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2006年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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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矿山恢复治理要求

新疆矿山恢复治理要求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要求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09)、•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编制与审查要求。

一、《方案》编制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规范规程和其它相关依据:(一)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2号);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8、•土地复垦规定‣(国务院令第19号);9、•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10、•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13、•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14、•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15、•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1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61号);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07‟229号);18、•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登记申请资料和申报要求的紧急通知‣(新国土资发…2006‟277号);19、•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国土资发…2007‟322号文);20、•新疆煤炭工业“十五”结构调整规划实施办法‣(新煤规发…2002‟255号);21、•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炭工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66号)。

地震恢复重建规划区地质灾害特征及危险性评价

地震恢复重建规划区地质灾害特征及危险性评价

水文气象 表径流、 河流流经坡角, 其水流急, 水位变幅大, 存在大 一 暴雨引发因素
属 侵 蚀岸 。 人 类 活动
一 f = : : … ~ ~一 、
… …
人 为破 坏严重 ,岸坡 无护坡 。 人工边 坡坡度> 6 o 。, 工 程开 挖形 成软 弱基 座 陡崖 ,或下 部存 人类 活动 很少 , 岸 坡 有砌石 护 坡 。人
3 地 质灾害 的危 险性初步评 价
3 . 1地质灾害危险 眭评价标准 地质灾害点危险 l 生 定性评价以 目 前稳定状态和潜在危害程度为依据 , 划分为危险性大、中等和危险
性小 3 级。
3 . 1 . 1地质 灾 害点 的稳 定 性初 步 评价 根据 国土资源部 《 县 ( 市) 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 》实施细则 ( 修订稿 ) 2 0 0 6 ) 中的滑坡、
咀”崖
岩性 软 硬相 间 ,岩 土 体结 构松 散 破碎 ,裂缝 裂 隙 岩 体结 构较 碎 ,不 连续结 构 面少 ,节 理 岩体 结构 完整 ,不连 续结 构 面少 ,无
地质结构
发育切割深 ,形成 了不稳定的结构体 ,不连续结 裂隙较少。岩土体无明显变形迹象,有 节理 、裂隙发育。岸坡土堆较密实 ,
30 5
2 0 1 3年 9月 第 3 3卷 第 3期
四川 地质 学 报
V o 1 . 3 3 N o . 3 S e p . ,2 0 1 3
5 结 论 与建 议
1 )区 内发育 的地质 灾 害有 2种 :崩塌 ( 3 处 )和潜 在
不稳定斜坡 ( 3 处) 。崩塌和潜在不稳定斜坡主要受人为经济工程活动 ( 如开挖坡脚等 ) 和降雨因素
滑坡 后 缘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

浙江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实施细则(国土资源厅)1 总则1.1 为保证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等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83号),特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管理。

1.3 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主要参照技术要求目录见附录1。

2 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2.1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以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中小学校舍场址为重点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查明全省中小学校址是否存在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评估分析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并根据评估分析论证结果,提出治理或避险搬迁等处置意见。

2.2 主要任务:(1)通过资料搜集分析和现场调查,逐校排查本行政区内中小学校舍场址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和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2)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校舍场址,分析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划定危险区范围,查明危险区内建筑物及其他设施;(3)提出地质灾害治理或避险搬迁等处置意见。

3 范围与灾种3.1 排查范围为全省城市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举办的各类各级中小学校,重点排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已建中小学校舍场址。

位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但紧临丘陵山地边缘的和平原地区紧靠河、湖、库、海岸的中小学校舍场址也应列入排查范围。

3.2 排查灾种主要为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4 基本要求4.1 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应查明校舍场址遭受地质灾害威胁情况,坚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4.2 校舍场址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采用资料搜集分析与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勘查、治理等成果,必要时进行专项调查评估。

子长区划报告

子长区划报告

2006年度全国山地丘陵区地质灾害普查项目陕西省子长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二O O七年十二月2006年度全国丘陵区地质灾害普查项目陕西省子长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编写单位: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处处长:张茂省项目负责人:魏兴丽、陈社斌、孙合家编写人:魏兴丽陈社斌薛强丁辉曾磊参加工作人员:魏兴丽陈社斌薛强丁辉黄玉华王佳运武文英孙巧银孙合家朱建新李庆营成林贾向军魏学华审核:张茂省主管副总工程师:侯光才所长:李向提交单位: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提交时间:二○○七年十二月目录0 序言 (1)0.1目的任务 (1)0.2交通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0.3地质灾害灾情 (4)0.4以往工作程度 (5)0.5本次调查工作概况及工作质量评述 (5)1 区域自然地理与地质环境 (10)1.1地形地貌 (10)1.2气象与水文特征 (12)1.3地层岩性与地质构造 (15)1.4新构造活动与地震 (19)1.5岩土体类型及工程地质特征 (19)1.6地下水类型与补、径、排特征 (20)1.7人类工程活动特征 (22)2 地质灾害分布与特征 (23)2.1 地质灾害发育类型 (23)2.2 地质灾害分布及发育特征 (26)2.3 地质灾害形成条件及影响因素 (32)3 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性评价 (35)3.1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性评价 (35)3.2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性评价 (37)4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58)4.1 划分依据及方法 (58)4.2分区与评价 (59)4.3乡镇地质灾害评价 (61)5 地质灾害经济损失评估 (68)5.1 评估原则与方法 (68)5.2 经济损失现状评估 (69)5.3经济损失预测评估 (69)6 防治建议 (71)6.1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与防治原则 (71)6.2防治要求与目标 (72)6.3重点防治分区的划分与评价 (76)6.4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建议 (80)6.5群测群防系统建设与运行方案 (98)6.6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建议 (98)7 结论 (102)7.1 本次调查工作的主要成果 (102)7.2 工作质量评述 (103)7.3 防灾减灾效益 (103)7.4 防治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 (104)7.5 下一步工作建议 (105)附表附表子长县地质灾害调查成果一览表附件附件1 陕西省子长县地质灾害防治区划附件2 陕西省子长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及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建议稿)附图附图1 陕西省子长县地质灾害调查实际材料图附图2 陕西省子长县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附图3 陕西省子长县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0 序言延安市子长县地处陕北黄土高原腹地,属典型的黄土梁峁地貌,区内黄土斜坡高陡,沟谷深切,坡体前缘多临空,遇强降雨,易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之欧阳体创编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之欧阳体创编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2000年3月目录一、总则 1(一) 目的 1(二) 任务 1(三) 基本要求 1(四) 组织形式 2二、设计编制 3(一) 基本要求 3(二) 设计书提纲 4三、野外调查 5(一) 野外调查记录方式 5(二) 野外调查记录内容 5(三) 工作手图和清图填绘要求12四、群测群防网络建设12(一) 群测群防体系12(二) 监测网主要职责13(三) 工作内容14(四) 群测群防灾害体的选定14(五) 监测数据16五、室内资料分析整理16(一) 基本要求16(二)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17(三) 地质灾害危险区划18(四) 地质灾害调查图件编制18(五) 报告编制21(六) 报告附件24附件1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表27附件2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图图例36附件3 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模糊综合评判方法41一、总则(一)目的为查明我国地质灾害严重县(市)的地质灾害隐患,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任务1.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

查清其分布范围、规模、结构特征、影响因素等。

2.“以人为本”,对所属县(市)的主要集镇、厂矿、重要交通沿线、重要工程设施潜在的地质灾害体进行调查。

3.建立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系统。

4.进行地质灾害分区评价,圈定易发区和危险区。

5.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建议),协助当地政府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编制地质灾害减灾预案。

6.结合调查成果,对所属县(市)有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减灾知识培训,指导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警。

(三)基本要求1.地质灾害调查,应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

收集资料内容包括区域地质、环境地质、第四纪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气象水文、植被,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等。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2. 引用标准及规定
为保证数字化成果的共享,本技术要求的编写引用了部分标准和技术规定构成为 本要求的条文,引用标准及规定为:
GB/T226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13923-92
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
GB/T2808-81
全数字式日期表示法
GB12328-90
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
4.5.2 水系图层
水系线图元属性表
序号 字段名
类型
1
统一编号 Char
2
图元代码
C
3
图元名称
C
长度 12 5 20
用户自定义 ID 图元代码 图元名称
说明
图元代码说明:21011:单线河流,22010:运河,22020:主要渠道,22030:一般渠道,22040: 废弃渠道,22050:干沟,22090:沟堑
DZ/T0197-1997
数字化地质图图层及属性文件格式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
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 (修订稿)》
3. 基本术语
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 3.1 图元 图面上表示空间信息特征的基本单位,分为点、线、面三种类型。 3.2 图素 空间信息中的各种实体类型,由代表各类实体的若干图元构成。 3.3 图层 为了有效的管理和利用空间数据,将一类图素或性质相近的一组图素的空间数据 放在一个要素层(图层)中,同一图层具有相同的属性结构。每个不同的要素层分别 存放在不同的文件中,一幅地图往往由若干个图层组成。 为便于区分,我们将具有相同属性结构的一个图形文件要素层称为‘图层’(或 称‘物理图层’);将在同一要素层中细分的层称为‘内部图层’(或称‘逻辑图层’)。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2000年3月1目录一、总则 1(一) 目地 1(二) 任务 1(三) 基本要求 1(四) 组织形式 2二、设计编制 3(一) 基本要求 3(二) 设计书提纲 4三、野外调查 5(一) 野外调查记录方式 5(二) 野外调查记录内容 5(三) 工作手图和清图填绘要求12四、群测群防网络建设12(一) 群测群防体系12(二) 监测网主要职责13(三) 工作内容14(四) 群测群防灾害体地选定14(五) 监测数据16五、室内资料分析整理16(一) 基本要求16(二)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17(三) 地质灾害危险区划18(四) 地质灾害调查图件编制18(五) 报告编制21(六) 报告附件24 附件1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表27 附件2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图图例36 附件3 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模糊综合评判方法412一、总则(一)目地为查明我国地质灾害严重县(市)地地质灾害隐患,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群专结合地监测网络,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升命财产安全。

(二)任务1.對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

查清其分布范围、规模、结构特征、影响因素等。

2.“已人为本”,對所属县(市)地主要集镇、厂矿、重要交通沿线、重要工程设施潜再地地质灾害体进行调查。

3.建立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系统。

4.进行地质灾害分区评价,圈定易发区和危险区。

5.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建议),协助当地政府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编制地质灾害减灾预案。

6.结合调查成果,對所属县(市)有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减灾知识培训,指导地质灾害地监测与预警。

(三)基本要求1.地质灾害调查,应再充分收集、利以已有资料地基础上进行。

收集资料内容包括区域地质、环境地质、第四纪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气象水文、植被,已及社會经济发展计划等。

地质灾害详勘技术要求

地质灾害详勘技术要求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的通知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现将《福建省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

二○○九年六月十日附件:福建省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1总则1.1目的通过开展全省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及房前屋后高陡边坡详细调查、测绘与勘查,为群测群防、应急处置、减灾防灾提供基础地质依据。

1.2规范性引用文件1、中国地调局《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万DD2008-02)》2008年10月2、国土资源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修订稿)2007年10月3、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信息化成果技术要求》2008年1月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岩土体工程地质分类标准》(DZ/T0219-2004)5、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地环处、福建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野外调查记录本记录内容与技术要求》2003年5月30日1.3术语定义斜坡:是指自然作用下形成的具有一定倾斜度的地形。

斜坡坡高:是指调查点处第一重山坡的坡顶至调查点处的垂直高度。

斜坡坡度:是指调查点处第一重山坡自然坡度。

不稳定斜坡:是指出现裂缝、但又未贯通的斜坡。

高陡边坡:是指在人类工程活动中对自然稳定山体进行切坡、削坡形成的临空面。

高陡边坡坡高:削、切坡形成的临空面的垂直高度。

滑坡:是指斜坡岩土体沿着贯通的剪切破坏面所发生的滑移现象。

崩塌:是指斜坡上的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山体崩落、滚动,堆积在坡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

泥石流:是指在山区或者其他沟谷深壑,地形险峻的地区,因为暴雨暴雪或其他自然灾害引发的携带有大量泥沙以及石块的特殊洪流。

泥石流的形成需要三个基本条件:有陡峭便于集水集物的适当地形;上游堆积有丰富的松散固体物质;短期内有突然性的大量流水来源。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2000年3月w. . .v目录一、总则 1(一) 目的 1(二) 任务 1(三) 基本要求 1(四) 组织形式 2二、设计编制 3(一) 基本要求 3(二) 设计书提纲 4三、野外调查 5(一) 野外调查记录方式 5(二) 野外调查记录内容 5(三) 工作手图和清图填绘要求12四、群测群防网络建设12(一) 群测群防体系12(二) 监测网主要职责13(三) 工作内容14(四) 群测群防灾害体的选定14(五) 监测数据16五、室内资料分析整理16(一) 基本要求16(二)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17(三) 地质灾害危险区划18(四) 地质灾害调查图件编制18(五) 报告编制21(六) 报告附件24附件1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表27附件2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图图例36附件3 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模糊综合评判方法41 w. . .v一、总则(一)目的为查明我国地质灾害严重县(市)的地质灾害隐患,圈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任务1.对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

查清其分布范围、规模、结构特征、影响因素等。

2.“以人为本”,对所属县(市)的主要集镇、厂矿、重要交通沿线、重要工程设施潜在的地质灾害体进行调查。

3.建立地质灾害调查信息系统。

4.进行地质灾害分区评价,圈定易发区和危险区。

5.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建议),协助当地政府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编制地质灾害减灾预案。

6.结合调查成果,对所属县(市)有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减灾知识培训,指导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警。

(三)基本要求1.地质灾害调查,应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

收集资料内容包括区域地质、环境地质、第四纪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气象水文、植被,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等。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细则(《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 )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细则(《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 )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修订稿)目录一、总则 (1)(一) 目的 (1)(二) 名词解释 (1)(三) 任务 (1)(四) 基本要求 (2)(五) 组织形式 (3)(六) 质量监控 (3)二、设计编制 (3)(一) 基本要求 (3)(二) 设计书提纲 (4)三、野外调查 (5)(一) 调查要点 (5)(二) 野外调查记录要求 (14)(三) 野外调查记录形式 (16)(四) 工作手图和清图填绘要求 (17)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18)(一)群众监测网络建设 (18)(二)群专结合的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20)五、室内资料分析整理 (20)(一) 基本要求 (20)(二)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20)(三) 重点防治区的确定 (23)(四) 成果图件编制 (23)(五) 成果报告编制 (24)(六) 报告附件 (26)六、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 (27)附件1: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表附件2: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图图例一、总则(一)目的为查明我国地质灾害严重县(市)的地质灾害隐患,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二)名词解释1、地质灾害:本细则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地质灾害隐患:本细则所称地质灾害隐患,包括可能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不稳定斜坡、潜在滑坡、潜在崩塌、潜在泥石流和潜在地面塌陷,以及已经发生但目前还不稳定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3、灾情:本细则所称灾情为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包括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险情:本细则所称险情为地质灾害隐患的潜在危害性,包括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数和威胁财产数(潜在经济损失)。

惠州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评价

惠州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评价

惠州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评价作者:白春艳来源:《西部资源》2021年第01期摘要:通过系统收集惠州市地质灾害资料,分析了惠州市地质灾害分布及发育特征,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及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评价,为惠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地灾隐患排查、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参考数据。

关键词:惠州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评价1.前言惠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地势北、东部高,中、西部低,中部低山、丘陵、台地、平原相间,在丘陵、台地周围以及江河两岸有冲积阶地,区内岩土体类型较为复杂,地貌条件、岩土体类型等为地质灾害发育提供了自然条件,强降雨及频繁的人类工程活动为地质灾害发育提供外在影响因素。

常年发育的地质灾害对惠州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以惠州市城市地质调查为背景,对惠州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评价,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2.地质灾害分布及发育特征2.1地质灾害分布据收集资料,截至2013年底,惠州市共有地质灾害点(含隐患点)230处,其主要类型为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其中崩塌114处、滑坡95处、地面塌陷21处。

主要分布在惠城区、龙门县和惠东县,约占80%。

各县(区)地质灾害类型及发育程度见图1。

2.2地质灾害发育特征惠州市230处地质灾害点(隐患点)中,地质灾害规模大型7处,中型30处,小型193处,分别占灾害点总数的3.04%、13.04%、83.92%,地质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地质灾害稳定性差有161处,稳定性较差有49处,稳定性好有20处,分别占总数的70.00%、21.30%、8.70%,地质灾害稳定性以差—较差为主(合占91.30%),其中,崩塌、滑坡稳定性差占比较高,地面塌陷多为稳定性好;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大型35处,中型85处,小型110处,分别占总数的15.21%、36.96%、47.83%,惠州市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总体以小—中型为主(合占84.79%);地质灾害属危险性大的有39处,危险性中等的有92处,危险性小的有99处分别占总数的16.96%、40.00%、43.04%,惠州市地质灾害危险性总体以小—中等为主(合占83.04%)。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2006年修订稿)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2006年修订稿)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修订稿)国土资源部二○○六年四月目录一、总则 (1)(一) 目的 (1)(二) 名词解释 (1)(三) 任务 (1)(四) 基本要求 (2)(五) 组织形式 (3)(六) 质量监控 (3)二、设计编制 (3)(一) 基本要求 (3)(二) 设计书提纲 (4)三、野外调查 (5)(一) 调查要点 (5)(二) 野外调查记录要求 (14)(三) 野外调查记录形式 (16)(四) 工作手图和清图填绘要求 (17)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18)(一)群众监测网络建设 (18)(二)群专结合的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20)五、室内资料分析整理 (20)(一) 基本要求 (20)(二)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20)(三) 重点防治区的确定 (23)(四) 成果图件编制 (23)(五) 成果报告编制 (24)(六) 报告附件 (26)六、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 (27)附件1: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表附件2: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图图例一、总则(一)目的为查明我国地质灾害严重县(市)的地质灾害隐患,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二)名词解释1、地质灾害:本细则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地质灾害隐患:本细则所称地质灾害隐患,包括可能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不稳定斜坡、潜在滑坡、潜在崩塌、潜在泥石流和潜在地面塌陷,以及已经发生但目前还不稳定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3、灾情:本细则所称灾情为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包括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险情:本细则所称险情为地质灾害隐患的潜在危害性,包括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数和威胁财产数(潜在经济损失)。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地质矿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国土资发[2006]42号【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发布日期】2006.03.14【实施日期】2006.03.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做好2006年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生命财产安全是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就是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国土资源重点工作之一,认真研究、部署、检查、落实。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尤其是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级领导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心系群众安危的高度责任感,树立统筹城乡地质灾害防治的全局观念,树立地质灾害防治无小事的工作理念,以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地质灾害防治由被动防治向主动防治转变。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完善的防灾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必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力度,查明隐患,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普查工作地质灾害普查是进行地质灾害监测、管理的前提,是有效避免群死群伤地质灾害的基础性工作。

各省(区、市)厅(局)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地质灾害调查制度,把地质灾害普查作为重点工作紧抓不放。

部计划在三年内全面完成全国山区丘陵区地质灾害普查工作,要求各省(区、市)厅(局)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大普查的力度和速度,增加普查投资,打破目前普查工作进展相对缓慢,周期较长的局面,快速查明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隐患,以便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严重损失。

广东省海丰县地质灾害易发分区评价研究

广东省海丰县地质灾害易发分区评价研究
XIE Yong-hai, LIU Jian-ping
(938 Team of GD Province Nonferrous Metal Geological Bureau,Huizhou 516023,China)
Abstract: Based on the detailed investigation of th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conditions and the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s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in Haifeng County,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are determined. With 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HP),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the study area, the susceptibility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in the study area is divided by the combination of quantitative analysis and traditional qualitative analysis, so as to guide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Keywords: geologic hazard;Susceptibility zoning;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4)岩土体类型。区内工程地质岩土体有砂、砾石、粘 土多层土体,层状软红层岩,层状较硬碎屑岩,块状较硬 坚硬侵入岩、潜火山岩。

地灾评估报告

地灾评估报告

xxxxx·xxxxx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二〇一四年十月报告名称:提交单位: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编写人:评估资质:证书编号:证书编号:提交时间: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资质证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目录前言 ................................................................................................................................. - 1 -一任务由来. (1)二评估工作的依据 (1)(一)法规文件 ........................................................................................... - 1 -(二)技术标准 ........................................................................................... - 1 -(三)有关文件、委托合同 ....................................................................... - 2 -三评估工作的目的任务.. (2)(一)评估工作目的 ................................................................................... - 2 -(二)评估工作的主要任务 ....................................................................... - 2 -第一章评估工作概述................................................................................................... - 3 -一工程概况与征地范围.. (3)(一)工程概况 ........................................................................................... - 3 -(二)征地范围 ........................................................................................... - 3 -二以往工作程度.. (3)三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 (4)四评估范围与级别的确定 (7)(一)评估范围 ........................................................................................... - 7 -(二)评估级别的确定 ............................................................................... - 7 -第二章地质环境条件................................................................................................... - 9 -一气象水文. (9)(一)气象 ................................................................................................... - 9 -(二)水文 ................................................................................................... - 9 -二地形地貌. (9)三地层与岩浆岩 (10)(一)地层 ................................................................................................. - 10 -(二)岩浆岩 ............................................................................................. - 11 -四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 (11)(一)地质构造 ......................................................................................... - 11 -(二)区域地壳稳定性 ............................................................................. - 12 -五岩土工程地质特征. (12)六水文地质条件 (13)七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13)第三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 16 -一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16)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16)第四章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 17 -一工程建设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17)二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25)第五章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及防治措施......................................................... - 26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原则与量化指标的确定 (26)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 (26)三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估 (26)四防治措施 (27)结论与建议 ..................................................................................................................... - 28 -一结论. (28)二建议 (28)附图目录附件一钻探报告及附图附件二物探报告及附图前言一任务由来拟建xxx建设项目位于xxxx。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审查要求》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审查要求》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审查要求》的通知新国土资办发〔2010〕4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各相应资质单位:为进一步贯彻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审查要求》(以下简称《编制与审查要求》)。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尽快将本通知转发所辖县(市)国土资源局,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审查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单位要认真学习《编制与审查要求》,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

三、《编制与审查要求》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关于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审查要求>的通知》(新国土资发〔2008〕362号)同时废止。

四、自2010年3月1日起提交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均应按照《编制与审查要求》编制。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要求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编写提纲》二O一O年一月十八日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要求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09)、《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代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编制与审查要求。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的通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的通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9.06.10•【字号】•【施行日期】2009.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的通知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现将《福建省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

二○○九年六月十日福建省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技术要求(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二○○九年六月)目录1总则1.1目的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定义2工作任务2.1调查对象2.2调查内容2.2.1一般性调查内容2.2.2具体内容2.3调查工作要求2.3.1一般性规定2.3.2调查工作对试验的要求2.4调查成果2.5建立群测群防网络3野外记录须知3.1野外调查记录要求3.2野外调查记录形式3.3工作手图和清图填绘4成果资料4.1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4.2地质灾害现状分布图4.3报告附表4.4报告附件4.4.1房前屋后高陡边坡调查报告4.4.2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4.4.3其它附件5组织形式及质量监控5.1组织形式5.2质量监控附件附表1 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程序附表2 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摸底调查表附表3 房前屋后高陡边坡野外调查表附表4 斜坡摸底调查表附表5-1 斜坡稳定性调查表附表5-2 斜坡稳定性调查表(续表5-1)附表6-1 滑坡调查表附表6-2 滑坡调查表(续表6-1)附表7-1 崩塌调查表附表7-2 崩塌调查表(续表7-1)附表8-1 泥石流调查表附表8-2 泥石流调查表(续表8-1)附表9 泥石流沟严重程度(易发程度)数量化表附表10-1 地面塌陷调查表附表10-2 地面塌陷调查表(续表10-1)附表11-1 村(居民点)地质灾害调查情况统计表附表11-2 村(居民点)地质灾害调查情况统计表(续表11-1)附表12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情况统计表附表13 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表附表14 地质灾害点调查复核表附表15 工程治理地质灾害点调查表附表16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附表17-1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基本信息表附表17-2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基本信息表(续表17-1)附表18 县(市)滑坡土体抗剪强度参数统计表1总则1.1目的通过开展全省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及房前屋后高陡边坡详细调查、测绘与勘查,为群测群防、应急处置、减灾防灾提供基础地质依据。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写依据和材料要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写依据和材料要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写依据和材料要求一、《方案》编制的依据包括政策依据、规范规程和其它相关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规范规程和其它相关依据:(一)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6、《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2号);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8、《土地复垦规定》(国务院令第19号);9、《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10、《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11、《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12、《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管理办法》;13、《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14、《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15、《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1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审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61号);17、《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登记申请资料和申报要求的紧急通知》(新国土资发[2006]277号);18、《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国土资发[2007]322号文);(二)规范规程1、《区域地质图图例》(GB958);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3、《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12328-1990);4、《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T12719-1991);5、《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4538-1993);6、《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7、《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8、《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9、《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2001);10、《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4845-2001);11、《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12、《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13、《1:5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DZ/T0157-1995);14、《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DZ/T0179-1997);15、《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设计规范》(DZ/T0220-2006);16、《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1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1998);1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19、《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09););20、《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2006年修订稿);21、《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2005-2005);2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23、《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程》(CJJ17-2004);2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CJJ112-2007);25、《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26、《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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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修订稿)国土资源部二○○六年四月目录一、总则 (1)(一) 目的 (1)(二) 名词解释 (1)(三) 任务 (1)(四) 基本要求 (2)(五) 组织形式 (3)(六) 质量监控 (3)二、设计编制 (3)(一) 基本要求 (3)(二) 设计书提纲 (4)三、野外调查 (5)(一) 调查要点 (5)(二) 野外调查记录要求 (14)(三) 野外调查记录形式 (16)(四) 工作手图和清图填绘要求 (17)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18)(一)群众监测网络建设 (18)(二)群专结合的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20)五、室内资料分析整理 (20)(一) 基本要求 (20)(二)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20)(三) 重点防治区的确定 (23)(四) 成果图件编制 (23)(五) 成果报告编制 (24)(六) 报告附件 (26)六、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 (27)附件1: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表附件2: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图图例一、总则(一)目的为查明我国地质灾害严重县(市)的地质灾害隐患,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二)名词解释1、地质灾害:本细则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地质灾害隐患:本细则所称地质灾害隐患,包括可能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不稳定斜坡、潜在滑坡、潜在崩塌、潜在泥石流和潜在地面塌陷,以及已经发生但目前还不稳定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3、灾情:本细则所称灾情为地质灾害的危害性,包括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险情:本细则所称险情为地质灾害隐患的潜在危害性,包括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数和威胁财产数(潜在经济损失)。

(三)任务1、“以人为本”,对城镇、厂矿、村庄、风景名胜区、重要交通干线和重要工程设施分布区不稳定斜坡(变形斜坡)、泥石流潜在发育区以及潜在地面塌陷区进行调查,并对其稳定程度和潜在危害(险情)进行初步评价。

2、对已发生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

查清其分布范围、规模、结构特征、影响因素、引发因素等,并对其稳定性、危害性(灾情)及潜在危害性(险情)进行评价。

3、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

4、协助当地政府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编制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

5、结合调查成果,对所属县(市)有关人员进行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培训,指导地质灾害的监测与预警工作。

6、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区划。

7、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

(四)基本要求1、地质灾害调查应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

收集资料内容包括与地质灾害形成条件相关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区域构造、第四纪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生态环境以及人类活动与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等。

2、地质灾害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不稳定斜坡、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

根据工作区实际情况,可以增加其它种类的地质灾害调查内容。

3、地质灾害调查应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有关部门和群众报险与专业人员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对于前人文献已有记载的以及当地群众和有关部门报告的地质灾害点,必须逐一进行现场调查;对于主要的居民点,无论有无地质灾害分布,都必须进行现场调查;对于据地质条件判断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一般居民点,也必须进行现场调查。

4、地质灾害调查必须做到“一点一卡”。

按照卡片要求的内容逐一填写,对地质灾害的主要要素的描述不得遗漏。

5、地质灾害调查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建立相应的信息系统。

6、列入年度计划的县(市),承担调查任务的单位须编制调查设计书。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开展调查工作。

7、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资料(含文字报告、图件、附件、附表和有关原始资料等)均以纸介质和电子文档(光、磁盘)两种形式汇交。

所汇交的资料均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复制。

光(磁)盘数据资料,必须与纸介质成果资料内容一致。

8、每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应在一年内完成。

(五)组织形式1、成立由县(市)政府领导、承担调查任务的地勘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成员参加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和协调项目的实施。

2、在协调小组领导下,由承担调查任务的地勘单位和县(市)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成若干联合调查组开展工作。

3、每个县(市)调查组专业技术人员不应少于2人。

其中,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并且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不应少于1人。

4、在开展调查工作前,专业调查组应协助当地政府举办地质灾害调查基层干部培训班。

(六)质量监控1、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应由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

2、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照审批后的设计书要求组织实施,如需要对设计进行较大变更、调整,应报原审批部门备案或重新审批。

3、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时开展对项目实施阶段的自检、互检、专检的质量控制措施。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省及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专家对调查工作进行野外抽查和验收。

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直至质量合格。

5、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成果报告送审稿,经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通过并经审批后,方可提供当地政府使用,并按规定进行资料归档。

二、设计编制(一)基本要求1、设计书应充分收集前人资料,尤其是收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三级地质灾害年度防治预案和应急防灾减灾工作资料,并进行综合研究,使设计书有充分的依据和可操作性,确保调查成果的质量。

2、设计书应充分了解地方国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对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需求和要求,使工作目的明确,针对性强。

3、设计书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规定、条例及要求,内容完整,重点突出,附图附表齐全。

(二)设计书提纲设计书提纲包括如下内容:前言一目的任务二工作区范围和自然地理概况三以往工作程度及评述第一章区域环境地质条件和地质灾害现状第一节区域环境地质条件第二节地质灾害现状第三节影响地质灾害易发程度的地质条件分析第二章工作部署及进度安排第一节工作部署原则第二节工作部署第三节工作量与工作进度第三章工作方法及技术要求第一节工作方法第二节技术要求第四章组织管理第一节组织管理第二节项目组人员与分工第五章保障措施第一节项目全面质量管理措施第二节安全及劳动保护措施第六章经费预算第七章预期成果第一节成果报告第二节成果图件第三节附件第四节提交成果时间附图: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部署图,比例尺1/10万。

三、野外调查(一)调查要点1、不稳定斜坡调查要点调查的内容包括:构成斜坡的地层岩性、风化程度、厚度、软弱夹层岩性及产状;断裂、节理、裂隙发育特征及产状;风化残坡积层岩性、厚度;山坡坡型、坡度、坡向和坡高;岩土体中结构面与斜坡坡向的组合关系。

不稳定斜坡与建筑物的平面关系(如:房屋与高陡边坡的距离)。

调查斜坡周围,特别是斜坡上部暴雨、地表水渗入或地下水对斜坡稳定的影响、人为工程活动对斜坡的破坏情况等。

对可能构成崩塌、滑坡的结构面的边界条件、坡体异常情况等进行调查分析,以此判断斜坡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及可能的影响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该斜坡具备失稳条件:(1)各种类型的危岩体;(2)斜坡岩体中有倾向坡外、倾角小于坡角的结构面存在;(3)斜坡被两组或两组以上结构面切割,形成不稳定棱体,其底棱线倾向坡外,且倾角小于斜坡坡角;(4)斜坡后缘已产生拉裂缝;(5)顺坡走向卸荷裂隙发育的高陡斜坡或凹腔深度大于裂隙带;(6)岸边裂隙发育、表层岩体已发生蠕动或变形的斜坡;(7)坡足或坡基存在缓倾的软弱层;(8)位于库岸或河岸水位变动带,渠道沿线或地下水溢出带附近,工程建成后可能经常处于浸湿状态的软质岩石或第四系沉积物组成的斜坡;(9)其它根据地貌、地质特征分析或用图解法初步判定为可能失稳的斜坡。

斜坡稳定性调查表(附表1)中有关栏目填写要求如表1:表1 《斜坡稳定性调查表》填写说明2、滑坡调查要点(1)调查的范围应包括滑坡区及其邻近稳定地段,一般包括滑坡后壁外一定距离(滑坡滑动会影响和危害的区域),滑坡体两侧自然沟谷和滑坡舌前缘一定距离或江、河、湖水边;(2)注意查明滑坡的发生与地层结构、岩性、断裂构造(岩体滑坡尤为重要)、地貌及其演变、水文地质条件、地震和人为活动因素的关系,找出引起滑坡或滑坡复活的主导因素;(3)调查滑坡体上各种裂缝的分布特征,发生的先后顺序、切割和组合关系,分清裂缝的力学属性,如拉张、剪切、鼓胀裂缝等,藉以作为滑坡体平面上分块、分条和纵剖面分段的依据,分析滑坡的形成机制;(4)通过裂缝的调查,藉以分析判断滑动面的深度和倾角大小。

滑坡体上裂缝纵横,往往是滑动面埋藏不深的反映;裂缝单一或仅见边界裂缝,则滑动面埋深可能较大;如果基础埋深不大的挡土墙开裂,则滑动面往往不会很深;如果斜坡已有明显位移,而挡土墙等依然完好,则滑动面埋深较深;滑坡壁上的平缓擦痕的倾角,与该处滑动面倾角接近一致;滑坡体的差速裂缝两壁也会出现缓倾角擦痕,同样是下部滑动面倾角的反映;(5)对岩体滑坡应注意调查缓倾角的层理面、层间错动面、不整合面、假整合面、断层面、节理面和片理面等,若这些结构面的倾向与坡向一致,且其倾角小于斜坡前缘临空面倾角,则很可能发展成为滑动面。

对土体滑坡,则首先应注意土层与岩层的接触面构成的滑带形态特征及控制因素,其次应注意土体内部岩性差异界面;(6)调查滑动体上或其邻近的建、构筑物(包括支挡和排水构筑物)的裂缝,但应注意区分滑坡引起的裂缝与施工裂缝、填方基础不均匀沉降裂缝、自重与非自重黄土湿陷裂缝、膨胀土裂缝、温度裂缝和冻胀裂缝的差异,避免误判;(7)调查滑带水和地下水情况,泉水出露地点及流量,地表水自然排泄沟渠的分布和断面,湿地的分布和变迁情况等;(8)围绕判断是首次滑动的新生滑坡还是再次滑动的古(老)滑坡进行调查。

古(老)滑坡的识别标志见表2。

表2 古(老)滑坡的识别标志注:属A级标志,可单独判别为属古、老滑坡;二个B级标志或一个B级、二个C级,或4个C级标志可判别为古、老滑坡。

迹象愈多,则判别的可靠性愈高。

(9)当地整治滑坡的经验和教训。

(10) 调查滑坡已经造成的损失,滑坡进一步发展的影响范围及潜在损失。

填表见附表2。

3、崩塌调查要点崩塌调查包括危岩体调查和已有崩塌堆积体调查。

危岩体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危岩体位置、形态、分布高程、规模。

(2)危岩体及周边的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地形地貌、岩(土)体结构类型、斜坡组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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