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天津市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天津市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

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津政办发[2008]4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1.15

【实施日期】2008.0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天津市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8〕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几年来,全市政府系统各级督查机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拓宽督查领域,努力提高督查水平,有力推动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政务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对河北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等23个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和王占勤等36名督查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再接再厉,戒骄戒躁,扎实工作,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政府系统各级督查机构要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天津城市定位提升的历史性机遇,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