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答疑解惑
报税常见问题及解答
报税常见问题及解答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税是一项重要但有时令人感到困惑的任务。
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可能在报税过程中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些报税常见的问题以及对应的解答。
一、个人所得税报税问题1、什么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2、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如何申报?答: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 进行申报,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3、我的收入没有达到纳税起征点,还需要报税吗?答:即使您的收入未达到纳税起征点,也建议您进行报税申报。
这有助于您积累纳税记录,对于未来可能的贷款、购房等方面可能会有帮助。
4、我同时有两份工作,如何报税?答:如果您同时有两份工作,两个单位会分别按照您的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在年度终了后,您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将两处取得的工资、薪金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5、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答:年度汇算清缴是指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二、企业所得税报税问题1、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答: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 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期限是怎样的?答: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常见问题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常见问题个人所得税申报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个人所得税申报中的常见问题。
一、收入计算不准确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准确计算收入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一些纳税人可能会出现收入计算错误的情况。
这可能包括未将所有应税收入纳入计算,如兼职收入、奖金、股息红利等。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的收入形式,如实物福利、股票期权等,纳税人可能不清楚如何正确计算其价值并纳入应税收入。
二、扣除项目申报错误扣除项目是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因素。
常见的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可能会因为对扣除政策的理解有误,或者未能提供准确的证明材料,导致扣除项目申报错误。
例如,将不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支出进行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教育费用凭证。
三、纳税申报时间把握不当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有明确的时间规定。
如果纳税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可能会面临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
一些纳税人可能因为忘记申报时间、对申报流程不熟悉或者拖延等原因,导致逾期申报。
四、多处取得收入的合并申报问题在现代社会,很多人可能会在多处取得收入,如同时拥有本职工作和兼职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需要将所有收入合并进行申报,但有些人可能会忽略这一点,只申报了其中一部分收入,从而导致申报不完整。
五、税务信息变更未及时更新纳税人的个人信息、收入情况、扣除项目等可能会发生变化。
如果这些变化没有及时在税务系统中更新,可能会影响申报的准确性。
例如,纳税人更换了工作单位、婚姻状况发生改变、家庭成员信息有变动等,都需要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更新。
六、对税收优惠政策不了解为了鼓励某些特定的行为或群体,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但一些纳税人由于不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或者对优惠政策的条件和适用范围不清楚,导致未能享受应有的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问答
个人所得税知识咨询答一、个人所得税根底知识咨询:什么是个人所得税?答: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咨询: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哪些个人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酬劳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6〕财产租赁所得;〔7〕财产转让所得;〔8〕偶然所得;〔9〕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咨询: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答: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工程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进后,先减往个人担当的全然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比例或标准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再减往费用扣除额1600元/月〔教职工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学校聘用的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王老师当月取得工资收进6000元,当月个人担当住房公积金、全然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1600元,那么王老师当月应纳税所得额=6000-1000-1600=34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400×15%-125=385元。
咨询:什么是劳务酬劳所得?答:劳务酬劳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播送、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效劳、介绍效劳、经纪效劳、代办效劳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有利于培养和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都应尽的义务,不可逃避。
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以保证国家有稳定的财政收入,但是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缴纳可能大家不是很清楚,下面我整理了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的相关内容,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例:已婚人士小李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每月租金4000元,有一子女上幼儿园,同时父母已经60多岁。
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10000-5000-2000)X3%=90元个税。
根据新政策,小李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2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1000元扣除(跟姐姐分摊扣除额),所以,个税=(10000-5000-2000-1200-1000-1000)X3%=0元。
二、税率是多少1、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2、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3、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4、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5、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包括4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6、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包括60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7、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8、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所得税计算指南详解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步骤和公式
所得税计算指南详解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步骤和公式个人所得税是一种按照个人所得金额进行征收的税种。
它是一种直接税,适用于个人从各种来源获取的收入。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对于每个纳税人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详细解释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步骤和公式。
一、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步骤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涉及多个步骤,下面将逐一介绍。
1. 确定计税周期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根据计税周期来确定,计税周期可以是年度、季度或月度。
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和税务部门规定,选择适当的计税周期进行计算。
2. 确定纳税人类别根据个人的身份和所得来源,确定纳税人类别。
一般来说,纳税人类别包括:工薪所得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纳税人、投资收入纳税人等。
3.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人所得税的基数,通过扣除一定的费用和扣除项后得到。
一般来说,应纳税所得额由以下公式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 全年收入总额 - 全年费用和扣除项。
4. 计算适用税率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多个层级,较低收入适用较低税率,较高收入适用较高税率。
5. 计算个人所得税通过将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进行计算,得出个人所得税金额。
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的公式为:个人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二、个人所得税计算的公式个人所得税计算使用的公式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和具体规定而定。
下面举例说明个人所得税的公式。
假设某纳税人的全年收入总额为10万元,全年费用和扣除项为2万元。
该纳税人所在的纳税人类别为工薪所得纳税人。
首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 10万元 - 2万元 = 8万元。
根据适用税率表,假设适用税率为20%。
然后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 8万元 × 20% - 速算扣除数。
其中速算扣除数是根据具体税率表来确定的,用于简化计算过程。
三、个人所得税计算的应注意的问题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个税知识问答
个税知识问答1. 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2.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中,个人取得不同项目的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中的两项或两项以上所得的,应按照各项所得分别减去相应费用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 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 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所得,每个人应当就其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去费用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 个人从单位取得住房、电脑、汽车等实物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实物所得,如住房、电脑、汽车等,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照购买住房、电脑、汽车的实际支出金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的内容有哪些
个⼈所得税的应税项⽬的内容有哪些如果公民的⼯资超过5000的,对于超过部分,是需要按照⽐例缴纳个⼈所得税的,依法纳税是公民的法定义务。
那么个⼈所得税的应税项⽬的内容有哪些?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个⼈所得税的应税项⽬包括以下11项:1、⼯资、薪⾦所得⼯资、薪⾦所得,是指个⼈因任职或受雇⽽取得的⼯资、薪⾦、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这就是说,个⼈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开⽀渠道或以现⾦、实物、有价证卷等形式⽀付的,都是⼯资、薪⾦所得项⽬的课税对象。
2、个体⼯商户的⽣产、经营所得个体⼯商户的⽣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经⼯商⾏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商户,从事⼯业、⼿⼯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业的⽣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从事个体⼯商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临时从事⽣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商户和个⼈去的的⽣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承包经营、承组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按⽉或者按次取得的⼯资、薪⾦性质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劳物报酬所得,是指个⼈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录象、演出、表演、⼴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5.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
这⾥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字、图⽚、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作品”,包括本⼈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
税务总局详解新个人所得税算法
税务总局详解新个人所得税算法新税法与原税法如何衔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解答执行新个人所得税法三大问题问题一: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衔接?新税法和实施条例均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具体到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而言,是指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讲,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入库,均应适用原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说。
举例来看,韩先生在某一公司工作,2011年12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340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其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这位负责人说,韩先生因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
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
问题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如何衔接?新税法自9月1日起开始实施,鉴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按年度计算,而且是在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产生的,这就需要分段计算应纳税额,即:9月1日前适用原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9月1日(含)后适用新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
这位负责人介绍,年终汇算清缴分段计算应纳税额时,需要分步进行:第一,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第二,计算前8个月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原税法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第三,计算后4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新税法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第四,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常见问题需要解决
个人所得税申报有哪些常见问题需要解决个人所得税申报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会让纳税人感到困惑和迷茫,甚至可能导致申报错误或延误。
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个人所得税申报中的常见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收入计算不准确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准确计算收入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很多纳税人会在这方面出现问题。
比如,一些兼职收入、偶然所得可能未被纳入计算范围,或者对于一些特殊的收入项目,如股票分红、稿费等,计算方法不正确。
解决方法:纳税人应该仔细梳理自己的所有收入来源,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
对于不明确如何计算的收入项目,可以查阅相关的税收法规或者咨询税务专业人士。
同时,保留好与收入相关的凭证和记录,以备税务部门核查。
二、扣除项目遗漏或填报错误个人所得税有一系列的扣除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纳税人可能会因为不了解政策或者疏忽,导致扣除项目遗漏或者填报错误。
解决方法:在申报前,纳税人要认真学习个人所得税扣除政策,了解自己符合哪些扣除条件。
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的官方网站、宣传资料或者咨询热线获取详细信息。
在填报扣除项目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期限不清楚个人所得税申报有明确的期限规定,如果错过申报期限,可能会面临罚款和滞纳金等处罚。
然而,一些纳税人对申报期限不太清楚,导致延误申报。
解决方法:纳税人要牢记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时间节点。
通常,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申报期限为次年的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对于特殊情况,如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申报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
可以通过税务部门的通知、短信提醒或者在手机日历中设置提醒事项来确保按时申报。
四、税务信息变更未及时更新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如果没有及时向税务部门更新,可能会影响到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后续的税务处理。
税务提问的简单问题
税务提问的简单问题
如何正确填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是个人纳税人用于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文件。
为了正确填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 确定适用税制:根据自己的所得来源,确定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制,一般包括综合征收和分类征收两种。
2. 收集必要的证明文件:收集与您的收入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工资单、劳动合同、奖金证明等。
这些文件将用于填写申报表并作为纳税依据。
3. 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根据表格的要求,将您的各项收入、减除项目、税前扣除等信息填写到相应的表格中。
确保准确无误地填写您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收入信息。
4. 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所得税税制的规定,根据申报表中的数据,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可以使用个税计算器等工具辅助计算。
5. 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计算得出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可以选择网上缴税或到税务机关窗口缴税。
6. 自行申报或委托他人代理:根据个人情况,可以选择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或委托专业人士如税务师代理申报。
请注意,个人所得税申报需要按时并准确地进行,必要时请咨询税务机关或税务专业人士的意见。
以上是对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写的简要说明,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税务常识知识点总结
税务常识知识点总结一、个人所得税1.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居民和非居民。
居民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
非居民指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83天的个人。
2.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包括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扣除其他费用后的金额。
适用税率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所得适用的税率。
速算扣除数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标准。
3.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包括纳税前的信息申报和纳税后的税款申报。
纳税前的信息申报是指纳税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要求及时向税务机关上报相关个人所得税信息。
纳税后的税款申报是指纳税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要求按期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并按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4.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特定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特定规定包括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特定情形。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是指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所得税予以减免。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特定情形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予以特定规定。
二、增值税1. 增值税的税率和应税项目增值税的税率包括一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
一般税率是指适用于一般货物和劳务的税率。
低税率是指适用于少数商品和劳务的税率。
零税率是指适用于出口货物和国际运输、邮政服务等的税率。
2. 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增值税的应税项目包括货物和劳务的销售、修理、加工、委托加工、租赁、无形资产转让、建筑安装和其他应税项目。
增值税的免税项目包括农业生产者的生产性生活物资自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物保护和其他免税项目。
3. 增值税的纳税人和纳税申报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
税务工作人员的税务咨询热点问题解答
税务工作人员的税务咨询热点问题解答税务工作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职业,税务工作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了解最新的税法政策,以便能够为纳税人提供准确的税务咨询和服务。
在实践中,税务工作人员经常会遇到一些热点问题,下面将针对一些常见的问题进行解答。
一、个人所得税问题个人所得税是每个纳税人都会面临的问题,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解答。
1. 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是根据个人的收入和相关扣除项目进行计算的。
首先,需要确定个人的收入类别,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
然后,根据个人的收入额和适用税率进行计算,最后扣除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
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参考税务局的相关规定或咨询税务工作人员。
2.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有哪些?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项目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
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可以享受相应的减免项目。
例如,如果纳税人有子女正在接受学前教育或普通高中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费用的减免。
如果纳税人赡养了年满60周岁的老人,可以享受赡养老人的减免。
3. 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的申报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税务机关。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可以通过纸质申报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
具体的申报流程和要求可以咨询税务工作人员或参考税务局的相关规定。
二、企业所得税问题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经营过程中需要面对的税务问题,下面是一些常见的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解答。
1. 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根据企业的利润和适用税率进行计算的。
企业的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收入减去相关的成本和费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25%。
具体计算方法可以参考税务局的相关规定或咨询税务工作人员。
2.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包括生产成本、费用和税前损失等。
生产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成本,如原材料、人工工资、制造费用等。
个人所得税知识要点
个人所得税知识要点1.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都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指的是在国内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个人,非居民个人指的是在国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或者没有住所的个人。
2.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式: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式一般分为综合征税和分类征税。
综合征税是将纳税人的各项收入累计计算后再进行征税,而分类征税是将纳税人的不同类别的收入分别计算和征税。
3.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起征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法定税率表确定,包括7个等级。
税率表中的税率逐级递增,最低为3%,最高为45%。
起征点是指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起点,按照法定规定,居民个人每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元时,方才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个人所得税根据获取的各项收入按照法定规定采用不同的计税方法计算税额。
常见的计税方法包括综合所得额法、应纳税所得额法和简化计税方法。
5.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和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系列的减免和优惠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减少纳税人的税负。
例如,对于小微企业的收入,可以享受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
6.个税起征点政策的变化:在中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1999年制定以来,经历过多次调整。
最新的个税起征点调整是在2024年,从月收入3500元提高到5000元。
7.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属于全球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经典代表。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实行的是世界范围内的全球征税原则,对美国公民和居民个人在世界范围内的所得都要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8.运用个人所得税筹划财富管理:个人所得税筹划是指通过合理的财务和投资安排,利用税法规定的各项减免和优惠政策,来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实现财富增值和保值。
9.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性和挑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所得税制度也需要不断的和完善。
的目标是建立科学、公平、透明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同时要应对国际税收竞争和税收规避等挑战。
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知识问答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知识100问1.什么是年度汇算?答:通俗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用公式表示2019年度汇算即: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其中,综合所得收入额、“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均为2019年度内实际发生的收入和支出。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为2019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扣除。
2.什么是综合所得?答:综合所得共包括四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3.年度汇算的时间X围是什么?答:年度汇算的“年度”即为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4.企业2019年1月发放2018年12月份工资,是否属于2019年度的综合所得?答:属于。
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
5.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答:如果您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已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与这四项所得全年加总后计算的个人所得税存在差异,您就需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税款,您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如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纳税款,您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
同时,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经国务院批准,如果您的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但需要年度汇算补税或者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且在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那么您无须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也无须补缴税款。
每日一学财税小知识内容简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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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申报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指自然人从各项经济收入中获得的所得,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是由个人自行申报和缴纳的税种之一。
正确申报个人所得税对每个纳税人来说非常重要,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些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注意事项。
要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是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月三”到“六月三”,纳税人在这个期限内需要将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申报和缴纳。
要正确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各种收入中减去法定的费用、损失和减除项目后所得到的金额。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享受一定的免征额和专项扣除。
要选择正确的纳税方式。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方式有两种,一是按月预缴,二是年度汇算。
按月预缴是指纳税人在每个月的工资收入中预扣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是指纳税人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对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进行结算和缴纳。
要保留好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工资收入的工资条、劳务报酬的发票等。
这些证明材料对于正确申报个人所得税非常重要,纳税人需
要妥善保管并妥善使用。
总结一下,正确申报个人所得税是每个纳税人的义务,也是一种法律责任。
希望大家能够按照税法规定,合理申报个人所得税,遵守税法纳税,共同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税务师税法二-个人所得税知识点
【例题·教材例2-3】某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2000元。
请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算该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
【解析】
(1)应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2000-800=1200(元)
(2)应预扣预缴税额=1200×20%=240(元)。
【例题·教材例2-7】2019年3月,某外商投资企业雇员丽莎(非居民个人)取得薪金收入30000元、劳务报酬收入15000元、稿酬收入12000元。
请计算丽莎3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1)薪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5000)×20%-1410=3590(元)
【例题·教材例2-13】刘某于2019年2月将其在某地的两套房中的一套转让给叶某,取得不含税转让收入2200000元。
该套住房购进时的原价为1800000元,转让时支付有关税费120000元。
请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算刘某转让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1)应纳税所得额=2200000-1800000-120000=280000(元)(2)应纳税额=280000×20%=56000(元)。
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法知识汇总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除“经营所得”税目外,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纳税人年度中间需要提供上述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提供。
纳税人取得除工资、薪金所得以外的其他所得,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扣缴税款后,及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计税方法(二):专项附加扣除一、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提示1】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规定执行。
【提示2】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提示3】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规定执行。
【提示4】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提示5】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提示6】扣除计算时间: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记忆小贴士】1000元/月×人头,满3岁到博士,父母分扣各一半、约定一方可全扣。
二、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税有关个人所得税扣除的问题及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详解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税有关个人所得税扣除的问题及专项附加扣除常见问题详解1.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提供证明资料?为了让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更好地落实,方便纳税人享受,实行“申报信息即可享受,部门协作事后核验,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征管方式。
因此,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只需填报相关信息给单位或税务机关;相关资料,既不用提供给扣缴单位,也不用给税务机关,自己留存备查就可以了。
如果税务部门事后核验时,发现您填报的信息与相关部门信息核对不上,会找您核对,这时需要您出示相关的资料,也希望大家能够支持和配合。
2.什么时点开始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各项扣除的享受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规定,不同扣除项目,可以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子女教育。
在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在学历教育阶段,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继续教育。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以上两项教育类专项附加扣除,相关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大病医疗。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住房贷款利息。
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自2019年1月起享受扣除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
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赡养老人。
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问题解答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问题解答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几种?答: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代扣代缴,二是自行纳税申报。
此外,一些地方为了提高征管效率,方便纳税人,对个别应税所得工程,采取了委托代征的方式。
二、什么是自行纳税申报答:自行纳税申报是指以下两种情形:〔一〕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工程、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工程、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
三、哪些人需要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方法?〕第二条的规定,凡在中国境内负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个人年所得到达12万元,平时已按取得的收入足额缴纳了税款,年终还需要申报吗?答:按照?实施条例?和?方法?的规定,如果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所得到达12万元,无论其平时取得各项所得时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否已向税务机关进行了自行纳税申报,年度终了后,均应当按?方法?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五、纳税人在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缴纳了税款,年终也自行办理了纳税申报,是否还需要补税?答案:现行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有11个应税工程,不同工程需要分别计算各工程应交税额,如果取得收入时分别已足额纳税,年度申报时就没有补缴税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工作总结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工作总结来聊聊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的那些事儿吧。
刚接触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时候,真的是一头雾水。
那公式看起来就像一团乱麻,各种数字、税率、扣除项啥的。
不过没办法呀,这可是关系到大家的钱袋子呢。
就说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吧。
一开始总是搞混应税所得额的计算,老是忘记把一些法定扣除项减掉。
像什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还有专项附加扣除,像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这些。
这些扣除项可都是国家给咱老百姓的福利,能让我们少交点税,多拿点钱回家。
税率也是个让人头疼的部分。
税率表有好多档,不同的应税所得额范围对应不同的税率。
我就经常记错,有时候算了半天,结果税率用错了,整个计算就全错了。
后来我就想了个笨办法,把税率表打印出来,贴在办公桌上,每天看两眼,慢慢就记住了。
再说说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算。
这个和工资薪金所得又不太一样,预扣预缴的方法有自己的一套规则。
它还有加成征收的情况,这就更复杂了。
不过通过做一些实际的案例,慢慢也摸索出了规律。
在这个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同事来问关于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有的同事不太清楚自己为啥扣了这么多税,有的对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申报完全没概念。
这时候我就得耐心地给他们解释。
我就想啊,要是我都解释不清楚,那他们得多迷糊呀。
所以我就用最通俗易懂的话,像拉家常一样给他们讲。
比如说子女教育扣除,我就说“你家娃上学的钱,国家在算你税的时候给你考虑进去,能让你少交点呢。
”经过这么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我对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总算是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
现在看到工资条上的个税扣除,心里就特别踏实,因为我知道这是怎么算出来的。
而且也能给周围的人讲明白了,感觉自己还挺有成就感的呢。
这就像是攻克了一个小难关,虽然它可能在别人眼里不是什么大事,但对我来说,也是自己的一个小成长呀。
希望以后能把这方面的知识掌握得更好,也能继续给大家答疑解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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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答疑解惑1、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如何计算缴税?答:《公告》规定,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应将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劳务报酬收入额、稿酬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汇总,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无住所居民个人在计算综合所得收入额时,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其中,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外籍个人的,2022年1月1日前计算工资薪金收入额时,可以选择享受住房补贴、子女教育费、语言训练费等八项津补贴优惠政策,也可以选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但二者不可同时享受。
2、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个人的“住所”是如何判定的?答:税法上所称“住所”是一个特定概念,不等同于实物意义上的住房。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习惯性居住是判定纳税人是居民个人还是非居民个人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并不是指实际的居住地或者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对于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境外居住,在这些原因消除后仍然回到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则中国为该纳税人的习惯性居住地,即该个人属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对于境外个人仅因学习、工作、探亲、旅游等原因而在中国境内居住,待上述原因消除后该境外个人仍然回到境外居住的,其习惯性居住地不在境内,即使该境外个人在境内购买住房,也不会被认定为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3、网上完成经营所得个税申报后,如何办理税款缴纳?答:税款缴纳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个人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后,可以选择银联缴款、银行端凭证缴款,或者通过个人与税务局、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缴款。
二是办税人员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代投资人办理经营所得申报的,可以选择银联缴款、银行端凭证缴款或者投资人与税务局、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进行缴款;同时,也可以在办税人员代为申报后,由投资人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缴纳税款。
4、员工1月份入职,3月份第一次发工资,4月份征期申报1-3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税款时,应该扣除几个5000元?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因此,虽然该员工一共只领取了1次工资,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按照其已任职受雇月份数(即3个月)来计算减除费用,也就是说,3月份计算税款时可以扣除15000元。
5、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取得的经营所得按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2月份该如何申报缴纳2019年1月份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答:根据征收方式的不同,办理途径有所不同:(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仍按各地税务局此前规定的方式和渠道办理申报纳税。
(2)实行查账征收、非定期定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具体的办理途径有三种:一是通过各地电子税务局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办理纳税申报,可采用银联卡在线支付或个人三方协议等方式缴纳税款。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可先注册个人所得税APP,再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者用户名登录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办理申报缴税。
二是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可采用个人三方协议或POS机刷卡等方式缴纳税款。
三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可由被投资单位通过扣缴客户端代为办理申报,并通过个人三方协议或银行端查询等方式缴税。
小税种答疑解惑1、购销合同印花税怎么征收?哪种情况下可以核定征收印花税?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立合同人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第四条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印花税的税源特征,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2、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规定:“四、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移任意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形。
3、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有何规定,如何进行扣缴?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六条的规定:“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机动车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已完税或者依法减免税的车辆,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3号)的规定:“第十一条对已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保险机构在销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时,不再代收车船税,但应当根据纳税人的完税凭证原件,将车辆的完税凭证号和出具该凭证的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交强险业务系统。
对出具税务机关减免税证明的车辆,保险机构在销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时,不代收车船税,保险机构应当将减免税证明号和出具该证明的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交强险业务系统。
纳税人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数额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也可以在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税款后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诉,税务机关应在接到纳税人申诉后按照本地区代收代缴管理办法规定的受理程序和期限进行处理。
4、债权人或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是否缴纳契税?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规定:“五、企业破产: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规定,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
本通知发布前,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本通知执行。
”5、纳税人买房后又退房的,已缴纳契税能否申请退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的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6、煤炭企业自行开采煤炭后,直接对外进行享受,应如何确定享受额计算缴纳资源税?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号)第二条规定:“应税煤炭销售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开采原煤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原煤销售额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原煤应纳税额=原煤销售额X适用税率原煤销售额不含从坑口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
7、对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有何优惠政策?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包括自用和出租)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8、景观绿化工程是否需要并入房产原值缴交原值房产税?答:“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
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同时,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辅助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照明、煤气等设备;各种管线,如蒸汽、压缩空气、石油、给水排水等管道及电力、电讯、电缆导线;电梯、升降机、过道、晒台等。
属于房屋附属设备的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等。
9、本人因工作原因家中车辆一年半用不上,已去车管所办理停驶手续,是否可以免交停驶期间车船税?如何办理?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
车船税作为财产税,无论车辆是否上路行驶,纳税人均负有缴纳车船税的义务。
所以在车辆停驶期间不能免缴车船税。
10、本人今年10月份在4s店购买新车,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缴纳车船税?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十九条规定,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
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应从10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11、一般纳税人企业是否可以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优惠政策?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将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三万,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月销售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的缴纳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