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药典四部(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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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检验方法和限度
二十三、药用辅料的含量(% ),除另有注明者外,均按重量 计。如规定上限为1 0 0 % 以上时,系指用本药典规定的分析方 法测定时可能达到的数值,它为药典规定的限度或允许偏差,并 非真实含有量;如未规定上限时,系指不超过101.0% 。
凡例
标准品和对照品
二十四、标准品与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 物质。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其特性 量值一般按效价单位(或pg)计物质;对照品系指采用理化方法进 行鉴别、检查或含量测定时所用的标准物质,其特性量值一般按 纯度(%)计 。
凡例
计量
浓度的表示:
符号“%”表示百分比,系指重量的比例;但溶液的百分比,除 另有规定外,系指溶液100ml中含有溶质若干克;乙醇的百分 比,系指在20℃时容量的比例。此外,根据需要可采用下列符 号: %(g/g)表示溶液100g中含有溶质若干克; %(ml/ml)表示溶液100ml中含有溶质若干毫升; %(ml/g)表示溶液100g中含有溶质若干毫升; %(g/ml)表示溶液100ml中含有溶质若干克。
凡例
项目与要求
十八、含量测定项下规定的试验方法,用于测定药用辅料中 主要成分的含量,一般可采用化学或仪器方法。
十九 、类别系按药用辅料的主要作用与主要用途归属划 分,不排除作其他类别使用。
凡例
项目与要求
遮光:系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例如棕色容器或黑色包装材料 包裹的无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避光:系指避免日光直射 ; 密闭:系指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人; 密封:系指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十三、本部品种正文按中文名称笔画顺序排列,同笔画数的 字按起笔笔形一丨J 的顺序排列;通用 技术要求按分类编码排列;索引分按汉语拼音顺序排序的中 文索引以及英文名和中文名对照的索引。
凡例
项目与要求
十四、来源与制法项下主要记载药用辅料的主要工艺要求和质量 要求。 十五 、 性状项下记载的外观、臭 、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在 一定程度上反映药用辅料质量特性。 (1) 外观性状是对色泽和外表感观的规定。 (2)溶解度是药品的一种物理性质。各品种项下选用的部分溶剂及 其在该溶剂中的溶解性能,可供精制或制备溶液时参考。
凡例
通用技术要求
七、通则主要包括制剂通则、其他通则、通用检测方法。制剂 通则系为按照药物剂型分类,针对剂型特点所规定的基本技术 要求。
通用检测方法系为各品种进行相同项目检验时所应采用的 统一规定的设备、程序、方法及限度等。
指导原则系为规范药典执行,指导药品标准制定和修订, 提高药品质量控制水平所规定的非强制性、推荐性技术要求。
凡例
计量
本版药典使用的滴定液和试液的浓度,以mol/L (摩尔/升)表 示者,其浓度要求精密标定的滴定液用“XXX 滴定液 (YYYmol/L)”表示;作其他用途不需精密标定其浓度时,用 “YYYmol/L XXX 溶液”表示,以示区别。
凡例
计量
温度描述: 温度描述,一般以下列名词术语表示: 水浴温度:除另有规定外,均指98〜100℃ 热水:系指70〜80℃ 微温或温水:系指40〜50℃; 室温(常温):系指10〜30℃; 冷水:系指2〜10℃; 冰浴:系指约0℃; 放冷:系指放冷至室温。
凡例
总则
三、 药品标准由品种正文及其引用的凡例、通用技 术要求共同构成。 本版药典收载的凡例、通则/生物制品通则、总论的 要求对未载人本版药典的其他药品标准具同等效力。 四、 凡例和通用技术要求中采用“除另有规定外”这 一用语,表示存在与凡例或通用技术要求有关规定不 一致的情况时,则在品种正文中另作规定,并据此执 行。
凡例
标准品和对照品
标准品与对照品的建立或变更批号,应与国际标准品或原批号标 准品或对照品进行对比,并经过协作标定 。然后按照国家药品 标准物质相应的工作程序进行技术审定,确认其质量能够满足既 定用途后方可使用。 标准品与对照品均应附有使用说明书,一般应标明批号、特性量 值、用途、使用方法、贮藏条件和装量等。 标准品与对照品均应按其标签或使用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或贮 藏。
目录
1. 药典沿革 2. 凡例
药典沿革
第一版 1953
513种
第二版 1963
第三版 1977
第四版 1985
1310种
有凡例和附录
1. 一部中 药:记载 功能与主 治
2. 二部化 药:记载 作用与用 途
1925种
1. 一部收载 中药(少 数民族药 材)
2. 二部化药 生物制品
1489种
1. 第一次邀请药 检所和企业代 表参与
2. 明确药典和药 品标准为国家 药品标准
3. 确定药品的法 定性质
药典沿革
第五版 1990
1751种
1. 品种项下 记载作用 与用途、 用法与用 量
2. 红外图谱 另定成册
3. 编写临床 用药须知
第六版 1995
2375种
1. 中药只 收载通 用名
2. 化药取 消拉丁 文改用 英文
第七版 2000
4567
5608
5911
1310
1925
1498
1751
2375
2691
3217
531
第一版 第二版 第三版 第四版 第五版 第六版 第七版 第八版 第九版 第十版 第十一版
凡例
凡例
总则 通用技术要求 品种正文
名称与编排 项目与要求 检验方法和限度
标准品和对照品 计量 精确度
试药、试剂、指示剂 动物实验 说明书、包装、标签
凡例
项目与要求
十六、鉴别项下规定的试验方法,系根据反映药用辅料某些 物理、化学或生物学等特性所进行的试验,不完全代表对其 化学结构的确证。 十七、检查项下包括反映药用辅料理化性质、安全性和功能 性相关指标等的检查;对于规定中的各种杂质检查项目,系 指药用辅料在按既定工艺进行生产和正常贮藏过程中可能含 有或产生并需要控制的杂质(如残留溶剂、有关物质等); 改变生产工艺时需另考虑增修订有关项目。
凡例
检验方法和限度
二十二、本版药典中规定的各种纯度和限度数值以及制剂的重 (装)量差异,系包括上限和下限两个数值本身及中间数值。规 定的这些数值不论是百分数还是绝对数字,其最后一位数字都是 有效位。 试验结果在运算过程中,可比规定的有效数字多保留一位数,而 后根据有效数字的修约规则进舍至规定有效位。计算所得的最后 数值或测定读数值均可按修约规则进舍至规定的有效位,取此数 值与标准中规定的限度数值比较,以判断是否符合规定的限 度。
凡例
计量
缩 写 “ppm”表示百万分比,系指重量或体积的比例。 缩 写 “ppb”表示十亿分比,系指重量或体积的比例。 液体的滴,系在20℃时,以 1.0ml水为20滴进行换算。 溶液后标示的“(1—10)”等符号,系指固体溶质1.0g 或液体溶 质1.0ml加溶剂使成10m l的溶液;未指明用何种溶剂时,均系指 水溶液;两种或两种以上液体的混合物,名称间用半字线“-”隔 开 ,其后括号内所示的“:”符号 ,系指各液体混合时的体积(重 量)比例。
凡例
总则
五、 品种正文所设各项规定是针对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规范》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GMP) 的产品而言。任何违反GMP或有未经批准添加物质所生产的药 品,即使符合《中国药典》或按照《中属药典》未检出其添加 物质或相关杂质,亦不能认为其符合规定。
六、 《中国药典》的 英 文 名 称 为 Pharmacopoeia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英文简称为 ChinesePharmacopoeia;英文缩写为 ChP。
(11)贮藏 ; (12)标示 ; (13)附图、附表、附、注等。
凡例
名称与编排
十一、药用辅料通用名应符合中国药用辅料通用名命名原则 的有关规定。
十 二 、有明确化学结构的药用辅料其化学结构式按照 世 界卫生组织(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推荐的 “药品化学结构式书写指南”书写。
对在特定溶剂中的溶解性能需作质量控制时,在该品种〔检查〕 项下作具体规定。
凡例
项目与要求
药品的近似溶解度以下列名词术语表示: 极易溶解:系指溶质lg(ml)能在溶剂不到1ml中溶解; 易溶:系指溶质lg(ml能在溶剂1〜不到10ml中溶解; 溶解:系指溶质lg(ml)能在溶剂10〜不 到30ml中溶解; 略溶:系指溶质lg(ml)能在溶剂30〜不到100ml中溶解; 微溶:系指溶质lg(ml)能在溶剂100〜不到1000ml中溶解; 极微溶解:系指溶质lg(ml)能在溶剂 1000〜不到10000ml中 溶解; 几乎不溶或不溶:系指溶质lg(ml)在溶剂10000ml中不能完全 溶解。
第八版 2005
2691种
1. 附录大幅 度提高
2. 首次收载 药品标准 分析方法 验证
3217种
1.知药典分为三部 2.生物制品单独成
册 3.共同采用的附录
各部分别予以收 载
4.修订首部中成药 临床用药须知
药典沿革
第九版 2010
第十版 2015
4567种
该版药典中现代 分析技术得到进 一步扩大应用, 除在附录中扩大 收载成熟的新技 术方法外,品种 正文中进一步扩 大了对新技术的
凡例
总则
二、 《中国药典》主要由凡例、通用技术要求和品种正文构 成。
凡例是为正确使用《中国药典》,对品种正文、通用技术要 求以及药品质量检验和检定中有关共性问题的统一规定和基
本要求。 通用技术要求包括《中国药典》收载的通则、指导原则以及
生物制品通则和相关总论等。 《中国药典》各品种项下收载的内容为品种正文。
生物制品通则是对生物制品生产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 总论是对某一类生物制品生产和质量控制的相关技术要求。 八、制剂生产使用的药用辅料,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版药典通则0251〈药用辅料〉的有 关要求。
凡例
品种正文
九、本部品种正文系根据药用辅料的特性,按照生产工艺、用途、贮藏运 输条件等所制定的技术规定。 十、药用辅料品种正文内容一般包括: (1)品名(包括中文名、汉语拼音名与英文名 ) (2)有机物的结构式 ; (3)分子式、分 子 量 与 C A S 编号; (4)来源; (5)制法; (6)性 状 ; (7)鉴别 ; (8)检查; (9)含量测定; (10)类别;
凡例
计量
法定计量单位名称和符号如下: 长 度:米(m)、分米(dm)、厘米(cm)、毫米(mm)、 微米 (μm)、纳米(nm) 体 积:升(L)毫 升 (ml)、微升 (μl) 质(重)量:千克 (kg)、克(g)、毫克(mg)、微克(μg)、 纳 克(ng)、 皮克(pg)
凡例
计量
物质的 量:摩尔(mol)、毫摩尔(mmol) 压 力:兆帕(MPa)、千帕(KPa)、帕(Pa) 温 度:摄氏度(℃)
应用
5608种
首次将附 录整合为 通则单独 成册,为 药典第四

第十一版 2020
5911种
紧跟国际先进标准发展的趋势, 密切结合我国药品生产实际,不
断 提升保证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 检测技术要求,充分发挥药典对 促进药品质量提升、指导药品研
发和推动产 业高质量发展的导向作用
药典沿革
历版药典收载量图
凡例
项目与要求
熔封或严封:系指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以防止空气 与水分的侵人并防止污染; 阴凉处:系指不超过20℃ 凉暗处:系指避光并不超过20℃ ; 冷处系指2〜10℃; 常温:系指10〜30℃。 除另有规定外,【贮藏】项未规定贮存温度的一般系指常温。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凡例
检验方法和限度
二十一、本版药典品种正文收载的所有品种,均应按规定的方法 进行检验。采用药典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时,应对方法的适用性 进行确认。如采用其他方法,应进行方法学验证,并与规定的方 法比对,根据试验结果选择使用,但应以本版药典规定的方法为 准。
凡例
总总则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制定和颁布实施。 《中国药典》一经颁布实施,其所载同品种或相关内容的上版药 典标准或原国家药品标准即停止使用。 《中国药典》由一部、二部、三部、四部及其增补本组成。一部 收载中药 二部收载化学药品 三部收载生物制品及相关通用技术要求 四部收载通用技术要求和药用辅料 除特别注明版次外,《中国药典》均指现行版 本部为《中国药典》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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