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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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_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

1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医患关系贯穿于医疗的全过程,它是随着医疗事件的发生而形成的,这是一对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我们不应该回避和掩盖这对矛盾的客观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

1.1解决医疗纠纷适用的法律不健全医疗卫生

事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而针对其特殊性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卫生法律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未能真正起效于解决现实中的医患纠纷。目前对卫生立法的更高要求是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但建立或健全的真空期,造成了有些纠纷在处理上的无法可依、无的放矢。

1.2医学的复杂性医学领域充满着未知和变数,针对复杂的患者个体,医务人员对疾病的认知和医疗技术的运用会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即使在医学高速发展的今天,国内外一致承认的疾病确诊率仅为70%,各种急症抢救的成功率也只在70%〜80%0因此,任何医院和医生都不可能包治百病,疾病的治疗过程始终存在着成功与失败两种可能。病人对医疗效果期望过高,是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之一。

1.3少部分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欠佳少数单位和少数医务人员中存在着不正之风及服务态度差、职业道德水平低等问题。虽然医疗事故在整个医疗卫生事业中是小概率事件,难以杜绝,而对当事人来讲却是百分百。患方对医方的不满, 加之始料未及的悲伤,也就难免使医患关系的紧张程度升级。

1.4部分群众对医疗制度改革不适应随着医保制度的建立,医疗费用由过去的公费全包变为个人承担一部分。有些患者对自己花钱看病还不适应,心理承受能力降低,往往将不满发泄到医疗服务中。

1.5体制问题体制问题是改革过程中不能回避

的问题。原有的医疗卫生体制在市场经济初建的今天,明显存在不合时宜的地方。在旧体制改革过程中,对医患关系进行分析时,我们不难发现: 不适应时代的旧体制成分,在束缚改革进程的同时,也成为医患关系紧张的隐患。

1.6新闻媒体的不当渲染某些新闻媒体在报道一些医疗事件时,未能考虑医疗问题的特殊性,对医疗事件的严重性存在不切实际的渲染,给群众就医留下了心

理疑虑。

2改善医患关系的必要性

2.1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社会主义的本质即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是发展生产力的需要,而医患关系的紧张,必将影响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应该适当加快改善医患关系的步伐,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环境、条件上的便利,以保证人民群众的健康。

2.2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社会主义的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和发展体现我们党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卫生事业是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的事业。只有积极、主动地改善医患关系,才能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才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2.3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事物的变化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卫生事业发展的两个主体方面,卫生人员的责任是通过服务推进卫生事业发展,人民群众通过购买服务,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只有两者协调,卫生事业才能发展。处理好医患双方的矛盾,对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3改善医患关系的几点建议

3.1加强医德教育,完善制约机制,寻找医患关系的平衡点医德医风同医疗技术一样,其优劣将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医德是医务人员与病人、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实践表明,

医患之间的矛盾冲突,大部分是由医德医风引起的。因此,必须加强医德教育和完善制约机制,从而找寻医患关系的平衡点。一是对医务人员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使医务人员牢固树立敬业奉献精神,充分认识医方与患者的对等关系,提咼医务人员树立良好医德医风的自觉性。

二是完善医德医风制约机制。根据单位实际,建立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体系。建立廉洁行医制度、社会监督制度、检查考评制度和医德奖罚制度等,通过制约措施和激励机制促进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3.2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协调医患关系由于医学模式的转变,拓展了临床医师的工作范围,对医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进行观念转变和知识更新。医务人员除掌握医学专业知识外,还要掌握与医学有关的边缘学科知识。作为一名医务人员,不能仅限于下医嘱,开处方,要根据医学的发展,尽快由单纯的医学范围扩大到社会范围,由只注意生理变化到既要注意生理变化又要注意心理变化,只知道病人患的什么病是不够的,还应该知道患病的是什么人,什么情况下容易患病,要运用系统的观念来分析研究医学的有关问题,以适应各种患者医疗、预防和保健的需要。同时拓宽服务职能范围,开展承诺服

务、便民服务、导医服务、咨询服务等,适应患者需求,密切医患关系。

3.3规范卫生法律法规由于医患服务的垄断性,在医患关系中,医方处于主导地位,医方与患方通常处于命令和服从的不对等地位。其中对传染病人的分类管理,更具强制性,这是医疗服务所需要的。这种关系,与民事法律法规的主客体关系存在明显的差异,因而不宜以民事法律法规来规范医患关系。在提高

医务人员素质,加强医疗管理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引入国外先进管理模式,把我国现行的卫生法律法规在处理医患纠纷中的适用度不断完善和提高,有助于把日益复杂的医患关系处理得当,从而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医患矛盾。

3.4尊重患者的知情权知道自己的病情是患者起码的要求,病人如果对自己的健康状况不明白,就会对医疗方案不理解,并因此产生矛盾。

人和机器不同,在医疗过程中,必须调动患者的积极性,让患者知情,在大多数情况下,更能赢得患者的配合,使治疗取得较好的效果,使医患关系得以融洽。当然,对患者的知情权的尊重,要根据病情的不同和病人本身文化和心理素质等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医生用药问题也是知情权的重要内容。如果是还处于

临床试验阶段的药品,在使用前必须告诉病人,在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用药时,应遵从廉价有效的原则,而不能动辄就用贵重的药品。

3.5注重患者的心理疏导与心理治疗近年来,医患之间的恶性冲突时有发生,行为人的法律、道德意识淡漠固然是导致冲突的主要原因,但病人复杂的心理变化对医患矛盾走向极端不无关系。在临床工作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况:病人在寻求康复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困难,其中一些难以攻克的医疗难题,如某些疾病尚无有效治疗办法等,病人对此常常产生难以自控的情绪和行为。尤其是癌症患者、伤残严重的患者以及期望值过高的病人,当他们发现自己无法实现预期的目标,又无法摆脱疾病带来的痛苦时,就背上巨大的心理负担。当患者把心理压力以消极的方式表现和发泄时,医患关系的紧张、激化就不可避免的了。所以,作为医方,必须在治疗疾患的同时,注重对患者的心理疏导与心理治疗,以求得到患者的理解(下转封三)(上接1836 页)与配合,拉近医患之间的距离,减少双方误会。

3.6积极稳妥地推进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到

2002年6月,全国已有93%的地级以上统筹地区启动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覆盖人数约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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