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流转工作规定
办公室公文流转工作
办公室公文流转工作
标题:办公室公文流转工作
一、公文流程规范
1. 全体同事要遵循有序的公文流程操作公文。
新收文应在24小时内登记并流转,保证收文登记清晰一致。
2. 经办人应及时处理公文,审核意见清晰,不得推诿问题。
超期未处理的公文需及时报告理由。
3. 每个月初由行政人员对上月公文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查处流转问题并形成报表。
二、公文归档管理
1. 办结公文应妥善归档按月分类保存。
重要文件须单独保存备查。
定期对旧档进行整理。
2. 各部门自行归档后,行政人员全面清点归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每年除夕前必须对全年所有公文完成归档完整备查。
三、人员责任约束
1. 各部门负责人对下属公文处理负总责。
行政人员对全局公文流转负监督责任。
2. 公文整理不或失效公文发现的同事将受书面纠正。
严重情况报总监处理。
3. 每月对公文处理工作展开检查,优秀和不履责同事予以表彰或警示。
四、工作保障措施
1. 增设专人负责全面跟踪公文流转,解决各间问题。
2. 定期培训强化公文规范意识,及时解决在工作中的难点。
3. 加强封包管理,完善公文登记和查询系统,使公文工作程序化和标准化。
学校内部公文流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公文管理,规范公文流转程序,提高公文处理效率,确保公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各院系、各直属单位及全体教职工的公文流转工作。
第三条公文流转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规范有序;(二)及时高效,确保质量;(三)保密安全,责任明确;(四)分工协作,共同推进。
第二章公文分类与格式第四条学校公文分为以下几类:(一)上行文: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请批事项的公文;(二)下行文:向下级机关发布命令、指示、通知、批复等事项的公文;(三)平行文:向同级机关或者不相隶属机关通报、商洽、征求意见等事项的公文;(四)内部文:学校内部各部门、各院系、各直属单位之间沟通协调、传达要求等事项的公文。
第五条公文格式应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包括:(一)文头:包括发文单位名称、发文号、文种等;(二)正文: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内容、附件等;(三)落款:包括发文单位名称、发文日期等;(四)附注:如有需要,可在公文末尾注明相关事项。
第三章公文流转程序第六条公文流转程序分为以下几个环节:(一)拟稿:由各部门、各院系、各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制公文,经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学校办公室。
(二)审核:学校办公室对报送的公文进行审核,确保公文内容、格式、程序符合要求。
(三)签发:经审核通过的公文,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发。
(四)分发:签发后的公文,由学校办公室按照公文性质、紧急程度和密级要求,分发给相关部门。
(五)承办:相关部门接到公文后,按照公文要求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学校办公室。
(六)归档:办理完毕的公文,由学校办公室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
第四章公文处理要求第七条公文处理应遵守以下要求:(一)及时性:公文办理应限时完成,确保公文时效性。
(二)准确性:公文内容应准确无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纸质公文流转制度范本
纸质公文流转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了确保公文的及时、准确、安全传递,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公文流转制度。
公文流转应遵循及时、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公文在传递过程中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公文分类1. 内部公文:指在本单位内部流转的公文,包括通知、通报、决定、意见、报告、请示、批复等。
2. 外部公文:指与本单位外部单位或个人之间交流的公文,包括函、电、调查报告、建议书、合同等。
三、公文流转程序1. 收文处理(1)接收:收到公文后,应及时签收,确认公文的数量和完整性。
(2)登记:对收到的公文进行编号、登记,记录公文的来源、日期、编号等信息。
(3)分发:根据公文的内容和性质,将其分发给相关的部门或人员。
(4)办理:各部门或人员收到分发给自己的公文后,应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发送者。
(5)归档:办理完毕的公文应进行归档,以便日后查询和追溯。
2. 发文处理(1)起草:根据单位的工作需要,起草需发布的公文。
(2)审批:公文起草后,需经过相关领导的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发布。
(3)打印:审批通过的公文应进行打印,确保公文的格式和质量。
(4)分发:将打印好的公文分发给相关的部门或人员。
(5)归档:对已发布的公文进行归档,以便日后查询和追溯。
四、公文传递要求1. 及时:公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传递到接收者手中,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准确:公文的传递应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误解和差错。
3. 安全:公文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泄露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
4. 保密: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公文,应采取加密、封存等措施,确保不被泄露。
五、公文管理要求1. 归档:对办理完毕的公文应进行归档,归档应按照文件类型、日期等进行分类,便于查询和追溯。
2. 销毁:对不再需要的公文,应进行销毁,确保公文的废止和保密。
3. 维护:对公文的格式、字体、纸张等进行统一规定,确保公文的整洁和规范。
2023年公文流转工作制度
公文流转工作制度范文为严格办文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我局公文处理、流转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省市县政府公文处理规则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文是指在职能行使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依法行使职能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二条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三条公文流转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完整。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四条来文由办公室收发人员签收登记,办公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阅批,并视来文内容第一时间通过“赣政通”发送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纸质稿同步分送。
对传阅的公文,按照批办意见由办公室负责进行传阅。
第五条为防止文件在传阅流转中遗失,并准确把握文件当前所在的位置,文件统一在办公协同系统中登记流转,办公室流转人员要对所有的文件(阅件和办件)要逐一进行登记,实时跟踪动态,以便查找。
第六条各领导传阅文件要及时,每位传阅人员传阅时间原则上为1个工作日内,办公室流转人员要电话通知相关领导及时处理文件,如拟传阅文件超过1个工作日的,流转人员按顺序依次流转下一位领导。
需要办理的文件按规定及时进行办理,办结后及时将文件及办理情况交还办公室收发人员进行归档。
第七条密级文件只能通过原件进行传阅。
传阅人员要按规定妥善保管。
必须做到密级文件不在股室(单位)和个人手中过夜。
如文件涉及有关股室(单位)的,该股室(单位)先阅读。
密级文件一般不得复印,如要复印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复印的密件亦按原件同样规定保管。
第八条承办股室(单位)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根据领导批办意见,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倭,并主动与办公室沟通对接动态及结果。
公文流转管理制度
公文流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公文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单位的公文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1. 严格遵守公文处理程序,确保公文的准确、快捷和稳定流转;2. 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3. 便民务实,为领导决策和日常工作提供有效的支持;4. 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办公,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四、流转程序1. 公文的发文环节(1)发文单位在起草或编制公文后,应按照规范的格式和程序,经相关负责人审批签署;(2)签署完成后,应立即交由公文办理员进行编号、归档,并按流转情况传送;(3)如有紧急公文需发,应在获得领导批准后,立即进行快速传输。
2. 公文的收文环节(1)收文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接收公文,及时将公文送交公文办理员,确保公文被及时处理;(2)对于重要公文,应立即送交领导审阅,做到及时反馈,迅速决策;(3)收文单位对于公文的内容应及时进行签批,并签字盖章,送交公文办理员。
3. 公文的审核和传递环节(1)公文办理员应及时获取签批文件,按照相关程序对公文进行核对、整理、加盖传阅章,并快速传递给下一环节的审批人;(2)审批人在收到公文后,应及时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返还公文原件,并注明审批意见。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1. 对于紧急公文的处理(1)对于重要的临时公文,发文单位应及时准备和审核,以保障工作流程不受影响;(2)公文办理员应加速处理程序,确保公文迅速传递到相关部门。
2. 对于无法确定下一环节审批人员的公文公文办理员在这种情况下,应与发文单位沟通确认,然后按照通常程序进行传递。
3. 对于设计业务流程的公文对于设计新的业务流程的公文,应由发文单位书面告知公文办理员,并说明具体的审批流程和传递方式。
并确认相关人员的接收。
六、保密管理对于机密级别的公文,在传递过程中应加强保密工作,并在传递过程中做好保密记录,确保公文不被泄露。
七、监督与检查1. 对于公文流转过程中的问题,相关责任人应及时整改并报告给上级领导;2. 部门主管应加强对公文办理员的日常管理,确保公文办理员的工作进行规范;3. 定期对公文流转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公文流转制度模板
公文流转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公文质量,充分发挥公文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公文的流转、处理和管理。
公文是指公司内部用于办理公务的文书,包括收文和发文。
第三条公文流转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确保公文迅速、有效地传递到相关人员。
第四条公司设立公文处理部门,负责公文的统一收发、登记、传递、归档等工作。
二、收文处理第五条收文处理包括公文的接收、登记、分发、传阅、办理、归档等环节。
第六条综合岗负责接收领导批办件、协办函、机要公文及有关部门的移送件等,分类逐件编号登记。
第七条收文登记后,填写文件传阅单,按照公文性质和办理要求,分发给相关领导和部门。
第八条领导和部门收到传阅单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公文处理部门。
第九条公文处理部门负责跟踪公文的办理进度,对逾期未办理的公文进行催办。
第十条公文办理完毕后,由公文处理部门进行归档,确保公文的安全、完整和可追溯。
三、发文处理第十一条发文处理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批、排版、印刷、分发、归档等环节。
第十二条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起草公文草稿,经领导审批后,提交给公文处理部门。
第十三条公文处理部门负责公文的排版、印刷等工作,确保公文的格式规范、质量优良。
第十四条公文印刷完毕后,由公文处理部门负责分发给相关领导和部门。
第十五条各部门收到分发后的公文,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公文处理部门。
四、公文格式和质量第十六条公文应当采用规范的格式,包括封面、标题、正文、落款等部分。
第十七条公文内容应当准确、简练、明确,不得含有虚假、重复、矛盾的信息。
第十八条公文中的数据、日期、签名等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第十九条公文起草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确保公文的质量。
五、保密和归档第二十条公文处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制度,确保公文的安全、保密。
机关文件流转制度范本
机关文件流转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机关文件流转工作,提高文件处理效率,确保文件安全,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文件收文1. 收文统一由机关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签收、登记、分发、归档。
2. 办公室每天都应及时收拆文件,由负责收发的同志按密件和非密件进行分类,即行登记。
3. 当天收文当天办结。
急件随收随办。
三、文件办文1. 办公室收文后,负责收发的同志要认真仔细地阅看文件,判明是否急件、要件,再按密件和非密件分别装入专用文件夹,交秘书长阅办。
2. 秘书长根据文件内容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呈送分管副主席阅示,并根据文件重要程度呈主席审示。
3. 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审定后,按领导批示意见,由办公室及时办理或转相关专委会办公室或个人具体承办。
4. 办公室将收到的文件交具体人员承办时要做好登记,承办人应做好收文登记。
办毕后,承办人将文件退回办公室归档。
四、文件阅文1. 属传阅的文件,要按顺序先主席阅,再给分管副主席及其他相关人员阅。
2. 传阅文件时,要科学安排、勤于催阅,掌握文件去向,加快文件运转速度。
建立文件传阅登记簿,确保不发生漏阅、误传、遗失、积压等现象。
阅文者阅后签名。
3. 传真电报、特急件、绝密件要专人专送,减少中间环节,以免误时误事,注意保密。
传阅后,按照文件要求的事项具体办理。
办理完毕后告知主管领导。
五、文件保密1. 机要文件不准外借,确需借阅时,要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用后及时归还。
2. 任何人不得将机要文件带回家中,不得私自转借阅文范围以外人员。
真正做到保密、及时、准确地传阅文件。
六、电子文件处理1. 电子公文流转为机关实施信息化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适用于使用公文系统开展相关公务活动的在岗工作人员。
2. 电子公文流程:办公室(文档室)签收发起——办公室(主任)签发——办公室(文档室)转发交办——局领导指导督促;承办处室阅处及反馈——办公室(文档室)办结或根据办公室(主任)的安排重新发起流程。
公文流转与传阅签批规定
公文流转与传阅签批规定引言:公文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之间进行信息交流和文件传递的一种重要方式。
为了确保公文的安全、高效流转和正确掌握工作进程,需要制定一系列公文流转与传阅签批规定。
本文将分析现行的公文流转与传阅签批规定,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改进现有的制度。
一、公文流转规定:公文流转是指在组织机构内部或机构之间传输文件并保持电子或纸质记录的过程。
下面是一些建议的公文流转规定:1.公文编号:每份公文都应有唯一的编号,方便追踪和管理。
2.公文分类:根据内容和用途,将公文划分为不同的分类,以便统一归档和分类管理。
4.公文传递方式:组织机构可选择电子传递或纸质传递的方式进行公文流转。
对于重要或机密文件,应采用加密传递的方式,确保安全性和保密性。
5.公文传递时间:为了确保公文的及时传递和处理,应设定公文传递的时间要求。
不同类型的公文可以设置不同的处理时限,以确保公文能够按时完成。
二、传阅签批规定:传阅签批是指在公文流转过程中,组织机构内部的相关人员对文件内容进行阅读、审查并做出签批意见的过程。
下面是一些建议的传阅签批规定:1.传阅范围:传阅人员应根据公文的内容和需要进行选择,确保传阅的人员对公文内容有所了解,并能对此做出相应的签批意见。
2.传阅期限:传阅过程中,应设定合理的传阅期限,以确保公文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传阅。
对于紧急公文,应缩短传阅期限,以提高工作效率。
3.签批意见:传阅人员对公文内容应及时做出签批意见,并在公文上进行标记。
签批意见可以是同意、不同意或其他详细说明。
对于不同的意见,应进行协商和沟通,以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4.签批顺序:对于需要多个人签批的公文,应设定明确的签批顺序。
签批顺序可以根据工作职责、级别或其他因素进行确定,以确保签批顺序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5.签批记录:组织机构应建立签批记录的制度,对每份公文的传阅和签批过程进行记录。
签批记录可以作为公文流转的依据,并可以进行追溯和查询。
市局公文流转制度
市局公文流转制度市局公文流转制度一、总则1. 公文的流转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行使权力,按时办理文件。
2. 公文成文后,由发文科负责初审,严格按照内容要求,确认后,由市局相应部门学习和备案。
3. 公文发文后,由市局发文科进行报批,由发文科负责统一签章审核,核准后,发文科担负填发文件并进行流转、传真发送等工作。
4. 收文应按时检查,对有涉及重要事项的收文,应当立即上报,成文后,由发文科担负统一签章审核,审核通过后,执行办理。
二、公文流转1. 发文流转(1) 发文:将文件发出,并在发文科记录下发文信息,附上发文目录。
(2) 报批:将文件送至市局报批,审核后,由发文科报批后,准备发文。
(3) 开通:发文科开通发文权限,并签章审核。
(4) 发送:发文科发送文件,并按照普通快递、专线快递、电子发放等方式发送。
2. 收文流转(1) 检查:市局发文科检查所收取文件是否完整、正确,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反馈。
(2) 上报:对有涉及重要事项的收文,应当立即上报市局领导。
(3) 复核:发文科审核后,把文件送至各相关部门复核,所有部门复核通过后,由发文科办理。
三、流转记录及时维护1. 市局发文科负责维护发文及收文记录,做到及时更新发文及收文记录,以便查询。
2. 各部门对发文及收文记录也应及时维护,以保证发文及收文记录完整。
四、市局公文流转规范1. 市局公文流转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改变或篡改流程,不得擅自改变或篡改文件内容。
2. 上报市局领导的文件,应当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延时,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3. 发文科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规范发文及收文流程,不得有多余的人为干预。
五、考核机制1. 市局发文科每月应对工作进行考核,并及时更新发文及收文记录,以及检查工作规范情况,有效地进行考核,以保证工作质量及完成工作任务。
2. 各部门对发文及收文也要予以考核,及时处理及报告市局领导,把握市局公文流转情况。
公文流转工作规定
公文流转工作规定第一篇:公文流转工作规定公文流转工作规定为了不断推进区政府办公文流转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公文高效运转和安全保密,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收文规定(一)中央、省、市和高新区内发送的各种文件、函件及刊物等,均由高新区管委会秘书科统一接收处理。
节假日期间及下班时间由管委会总值班室负责接收处理。
(二)报送高新区管委会审批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务院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要退回呈报单位重新办理。
(三)秘书科接收公文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分类编号,然后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按照办公室主任意见呈送管委会领导审阅。
文件退回后,要将领导批示意见传达到其他领导或职能部门,最后登记归档。
(注:领导审阅完毕,应将公文退回办公室秘书科,不要直接转给其他部门处理。
)(四)办公室按照管委会主任分工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提出拟办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发送的各种文件、函件等请管委会领导传阅;省委、省政府、省级部门发送的各种文件、函件等请管委会领导传阅;市委、市政府发送的各种文件、函件,涉及一般的、专项的工作请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审阅,涉及重大的、全局性工作请管委会主任或主持工作的管委会副主任审阅;市级部门发送的各种文件、函件请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审阅;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发出的各种文件按照发送范围直接呈送;管委会各部门报送的各种文件、函件请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审阅。
二、发文规定(一)管委会各部门需要以管委会名义发布的文件,要先向管委会书面请示,经管委会领导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
凡文件审签单上有管委会主任、副主任或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签字的文件视为已经研究同意,可以发文。
(二)文件拟发人负责起草文稿,交管委会办公室专人核改后,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审核,属于办公室职权范围内工作的由办公室主任直接签发,其他文件请管委会主管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签发,以管委会名义制发的上行文,必须由主管主任签发。
公文流转落实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文管理,规范公文流转程序,提高公文办理效率,确保公文办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公文,包括发文、收文、请示、报告、函等。
第三条公文流转落实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规范有序;(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三)高效快捷,确保时效;(四)保密安全,严格保密。
第二章公文起草与审核第四条公文起草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公文内容应准确、简洁、明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公文格式应符合国家公文格式规范;(三)公文起草人应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第五条公文审核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部门负责人对公文内容进行初步审核,提出修改意见;(二)办公室对公文格式、用语等进行审核,确保符合规范;(三)单位负责人对公文进行最终审核,签署意见。
第三章公文收发与登记第六条公文收发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收文应按照公文种类、紧急程度、重要程度等进行分类;(二)收文后应及时登记,包括收文时间、文号、标题、发送单位、接收单位、承办人等信息;(三)收文登记后,应及时将公文送交相关部门或承办人。
第七条公文登记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登记内容应完整、准确、规范;(二)登记后应按照公文类别、紧急程度等进行分类归档;(三)登记人员应定期检查、整理登记档案。
第四章公文承办与办理第八条公文承办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承办人应认真阅读公文,明确办理要求;(二)承办人应根据公文内容,提出办理意见或措施;(三)承办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文办理任务。
第九条公文办理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承办人根据公文内容,提出办理意见或措施;(二)部门负责人对办理意见或措施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三)办公室对办理结果进行汇总,形成办理报告;(四)单位负责人对办理报告进行审核,签署意见。
第五章公文归档与销毁第十条公文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归档公文应完整、准确、规范;(二)归档公文应按照公文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排列;(三)归档公文应定期进行整理、鉴定。
机关公文流转工作规定
机关公文流转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文流转程序,提高办文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收文办理收文办理主要包括收文环节(签收、登记、初审)、拟办、承办、传阅、督办(催办)等。
二、收文环节(一)签收。
坚持“一个口子”接收原则,对报送省局和办公室的一切来文来电,统一由办公室接收,其他处室原则上不得直接接收;各处室接收的公文应当及时转交办公室。
办公室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二)登记。
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三)初审。
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
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
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办公室对经初审符合规定的公文,加盖收文印章、标注文件编号、注明签收时间,即贴《XX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阅办单》,呈送分管公文批办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及时阅批。
三、公文拟办(四)拟办。
分管公文批办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依据来文所涉及的工作范围、特点,并结合新工作、新要求,拟定承办处室(单位)和配合处室(单位)。
必要时,与相关业务处室或分管局领导协调沟通后,填写拟办意见。
(五)签阅。
机要收发员依据办公室副主任签批意见,第一时间将公文报送有关局领导签(阅)批,遇有多名领导签阅批的,按照规定程序呈批。
如遇领导外出、培训等,可电话或信息报批(机要收发员须在该公文中注明意见和回复时间)。
(六)传阅。
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
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七)分送。
办公室机要收发员根据公文拟办、领导签批意见,第一时间通知公文承办处室(单位)内勤人员领取公文,交待相关事项。
市局公文流转制度
市局公文流转制度市局公文流转制度为规范市局公文的流转和处理,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制定此市局公文流转制度。
一、公文的分类及编号1. 公文分为发文和收文两类,发文以市局行政公文系统中设立的文件类型为依据,收文根据收到文件内容确定为文件、函件、报告等。
2. 公文的编号应按照年、月、日、序号的原则结合公文类型分类、不同机关、不同部门等情况编定。
公文编号由所在部门负责编制。
二、公文的传阅流程1. 公文接到后,所在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完成查阅和处理,必要时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协商。
2. 在确立了主办单位后,应当按照主办部门的意见确定协调部门和抄送部门,并明确各部门的处理时限和处理方式。
3. 在传阅过程中,如发现有重要内容涉及行政、财务、法律等领域的,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审批。
4. 对于行文中有不妥之处的,接收单位应当在处理时及时提出意见或予以修改,并将回复结果及时发送回发文单位。
5. 发文单位应当对公文的传阅情况进行耐心、仔细、细致的跟踪管理,确保所有需要参与的部门和人员都已经处理完成,另未完成的部门和人员已经得到合理解决。
6. 公文的传阅流程结束后,接收单位应当按照审批结果进行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发文单位报告处理结果。
三、公文保密性和安全性1. 公文应当根据涉及内容的不同而确定不同的保密级别。
涉及机密的公文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要求。
2. 所有的公文必须妥善保管,在传阅、转移和存放过程中防止数据泄露。
3. 对于涉及机密的公文,应当采用加密方式进行传输,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总之,市局公文的流转制度是保证工作流程正确有序,保障公文保密的重要措施。
在实践应用中,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使公文的处理流程规范化、透明化,提高办公效率。
四、公文的备份和归档1. 发文单位应当在办妥公文后,将原件存放在保险柜或其他密闭安全的地方,并在电子存储设备中保留备份数据,防止公文遭到意外破坏或丢失。
2. 收文单位应当在办理完毕后,要按照规定时间期限将公文原件和电子存储设备中的备份数据进行归档管理,以便后续的查阅和复核。
公文流转工作制度
公文流转工作制度公文流转工作制度是指规范公文的起草、审批、签署、抄送和归档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以保证公文的准确、规范、及时流转,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以下是该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公文起草(一)起草人应根据事项的性质和内容,注重选词用语、语法规范和格式统一,尽可能清晰明了,避免出现歧义和事实错误。
(二)在起草公文之前,起草人应先查看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了解有关审批程序和表格要求,保证公文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起草人应将草稿分别送审并征得相关部门的意见,根据意见进行修改或完善。
二、公文审批(一)公文审批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各级领导应认真审核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公文内容的准确,审批程序的规范。
(二)审批人应及时审批公文,不得拖延,避免影响工作效率和公文的正常流转。
三、公文签署(一)公文签署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机构规章制度的规定,签署人应当确保公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签署人应认真审核公文内容,根据审批结果进行签署或退回修改,若需要向上级领导请示或报告,应及时落实。
四、公文抄送(一)公文抄送应根据公文的性质和有关规定进行,抄送人应注意保密要求,依据机密等级进行密级审查。
(二)抄送人应及时抄写并发送抄送公文,同时注意保留相应的抄送回执单或相关文件,以便进行备案和核查。
五、公文归档(一)公文归档应按照机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分类归档,保证公文进出有序。
(二)公文归档应有明确的登记、管理和检索程序,并应规范存放,避免丢失或损毁。
以上是公文流转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需要各级单位内部认真执行和实施,确保公文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
六、公文管理与监督(一)对于本单位发出的公文,应当建立相应的收发、传递、转交等机制,保证公文流转系统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高效性。
(二)公文管理工作应当有专人负责,对公文的起草、审批、签署、抄送、归档等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工作的顺畅和规范。
(三)公文管理应使用数字化系统,建立电子档案和电子公文流转系统,以更加高效地管理并监督公文的全部流程。
公文流转管理制度三篇
公文流转管理制度三篇第 1 条公文流转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公文根据保密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类 :(1)绝密,指极其重要且不允许向物业管理人员透露内容的文件。
(2)机密是指不适合向公司以外的人员披露的文件。
(3)私人是指次要的文件,涉及的内容不能向公司内部和外部的物业管理人员披露。
(4)普通是指非机密文件。
如果还有其他重要的项目,如附上问卷,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5)流通,指公司内部传递的文件。
普通公文流转原则 (1)部门经理级以上领导负责审核公文、答案、批量处理及其他必要的处理,或由其指定的下属负责公文的具体处理。
(2)如遇重要或异常情况,及时与上级主管联系,听从上级指示。
(3)各种相关事宜在处置前必须与部门讨论。
保密文件的流通原则(1)保密文件原则上由责任人或当事人自行处理。
(2)指名或亲自开启公文,原则上公文所涉及事项的要点及寄件人姓名应在封面注明,并由寄件人盖章。
(3)抵达的姓名或亲属的正式文件原则上应由信封上指名的人打开,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启封。
如果主管有权替换文件中指定的人员,他不受本条款约束。
公文的阅读原则如下 (1)公文阅读完毕后,读者必须签字表示已经阅读完毕。
如有必要,您可以在阅读后将意见填入正式文件的空白处,并将其转交给或退回给文件主管。
(2)需要在各部门传阅的文件必须附有一份“传阅登记簿”,按照“传阅登记簿”中规定的栏目填写,最后交回文书主管。
公文流转管理系统公文流转管理系统中的两文两文 I 、实时监管。
留痕的整个过程是为了规范文件处理程序。
办公室收到文件后,按照审核、登记、提交批次、监督的程序进行分类传阅。
所有收到的文件在同一天通过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系统分发。
所有文件从文件发放、登记、领导签字、流通处理开始以电子方式流通,并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流通。
由负责领导交办的公文压缩、具体负责人、明确的处理时限,从交办的部分发送到处理完毕,整个系统都做好标记,并纳入办公室监管,杜绝推诿扯皮现象,使公文处理进一步缩短公文处理时限,提高公文处理效率。
公文流转的规章制度有哪些
公文流转的规章制度有哪些为规范公文流转,提高行政文书的效率和质量,控制公文流转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规章适用于本单位内各级各类公文的正式流转。
三、公文流转的程序1、起草:由拟稿人按照规定文书格式起草公文。
2、审批:起草人向主管领导或者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审批申请。
3、批示:主管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公文内容进行审批,并作出相应批示。
4、签发:批示后,公文由签发人进行签发,签发后即开始流转。
5、传阅:签发后的公文在流转过程中需要按照规定传阅相关人员,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公文内容。
6、会签: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重要事项,需要进行会签,由各相关部门领导进行签署。
7、核稿:在流转过程中,需要进行核稿,确保公文内容准确无误。
8、校对:最终审定后,进行校对工作,保证公文格式规范。
9、装订:所有流转结束后的公文需要进行装订,便于归档和查询。
四、公文流转的要求1、确保公文内容准确无误,语句通顺,格式规范。
2、遵守公文流转程序,不得私自流转或篡改公文内容。
3、严格按照流转时间和流转范围进行传阅和处理,不得私自保留或延迟流转。
4、对涉及机密或重要事项的公文,需要做好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
五、责任制度1、起草人对公文内容负责,审批人和签发人对公文审批和签发负责。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公文流转负全面责任。
3、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以前已经流转的公文不做修改,但在以后流转过程中需按照本规章执行。
以上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具体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4职中公文流转管理办法
2024职中公文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职业中学的公文流转和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中学的公文包括但不限于公告、通知、文件、函件等,并适用于学校内部的公文流转和管理。
第三条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标题、正文、附件等。
其中,正文应简明扼要、内容清晰,附件应真实、完整。
第四条公文的格式应符合相应的行政规范和规定,包括页眉、页脚、字体、字号、行距、标点符号等。
第五条公文的发文机关应当明确,包括发文单位、发文时间、发文号等,以便接收单位能够准确识别和查阅公文。
第六条公文的流转应按照正式的渠道和程序进行,包括签发、传阅、领阅、批示等环节。
公文的流转应注明相关的处理人员和日期,并及时记录流转情况。
第七条公文的保存应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的保存和归档。
公文的保存应确保安全可靠,便于查阅和审计。
第八条公文的传阅应限制到相关人员,避免泄露和滥发。
对于涉密信息的公文,应采取特殊措施进行保密。
第九条将公文散发或公布上墙等形式应严格控制,避免信息过载和资源浪费。
第十条职业中学应建立公文管理制度,明确公文的流转和管理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公文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对于公文流转中的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并按照相应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原职业中学公文流转管理办法。
公文流转制度(经典版)
公文流转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公司内部及集团总部下发的各类文件的流转工作,加强文件管理和信息传递,特制定此公文流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及集团总部相关文件的流转审批。
二、文件流转责任:1.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公司内部及集团总部下发的各类文件的流转工作,并确保流转程序的规范和高效。
三、文件上报与审批:1.上报集团总部的各类文件必须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上报。
2.各类文件在上报前必须经由行政人事部批转,方可分送至相关部门或领导进行流转和审批。
四、文件发送与归档:1.经过规定程序流转审批后,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外发送各类文件,并妥善归档备查。
五、文件保密与传阅:1.为保护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文件流转过程由行政人事部组织进行,他人不得擅自传阅,防止文件丢失或泄密。
2.所有涉及敏感信息的文件必须按照公司的信息安全政策进行处理和传递。
六、阅办时限:1.各部门对阅办完毕的文件应及时签字并注明日期及时间,原则上每个部门的批文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2.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办,应向行政人事部说明原因,并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
七、异常情况处理:1.对于有争议或需要重新审议的文件,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领导进行讨论,以达成一致意见。
2.若发现文件内容错误或不合规的情况,相关部门应立即向行政人事部汇报,行政人事部会及时调整流转程序。
八、责任追究:1.对于因违反本制度导致的文件流转错误或延误,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
九、制度修订:1.本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十、生效时间:1.本制度自起生效,取代之前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完整版)公文流转制度
公文流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公文质量,充分发挥公文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文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方针、政策,施行行政措施,指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布置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办公室是公文流转的管理机构,主管对上级、同级来文和内部各科室、下级文件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公文流转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完全。
公文由办公室设专人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和归档。
第二章公文流转内容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公文流转,主要包括:1. 收文处理,包括上级、同级来文和下级请示、报告等。
2. 发文处理,包括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同级部门等外部机构报送的文件、局内部发送文件以及节假日通知安排等。
- 1 -第三章收文办理第六条上级、同级来文和内部各科室、下级请示、报告,按以下程序处理:1. 签收(1)在协同办公系统及时签收、保存、打印非密级公文。
(2)在机要局或邮局的送件单上签字,注意核对、清点,急件应注明签收具体时间。
2. 阅文。
认真阅读每一份公文,了解内容,弄清需要办理的事项。
3. 拟办。
在收文上附上文件阅办单,由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
4. 呈办。
将文件送局长室各相关局长批阅。
5. 登记。
(1)对文件进行编号,并在收文登记簿上做好公文的登记工作,经费类和非经费类公文需要分别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收文顺序号、收文日期、来文机关、来文文号、来文日期、文件标题、拟办意见等。
(2)在协同办公系统“待办事项”中,找到相关事项,填写拟办意见、提请相关责任人批阅办理。
6. 转办。
将领导实质性批示登记以后,将公文送至相关受文科室,并请收件人在收文登记薄上签字。
7. 归档。
收文件办结后受文科室将公文送办公室汇编- 2 -和留存备查,原件注明办结后分类归档,并在收文登记薄上进行标记。
8. 绝密件和特提、特急件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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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流转工作规定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公文流转工作规定为了不断推进区政府办公文流转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公文高效运转和安全保密,结合我办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收文规定
(一)中央、省、市和高新区内发送的各种文件、函件及刊物等,均由高新区管委会秘书科统一接收处理。
节假日期间及下班时间由管委会总值班室负责接收处理。
(二)报送高新区管委会审批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务院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要退回呈报单位重新办理。
(三)秘书科接收公文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分类编号,然后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按照办公室主任意见呈送管委会领导审阅。
文件退回后,要将领导批示意见传达到其他领导或职能部门,最后登记归档。
(注:领导审阅完毕,应将公文退回办公室秘书科,不要直接转给其他部门处理。
)(四)办公室按照管委会主任分工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提出拟办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部委发送的各种文件、函件等请管委会领导传阅;省委、省政府、省级部门发送的各
种文件、函件等请管委会领导传阅;市委、市政府发送的各种文件、函件,涉及一般的、专项的工作请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审阅,涉及重大的、全局性工作请管委会主任或主持工作的管委会副主任审阅;市级部门发送的各种文件、函件请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审阅;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发出的各种文件按照发送范围直接呈送;管委会各部门报送的各种文件、函件请管委会分管副主任审阅。
二、发文规定
(一)管委会各部门需要以管委会名义发布的文件,要先向管委会书面请示,经管委会领导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
凡文件审签单上有管委会主任、副主任或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签字的文件视为已经研究同意,可以发文。
(二)文件拟发人负责起草文稿,交管委会办公室专人核改后,由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审核,属于办公室职权范围内工作的由办公室主任直接签发,其他文件请管委会主管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签发,以管委会名义制发的上行文,必须由主管主任签发。
文件签发后,由办公室秘书科负责格式审核、编发文号、加盖印章、归档保存。
(三)各部门代管委会起草文稿,须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送管委会办公室按程序办理,不得直接送管委会主管主任或分管副主任签发。
三、涉密公文处理规定
为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凡按国家规定列为保密范围的文件、资料均属秘密文件。
管委会在工作中产生的文件、资料,由秘书科按照保密法规定确定密级和保管期限。
上级来文按照已标明的密级和保管期限进行管理。
(二)涉密文件由秘书科保密员签收、拆封、登记、保管。
(三)传达、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严格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范围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
(四)因特殊情况需复制秘密文件,须经制文单位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复制秘密文件。
(五)应在办公场所阅读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将秘密文件带至公共场所或家中。
(六)确需借用秘密文件,必须履行签借手续,确保文件安全,并于当日下班前退还。
(七)秘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保障的地方,一般应达到“三铁”(铁柜、铁门、铁窗)要求,并经常检查保管情况。
发现丢失,应立即报告,并积极查找。
(八)对外传递秘密文件,由保密员负责。
传递秘密文件时,不得去公共场所办理其他事情,慎防文件被窃或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