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艺术内在与外在的特征及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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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艺术内在与外在的特征及其功能【】:语文教学艺术,是指语文教学的审美化。清晰性是语文教学艺术的内在特征,可感性是语文教学艺术的外在特征。它们又分别表现出具体的一系列美学特征。语文教学艺术

具有启发动机和乐学两大功能。

【】:语文教学艺术;清晰性;可感性;动机;乐学

教学是艺术,是“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的全部艺术”。语文教学艺术是教学艺术的支流,值得我们认真研究。语文教学的科学性(表现为教学系统内在逻辑的清晰性),作为语文教学艺术的内在特征可以纳入“教学艺术”的范畴中,从而结束“教学是科学,还是艺术”的争论,更好地发挥语文教学艺术的功能。

一、语文教学艺术的特征引论

教学艺术就是教师调动学生积极主动学习的本领,这个“本领”既有对教学规律的服从,也有对教学方法的创造性地发挥。前者是内隐的,支配后者,使其在一定的规则内运行;后者是外显的,使前者在可信的基础上更可爱。二者合一,才是真正的教学艺术。

当前许多研究成果表达了这样一个共同观点:并不是将所有的教学而是把那种整合各种教学因素,从而能够形象、主动、有效、创新、美感地取得最佳教学效果的操作方法或教学操

作成果称为“教学艺术”。有人把现有的关于教学艺术的说法归纳为技巧说、创造说、审美说、规律说、素养说、特殊说、整体说等。实际上,这些说法和被称为“教学艺术”的各种教学方法或成果基本分为两个层面:[1]一是以教学美的欣赏、表现、创造为立足点的层面,二是侧重把教学艺术归纳为遵循教学规律,使教学形成和谐统一的整体或一种教学情景、境界与方法的层面。两个层面均表明:科学性是教学艺术的灵魂,教学原则、教学规律是教学必须遵循的规则,也正是教学是一门科学的精神实质,这是教学艺术之美的内在品格(特征);教学技能、方法是教学必须遵循的行为要领,当技能、方法熟练到“自动化”的程度就形成了教学技巧,当这种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技巧浸染了教师的审美创造的灵气,就具有了把教学原则、教学观念转化为教学实践的教学艺术特质。我们通常将这样的教学方法系统称为教学艺术。

张武升是这样归结“教学艺术”的本质的;“教学艺术是使用富有审美价值的特殊的认识记忆进行的创造性教学活动。”[2]李如密认为教学艺术的含义有三层:其一,指在教学过程中综合运用教学方法体系的技能技巧;其二,指遵循美的规律,贯彻美的原则而进行的创造性教学;其三,指在教学过程中体现教师个性而独具特色的艺术创造活动等。这三个层面的有机统一乃是教师高超精湛的教学艺术。因此他把教学艺术

定义为:教学艺术乃是教师娴熟地运用综合的教学技能技巧,按照美的规律而进行的独创性教学实践活动。我们认为,李如密对教学艺术的含义的解释是妥当的,把教学艺术的定义定位于“教学活动”也是妥当的。

我们认为:教学艺术就是审美化的教学活动。学术界对教学艺术的探讨,对于我们认识语文教学艺术的本质具有借鉴作用。

所谓语文教学艺术,是指审美化的语文教学设计、语文教学行为或者语文教学中的审美特征。语文教学艺术,不仅要使学生愉快地学习语文,而且要使语文教师愉快地教语文。语文教学艺术在关照教学对象的同时,也是对教师自身的审美关照。要达到这个境界,就离不开创造性的教学谋划和创造性的教学行为。教学设计,是教师的创造性思维在语文教学谋划中的运用,教师对教材的处理艺术、对学生学习力的判断艺术、对自我教育力的估价艺术是谋划的科学依据,对课文教学目标的确立与陈述、对教学方法的选择、对教学结构的安排,直接影响语文教学的课堂教学行为。可以说,“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课堂之上。语文教学艺术中谋划的物化产品就是教学设计方案,这是我们对语文教学艺术的相对静态的认识。语文教学艺术的动态性特征就表现为教学的行为艺术。如果说设计艺术属于“战略”这个范畴,那么行为艺术则属于“战术”的学问。一切课堂教学的技术、技能.只要具

有了创造性的审美特质,就可以包括在行为艺术中了。

语文教学审美化,又叫审美化语文教学,是可以与语文教学艺术划等号的。

韦志成归纳了语文教学艺术的五大“基本特征”:科学性、创造性、情感性、灵活性、魅力性。他认为“科学性是教学艺术的首要特征”,[3]语文教学必须符合教育规律,体现教育理论的指导性;教师熟悉并驾驭语文学科的知识结构、体系、内容,使教学与学生的认知结构产生沟通,以便进行各种形式的有意义的学习,扩大、深化学生固有的认知结构,使学生得到教养、教育和发展。否则就谈不上语文教学艺术了。韦志成说,创造性是语文教学艺术“重要的因子”。施教中,创造的主体是教师,创造的对象是教材和学生,创造的任务是传授知识、培养语文能力、塑造灵魂,创造的手段是教学方法,创造的内容是对课堂教学行为的设计,创造的产品是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的最佳效果,创造的本质是求异。他是这样解释语文教学艺术的情感性的:文章的情、教师的情、学生的情,决定了语文教学突出的情感性。教学中,只有这“三情”交融、和谐统一,才能弹奏出教学艺术的美妙乐章。语文教学艺术的灵活性,与教学的固定模式、刻板僵化无缘,而同教学的千变万化紧紧相连,体现了教师对语文教材、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处理的灵活度。至于“魅力性”,他界定为:“所谓魅力,从心理学角度说,是一种悦人心目、审人情思的

吸引力,是一种扣人心弦、激励追求的感染力。教学艺术的魅力,是指在教学过程中,由教师的教学功力而启迪学生的一种内在的、强大的、持久的教学吸引力……”。[4]教学艺术的魅力是教学美的集中体现,是教学中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语文课堂教学中,语文教师把仪表美、教态美、导入美、语言美、提问美、结构美、板书美、节奏美、结尾美等综合形成教学美,从而产生教学魅力。他认为,以上五大基本特征“集中起来绽开了教学艺术千姿百态的花朵,给语文教学带来了蓬勃生机和无限活力”。[5]

韦志成所说的“基本特征”,主观意图是想揭示语文教学艺术的审美品格。只不过,他还没有抽象出语文教学艺术区别于一般艺术和教学艺术的个性特征来,更没有深层次地说明这些审美品格是依附什么而换发出来的,作为一本专论“语文教学艺术”的著作,做到这一点是完全必要的。近年来,不少学者对教学艺术和语文教学艺术的特征或品格的研究,普遍存在这样的缺点:一是堆砌一些“××性”“××化”这类的概念,玩弄花哨的术语,其实并没有什么新见解;二是划分其特征的标准不一致,交叉现象严重;三是这些特征之间的内部关系不清,在论题中的地位不明;四是没有把自己的概念范畴建立在科学的理论依据上,因此无法耸立起自己的理论大厦;五是空泛的“理论”与教学实践脱节,缺乏把自己的教学理念落实下去的操作性要领;六是没有对新时代所面临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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