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深圳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深圳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深圳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报告编号:

工作编号:电梯定期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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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型式: / 检验机构: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检验日期:

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

电梯定期检验报告

Inspection Report

报告编号:共3 页第1页Report No Page of Pages

报告编号:共3 页第2页

注:1.“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栏中所表述的具体项目和内容前面的条文序号〔如1、1.1、(1)〕与《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附件A《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中的条文序号一致;

2.项目编号前部带“G”时,其后面的数字序号为《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条款号。

3.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

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其中条文序号为2.10(1)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安装改造重大修理 监督检验报告 单安装位: 名称: 工程 单位:使用 单位检测: 日期:告报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注意事项 1.本报告是依据《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2016),对起重机进行监督检验的结论报告。 2.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无检验、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无效。 4.本报告一式两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6.本报告对检验时的设备状况负责。 检验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一、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 使用单位名使用地工程名安装单设备类设备品备案登记证编型号规 安装高 m 产品编 出厂日设计使用年 额定起重额定起重力 t m性参/ m 工作幅其他参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检(TSG Q7016-2016) 《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依JGJ305-201 检天气:温度风速6m/s 条检验机构核准证号合资质认定证书编号检(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结(实验室资质认定章 仪仪(仪器(仪型编型编状具)名状具)游标JLQK-YQ003钢卷完JLQK-YQ00230m 完0-150m接地AS907JLQK-YQ022 完经纬C300 JLQK-YQ012完阻检验(检验名日期: 日期:审核(检验名 日期:年月批准:日 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报告附页 报告编号:

(完整word版)杂物电梯检验作业指导书

杂物电梯检验作业指导文件编号: HFDT-ZY-02-2016-011 编制:冀晶晶 审核:王维宏 批准:石军伟 河北合丰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杂物电梯安装、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杂物电梯安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及测试方法,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杂物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检验细则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者强制式杂物电梯和液压杂物电梯(防爆杂物电梯除外)的安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三.检验依据 3.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 3.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 四. 检验基本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涉及杂物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杂物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杂物电梯施工。 施工单位或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证施工质量,真实、准确地填写施工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书,对施工或者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以及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 五. 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5.1.机房温度、电压符合杂物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5.2.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5.3.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杂物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例如层站门口)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5.4.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六.检验仪器要求

货梯电梯定期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 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富士通(广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 2015-10-15 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 ENF-B3-611

注C-1:检验报告中的“检验项目及其内容”一栏中所表述具体项目和内容前面的条文序号〔如1、1.4、(1)〕与《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附件A《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以下简称附件A)中的条文序号一致。 注C-2:除条文序号为5.5、7.2~7.5、7.6(2)的检验项目之外,其余项目(共46 项)适用于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除条文序号为2.1、2.5(1)、2.10、5.5 的检验项目之外,其余项目(共48项)适用于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除条文序号为2.8(3)、3.16(5)、4.6(2)、5.3、7.2~7.5、7.6(2)、8.6 的检验项目之外,其余项目(共44 项)适用于强制驱动电梯。

如果检验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附件A 第2.8 项),应当进行附件A第8.11 项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时还需进行8.12 项试验。在此情况下,应当将这些检验项目列入检验报告。 检验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的电梯类型和检验情况,按照实际的项目及其内容编排检验报告。 注C-3: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 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 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其中条文序号为2.10(1)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 整改确认表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docx

XXXX有限公司TSG 2018年度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使用单位: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设备名称:XXXXXXXXXXX 设备代码:XXXXXXXXXXXXXXXXXX 单位内编码:XXXXXXXXX 检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 TSG 2018年度 设备品种 设备代码使用登记证编号 使用单位名称设备使用地点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状况等级 问题及处理 检 查 结 论 说明检查: 审核: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结论报告 产品名称 设备型号 单位内编码 联系电话 下次定期检验时间 允许(监控)使用参数 压温 力度 介质 下次年度检查日期: 日期: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日期: 年月日 审批:日期:

XXXXXXXXXX有限公司TSG 2018年度 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备注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等资料 3《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 安4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5日常维护保养、运行、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全管 6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及问题处理情况 理 7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8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记录 9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 10压力容器事故、故障情况记录 11铭牌、漆色、标志和使用登记证编号标注 12各部位焊接接头缺陷情况检查 13外表面腐蚀、结霜、结露情况检查 容器14隔热层检查 本体15检漏孔、信号孔检查 16容器与相邻管道或者结构件异常振动、响声或者互相摩擦情况检查 及运 17支撑或者支座、基础、紧固螺栓检查 行情 18排放(疏水、排污)装置检查 况 19运行期间超压、超温、超量等情况检查 20接地装置检查 21监控措施是否有效实施情况检查 22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功能检查 23压力表 安全24液位计 附件25测温仪表 26爆破片装置

杂物电梯定期检验报告

杂物电梯定期检验报告 注册代码________ 使用单位________ 检验机构________ 检验日期________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 注意事项 1.本报告书适用于杂物电梯的定期检验。 2.本报告书应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书一式二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4.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5.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杂物电梯定期检验报告 №: 使用单位 设备注册代码 额定载重量(kg)规格型号 额定速度(m/s)共2页第1页轿厢尺寸(mm)长宽高控制方式 层站数 制造单位

安装单位 用户设备编号层站门开门方向 产品出厂编号 安装地点 ____年__月__日验收检验日期 检验依据: 1.《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2.《杂物电梯》(JG135-2000) 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主要检验仪器设备: 检验结论: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签发日期: ____年__月__日备注 批准: 审核: 检验: 续报告№: 序号项类 11.2345 6项目编号 1.4

2.4 2.7.1 2.7.2 2.7.3※※※ ※共2页第2页检验项目 使用相关资料检验结果结论门窗、消防设施、固定照明、电源插座 断相、错相保护 曳引机工作状态 制动器工作状态 主电源电气控制 轮槽磨损 运动部件的防护措施 慢速移动轿厢 72.机房 2.7.4 或机罩 82.7.5910 11 12

特种设备自查报告

桥(门)式起重机安装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记录编号:检验日期:设备号: 填写须知 1、原始记录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文字、符号的表达应正确、完整。 2、需要以文字、数据和计量单位、符号等来描述现场检验情况的栏目有: 2.1检验仪器设备; 2.2设备概况; 2.3检验记录中的“检验结果”和“结论”; 2.4首次检验不合格记录与复检记录; 2.5附记; 2.6综合结论; 2.7附录中各种记录及其数据计算、处理过程。 3、在检验结果与结论两栏中的“□”内应统一用以下四种符号表示记录内容:“√”——表示该项记录内容为“符合要求”或“合格”;“×”——表示该项记录内容为“不符合要求”或“不合格”;“—”——表示该项记录内容为“无此项”;“△”——表示该项记录内容为“无法检验”。 4、凡是检验记录中“检验结果”或“结论”以“×”或“△”符号表示的,必须在原始记录“首次检验不合格项目记录与复检记录”栏中详细描述其内容。 5、检验结果栏中有“[ ]”的必须填写实测数据,无此项的也应填写“—”。 6、“附记”中主要记录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如设备信息的变更情况等。 7、各项记录内容出现错误时应划改,不可涂擦,以免字迹模糊或消失,并将正确内容填写在其旁边,在正确内容附近加盖更改章。 8、检验员、校核人员的责任签署应齐全。 一、设备概况 二、检验记录篇二:特种设备安全自查总结 特种设备安全自检自查工作总结 根据集团公司安全 [2012]233号《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油田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按照总部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现状调查和自检自评工作。我院积极响应迅速展开了针对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全面自查自纠活动,重点落实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通过本次自查自检活动,学院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基本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学院主要特种设备: 1.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5吨、3吨、2吨各一台。安装在教学实训基地使用。 2.电梯四部。其中二部是客梯(桃李园酒店),另外二部是货梯,分别安装在两栋教学楼中使用。 3.1吨燃气蒸汽锅炉二台,安装在总务处锅炉房,用于食堂、学生浴室、学生开水房及洗衣房供汽。 二、特种设备自查自检情况 1.3台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存在问题: ①根据编号:5.1.2吊钩缺陷(无防脱钩装置); ②根据编号:7.2大车无行程限位; ③根据编号:5.2.4、5.2.5钢丝绳缺陷、钢丝绳直径磨损; ④根据编号:7.9紧急断电开关(控制手柄无急停装置); ⑤根据编号:6.2线路绝缘(大车、小车、手柄电源线老化龟裂);⑥根据编号:5.11环链状况(大车动力电源线牵引钢丝下坠);上述存在问题已由维保报检单位克拉玛依市独山

杂物电梯检验作业指导书

杂物电梯检验作业指导 文件编号: HFDT-ZY-02-2016-011 编制: 冀晶晶 审核: 王维宏 批准: 石军伟 河北合丰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一、目得 为了加强对杂物电梯安装、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与检验工作得管理,规范杂物电梯安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行为及测试方法,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杂物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得有效落实,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检验细则适用于电力驱动得曳引式或者强制式杂物电梯与液压杂物电梯(防爆杂物电梯除外)得安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 三、检验依据 3、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 3、2《电梯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 四、检验基本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与标准得要求,对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涉及杂物电梯施工得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杂物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与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杂物电梯施工。 施工单位或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与标准得要求,保证施工质量,真实、准确地填写施工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书,对施工或者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以及提供得相关文件、资料得真实性及其与实物得一致性负责。

五、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5、1.机房温度、电压符合杂物电梯设计文件得规定; 5、2.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与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5、3.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杂物电梯工作无关得物品与设备,相关现场(例如层站门口)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得警示牌; 5、4.对井道进行了必要得封闭。 六、检验仪器要求 七、检验项目、内容要求与方法 1 技术资料 1、1 制造资料 检验内容与要求: 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得出厂随机文件: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杂物电梯得相应参数; (2)杂物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杂物电梯得相应参数;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杂物电梯得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破裂阀/节流阀(如果有)、含有电子元件得安全电路(如果有)、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

特种设备检验手续

你是哪类特种设备呢是定期检验还是安装类监督检验呢以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为例给您说一下: 一、办理所需资料 (一)窗口办理需提交资料 1.报检单位填写《检验受理(协议)单(1)》,并加盖单位公章; 2.压力容器上次全面(年度)检验报告复印件或使用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进口压力容器需提供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二)现场检验需提供资料 一)压力容器检验现场所需资料 1.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2.制造单位所在地监检单位出具的监检证书、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等; 3.安装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必要时); 4.大型压力容器现场组装单位资格,安装日期,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等(必要时); 5.使用登记证; 6.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 7.历次全面检验报告; 8.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以及有关运行参数、介质成分、载荷变化情况、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资料; 9.有关修理或改造的文件,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告知文件,施工记录,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 二、办理程序 (一)办理业务 检验机构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资料无误即时办理业务;资料出错时,一次性提出所有改正意见,资料退还,待使用单位完善后重新办理业务。 (二)缴费 1. 持银联卡直接到收费窗口缴费。 2. 在收费窗口领取《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到广东省内的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深圳地区限深圳发展银行)交现金(发票由银行开具),缴款后凭银行已盖章的《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我院窗口确认收费。 (三)检验报告 1.检验完成后,检验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注明下次检验日期;2.全面检验报告和耐压检验报告各一式三份,二份交使用单位,( 四)领取报告需提供的资料 1.《检验受理(协议)单(1)》第三联(盖公章); 2.《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2)》第三联(对检验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处理,填写处理结果并盖公章); 3.领取人的有效证件。 三、提示 1.压力容器在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都需要到东莞市质监局锅炉科办理告知手续;2. 每台在用压力容器、都要到当地质监局锅炉科办理使用登记; 3.若使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使用单位应先到登记部门办理更名手续,方可办理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4.设备停用或报废的,使用单位应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停用或注销;

杂物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受控编号:QP-ZX- JS-03-A/3 自检报告编号:DTN 杂物电梯维护保养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 设备名称: 维保单位:上海振兴电梯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自检日期:

注意事项 1、本自检报告依据TSG T7006-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5001-2009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可用于取得电梯维修的资格许可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时的自检报告或年度自检报告。自检工作应由维护保养单位指定的自检人员负责实施。实施自检工作时,自检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2、本报告应当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无涂改或按照规定进行划改(在错误处用双横线划出,在其附近写上正确数据,并签名和填写日期); 3、对于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检验结果”栏应当填写实测或者经过统计、计算处理后的数据;对于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如果经检验认为符合要求,应当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如果经检验认为不符合要求,应当填写“×”;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应当填写“-”。“检验结论”栏应当根据“检验结果”填写“√”、“×”或“-”(不适用时); 4.根据自检结果,自检人员在“自检结论”栏填写“合格”、“不合格”; 5.本报告应有自检人员、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公章或维护保养单位检验专用章; 6. 承担电梯维护保养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完成自检工作,并填写本自检报告。作为年度自检报告时,应在监督检验机构实施定期检验前完成,自检报告一式二份,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检验机构各执一份。 1

TSG T7006-2012(新版)杂物电梯定期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 杂物电梯定期检验报告 (格式) 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 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杂物电梯 设备型式: _ 检验机构: 检验日期: (印制检验机构名称)

注意事项 1. 本报告依据《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6-2012)制定,适用于杂物电梯定期检验。 2. 本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当工整,修改无效。 3. 本报告无检验、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核准证号、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无效。 4. 本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使用单位、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分别保存。 5. 受检单位对本报告结论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检验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杂物电梯定期检验报告

共页第页 注C-1:检验报告中的“检验项目及其内容”一栏中所表述具体项目和内容前面的条文序号〔如1、1.4、(1)〕与《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6-2012)附件A《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以下简称附件A)中的条文序号一致。 注C-2:除条文序号为2.7(3)、2.9、5.4、7.6、7.7的检验项目之外,其余项目(共31项)适用于曳引驱动杂物电梯;除条文序号为2.7(3)、2.9、5.4、7.5(2)、7.6、7.7的检验项目之外,其余项目(共30项)适用于强制驱动杂物电梯;除条文序号为2.6、2.8、7.5(2)的检验项目之外,其余项目(共33项)适用于液压杂物电梯。 如果检验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附件A第2.6项),应当进行附件A 第7.5(1)项试验,在此情况下,应当将该项目列入检验报告。 检验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的电梯类型和检验情况,按照实际的项目及其内容编排检验报告。 注C-3: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按照JG135-2000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3]33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

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自检报告

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自检报告 (参考模板)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安装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责任人 检验人员 检验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东城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制

填写说明 一、填写要求 1、本报告适用于杂物电梯的修理、改造监督检验。 2、自检实施单位对报告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表格中需要签字的施工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须有授权书)、施工人员、检查人员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施工人员、检查人员必须持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如遇报告错误确需更改时,应采用单杠划去原始数据,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 4、“检验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或技术处理后数据,有最大、最小值要求的要分别填写实测最大、最小值;无数据要求的,可填画合格符号“√”或不合格符号“×”;若无此项目时,画“/”。“检验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报告和整理。 5、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是否安全给出的结论,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6、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详”。 7、对于按照JG135-2000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序号6.6的项目可以仅检查端站层门是否设置紧急开锁装置;序号6.8⑵的项目,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中未被锁住门扇上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标有“★”的项目,如此次修理改造又未涉及,可以不检验。 8、1.1~1.4、2.1~2.6、2.8、2.10、2.11、3.1~3.9、4.1~4.7、5.1、5.2、5.5、6.1~6.9、7.1~7.5适用于曳引驱动杂物电梯;1.1~1.4、2.1~2.6、2.8、2.10、2.11、3.1~3.9、4.1~4.7、5.1~5.5、6.1~6.9、7.1、7.2、7.4、7.5⑴适用于强制驱动杂物电梯;1.1~1.4、2.1~2.5、2.7、2.9、2.10、2.11、3.1~3.9、4.1~4.7、5.1、5.2、5.4、5.5、6.1~6.9、7.1、7.2、7.4、7.6、7.7适用于液压杂物电梯。 9、本报告结论页须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他专用章。 二、管理要求 1、本报告须由施工单位盖章确认,一式两份,分别由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存档,永久保存。 2、自检至少由2名具有“电梯安全管理”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3、本报告须由使用单位聘用的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作业证书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4、检验机构是在维修保养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监督检验。检验机构在实施监督检验时,受检单位需提交本报告复印件(盖有维修保养单位红章)交给现场检验员,由检验机构备存。 三、检验现场条件 1、温度、电压、环境空气条件等符合杂物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2、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3、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杂物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场(例如层站门口)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4、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四、检验依据 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 2、《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 五、声明 1、本自检报告内容只涉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中电梯监督检验规定的项目与《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中电梯年度维保项目及其内容,其它情况未考虑。 2、本自检报告仅作为一种推荐性范本,供有关单位参考使用。如电梯有特殊要求,施工单位也应进行相应

电梯定期自行检查报告

文件编号 报告编号: 电梯定期自行检查报告 (适用: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使用单位大唐彬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部门设备部使用单位地址咸阳市长武县冉店 乡 联系人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代码安全管理人员 维护保养单位山东国安重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法江维保电话1519109929 6 (印制维保单位名称)

填写说明 1、本报告适用于有机房曵引驱动电梯的定期自行检查。由检查人员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要求,正确、真实填写各个项目的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各栏应当填写齐全,不得出现空栏。 2、本报告可由计算机打印输出,也可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还可用印章填写。单页内各种填写方式不得混用。字迹应清晰、工整,语言应规范通顺,术语要标准,按法定的计量单位填写有关数据。 3、当报告中出现错误时允许扛改:将正确内容填写在其旁边,并在改动处由改动人签名和日期。不可涂改、刮改,不可使原字迹模糊或者消失。 4 术规范填写,或通过扛改在旁进行修正。计算机打印输出时,应删除未选取项。 5、检查信息、设备参数应严格依照实际情况完整、详细选取、填写。 6、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栏的填写: a、栏内注明计量单位的项目为要求测试数据项目,应在栏内记录实际测量数据,或在附表记录实际测量数据,并在栏内记录统计数据;数据填写值最少修约至标准要求的最小位数; b、未要求测试数据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应当以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未要求测试数据且无需说明的项目,根据检查情况分别填写“符合”、“不符合”、“/”(表示无此项); c、既有测试数据要求又有定性要求的项目,除按a款要求填写数据外,还要按b款要求填写定性部分检查结果; d、遇特殊情况,可填写“因……(原因)未检”、“待检”、“见附表”等;有需要说明的项目,用简单文字说明现场检查状况;内容过多时,可填写“见附页XX”,并增加附页填写,附页至少应有一名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7、检查项目“检查结论”栏根据“检查结果”分别填写“合格”、“不合格”、“/”(表示无此项)。 8、“其他”栏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按照设计制造单位的要求填写需增加检查的内容要求与检查结果。 9、“备注”栏填写检查人员认为应记载的事项和制造单位特殊要求的需说明的事项。 10、本报告无检查、审核、批准、确认人员的签字和施工、使用单位签章无效。“检查日期”填写检查工作完成日期。 11、本报告的填写还应同时符合我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相关作业指导书有关填写规定。 12、本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保存。

杂物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1【最新】

NO. 杂物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 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 设备型式: _ 自检单位: 检验日期:

注意事项 1. 本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制定, 2、本报告书适用于杂物电梯定期检验自检。 3、自检实施单位对记录(报告)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需要签字的表格中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人、维护保养人员、质检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4、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使用计算机出具,但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不得涂改。确需更正时,应在原错误处划删除线“=”,在其上方书写正确内容,并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标注更改日期。 5、“检验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合格的可填“符合”,不合格的用简要文字说明不合格原因;若无此项目时,填“/”。“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6、自检记录(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7、记录(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详”。 8、如全部项目均合格,则自检报告的结论为“合格”; 9、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详”。 10、自检单位应在定期检验前,向执行电梯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提供本报告副本备存。 11、对于按照JG135-2000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条文序号为6.6的项目可以仅检查端站层门是否设置紧急开锁装置;条文序号为6.8(2)的项目,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中未被锁住门扇上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其他标有★的项目,可以不检验

杂物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doc

杂物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 (曳引式)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企业自检人员 维护保养单位(盖章)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控制方式”填写用的代号: 2、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 项填“/”。自检结论栏根据相应自检结果填写“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每个自检结论栏只填写唯一的结论。 3、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4、所有项目的自检结果、自检结论及表格中的数据应根据电梯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应有空项,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填写无此项。 5、对于按照JG135-2000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条文序号为6.6的项目可以仅检查端站层门是否设置紧急开锁装置;条文序号为 6.8(2)的项目,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中未被锁住门扇上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其它标有★的项目,可以不检验。 6、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第 2.6(3)项),应当进行第7.5(1)项试验。 7、本报告书如果填写有误,应画双斜线进行杠改,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更改后应签上自检人员姓名及更改日期。错误之处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或其它 方式进行更改。 8、本报告书应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手工填写,不得采用复印或其它方式替代填写。 9、自检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在整改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如没有整改项目则填写“/”。栏目相应人员处应有维护保养人员及质检员的签名及日期。 10、维护保养单位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在本报告书上签字的质检员、维保人员应持证上岗。 11、本报告书的封面页必须有维护保养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印章,否则本报告书无效。 12、本报告书原件交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存档。

杂物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

杂物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书 (强制式)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企业自检人员 维护保养单位(盖章)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控制方式”填写用的代号: 2、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 项填“/”。自检结论栏根据相应自检结果填写“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每个自检结论栏只填写唯一的结论。 3、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4、所有项目的自检结果、自检结论及表格中的数据应根据电梯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应有空项,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填写无此项。 5、对于按照JG135-2000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条文序号为6.6的项目可以仅检查端站层门是否设置紧急开锁装置;条文序号为 6.8(2)的项目,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中未被锁住门扇上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其它标有★的项目,可以不检验。 6、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第 2.6(3)项),应当进行第7.5(1)项试验。 7、本报告书如果填写有误,应画双斜线进行杠改,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更改后应签上自检人员姓名及更改日期。错误之处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或其它 方式进行更改。 8、本报告书应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手工填写,不得采用复印或其它方式替代填写。 9、自检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在整改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如没有整改项目则填写“/”。栏目相应人员处应有维护保养人员及质检员的签名及日期。 10、维护保养单位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在本报告书上签字的质检员、维保人员应持证上岗。 11、本报告书的封面页必须有维护保养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印章,否则本报告书无效。 12、本报告书原件交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存档。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第2号修改单

附件6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2013年第1次修改) 第2号修改单 一、正文修改 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杂物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杂物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杂物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2.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层站等涉及杂物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杂物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作出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杂物电梯施工。” 二、附件A修改 1.删除 2.3、2.8、2.9,后续的有关序号作相应调整。 2.将1.1(2)修改为“杂物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杂物电梯;” 3.将1.1(3)修改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

果有)、破裂阀/节流阀(如果有)、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驱动主机/液压泵站、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门锁装置的型号,并且有杂物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 4.将1.1(4)修改为:“门锁装置(层门锁紧需要电气证实时)、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破裂阀(如果有)、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驱动主机/液压泵站、控制柜的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如果有)调试证书;” 5.将1.1(7)调整为1.2(4),并修改为:“用于安装该杂物电梯的机房及井道布置图或者土建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井道顶部和底坑的净空间、机房主要尺寸、层门和检修门及检修活板门的布置与尺寸、安全距离等满足安全要求;” 6.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1)~(4)在报检时审查,(3)、(4)在其他项目检验时还应当审查;(5)、(6)在试验时审查;(7)在竣工后审查” 7.将1.3(3)修改为:“加装或者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 8.将2.1(1)修改为:“通往机房或者驱动主机/液压泵站及其附件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的通道应当安全、无阻碍,并且设有固定照明装置;” 9.将2.1(3)中的“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

杂物电梯年度自检报告(适用于2017年10月1日后新检规)

维保单位本记录编码(查质保手册)报告编号:(按维保单位质保手册规定编写)杂物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代码: 设备类别:其它类型电梯 设备品种:杂物电梯 设备型式:□曳引式□强制式□液压式 检验日期: **********公司

注意事项 1.本记录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适用于杂物电梯年度自检。 2、符号表示:“√”表示“符合”;“×”表示“不符合”;“/”表示“无此项”;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是定性要求的,自检结果栏应该填“√”或“×”;是数据要求的,自检结果栏应该填数据,若同时有定性要求的,还要填“√”或“×”;无此要求的,自检结果栏应该填“/”;结论栏只能填“合格”、“不合格”、“/”,定性要求、数据要求均满足要求时,结论栏才能填“合格”。 3、对于按照JG 135-2000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条文序号为6.6的项目可以仅检查端站层门是否设置紧急开锁装置;条文序号为6.8(2)的项目,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中未被锁住门扇上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查;其他标有★的项目,可以不检验,其中条文序号为2.5(4)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查。

杂物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共8页第1页使用单位代码使用登记证编号 设备使用地点单位内编号 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 最近一次改造单位最近一次改造日期 应急救援电话 型号产品编号 设备技术参数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层站门数层站门控制方式 驱动主机编号控制柜编号 安全阀溢流压 力 空载/满载压力 轿厢限速器型 号 轿厢限速器编号 对重限速器型 号 对重限速器编号 限速器下次 确认日期 电梯下次 检验日期 主要 检验 仪器 设备 钳型电流表、绝缘电阻仪、转速表、游标卡尺、钢直尺、卷尺、塞尺等 自检结论该电梯符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的相关要求,运行正常,结论合格。 检员签字: 审批人签字: 年月日维保单位许可证编号: (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年月日

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空白旧版)

曳引驱动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企业自检人员 维修保养单位(盖章)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1-

填写说明 1、“控制方式”填写用的代号: 2、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项填“/”。自检结论栏根据相应自检结果填写“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每个自检结论栏只填写唯一的结论。 3、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4、所有项目的自检结果、自检结论及表格中的数据应根据电梯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应有空项,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填写无此项。 5、按照GB7588-1995及以前标准生产的电梯,注明“★”号的项目允许不检验。 6、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第2.8项),应当进行第8.11项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时还需进行第8.12项试验。 7、本报告书如果填写有误,应画双斜线进行杠改,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更改后应签上自检人员姓名及更改日期。错误之处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或其它方式进行更改。 6、本报告书应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手工填写,不得采用复印或其它方式替代填写。 7、自检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在整改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如没有整改项目则填写“/”。栏目相应人员处应有维保人员及质检员的签名及日期。 8、维护保养单位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在本报告书上签字的质检员、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9、本报告书的封面页必须有维护保养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印章,否则本报告书无效。 10、本报告书原件交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存档。 -2-

特种设备检查总结报告

特种设备检查总结报告 陆港?金海岸莱顿小镇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根据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物业管理项目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建立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公司积极开展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现就这一阶段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项目特种设备概况我项目目前特种设备以机械车位及电梯为主。其中机械车位1275 个,电梯47 部。 所有设备现今基本保持正常运行。 2.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1.机械车位部分区域高度稍低,所配备的自喷管道个别遭受碰撞发生倾斜。 2. 机械车位下方个别集水坑潜污泵不能正常自动运行,下雨时容易产生积水。 3. 专变室内气体灭火系统未正式投运,3 号专变室因20 号楼消防改造施工,气体灭火控制器拆除。 3.整改方案 1.对于机械车位部分高度稍低的区域,加贴高度提示牌,提醒车身较高的车主将爱车停至高度较高的车位。

2. 针对机械车位下方个别集水坑潜污泵不能正常自动运行,下雨时容易产生积水的情况,更换损坏的潜污泵浮子;及时清理集水坑内杂物,确保排污管通畅。对于出现积水的位置随时关注,确保机械车位正常运行。 3. 对于气体灭火系统未能投运的情况,已经联系施工方尽快解决问题,尽快投运。 4.日常运行在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中,我们也要保持高度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防患于未然。为此,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管理,各负其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了安全管理体系,形成了完整的管理网络,纵到底,横到边,层层落实,不留死角。在整个网络中包括了第一责任人.主管负责人.日常安全业务管理责任人.安全管理员.操作人员,所有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强化培训,提高意识。公司制定了各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之自觉遵守安全条例和规定,进一步杜绝了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现象,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正常地工作。 3.定期巡检,消除隐患搞好特种设备自身安全。定期.不定期对机械进行检查审验,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操作人员在操作机械过程中按要求严格执行了“三检”制度:工作前检查.工作中检

新版曳引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精选文档

新版曳引电梯定期检验 自检报告精选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

曳引驱动电梯定期检验自检报告 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名称 设备使用地址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企业自检人员 维修保养单位(盖章)技术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控制方式”填写用的代号: 2、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项填“/”。自检结论栏根据相应自检结果填写“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每个自检结论栏只填写唯一的结论。 3、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4、所有项目的自检结果、自检结论及表格中的数据应根据电梯的实际情况填写,不应有空项,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填写无此项。 5、按照GB7588-1995及以前标准生产的电梯,注明“★”号的项目允许不检验。 标有☆的项目,已经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 T7001—2009;含第2号修改单)进行过监督检验的,定期检验时应当进行检验。 6、如果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见第项),应当进行第项试验,对于轿厢面积超过规定的载货电梯时还需进行第项试验。 7、本报告书如果填写有误,应画双斜线进行杠改,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更改后应签上自检人员姓名及更改日期。错误之处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或其它方式进行更改。 8、本报告书应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手工填写,不得采用复印或其它方式替代填写。 9、自检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在整改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整改意见及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如没有整改项目则填写“/”。栏目相应人员处应有维保人员及质检员的签名及日期。 10、维护保养单位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和结论负责。在本报告书上签字的质检员、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11、本报告书的封面页必须有维护保养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印章,否则本报告书无效。 12、本报告书原件交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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