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井技术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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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井合格标准

水管井合格标准

水管井的合格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井径: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自来水井的井径应符合相关规范要
求,通常为直径1.2米至1.5米。

对于大型井或特殊用途的井,
如水泵井、沉淀井等,其直径和深度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计。

2.井深:自来水井的井深应根据地下水位、地质情况、周边环境
等因素进行设计。

一般来说,井深应大于6米,以确保足够的
蓄水量和水质。

3.井盖:自来水井应配备合格的井盖,以保护井口不受外界环境
影响,同时方便维护。

4.井口与地面高度:自来水井的井口与地面高度应符合相关规范
要求,通常为1米至1.5米。

5.进水口:自来水井的进水口应设在地面高程较高的位置,以防
止倒灌。

6.防水措施:自来水井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以防止渗漏和地
下水倒灌。

7.安全防护:自来水井周围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以
确保人员安全。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水管井的合格标准还包括水质、水压、管道材料、安装工艺等方面的要求。

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用途和具体工程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工程中参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供水井设计技术规范

供水井设计技术规范

供水井设计技术规范
1、孔径600mm,一径到底,设计井深180米——200米之间。

2、井管为360mm水泥焊接管,其中桥式滤水管50米。

3、取水层位确定:钻井中认真做好钻探判层,对冲洗液携带上的
砂样进行粒度鉴定分析,从而确定滤水管的排列和填粒规格。

4、下管前检查预定下管的质量、数量、尺寸等,并依井剖面排列
编号,下管前,向孔内压入新泥浆,更换出孔内悬渣泥浆。

5、井管下部要用木塞托盘堵死,以防底部涌砂,井径外加一定数
量扶正器,使管外环状间隙均匀。

6、围填:填滤料前,应用清水冲孔至适宜程度,滤料为石英粉,
当含水层为粉细砂层时,粒料规格为2——4mm。

填粒高度的确定,由于洗井及抽水,管外粒料必趋密实,因此填粒要高于需填高度10%左右,填粒时要计算填入的数量并及时测量填入深度。

7、井管外封闭止水,封闭的目的是对上部含水层进行隔离,封闭
材料为优质粘土,做成直径25——35mm圆球,半风干状投入,填入高度10m左右。

8、止水部位要选择在厚层状粘土层段,上部用碎石或捞取岩粉进
行回填固井。

9、洗井:粒料填好后,要及时洗井,洗井方法可用机械、活塞或
水泵等洗井方法。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986-5-12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实行日期:1986年12月1日关于批准颁发《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6)城城字第236号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0)城科字第51号文安排,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负责组织编制的《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现经我部审查,批准为部标准,编号为CJJ10—86,自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

在实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函告成都市外北曹家巷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生活饮用和工业生产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应在具有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后进行。

当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时,应按勘探开采井设计、施工。

第1.0.3条供水管井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管井设计第一节现场踏勘第2.1.1条设计前,应根据任务要求,搜集和研究建井地区的有关资料。

第2.1.2条现场踏勘时,应了解建井地区的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及施工条件,并核实已有资料。

第二节井群布置及井位确定第2.2.1条井群位置(井位)的确定,应考虑下列因素:一、需水量和水质要求;二、地下水资源可靠;三、城镇规划和现有给水设施;四、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五、有足够的卫生防护范围;六、需水量增加时,有扩建可能。

第2.2.2条井群的布置,应进行水文地质计算,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遇地下水补给来源充足的大厚度含水层或多层含水层时,可设计分段或分层取水井组;与河流联通性良好的含水层,可设计傍河井群;岩溶地区地下水特别富集时,可设计同深度井组。

第2.2.3条井群设计时,应设置长期观测孔。

观测孔的设计,应符合《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TJ27—78)的有关规定。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986-5-12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实行日期:1986年12月1日关于批准颁发《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6)城城字第236号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0)城科字第51号文安排,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负责组织编制的《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现经我部审查,批准为部标准,编号为CJJ10—86,自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

在实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函告成都市外北曹家巷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生活饮用和工业生产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应在具有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后进行。

当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时,应按勘探开采井设计、施工。

第1.0.3条供水管井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管井设计第一节现场踏勘第2.1.1条设计前,应根据任务要求,搜集和研究建井地区的有关资料。

第2.1.2条现场踏勘时,应了解建井地区的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及施工条件,并核实已有资料。

第二节井群布置及井位确定第2.2.1条井群位置(井位)的确定,应考虑下列因素:一、需水量和水质要求;二、地下水资源可靠;三、城镇规划和现有给水设施;四、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五、有足够的卫生防护范围;六、需水量增加时,有扩建可能。

第2.2.2条井群的布置,应进行水文地质计算,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遇地下水补给来源充足的大厚度含水层或多层含水层时,可设计分段或分层取水井组;与河流联通性良好的含水层,可设计傍河井群;岩溶地区地下水特别富集时,可设计同深度井组。

第2.2.3条井群设计时,应设置长期观测孔。

观测孔的设计,应符合《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TJ27—78)的有关规定。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范文范例指导参考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986-5-12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实行日期:1986年12月1日关于批准颁发《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6)城城字第236号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0)城科字第51号文安排,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负责组织编制的《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现经我部审查,批准为部标准,编号为CJJ10- 86, 自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

在实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函告成都市外北曹家巷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生活饮用和工业生产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应在具有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后进行。

当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时,应按勘探开采井设计、施工。

第1.0.3条供水管井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二早管井设计第一-节现场踏勘第2.1.1条设计前,应根据任务要求,搜集和研究建井地区的有关资料。

第2.1.2条现场踏勘时,应了解建井地区的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及施工条件,并核实已有资料。

第二节井群布置及井位确定第2.2.1条井群位置(井位)的确定,应考虑下列因素:一、需水量和水质要求;二、地下水资源可靠;三、城镇规划和现有给水设施;四、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五、有足够的卫生防护范围;六、需水量增加时,有扩建可能。

第2.2.2条井群的布置,应进行水文地质计算,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遇地下水补给来源充足的大厚度含水层或多层含水层时,可设计分段或分层取水井组;与学习资料整理范文范例指导参考河流联通性良好的含水层,可设计傍河井群;岩溶地区地下水特别富集时,可设计同深度井组。

第2.2.3条井群设计时,应设置长期观测孔。

观测孔的设计,应符合《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TJ27—78)的有关规定。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与验收规X1986-5-12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实行日期:1986年12月1日关于批准颁发《供水管井设计、施工与验收规X》的通知〔86〕城城字第236号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0〕城科字第51号文安排,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负责组织编制的《供水管井设计、施工与验收规X》,现经我部审查,批准为部标准,编号为CJJ10—86,自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

在实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函告某某市外北曹家巷中国市政工程西南《供水管井设计、施工与验收规X》管理组。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二日式中D——井径〔m〕;Q——设计取水量〔/s〕;L——过滤器工作局部长度〔m〕;υj——允许入井渗透流速含水层渗透系数κ〔m/s〕允许入管流速υg〔m/s〕>12282~12241~8220~41<200.0300.0250.0200.0150.010含水层岩性适用过滤器类型可用过滤器类型细、粉砂含水层双层填砾过滤器单层填砾过滤器中砂、粗砂、砾砂与d20<2mm的碎石土类含水层单层填砾过滤器缠丝过滤器d20≥2mm的碎石土类含水层胄架过滤器或单层填砾过滤器基岩裂隙溶洞〔充砂〕含水层单层填砾过滤器基岩裂隙溶洞〔不充砂〕含水层骨架过滤器公称口径〔mm〕弯曲度〔mm〕粉砂粒径大于0.074mm的颗粒超过全重的50%粘性土类粉土粉质粘土粘土塑性指数≤10塑性指数10<≤17塑性指数>17注:碎石土和砂土类定名时应根据粒组含量由大到小以最先符合者确定。

附录二规X用词说明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附加说明:本规X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参加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北某某省勘察院某某省城市勘察公司某某省勘察公司某某自治区水文地质勘探队主要起草人:蒋洪源、X锡X、沈鳌根、高洪宣、李旭、饶耀光、徐霞琴、黎徐声。

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

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

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
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
-2013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2013)(节选)一、通用规定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输气管井的一般要求、设计规范、检验、试验规范、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规范、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操作维护规范等。

1.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人工开挖或机械刨除法施工的输气管井。

...五、施工质量控制5.1测试和试验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质量控制要求,进行必要的试验和检测。

5.2质量控制记录施工前后,应记录有关结构及设备情况,主要是描述其形状、截面尺寸及埋深等,并保存有关管井及设备施工质量检测记录。

5.3质量验收和保修施工完毕后,应由监理机构对管井及设备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对完工质量负责。

...。

供水井工程施工规范标准

供水井工程施工规范标准

供水井工程施工规范标准1. 前言供水井工程是指为了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用水和工业生产等需求,而进行的挖掘地下水资源的工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增长,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因此,为确保供水井工程施工质量,减少地下水资源的浪费,制定供水井工程施工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供水井工程的施工过程,包括供水井的定位、钻探、壁护、管道敷设、泵站建设等工序。

3. 施工前准备3.1 选择施工地点时需注意周围地质情况,确保井位置安全稳定。

3.2 确定井深度和所需要的水量,合理设计井身和泵站。

3.3 制定施工方案,包括井的钻探、壁护、管道敷设等工艺流程。

3.4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设备和材料,确保施工质量。

4. 施工过程4.1 井位定位根据地质勘察报告确定井位,并进行现场勘察,确认井位是否符合要求。

4.2 钻探选用合适的钻井设备,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井孔的钻探。

在钻探中要对井孔进行及时检查,确保井孔的质量。

4.3 井壁护根据地质情况选择适当的井壁护结构,如套管、套筒等。

确保井壁的稳定和安全。

4.4 管道敷设根据设计方案,进行管道的敷设和连接。

管道敷设要符合国家标准,确保管道的质量和安全。

4.5 泵站建设按照设计要求建设水泵站,确保水泵站的正常运行。

5. 施工质量控制5.1 施工过程中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5.2 对井孔的地下水位进行监测,确保井孔的地下水位符合设计要求。

5.3 对井身、井壁、管道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 安全防护6.1 施工现场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6.2 钻探井孔时要做好通风工作,避免因井孔内有毒气体而危害施工人员的安全。

6.3 施工现场要做好消防设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7. 施工完工验收7.1 施工完成后,按照设计要求对井孔、管道等进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

7.2 对泵站进行调试,确保水泵的正常运行。

7.3 编制施工记录和验收报告,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验收规范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JJ10—86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实行日期:1986年12月1日关于批准颁发《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6)城城字第236号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0)城科字第51号文安排,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负责组织编制的《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现经我部审查,批准为部标准,编号为CJJ10—86,自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

在实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函告成都市外北曹家巷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生活饮用和工业生产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应在具有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后进行。

当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时,应按勘探开采井设计、施工。

第1.0.3条供水管井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管井设计第一节现场踏勘第2.1.1条设计前,应根据任务要求,搜集和研究建井地区的有关资料。

第2.1.2条现场踏勘时,应了解建井地区的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及施工条件,并核实已有资料。

第二节井群布置及井位确定第2.2.1条井群位置(井位)的确定,应考虑下列因素:一、需水量和水质要求;二、地下水资源可靠;三、城镇规划和现有给水设施;四、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五、有足够的卫生防护范围;六、需水量增加时,有扩建可能。

第2.2.2条井群的布置,应进行水文地质计算,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遇地下水补给来源充足的大厚度含水层或多层含水层时,可设计分段或分层取水井组;与河流联通性良好的含水层,可设计傍河井群;岩溶地区地下水特别富集时,可设计同深度井组。

第2.2.3条井群设计时,应设置长期观测孔。

观测孔的设计,应符合《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TJ27—78)的有关规定。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标准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标准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原冶金工业部主编,具体由冶金工业部武汉勘察研究院会同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田地质总局、冶金工业部勘察研究总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昆明勘察院和合肥工业大学等单位组成修订组,对原《供水管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3—66进行修订而成。

由于规范增加了管井设计的内容,故更名为《供水管井技术规范》,经建设部1999年4月13日以建标[1999]101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针对原规范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生产中提出的新的要求,认真总结了我国供水管井设计和施工的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最后由原冶金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关于术语与符号的规定;增加了管井设计的要求;关于管井施工的技术要求等。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武汉市冶金大道177号冶金部武汉勘察研究院《供水管井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邮政编码430080,传真(027)8686190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冶金工业部武汉勘察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田地质总局冶金工业部勘察研究总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昆明勘察院合肥工业大学主要起草人:胡琏张锡范叶贵钧李天成蒋本昌邱掌珠1 总则1.0.1 为统一供水管井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生活用水和工业生产用水管井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供水管井的设计与施工,应在取得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J 27规定的勘探阶段的水文地质资料后进行。

当资料不能满足管井的设计或施工时,应补做相当于勘探阶段的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或按勘探开采井进行。

PVC-U塑料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PVC-U塑料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DB41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XXX-2009 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征求意见稿)PVC-U塑料供水管井技术规范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引言 (II)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PVC-U塑料供水管井设计要求 (2)4.1 一般规定 (2)4.2 井身结构设计 (3)4.3 PVC-U塑料供水管井过滤器设计 (4)4.3.1 PVC-U塑料过滤器包网处理 (4)4.3.2 PVC-U塑料过滤器规格 (4)4.3.3 过滤器类型 (4)4.3.4 均质含水层中过滤器设计 (5)4.3.5 非均质含水层中过滤器设计 (5)4.3.6 过滤管直径设计 (5)4.3.7 非均质含水层或多层含水层中滤料规格设计 (5)4.4 出水量设计 (5)5 PVC-U塑料供水管井施工要求 (6)5.1 一般规定 (6)5.2 施工前准备工作 (6)5.3 钻进、护壁与冲洗介质 (7)5.4 成井工艺 (8)5.4.1 成井前准备工作 (8)5.4.2 下管方法 (8)5.4.3 填砾 (9)5.4.4 止水 (9)5.4.5 固井 (10)5.4.6 封闭 (10)5.4.7 洗井 (10)5.4.8 抽水试验 (10)5.5 事故预防及处理措施 (10)6 工程验收 (12)引言传统金属供水管井存在腐蚀结垢严重、维修频繁、使用寿命低、工人劳动强度大等问题,PVC-U塑料管在国外供水管井中应用较为普遍。

七十年代地质矿产部就出台相关规定推广应用PVC-U塑料井管,由于当时人们的认识及技术问题,一直未取得进展。

近年来随着钢铁资源的紧缺和金属井管腐蚀结垢问题的日趋严重,人们对PVC-U塑料管有了重新的认识。

特别是它作为一种新型成井管材,具有不腐蚀结垢、质量轻、对水质无污染、使用寿命长等特点,是目前经济技术条件下很好的替代产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同用途的供水管井建设逐渐增加,而PVC-U塑料供水管井成井技术则刚刚起步,并且在PVC-U塑料供水管施工技术中成功率较低,从而影响了新型供水管井成井管材的推广应用。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取水构筑物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取水构筑物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取水构筑物3.1.4井身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井身应圆正;二、井的顶角及方位角,不能突变;三、井深lOOm以内,井身顶角倾斜,不能超过1°;井深lOOm以下的井段,每100m,顶角倾斜不得超过1.5°注:冲击钻进时,顶角倾斜,可根据井口钢绳位移折算。

3.6.4为了确定管井的实际出水量,洗井后必须进行抽水试验。

4.0.1管井竣工后,应由设计、施工及使用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按下列质量标准验收:一、管井的单位出水量与设计单位出水量基本相符。

管井揭露的含水层与设计依据不符时,可按实际抽水量验收;二、管井抽水稳定后,井水含砂量不得超过二百万分之一(体积比);三、超污染指标的含水层应严密封闭;四、井内沉淀物的高度不得大于井深的千分之五。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l41--908.1.1地表水取水构筑物施工场地布置、土石方堆弃及排泥等,均不得影响航运航道及港池水深;也不得影响堤岸及附近建筑物的稳定。

施工中产生的废料、废液等应妥善处理。

8.1.2施工船舶的停靠、锚泊、作业等,必须事先经有关航政、航道等部门的同意;当对航运有影响时,应提请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并进行必要的监测、监督,以保证施工和航行安全。

8.2.16摇臂管及摇臂接头应在组装前进行水压试验,不得渗漏。

其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25倍,且不小于0.4MPa。

8.3.10取水头部定位后,应进行测量检查,并按河道航行规定设立航行标志及安全保护设施。

2.4 水池《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l41—905.1.3水池施工完毕必须进行满水试验。

在满水试验中并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漏水现象。

水池渗水量按池壁和池底的浸湿总面积计算,钢筋混凝土水池不得超过2L/m2·d;山砖石砌体水池不得超过3L/m2·d;试验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一的规定。

5.2.8止水带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金属止水带应平整、尺寸准确,其表面的铁锈、油污应清除干净,不得有砂眼、钉孔;接头应按其厚度分别采用折叠咬接或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mm,咬接或搭接必须采用双面焊接;金属止水带在伸缩缝中的部分应涂防锈和防腐涂料。

成井技术要求

成井技术要求

成井规范要求
根据SL256-2000《机井技术规范》和GB50296-99《供水管井技术规范》,结合我县水文地质及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特制定成井技术规范要求:
一、通称
开孔倾斜度,每百米倾斜1度。

开孔大于井管直径150mm
砂层滤料比:细砂0.3-0.5mm
中砂0.4-0.6mm
粗砂0.5-1.0mm
封井原料采用粘土球,不得用粘土或一般土。

二、农业用井
1、开孔530mm。

2、管径380mm。

3、出水量不低于50方/小时。

4、含砂量不高于万分之五。

5、及时抽水测水量,签验收报告。

三、工业用井
1、120米以上,必须用钢筋水泥管,保证350mm通径。

2、开孔550mm以上。

3、采用竹帘、沙网、竹板、加工滤水管。

4、含砂量不高于万分之二。

5、出水量根据需方要求设定。

6、下管后及时抽水,签定验收报告。

四、生活及饮水用井
1、一般控制在350m左右
2、开孔500mm-400mm。

3、井管采用钢筋水泥管350mm-250mm。

4、止水段根据本县地质结构,一般封井在200-220m左右。

变径在120m左右,以不影响下泵为准。

5、出水量不低于50方/小时。

6、含砂量不高于万分之一。

7、下管后及时抽水、测水量,24小时后提取水样,一周内提交水质化验报告,签成井验收报告,水质符合用水标准。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标准[详]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标准[详]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986-5-12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实行日期:1986年12月1日关于批准颁发《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86)城城字第236号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0)城科字第51号文安排,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负责组织编制的《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现经我部审查,批准为部标准,编号为CJJ10—86,自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一日起实行。

在实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意见,请函告成都市外北曹家巷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生活饮用和工业生产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第1.0.2条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应在具有必要的水文地质资料后进行。

当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时,应按勘探开采井设计、施工。

第1.0.3条供水管井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本规范及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管井设计第一节现场踏勘第2.1.1条设计前,应根据任务要求,搜集和研究建井地区的有关资料。

第2.1.2条现场踏勘时,应了解建井地区的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及施工条件,并核实已有资料。

第二节井群布置及井位确定第2.2.1条井群位置(井位)的确定,应考虑下列因素:一、需水量和水质要求;二、地下水资源可靠;三、城镇规划和现有给水设施;四、施工、运行和维护方便;五、有足够的卫生防护范围;六、需水量增加时,有扩建可能。

第2.2.2条井群的布置,应进行水文地质计算,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遇地下水补给来源充足的大厚度含水层或多层含水层时,可设计分段或分层取水井组;与河流联通性良好的含水层,可设计傍河井群;岩溶地区地下水特别富集时,可设计同深度井组。

第2.2.3条井群设计时,应设置长期观测孔。

观测孔的设计,应符合《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TJ27—78)的有关规定。

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详]

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详]

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2004年11月11日发布 2005年2月1日起实施前言本规范是根据我国村镇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按照水利部2002第30号水利技术标准编制合同和水利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要求,在认真总结各地村镇供水实践经验、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以村镇供水工程设计为主,同时兼顾了规划、施工和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共12章292条。

第1章为总则,第2章为供水规划,第3~9章为集中式供水工程设计,第10章为集中式供水工程施工与验收,第11章为集中式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第12章为分散式供水工程设计、施工与运行管理。

本规范由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和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持单位:水利部农村水利司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清华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扬州大学,山西省临汾市水利局,四川省巴中市水利局,福建省水利厅供水公司,陕西省水利厅供水处,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山东省水科院,重庆市亚太环保工程技术设计研究所,南京水文水资源研究所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文朝崔招女刘学功王永胜胡亚琼李仰斌赵乐诗严家适杨广欣张敦强刘群昌丁昆仑周玉文尚琪沙鲁生张健王维平刘亨益窦以松张鸿涛吕俊蒋吉发康永滨张剑峰刘城鉴目次1 总则 (1)2 供水规划 (2)3 集中式供水工程设计基本要求 (3)3.1供水规模和用水量33.2供水水质和水压 53.3水源 53.4供水范围和供水方式 63.5防洪和抗震 64 取水构筑物设计 (7)4.1地下水取水构筑物74.2地表水取水构筑物115 泵站设计 (13)6 输配水设计 (17)7 调节构筑物设计 (18)8 水厂总体设计 (18)9 净水设计 (18)9.1一般规定189.2预沉189.3粗滤和慢滤189.4凝聚剂和助凝剂的选择与投配189.5混合189.6絮凝、沉淀和澄清189.7过滤189.8净水器189.9深度净化189.10地下水除铁和除锰189.11地下水除氟189.12电渗析189.13消毒1810 施工与验收 (18)10.1一般要求1810.2土建工程1810.3材料设备采购1810.4管道、设备安装1810.5试运行1810.6竣工验收1811 运行管理 (18)11.1一般要求1811.2水质检验1811.3水源管理1811.4净水厂管理1811.5泵站管理1811.6输配水管理1812 分散式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 (18)12.1一般要求1812.2雨水集蓄供水工程1812.3引蓄供水工程1812.4分散式供水井18规范用词说明 (18)1总则1.0.1 为规范我国村镇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供水质量,保障饮水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促进村镇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特制订本规范。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99]条文说明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GB50296-99]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供水管井技术规范条文说明目次总则术语与符号术语符号设计要求一般规定管井布置井身结构设计过滤器设计出水量设计复核施工要求一般规定岩性鉴别井管安装填砾与管外封闭洗井与出水量的确定水样采集与送检总则产供水有关供水管井设计方面的内容生活用水包括饮用从水质要求而言但是现阶段我国供水的现状因此本规范引用了因大型水源地现行国家标对勘探开采井的使用已有可直接打勘探开采井这样的从管井施工的情况看在地本条文规定合格证的产品有些是按规格因术语与符号术语有同义不同名的术语也有同名不同义的术语还有含义不清的术语和一些不合各部门按照自己的习惯沿用一些名如供水管井又称同名不同义的术语虽然为有的不包括钻进工艺对某些概念及其定义理解的如过滤器孔隙率其他如称之为死管花管本规范对名词术语标准化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勘察钻孔是为勘察目的钻凿的地下临时构筑物两者目的迥异供水管井既然是都应冠以或包含现把供水管井和勘察钻孔的部分名词术语对照如下供水管井勘察钻孔管井结构钻孔结构井身结构孔身结构井径孔径开口井径开孔直径终止井径终孔直径井深孔深井管套管探井探孔井斜孔斜领域内的名词术语得以统一和明确也是改变目前名词术语混乱表术语与曾用名对照表符号由于名词术语的欠规范化本条文根据供水管井基本术语标准化对供水管井的主要符号亦作了统一的设计要求一般规定管井设计是给水用户的其他要求是指一些特殊要求如供水点的位置搜集建井地区的有关资料和现场踏勘是接受管井设计任条文中的有关资料则要求井位的确定亦应考虑多条文规定了够的安全距离足够的安全距离因为保证总供水量不致减少需要有备用管过去备用本规范规定井群设计的同时以对地下这是因为对地下一些水源地地下水动态观为了统一观测技术要求投产后地殊要求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井身结构与井管配置及管材选用是每个管井设计必须包括的内容其他如不采用填砾过滤器时则不必考虑第款的内容水体渗入含水层时则不必考虑第各井径的涵义在本规范第章中已有明确规定开采一般情况下浅井可变径一次条文规定的不符合设计或不适用的管井是指设计上不能纳入管井的总体布局结构上达不到供水管井的要求或不能作管并布置管井的布置即井群布置的合理与经济一直是管地的管井设计任务虽然已有设计的这部分内容因此本规范增设了管井布置主要的意图在但是该方案并非是唯一性适合于本要求的管井布置方案它除了充分考虑这时的方案从给水的角度看较之勘察时考从这层意义上讲并井身结构设计原则要求中强调了地下水位的埋深这对深水位的含水层是重要内径为时采用潜水原因是开采段井径的大小和开采段的长短都是由而过水断面积的大小由条文中列举的相同的理由在第条的条文说明中阐述得比内径要比抽水设备标定的最小井管内径大以往称之抽水设备铭牌标定的井管公称内径是国外习惯我国水泵说明书的常用说法是最小井径对于存在不同水质的含水层地区条文强调基岩上部第四纪地层或不稳定岩层为开采段井径应根据含水层的富水性和进一般大于封闭封闭的目的有二阻隔管井外围封闭的长度因目的和地质条件而异条文中没有规定具体数据的地下水因过滤器设计基岩含总的原则是岩层稳定岩层不稳定松散层管井过滤器的选择按含水层组成颗粒大小与级配确进水能力低我国有些因此目前国内还使用它的缺陷是由于贴砾层与骨架管直接接触因在国外贴砾过滤器主要用于涌砂危险性很大的粉细当地下水具有腐蚀性时实践表明地还有制作过滤器材料的抗腐蚀器是必要的但当地下水对当前对缠丝过滤特别是在侵蚀性地下水中当含水层颗填砾过滤器这就是本条第款规定的意一定范围内在相同条件下出水量随过水量增大的比例却很小经统计这个阈值为从而把它称为过滤器有效长度可含水层厚度大于含水层渗透因此非均质含水层中过滤器的设计较为复两种比较普遍的情况作了规定一是层状非均质含水层其层状含水层厚度可权当作均质含水层厚度设计过滤器长应安置在主要含水层部位总之过滤器长度的设一要看含水层的水文地两者应有机而未列即设计出水量过滤管进水面积是由外径即显然径与长度互为变量决定的也就是说个变量之一正是忽略了这一关系式的不的度的完全独立的关系式方能避免其外径与长度相互依赖的无穷因此规范第所以由这在条文中作了规定以梯形或三角形所形不易被含水层的砂砾堵由于缠丝面直接与含水层颗粒相接触条作了根据含水层颗粒组成决定的孔隙尺寸按缠丝的规格缠丝面孔隙率条列举颗粒大小将含水层分为类该规定在多年的实践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主要是对粉细砂改用国际上普遍采用该方法简单该方法已纳入现行国家标现对本条的规定说明如下砂土类含水层用公式确定的滤料规格与原规定是一致的不均匀系数大于则应除去筛分样中部分粗颗粒后重新筛一是当时采用原规范确定的滤料规格二是当较容易形成故条文规定充填的填料于过滤器与井壁的环状间隙中粒径均匀的滤料孔隙率大透水性填砾过滤器骨架管缝隙尺寸的大小要求能挡住从挡砂的角度看滤料厚度超过尤其对砂土类含水但是滤而且水量增加很规范规定为滤料的下沉量与开采含水层的状本规范第条的规定是针对均质且为单一含水层管井涌砂双层填砾过滤器对于砂土类含水层颗粒组成很细的情浙江等地的经验采用简易双层填砾过滤器即利不仅经从而延长了管井使用条文中内层滤料与外层滤料的层出水量设计复核贯彻化害为利实践表明目前仅依据更严重的是合理的管井一是地下水从含水层进入井壁的进水流速流速过大会把含水层因此为了合理的设允需要提出对管井设计出水量第管的进水能力所谓过滤管的进水能力即是某过滤器结构条件由于地下水是经过过滤管进入井管内其进水能力可根据已确定的过水断面积与过滤管进水流速的乘积确定即第实际上计算过滤管的进水能力即是确定据修订组的调查和复核计算我国大多数生产井的过滤管进水流速都未超过因此第条规定允许过滤管进水流速不得大于也拉莫夫修正公式计算的允许井壁进水流速最大其他两式计算结因此确定管井允则允许井壁进水流速相应的要求越小余例生产井调查和核算认为一般也就是说进水流速设计井径则原井径要缩小倍或再增大管井出水量另外则要据此第通过生条作了规定施工要求一般规定通一平等条件是否具备掌握当地有关施工方面的经验对本次有两种情况一是管井设计和施工由还应收集与管在一些施工单位对管井施工组织设计常称编条仅作了原原因是地层可采用多种钻进设备和钻进方法只是在效率上和经济效益上有所不同管井施工的设备和方法与勘察的设备和方法基本一致应在有关勘探规规定其第条仅规定了在松散层中钻进遇到漂石和块石时的处其原因是爆破并应保证地面建筑物安全本条文中对井身质量的要求有两层意思一是保证井管近年来潜水泵发展较快使用逐渐增多因要根据不同本规范对此仅岩性鉴别关于管井施工过程中地层岩性的划分有两种情况一是管井的设计是在水源地已完成供水水文地质勘察的勘探当没有电测井时可按第条进第条规定了勘探开采井松散层颗粒组井管安装条探井该术语涵义是由现行国解地质现象而开挖的探井第条对下管方法有原则的规定具体执行时为防止井管过多的下沉本条文作了井规应根据地层岩填砾与管外封闭但稀释后的泥浆仍要能够达到保护井壁本条文要认真对待常用的方法有多基岩中的管井在松散也可以在钻进过程中洗井与出水量的确定洗井方法选择的原则要求已在第条作了规定实施时还应参照施工方面的经多种方法联合洗井条强调了条文中的一些具体洗井方法的规定均是大多数也可对于地对深井如何洗好井从设计到施工做到步步确保质量本条文的洗井质量要求条文中规定了抽水试验提交的管井出水量条文中规定的出我国许多地区的管井开始一段时间内随着制定井水含砂量标准必须明确稳定值波动值因这对洗井不彻底或地层的反滤层未形成的管井吸水管口在井中放入不同规范中有关条文已规定以下况且含内有的井水含砂量可能尚未出现峰值原规定没井水含砂量不宜按粗砂层和中细砂层分为两个标准有鉴于此该规定在条文中明确了两点所谓抽水试验结束前且该水量在本规范第水量二是含砂量应小于关于大都在其二管井竣工的据成都西郊水源地以下投产一出砂超标设计到施工都必须步步符合质量要求则最后才能符合井水含砂条规定的允许井壁进水据此新的标准既能保证管井的质量在实施时也是关于含砂量数值两者数值之差是重量比约为体积比的英霍夫取样锥是测量井水含砂量体积比的专用容因此新标准规定井水含砂水中存在悬浮物使水浑浊由浑浊度衡量如现行国家标准过度它与井水含砂量是不同的两个概有的管井建设单位苛求水的这显然因此水中悬浮物的含量水样采集与送检条文规定水样采集的要求均是水样常规项目的细菌检验样应与当地防疫站联系按工程验收其工程管井工程的验收条文中强调要现这些都可因管井竣工后对于一些质量不能测定的项目供水管井工程报告书是管井工程竣工的文字档案必须认实施时。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供水管井技术规范是指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应遵循的一些技术要求和规范。

以下为供水管井技术规范的一些内容:1. 设计要求(1)供水管井的设计应根据所需供水量、水质要求、地质条件等因素进行合理布置和尺寸确定。

(2)供水管井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考虑到工程的可行性、经济性和安全性。

(3)供水管井的设计应考虑到水流动的顺畅性和稳定性,避免出现死角、淤积等问题。

2. 施工要求(1)供水管井的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供水管井的施工应采用安全、环保的施工工艺和方法,避免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质量造成影响。

(3)供水管井的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3. 验收要求(1)供水管井的验收应由供水部门或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检查。

(2)供水管井的验收包括结构验收、水质验收等内容,以确保供水管井的质量和安全。

(3)供水管井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维护。

4. 使用要求(1)供水管井的使用应遵循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水质监测、设备维护、事故应急等内容。

(2)供水管井的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等维护措施,保证水质卫生和供水的稳定性。

(3)供水管井的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或者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总之,供水管井技术规范是为了确保供水管井的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可靠性而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要求和规范。

供水部门和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以保证供水管井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供水水质的安全和稳定。

管道井规范要求

管道井规范要求

管道井规范要求管道井是指在地下开挖的垂直井道,它主要用于供电、自来水、燃气管道的维护和管理。

管道井的合理规划和建设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制定管道井规范要求非常必要。

一、管道井的设计要求(一)井身和井盖的设计1. 井身按照应力与变形的合理比例,设计合适的井身尺寸,满足强度、稳定、安全、防水、抗腐蚀等要求。

2. 井盖的使用要求应结合井身的性质,选择相应的井盖材料,确保井盖能承受车辆和行人的重量,能够防盗、防水、防异物等。

(二)进出水口的设计1. 进水口与出水口应采用倾斜式或曲面式布置,便于管道的安装和维护,同时可以减少经过的水流量和防止水质受污染。

2. 进水口与出水口应采用弯头设计,防止管道弯曲并影响管道的使用寿命。

二、管道井的施工要求1. 管道井的基础要求应该满足土壤承载力的要求,基础层不得低于标高面以下40厘米。

2. 管道井的施工要求应具备以下要求:(1)施工必须按照设计方案施工,严格控制各项尺寸、高程等精度。

(2)地面震动必须控制在允许范围内,避免对附近房屋和地下管线造成损害。

(3)施工期间要保证现场卫生,防止渣土、垃圾等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管道井的使用与维护要求1. 管道井的使用要求(1)进人井道严禁带火、吸烟等易引起火灾的物品。

(2)井内空气相对湿度允许范围在40%~70%,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

(3)使用中应当遵守防火、防毒、防爆等相关规定,保持井内清洁干燥。

2. 管道井的维护要求(1)定期检查管道井的建设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要定期清理井内异物和污物,确保井内清洁卫生。

(3)严禁在管道井内非法存放物品,以免影响管道的使用和安全。

综上所述,制定管道井规范要求对于管道井的合理规划、建设和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管道井的设计、施工、使用和维护符合规范要求。

供水管井技术要求规范

供水管井技术要求规范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原冶金工业部主编,具体由冶金工业部武汉勘察研究院会同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田地质总局、冶金工业部勘察研究总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昆明勘察院和合肥工业大学等单位组成修订组,对原《供水管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3—66进行修订而成。

由于规范增加了管井设计的内容,故更名为《供水管井技术规范》,经建设部1999年4月13日以建标[1999] 101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针对原规范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生产中提出的新的要求,认真总结了我国供水管井设计和施工的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最后由原冶金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关于术语与符号的规定;增加了管井设计的要求;关于管井施工的技术要求等。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武汉市冶金大道177号冶金部武汉勘察研究院《供水管井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邮政编码430080,传真(027) 8686190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冶金工业部武汉勘察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田地质总局冶金工业部勘察研究总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昆明勘察院合肥工业大学主要起草人:胡琏张锡范叶贵钧李天成蒋本昌邱掌珠1 总则1.0.1 为统一供水管井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生活用水和工业生产用水管井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供水管井的设计与施工,应在取得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J 27规定的勘探阶段的水文地质资料后进行。

当资料不能满足管井的设计或施工时,应补做相当于勘探阶段的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或按勘探开采井进行。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中管井布置的一般规定[工程类精品文档]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中管井布置的一般规定[工程类精品文档]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中管井布置的一般规定[工程类精品文档]本文内容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谢谢!【学员问题】供水管井技术规范中管井布置的一般规定?【解答】1、冲、洪积平原地区,井群宜垂直地下水流方向等距离或梅花状布置,当有古河床时,宜沿古河床布置。

2、大型冲、洪积扇地区,当地下水开采量接近天然补给量时,井群宜垂直地下水流方向呈横排或扇形布置;当地下水开采量小于天然补给量时,井群宜呈圆弧形布置;当开采储存量用作调节时,井群宜近似方格网布置。

3、傍河地区,井群宜平行河流单排或双排布置。

4、大厚度含水层或多层含水层,且地下水补给充足地区,可分段或分层布置取水井组。

5、间歇河谷地区。

井群宜在含水层厚度较大的地段布置。

6、碎屑岩类地区,井群应根据蓄水构造及地貌条件布置。

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侵入体接触带富水段,可沿此带附近布置;(2)、断裂破碎带或背斜轴部富水段,可按线状布置;(3)、均质含水层,可按方格网、梅花状或圆弧形布置。

7、碳酸盐岩类地区,井群应根据蓄水构造及地貌条件布置,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向斜构造盆地富水段,宜沿向斜轴布置;(2)、倾伏背斜轴部富水段,宜沿背斜轴布置;(3)、单斜构造深部富水段,宜垂直地下水流方向在径流或排泄区布置;(4)、断裂破碎带富水段,宜沿带布置;(5)、当岩溶河谷是岩溶含水层的排泄基准面时,宜在岸边布置;(6)、碳酸盐岩类与非碳酸盐岩类接触富水时,宜在碳酸盐岩一侧布置。

8、岩浆岩类地区,井群应根据其分布与裂隙发育程度布置,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风化裂隙,宜按地形在富水地段布置;(2)、构造裂隙,宜按构造部位在富水地段布置。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结语:借用拿破仑的一句名言:播下一个行动,你将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将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

事实表明,习惯左右了成败,习惯改变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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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管井技术规范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原冶金工业部主编,具体由冶金工业部武汉勘察研究院会同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田地质总局、冶金工业部勘察研究总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昆明勘察院和合肥工业大学等单位组成修订组,对原《供水管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3—66进行修订而成。

由于规范增加了管井设计的内容,故更名为《供水管井技术规范》,经建设部1999年4月13日以建标[1999] 101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针对原规范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生产中提出的新的要求,认真总结了我国供水管井设计和施工的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最后由原冶金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关于术语与符号的规定;增加了管井设计的要求;关于管井施工的技术要求等。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武汉市冶金大道177号冶金部武汉勘察研究院《供水管井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邮政编码430080,传真(027) 8686190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冶金工业部武汉勘察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煤田地质总局冶金工业部勘察研究总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昆明勘察院合肥工业大学主要起草人:胡琏张锡范叶贵钧李天成蒋本昌邱掌珠1 总则1.0.1 为统一供水管井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生活用水和工业生产用水管井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供水管井的设计与施工,应在取得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J 27规定的勘探阶段的水文地质资料后进行。

当资料不能满足管井的设计或施工时,应补做相当于勘探阶段的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或按勘探开采井进行。

勘探开采井应同时遵守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J 27和本规范的规定。

1.0.4 供水管井所使用的材料,应采用具有出厂合格证的产品,当无出厂合格证时,应经检查试验证明合格后,方可使用。

生活用供水管井及其有关材料,应采用无污染和无毒性材料。

1.0.5 供水管井必须经正式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1.0.6 供水管井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与符号2.1 术语2.1.1 勘探开采井exploration-production well能满足供水勘察获得水文地质资料需要的供水管井。

2.1.2 钻进工艺drilling technology管井施工中形成井身过程的总称。

2.1.3 探井well measurement探查井深与井径的工序。

2.1.4 成井工艺well completion technology探井、换浆、安装井管、填砾、封闭以及洗井、抽水试验、采集水样等工序的总称。

2.1.5 井身结构well structure井径、井段和井深的总称。

2.1.6 井径well diameter井身横断面的直径。

2.1.7 开口井径top-of-well diameter井身上端横断面的直径。

2.1.8 终止井径bottom-of-well diameter井身底端横断面的直径。

2.1.9 安泵段井径diameter of pump installation section of well 安装抽水设备井段的直径。

2.1.10 开采段井径diameter of water yielding section of well 采取地下水井段的直径。

2.1.11 井壁管casing pipe支撑和封闭井壁的无孔管。

2.1.12 井管well casing井壁管、过滤管和沉淀管的总称。

2.1.13 沉淀管blank casing slump底部用以沉积井内砂粒和沉淀物的无孔管。

2.1.14 冲洗介质flushing media钻井时用于携带岩屑,清洗井底,冷却、润滑钻具和保护井壁的物质。

2.1.15 过滤器screen assembly位于开采段,起滤水、挡砂和护壁作用的装置。

2.1.16 骨架过滤器cage-type screen具有一层进水面的过滤器。

2.1.17 过滤管screen pipe缠丝过滤器和填砾过滤器的骨架管。

单独使用时,亦称过滤器。

2.1.18 滤料gravel pack充填于过滤管与井壁环状间隙中有一定规格要求的圆粒。

2.1.19 填砾过滤器gravel-packed screen过滤管外周围充填某种规格滤料的过滤器。

2.1.20 缠丝过滤器wire-wound screen缠绕某种规格线材,具有一定孔隙率的过滤器。

2.1.21 过滤管进水面层有效孔隙率effective porosity of screened well 过滤管安装在开采井段实际能够达到的孔隙率。

2.1.22 井斜well deflection井深实际轴线偏离垂直线的水平位移。

2.1.23 封闭seals在井管外围用不同材料阻止水体渗入的工艺。

2.1.24 允许井壁进水流速maximum allowable entrance-velocity through well-wall 地下水从含水层进入井内的最大允许进水速度。

2.1.25 允许过滤管进水流速maximum allowable entrance-velocity through wellscreens地下水进入过滤管的最大允许进水速度。

2.2 符号Dg──过滤管外径Dk──开采段井径K──含水层渗透系数L──过滤器长度或填砾?纬ざ?BR> N──过滤管进水面层有效孔隙率Q──设计出水量Qg──过滤管的进水能力Vg──允许过滤管进水流速Vj──允许井壁进水流速3 设计要求3.1 一般规定3.1.1 设计管井时,应明确下列主要内容:1 水的用途、需水量(或井数)及水质要求;2 拟建井区的范围;3 给水设计意图和建设进度;4 用户的其他要求等。

3.1.2 管井设计前,应搜集建井地区的有关资料,并应进行现场踏勘。

3.1.3 管井设计应根据需水量、水质要求和建井地区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进行。

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 靠近主要用水地区;2 井群布置合理,平均井间干扰系数宜为25%~30%;3 井位与建(构)筑物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1.4 井群设计时,应留有备用管井。

备用管井的数量宜按设计水量的10%~20%设置,并不得少于一口。

3.1.5 井群设计时,应根据建井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和需水量、水质要求,布置长期观测网,对地下水开采动态进行监测。

地下水长期观测网的布置和长期观测孔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J 27的规定。

3.1.6 管井结构设计,宜包括下列内容:1 井身结构;2 井管配置及管材的选用;3 填砾位置及滤料规格;4 封闭位置及材料;5 井的附属设施。

3.1.7 井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1 开口井径;2 井段数量及变径;3 安泵段井径;4 开采段井径;5 终止井径。

3.1.8 对已有不符合设计要求或不适用的管井,应提出回填或处理方案。

3.2 管井布置3.2.1 冲、洪积平原地区,井群宜垂直地下水流方向等距离或梅花状布置,当有古河床时,宜沿古河床布置。

3.2.2 大型冲、洪积扇地区,当地下水开采量接近天然补给量时,井群宜垂直地下水流方向呈横排或扇形布置;当地下水开采量小于天然补给量时,井群宜呈圆弧形布置;当开采储存量用作调节时,井群宜近似方格网布置。

3.2.3 傍河地区,井群宜平行河流单排或双排布置。

3.2.4 大厚度含水层或多层含水层,且地下水补给充足地区,可分段或分层布置取水井组。

3.2.5 间歇河谷地区,井群宜在含水层厚度较大的地段布置。

3.2.6 碎屑岩类地区,井群应根据蓄水构造及地貌条件布置,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 侵入体接触带富水段,可沿此带附近布置;2 断裂破碎带或背斜轴部富水段,可按线状布置;3 均质含水层,可按方格网、梅花状或圆弧形布置。

3.2.7 碳酸盐岩类地区,井群应根据蓄水构造及地貌条件布置。

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 向斜构造盆地富水段,宜沿向斜轴布置;2 倾伏背斜轴部富水段,宜沿背斜轴布置;3 单斜构造深部富水段,宜垂直地下水流方向在径流或排泄区布置;4 断裂破碎带富水段,宜沿带布置;5 当岩溶河谷是岩溶含水层的排泄基准面时,宜在岸边布置;6 碳酸盐岩类与非碳酸盐岩类接触富水时,宜在碳酸盐岩一侧布置。

3.2.8 岩浆岩类地区,井群应根据其分布与裂隙发育程度布置,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 风化裂隙,宜按地形在富水地段布置;2 构造裂隙,宜按构造部位在富水地段布置。

3.3 井身结构设计3.3.1 井身结构应根据地层情况、地下水埋深及钻进工艺设计,并宜按下列步骤进行:1 按成井要求确定开采段和安泵段井径;2 按地层、钻进方法确定井段的变径和相应长度;3 按井段变径需要确定井的开口井径。

3.3.2 开采段井径,应根据管井设计出水量、允许井壁进水流速、含水层埋深、开采段长度、过滤器类型及钻进工艺等因素综合确定。

3.3.3 安泵段井管内径,应根据设计出水量及测量动水位仪器的需要确定,并宜比选用的抽水设备标定的最小井管内径大50mm。

3.3.4 松散层地区非填砾过滤器管井的开采段井径,应比设计过滤器外径大50mm。

3.3.5 管井深度设计,应根据拟开采含水层(组、段)的埋深、厚度、水质、富水性及其出水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3.3.6 沉淀管长度,应根据含水层岩性和井深确定,宜为2~10m。

3.3.7 基岩地区管井井身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上部有覆盖层或不稳定岩层时,应设置井壁管。

下部开采段岩层破碎时,应设置过滤器;2 当同时在覆盖层取水时,覆盖层段的管井设计应按松散层管井的要求进行;3 安泵段部位,应设置井管;4 井段长度、数量及其变径位置,应根据岩层情况、成井工艺和钻进方法确定。

3.3.8 基岩地区不下过滤器管井的开采段井径,应根据含水层的富水性和设计出水量确定,并不得小于130mm。

3.3.9 松散层地区管井封闭位置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1 井口外围,应封闭;2 水质不良含水层或非开采含水层井管外围,应封闭。

3.3.10 基岩地区管井封闭位置的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1 覆盖层不取水时,井管外围应封闭;2 覆盖层取水时,应按本规范第3.3.9条的规定执行。

覆盖层井管底部与稳定岩层间宜封闭;3 非开采含水层井管变径间的重叠部位,应封闭;4 水质不良含水层(或上部已污染含水层)与开采含水层间,应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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