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培训ppt课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 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 防设施和器材;
.
5
6、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 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 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
12
(四)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资质条件
2、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
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
施工负责。
3、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本保障措施
1)安全生产费用应当专款专用;
管理,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的一中模式。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
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
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
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不
停止施工的,工程. 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刑事责任针对的是监理单位的直接
负责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是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
3)民事责任:工程监理单位的违法行为往往也是违约行为, 如果贵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 任。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3
Baidu Nhomakorabea
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
3、法律责任的分类:
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
2
二、安全生产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 有明确的规定:
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建立、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 定代表人负责制。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相辅相成,共同构成 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责任制度,
2017年各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教育培训
现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法律责任概念 1、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时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 引起不利于行为人的法律后果,即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要受法律的相应制裁。
2、法律责任的特征:法律责任是以违法行为为前提的,行 为人只有违反了法律规范,实施了违反行为,才能引起法律后 果,承担法律责任。
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便构成违法行为;
4)工程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实施监理构成违法行为。
.
11
2、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对于监理单位的以上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2)刑事责任:《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4、设计单位应当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 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
8
(三)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工程
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安全监理的实施,时提高事故现场安全
管理的有效方法,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强安全
9
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 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 任。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监理单位应 建立一下五项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2、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3、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4、按照法律法规与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制度。
要落实安全责任负责人,要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执
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到实处,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
7
3、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 行设计,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 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 故提出指导意见,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者安 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
3
(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
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线资料,
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造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
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准守合同的约
定,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
.
10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还应注意把
握以下方面:
1、违法行为
1)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
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就构成违法行为;
2)工程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
改或暂时停止施工就构成一种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3)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不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未及时
.
6
(二)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1、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
行勘察,重视地质环境对安全的影响,提交的勘察文件应当真
实、准确,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2、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
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要建全安全生
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重点或关键岗位
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3、提供安全生产费用,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
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
4
4、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要报送有关安全施工的资料 ,且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 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