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方案(2016年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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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患者安全目标,特制定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目的1、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可有效避免缺陷;2、医疗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有利于医疗管理部门对医院内医疗纠纷、事故和隐患有宏观的认识,便于分析原因及处理的合理性,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三、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坚持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性。

1、行业性:是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床医技、护理、服务、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

2、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3、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

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医务处等专人专职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4、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罚。

5、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公开和公示。

通过申请向自愿参加的科室开放,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

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需经认定和鉴定,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七类: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3.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

2.3.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

2.3.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第一篇:2.3.3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工作流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院本部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一)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二)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2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2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又称为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是指为了及时了解、控制、防止和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发生,建立起来的一套系统和程序。

它通过搜集、记录、分析和评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相关信息,整理出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规律,从而为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和减少医疗事故提供依据。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可以更加及时掌握医疗安全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下面,将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目的、原则、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目的1. 及时发现和控制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2. 统计和分析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发生原因和规律,为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提供依据。

3. 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安全的重视程度,增强其责任感和风险意识。

4. 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安全文化。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1. 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歪曲事实。

2. 报告应及时,避免延误处理。

3. 报告应全面,包括事件的发生、原因、过程和结果的描述等。

4. 报告应具备可追溯性和可比性,便于分析和评估。

5. 报告应保密,不得泄露涉及患者隐私的信息。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操作流程1. 患者或其家属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或者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后,应及时向医院的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2. 质量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将进行初步核实和登记,确定事件的性质、分类和等级。

3. 质量管理部门将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根据需要组织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和评估。

4. 质量管理部门将调查结果进行整理和汇总,并向医院领导层和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5. 医院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根据报告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和整改。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旨在及时发现、报告、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析事件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

三、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医疗设备、药品、技术操作、护理服务等原因,导致患者出现意外伤害、疾病恶化、死亡等不良后果的事件。

四、报告原则1. 及时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医疗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 真实性:报告内容应真实、客观、完整,不得隐瞒、虚报、漏报。

3. 保密性:对报告人及事件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

4. 分析性:医疗机构应对报告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五、报告流程1. 事件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医疗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影响。

2. 事件报告:医疗机构应按照报告原则,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并按要求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3. 事件调查: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调查,查明事件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4. 整改落实:医疗机构应根据调查结果,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存在的问题,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5. 信息反馈:医疗机构应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

六、监督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确保制度落实。

2. 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为建立健全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提高医疗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指导各科室妥善处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推动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要求(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调查核实后立即报告医务股,各科室向医务股报告实行电话及书面上报。

医务股将有关情况如实汇报给分管院长及院长,经院长批示后,通过电话、传真或网络直报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三级: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1)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2)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

(三)医务股负责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医院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供电脑、外网等必要的物质条件支持,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四)发生或发现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上报时限:1、医院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时限如下: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日起15日内,上报有关信息。

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1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2、各科室在半小时内电话向医务股上报,书面上报时限如下: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日起2天内,上报有关信息。

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
1.医疗线:
(1)途径: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医教科和相关职能部门;
(2)上报内容:医疗、医技情况,发生的影响医疗安全的不良事件和近似差错事件;
(3)上报时间:当事科室发生不良事件后,第一时间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当事科室第一负责人为报告责任人;
(4)报告不良事件是为了医院分析原因,加强风险防范能力,避免事件再次发生。

医院鼓励不良事件报告,主动报告免或减责处理,对医疗管理有促进作用将给予奖励。

2.护理线:
(1)填写《护理不良事件登记表》;
(2)报告时间: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室护士长,由科室护士长24小时内上报护理部并交书面报告表;如发生严重事件或情况紧急者科室护士长应立即报告大科护士长及护理部,并于24小时内补交书面报告表。

(3)科室对不良事件应认真总结,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实施方案(范文)一、引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是医疗机构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促进持续改进的重要手段。

为加强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工作,提高医疗安全水平,根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1)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提高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

(2)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认知水平,增强医疗质量安全意识。

(3)通过分析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现安全隐患,制定改进措施,降低医疗风险。

2. 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确保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2)及时、准确、完整原则: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3)分类、分级、分层原则: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分类、分级、分层管理。

(4)持续改进原则:通过分析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现医疗安全隐患,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医疗安全水平。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1.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和决策指导。

2.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1)制定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制度、流程、表单等。

(2)组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收集、整理、分析、反馈等工作。

(3)定期向院领导、相关部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及管理情况。

(4)组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相关培训、宣传和教育工作。

3.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员各科室设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员,负责本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收集、上报、分析等工作。

四、报告范围与分类1. 报告范围(1)医疗事故、医疗损害、医疗纠纷等。

(2)医疗差错、医疗缺陷、医疗隐患等。

(3)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剂等不良事件。

新制定医疗机构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新制定医疗机构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新制定医疗机构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1. 目的为全面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和处理流程,增强医院全体职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迅速识别并应对可能的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与纠纷,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特制定本报告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及隐患的报告与处理,凡是医院内部涉及患者安全的各个部门、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均有义务执行本制度。

3. 定义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服务的各个环节及医院运营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效果、增加其痛苦和经济负担,或可能引发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乃至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运行及医务人员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4. 内容4.1 事件分级根据事件的严重性,将不良事件划分为四个级别:4.1.1Ⅰ级事件:涉及非预期死亡或非疾病自然进展导致的永久性功能丧失,包括:责任人严重过失行为;越权使用医疗技术或应用禁止/限制类技术,导致患者死亡或永久性功能丧失;发生一级医疗事故;重大医疗纠纷,导致患者死亡或永久性功能丧失,医疗损害鉴定为负主要责任且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赔偿金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含20万元);同一人员一年内连续发生三次Ⅱ级事件,视为Ⅰ级事件处理。

4.1.2 Ⅱ级事件: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包括:发生二至四级医疗事故;越权使用医疗技术导致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较大医疗纠纷,医疗损害鉴定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且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赔偿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人民币之间;同一人员一年内连续发生三次Ⅲ级事件,视为Ⅱ级事件处理。

4.1.3 Ⅲ级事件:虽发生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仅有轻微后果不需处理即可完全康复,包括:医务人员过失导致的延误治疗或轻度医疗缺陷;虽经鉴定或判决但未构成医疗事故,责任人存在过失或差错,造成医疗缺陷后果;责任人过失导致医疗缺陷,引发医疗纠纷,赔偿金额低于10万元人民币;同一人员一年内连续发生三次Ⅳ级事件,视为Ⅲ级事件处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流程、奖惩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流程、奖惩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流程、奖惩制度第一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流程、奖惩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流程及激励措施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发展的重要措施。

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标,依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卫医管发〔2011〕4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系统并落实实施,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程序,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院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范围详见附件一)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一)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甚至造成人身财产安全危机,以及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I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II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III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IV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原则:(一)I级和II级事件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实行逢疑必报的原则,具体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以及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5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 目的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院本部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医院感染报告、职业暴露、非计划再次手术等亦纳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但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

3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3.1 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3.2 等级划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4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和方式:4.1 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计委《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以及我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执行。

4.2 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及处理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及处理流程

4. 上报流程
4.1.2 网络直报 也可利用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系统
进行网络直报
4. 上报流程
4.1.3 紧急电话报告 仅限于在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
后果的紧急情况使用,并随后履行书面补报 夜间及节假日应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人员
4. 上报流程
4.2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 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 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报告,同时采取适宜的形式上 报医务处
4. 上报流程
4.3 医务处初步审核后根据不良事件主要责任情况 转发给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处理
各职能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登记备案,及时调 查核实,做出处理,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落实, 消除隐患
必要时上报分管院领导
4. 上报流程
4.4 如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涉及2个或2个以 上部门,由医务处将不良事件转交相应的职能部 门,并协调相应职能部门共同解决,必要时召开 部门间联席会议
3. 接收报告单位
3.5 器械、设备安全(不良)事件转发设备科 3.6 设施安全(不良)事件转发总务处 3.7 服务及风纪安全(不良)转发监审处 3.8 安全不良事件转发保卫科

9、 人的价值,在招收诱惑的一瞬间被决定 。2021/5/182021/5/18T uesday, May 18, 2021

12、人乱于心,不宽余请。***Tuesday, May 18, 2021

13、生气是拿别人做错的事来惩罚自 己。21.5.1821.5.18** May 18, 2021

14、抱最大的希望,作最大的努力。2021年5月18日 星期二 **21.5.18

15、一个人炫耀什么,说明他内心缺 少什么 。。2021年5月 *21.5.18*May 18, 2021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方案范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方案范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方案1. 背景及意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由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失导致患者身心健康出现损伤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由于医疗行业的特殊性质,医疗安全事件的发生难以避免,但在事件发生后如何妥善管理和处理事件至关重要。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方案是医疗机构内部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使医疗安全事件能够第一时间被有效地发现并得到及时处理,减少损失,降低风险,保护患者安全。

2. 建立报告机制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有利于医疗机构及时掌握诊疗质量和安全状况,及时纠正错误,防止发生不良结果。

因此,建立、完善和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机制是医疗机构推进医疗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同时应建立事件报告、监管、评估、处理、督导和反馈全程闭环管理制度,确保每个环节得到有效的履行和落实。

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和报告平台,为每位医务人员提供有关的流程、流程的工作指引、记录和时限,一旦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能够进行详细记录和报告,并给予处理或跟踪反馈。

机构应将报告的信息建立在统一的平台上,报告机制上应实现集中、统一和及时,并且应强调医疗技术、管理、法律、伦理、心理等方面应报告,从而最大化地保护患者的隐私和尊严。

3. 建立事件分级制度建立医疗安全事件的分级制度是管理方案中的重点和难点。

医疗安全事件应按照事件轻重分级,轻者责令整改、重者作为重大不良事件进行流程的闭环处理。

同时,应根据医疗安全事件的重要性、危害、损失等指标进行评估,并给定相应的等级。

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医疗机构间和管理层面的管理统一和分类。

最终目的是对不良事件严肃追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 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处理流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处理流程是整个反应和处理事件的关键环节。

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处理流程应首先由医院领导牵头建立,并提前制定好具体的处理流程,明确各部门、各人员在处理过程中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事件处理的主要流程包括事件报告、事件信息、评估、调查、处理结果、沟通反馈以及不良事件追究等环节的闭环处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办法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办法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处理和分析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1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专科医院、诊所等。

1.2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因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管理等因素导致的患者伤害、死亡或者其他不良后果。

1.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和分析制度,明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程序、内容和时限,加强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监测、分析和改进工作。

二、报告制度2.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程序、内容和时限。

2.2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中心,负责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收集、整理、分析、反馈和报告工作。

2.3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对象,包括患者、家属、医务人员、医院管理层等。

2.4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时限,一般为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

2.5 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患者的基本信息、事件的性质、事件的处理情况等。

三、处理制度3.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处理制度,明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处理程序和责任人。

理,根据事件的性质、影响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3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3.4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总结和改进,加强医疗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水平。

四、分析制度4.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分析制度,明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分析程序和责任人。

4.2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定期分析,分析事件的性质、原因、影响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4.3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专题分析,针对事件的特点和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医疗安全是医疗行业最基本的要求,但是不可避开的会显现一些医疗安全事件,这些事件不仅会对患者本身造成损害,同时还会影响医院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更好地保障患者的权益,适时发觉和处理不良医疗事件,订立一套完整的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显得非常必要。

一、订立医疗安全事件的定义医疗安全事件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因医院或医生错误或疏忽导致患者或医护人员受到的医疗损害。

二、建立不良医疗事件报告制度1、明确报告流程当发生不良医疗事件时,责任人应当立刻向医院管理部门报告,医院管理部门应依据医疗事件的严重程度,立刻组织开展事故调查,适时实行有效措施保障医疗安全。

2、界定报告对象医院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内部制度明确“不良医疗事件报告”对象范围。

一般来说,包括院内员工、医院管理层、患者及其家属等。

3、建立分类评估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医疗安全事件订立不同的评估标准,对事件进行分类评估,明确各种医疗安全事件的处理流程和标准,有针对性地实行有效措施,提高医疗安全水平。

三、建立医疗安全事件信息收集和记录制度1、医院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整的不良医疗事件信息收集和记录制度。

2、明确医疗安全事件的信息包括事件基本信息、患者基本情况、事件认真描述、立案日期、状态及处理进度等。

3、医院管理部门应当侧重于收集与医疗安全事件相关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并进行适时更新和监督。

四、对医疗安全事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1、医院管理部门应当对医疗安全事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2、监督和管理的内容应包括对医疗安全事件的上报、调查和处理等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医疗安全问题得到妥当处理。

3、对于到显现医疗安全问题的医院或医生,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处理,一旦发觉严重违法行为,应当开除相关人员,并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五、加强医疗安全宣扬1、加强医院内部宣扬,向医护人员进行培训,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普及。

2、在医院的公共场所,如接待大厅、病房等设立相关标识并发布医疗安全宣扬内容,为广阔患者供给便利及有效的引导。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修订版最新)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修订版最新)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修订)一、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分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Ⅰ级事件(警告事件):①非预期的死亡;②非预期的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①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②因工作造成医务人员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①病人有轻微后果,不需处理可完全康复;②对医务人员有轻微后果,可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①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②有发生不良事件的隐患。

三、分类1、一般诊疗事件:(上报医务科)①诊断不当:误诊、漏诊,诊断不及时。

②治疗不当:误治或治疗不及时;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处置不当等;不必要治疗;灭菌或消毒错误;对患者部位、器材等选择错误;不认真查对事件等。

③诊疗记录不当:丢失、未按要求记录、记录内容失实或涂改;无资质人员书写记录等。

④信息传递错误:医嘱错误(口头或书面)、其他传递方式错误等。

2、医患沟通事件:(上报医务科、院办室)包括未知情告知、告知不准确、不及时;未告知先签字同意;告知与书面记录不一致;未行签字同意;语言冲突、行为冲突等;患者或家属对告知人员不满。

3、手术、介入、导管相关事件:(上报医务科)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术中术后发生并发症或意外死亡、非计划再次手术;手术或介入器械遗留在体内;麻醉相关事件;导管脱落、堵塞、断裂、链接错误等。

4、护理相关事件:(上报护理部)包括用药错误、跌倒、坠床、院内压疮、走失、管路滑脱、操作不当、药物外渗、采集标本错误、误吸等。

5、医务人员安全事件:(上报院感办)锐器刺伤、接触化疗药等职业暴露导致损伤的不良事件。

6、意外事件:烫伤、自残、猝死、自杀等。

(上报医务科)7、院内感染事件。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放射科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报告要求(一)发生安全不良事件或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

科主任调查、核实后立即报告医务科。

(二)医务科立即组织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员对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一般、重大、特大级别的认定。

(三)医务科将有关情况汇总、分析并如实向院长和分管副院长汇报,经院长批示后将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或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直报等形式在规定时限内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时限如下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日起6日内,上报有关信息。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时起1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四)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实行逢疑必报的原则,通过以下途径获知可能为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科或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核实后按照本制度报告:1. 日常管理中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2. 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直接向法院起诉的;3. 患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其他法定鉴定的;4. 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申请人民调解或其他第三方调解的;5. 患者投诉医疗损害或其他提示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情况。

(五)医务科完成初次报告、核对后,根据事件处置和发展情况,及时将补充、修正的相关内容报至院长、分管院长,由医务科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直报等形式向卫生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补充报告。

二、事件调查处理(一)放射科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或者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科、保卫科应积极配合科主任组织力量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封存有关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并向病人及其家属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减少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

(二)责任科室及时填写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或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至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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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医院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规定为加强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管理,规范不良事件处理流程,推动我院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增强医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达到国家卫计委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更好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工作制度,特修订本规定。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建立健全鼓励全院医务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的机制,规范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上报与处理工作,增强全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与处理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确保医疗安全。

二、规章
1.各科室各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缓报。

2.医院有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制度与工作流程,有指定部门统一收集、分析不良事件并向相关机构上报,同时贯彻从系统角度解决问题,防止或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3.医院要针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员工进行教育和培训,医务人员对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100%。

4.医院对不良事件上报实行非惩罚制度,坚持保密性原则,鼓励员工主动上报。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分类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包括:
1.可能损害患者健康或延长患者住院时间的事件;
2.可能导致患者残疾或死亡的事件;
3.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操作;
4.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5.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6.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7.其他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二)分类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划为八大类。

1.医疗事件:主要是指医疗诊断或治疗失误导致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住院时间延长或住院费用增加等事件,包括:误诊误治、麻醉、手术、导管/介入意外、其他。

2.药品事件:主要是指在管理及调剂药品时出现的不良事件及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等事件,包括:药品管理应用、药品调剂分发、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其他。

3.护理事件:主要是指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的与病人安全相关的护理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烧烫伤、压疮、误吸、误咽、导管意外、约束意外、转运意外、输液不良反应、其他。

4.医学技术检查事件:主要是指在辅助检查过程当中因操作失误或仪器故障等发生的事件,包括:标本采集、功能检查、医学影像、放射安全、其他。

5.输血事件;主要是指在输血过程中因操作或记录及严重输血不良反应等事件。

6.医院感染事件:主要是指在院内发生的严重感染等事件。

7.医疗器械事件:主要是指因医疗器械或医疗设备的原因给患者或医务人员带来的损害等事件。

8.综合事件:主要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不良事件,包括:查对/识别、信息传递、知情同意、诊疗记录、饮食与营养事件、物品运送、安全管理及意外伤害事件、其他。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1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

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和公示,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

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三)报告部门
1.医疗相关不良事件上报医务部;
2.护理相关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药品相关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4.器械与设备相关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
5.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6.设施相关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
7.治安相关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
五、报告程序与职责
(一)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
1.发生或者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报告,同时按上述规定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做好上报记录登记。

2.相关科室按照主管部门意见进行整改,每季对本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总结。

(二)各主管部门
1.各相应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进行调查核实,按事件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反馈至各相关科室,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重大事件上报分管院领导。

2.各相应主管部门每月15日前将上月《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统计表》(电子版)及不良事件报告表复印件上报医院大质量管理科。

3.各相应主管部门每季度首月将上季度上报到本部门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本月20日前报医院大质量管理科统计分析。

4.医院大质量管理科每季度在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信息简报》上通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

针对全院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半年度和年度分析,并召开至少一次评估总结会议,分析结果。

及时反馈各职能部门,以保证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5.如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涉及2个或2个以上部门,由各科室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别报告相关的主管部门,由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协调解决,必要时上报分管院领导组织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

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方式与时限
1.书面报告:
(1)警告事件(Ⅰ级)事件:应在处理的同时立即口头或电话上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在2小时内上报分管院领导或必要时
直接上报院长,并在24小时内履行书面报告。

(2)不良事件(Ⅱ级)事件:24内书面上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3)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级)和隐患事件(Ⅳ级):发生后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事发72小时内完成分析报告表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职能部门核实结果后上报分管院领导。

2.紧急电话报告: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紧急情况时使用,并随后履行书面补报,夜间及节假日应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人员,电话号码:xxxxxxx。

3.院内网络报告:报告网址xxxxxxxxxxxxxxxx
七、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奖惩
每季度由大质量管理科对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报告例数进行汇总,对科室/个人进行奖励,并报院长办公会进行讨论通过。

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者予以50元/例现金奖励。

2.隐瞒不报,医院从其它途径获知,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处罚100-500元/例、科室负连带责任予处罚500-2000元/例。

3.已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员工手册》(2016年版)“XXXXXX医院奖惩办法”第十一、十二条执行。

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九、附件: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置流程
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3.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4.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5.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处理反馈表
6.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统计表
2016年01月28日
附件1: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置流程
附件2: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
1.不良事件定义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不良事件包括可预防的和不可预防的两种。

2.报告范围:凡在医院内发生的或在院外转运病人时发生的不良事件均属主动报告的范围。

3.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4.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5.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6.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7.﹡为必填项
附件3:药品不良反应 / 事件报告表
首次报告□跟踪报告□编码:
报告类型:新的□严重□一般□报告单位类别:医疗机构□经营企业□生产企业□个人□其他□
附件4: 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报告人签名:
报告人: 医师 技师 护士 其他
附件5: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处理反馈表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科室存档,一份主管部门存档。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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