电子签名前,签名人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内容,确认无误后进行签名;(2)签名过程中,确保签名设备安全,防止他人非法使用;(3)签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带有签名人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

五、电子签名安全与保密1. 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子签名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电子签名过程的安全、可靠。

2. 签名人应妥善保管电子签名证书,不得泄露密码或证书信息。

3. 公司应定期对电子签名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公司内部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电子签名相关信息。

六、电子签名纠纷处理1. 如发生电子签名纠纷,应依法处理。

2. 签名人认为电子签名无效的,可向电子签名服务提供者申请撤销电子签名。

3. 电子签名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履行职责,对撤销电子签名申请进行核实。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遇法律法规修订或技术更新,公司可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病历电子签名规范制度模板

病历电子签名规范制度模板

病历电子签名规范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病历电子签名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病历电子签名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病历电子签名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电子签名管理制度,明确病历电子签名的责任人、流程、技术要求和监督管理措施。

第二章病历电子签名第五条病历电子签名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使用电子签名工具对病历内容进行签名。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在使用病历电子签名前,进行身份认证和授权。

第七条病历电子签名应当具备以下要素:(一)医务人员的姓名或者工号;(二)签名时间;(三)签名者的身份信息;(四)签名者的签名图像。

第八条病历电子签名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签名图像应当清晰、可辨认;(二)签名时间应当准确、真实;(三)签名者的身份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四)签名过程应当有记录,记录应当保存至少三年。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在病历中明确标识签名内容,确保签名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条病历电子签名不得用于非法目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三章病历电子签名服务提供者第十一条病历电子签名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二)具有病历电子签名技术和服务能力;(三)具有安全、可靠、高效的病历电子签名系统;(四)具有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和保密制度。

第十二条病历电子签名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医疗机构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病历电子签名服务,并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病历电子签名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身份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使用。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病历电子签名的管理,定期进行自查,确保病历电子签名的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安全。

公司电子签管理制度

公司电子签管理制度

公司电子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公司电子签名的管理与应用,保障公司信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岗位。

第三条【定义】1. 电子签名: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用于证明电子文件真实性、完整性及不可否认性的加密信息。

2. 电子文档:指用电子方式生成、存储和传输的文件。

3. 电子签名系统:指用于生成和管理电子签名的技术系统。

4. 签字人:指在电子文档中签署电子签名的个人或单位。

5. 验证人:指对电子签名进行验证的个人或单位。

第二章电子签名的生成与管理第四条【电子签名的生成】1. 电子签名的生成应当采用公司规定的电子签名系统,确保安全可靠。

2. 签字人应当保管好自己的电子签名及相关密码,不得将其泄露给他人。

第五条【电子签名的使用】1. 签字人在签署电子文档时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使用自己的电子签名。

2. 签字人应当确认电子文档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后再进行签名操作。

第六条【电子签名的管理】1. 公司应当建立电子签名管理制度,明确电子签名的使用规范和流程。

2. 公司应当定期对电子签名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其安全有效。

第三章电子签名的验证与审查第七条【电子签名的验证】1. 验证人在接收到电子文档后应当及时对其中的电子签名进行验证,确保其真实性和不可否认性。

2. 如电子签名无法验证或者存在异常情况,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电子文档的审查】1. 公司应当建立电子文档审查制度,对重要业务文件的电子文档进行审查。

2. 审查人应当核对电子文档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

第四章电子签名的风险与控制第九条【电子签名的风险】1. 电子签名存在被盗用、篡改等风险,公司应当加强对电子签名的安全管控。

2. 如发现电子签名被盗用或存在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安全控制措施】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电子签名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各项控制措施防范风险。

公司电子签管理制度

公司电子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电子签名的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员工,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电子签名,是指以电子形式所形成的,用于识别电子文档签名人身份并表明其同意或认可的一种电子数据。

第二章电子签名类型第四条公司电子签名分为以下类型:1. 数字签名:指以公钥基础设施(PKI)技术为基础,通过数字证书对电子文档进行签名,具有法律效力。

2. 签名证书:指用于证明电子文档签名人身份的电子证书。

3. 电子印章:指以数字形式生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章电子签名使用第五条公司电子签名使用范围:1. 内部文件审批、合同签订、审批流程等。

2. 与合作伙伴、客户等签订的合同、协议、通知等。

3. 其他需要使用电子签名的业务场景。

第六条电子签名使用流程:1. 申请人提交签名申请,填写签名类型、签名内容等信息。

2. 申请人选择合适的数字证书或电子印章。

3. 申请人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签名。

4. 申请人将签名后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部门或合作伙伴。

5. 指定部门或合作伙伴对签名后的电子文档进行审核、确认。

第七条电子签名使用注意事项:1. 申请人应确保所使用的数字证书或电子印章真实有效。

2. 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或电子印章,防止他人非法使用。

3. 申请人应确保签名后的电子文档完整、准确。

第四章电子签名管理第八条公司设立电子签名管理部门,负责电子签名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九条电子签名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电子签名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监督检查电子签名使用情况,确保合规。

3. 提供电子签名相关技术支持。

4. 处理电子签名使用过程中的争议。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数字证书或电子印章,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内部电子签名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电子签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电子签名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合作伙伴、供应商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电子签名的定义、适用范围、操作流程、安全责任等内容,确保公司内部电子签名活动合法、安全、高效。

第二章定义与适用范围第四条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场景:1. 公司内部文件、合同、协议、申请等文件的签署;2. 与外部合作伙伴、供应商等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文件的签署;3. 其他需要电子签名的业务场景。

第三章操作流程第六条电子签名操作流程如下:1. 员工申请:需签署电子签名的员工,向公司信息技术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

2. 信息审核:信息技术部门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为员工生成电子签名证书。

3. 签署文件:员工在签署文件时,通过电子签名证书进行签名。

4. 文件存档:签署后的文件,由信息技术部门进行存档管理。

5. 验证与追溯:公司内部及外部合作伙伴、供应商等在需要验证电子签名时,可通过信息技术部门提供的验证工具进行验证。

第四章安全责任第七条信息技术部门负责:1. 负责电子签名证书的生成、分发、管理及维护;2. 负责电子签名系统的安全防护,确保电子签名活动合法、安全;3. 负责对电子签名活动进行记录,便于追溯。

第八条员工在使用电子签名时,应遵守以下安全责任:1. 保管好电子签名证书,不得泄露证书密码;2. 不得利用电子签名进行违法活动;3. 发现电子签名证书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信息技术部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2. 纪律处分: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3. 法律责任:对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电子签名法律制度

电子签名法律制度
表明文件的来源
签名具有确认相对人、防止否认、确认完 表明签字者应经确认文件的内容 整性的功能 构成签字者对文件内容正确性和完整性负 责的证据
签名是一种法律行为
2011-08
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hellen6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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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形式的发展
早期,手写签名 盖章 传真打印、打孔、盖章、使用符号 机械或电子化的手段
A 由签名所有者承担:所有者未保管好自己的密钥导 致他人未经授权使用,主观上有过错; B 由收件人承担:前提是收件人本身有过错,即他知 道或者应该知道该签名不是签名所有者的。 电子签名拥有者不仅承担着对本人及其代表人的签名 的责任,还有对电子签名合理注意的义务,以方式电子签 名被未经授权使用,并且使收件人免于对该类签名的信任。
A电子签名的合法使用是指其签名拥有人完全遵守 对签署人的效力 表明文件来源;表明签名人对文件内容 了法律规范和交易惯例的要求,以电子签名对交 的确认;是作为签名人对文件内容正确性和 易数据电文的签署。 完整性负责的依据。 B 对数据电文内容的效力 以电子签名签署的数据电文在交易当事 人之间是作为原件对待的。如果构成法律文 件,也就符合了证据法上原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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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签名技术的基本原理
1) 数字签名的相关概念术语 2) 数字签名的生成过程 3) 数字签名的应用环境
hellen6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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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列算法(哈希算法)
散列算法也叫做Hash算法,就是把任意长度的输入通 过散列算法变换成固定的长度输出,该输出就是散列值。 散列算法是一种压缩映射,不同输入可能会散列成相同 的输出,而不可能从散列值来唯一确定输入值。 散列算法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对数据使用散列算法后 能够产生唯一对应得散列值;第二,对数据进行任何改动, 所产生的散列值几乎每一位都不会相同。 散列算法主要应用于对密钥或者消息的加密,流行的散 列算法包括MD2、MD4、MD5、SHA-1。MD5使用128位 散列,SHA使用160位散列。散列位越多加密的安全性越高。 在信息安全模型中,生成的散列值称为信息摘要,并且 散列运算是单向的,不可能使用散列值恢复到信息原文。

单位电子签章管理制度

单位电子签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电子签章使用,确保电子签章的安全、合规、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电子签章的部门、岗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保障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促进本单位数字化转型。

第二章电子签章的定义与范围第四条电子签章是指利用电子签名技术,对电子文件进行签名、盖章的行为,具有与纸质文件签名、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本制度中电子签章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1. 合同、协议、公函、通知等正式文件;2. 财务报表、审批单、申请表等内部管理文件;3. 其他需要使用电子签章的文件。

第三章电子签章的管理第六条电子签章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由本单位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电子签章的使用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经过电子签章操作培训,熟悉电子签章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3. 具备相应的电子签章权限。

第八条电子签章的申请与审批:1. 需要使用电子签章的部门或个人应向信息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 信息化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批准;3. 被批准的使用者将获得相应的电子签章权限。

第九条电子签章的使用:1. 使用电子签章时,应确保文件内容真实、完整、合法;2. 使用电子签章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签名技术;3. 使用电子签章时,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电子签章的安全性。

第四章电子签章的安全保障第十条电子签章的安全性是本制度的核心要求,信息化管理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健全电子签章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2. 采用加密技术,确保电子签章的数据安全;3. 定期对电子签章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 对使用电子签章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电子签名的规章制度

医院电子签名的规章制度

医院电子签名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务人员使用电子签名的行为,保障患者权益,确保医疗信息安全和完整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院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院所有医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药师等使用电子签名的情况。

第三条医院将为每位医务人员提供唯一有效的电子签名,医务人员不得私自使用他人电子签名。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电子签名,不得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五条医务人员在使用电子签名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电子签名的使用第六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电子签名时,应当先登录自己的账号,并通过指纹或密码等方式进行身份验证,确保签名的合法性。

第七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电子签名时,应当仔细核对患者信息,并确保签名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电子签名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相关信息,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已有内容。

第九条医务人员在对患者开具处方、检查报告等医疗文件时,应当使用电子签名确认,不得使用纸质签名或他人代签。

第三章电子签名的管理第十条医院将建立电子签名管理系统,对每位医务人员的电子签名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及时通知医院有关部门如遗失或泄露电子签名,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挂失和重新颁发。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在离职或调岗时,应当及时注销或转移电子签名的使用权限。

第十三条医院将定期对电子签名进行审查和监控,确保医务人员合法、规范地使用电子签名。

第四章电子签名的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如发现他人恶意使用电子签名,应当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违反本规章对电子签名的管理规定,医院有权做出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检查等。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故意或重复违反本规章对电子签名的管理规定,将被追究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记过、记大过、开除等。

第十七条医院将依法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关医务人员违规使用电子签名的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基层医院电子签名制度模板

基层医院电子签名制度模板

基层医院电子签名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层医院电子签名行为,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基层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电子签名,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使用电子设备生成的具有唯一性、可靠性和不可抵赖性的数字签名。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层医院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的电子签名行为。

第二章电子签名管理第四条基层医院应当建立电子签名管理系统,确保电子签名的安全、可靠和便捷。

第五条电子签名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具备以下功能:(一)唯一性:每个签名者拥有唯一的签名密钥。

(二)可靠性:签名者不能否认已签名的信息。

(三)不可抵赖性:签名者不能否认已签名的行为。

(四)可验证性:第三方可以验证签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在使用电子签名前,进行身份认证和密钥生成。

身份认证应当采用可靠的身份验证方式,如指纹识别、密码等。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签名密钥,防止泄露、丢失或被他人盗用。

第八条基层医院应当对医务人员的电子签名行为进行记录和监控,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电子签名应用第九条医务人员在以下医疗活动中,应当使用电子签名:(一)诊断和治疗方案的制定。

(二)医疗文件的书写和修改。

(三)医疗事故的认定和处理。

(四)其他需要签名的医疗活动。

第十条电子签名应当与纸质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发生医疗纠纷时,电子签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医务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基层医院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基层医院未履行电子签名管理职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基层医院所有。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基层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四章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第四章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2.电子认证机构


什么是“电子认证服务机构”?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是经国家信息产业主管 部门批准许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负责审 核用户的身份,在确保用户身份真实的情 况下,向用户发放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是 发放和管理该证书的专业部门,为电子政 务、电子商务等应用提供网上身份认证、 电子签名等证书认证安全服务。

第二节 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发展现代产业 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国内外多年的实践表明,信息化建设离 不开网络信任环境这一重要基础,只有 建立起可信、可靠、可控的网络信任环 境,人们才能够放心地、充分地利用信 息网络工作和生活,才能让信息化发挥 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推 进电子认证服务是建设网络信任环境的 必然选择。

具有安全可靠性和经济实用性的电子签 名实现技术的核心是密码技术。在电子 签名应用中,通常采用公开密钥的密码 体制。在这种密码体制下,密钥由公开 发布的公钥和保密的私钥组成。私钥和 公钥是由密码算法生成的唯一对应的一 对数据,通过私钥不能推导出对应的公 钥,通过公钥也不能推导出对应的私钥。 在这里,私钥就相当于( ),公钥就 相对于( )。
民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

如果让提供电子认证服务的机构承担过 大的执业风险,将会挫伤认证机构的积 极性,从而不利于电子商务以及其他电 子交易的发展。
3.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是由权威机构--CA证书授权 (Certificate Authority)中心发行的, 能提供在Internet上进行身份验证的一 种权威性电子文档,人们可以在互联网 交往中用它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识别对 方的身份。

பைடு நூலகம்
电子签名安全认证机构的法律地位 电子签名安全认证机构在电子签名制度 中占据重要位置。从世界范围看,安全 电子商务认证中心的设置主要有两种途 径:一种是由政府组建的或者授权的机 构担任,以政府信用作为担保;另一种 则是通过市场的方式建立,在市场竞争 中建立信用。

第四章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第四章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 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接收地点另 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节 电子认证法律制度
一、电子认证概述
(一)电子认证的概念和性质
1 电子认证的概念 电子认证指一个国家承认的认证机构通过颁发数字证书 和管理公共密钥来检验带有电子签名的文件所有人及 其内容的真实性。
2 电子认证的性质 电子认证是一种信用服务
(三)数据电文符合法定原件形式要求的规定
关于原件
原件,即原始文件、原始资料,一般是指信息内容首次 以书写、印刷等形式固定与其上的纸质或其他有形的媒 介物。法律对文书的原件形式要求,主要是为了保证文 书所载内容自最初形成时起未被改动,以使当事人对文 书记载事项具有信心。
原件形式要求,主要是在诉讼法中提出的。《民事诉讼 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 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 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5条具体规定了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设立的具体 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从事电子认证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运营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不少于三十名;
(3)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4)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满足电子认证服务要求的物理 环境;
(5)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
(6)具有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证书业务规范
1、证书的颁发——《电子签名法》第20条 2、证书的管理——《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30条 3、证书的中止与撤销——《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
我国《电子签名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 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 存的信息。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服务法律制度是指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和保护合法权益,确保电子交易的安全可靠性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行政管理措施。

本文将围绕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服务的定义、原理、法律法规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

一、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服务的定义和原理电子签名是指以电子形式表达的签署意愿,具有与手写签名同等法律效力的一种技术手段。

电子签名主要涉及的技术原理包括:数字证书、数字签名和时间戳等。

数字证书是电子签名的基础,它是由可信第三方机构发放的一种电子凭证,用于确认签名者的身份和签名的真实性。

数字签名是将签名者的私钥与文件进行运算得到签名值,用于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

时间戳是指在文件签名之后由可信第三方机构生成的具有时间戳标记的数字文件,用于证明签名是在特定时间进行的。

电子认证服务是通过电子方式来确认和核实自然人、法人、机关或组织的身份或行为的过程。

电子认证服务通常涉及的技术手段包括:身份认证、认证机构和认证标识等。

身份认证是指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如密码、指纹、虹膜识别等)确认自然人、法人、机关或组织的身份的过程。

认证机构是独立第三方机构,负责提供电子认证服务,具有核实和确认身份的合法权力。

认证标识是由认证机构颁发的一种电子凭证,用于核实身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服务的法律法规在我国,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服务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认证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服务的基本原则、监管机构和服务提供者的义务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主要包括电子签名的定义与效力、签署方式与要求、电子签名证书的管理和使用、违法责任等内容。

该法律明确规定了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签名的效力取决于电子签名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认证法》主要包括电子认证服务的定义与效力、服务提供者的要求与义务、认证标识的管理和使用、违法责任等内容。

电子签名管理制度范文

电子签名管理制度范文

电子签名管理制度范文电子签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电子签名的管理及使用,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提升工作效率,保护企业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使用电子签名的行为与管理。

第三条电子签名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加以保护和管理。

第四条电子签名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的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电子签名管理应以合法、准确、可靠为原则,保证电子签名的真实性。

第二章电子签名的定义与形式第一条电子签名是指所使用的电子数据所附在电子文档上的标识,可作为表明意愿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

第二条电子签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种:(一)数字签名,即采用非对称加密算法进行签名和验证。

(二)密码加盖,即使用用户账号和密码对文档进行签名。

(三)指纹或笔迹电子化,即将用户的指纹或笔迹进行电子化后加盖在文档上。

第三章电子签名的使用范围与要求第一条电子签名可适用于以下业务场景:(一)合同签署。

(二)报告或审批单据。

(三)邮件或通知。

(四)企业网站。

(五)电子支付。

(六)其他与企业业务相关的场景。

第二条电子签名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签名者应是具备相应权限的人员,且签名者应对所签名的文件负责。

(二)签名者应妥善保管个人的签名密钥或密码,不得将其泄露给他人。

(三)签名者应对使用其签名进行的操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签名者应确保所使用的电子签名工具或平台可靠、安全、完整。

第四章电子签名的管理程序第一条电子签名的管理程序应由企业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电子签名的申请与审核流程。

(二)电子签名的发放与注销流程。

(三)电子签名的存档与备份流程。

(四)电子签名的使用与管理流程。

第二条电子签名的申请与审核流程应包括以下步骤:(一)申请人填写电子签名申请表,包括姓名、职务、签名形式等信息,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的直接主管审核电子签名申请材料,并决定是否同意。

(三)经过主管审核同意后,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给信息技术部门。

单位电子签章的管理制度

单位电子签章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本单位的电子签章使用,保障电子签章的合法、合规、高效运用,提高工作效率,防范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使用电子签章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文件审批、对外通信等。

三、电子签章的设立与管理1. 电子签章的设立(1)电子签章的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

(2)申请设立电子签章时,应提交以下材料:a. 电子签章申请表;b. 申请人身份证明;c. 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 电子签章使用说明。

(3)单位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电子签章的制作,确保电子签章的安全性和唯一性。

2. 电子签章的管理(1)电子签章的密钥应由专人保管,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2)电子签章的使用者应定期更换密码,密码应设置复杂,并定期进行密码更新。

(3)电子签章的密钥、密码等信息变更时,应及时更新至信息管理部门。

四、电子签章的使用1. 使用规范(1)电子签章的使用者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确保电子签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电子签章的使用者在使用电子签章前,应核对文件内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电子签章。

(3)电子签章的使用者应妥善保管电子签章文件,防止泄露、篡改。

2. 使用范围(1)电子签章可用于签订合同、协议、声明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2)电子签章可用于内部审批、文件传递等业务活动。

五、电子签章的撤销与备案1. 撤销(1)电子签章的撤销需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

(2)撤销电子签章时,应向信息管理部门提交撤销申请,并说明撤销原因。

2. 备案(1)电子签章的使用者应在使用电子签章后,将相关文件报信息管理部门备案。

(2)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签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记录。

六、监督与考核1. 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签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电子签章的合法、合规使用。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电子签名管理制度公司

电子签名管理制度公司

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签名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子认证手段,已在各个行业得到广泛应用。

为保障公司电子签名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电子签名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审批流程、内部文件签署等。

三、电子签名定义电子签名是指用电子方式对数据电文进行签名的一种方式,包括数字签名、电子印章等。

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同等法律效力。

四、电子签名管理职责1. 公司信息部负责电子签名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和升级。

2. 公司法务部负责电子签名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解读和合规性审查。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电子签名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五、电子签名实施要求1. 电子签名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1)身份认证:确保签署人身份的真实性。

(2)签名加密:保证签名数据的完整性和不可篡改性。

(3)时间戳:记录签名时间,确保签名的有效性。

(4)证书管理:管理电子签名证书的发放、存储、更新和撤销。

2. 公司内部人员应使用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证书进行签名。

3. 电子签名证书的申请、发放、更新和撤销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签名证书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法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规定。

(3)发放:信息部根据审核结果发放电子签名证书。

(4)更新:电子签名证书到期前一个月,信息部通知持证人进行更新。

(5)撤销:因持证人原因或电子签名证书失效,信息部有权撤销电子签名证书。

4. 公司内部人员在使用电子签名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将电子签名证书借给他人使用。

(2)不得泄露电子签名证书的密码。

(3)不得使用他人电子签名证书进行签名。

六、电子签名使用规范1. 使用电子签名前,应确保签署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2. 使用电子签名时,应确保签署人身份真实、有效。

3. 使用电子签名后,应妥善保管签署文件,防止泄露或丢失。

七、监督与考核1. 信息部负责对电子签名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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