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增效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1)
《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及附件(Word格式)
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改进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利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1981号)等有关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国家相关规划、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
第三条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连片推进、规模发展的原则安排实施。
第四条各级发展改革和水利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做好项目审批(核准)、投资计划审核下达和建设管理综合监督等工作;水利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前期工作文件编制审查、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具体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
第二章项目前期工作第五条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前期工作要严格执行现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工作质量和深度。
项目审批(核准)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按规定办理,具体程序由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商同级水利部门确定。
项目建设涉及占地和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的,由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省级发展改革、水利部门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号)等有关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报送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中央投资申请。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对各省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后,分省(区、市)切块下达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明确投资目标、建设任务、补助标准和工作要求等,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水利部门分解安排到具体项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备核。
省级发展改革、水利部门要对分解安排具体项目的合规性负责。
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中央投资为定额补助性质,由地方按规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改进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利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1981号)等有关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国家相关规划、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
第三条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连片推进、规模发展的原则安排实施。
第四条各级发展改革和水利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做好项目审批(核准)、投资计划审核下达和建设管理综合监督等工作;水利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前期工作文件编制审查、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具体组织和指导项目实施。
第二章项目前期工作第五条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前期工作要严格执行现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工作质量和深度。
项目审批(核准)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按规定办理,具体程序由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商同级水利部门确定。
项目建设涉及占地和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的,由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省级发展改革、水利部门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号)等有关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报送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中央投资申请。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对各省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和综合平衡后,分省(区、市)切块下达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明确投资目标、建设任务、补助标准和工作要求等,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水利部门分解安排到具体项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备核。
省级发展改革、水利部门要对分解安排具体项目的合规性负责。
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中央投资为定额补助性质,由地方按规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节水灌溉管理制度范本
节水灌溉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节水灌溉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农田水利基本设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节水灌溉管理工作。
第三条节水灌溉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二)突出重点,示范引导;(三)农民自愿,政府扶持;(四)节水高效,生态环保;(五)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第二章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各级水利(农业农村)部门是节水灌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节水灌溉管理工作。
第五条节水灌溉管理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水灌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节水灌溉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协调节水灌溉项目的申报、审批、设计和施工;(四)指导农民用水者协会和农村水利服务体系的建设;(五)开展节水灌溉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六)负责节水灌溉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七)对违反节水灌溉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三章节水灌溉项目管理第六条节水灌溉项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发展规划进行申报、审批。
第七条节水灌溉项目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科学确定灌溉制度,提高灌溉保证率;(二)优先采用节水灌溉技术,降低灌溉用水量;(三)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防止水污染;(四)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第八条节水灌溉项目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章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维护第九条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维护应实行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管理。
第十条工程运行维护单位应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安全、高效运行。
第十一条工程运行维护单位应定期对工程进行巡查、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节水灌溉技术推广与应用第十二条各级水利(农业农村)部门应组织开展节水灌溉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第十三条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先进性、实用性和经济性;(二)农民自愿,政府扶持;(三)注重技术创新,提高技术水平;(四)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公平竞争。
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03]农水灌函字第22号
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正文:---------------------------------------------------------------------------------------------------------------------------------------------------- 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水利部农村水利司2003年7月1日以[2003]农水灌函字第22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合理利用水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引导和推动我国节水灌溉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决定从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引导资金,专项用于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建设。
为确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和示范项目建设按计划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示范项目要重点安排在水资源短缺、发展节水灌溉效益显著、配套资金落实、灌溉水源有保证、面积相对集中连片、农业生产条件和作物种植结构在当地具有代表性的地区。
第二章目标和要求第三条示范项目要以增加农业灌溉技术科技含量,提高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建设“优质、高效、高产”农业为目标,因地制宜地选择节水灌溉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并为实现流域与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第四条示范项目不同于一般的节水灌溉工程,要从系统选型、规划设计、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先进成果应用、科学用水、水费改革、人员培训、信息管理等方面体现“高质量、高效益和高科技含量”的原则。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审批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和水利厅(局)要在上年的12月底前联合向国家计委和水利部报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年度申请中央资金示范项目申报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省级计委对可研报告的批复。
第六条国家计委和水利部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示范项目申报材料,已安排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当年资金可能,在专家评估的基础上择优选取,联合下达年度示范项目投资计划。
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年月目录第一章项目背景 (1)1.1 建设必要性.................................... (1)1.2 可能性.................................. ... ... .1 第二章基本资料..................................... ..3 2.1 地理位置及地形地貌.. (3)2.2 气候....................................... ... ..3 2.3 土壤....................................... ... ..4 2.4 水源....................................... ... ..4 2.5 作物....................................... ... ..4 2.6 社会经济....................................... ..5 第三章建设内容...................................... .6 3.1 示范区位置 (6)3.2 节水措施....................................... ..6 3.3 工程类型....................................... ..6 3.4 工程规模....................................... ..7 3.5 控制面积....................................... ..7 3.6 工程建设进度.. (7)第四章技术设计方案.............................. (8)4.1 滴灌....................................... .. . (8)4.2 渠道防渗....................................... ..19 4.3 工程材料用量.. (19)4.4 小节....................................... .. . (5)第五章投资概算与效益分 (6)5.1 工程总投资....................................... .6 5.2 工程年费用....................................... .23 5.3 工程年效益....................................... .25 5.4 供水成本分析................................. .. ..26 第六章工程资金筹措............................... . (27)第七章示范区建设组织与实施 (28)7.1 项目计划................... ...... .... .... .... .28 7.2 技术措施............................ ...... .... ..28 第八章建后管护....................................... .35 8.1 管护机购............................ ...... .... ..35 8.2 管理办法............................... ...... . (35)8.3 管护措施.................................. ...... .36第一章项目背景1.1 建设必要性项目所在地××县地处滇中腹地,人口密集,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是××市经济实力较强的县之一。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管理办法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我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后的运行管理,确保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发挥其应有的效益,促进农业节水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领导机构第一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受益乡镇成立高效节水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第二条在乡镇高效节水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要求,贯彻落实本规定及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建立健全一线灌溉管理人员和乡镇、村两级服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及奖罚制度,并将各项责任、制度,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个人、每一个工作项目、每一个工作环节。
第四条系统管理人员与农户之间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把灌溉管理措施落实到每个条田、每一地块,切实做到适时、适量供水、施肥,保证各类作物不旱不涝。
第二章用水管理第五条用水统一由水管部门调配,每年灌水前受益村组对输水管道、设备及蓄水池进行全面检查。
并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用水计划。
水管部门根据用水计划确保供水量和供水时间。
第三章灌溉管理第六条在高效节水管理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乡镇实施统一管理。
第八条各乡镇负责灌溉事项的具体落实;各项目受益村组,必须全力支持、配合各乡镇的灌溉管理工作。
第九条灌溉系统由各乡镇派出人员负责操作和管理;受益村组负责田间管网系统的回收及管网系统的维修,操作人员负责本系统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每一系统操作管理人员,负责灌溉系统的运行操作、维护与灌溉相关事项。
第四章设备、设施及其管理事项第十一条首部与管网包含的设备、设施。
1.首部部分指首部井泵到地埋、地面干管接口处的所有设备,包括水泵,启动设备,变压器,高、低压线路,沉淀池,各种过滤器,操作阀门,压力表、计量表、施肥罐、泵房等。
2.管网系统指干管上端首部接口至整个地下与地面管网,包括干管、分干管、出地管、闸阀、支管、附管、毛管、各种阀门及各类连接件。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管理办法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县高效节水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投资安排我县实施的各类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
第三条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根据上级部门已批复的规划,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安排实施。
工程建设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实施,高效实用,多措并举。
第四条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投入由中央、地方和受益区群众共同承担,各乡镇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组织受益群众投劳参与工程建设。
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完善建设管理机制,引导与调动社会其它资金投入工程建设。
第五条县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及年度计划编制等工作,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具体组织指导项目实施及管理;县发改委、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报批和建设管理监督等工作。
第六条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参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目标和要求第七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以增加农业灌溉技术科技含量提高水的利用率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设“优质、高产、高效”农业为目标确保我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从规划设计、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先进成果应用、科学用水、人员培训、信息管理等方面体现“高质量、高效益和高科技含量”的原则。
第九条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要在发展节水灌溉效益显著、配套资金落实、灌溉水源有保证、面积相对集中连片、农民积极性高、农业生产条件和作物种植结构合理的地区实施。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条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采用国家投资、县级资金投入、农户投劳折资的性质。
水务部门要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规范工程资金申请和拨付管理程序,确保中央水利基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乡镇要充分调动受益群众的积极性,采取有力措施,参与工程建设。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水肥一体化节本增效灌溉技术项目实施方案
水肥一体化节本增效灌溉技术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近年来,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成为关键问题。
水肥一体化技术作为一种高效、节水的灌溉方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本项目旨在通过实施水肥一体化节本增效灌溉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减少资源浪费,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目标1.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降低水资源浪费。
2.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使用量,减轻环境污染。
3.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增加农民收入。
4.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方案1.技术路线(1)选择适宜的水肥一体化设备和技术。
(2)根据作物需水需肥规律,制定合理的灌溉施肥方案。
(3)采用先进的灌溉施肥技术,实现水肥一体化。
(4)建立智能化监控系统,实现灌溉施肥自动化。
2.实施步骤(1)项目筹备阶段①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目标、技术路线和实施计划。
②筹集项目资金,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③建立项目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2)设备采购与安装阶段①采购水肥一体化设备,包括滴灌系统、施肥机、管道等。
②安装调试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3)技术培训与推广阶段①对农民进行水肥一体化技术培训,提高农民技术素质。
②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扩大项目实施范围。
①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3.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①争取政府政策扶持,包括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
②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农民采用水肥一体化技术。
(2)技术支持①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的合作,引进先进技术。
②建立技术指导和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技术支持。
(3)宣传推广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②举办培训班、现场会等形式,提高农民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四、项目预期成果1.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降低水资源浪费。
2.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使用量,减轻环境污染。
3.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增加农民收入。
4.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可持续发展。
5.为我国农业发展提供成功案例,推动水肥一体化技术在更大范围内应用。
节水灌溉建设管理制度
奋斗镇东山天然草场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一)确定项目责任主体1、按照国家建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制定资金计划和施工计划,用好管好国家投资。
2、负责工程建设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3、严格按照已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所规定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和要求组织工程建设,实行目标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4、负责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履行合同有关权责和义务。
5、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6、提交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负责组织工程预验收. (二)、成立相应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1、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由水利部门、财政部门和受益单位共同组成。
2、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资金支付、质量检查的三控制工作。
4、负责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履行合同义务情况.5、负责工程建设中与施工单位就建设过程中相关事宜的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工程建设的内业资料的搜集、整理、汇总等管理工作。
7、督促受益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充分发挥工程建后效益.8、组织完成工程自检工作、形成自检报告、竣工报告,并向项目法人提出初验收申请。
奋斗镇东山天然草场节水灌溉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1、中央财政对各省项目实行差别比例补助,东部地区补助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15%,中西部地区及粮食主产区补助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30%。
2、中央补助资金原则上与各地安排的补助资金一并直接补助到实施项目的农户、农民用水户协会或其他专业合作组织和村组集体,具体形式视当地实际情况而定.资金管理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法规。
3、项目负责人控制工程款资金拨付工作。
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应履行拨款审批手续,按照要求填写工程款拨付申请,项目法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
4、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向受益区农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发挥工程投资效益。
【管理制度)节水增效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节水增效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节水增效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是促进农业发展的壹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措施。
为探索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下节水增效灌溉的发展方向,推广和引导全社会节水灌溉技术的发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部决定于全国建设壹批不同类型的节水灌溉示范项目。
为加强项目的管理,特制定《节水增效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示范项目的建设应根据当地气候、水土条件,以及农作物种植结构和耕作方式,以提高粮棉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和效益为目的,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为今后高效节水灌溉工作的进壹步发展探索经验,引导和推动全国节水灌溉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示范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
各省(区、市)计委和水利厅(局)要密切配合,落实配套资金,切实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建设重点第四条节水增效示范项目确定的原则是:(1)项目所于地区的水资源相对不足;(2)地方各级领导对节水工作重视,节水灌溉推广有壹定的基础,群众积极性较高;(3)地方配套资金落实,自筹能力较强;(4)项目区灌溉水源有保证,面积相对集中连片,农业生产条件和作物种植结构于当地具有代表性;(5)示范项目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第五条节水增效灌溉示范项目的建设,是提高粮棉综合生产能力的壹项重要措施,项目应以增产粮棉,提高效益为主要目的来确定项目区和建设重点。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第六条示范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的具体程序为:由省(区、市)计委和省(区、市)水利(水电)厅(局)联合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部报送本省(区、市)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的实施方案应包含设备购置计划等方面的内容(见"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点"附后),项目的实施方案由水利部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实施。
第四章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第七条示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应以地方自筹为主,国家支持为辅。
节水灌溉建设管理制度
节水灌溉建设管理制度一、总则1.1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对节水灌溉建设的管理,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可持续农业发展。
该制度的制定依据为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灌溉管理的规定。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节水灌溉建设项目,包括农田灌溉、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等。
二、节水灌溉建设规划2.1审批程序2.2建设方案2.3建设标准根据实际需求和地方环境特点,确定节水灌溉建设的技术标准和指标,确保节水灌溉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农田的灌溉需求。
三、节水灌溉设施建设与管理3.1设施建设节水灌溉设施的建设应遵循设计方案和工程施工标准,确保设施的质量和安全。
3.2设施运行与维护节水灌溉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应按照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包括设施巡查、设备维修、疏浚保养等工作。
3.3节水灌溉效果监测定期对节水灌溉设施进行效果监测和评估,了解节水灌溉的实际效果,并提出改进措施。
四、节水灌溉用水管理4.1农田用水计划根据农田的实际需求和作物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农田用水计划,确保给予农田的用水量与需求相符。
4.2流量计量与监控对节水灌溉项目的用水量进行流量计量和监控,确保用水量的合理控制和节约。
4.3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采取措施避免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回收利用。
五、责任与奖惩5.1相关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确保节水灌溉建设的顺利进行。
5.2奖惩机制对在节水灌溉建设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节水灌溉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监督与评估6.1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节水灌溉建设监督机制,加强对节水灌溉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6.2评估与考核定期对节水灌溉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对未达到要求的项目进行整改与督促。
七、附则7.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节水灌溉建设管理部门所有。
7.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按照需要进行修订和补充。
以上所述即为一份关于节水灌溉建设管理制度的模板,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缙云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缙云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提高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产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号)、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效节水灌溉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浙水农〔〕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水农〔〕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包括坡耕地雨水集蓄旱粮喷微灌工程、水稻区管道灌溉工程、农业园区智能化标准型喷微灌工程、林园地经济型喷灌工程。
坡耕地雨水集蓄旱粮喷微灌工程、水稻区管道灌溉工程主管部门为水利局;农业园区智能化标准型喷微灌工程主管部门为农业局;林园地经济型喷灌工程主管部门为林业局。
第三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主要思路是坚持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的积极性。
重点扶持旱粮生产基地、农业两区、山区经济林园地建设发展。
第四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管理应坚持“公开透明、诚信申请、择优立项、规范监管”的原则,确保符合农村实际,促进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中央和省有单独管理办法的项目按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章建设标准和实施范围第六条建设标准:按照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效节水灌溉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浙水农〔〕号)第条要求执行。
第七条实施范围:原则上在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选择。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立项第八条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申报主体包括: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公司等。
新型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公司,其管网工程可采用建管一体化(蓄水池之后部分)。
村委会实施项目,新型主体工程中的山塘、堰坝、泵站、蓄水池等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节水增效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1)
欢迎共阅节水增效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是促进农业发展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措施。
为探索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下节水增效灌溉的发展方向,推广和引导全社会节水灌溉技术的发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部决定在全国建设一批不工作。
极性较高;(3)地方配套资金落实,自筹能力较强;(4)项目区灌溉水源有保证,面积相对集中连片,农业生产条件和作物种植结构在当地具有代表性;(5)示范项目社会、经济效益显着。
第五条节水增效灌溉示范项目的建设,是提高粮棉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项目应以增产粮棉,提高效益为主要目的来确定项目区和建设重点。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第六条示范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的具体程序为:由省(区、市)计委和省(区、市)水利(水电)厅(局)联合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部报送本省(区、市)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的实施方案应包含设备购置计划等方面的内容(见"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点"附后),项目的实施方案由水利部商国家发展第十条为确保示范项目起到应有的示范作用,示范项目的建设要区别于一般的节水灌溉工程,按照高起点、高质量、高科技含量、高效益和示范作用大的原则进行安排。
第十一条示范项目建设要求(一)技术要求(1)示范项目所选用的各种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应属国内先进水平,能够起到示范样板作用,以指导和带动周围地区节水灌溉的发展。
(2)示范项目节水灌溉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和执行管理要按国家或水利部制订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
(3)示范项目要结合推广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提高效益。
第十三条要认真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并将地方配套资金下达文件,技术方案,工程进度,领导机构,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灌区机制改进情况、工程效益分析等材料按附件要求于12月底之前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部。
项目考核评分作为安排下一年度安排投资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示范项目建成后,由省(区、市)计委会同省(区、市)水利厅(局)按有关规定负责初步验收。
水利灌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水利灌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水利灌溉工程项目的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效率,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二、管理原则1. 遵守法律法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水利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2. 科学规划:工程项目需进行科学规划和设计,确保工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安全第一:工程施工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施工人员和现场设施的安全。
4. 资金合理使用:对工程项目的资金需进行合理使用和管理,防止浪费现象的发生。
5. 保质保量:对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进度需进行有效监管,确保工程最终质量和进度合乎规定。
6. 绿色环保:工程项目需保护环境,遵守环保规定,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三、管理机构1. 设立水利灌溉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总体管理,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 设立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3. 设立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四、管理程序1. 工程项目立项:工程项目需通过审批程序,确定项目建设总体方案和预算金额。
2. 编制施工图纸:工程项目需按照设计要求编制施工图纸,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 招标投标:工程项目需进行招标投标程序,确保施工单位的正规性和施工质量。
4. 施工过程管理: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5. 竣工验收: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五、管理措施1. 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2. 加强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3. 加强质量管理: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
4. 加强环保管理:对工程项目进行环保管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 加强资金管理:对工程项目的资金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六、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实施1. 领导和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工作。
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
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2011年5月前言 (1)第一部分标准体系 (3)1 总则 (3)2 技术要点 (3)3 技术标准 (14)第二部分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 (24)1 总则 (24)2 前期管理 (24)3 建设管理 (25)4 运行管理 (27)AA是典型的干旱绿洲灌溉农业区,建设节水型农业是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全疆2010年已发展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440万亩,其中地方农业高效节水面积1400万亩,实施节水灌溉的作物由特色经济作物(棉花、打瓜、辣椒、蕃茄等)向大田粮食作物(小麦、玉米等)和果树类发展,除水稻正在做滴灌技术试验试点外,几乎在所有作物上都实施了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和普及,微灌作物种类、微灌型式、微灌面积均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高效节水灌溉技术较传统地面灌溉的主要特点与成效,可以概括为“两节、两高、两个促进”,即节水、节肥;高产、高效;促进农业生态环境改善,促进农村生产经营方式转变。
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方式与传统地面灌溉比较,减少灌溉水量30%~50%,提高氮肥利用率40~50%,提高磷肥利用率10~20%;不同作物采用高效节水技术后增产和增效均在20%-40%。另外,高效节水实现了土地集约化管理和规模经营,带动了农民用水者协会、农村经济合作社等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大幅提升了农民组织、合作化程度。
因此,高效节水灌溉既节约了用水、化肥和农药,又加快了集约化经营步伐,而且有效控制了农业面源污染和地下水位抬高造成的土壤次生盐渍化,是一项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核心技术和措施。
自治区决定2010年到2020年进一步加大对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计划全疆地方每年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
为全面提升高效节水灌溉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推进农业现代集约化管理,自治区编制了《AAAA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标准体系,第二部分为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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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增效灌溉示X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是促进农业发展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措施。
为探索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下节水增效灌溉的发展方向,推广和引导全社会节水灌溉技术的发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部决定在全国建设一批不同类型的节水灌溉示X 项目。
为加强项目的管理,特制定《节水增效灌溉示X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示X项目的建设应根据当地气候、水土条件,以及农作物种植结构和耕作方式,以提高粮棉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和效益为目的,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为今后高效节水灌溉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探索经验,引导和推动全国节水灌溉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示X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
各省(区、市)计委和水利厅(局)要密切配合,落实配套资金,切实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建设重点
第四条节水增效示X项目确定的原则是:(1)项目所在地区的水资源相对不足;(2)地方各级领导对节水工作重视,节水灌溉
推广有一定的基础,群众积极性较高;(3)地方配套资金落实,自筹能力较强;(4)项目区灌溉水源有保证,面积相对集中连片,农业生产条件和作物种植结构在当地具有代表性;(5)示X项目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第五条节水增效灌溉示X项目的建设,是提高粮棉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项目应以增产粮棉,提高效益为主要目的来确定项目区和建设重点。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
第六条示X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的具体程序为:由省(区、市)计委和省(区、市)水利(水电)厅(局)联合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部报送本省(区、市)符合条件的示X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的实施方案应包含设备购置计划等方面的内容(见"节水增效示X项目实施方案要点"附后),项目的实施方案由水利部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实施。
第四章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示X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应以地方自筹为主,国家支持为辅。
地方各级政府应多方筹集资金支持示X项目的建设。
地方资金与中央补助资金的比例不小于2:1。
第八条国家投入示X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部在中央水利基建投资中安排;地方配套资金由省(区、市)在地方年度基建投资计划中落实,要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保证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凡具备条件的都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
监理制和招标投标制。
第九条国家投资部分主要用于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
部批复同意的节水灌溉设备购置,不得用于非生产性建设。
其它类投资(包括生产性管理设施等)由地方负责,并积极引导农村集体和个人投资投劳。
第五章项目实施
第十条为确保示X项目起到应有的示X作用,示X项目的建设要区别于一般的节水灌溉工程,按照高起点、高质量、高科技含量、高效益和示X作用大的原则进行安排。
第十一条示X项目建设要求
(一)技术要求
(1)示X项目所选用的各种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应属国内先进水平,能够起到示X样板作用,以指导和带动周围地区节水灌溉的发展。
(2)示X项目节水灌溉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和执行管理要按国家或水利部制订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X执行。
(3)示X项目要结合推广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提高效益。
(二)管理要求
(1)示X项目建成后,要制订有关的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2)要建立健全节水管理组织,加强对上岗人员的培训,责任落实到人。
(3)要结合生产开展必要的气象、土壤、栽培、灌水、产量、投入、效益、节水技术和设备的适应性等基础数据资料的观测、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不断积累经验、总结提高,使示X项目的建设切实起到示X、指导和带动作用,各示X区要注意收集、积累示X项目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各种图片、录像片等资料,搞好宣传和展示等项工作。
第六章项目考核和验收
第十二条省(区、市)计委和水利厅(局)对本省示X项目的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落实各项配套资金,加强对示X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协调,负责编写示X项目实施情况年度工作总结上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部。
第十三条要认真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并将地方配套资金下达文件,技术方案,工程进度,领导机构,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灌区机制改进情况、工程效益分析等材料按附件要求于12月底之前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部。
项目考核评分作为安排下一年度安排投资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示X项目建成后,由省(区、市)计委会同省(区、市)水利厅(局)按有关规定负责初步验收。
初验合格后,上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部对示X项目进行最终验收。
第七章建后管护
第十五条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性循环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等,以保证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第十六条项目完工后新增加的灌溉面积,要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依法进行保护。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水利部负责解释。
节水增效灌溉示X项目实施方案要点
一、示X区建设背景
1.1示X区概况(包括社会、经济、自然条件和现状)
1.2示X区建设的必要性(从资源、效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等方向分析)
1.3示X区建设的可行性(从投入、技术、经济条件等方面分析)
二、示X区建设内容
2.1示X区节水灌溉技术选型及建设面积
2.2各类技术措施的初步设计方案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3.1设备采购计划(采用各类设备数量、型号、参数、生产厂家、价格等)
3.2工程投资概算(各类工程及设备投资分析)
3.3资金筹措(资金来源分析包括中央投资、地方投资、农民自筹投资等)
四、经济效益分析
4.1工程建设后自身的节水、增产、增收等方面的经济效益4.2工程示X效益和宏观经济分析
五、示X区建设组织与实施
六、建后管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