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高钛渣》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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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钛渣》行业标准

编制说明

(预审稿)

云南新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014年5 月

《高钛渣》行业标准修订说明

1工作简况

1.1任务来源和计划要求

《高钛渣》行业标准是2013年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3102号)文正式下达了计划号为2013-0364T-YS《高钛渣》行业标准的起草任务工作,确定由云南新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完成对YS/T 298-2007版《高钛渣》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任务完成年限为2014年。

1.2本标准所涉及的产品概况

优质富钛料是生产高档氯化法金红石型钛白粉和优质海绵钛的重要原料,它包括低钙镁高钛渣、UGS渣、人造金红石和天然金红石,其中,电炉冶炼钛渣占富钛料生产的70%以上,是生产钛白粉和海绵钛的主要原料,在整个钛产业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钛白工业和海绵钛工业的迅速发展,对高钛渣的产量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钛渣的生产规模和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其市场前景极为广阔。

高钛渣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的好坏对下游产品的质量、性能、寿命和环境安全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现行高钛渣标准修订于2007年,虽然仅仅过了6年时间,但由于这几年钛工业的迅猛发展,导致该标准相关指标已经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主要体现在原有标准适应于国内熔盐氯化法生产钛白粉及海绵钛使用,而近年来国内大型高钛渣炉和大型氯化系统增加迅速,特别是先进的沸腾氯化工艺成熟,在高钛渣主体品位、粒度、包装、化学成分、水分含量等级划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发生了很大变化,尽快修订该产品的行业标准十分必要,且条件成熟。本次修订的标准不仅能满足熔盐氯化法生产钛白粉、海绵钛的要求也能满足沸腾氯化法生产钛白粉、海绵钛的要求。

1.3起草单位概况

标准主起草单位云南新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为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于1999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14.7亿元,员工1697人,主要从事钛产业项目的建设及开发。公司具有雄厚的研发与技术实力,先后完成

多项专利申报并取得多项专利授权。

“十一五”以来,为高效利用我省丰富的钛铁矿资源,根据云南冶金集团的发展战略,以云南新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为业主,开发建设钛产业板块。按照高起点、高水平打造钛产业的定位,积极寻求当今国际先进的工艺技术,引进南非、德国、乌克兰等国家的先进技术,在楚雄州武定县建设80kt/a高钛渣及配套矿山采选项目,在楚雄州禄丰县建设60kt /a钛白粉和10kt /a海绵钛项目。目前,武定高钛渣项目已经结束工程建设,进入生产经营期,且产品在国内外均获得较好口碑。钛白粉和海绵钛项目被列为省重点工程,所建项目均按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目标努力。

标准参与起草单位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海绵钛全流程冶炼企业,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民用工业军品配套重点生产企业,具有近五十年的钛铁矿资源使用经验。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建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拥有一批长期从事钛铁矿使用、海绵钛生产技术研发工作的科研人员,坚持以自主研发和产学研联合相结合,取得了丰硕成果。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作为主起草单位,陆续完成了《海绵钛》、《海绵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和《高钛渣、金红石化学分析标准》、《钛铁矿精矿化学分析标准》、《四氯化钛》等一系列国家和有色金属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具有丰富的标准工作经验。

1.4 主要工作过程

行业标准修订任务下达后,起草单位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小组。主要由云南新立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遵义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起草工作小组根据国内多家高钛渣生产企业以及客户要求对高钛渣的使用情况和质量要求进行了资料收集及调研,并结合我国的生产实际情况拟订了该标准修订草案。

2013年7月,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明确了各成员的工作职能和任务;

2014年1月-3月,编制工作小组结合调研及资料收集情况对标准草案进行完善,形成《高钛渣》行业标准讨论稿。

2014年3月,有色标准技术委员会在江苏扬州召开的标准会上,对标准的讨论稿进行了讨论。

2014年4月—5月,标准编制工作组根据江苏扬州标准会讨论的意见和内容,

对标准进行了相应修改,根据讨论会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并更大范围地征求国内相关高钛渣生产、使用单位意见,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2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2.1标准编制原则

2.1.1本标准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内容规范。

2.1.2本标准充分反映了当前国内各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便于生产,宜于应用。

2.1.3本标准规定了高钛渣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具体内容确定遵循适用性原则。

2.2 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包括技术参数与指标的确定依据、修订标准的各修订点及其理由。

2.2.1 标准适用范围修改

将标准的适用范围增加了“质量证明书”,“或合同”,“钛白粉”

2.2.2 增加规范性引用文件

根据标准编制的有关要求,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2.2.3术语和定义

“3.1”增加了“TiO2含量不小于85%”。

2.2.4产品分类修改

按最新“酸溶钛渣行业标准”,将高钛渣的级别修改为牌号;根据现在市场上钛渣杂质品位的高低将牌号由原来的4个增加为7个,产品成分要求改变,以适应我国各地的钛资源情况。TZxx-1 牌号的高钛渣适用于沸腾氯化法生产;TZxx-2牌号的高钛渣适用于溶盐氯化法及硫酸法钛白粉生产。

将产品分类修改为“产品牌号,产品按化学成分分为7个牌号(TZ94、TZ92-1、TZ92-2、TZ90-1、TZ90-2、TZ85-1、TZ85-2)”。

2.2.5化学成分修改

将原标准中4.2“化学成分”改为“牌号及化学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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