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安全责任事故处理规定.docx

合集下载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中的责任主体进行处理和追究责任的规定。

具体规定如下:1. 法定责任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法人、组织、个人都是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主体。

企业法人指责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组织指相关安全生产和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权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管理和监督的组织;个人指直接责任人员和间接责任人员等。

2. 追究责任的原则: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实行“事故责任主体负有责任、落实责任”的原则。

即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责任主体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责任应当落实到位。

3. 责任追究的方式: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采取行政和刑事两种方式进行。

行政追究主要由有关行政机关负责,在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和处理方面发挥作用;刑事追究由公安机关负责,涉嫌刑事犯罪的责任主体将面临刑事法律的制裁。

4. 追究责任的程序: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主体进行追究责任的程序包括事故调查、认定责任、行政处罚或刑事起诉等环节。

具体程序由有关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定。

5. 违法行为和责任: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标准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责任主体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并承担因事故而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注意事项:以上是简要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具体的责任追究标准和程序应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规定(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制度进行规定,以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责任主体范围: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责任追究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机构,由政府、相关行政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共同组成。

责任追究机构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定性,并依法对责任人进行追究。

三、责任追究程序: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按照以下程序展开:1.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责任追究机构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并向上级机关报告。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无论是因生产活动还是其他原因所致。

第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坚持“责任明确、追究公正、惩罚有力、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每个单位的领导人员应当带头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系统责任三个层次。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第六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进行责任认定,明确责任人。

第七条对于直接导致安全事故的人员,应当追究直接责任。

第八条对于安全事故中没有直接导致事故的人员,但其行为或者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或者扩大的,应当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第九条对于安全事故中暴露出的制度缺陷、运行不畅等问题的,应当追究系统责任。

第十条对于受伤人员及其家属,应当积极开展善后工作,保护其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第三章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程序第十一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程序如下:(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的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二)事故调查组应当全面搜集、核实相关证据,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三)事故调查组应当依法听取事故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意见,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四)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进行责任认定,明确责任人。

(五)对于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进行相应处罚,确保其承担相应责任。

(六)对于主要领导责任人,应当追究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七)对于系统责任人,应当调整、完善相关制度,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第四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执法机关和处罚措施第十二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当由相关部门主管的安全生产执法机关进行。

第十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口头警告或批评教育。

(二)书面警告或批评教育。

2024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七篇)

2024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七篇)

2024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学校各项安全工作涵盖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及师生安全教育等方面,对于重大责任事故,相关领导需承担领导责任。

班主任作为班级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人,与任课教师共同承担具体责任。

依据《郑州航空港区第十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未履行职责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的责任人,将依据上级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班主任与配班教师需持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记录教育内容。

发现学生异常应及时干预并报告,特别关注厌学、逃学及辍学学生,掌握其动态并记录。

班主任需设立班级安全信息员,配合学校对辍学学生进行教育及家访。

班主任对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任课教师对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亦负有直接责任。

学校德育组需强化学生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对因工作疏忽导致安全事故者将追究连带责任。

门卫需严守职责,执行入门登记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让外来人员入内,对失职造成安全事故者将承担直接责任。

总务处需定期检查校园设施,确保教学秩序,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负责。

校长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监督食堂卫生及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将严格追责。

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长作为学校法定负责人,需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及其后果负法定责任。

在安全事故中,校长需承担主要法律责任,若存在失职或渎职行为,将承担个人刑事或民事责任。

校长对安全组织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在事故发生时需组织抢救、应急疏散及维持秩序。

具体责任人包括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及活动组织者,需协助校长落实安全措施,在校长不在场时承担主要安全责任。

班主任作为基层安全管理者,需直接实施安全教育和管理,对学生安全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其他人员如任课教师、后勤员工等,因过失导致安全事故者需承担直接责任。

学生家长需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监护责任,因监护不利造成的事故需承担全部责任。

安全责任事故处理规定

安全责任事故处理规定

安全责任事故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防范和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事故的责任和权力,严肃追究各公司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有关责任人、部门主管领导、店总经理、区域管店总及区域相关条线领导的责任,保障广大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切实执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XX汽车XX区域公司所属管理的各4S 店、各二级网络店及经营单位(以下称“各公司”)的所有员工。

返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外包人员、实习人员、非全日制员工等,一律视同为本条上款所称的“员工”。

第三条各公司总经理或公司第一负责人作为本公司安全负责人,须建立店面的安全组织机构,完善和发挥机构职能,确保全年经营安全、无失窃、火灾、设备、工伤和交通事故等责任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声誉和员工生命安全。

第四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文件、工作流程、上级指令及社会道德准则等,忠于职守,积极维护和增进公司及其他员工的利益。

第二章事故的分类第五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安全事故进行如下分类:一、一般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 1 万元以内的事故;二、较大事故:是指造成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 1 万元(含1 万元)但小于5万元的事故;三、重大事故:是指造成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 5 万元(含5 万元)但小于10 万元的事故;四、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 万元(含10 万元)的事故。

本条款所称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具体统计如下:1、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和停工工资等。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范例(五篇)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范例(五篇)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范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抢救、保护现场及处理制度一、事故应对与现场保护1. 事故报告与抢救: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及现场工作人员须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或相关领导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同时积极抢救伤员。

2. 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封锁并保护现场,除抢救工作需要外,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以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现场。

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或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同意,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清理现场。

3. 抢救组织: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领导及部门应立即组织抢救工作,对于重大事故,应迅速成立临时抢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救援行动。

二、事故报告程序1. 报告流程: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首先向事故单位报告,单位再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对于重大事故,可直接报告给领导。

2. 报告时限:一般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当日内报告到有关部门,重、特大事故应立即报告。

3. 政府报告:如需向地方政府部门报告,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4. 严禁谎报瞒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谎报、瞒报事故情况。

三、事故调查与处理1. 调查分工:设备事故由技术部门负责调查,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具体分工为:一般及较大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调查,安全管理部门可派人参加;重大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2. 调查权利与职责: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相关部门、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调查组负责搜集资料、查明事故经过、性质、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分析事故责任,确定主要责任者,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3. 报告内容与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应包含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证人证言、结论、处理意见、改进措施等,并需经全体调查组人员签名后,提交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样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并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依据《____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___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北分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范东北分公司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条至第八条(原文未提供具体内容,故保持原状)分公司所属项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若发生人身伤亡、食物中毒、急性工业中毒、火灾等非伤亡事故,其责任追究均适用本制度。

事故的报告、应急响应、责任追究及后续处理,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同时禁止伪造事故现场或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原始资料。

事故追查处理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即在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同步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领导及事故项目本身的责任。

对事故项目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措施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类。

行政处分涵盖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则包括黄牌警告、罚款、责令停工(局部停工)整顿等。

二、事故报告工程项目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必须严格按照《企业职工伤亡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分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描述;2.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包括抢救情况);3. 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及经济损失预估;4. 已采取的应对措施;5.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同时,需按要求填写事故报告书,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编制相应的事故统计报表。

三、事故应急救援第九条事故发生后,项目应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现场作业人员紧急避险,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抢救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例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及《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单位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以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企业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行政正职、各项目部经理、各工程队队长,若对以下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负有领导责任,将依据本规定缴纳安全教育基金,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其他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安全事故类型包括:(一)火灾事故;(二)交通事故;(三)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六)其他安全事故。

第三条事故单位、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缴纳安全教育基金的标准如下:1. 轻伤事故:负伤率在____‰以内(含____‰),对事故单位不予处罚;若超过____‰,事故单位需缴纳____元安全教育基金,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负责人各缴纳____元。

2. 重伤事故:每发生一起,取消事故责任单位全年安全奖的____%,并缴纳____元安全教育基金,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责任人各缴纳____元;多人重伤按人数累加计算,并取消全年安全奖。

3. 死亡事故:一次死亡一人,取消事故单位全年安全奖金,事故单位缴纳____元安全教育基金,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负责人各缴纳____元罚款;一次死亡二人,处罚按一人情况的____%执行。

4. 交通事故、机电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事故单位按直接经济损失的____%缴纳安全教育基金。

5. 如上级派事故调查组,则执行其决定。

第四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2024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六篇)

2024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六篇)

2024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一、为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制度依据相关法规制定。

二、如学校领导或教职员工在执行安全职责时失职,导致安全事故,将依法追责。

三、本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涵盖以下领域:1. 交通安全2. 消防安全3. 饮食卫生安全4. 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安全5. 用电、用气安全6. 校内外活动安全7. 网络安全8. 预防自然灾害安全9. 其他相关安全方面四、学校安全工作遵循岗位责任制。

中心校主要负责人对整体安全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执行,分校校长对各自分校负责,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任课教师对授课班级学生负责,值班值宿教师则在值班期间负责学校安全。

五、根据安全事故的不同情况,将分别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一)以下情况导致安全事故,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责任:1. 安全工作制度不健全或管理不善2. 安全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3. 对安全事故处理不及时,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4. 未及时报告或隐瞒安全事故(二)以下情况将追究分校负责人责任:1. 执行安全制度不严格,疏忽学生安全教育2. 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请假未安排替代教师,导致学生伤害事故3. 违反作息时间安排,擅自放假或提前放学发生事故4. 安全检查不力,未发现或未及时处理安全隐患5. 特殊情况处理不当6. 未及时报告或隐瞒安全事故(三)以下情况将追究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责任:1. 学生活动监护不到位2. 不按课程表上课或擅自调课3.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4. 组织学生从事私人事务5. 因学生违纪或工作未完成而中途让学生离校6. 忽视学生安全教育7. 对学生无故缺席未进行调查六、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所有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将严肃处理。

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对于责任人,将根据情节轻重报行政部门处理,触犯法律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处置规定(3篇)

安全生产责任处置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处置。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处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权责一致、奖惩分明;(三)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四)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法定代表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三)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四)全体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六条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七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九条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条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处置第十三条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事故现场保护;(二)事故调查取证;(三)事故原因分析;(四)事故责任认定;(五)事故处理建议。

责任事故追究处罚制度

责任事故追究处罚制度

责任事故追究处罚制度责任事故追究处罚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体现“责任明确,重奖重罚”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事故的责任追究处理实行经济赔偿和责任处罚制度。

第二条矿区内发生各类责任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责任大小由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经济赔偿;造成伤亡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

二、轻伤事故第三条井下每发生轻伤一人次,对事故单位罚款2000~5000元,对责任者罚款200~800元。

出现破皮红伤事故,尚够不成轻伤的,对责任者罚款100~300元。

第四条地面(单位)每发生轻伤一人次,对事故单位罚款3000~8000元,对责任者罚款300~1000元。

出现破皮红伤事故,尚够不成轻伤的,对责任者罚款100~300元。

第五条发生轻伤事故,按规定对责任工区安全考核进行扣分。

三、重伤事故第六条井下每发生重伤一人次,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区长(支部书记)罚款500~1000元;值班及跟班区长罚款1000~2000元,工区其他副职各罚款500元,当班班组长罚款500~1000元,事故主要责任者罚款1000~30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条地面每发生重伤一人次,对事故单位罚款10000-20000元;区长(或单位负责人、支部书记)各罚款1000元;值班领导和当班领导各罚款1000-2000元;其他领导各罚款600元;事故责任者罚款1000-30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条凡发生重伤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季度所有安全奖,同时取消年度评比资格,同时按照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第九条发生重伤事故,事故单位学习整顿至少3天。

四、死亡事故第十条发生死亡事故,全矿取消当季度安全奖。

第十一条发生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0元。

区长(支部书记)和值班、带班区长每人罚款不少于20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工区其他副职每人罚款不少于1000元,对当班班组长就地免职并罚款1000元以上,对责任者罚款2000~4000元并给予行政处分。

2024年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文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一、对于各岗位工作人员在年度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事故严重程度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若事故导致轻微伤或轻伤偏轻,安全主管将对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事故分析总结报告,同时提出改进意见。

2. 若事故造成轻伤偏重,将扣发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安全主管当月全部奖金。

总经理将对安全主管进行诫勉谈话,并要求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事故分析总结报告及改进意见。

3. 若事故导致重伤,视伤情严重程度,将扣发总经理、安全主管及部门负责人半年或全年奖金,并要求其提交书面检讨。

总经理将责成安全主管组建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并在调查结束后提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4. 若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 对于各岗位工作人员在年度内累计发生轻微伤、轻伤偏轻生产事故达到一定次数(此处空白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的,将按照轻伤偏重生产事故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二、本制度由北京市长阳工业公司制定并实施,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2024年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范文(二)一、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及处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负伤者或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即刻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而部门领导则需在最短时间内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三、公司主管领导在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报告后,需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并领导研究制定进一步的应对措施。

四、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需立即按照系统规定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需包含以下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单位;2.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3. 对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 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 报告事故的单位名称。

五、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以防止事故扩大。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范文(4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范文(4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是指对因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等不当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进行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在安全生产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不包括自然灾害、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事故。

第四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是依法、公正、公平、疑罪从无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体第五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体包括安全监管部门、事故当事人、安全相关人员等。

第六条安全监管部门是进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的主要组织机构,负责对事故当事人的安全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处罚等工作。

第七条事故当事人是指在安全事故中直接责任人或相关负责人,包括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

第八条安全相关人员是指对安全事故具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人员,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安全培训等相关人员。

第三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程序第九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程序包括事故调查、责任确认、处罚决定等。

第十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采取必要的取证措施,以便查明事故原因,确认责任。

第十一条进行责任确认时,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听取事故当事人的陈述,查阅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可以进行现场勘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技术鉴定等。

第十二条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在对安全事故责任进行确认后,及时将责任人列入相关黑名单,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内容第十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内容包括警示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

第十四条对于安全事故责任人,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进行警示教育,提醒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安全事故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赔偿,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3篇)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事故管理。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第五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分类与分级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以下类别:(一)火灾事故;(二)爆炸事故;(三)高处坠落事故;(四)物体打击事故;(五)机械伤害事故;(六)触电事故;(七)中毒和窒息事故;(八)其他事故。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按事故等级分为以下四级:(一)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第八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按照下列规定报告:(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环境保护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工会组织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1.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0____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事故: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事故:死亡。

4.重大事故: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2)二级重大事故: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或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4)四级重大事故:死亡二人以下,或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二、事故报告轻伤、重伤、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公司施工部或办公室,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拨打110、120或119电话,防止事故扩大。

施工部负责人接到重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____小时内将伤亡报告表报送至相关单位。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②事故发生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⑤事故报告单位。

三、事故处理1.对重大事故处理1)发生四级重大事故,事故工地停产____天整顿,同时对全部在施工地进行检查、整顿,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市建委进行通报批评。

2)在本年度内发生第二起四级重大事故,事故工地停产____天整顿,同时全部在施工地停产____天检查整顿,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市建委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理。

3)在本年度发生三起四级重大事故,工地停产整顿____周,同时全部在施工地停产____天检查整顿,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安全事故内部处理规定(3篇)

安全事故内部处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中毒、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交通事故等。

第三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共同维护公司安全生产环境。

第二章安全事故报告第四条事故报告原则1. 及时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 准确性:报告内容应真实、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3. 完整性: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第五条事故报告流程1.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处置,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3. 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事故调查第六条事故调查原则1. 客观公正:事故调查应当客观公正,全面、细致地查明事故原因。

2. 及时高效:事故调查应当及时高效,确保事故原因尽快查清。

3. 依法依规:事故调查应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事故责任。

第七条事故调查程序1. 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2. 审查事故现场:事故调查组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有关证据。

3. 调查事故原因:事故调查组应当全面调查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4. 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调查情况,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八条事故调查报告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伤亡情况;2. 事故原因和性质;3. 事故责任认定;4. 事故处理建议;5.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最新整理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docx

最新整理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docx

最新整理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等有关责任人员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属于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属于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是指经财务、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年收入总额。

生产经营单位提供虚假资料或者于财务、税务部门无法核定等原因致使有关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难以确定的,按照下列办法确定:(一)主要负责人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以上10倍以下计算;(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上一年年收入,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

”第五条《条例》所称的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依照下列情形认定:(一)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二)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三)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四)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目的(一)为了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质量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对已发现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跟踪处理和学习、改进,防止其扩散和再次发生(二)严肃工作纪律,明确事故责任处罚。

第二条范围(一)各类定性为施工责任的质量问题和事故。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包括事故单位、事故主要责任人、事故次要责任人及直接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

(二)对于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人若有触犯刑律、涉及犯罪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三)若事故责任划分以直接和间接责任定论的则对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分别按本办法中的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条款进行处罚。

第三条责任(一)对发现安全、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责任;(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直接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第四条事故责任分类(一)领导责任: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就有关建章立制、宣传贯彻、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审批论证、____指挥、决策计划等管理方面的过失引发的事故应追究的责任;(二)直接责任。

责任人的过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诱发事故的必要条件。

如错误操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规违纪等;(三)相关责任。

与事故责任人或单位出现的事故有联系的部门,由于配合、支持、反馈、保障、服务等出现过失而不利于事故的预防、控制的责任。

第五条事故管理(一)对发生一般以上级事故所调查明确的隐患,各项目部在涉及时应建立预警机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预案或预案不当者,酌情对项目经理作出处罚;(二)对于检查过程中对各种隐患提出的纠正措施,检查____者要及时____论证,限定合理的完成日期(三)____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纠正措施实施的跟踪验证,并对落实效果进行评价,不符合要求的、效果不明显的,重新制定、论证、实话和验证,直至消除隐患为止;(四)所有事故处理的均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未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五)工程部要建立与本职责相关事故的台帐,对已发生的事故的产生原因、对生产财产人身的影响及程度、处理措施、措施验证情况等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事故教训,积累处理经验,并进行趋势分析,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5篇)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5篇)

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规定1目的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做好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损失。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处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3职责3.1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类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的管理工作,并汇总、上报事故统计报表。

3.2各部门、单位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规定要求,进行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4 管理规定4.1事故划分4.1.1轻微安全事故:未发生人员伤亡,经济损失____元以下。

4.1.2一般安全事故:一次事故造成轻伤或重伤____人的;经济损失____元以下。

4.1.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人员死亡;重伤____人以上;经济损失____元以上。

4.2事故的报告4.2.1发生轻微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应当在____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导报告。

事故发生单位在当月安全月报中,附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报单位安全办公室,不得隐瞒。

4.2.2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电话报安全办公室,____小时内填报书面报告,报处长。

安全办公室将按上级有关事故上报的时限和要求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4.2.3已经报告的一般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单位要每____小时向处长续报一次。

4.2.4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2.5在事故报告的同时,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4.3事故调查与处理4.3.1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3.2发生轻微安全事故,由单位自行处理,但需将处理结果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3.3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

单位成立专项事故调查小组,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任组长,安全办、工会及有关部门人员为组员。

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范本(二篇)

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范本(二篇)

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员工伤亡事故及与监理工程有关的安全事故,依据《___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员工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公司各监理项目处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及与监理工作有关的安全事故,应按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司法人顺序逐级口头或电话上报;公司其它部门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按报告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司法人顺序逐级口头或电话上报;每级上报时间均不得超过____分钟。

第三条事故的对外报告由公司法人负责,其它人在未得到公司法人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对外报告。

第四条事故的调查视事故发生性质分别由项目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司法人负责____。

1、发生轻伤事故时,项目处员工由总监理工程师,其它部门员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____。

2、发生重伤事故时,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____有关人员亲临现场,进行调查。

3、发生死亡或有重大影响的事故时,由公司法人____有关人员亲临现场,配合相关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发生与监理工程有关的安全事故时,由项目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____人员,调查;情况重大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____。

第五条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按“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的“四查”方式,对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准确调查,分析原因,明确事故性质和相关责任人。

第六条事故调查完成后,应形成有所有调查人员签字的调查报告,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公司依法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事故的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理。

经安全生产领导认定为工作事故的,由公司综合部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季报表制度,每季度末月____日前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汇总后报省通信管理局。

安全事故责任人处理办法.doc

安全事故责任人处理办法.doc

安全事故责任人处理办法xx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除处理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追究行政主要领导和什么责任及责任人的责任,以下是我整理的一些有关于安全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办法。

如何做好事故责任分析和事故责任人处理以往,当发生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要求进行事故分析时,最难莫过于责任分析和对责任人的处理这两关了。

往往要花一半或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才能勉强摆平,究其原因,除一些非人为因素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 事故当事人怕承担责任。

主要是怕通报,怕扣奖,怕留下不良印象,因此竭力掩盖事故真实经过和真实原因。

而一些现场目击者又往往怕得罪人,怕以后工作难做、面难见、关系难处理,因此,明知当事人反映情况不实,也宁愿装聋作哑,不肯点破真相,以至把一个简单的事故弄得复杂化。

2 事故原因不清、不准,影响了责任分析的准确性。

被分析到责任的,有的心里不服,要申辩;有的勉强"发扬风格",代人受过;有的领导出于"爱护"生产骨干的好心,大包大揽,主动承担领导责任。

为部下开脱;有的则拼命布台阶,多拉几个"责任人"陪绑,搞搞平衡,平平民心;甚至有的还认为责任分析何必太认真,马马虎虎、毛估估、能报得出去就行,或者各打五十大板了事。

3 长期来,对责任的分类、分档一直没有明确的硬杠子,造成分析时只好临场发挥,因此责任的称谓五花八门、流派纷呈。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DL 558-94》下简称《调规》颁布以后,这个问题初步获得解决。

经过多年实际应用,觉得要公正、公平做好事故责任分析和对责任人处理,大有学问。

1 事故责任的分析《调规》第4.6.2条规定:"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和扩大责任者,并确定各级领导对事故应负的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最新整理安全责任事故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防范和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事故的责任和权力,严肃追究各公司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有关责任人、部门主管领导、店总经理、区域管店总及区域相关条线领导的责任,保障广大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切实执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XX汽车XX区域公司所属管理的各 4S 店、各二级wang络店及经营单位(以下称“各公司”)的所有员工。

返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外包人员、实习人员、非全日制员工等,一律视同为本条上款所称的“员工”。

第三条各公司总经理或公司第一负责人作为本公司安全负责人,须建立店面的安全
组织机构,完善和发挥机构职能,确保全年经营安全、无失窃、火灾、设备、工伤和交通事故等责任事故,保障公司财产、声誉和员工生命安全。

第四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文件、工作流程、上级指令及社会道德准则等,忠于职守,积极维护和增进公司及其他员工的利益。

第二章事故的分类
第五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安全事故进行如下分类:
一、一般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 1 万元以内的事故;
二、较大事故:是指造成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 1 万元(含 1 万元)
但小于 5
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造成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 5 万元(含 5 万元)但小于
10 万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的事故。

本条款所称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
坏财产的价值。

具体统计如下:
1、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和停工工资等。

2、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等。

3、财产损失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损失和流动资产损失。

注: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能冲减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第六条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对伤亡程度进行如下分类:一、轻伤:指职工负伤后休息 105 个工作日以内者,但未到重伤程度的。

二、重伤:指职工负伤后休息超过 105 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三、死亡。

第三章事故报告
第七条各公司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公司总经理或第一负责人报告;本公司总经理或第一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向管店负责人及区域公司 XX部XX经理处报告,并在 24 小时内向公司申报事故报告,区域XX经理接到事故报
上报事故情况。

第八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
(三)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