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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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企业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企业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章程;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验资报告。

6、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7、经理的任职文件;
提交董事会的聘任决议,由董事签字。

8、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

股东会。

公司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盖公章)。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国有独资公司无需提交本项材料)。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会议记录)。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者其他相关文件。

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全体职工代表签字的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具体按《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和《东莞市企业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及申请表格

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及申请表格

【26】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及申请表格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献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备案事项证明文献。

◆章程备案。

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献,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献)。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 提交有关的批准文献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提交有关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动的文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符合章程规定表决通过比例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或其他批准文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提交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件复印件。

◆增设/注销分公司备案。

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清算组备案。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献。

公司登记表格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登记表格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名 称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联系电话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职 务
注册资本
(万元)
公司类型
实收资本
(万元)
设立方式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营业期限
长期 /年
申请副本数量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4、营业期限:请选择“长期”或者“XX年”。

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
备注
注: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实际出资情况填写,本页填写不下的可以附纸填写。
2、“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事业法人;D.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E.自然人;F.外商投资企业;G:其它。
3、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它。
姓 名
联系电话
职 务
任免机构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上法定代表人信息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与原件一致,符合《公司法》、《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关于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盖章或者签字)
年 月 日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出资人、股东会确定法定代表人的,由二分之一以上出资人、股东签署;董事会确定法定代表人的,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签署。
年 月 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流程图、材料清单、企业登记(备案)申请表

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流程图、材料清单、企业登记(备案)申请表

附录A
(规范性)
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流程图
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流程图见图A.1。

图A.1 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流程图
附录B
(规范性)
企业(以公司为例)开办一网通办材料清单
企业(以公司为例)开办一网通办材料清单见表B.1。

表A.1企业(以公司为例)开办一网通办材料清单
注:1、自动生成:申请人无需提交,系统自动生成。

注:2、手动提交:申请人需自行提交。

注:3、数据共享: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由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推送、信息共享。

附录C
(规范性)
企业登记(备案)申请表
企业登记(备案)申请表见表C.1。

表B.1企业登记(备案)申请表
表C.1(续)。

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表格不设董监事

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表格不设董监事

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表格(不设董监事)卷内目录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全体股东名称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盖公章且法人签字注:填写和签署请勿使用圆珠笔。

年月日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营业期限:请选择“长期”或者“XX年”法人股东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股东、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附后)注:1、企业法人股东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2、自然人股东、董事(执行董事)、监事、经理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事业法人股东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事业法人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4、社团法人股东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社团法人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民办非企业单位股东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村委会提交经镇政府盖章确认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7、居委会提交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该居委会有投资能力,同意对外投资的证明。

公司股东名录注: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填写,2、“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事业法人D.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经授权的机构或部门E.自然人F.其他。

《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格式文书、参考模板.doc-有限责》

《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格式文书、参考模板.doc-有限责》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名称烟台XX家具销售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烟)登记私名预核字【2015】第013854号住所山东省(市/自治区)烟台市(地区/盟/自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长江路村(路/社区) 212 号生产经营地山东省(市/自治区)烟台市(地区/盟/自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长江路村(路/社区) 212 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264006□∨设立法定代表人姓名王XX 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注册资本 XX 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填写)□发起设立□募集设立经营范围销售家具。

注册成立有限公司流程图展示

注册成立有限公司流程图展示

注册成立有限公司流程图展示不少人都想注册公司来赚钱,但是如何成立一家有限公司?注册有限公司的流程怎么做?店铺把整理好的注册成立有限公司流程图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注册成立有限公司流程注册公司需要的准备材料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一般注册公司的流程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3、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全体股东)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6、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

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

大概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7、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

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8、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3个工作日。

9、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

公司注册表格

公司注册表格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和“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公司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

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分公司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备案”栏及相关附表所需填写的有关内容。

公司注册表格模板(含股东会决议及章程)

公司注册表格模板(含股东会决议及章程)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

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不重复填写)附表3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其他________)附表4联络员信息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5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

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拟设立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 本表适用于公司(内资、外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内资、外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八类商事主体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2. 住所栏目: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称、小区名称、房号等填写详细地址。

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

住所,是指企业法人的住所、个人独资企业的企业住所、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单位的地址。

企业在住所同一行政辖区内增设经营场所的,在申报栏目中填写经营场所具体信息。

3. 出资总额栏目:公司填写认缴的注册资本、非公司企业法人填写注册资金数额、合伙企业填写认缴的出资数额、个人独资企业填写出资额。

分支机构不须填写此栏目。

4. 申报实缴出资额栏目:有限责任公司及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需同时申报实缴出资额的填写此栏目。

5. 主营项目类别栏目: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目类别填写。

6. 经营范围栏目:填写章程、协议等文件记载的经营范围。

7. 企业类型栏目:A.内资企业:A-1有限责任公司、A-2股份有限公司、A-3国有独资公司、A-4全民所有制企业、A-5集体所有制企业、A-6联营企业、A-7普通合伙企业、A-8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A-9有限合伙企业、A-10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A-11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A-12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A-13合伙企业分支机构、A-14营业单位(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企业分支机构)、A-15股份合作企业分支机构;B外资企业:B-1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B-2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B-3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B-4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B-5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B-6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作)、B-7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合资)、B-8外商投资合伙企业、B-9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完整版8个表格)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完整版8个表格)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

注: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

附表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不重复填写)
附表3
股东(发起人)、外国投资者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其他________)
6
附表4
联络员信息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范围:授予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名称或姓名)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人名称或姓名)在中国境内接受企业登记机关法律文件送达,直至解除授权为止。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表格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表格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表格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和“备案”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附表4“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5“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变更的,应填写、提交附表3“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注销分公司可向原登记机关备案。

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分公司增设/注销”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备案”栏及相关附表所需填写的有关内容。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5“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设立或变更规范及所需材料清单模板

有限公司设立或变更规范及所需材料清单模板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公司名称的,应当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自然人更改姓名后,其身份证号码与更改姓名前一致的,无需提交公安部门证明,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仅通过报纸发布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可免于提交减资公告材料。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设立申请表范本

公司设立申请表范本
(此为范本,仅供参考)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经 营 范 围
广州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名称预
先核准 通知书
xxxxxxx
文号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XX号X楼XX房
139xxxxxxxx
邮政 编码
510620
张三
职 务
执行董事
1001(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日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出资人、股东会确定法定代表人的,由二分之 一以上出资人、股东签署;董事会确定法定代表人的,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签署。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 张 三 李 四 陈小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张小敏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广州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称)的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 为出资 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 体内容;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 李七
职务 经理 身份证件号码:44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 职务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⑷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
张三
联系电话 139xxxxxxxx
职务
执行董事
任免机构
公司股东会

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1]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标准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鼓励或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除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应提交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公司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目录: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15.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企业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第一部分企业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一、公司登记(备案)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外国投资者的,其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其本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中国与有关国家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对认证另有规定的除外。

外国自然人来华投资设立企业,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无需公证认证。

外国自然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经中国使(领)馆签证并经中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入境手续的护照的,经原件核对后,无需公证。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者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无需公证。

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认证。

《企业设立登记》材料明细附表

《企业设立登记》材料明细附表

《企业设立登记》材料明细附表目录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三、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五、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六、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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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提交材料规范 (2)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3-43、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 (5)4、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6)5、附表3—股东出资情况 (7)6、附表4—联络员信息 (8)7、附表5—承诺书 (9)8、私营企业党建情况统计 (10)9、财务负责人信息及其他信息 (11)10、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 (12)11、住所(经营场所)住改商承诺书 (13)12、登记流程图 (14)13、章程及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范本(适用于股东二人以上) (15)14、章程及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范本(适用于股东一人) (2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及表格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签署)。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发起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或股东会决议。

对《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任职须经董事会、监事会等形式产生的,还需提交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

5.住所使用证明。

《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房屋性质属于住宅的还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住改商承诺书》,属军队房地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设立)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公司申请设立。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不重复填写)附表3股东出资情况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附表4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附表5承诺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

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年月日注: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私营企业党建情况统计表企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注:本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为非自然人的的由该申请人加盖公章)住所(经营场所)住改商承诺书的的由该申请人加盖公章)(此范本适用于二人以上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XX省XX市XX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和证件名称及号码:股东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居民身份证股东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居民身份证股东姓名:证件名称及号码:居民身份证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六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1.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期限至20 年月日前。

2. 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期限至20 年月日前。

3. 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期限至20 年月日前。

第七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公司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修改公司章程;(10)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会议时,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8)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并决定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一名,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股东会决议;(2)检查股东会决议的落实情况;(3)向股东会报告工作;(4)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八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二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报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四条公司解散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终止。

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二十六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七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正式打印删除本段,股东为自然人的签字,为经济组织的盖章}年月日(此范本适用于二人以上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决议20 年月日,公司在办公室召开股东会会议,会议由公司股东依照法定程序召集和主持,公司股东、、参加了会议。

股东会就有限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一、通过了《有限公司章程》;二、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三、选举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四、聘任为公司经理,任期三年;五、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会对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依法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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