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法已明确“三管三必须”的格局 违法将更多追究直线管理人员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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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十条重点内容

新《安全生产法》十条重点内容

新《安全生产法》十条重点内容1. 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贵任制,新安法第五条规定,在强调“一把手"职责的同时,首次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就是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有安全责任。

2. 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新安法第四条规定,要全域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

这是新的安全生产法强制性的要求。

3. 落实“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4. 设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每个机构都要有专职安全生产的分管负责人,专职负责人要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直到社区、到村,各种机构都要有分管的负责人。

5. 违法将更多追究刑事责任,新安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妨害安全类行为的增加了两个条款,一个是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

另一个是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6. 应按要求投保“安责险”,新安法第一百零九条明确规定,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7. 全面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安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分别对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的按日连续处罚、生产经营单位的关闭、对事故单位的罚款和责任追究都作出了更加严格更加明确的规定。

8. 从只“管人”到要“管心",新安法第四十四条增加一款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加强从业人员的心理疏导、精神慰藉,防范从业人员行为异常导致事故发生。

9. 违法信息各部门联通公开,新安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违法信息要在平台上面向社会公布。

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

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

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法是我国专门规定和保护生产工作中人员安全和劳动场所安全的法律。

其中,三管三必须是指了解,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组织救护和处理事故,确保生产安全,以及必须具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管即管理、监督、处罚。

管理是指企业应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企业人员、设备和生产环境的安全。

监督是指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处罚是指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为了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必须即必须了解、必须发现、必须消除。

必须了解是指企业应全面了解和掌握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包括设备、人员、工艺等方面的潜在安全问题。

必须发现是指企业应建立高效的安全检查和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必须消除是指企业应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它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安全事故管理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企业应根据不同岗位,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实施层层落实的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指企业应制定明确的安全培训计划,对各级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是指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

安全事故管理是指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救援和处置事故,同时要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和事故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高事故应对和处理能力。

总之,三管三必须是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遵守和执行的原则和要求,只有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管制度,落实相关责任和义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才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企业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共同维护好人员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同时,国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

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

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我国出台了《安全生产法》,其中包括了三管三必须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对安全生产法中的三管三必须进行详细解读,以期引起各界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一、三管。

1.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 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

3. 社会公众安全生产参与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社会公众有权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举。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并及时公开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举。

二、三必须。

1. 企业必须。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 政府必须。

《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

【政策】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22年本)

【政策】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22年本)

【政策】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22年本) 【政策】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22年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以及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的各类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生产必须落实以人为本的方针,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第四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实行责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管理的方针,依法建立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和监察检查制度,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法律制裁,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其主管、班子成员、生产经营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履行各自职责,实行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条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班子成员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应当赋予安全管理工作以充分的重视,树立安全文化,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不得以工作量、时间等为由擅自减少或者撤销企业的安全生产设施、防护措施和人员。

第七条企业生产经营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正确使用、维修、保养和保管生产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管理人员,专职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并报告企业负责人或者主管指定人员。

第九条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应当实行立案登记、全面调查、认真处理、公开通报和彻底整改的原则,保证事故处理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执行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标准的落实。

第十一条国家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构和科研机构,推动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应用和宣传教育。

2023年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

2023年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

2023年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亮点一:将“三个必须”写入了法律(参见第三条)“三个必须”就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明确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个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以内对负责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不仅仅是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责,行业主管部门同样负有所在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即除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以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分管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即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要抓好安全,否则出了事故以后,管生产的是要负责任。

总之,安全生产就像是一张网,无论是从监管部门还是企业内部,通过编织好这张无形的网,才更有利于形成多层次多角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亮点二: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不仅仅是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责,行业主管部门同样负有所在行业安全监督的法定管理职责,这样就构筑了纵横交织的监督管理体系,不给安全生产留有管理上的盲点,使安全生产的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

亮点三:进一步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都不同程度的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人人都是主角,没有旁观者。

这次修改新增了全员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就是要把生产经营单位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提升安全素质、人人做好安全生产的局面,从而整体上提升安全生产的水平。

(参见第二十二条、第一百零七条)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及报告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国内外企业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就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严格落实分级管控措施,防止风险演变为安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法》已经确立的重要制度,这次修改又补充增加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规定,目的是使生产经营单位在监管部门和本单位职工的双重监督之下,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安全生产法中三管三必须是指

安全生产法中三管三必须是指

安全生产法中三管三必须是指安全生产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安全生产法则是我国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防范和遏制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律依据。

在安全生产法中,提到了“三管三必须”是指企业管理者的责任和义务。

以下将从三管和三必须的角度就安全生产进行探讨。

三管第一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

企业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一方面是企业管理者要明确安全生产的管理框架和流程,另一方面是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第二管: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保障。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范。

通过标准化管理,提高工作流程、规范操作顺序、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三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

政府和监管部门应当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处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稳定。

企业管理者也要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

三必须第一必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员工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第二必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企业应当配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及时进行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安全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必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企业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有效措施。

企业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不同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人员,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事故的能力,确保在危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安全生产事故。

三个必须在安全生产法第多少条安全生产

三个必须在安全生产法第多少条安全生产

三个必须在安全生产法第多少条1、新安全生产法三个必须是什么意思安全生产三个必须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1,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三个必须在安全生产法第多少条扩展资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

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

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
《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
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安全生产法中,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三管三必须”,这是安全生产法中的核心要求,也是企业和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

“三管”即指的是责任管理、风险控制和事故应急的三大管理制度。

责任管理要求企业领导层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重要的事情来抓,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风险控制是指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因素进行科学评估和有效控制,防止事故的发生。

事故应急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做出应对并减少损失。

“三必须”即指的是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安全监管和安全技术支撑,必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三大重点工作要求。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要求企业把预防安全事故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安全防范,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教育、安全监管和安全技术支撑要求企业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同时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技术支持。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对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总的来说,《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要求企业和单位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只有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企业才能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好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认真执行,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的三管三必须的内容

安全生产的三管三必须的内容

安全生产的三管三必须的内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都强调了一个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
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

这一原则简称“三管三必须”。

安全意识和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一定要抓到点上,落到实处,不能盲目无序,要把
“安全第一”当作首要的价值取向,只有真正让员工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才能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才能确保我们的企业兴旺发达,长盛不衰,那么怎样做到安全
生产呢?安全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解决的,它受到多种因
素的制约。

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
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建议,新法一就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同机制,及时协同、化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有的关键性问题。

二就是明晰国务院和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行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
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并将其泛称应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

三就是明晰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应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做
为稽查部门,依法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继续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展开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三个必须

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三个必须

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三个必须安全生产,重于泰山。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因此,对于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落实管理很重要,尤其是三个必须的重要内容。

下面是由店铺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供您参考。

三个必须内容“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首先,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在考察“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抢险工作时强调,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新《安全生产法》第9条明确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就是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对其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管,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因为安全生产涉及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领域十分广泛,各行业的情况和特点又有很大的差别,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因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还必须充分发挥专门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优势和作用。

否则,很难体现专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目标也是很难实现。

另外,安监总局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文件中提出“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管合法行为,必须打击非法行为”。

进一步明确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执法部门,要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并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次,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其实就是要建立“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摒弃“安全就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事”的错误思想。

开展业务,首先要明确安全就是主抓这项业务的管理者的首要责任,同时也是从事此项业务的人员首要责任。

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企业各类事故的直接原因,大多数的伤亡事故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产生也是由于人的缺点、错误造成的。

关于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详细内容解析

关于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详细内容解析

关于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详细内容解析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采取措施预防和避免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安全生产管理中,三管和三必须是非常重要的概念和要求。

本文将深入探讨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详细内容,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于实践中。

一、安全生产三管安全生产的三管是指安全责任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条件的管理。

下面将对这三个方面依次进行详细解析。

1. 安全责任管理安全责任管理是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任务。

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生产目标的设定:各级管理人员应明确安全生产的目标,并将其贯穿于整个企业的经营过程中。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和其他相关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权限。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要求各级管理人员按照责任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确保责任制度的有效执行。

(4)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事故的责任进行追究,形成有效的激励和惩戒机制。

2.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建立和实施一整套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生产活动安全可控。

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范等,为员工提供明确的安全操作指导。

(2)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开展:开展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员工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实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对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各类事故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确保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

3. 安全生产条件的管理安全生产条件的管理是指对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等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管理和维护。

【解读】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解读】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一、将“三个必须”写入了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第三款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责任体系。

具体地说:管行业必须管安全,阐明安全生产不仅仅是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责,行业主管部门同样负有所在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即除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分管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即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抓好安全,否则出了事故,管生产的要担责。

二、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新《安全生产法》第十条、第十七条明确: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新兴行业、领域由县级以上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相关部门要建立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规定是此次新增加的条文,以防止有关部门推逶扯皮,压实相关部门责任。

三、进一步压实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百零七条表明,生产经营单位的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都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只有把生产经营单位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才能从整体上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二是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及报告制度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严格落实分级管控措施,防止风险演变为安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法》已经确立的重要制度,这次修改又补充增加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规定,目的是使生产经营单位在监管部门和本单位职工的双重监督之下,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四、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虽属于倡导性条款,没有对应法律责任,但也着实具有重大意义和现实需要。

《安全生产法》判断题库(含参考答案)

《安全生产法》判断题库(含参考答案)

《安全生产法》判断题库(含参考答案)1、“三管三必须”是指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A、正确B、错误答案:A“三管三必须”是指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2、企业可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A、正确B、错误答案:B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A、正确B、错误答案:A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4、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A、正确B、错误答案:A生产经营单位出现该行为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5、“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资源的开采活动,各种产品的加工、制作活动,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和商业、娱乐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活动。

A、正确B、错误答案:A“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资源的开采活动,各种产品的加工、制作活动,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和商业、娱乐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活动。

6、工会无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A、正确B、错误答案:B7、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没有资格证书,也可以从事特种作业。

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

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

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我国出台了《安全生产法》,其中包括了三管三必须的规定。

一、三管。

1.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划分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负责、有人落实。

2.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明确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程序,保障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3.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追究,确保责任人真正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二、三必须。

1. 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正确操作生产设备,做到安全生产无小事。

2. 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

3. 必须加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在实践中,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总之,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的规定,是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要求和指导。

企业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应急管理部:2023年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兼管其他工作!

应急管理部:2023年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兼管其他工作!

应急管理部:2023年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兼管其他工作!一、环保管理人员是否属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咨询:危险化学品企业设置HSE管理部,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应急管理,环保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安全管理员证,是否属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咨询时间: 2022-01-15回复:依据安全生产法释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不再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员。

《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2.1条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正式任命,专门从事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一般不得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

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感谢您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单位: 危化监管一司回复时间: 2022-01-19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含哪些人员?咨询:近期检查,有专家提出:安全环保部经理,因兼管环保,所以不属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请问这个说法有法律依据吗?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哪些人员?咨询时间: 2022-01-17回复:依据安全生产法释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不再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员。

《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2.1条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正式任命,专门从事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一般不得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

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感谢您对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单位: 危化监管一司回复时间: 2022-01-20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必须独立设置?日前,有网友在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咨询: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可与其他部门合并设置?官方明确答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作为独立部门设置。

网友咨询:《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有两个问题需咨询:: 1.这个单位的从业人员包括哪些人员?劳务派遣和承包工程或为本单位提供服务的外包人员是否计算在内?2.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是独立的专业职能部门,还是只要某部门兼安全生产职能即可?或成立类似安委会、安委办的管理机构即可?官方回复:您好,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应急管理部共同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中相关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也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和被派遣劳动者。

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

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

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的“三项管制”和“三项必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两项基本要求。

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安全生产的“三管三必须”。

一、“三项管制”是指安全生产中的三项基本要求,即:安全生产的全面管制、全过程管制和全员参与管制。

1. 全面管制:在安全生产中,要求人们对所有可能引发事故的因素都要进行全面的、综合的、深入的管制。

这包括要对可能引发事故的设备、机械、设施、场所、危险品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2. 全过程管制:全过程管制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从生产准备、生产操作到生产结束,所有环节都要严格管控。

要求做到从安全生产的前期准备、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到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和处理,都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机制,确保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3. 全员参与管制:全员参与管制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所有从业人员都要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中来。

要求员工要树立安全意识,严守操作规程,增强安全责任感,同时要求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二、“三项必须”是指在安全生产中必须做到的三个方面,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

1. 安全第一:安全第一是指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安全放在首位,把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要位置。

要求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2. 预防为主:预防为主是指要在事故发生之前采取措施,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要求企业要加强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可靠,预防事故的发生。

3. 综合治理:综合治理是指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对安全生产进行全方位、全面性的治理。

要求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提高危险品的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的安全运营。

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

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

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律,它是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法律依据。

其中,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三管三必须"的要求。

"三管"是指责任、监管和服务。

责任是指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监管是指政府的监管责任,政府应当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企业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服务是指政府部门要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必须"是指必须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有安全设施和设备、必须有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落实。

安全设施和设备是保障安全生产的物质基础,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性。

安全操作规程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操作基础,企业应制定并组织实施符合实际情况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管三必须"在企业安全生产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责任明确能够明确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使其具备安全风险识别和防范的意识。

监管加强能够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服务配套能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而"三必须"的落实则能够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导致一些企业安全隐患多、事故频发。

监管不够严格,有些监管部门工作投入不足,监管失职、疏于监管,导致一些企业安全工作不规范。

同时,一些企业对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也不够认真,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意识不够,容易产生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

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

安全生产法三管三必须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一部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制定的重要法律。

其核心原则是“三管三必须”,即要求企业、政府和员工分别负有一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下面,我将从三管和三必须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三管”是指政府的监管、企业的自管和社会的社会监督。

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加强立法、规划和政策的制定,明确责任和权限,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

企业要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程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社会要通过舆论监督、举报和参与评议等方式,推动社会监督机制的建立,督促政府和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

其次,“三必须”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必
须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之前,必须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其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和能力。

企业必须制定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和程序,并进行有效的宣传和执行。

此外,企业还必须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

总结起来,安全生产法的“三管三必须”是一种综合性的管理体系,通过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各个环节,实现对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管和管理。

只有政府、企业和员工三方联动,才能够确保
安全生产的达标和安全风险的控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因此,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是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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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法已明确“三管三必须”的格局
违法将更多追究直线管理人员刑责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6月10日发布,9月1日生效。

新安法的发布标志着:“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时代来临,安全不再只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事!新《安全生产法》将第四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将第十九条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修改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新《安全生产法》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增加“三个必须”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1.如何理解“三管三必须”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先生在新安法发布会上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表述:我们讲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在企业里除了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以外,其他的副职都要根据分管的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一定的职责,负一定的责任。

举一个例子,比如一个企业总部,董事长和总经理是主要负责人,那么他就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但是还有很多副职,比如很多副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对分管领域的安全要负责任。

下属企业里面,安全管理团队配备得不到位,缺人,由此导致的事故这个副职是要负责任的。

比如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如果下属企业里安全投入不到位,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是要承担责任的。

这就是我们说的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说到生产,管生产的
副总经理不能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抓好安全,否则出了事故以后,管生产的是要负责任的,这就是“三管三必须”的核心要义。

2.如何落实“三管三必须”
对企业而言,落实安全责任的重点和难点就是加强专业部门安全管理,落实专业部门安全责任。

可参考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专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指导意见》
1.企业应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部门职责中明确专业部门对所辖业务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专业安全管理的职责、权限、考核内容,推动专业安全管理。

企业可在安全生产委员会框架下,设立生产、工艺、设备、仪表、电气、工程等专业安全分委员会,负责研究解决生产、技术、设备、仪表、电气、工程等专业领域的安全重大议题。

分委员会主任由企业相应业务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相应专业(职能)部门。

2.专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过程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等项目的论证、设计、建设、试运行、验收等各个环节,辨识其中的安全风险,提出风险管控措施。

项目负责部门要组织各专业部门参与项目安全论证,对项目工艺路线的安全可行性负责。

3.生产、工艺、技术等专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开停车、生产运行、生产方案调整等生产过程的安全负责,对生产、工艺管理制度的制修订和适宜性负责,对操作规程、工艺参数、工艺交出和开停车方案的有效性负责,对新技术应用的安全负责,对专业范围内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对所辖业务内发生
的变更负责,对所辖业务的承包商安全管理负责,按照权限分工对生产运行、工艺技术等事故事件技术进行调查处理。

生产调度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

4.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设备、动力、电气、仪表、建(构)筑物及安全、消防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负责,对设备、电气、仪表设施(包含备用、停用设备)的完好性负责,对专业范围内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维修、验收等过程负责,对设备、电气、仪表检维修过程的作业安全负责,强化设备、电气、仪表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

对专业范围内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对租赁和处置资产的安全管理负责,对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维护检修规程的制修订和适宜性负责,对安全仪表的功能安全有效性负责,对所辖业务内发生的变更负责,对所辖业务的承包商安全管理负责。

按照权限分工对设备、电气、仪表等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5.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风险评价和管控措施的落实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分包商的资质审查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及其子(分)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分包商的安全监管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制修订和适宜性负责。

按照权限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及相关承包商出现的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6.安全管理部门要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推动企业专业安全管理。

加强专业部门安全管理基本原理、方法、程序的培训;汇总收集专业部门提报的相关安全文件、资料,统计分析企业专业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建立并实施专业部门的安全考核机制;指导、协调、组织专业部门开展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变更管理、
事故事件调查等工作;按照权限分工对涉及人身伤害事故开展调查处理。

安全管理人员应学习专业安全知识,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队伍。

厘清专业部门和安全部门的职责定位
随着新安法的发布,专业安全开始引起重视。

企业应逐步认识到,涉及到安全的工作不仅仅是安全部门的事,专业部门被推向风险管理、事故预防的前台。

有的企业把安全部门仅定位成安全监督监察部门,这种职责定位是不准确的。

企业的安全部门不仅仅是监督者,更重要的是主要参与者,是技术专业,是企业风险控制和危机处理的关键部门。

安全部门应由企业技术最优秀的成员组成。

他们了解整个工厂的体系运作过程,通过数据分析为领导层提供决策依据,是领导层的顾问、参谋;为各级执行层协调各项安全事务、解释标准和法规,帮助其完善操作程序、作业规章等,是各级执行层的协调员、资源库;为操作层提供风险分析方法、应急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是培训师、引导员。

推动专业安全并不是为了让安全部门掌握更多的资源,更有话语权,不是为了出事故后推卸安全部门的责任。

同样,安全部门与专业部门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依靠安全部门统筹企业管理,在成本控制、质量掌控、效益提升等方面风险更高,不能成为现代化企业的发展趋势。

企业专业安全推动的前提是安全部门能系统性分析现有安全风险,能培训专业部门的安全履职能力,能为决策层提供相对定量的安全分析数据。

正确认识专业部门的岗位职责和安全责任
专业部门既要履行岗位职责,也要履行安全责任,即“一岗双责”。

专业部门安全责任的内容,一定与风险控制有关。

专业部门具体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变更管理,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作业安全,负责管理服务本专业的承包商,负责调查本专业范围内的事故,负责本专业领域的安全培训等。

专业部门的安全责任如果达不到上述要求,则无法真正实现专业部门管安全的目的。

同岗位职责一样,专业部门安全责任的履行同样受制于人员的履职能力。

企业专业部门安全责任明确后,应明确有效履职的能力要求,基于能力要求提供针对性的培训,并将专业部门人员安全履职能力作为能力评估的一部分。

落实专业部门安全责任的有效途径
一是关注“不干错”和“干不错”。

让安全部门把精力放到“不干错”上,引导企业决策层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在领导力、资源保障、全员参与等环节下功夫,培训决策层、执行层、操作层的理念、意识、技能、习惯,逐步培育企业安全文化,让全体从业人员知道为啥干、怎么干,从而实现“不干错”。

让专业部门更多关注“干不错”,从保护层的洋葱模型入手,加强本质安全设计,逐步提升企业事故主动防御能力。

相信人是一定会犯错的,做到即使工人犯错、失误甚至违章,都不会发生灾难性的事故。

二是加强专业部门组织建设。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对专业部门的上级领导提出了明确的责任要求。

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借鉴中石化等央企经验,在安委会的基础上,设置专业分委会,开展具体的专业安全活动,组织专业部门讲安全课,鼓励更多的员工参与其中。

大力培养安全专家型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安全理论研究和事故分析,识别企业专业领域内的大风险,治理专业范围内的大隐患,遏制专业范围内的大事故。

三是加强对专业部门的安全考核。

设置专业安全绩效指标,使其作为薪资分配、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考核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对不能正确履行安全责任的专业部门进行惩戒;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分析专业部门履职能力上的缺陷,为专业部门安全培训确定方向。

落实“三管三必须”除了企业要根据法规要求和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编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外,还有一个非常好用的工具:个人安全行动计划。

个人安全行动计划是指企业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把自己的安全职责、怎样管控业务安全风险和怎样
发挥安全领导力转变为相应具体的行动清单,然后落实到对应的每个周期时间里。

例如:高层领导可以以年度来做计划表,把这一年需要做哪些安全工作列成清单,然后再分解到对应的月份里,有哪些是每个月都要做的事,有哪些只需要个别月份做。

中层管理人员可以制定季度或月度个人安全行动计划,再把具体的工作行动分解到对应的某一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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