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防止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1.所有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

2.所有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4.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上报农民工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等情况。

5.项目部在农民工办理进场登记后,及时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6.农民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7.农民工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二、农民工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农民工的人身安全,确保施工生产无事故,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1.所有进场农民工在入场三日内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同时携带身份证。

2.农民工必须在进场后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严禁入场,有传染病者严禁入场。

3.所有农民工必须年满18周岁方可入场施工。

4.农民工进场后,必须服从指挥部安保管理,对违章违纪人员,安保有权依法处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5.在施工中,农民工必须佩戴劳保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等),否则,对其本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6.所有农民工在工作之余,不准赌博、嫖娼、吸毒、打架、斗殴,对违纪者依法处理,并立即清退场。

7.施工作业现场,农民工要严格遵循安全法规,严禁违规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正式施工前指挥部要对农民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每个人都明确安全规定。

8.各施工队负责人要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在农民工进行日常施工前,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保障建筑工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的管理,包括建筑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适用于所有在建筑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工人。

三、基本要求1. 建筑工地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对工地所有工人进行实名登记。

2. 工地应当购买足额的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有保障。

3. 工地应当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4. 工地应当保障工人的劳动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5. 工地应当建立健全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地的安全生产。

四、实名登记管理1. 工地应当在进入工地的第一天,对所有工人进行实名登记,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工种等情况。

2. 工地应当建立实名登记档案,对登记的工人进行档案管理。

3. 工地应当对外来的临时工人,要求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等,并进行实名登记。

4. 工地应当建立实名登记台账,每日更新工人的进出情况,确保实名登记的及时、准确。

五、保障措施1. 工地应当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

2. 工地应当购买足额的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有保障。

3. 工地应当建立健全工人的住宿、生活、餐饮等保障措施,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4. 工地应当建立工资保障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工资。

六、管理措施1. 工地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地的安全生产。

2. 工地应当加强对现场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存在违章违规行为。

3. 工地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工地应当加强对外来临时工人的管理,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不得存在黑工、小工等现象。

七、监督检查1.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工地实名登记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对不遵守规定的工地进行处罚。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工地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工作场所,农民工作为建筑行业中的主要劳动力,承担着重要的建设任务。

然而,由于农民工人数众多、生活环境较为复杂,一些管理问题时常存在,如工资拖欠、工作条件恶劣、安全事故频发等。

为了规范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管理,提高他们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权益,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是一个有效的办法。

一、的意义1.保护农民工权益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通常是来自农村的外来务工人员,因此他们的信息记录不完整,容易受到用工单位和中介公司的欺骗。

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得到保护,避免工资拖欠、安全事故等问题的发生。

2.规范用工单位行为建筑工地上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用工现象,如恶意拖欠工资、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等。

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可以监督用工单位的行为,规范用工关系,提升用工单位的社会责任感。

3.提高建筑工地管理效率通过实名制管理制度,可以更加准确、及时地掌握农民工的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这有助于提高建筑工地的管理效率,减少管理成本,提升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二、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内容1.农民工登记制度建立农民工信息档案库,对到岗的农民工进行登记,并核实其身份信息、上岗时间、工种等信息。

确保农民工的信息真实、完整。

2.用工单位责任用工单位要对农民工进行岗前培训,并签订用工合同。

同时,要妥善保管农民工的身份证件和劳动合同,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3.工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建筑工地的管理制度,保证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安全、卫生。

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确保农民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4.资金监管制度对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农民工的工资按时发放,社保待遇得到保障。

5.投诉渠道建立农民工投诉渠道,鼓励农民工主动反映问题,及时处理,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三、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实施1.政府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实名制管理制度在建筑工地上的全面实施。

苏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苏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苏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一、前言1.1 目的本细则旨在规范苏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苏州地区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中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

1.3 编制依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及苏州市地方规定制定。

二、实名制管理原则2.1 合法性原则实名制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2 真实性原则确保农民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2.3 全面性原则实名制管理应覆盖所有工程建设领域的农民工。

2.4 动态管理原则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农民工信息。

三、管理机构与职责3.1 管理机构明确负责实名制管理的机构或部门。

3.2 主要职责列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信息收集、监督执行等。

3.3 配合单位介绍需要配合执行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单位。

四、信息采集与管理4.1 信息采集详细说明农民工个人信息的采集内容和方法。

4.2 信息录入规定信息录入的流程和要求。

4.3 信息更新明确信息更新的周期和条件。

4.4 信息安全确保农民工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五、实名制管理流程5.1 农民工入职登记介绍农民工入职时的登记流程。

5.2 工作期间管理阐述工作期间对农民工的管理措施。

5.3 离职手续说明农民工离职时的手续办理。

5.4 监督管理介绍对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六、权益保障6.1 工资支付保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6.2 社会保险保障农民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6.3 劳动条件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6.4 教育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七、违规处理7.1 违规情形列举违反实名制管理规定的情形。

7.2 处理措施介绍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和程序。

7.3 责任追究明确违规责任的追究和处罚。

八、附则8.1 解释权明确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属。

8.2 实施时间规定本细则的实施时间。

8.3 修订机制介绍本细则的修订程序和机制。

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精品整理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和工程项目部应配备劳资专管员,核实农民工身份信息,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按照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

对劳务承包行为的劳务用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进行劳务人员实名登记造册,纳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名册作为支付劳务费的基本依据,至少保存3年备查。

第三条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信息采集点,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使用实名制监管系统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并将工人实名信息传送至银行制作工资卡。

已有银行卡的工人,可在施工现场信息采集点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不再办理新的工资卡。

编制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花名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民族、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户信息、电子照片、联系电话、文化程度、技能培训情况等。

施工现场人员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在3日内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更新。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制度,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建立人员专用出入通道,安装符合要求的考勤设备,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劳动考勤并建立农民工进出场、考勤计量等管理台账。

考勤设备与实名制监管系统联通,实时传输数据。

施工现场人员每日出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使用考勤设备进行劳动考勤。

考勤可采用指纹、面部或虹膜识别方式。

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用人单位应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和用工评价并及时报送施工总承包企业。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根据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薪酬规定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编制工人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的工资卡,建立工资支付管理台账。

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的实施方案

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的实施方案

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的实施方案随着我国工程建设的飞速发展,农民工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实现“工程建设与农民工共同进步”已成为当前工程建设领域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为此,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已成为共识。

下面,本文章将围绕这三个方面,提出一份全面落实计划。

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1、建构员工信息库,记录员工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工种、员工家庭地址等信息,方便对员工进行有效管理和跟踪。

2、建立工作记录系统,要求每个员工在进场工作前必须在记录系统中进行登记,出场再进行注销。

3、对员工进行入离场管理,每名员工必须通过制定的通道出入工地,并进行记录登记。

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1、建立企业与银行的合作,在员工入职时,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保障农民工工资的专款专用。

2、对于没有银行账户的员工,企业应协助员工开立或帮助员工申请银行卡。

3、建立员工工资发放记录,每月进行一次结算,并将员工工资清单公示。

三、银行代发工资制度1、建立企业与银行的代发机制,在员工工资的发放过程中,由银行代为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

2、要求企业对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工资单、工资条等信息与银行进行核实,确保员工的工资发放准确无误。

以上三个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更好地管理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权益,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和谐劳动、和谐社会”。

四、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需要制定一系列实施方案。

1、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方案员工信息库的建构是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关键。

在建构员工信息库时,不仅需要获取员工的基本信息,还需要获取员工的身份证扫描件、照片等信息。

对于员工进场、出场的记录和管理,可以通过人工巡查、刷卡等方式开展。

同时,还可以利用无人机、人脸识别等新兴技术手段,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效率。

建设单位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实名制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加强建设领域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

三、制度内容1. 实名登记(1)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对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实名登记,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应在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项目实名登记。

2. 信息管理(1)建设单位应确保农民工实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更新。

(2)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农民工实名信息进行核查,发现信息错误或遗漏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3. 工资支付(1)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建设单位应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记录工资支付情况,并妥善保存。

4. 监督检查(1)建设单位应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住建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对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实名登记、信息管理、工资支付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四、责任追究1.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实名登记、信息管理、工资支付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罚。

2. 建设单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住建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实施建设单位实名制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领域的规范化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促进我市建筑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完整版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完整版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十九、总结
本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旨在通过全面、系统的管理措施,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通过明确各环节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与评估、确保信息透明度,公司将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安全、有保障的工作环境。同时,通过不断的创新与改进,公司将持续提升农民工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七、农民工权益保护与投诉机制
1.公司应设立农民工权益保护机构,负责处理农民工的投诉和维权事宜。
2.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明确投诉渠道和程序,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3.对侵犯农民工权益的行为,一经查实,公司应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公司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农民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农民工管理工作。
五、施工现场管理与监督
1.施工现场应设置农民工实名制考勤设备,实行每日打卡制度,确保农民工出勤情况的真实性。
2.公司应建立农民工宿舍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工住宿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如食堂、卫生设施等,并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4.公司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农民工的生命安全。
十二、激励机制与表彰
1.公司应建立激励机制,对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表彰和奖励应结合农民工满意度、管理效果、安全生产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3.通过激励机制,鼓励项目管理人员提高农民工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
4.公司应定期举办表彰大会,公开表彰优秀个人和单位,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十四、紧急情况应对与危机处理
1.公司应制定紧急情况应对预案,包括农民工突发疾病、工伤、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应急处理。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参与到建筑工地的建设中。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农民工,保证工地安全,降低管理成本,各地政府均开始实施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首先要求开发企业和工程施工单位实行农民工实名制,要求农民工在登记过程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完成登记信息识别、电子照片采集等相关工作。

其次,为了确保实名制的有效实施,施工单位应立即组建一支完善的安全队伍,及时把握农民工的准时出勤,及时处理非法进入和逃逸行为。

此外,施工单位还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按规定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并定期评估安全状况,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此外,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还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登记系统,确保所有农民工进入工地前必须进行登记和审核,并以电子方式保存其档案信息,以便施工单位获取有关信息,以免出现安全问题。

同时,施工单位还应定期对农民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他们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伤害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保护农民工的安全,明确作业操作流程,并限制低技能、低素质的劳动力进入工地,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还有助于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有效降低管理成本,减少人力成本,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综上所述,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护农民工的安全而制定的,应当严格执行。

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农民工实名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切实促进施工安全。

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具体细则

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具体细则

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具体细则一、总述为了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管理水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建设项目。

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内容1. 农民工信息采集(1) 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联系方式等。

(2) 就业信息:包括工作岗位、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等。

(3) 培训信息: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效果等。

(4) 社会保障信息: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参加情况。

2.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流程(1) 农民工入职时,用工单位应当要求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进行信息采集录入。

(2) 农民工工资支付时,用工单位应按照实名制要求,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支付。

(3) 农民工退出项目时,用工单位应将实名制信息进行注销或更新。

3.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档案(1) 用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档案,长期保存。

(2) 档案应包括农民工基本信息、就业信息、培训信息、社会保障信息等。

(3) 档案应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泄露。

三、监管与责任1. 用工单位责任(1) 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制度,确保农民工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2) 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3) 对农民工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和素质。

(4) 主动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 政府部门监管(1) 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检查。

(2)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

(3) 相关部门应协同作战,形成监管合力。

3. 违规处理(1) 对不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的用工单位,由政府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定罚款。

(2) 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工单位,由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

(3) 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附则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办法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办法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办法
1. 前言
近年来,为了落实劳动保障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各省市陆
续出台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的管理,避
免建筑工地上出现拖欠工资等问题,建筑工地也开始全面推行实名制
管理制度。

2.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意义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工资卡等信息为
基础,解决了农民工在工作和生活中所遇到的身份证挂失、工资未到账、返乡困难等问题,有效缩小了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发生和影响。

3.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规定
3.1 实名制登记
建筑工地应当对所有在建工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包括姓名、身份
证号码、工种、工资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由工人本人签字确认。

3.2 实名制维护
建筑工地应当定期更新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
准确性。

3.3 保障农民工权益
建筑工地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结算工人工资,并保证工资的到账。

同时,建筑工地还应当为农民工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3.4 整改措施
对于不按照规定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建筑工地,相关部门将进行调查并责令整改,如果情节严重,将处以罚款或关闭。

同时,建筑工地还应该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标准化操作能力。

4. 后记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和尊严,同时也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建筑行业应该积极应对,为农民工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项政策。

该制度要求建筑企业对所招用的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从业资格、培训、劳动用工、工资发放等方面。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建立实名制档案:建筑企业需对工人进行身份信息核实,建立包含工人基本信息、从业经历、培训情况等内容的实名制档案。

2.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条件等内容,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 工资发放管理:建立工资支付台账,实行工资打卡发放,确保农民工及时领取工资,预防工资纠纷。

4. 培训和教育:对建筑工人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专
业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5.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门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技术手段,确保施工现场秩序井然。

6. 信息共享:建筑企业将农民工的实名制信息上传至相关部门的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便于政府监管部门进行动态监控。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防范工资纠纷,提高建筑行业整体水平,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这也符合我国政策导向,有助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推动社会公平正义。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和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是指工程建设领域使用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对施工现场农民工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由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等内容组成。

基本信息包括农民工身份证信息、文化程度、工种(专业)、技能(职称或岗位证书)、联系电话、工资卡、社保卡信息等。

从业信息包括工作岗位、劳动合同、考勤、工资支付和从业经历等信息。

诚信信息包括诚信评价、举报投诉、良好及不良好行为记录等信息。

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能源(含电力)、铁路、民航、通讯、矿山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城市园林绿化等各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生产型矿山、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和工程技术改造等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章工程项目信息管理第五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以下简称总包单位)应当自工程项目取得施工审批手续(含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等)或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相关手续的于用工行为发生之前),报告属地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由属地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劳动用工大数据平台)登记项目信息,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的项目报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

工程项目主体结构和附属设施由不同总包单位承建的,应独立进行项目登记,附属设施工程名称为该项目名称加承包内容。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四项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四项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劳务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

二、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上报农民工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工种、户籍地家庭住址、现居住地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农民工办理进场登记后,及时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农民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七、农民工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为解决农民工工资〃年年清,年年欠〃的顽疾,本着从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工资保障机制入手,建建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做到标本兼治,切实保农民工劳动报翻权益,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建立劳务人员的工资支付台账,实行工程款和工资分离整理的工作,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一、在工程项目上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按照《人民币银行结账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款之前,按照合同约定的同期工程款的定比例或劳务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划拨到工程项目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与流程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与流程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与流程在建筑行业,农民工是一支重要的劳动力。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预防欠薪和其他问题,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十分必要。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与流程。

一、制定管理规范首先,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需要明确相关的规范和规定。

这包括建筑企业、施工单位和农民工之间的责任和义务,农民工的权益保障等。

制定这些规范需要考虑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要求。

二、信息采集与登记为了实现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需要对农民工进行信息采集与登记。

在农民工进入工地时,建筑企业或施工单位应收集农民工的身份证明等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经历等。

这些信息需要存档备查,以便进行日常管理和问题处理。

三、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核心是要求建筑企业或施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包括雇佣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工资支付方式和标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等。

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预防欠薪等问题的发生。

四、工资支付与核实为了实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企业或施工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时,应核实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和工作情况,确保支付给合法的劳动者。

同时,建筑企业或施工单位应妥善保管相关的支付凭证和记录,以备查。

五、问题处理与申诉渠道在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问题和纠纷。

建筑企业或施工单位应设立相应的问题处理机制和申诉渠道,及时解决农民工的问题和难题。

这可以包括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或投诉邮箱,还可以与相关的政府部门合作,共同推动问题的解决。

六、监督和评估为了确保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建筑企业或施工单位应加强对该制度的监督和评估。

这可以包括定期检查农民工的信息采集和登记情况,审核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核实工资支付的记录等。

同时,可以邀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和监督,提供独立的建议和改进方案。

工地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工地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预防工资纠纷,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从事施工的农民工。

三、管理制度1.实名登记(1)农民工进场前,项目部应要求其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等有效证件,进行实名登记。

(2)项目部应建立农民工花名册,记录农民工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籍贯、民族、文化程度、工种、户籍地家庭住址、现居住地等。

2.考勤管理(1)农民工进场后,项目部应要求其进行考勤,考勤方式可采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

(2)项目部应建立考勤记录,考勤记录应包括考勤时间、考勤地点、考勤方式等。

3.工资发放(1)项目部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工资发放方式应采用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4.人员进出管理(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2)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需出示身份证、劳动合同等有效证件,接受考勤。

(3)农民工离场,需经项目部同意,并办理离场手续。

5.信息管理(1)项目部应将农民工信息、考勤信息、工资发放信息等录入工地实名制管理平台。

(2)工地实名制管理平台应定期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四、监督与考核1.项目部应定期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项目部应定期向公司汇报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情况。

3.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项目部及个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五、奖励与处罚1.对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和集体,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目的是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工地的用工行为,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五条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六条施工企业应当在农民工进入工地前,对其进行身份信息核实,并为其办理实名制手续。

第七条施工企业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实时记录农民工的出勤情况、工资支付等情况。

第九条施工企业应当将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与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挂钩,确保工资的按时足额支付。

第十条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二条农民工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工地的用工行为,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希望每一个建筑企业和农民工都能遵守此制度,共同维护建筑工地的和谐稳定。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执行规定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执行规定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执行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农民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是指在建筑施工领域,对农民工实行身份信息登记、劳动权益保障、工资支付监管等管理制度。

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内容第三条(一)农民工身份信息登记。

施工单位应当对农民工进行身份信息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联系方式等,并实时更新。

(二)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工时、劳动条件等内容,并备案。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实行工资月结月清制度,并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四)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

施工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保障农民工依法参加工会、表达诉求等合法权益。

三、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职责第四条(一)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确保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三)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实施与监督第五条(一)施工单位应当根据项目规模,配备足够数量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民工信息在线实时更新,方便农民工查询个人信息和相关权益。

(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整改。

五、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第六条(一)违反本规定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和工程项目部应配备劳资专管员,核实农民工身份信息,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按照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

对劳务承包行为的劳务用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进行劳务人员实名登记造册,纳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名册作为支付劳务费的基本依据,至少保存3年备查。

第三条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信
息采集点,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使用实名制监管系统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并将工人实名信息传送至银行制作工资卡。

已有银行卡的工人,可在施工现场信息采集点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不再办理新的工资卡。

编制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花名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民族、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户信息、电子照片、联系电话、文化程度、技能培训情况等。

施工现场人员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在3日内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更新。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制度,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建立人员专用出入通道,安装符合要求的考勤设备,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劳动考勤并建立农民工进出场、考勤计量等管理台账。

考勤设备与实名制监管系统联通,实时传输数据。

施工现场人员每日出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使用考勤
设备进行劳动考勤。

考勤可采用指纹、面部或虹膜识别方式。

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用人单位应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和用工评价并及时报送施工总承包企业。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根据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薪酬规定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编制工人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的工资卡,建立工资支付管理台账。

农民工有权要求复印或拍照留存本人签字的工资表。

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表,施工企业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保存3年以上备查。

第六条市劳务市场建设劳务站和市建安工程劳保费
管理办公室按职能职责落实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
理工作,做好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人员信息采集、进退场登记、考勤、工资支付等实名制实施情况的检查。

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专管部门,负责督促各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并建立专项管理台账。

第七条上述监管部门负责各辖区农民工实名制的日常监管工作,实施简化监督检查。

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到位、工作表现好的有关单位及相关负责人,视情给予诚信加分,管理工作特别突出的优先列入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领域“红名单”。

第八条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本制度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或者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不积极配合施工总承包企业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未按本办法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项目停工整改,记录企业不良诚信记录。

取消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及相关负责人3年内参加我市各类评奖评优资格;项目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的,3年内项目参建单位新开工项目不得享受有关减免政策,降低项目参建单位诚信评价等级,限制其市场准入。

第九条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