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06至2007学年第一学期经济法总论期末考试试题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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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06至2007学年第一学期经济法总论期末考试试题B
中国政法大学2006至2007学年第一学期经济法总论期末考试试題B
满分70分,平时作业30分
(均统一答于试卷纸上,本试题必须与试卷一同交回)
学号:学院:班级:姓名: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要求在答题纸上写明正確答案的大写英文字母,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包括 ______ ・
A.电脑
B.房产
C.水果
D.手机信号
2.下列各项消费者可以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双倍返还价金的情形是
A.商场销售的食品没有注明生产日期,也没有注明保质日期
B.商场销售的商品实际价格与标注价格不符
C.销售者谎称某国产电器为“进口原装”电器进行销售
D.经营者违反“三包”规定拒绝对已售出的商品进行修理、更换或者退货
3.我国《价格法》中所称的价格是指 ______ °
A.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B.商品、服务和劳动力的价格
C.商品、服务和银行汇率
D.商品、服务和股票价格
4.下列各项不属于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是。
A.自来水管网
B.搭售
C.工会
D.地区壁垒
5.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与经营者义务相对应的消费者权利是________ ・
A.结社权
B.知悉权
C.求偿权
D.受教育权
二、判新并改错(每题2分,共10分。要求在答题纸上写明“对”或“错”,若为“错”则希写明正确表述)
1.美国于1890年通过的《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被认为是现代反垄断法之母。
2.在法律上,产品瑕疵贵任和产品缺陷贵任对经营者而言没有实质性差别,但对消费者而言则有实质性差别。
3.宏观调控权主体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4.就行为性质而言,搭售、地区壁垒、企业兼并都属于经济垄断。
5.我国现已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的,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金融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的金融监管领导体制。
三、概念比较题(每题5分,共10分。要求写明概念的涵义并就两者的区别与联系做出比较)
1.竞争与垄断
2.虚假宣传与诋毁商誉
四、简析事例题(每题8分,共16分。要求提出若干问题并简要论述)
1.严格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
经国务院批准,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骨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严格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等方血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境外机构仕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境外个人仕境内工作、学习超过1年的,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2.有线电视台送10万元大奖
某省于1998年元旦开通有线电视公共频道。该有线电视台为了提高收视率,以吸引更多的广告客户,推出了集娱乐,休闲,广告抽奖为一体的“缤纷时刻”栏目,开展“日日送奖,月月送礼”活动,每天向观众出一道简单的问题,猜对的观众通过抽奖即可获得每日送出的一台VCD或者一部摩托罗拉手机,每月还送出一个10万元的大奖。此举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五、论述题(任选其一,每题14分,共14分。要求有立论,有必要的论据,论证过程较充分且层次清晰、逻辑严谨,切忌简单堆砌知识)
1.试从民商法与经济法比较的视角分析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法律地位。
2.论小额诉讼及其在经济法上的意义。
六、案例分析题(共10分。要求准确回答问题并简要陈述理由)
2000年9月26日,H县人民医院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签订协议,交通警察大队为甲方,县人民医院为乙方,协议载明:
1、经乙方院领导会议研充冋意借资35万元支持购买“122”交通事故报警台、车辆及其有关配套设备(报警台设备维修由乙方负责,车辆维修由甲方负责),该协议执行5年后,乙方把甲方所借的35万元全部捐给甲方。
2、乙方聘请4名临时工至甲方“122”交通事故报警台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时须询问是否有伤员,如有伤员则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医疗急救人员接到电话后应紧急出车赶到出事地点抢救伤员。乙方也可以派医疗急救小组及救护车到甲方待命,甲方要提供必要的方便。
3、乙方可随时査询“122”交通事故接报警原始记录,如发现值班人员工作失职则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罚。
4、甲方应协助乙方收缴交通事故伤员的医疗费。
5、乙方大门旁挂“H县交通事故急救中心”的牌子,救护车上标明“交通事故急救车”字样。
6、甲方不能与其他医院签订类似的协议,否则必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所借乙方的全部资金。协议签订后,至2002年8月,H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协议双方按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
2004年5月14日,有关部门接举报,以县人民医院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立案调査,调査中医院认为,自己赞助“122”交通事故报警台实质上是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使交通事故伤员得到更为及时、便捷的救治,减轻事故损失:伤员完全可以自由选择救治医院;此外,县人民医院是集医疗、讲学、科研等为一体的单位,由县财政拨款,不存在莒利性质,不受反不正当竞争法制约。
(1)请你用你所学过的法律知识,分析H县人民医院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之间协议的性质、效力,并充分说明自己的理由;(3分)
(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人民医院和交警大队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果构成违法,属于何种违法行为?为什么?(3分)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哪个部门负责对甲乙双方上述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査并进行处罚?(2分)(4)你如何看待医院的辩解理由?(2分)
中国政法大学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经济法总论期末考试试题B答案(B卷)
一、不定项选择题
2. 1. AC 2. C 3。A 4。BD 5。BC
二、判新并改错
1.错。改正为:美国于1890年通过的《谢尔曼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被认为是现代反垄断法之母。
2.错。改正为:在法律上,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对经营者消费者而言都有实质性差别。
3.错.改正为:宏观调控权主体是中央政府。
4.错。改正为:就行为性质而言,搭售、超过限额的企业兼并属于经济垄断,而地区壁垒属于行政垄断。
5.对"
三、概念比较题
1.竞争是指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为了取得有利的条件或更大的利益进行的相互争胜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