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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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
案
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下面是美文网小编整理的2017年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1】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10号委令),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及风险防范管理,根据《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卫医字〔2017〕9号)要求,结合实际,我委确定于2017年2-3月在全市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通过集中组织开展全市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顿工作),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体系,全面排查、消除医疗安全风险隐患,有效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立健全质控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工作内容
(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医主体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地位,时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风险意识,明确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防微杜渐,强化管理。
各医疗机构作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落实,其他领导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医疗质量安全工作。制订各级人员岗位作业书,明确岗位职责,坚决消除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认真夯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二)开展全面查摆整改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委机关有关处室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现状梳理排查工作,重点查找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以及体系、机构建设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切实查摆医疗机构管理、诊疗服务、患者管理等各环节的质量安全隐患和风险,并进行认真、强力、高效的整改。对于梳理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实施“统一备案、销号管理”。各医疗机构问题台账要及时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将本地区医疗机构梳理排查问题台账,向市卫生计生委报备。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监督指导各医疗机构认真整改,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
(三)强化制度建设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遵守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建立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范、指南、操作规程等,规范临床服务行为,坚决杜绝违反医疗操作常规行为的发生。要加强对全体人员的培训,健全培训和技术档案,加强核心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委机关有关处室、各医疗机构要适应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社会及医学发展形势,建立健全医疗安全评价和监管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四)强化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医疗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要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指南,建立对医疗机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安全风险监控和管理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措施。突出围绕围产期安全、围手术期安全、有创操作、危急值报告、实验室安全等风险管理,完善体系建设,并采取措施保障体系良好运行。
(五)加强医院感染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临床操作,遵守无菌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医院感染的发生。强化对艾滋病、
乙肝、丙肝等重点感染性疾病的识别、监测与管控,尤其对涉及操作范围大、过程较复杂的有创操作患者,以及不同个体之间涉及体液接触的相关临床诊疗操作的患者。要强化多重耐药菌感染管理,有效控制其感染风险。要警惕、识别和及时处置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加大对相关感染性病例的管理力度,坚决杜绝医源性因素导致的疾病传播。强化消毒供应中心(室)标准化建设、建立科学的质量控制体系。在基础和终末质量管理基础上,加强对供应室工作各环节的过程质量监控,保证无菌物品的质量。
(六)加强不良事件报告,强化医疗技术管理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委机关有关处室、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的监管,加强对不良事件等安全信息的监测,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置工作。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严格落实限制类医疗技术、二类医疗技术登记、备案、公示制度。
(七)加强院前急救与临床输血管理
市急救中心和各急救分中心强化院前急救管理,重点指挥调度系统、信息整合平台一体化建设和各急救网络医院人员、车辆、设备等,尤其是季度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市血液供保中心要加强临床输血管理,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查摆临床输血工作中的风险因素,督促整改,保障临床输血安全。
(八)加强教育培训
各医疗机构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着力增强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关注新入职、实习进修及返聘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和风险管理,强化“三基三严”训练,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营造医疗质量安全“生命线”的良好文化氛围。
(九)强化责任追究
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委机关有关处室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各项工作。建立医疗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对疏于医疗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医疗安全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并从重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2月17日前)。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和各医疗机构,按照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发动工作,细化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建立配档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顿工作。
(二)问题查摆、整改阶段(2017年2月18-28日)。各医疗机构认真开展院、科两级质量安全管理情况梳理排查、自查自纠,要做到边查边改。对难以短期整改的问题,要列出解决措施,提供问题解决时间表。各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报送问题台账。于2月28日前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将本地区《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梳理排查问题台账汇总表》(见附件)报委医政医管处,委属医疗机构、二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