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企业慈善事业发展的研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我国企业慈善事业发展的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各类企业对经济发展也做出了重要贡献。与此同时社会公众对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呼声日益高涨,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方式——企业慈善日益受到青睐。但我国企业慈善的现代理念仍处于萌芽状态,受企业内部资源能力以及外部利益相关者的需求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企业慈善与跨国企业仍有较大差距。本文将从我国企业慈善的现状、国外企业慈善的分析、中国企业慈善的滞后现状、我国企业慈善发展滞后原因、国家在发展企业慈善中的作用、“新慈善时代”企业需改变的行善方式等方面论述。

【关键词】企业慈善现状中外差异之后原因国家作用新慈善时代

一、我国企业慈善的现状

慈善作为‘第三次分配’,在我国发展依然滞后。中国每年募集到的慈善款物总值约50亿元,仅相当于gdp的0.5%。虽然社会责任已成为衡量企业优劣的一个重要标准,但目前中国企业逾1000万家,有过捐赠记录的尚未达10万家,99%的企业没有履行慈善义务。

二、国外企业慈善的分析(以英国为例)

英国作为整个欧洲经济发展的先驱,伴随着其工业文明的循序渐进,它的慈善行为渊源也由来已久。整个英国的企业慈善行为都是在宗教这种特殊的思想观念下应运而生并且渗透在英国各个领域,

企业慈善行为早已成为社会企业责任的一部分,在潜在的道德准则的驱使下承担着作为一个企业所应当回馈社会的光辉形象。虽然英国是一个社会福利水平较高的国家,可以承担“摇篮到坟墓”的一切风险,但当今的英国仍然以法律的形式表明,企业在创造利润的过程中,削减了其他人享受更好环境、资源等的机会,应该承担对世俗人们生活需要的给予与满足。未来的英国企业慈善行为在这样的历史基调下,应该会走向更公开,更道德化,更科学化的企业慈善道路。在索取的权利上尽到给予的责任,将使英国企业慈善事业登上更高的台阶,并且给其他国家企业慈善事业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三、中国企业慈善的滞后现状

目前,国内企业的捐赠往往表现出一种突发性和短期性。捐赠活动没有和企业的发展结合在一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领导人的良心来施恩于人。这样使我们的慈善捐助往往建立在脆弱不稳定的基础上,使慈善事业的发展困难重重。

从企业捐赠的领域来看,中外企业捐赠的领域基本上是相同的,都是捐赠给赈灾、扶贫、基础教育、社区和弱势群体、环境保护等。但是在捐赠的形式上,中国企业是以资金型捐赠为主,跨国公司则以技术、设备、产品和资金捐赠几种方式并行。

如果仅仅从慈善行为的表面来看,似乎就可以得出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的慈善活动并无太大区别的结论。但是,通过进行深入分析之后发现,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的捐赠理念、内在驱动力、捐赠的

运作机制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跨国公司在企业捐赠方面有着成熟的“企业公民”理念,将企业捐赠与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商业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整套规范化、制度化的运作机制;进而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慈善文化。而中国企业虽然在公益捐赠方面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中国企业的捐赠理念为“回报社会、造福桑梓”,没有将企业捐赠与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商业利益联系起来,也没有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运作机制,更谈不上在企业文化中形成相应的慈善文化。

四、我国企业慈善发展滞后原因

一是我国社会公众慈善理念缺失。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人心向善的风气远未形成,同时也未能提升到社会责任的层面上。

二是我国企业参与慈善的动机和决策不足。当前,我国大多数企业首要目标是取得最大利润以期达到企业长期存在和发展,在这种理念的影响下,企业很难从长远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上参与慈善事业。

三是慈善机构发展水平的制约。目前,我国公益机构的数量十分有限,而其中运作相对成功的就更少,同时,我国公益机构在自身的管理与运作方面也存在着种种缺陷与不足。四是我国企业慈善立法滞后。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仍然不明显,税收优惠法律仍不具可操作性。

五、国家在发展企业慈善中的作用

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公民才能成熟、被信任、有美誉度。中国企

业大多没有捐赠行为,最主要的原因,是企业家们并不认为力所能及地参加捐赠,是无可推卸的责任。同时,让法律成为企业慈善的加速器,已属刻不容缓。企业捐赠的起始动因一般与减税无关,但合理有效率的减免税制度却能极大刺激捐赠数额的提高。根据我国目前的税法,企业捐款中只有纳税额3%以内的部分才免税。另外,捐赠免税手续之繁琐也让人却步。

为慈善企业家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还很少,也是要解决的问题。大多数企业并不知道如何更有效地开展慈善活动,比如建立自己的个性化领域,制定捐赠策略,与企业经营有机结合,更多开展互利型慈善。

因此,国家应在税收调节和搭建企业和慈善业之间桥梁上采取有效的措施。

六、“新慈善时代”企业需改变的行善方式

在如今的“新慈善时代”,企业需改变的行善方式:

一是要建立适合企业公民建设的企业内部机制。即建立合理的具有竞争力并关注社会责任的企业战略,优化布局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从企业文化上和管理实践中贯彻和体现企业公民的内涵和要求。

二是要完善企业公民建设的外部政治环境。即加强政府职能建设,为尽快构建企业公民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并强化法规和政策体系的支持力度。

三是要加快创立企业公民外部促进机制。即加快评价体系的建

立,加强对企业公民建设的监督,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

七、结语

目前,《慈善法》已经起草完毕并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估计于不久的将来出台。这部慈善法主要对慈善组织、慈善捐赠、慈善信托、志愿者服务、奖励与鼓励政策,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它将突破对慈善行为的现有鼓励机制,并对免税申请程序进行简化规定。另外,对义工、志愿者的社会与法律保障等也将包含在新法中,将进一步激发企业捐赠的积极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