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审定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月亮湾还建小区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批前公示(2020)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月亮湾还建小区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批前公示(2020)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补办月亮湾还建小区一期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该项目位于人民路以北、霁月巷以西,分南、北两个地块,汉江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襄阳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取得该宗出让用地的不动产权证。
依据该项目的竣工图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由襄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
经审核,北地块拟许可6栋7层还建楼,1-6#楼竣工建筑面积为15485平方米;在5#楼底层配建152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及16平方米的门卫房、在6#底层配建364平方米社区文体。
另南地块拟许可1栋7层还建楼及一所配电房,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574平方米,其中7#楼竣工建筑面积为3500平方米,拟增设配电房建筑面积为74平方米;在7#楼底层配建34平方米公厕及127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
在北地块布置38辆停车位,南地块布置29辆停车位。
1#楼退西侧、北侧用地界限,2#楼退让北侧用地界限,3#楼退让西侧用地界限、4#楼退让东侧用地界限、5#楼退让西侧用地界限、6#退让东侧、南侧用地界限均不符合技术规定要求;1#楼与3#楼、2#楼与4#楼、3#楼与4#楼、3#楼与5#楼、4#楼与6#楼、5#楼与6#楼、4#楼与东侧现状住宅楼、6#楼与东侧现状住宅楼间间距均不符合技术规定要求。
经日照分析,该项目对外共计34房屋存在日照影响,其中8#楼有7套、10#楼有6套、11#楼有10套、14#楼教学楼有9套、西侧13#楼及北侧12#楼均有日照影响;对内1#楼有1套、2#楼有5套日照影响,建设单位需处理好相邻关系后再办理相关手续(详见日照分析图、间距分析图)。
依据市政府专题会议要求,该项目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按现状补办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外立面整改及加建电梯汉江国投承诺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整改。
根据住建部建规(2013)166号《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及襄阳市建设项目规划公示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
建筑设计报批流程

据。 招拍挂旳土地因为有控规,各项经济技术旳最大值也就有了,就意
味着已经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以招拍挂是先办理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后立项。立项时只要控规即可,目前可能招拍挂旳土地不需 要立项了。
“一书两证”旳办理流程:
规划实施管理总流程图: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流程图:
上海某地块办理流程图:
总结一下设计全过程:
1、研究熟悉红线图,了解周围建筑情况和环境。 2.了解建设单位要求。 3.做方案图,报规划部门审批。 4.修改方案图,直到取得同意为止。 5.根据方案图旳平面布置图,进行地质勘察。 6..做初步设计并报批。 7.做施工图。 8.交建设单位送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 9.施工配合。
各阶段侧要点:
“五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动工证) 《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二书”: 《住宅质量确保书》
《住宅使用阐明书》
主管部门审核建设项目 选址旳法定凭证。
②是土地部门提供 土地,计划部门项目立
项旳依据。
③设计任务书(可
1.方案重创新 2.初步设计重深度 3.施工图重校核 4. 施工配合重服务
三、各设计阶段旳报批程序
“一书两证”制度
对我国城市规划实施管理旳基本制度旳通称。是《城乡规划法》要 求旳,全国统一旳。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发放旳。
设计包括的阶段

工程设计阶段一般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完成,即设计任务书下达之后,从设计准备起先,到施工图设计结束这一时间段。
工程设计按工程进程和深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不同的工程项目其设计阶段的划分可以有所不同。
如对大型困难的工程项目,首先要进行方案设计,通过设计方案选优,再进行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设计。
小型工程项目则可以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而后干脆进行施工图设计。
各阶段的主要内容如下:(1)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的主要内容如下:1)设计依据说明①设计依据说明,包括写明所依据的批准文号、可行性探讨报告、土地运用合同书、规划设计要点、设计任务书等;②总图设计说明,包括写明建筑运用功能要求、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内外交通组织、环保、节能措施、总用地面积、道路绿化面积等;③建筑设计的构思、造型及立面处理,建筑消防平安措施,建筑物技术经济指标及建筑特点等说明;④结构设计依据的条件、风荷、地震基本烈度、工程地质报告、地基处理及基础形式,结构造型及结构体系简要说明;⑤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设计说明,主要有各专业设计依据说明,水源、总用水量、给水方式,生活、生产、消防供水的组合,污水排水的排放条件,环保要求等说明;供暖通风环保要求,选用设备等说明;电源、电压、容量、供电配电系统说明;建筑防雷、弱电设施等说明。
2)建筑方案设计图纸①总平面图:用地红线建筑物位置,城市道路消防车道,车辆出入口,停车场布置,绿化设施,总平面设计技术经济指标;②单体建筑平面图:标注轴线尺寸、总尺寸;内外门、窗、楼电梯、阳台、各房间名称及特殊要求;建筑剖面、室内外设计标高、楼层层高;立面图、透视图,建筑模型,依据须要绘制的俯视图等。
(2)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是依据选定的方案设计进行更详细深化的设计。
在论证技术可能性、经济合理性的基础上,提出设计标准、基础型式、结构方案以及水、电、暖通等各专业的设计方案。
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和材料表,工程概算书四部分组成,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的依据和设计的指导思想;2)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的须要量和来源;3)工艺流程、主要设备选型和配置;4)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公用帮助设施和生活区的建设;5)占地面积和土地运用状况;6)总图运输;7)外部协作协作条件;8)综合利用、环境爱惜和抗震、人防措施;9)生产组织、劳动定员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10)建设进度及期限;11)总概算。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公示公开规定》的通知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公示公开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公布日期】2015.11.16•【字号】长规发〔2015〕150号•【施行日期】2015.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公示公开规定》的通知长规发〔2015〕150号直属各单位,各分局,机关各处室:《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公示公开规定》已经局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城乡规划局2015年11月16日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公开公示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乡规划制定和修改的公开公示第三章城乡规划实施的公开公示第四章违法建设查处的公开第五章公开公示的实施与意见反馈第六章监督检查和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城乡规划公众参与,提高城乡规划公正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长沙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范围内的规划公开公示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乡规划公开指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依法对城乡规划有关信息进行公开,便于公众知晓、接受公众监督的行政行为。
城乡规划公示指市规划局在履行城乡规划管理职能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征询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的行政行为。
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内容指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修改、实施规划许可、违法建设查处等行政行为中依法应公开公示的信息。
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分为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两个阶段。
第四条城乡规划公开公示行为应当遵循依法、公开、便民的原则,坚持多渠道和多方式公开公示,提高公众参与度。
第五条城乡规划批前公示一般分为四种形式:现场公示、网络公示、媒体公示、重要公共场所公示。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选择公示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0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释义:第40条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释义】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程序的规定。
一、建设工程的种类繁多,性质各异,但归纳起来大体可分为建筑工程、市政交通工程和市政管线工程三大类。
建筑工程具有不可移动的特点,在建成后,出现频繁改建或者必须拆除等情况,会对国家、集体或个人造成重大损失;市政交通工程的位置与功能在城乡规划中都有明确的定位,只有严格依据规划实施建设,才能充分发挥其在整体交通系统中应有的功能;市政管线工程的施工会对道路交通、相邻管线、行道树等产生较大影响,需要通过规划对各类管线进行综合协调,才可最大限度地减少矛盾。
通过对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一是可以确认城市中有关建设活动符合法定规划的要求,确保建设主体的合法权益;二是可以作为建设活动进行过程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三是可以作为城乡建设档案的重要内容。
因此,在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中,对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的建设活动,依据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城乡规划,依法严格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是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避免对城乡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
二、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按照本条的规定,向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经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图纸,需要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还应当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其他相关材料。
建设工程方案及总平面图审核要点及审核意见总平面图

(一式六份)
9、其他
注明:1、单体方案图设计深度应达到扩初设计阶段。
2、所有图纸要求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及注册建筑师章。
3、建筑面积确认表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及注册建筑师章。
主管局长:主任:审图人员:
建设方领取人签字:联系方式:领取时间:
航道净空
文物限高
景观视廊
8、建筑层数
9、建筑间距
退道路红线距离
退用地边界距离
距用地周边现状建筑间距
规划建筑间距
10、商业配比
11、公共配套设施
⑴、社区服务用房
⑵、物业用房
⑶、垃圾中转站
⑷、公厕
⑸、幼儿园
⑹、开闭所(变压箱)
⑺、燃气调压站
⑻、其他
12、建筑面积确认表
13、绿地率及公共绿地主、次出入口位置
⑵、地下室出入口位置
16、安评及环评批复
17、消防车道
18、高程
建设工程方案及总平面图审核要点及审核意见—方案图表-2
方案图审图要点
(一式五份A3版白图)
审核合格
(√)
方案图审核
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内容
备注
1、方案图--封面
2、已批准的效果图
3、设计说明
4、平面图
5、立面图
6、剖面图
建设工程方案及总平面图审核要点及审核意见--总平面图表-1
编号:工程名称:646中学综合宿舍楼审图时间:
总平面图审图要点
(五份蓝图)
审核合格
(√)
总平面图审核
存在的问题及修改内容
备注
1、用地范围
2、容积率
3、用地面积
4、总建筑面积
5、地上建筑面积
6、地(半)下建筑面积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查事项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查》事项办事指南一、项目信息事项名称: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事项编码:35574319601003690133440100子项名称: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查二、实施机关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三、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省人大公告第90号)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持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规划条件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当同时提交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3.《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市人大公告第56号)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涉及确定市政基础设施的规模和位置的,应当征求供水排水、电力、燃气等生产经营企业的意见,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合.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和位置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第四十四条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经审定后应当公示,不得擅自修改。
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技术规范的要求拟定修改方案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受理后应当采取批前公示、座谈会或者听证会等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应当先行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涉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修改的,在批准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三)经审定的商品房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修改涉及产权人的专有部分或者产权人所在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关产权人的同意;4.《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第三十七条办理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 审定和公布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划局关于审定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工作周期的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划局关于审定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工作周期的规定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划局关于审定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工作周期的规定(1987年8月12日)为提高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按照《北京市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审批程序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向城市规划管理机关报审设计方案,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属于下列建设项目之一,并具有建设计划批准文件:1、列入年度基建计划预备项目;2、列入年度基建计划项目;3、更新改造技术措施项目;4、翻建工程项目。
(二)设计方案符合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按《办法》规定经城市规划管理机关同意简化者除外)。
(三)报审的设计方案应不少于两个,并附具下列图纸、模型和说明书等:1、工程位置图(比例尺为1∶10000或1∶25000);2、工程附近环境关系图(包括现状和规划建筑,比例尺为1∶1000或1∶2000);3、总平面图和交通组织图等说明图;4、楼房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5、个体设计的透视图或模型(比例尺为1∶300)和附近环境关系模型(包括现状保留建筑和规划建筑,比例尺为1∶500或1∶1000);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的建筑工程,使用通用设计图纸,只报送上列1、3规定的图纸和总平面模型(比例尺为1∶1000)。
附具设计方案说明书(包括技术经济指标)。
二、城市规划管理机关接到按本规定第一项要求报审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后,应在2至6周内审核完毕,发出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或修改设计方案通知书;需要上报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审定的,由城市规划管理机关在2至6周内书面上报,并自审定之日起1至2周内发出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或修改设计方案通知书。
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审核内容

大龍地産DALONG ESTATES附录15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方案审核内容1、总体方案的审核总体方案审核主要在初步设计时进行,重点审核设计依据、设计规模、设备方案选择、功能工艺、项目组成以及总平面布局、配套设施、占地面积、协作条件、环境保护、防灾抗灾、建设期限、投资概算等的可靠性、合理性、经济性、先进性和协调性,是否满足质量目标和水平。
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设计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设计的规模项目的组成,分期建设的情况,承担设计的范围和分工等。
对非生产性部分建设项目,可用设计容量表示,如商业网点、铺位、面积,学校规模,多少户数的住宅区等。
2)总建筑面积包括全部建筑面积和各类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等)。
女口:主要建筑物、公共辅助设施,会所、供配电、水房等设施的面积和其他主要建筑技术指标的说明。
3)工艺及技术水平项目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主要工艺设备的选择等。
4)建筑造型指建筑平面、立面型式以及三维造型(总体鸟瞰图)是否与外部环境相协调,建筑高度是否符合规定,建筑外观的艺术效果等。
2、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核①平面布置:主要房间平面尺寸及布置,户型及单元组合,人流、物流交通组织等。
平面布置也要结合结构的布置满足适用、安全、经济。
②空间布置:主要房间空间尺寸、室内外标高、建筑层数及层高。
各专业要求的层高、空间尺寸以及管线占用的空间尺寸。
③室内装饰:各主要房间的装饰方案、装饰材料的选择与结构设计的荷载的关系。
④门窗、幕墙布置:门窗幕墙的大小布置、材料、构造是否符合规范、经济、美观、安全、可靠等要求。
⑤建筑物理方面:I.采光、环境:建筑物应满足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减少人工能源的消耗,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等。
采光方式,是否达到规定的采光标准,灯具的选择及布置,遮阳措施的利用太阳能情况等。
II.热环境:隔热、保温的方式,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设备及材料的选择等。
III.声环境:室内隔声方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材料的选择及构造措施等。
关于完善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附件:关于完善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将有关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若干业务审批事项通知如下:一、公开出让土地规划条件调整的规定(一)凡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受让方不得直接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调整规划条件中确定的建设用地性质、建设用地使用强度和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要求。
如确需调整,应在受让方退回土地后,由出让方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程序提出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批。
(二)在本通知实施之前,位于文物保护、风景名胜、机场、微波通讯等城市规划高度控制地区以外的公开出让土地,如确需调整规划条件中的建筑高度的,受让方可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结合建筑间距、容积率、建筑密度和城市规划要求,依法进行审批。
二、建设工程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一)单幢以及塔楼或裙楼连体的建筑工程不得分期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居住区(或小区、组团)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用地范围内,所有独立用地的公建配套项目以及由开发单位建设的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项目,应早于或与居住区(或小区、组团)第一期工程同时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第一期房屋预售前实施建设和完成规划验收手续。
在第一期工程建设时,开发单位应对由政府建设的道路预留路基,并于现场作出永久性明显标识,道路位臵不得建设任何建(构)筑物。
(三)同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地块或者联合统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多个地块,分期、分地块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建设单位未取得规划地块全部用地批准文件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历史上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分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单栋工程和居住区(或小区、组团),剩余未建部分工程的建设参照本条第(三)项规定办理。
(五)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建设项目历史审批文件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不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后依法审批。
建设工程方案图审图标准及规划设计审图标准

建设工程方案图审图标准及规划设计审图标准一、设计深度要求:1、各种技术经济指标要齐全,800字以内设计说明。
2、总平面位置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齐全,图面符合制图规范;3、主干道临街建筑、风景区建筑要有两个方案,彩色透视图。
重大工程要有模型。
4、建筑所在地环境彩色照片十张。
二、图签要求:[找文章到大秘书-/-一站在手,写作无忧!]1、设计、审核应签名齐全;2、加盖设计单位印章。
三、必需具备下列条件:1、计划文。
2、定点文。
3、结合同鉴证的设计委托书。
四、核对定点文:1、下列设计参数要符合定点:外围尺寸线、沿河距离、沿山距离、道路红线、容积率,建筑高度。
2、设计建筑外框与周边建筑物、构筑物间距要符合规划规范、消防规范、人防、环保及卫生防疫要求。
3、使用性质符合计划文、定点文要求。
五、平面设计:平面功能不能违反设计规范。
六、立面设计:1、色彩要与环境协调。
2、造型要与环境协调并具有桂林地方特色。
3、平屋顶第五立面有绿化措施。
七、主干道风景区进行会议审查的报送缩小八开全套图纸及设计说明12份。
1、审查规划的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外地单位是否已在我市办理有关注册登记手续。
2、审查规划是否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及深度要求"。
3、审查规划用地和规划建设性质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详规。
4、审查规划范围内交通系统及其与城市道路的衔接是否符合交通规划及有关规划、规范、满足城市交通发展的需要。
5、规划用地平衡指标是否符合相关的国家设计规范。
6、规划范围内管线设置与城市管线衔接是否完善、合理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
7、审查规划设计是否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的要求,是否依照国家、区、市有关规范、规定布控各项公建、配套设施及绿地,满足人们的日常需求。
8、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社会、环境和经济三个方面的综合效益。
除参照三公顷以上规划设计审图标准外,要突出如下要求:1、主干道临街建筑退道路红线要求: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退道路红线4米以上,底商住宅退道路红线3米以上,住宅退道路红线2米以上。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详解

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概念建设工程规划骨理,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对于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进行组织、控制、引导和协调,审査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使其符合城乡规划,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进行各项行政管理并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统称。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主更划分为建筑工程(建筑物、构筑物)、道路交通工程、市政管线工程等三大类型.不论哪种类型,凡进行当前建设活动,都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i正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系指以新建、扩建、改建的方式所进行的各类房屋建设工程,以及房隔建筑附属或单独使用的各类构筑物.道路交通工程,系指以新建、扩建、改建的方式所进行的城镇道路、桥梁、地铁、广场、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对外公路交通、铁路、港口、机场及其附属设施。
市政管线工程,系指以新建、扩建、改建的方式所进行的给水排水(雨水、污水)、电力通讯、燃气热力、专用管线等建设工程及其附展设施.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任务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任务是:1. 有效指导、调整并保证各类建设工程依照规划婆求有序地进行建设;2. 维护城镇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建设单位与个人的合法权益;3. 改善城镇杲观面貌,提高环境质量水平;4. 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的管理要求,促进建设工程顺利建设。
三、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审核内容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审核内容是审核建设工程申请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工程设计图纸文件等。
1. 审査建设工程申请条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土地权证明文件等,填写建设工程申请表.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镇人民政府许先要审查申请者是否符合法定资格,报送的资料、图纸、表洛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有条件和要求.这是一种形式审査,主更是审査申请人是否具备了核发工程规划许可的条件、附送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有人问什么叫法定形式,如果甲拿着乙的土地证来办,算符合法定形式么?2•审核修建性详细规划《城乡规划法》第二十条规定:"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编制垂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2022-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预测试题13(答案解析)

2022-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预测试题(答案解析)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壹卷一.综合考点题库(共50题)1.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确需修改的,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的意见。
A.城乡规划主管部门B.社会群众代表C.直接和相关负责人D.利害关系人正确答案:D本题解析:《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2.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B.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C.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D.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正确答案:D本题解析: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2012试行版)第三条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
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3.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周期,一般不超过()A.3个月B.5个月C.7个月D.8个月正确答案:B本题解析:《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关于报批工作规定,通常情况下,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周期不超过5个月。
4.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层次,下列正确的是()。
A.《城市用地分类代码》——通用标准B.《城市用地评定标准》——基础标准C.《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专用标准D.《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专用标准正确答案:D本题解析:各专业的标准分体系,按各自学科或者专业内涵排列,在体系框架中分为基础标准、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三个层次:①基础标准,是指在某一专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术语、符号、计量单位、图形、模数、基本分类、基本原则等标准。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更新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的通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更新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日期】2023.12.29•【字号】厦资源规划〔2023〕577号•【施行日期】2023.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更新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现对《厦门市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进行更新补充,具体如下:一、第一条第18项“既有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屋建设”,调整为“既有住宅小区、学校、医院增设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建设”。
二、第二条第3项增加学校类型。
三、第二条第8项补充:增加慢行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
四、第二条第11项补充:商业、厂房等自有用地红线内设置的临时的可伸缩拆装的活动棚类。
五、第二条第24项“合法建筑物屋面加装的高端距屋面小于2.2米、与屋顶边缘(女儿墙)距离大于0.5米的分布式光伏设施”,调整为“合法建筑物屋面加装的高端距屋面小于2.2米、不超过屋顶边缘(女儿墙)的分布式光伏设施”。
六、第二条增加第25项:利用已批建管沟铺设电力、通信等管线工程。
特此通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2月29日附件1厦门市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项目清单一、属于下列范围的建设工程,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由相关政府部门主导实施的未涉及增加建筑面积的改造整治项目,包括街巷整治、庭院改善、小区内部综合整治、屋顶整治(含平改坡)、农贸市场、环卫设施(包含公厕、道班房、清洁楼、车场等)等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项目红线范围内的临时性施工用房、施工工棚、施工围墙。
3.在已经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公园、广场里,建设非经营性用于休憩的亭、台、廊、榭、厕所、景观水池、无上盖游泳池、雕塑和园林小品、大门、门卫房、内部道路、小桥(涵)、儿童游乐设施等。
建设工程报建流程及需要

今年最新建设工程报建流程及需要资料一、第一次初步设计审查(5个工作日)1、申请书:2、计委备案通知或立项批复(复印件);3、规划批准方案总平面图(查验原件,复印件须盖建设单位公章);4、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5、初步设计文件:立面效果图小样两份、初设说明书一份、初步设计图一套(含总平面图1份、建初图1份、结初图1份、水初图1份、强电初设图1份、弱电初设图1份、暖通初设图1份等),另单备地下室平面图1份、给排水总初图1份、住宅项目电视广播系统初设图1份(无专门电视广播初设图,可用弱电初设图代替)、防雷图1份(建筑高度80m以上项目)、转输水箱(水池)所在楼层给水平面图、地勘报告1份。
6、初步设计文件电子文档一张,内容包括全套初设图纸、设计说明、效果图等;7. 住宅项目应报户型统计表二、建筑节能审查备案(5个工作日)建筑节能审查备案表建筑节能设计图建筑热工设计计算书附五、报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须知(一)哪些建设工程需编制设计方案?建设工程方案的编制,必须以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为依据。
除临规划的20米宽以下城市道路(包含20米)两侧或其它不临街地段的层数不超过6层的单项住宅建筑外,其余须报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规划的30米宽以上城市道路两侧、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建筑或其它重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通过公开招标产生。
招标由规划部门指导,建设单位组织。
城市重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之前,应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意见。
公示由规划部门决定并指导,建设单位组织。
(二)报审建设工程方案须提交的资料:1.申请报告和申请表;申请报告须说明拟建工程地点、功能性质、层数、总建筑面积等。
2.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证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3.必要时提供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4.设计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和批复文件或《建设工程设计条件通知书》和附图;5.建设用地的1:500现状地形图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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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审定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现场踏勘—局长业务办公会—审批二、申报材料:1.申请书1份2.发改部门的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1份3.土地证或土地批文(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1份4.与土地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界址点坐标、宗地图及规划条件书)1份5.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文本(含电子版)各3份(均要求设计人员签字、设计单位盖章、组织评审机构盖章)6.日照分析图、日照分析报告(含电子版)1份7.专家评审意见1份8.设计单位:⑴、(规划、建筑)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⑵、法人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⑶、设计承诺书1 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设计单位盖章)⑷、修改意见书1份(针对专家评审意见修改)9.建设单位:⑴、法人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⑵、法人委托书1份⑶、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10.组织评审机构:⑴、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⑵、组织评审承诺书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评审机构盖章)11.视建设项目需要,其它相关资料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审定后公示期10天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24条、第40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主管局领导办公会—审批二、申报材料:1.申请书1份2.保证书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3.申报材料清单位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4.人防、园林、国安、文物、地震、节水办等相关部门的意见1份5.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1份6.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注:1、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审定通过,方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重点项目13个工作日四、收费标准:依据安政【2008】65号文件规定,按建筑面积120元/平方米缴纳城市配套费。
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现场踏勘—局长业务办公会—审批二、申报材料:1.选址意见办理申请表1份2.发改部门相关文件 1份3.拟建项目评审申请 1份4.选址阶段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1份5.项目涉及的用地、压覆矿、地灾、文物、环评、水土保持、水利、地震、沿线重大的基础设施(如高速公路、铁路)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性意见 1份6.项目规划选址位置图 1份7.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 1份8.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1份9.法人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份10.保证书 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11.申报材料清单 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备注:1.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2.林州市、各县申请项目还需提供:⑴.所在地规划主管部门的意见(市、县) 1份⑵.项目所在地当地政府部门的意见(如途经乡、镇等) 1份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重点项目5个工作日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6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现场踏勘—局长业务办公会—审批二、申报材料:1.办理选址意见书的请示 1份2.发改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 1份3.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1份4. 选址阶段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1份5.项目涉及的用地、压覆矿、地灾、文物、环评、水土保持、水利、地震、沿线重大的基础设施(如高速公路、铁路)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性文件 1份6.项目规划选址位置图(加盖所在地规划部门公章) 1份7.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 1份8.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1份9.法人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份10.保证书 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11.申报材料清单 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备注:1.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2.林州市、各县申请项目需提供:⑴.所在地规划主管部门的意见(市、县) 1份⑵.项目所在地当地政府部门的意见(如途经乡、镇等) 1份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重点项目5个工作日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6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审定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现场踏勘-局长业务办公会-报市政府二、申报材料:1.区政府或主管部门申请1份(主管行政部门申请的需附有区政府意见)2.区政府或主管部门委托书1份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4.控制性详细规划初步方案(含电子版)1份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三、办理时限:审定后公示30天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19条、第26条规划条件书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主管局领导办公会——办理二、申报材料:1.市国土部门函1份2.国土部门委托书1份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4.经市政府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原件(含电子版控规、文本及附件)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1工作日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8条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主管局领导办公会—审批二、申报材料:1.申请书1份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原件 1份3.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4.市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1份5.保证书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6.申报材料清单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7.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1份8.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9.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工作日、重点项目13个工作日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7条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主管局领导办公会—审批二、申报材料1.申请书1份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1份3.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原件1份4.保证书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5.申报材料清单位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6.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1份7.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8.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重点项目13个工作日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8条农用地转用审批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局长业务办公会—审批二、申报材料1.区政府或政府部门函1 份2.区政府或政府部门委托书1份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4.土地范围报批图3份(包括电子版)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三、办理时限: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重点项目3个工作日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1 条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审定(城市规划区外,需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项目)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现场踏勘—局长业务办公会—审批二、申报材料:1.申请书1份2.乡政府(办事处)意见1份3.土地证或证明文件(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1份4. 发改部门的批复、核准或备案文件1份6.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文本(含电子版)各3份(均要求设计人员签字、设计单位盖章、组织评审机构盖章)7.日照分析图、日照分析报告(含电子版)1份8.专家评审意见1份9.设计单位:⑴、(规划、建筑)设计单位资质证书1份⑵、法人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⑶、设计承诺书1 份⑷、修改意见书1份(针对专家评审意见修改)10.建设单位:⑴、法人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⑵、法人委托书1份⑶、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11.组织评审机构:⑴、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⑵、组织评审承诺书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评审机构盖章)12..视建设项目需要,其它相关资料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所属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审定后公示期10天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24条、第40条乡村建设规划规划许可证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主管局领导办公会——审批二、申报材料:1.申请书1份2.保证书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3.申报材料清单位1份(规划部门提供仅需建设单位盖章)4.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1份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注:1、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建筑设计方案审定通过,方可申请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
2、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重点项目13个工作日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1 条广告媒体设施审批一、办事程序:受理(联审联批办)-初审-现场踏勘-局长业务办公会--审批二、申报材料:1.申请书1份2.户外广告发布资质证明1份3.租用场地协议或合同1份4.出租方提供土地、房产权属证明1份5.效果图、平面图各1份6.联审联批办(市执法局)审核意见1份7.申请单位法人委托书1份8.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政策依据:安政办【2010】72号、安政文【2010】32号行政执法局技术科:(广告联审联批联办常设机构)3165869城市雕塑、绿化审批一、办事程序:受理(联审联批办)—初审—现场踏勘—局长业务办公会-审批二、申报材料:1.申请书1份2.土地证明文件(协议或合同)1份3.申请单位法人委托书1份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5.效果图、平面图各1份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政策依据:安政办【2010】72号、安政文【2010】32号亮化方案审批一、办事程序:受理(联审联批办)—初审—现场踏勘—局长业务办公会--审批二、申报材料:1.申请书1份2.亮化方案1份(需电子版)3.申请单位法人委托书1份4.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备注:提供复印件,需验原件收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三、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四、收费标准:不收费五、政策依据:安政办【2010】72号、安政文【2010】32号建设项目个案处理一、办事程序:受理——初审——主管局领导办公会——办理二、申报材料:1.个案处理备案表1份2.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1份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4.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复印件1份备注: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