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住建部)
2017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住建部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机构资质分为综合类和专项类。
专项类分为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9个专项。
综合类必须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5个专项类资质和其他2个专项资质。
附表:1、检测机构资质基本要求2、专项检测资质能力表表1机构资质基本要求要求综合类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建筑节能钢结构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其它各专项人员情况总体要求检测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每个专业类别均至少具有1名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检测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检测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
检测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
检测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
机构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8年以上检测或工程管理的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检测或工程管理的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
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检测或工程管理的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检测或工程管理的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检测或工程管理的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8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检测工作经历。
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检测工作经历。
应具有地基基础或岩土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检测工作经历。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运作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术语和定义GB/T19000、GB/T27000、GB/T27020、GB/T27025、JJF100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检测机构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2资质认定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3资质认定评审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3.4公正性 impartiality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3.5投诉 complaint任何人员或组织向检验检测机构就其活动或结果表达不满意,并期望得到回复的行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 副本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初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类和专业类。
综合类是指具备常规材料、常见结构等验收标准中普遍要求的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其按可承担的风险、人员、环境以及检测能力等条件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专业类是指具备某些专项能力的检测机构,根据专业特点分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市政道路、市政桥梁等共5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按照承担风险、人员、环境条件及检测能力等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建筑机械、建筑电梯、建筑防火、空调净化专业比较专,但检测机构相对较少,是否需要列专项,如果列的话建议专项不分级。
由于建筑节能检测已经比较普遍,因此未列专项。
】一、等级标准1.1 综合类资质等级的基本要求见表1-1,必备的检测能力见表1-2,可选择的检测能力见表1-3,其中综合甲级至少应具备可选择检测能力中75%检测能力以及6项工程的检测能力;综合乙级至少应具备可选择检测能力中50%的检测能力以及4项工程的检测能力;综合乙级至少应具备可选择检测能力中25%检测对象的检测能力以及2项工程的检测能力。
1.2 专项类资质等级标准见表2-1和表2-2二、资质审核程序(与部令协调,如果部令有规定,则不再列出)2.1综合及专项甲级资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审核合格后报建设部批准。
综合乙级、丙级,专项乙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受理并审批。
2.2 机构满足相应要求时可直接某等级。
申报可以同时申请不同专业、不同类别的等级。
2.2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2)检测机构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3)组织机构图;(4)机构平面图;(5)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时);(7)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8)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9)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RBT 214-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4.1机构4.1.1检验检测机构应是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ie,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4.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及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4.1.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和诚信的程序。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识别出现公正性风险的长效机制。
如识别出公正性风险,检验检测机构应能证明消除或减少该风险。
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组织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并采取措施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4.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4.2人员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
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聘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
检验检测机构中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是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均应行为公正,受到监督,胜任工作,并按照管理体系要求履行职责。
4.2.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的管理层,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a)对公正性做出承诺;b)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c)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d)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e)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f)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g)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h)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i)提升客户满意度j)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4.2.3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_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 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运作要求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GB/T19000、GB/T27000、GB/T27020、GB/T27025、JJF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检测机构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2资质认定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3资质认定评审 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3.4公正性 impartiality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Word应用版)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而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 检验 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GB/T GB/T GB/T JJF 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术语和定义GB/T 19000、GB/T 27000、GB/T 27020、GB/T 27025、JJF 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3・1检验检测机构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 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 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 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2资质认定mandatory approval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3资质认定评审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 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 查和考核。
3・4公正性impartiality 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3・5投诉complaint 任何人员或组织向检验检测机构就其活动或结果表达不满意,并期望得到回复的行为。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2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 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运作要求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术语和定义GB/T19000、GB/T27000、GB/T27020、GB/T27025、JJF100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检测机构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资质认定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施的评价许可。
3.3资质认定评审 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3.4公正性 impartiality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3.5投诉 complaint任何人员或组织向检验检测机构就其活动或结果表达不满意,并期望得到回复的行为。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_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 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运作要求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GB/T19000、GB/T27000、GB/T27020、GB/T27025、JJF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检测机构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2资质认定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3资质认定评审 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3.4公正性 impartiality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_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00 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 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运作要求GB/T 2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1001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 术语和定义GB/T19000、GB/T27000、GB/T27020、GB/T27025、JJF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检测机构 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2资质认定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3资质认定评审 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3.4公正性 impartiality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初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类和专业类。
综合类是指具备常规材料、常见结构等验收标准中普遍要求的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其按可承担的风险、人员、环境以及检测能力等条件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专业类是指具备某些专项能力的检测机构,根据专业特点分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市政道路、市政桥梁等共5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类别按照承担风险、人员、环境条件及检测能力等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建筑机械、建筑电梯、建筑防火、空调净化专业比较专,但检测机构相对较少,是否需要列专项,如果列的话建议专项不分级。
由于建筑节能检测已经比较普遍,因此未列专项。
】一、等级标准1.1 综合类资质等级的基本要求见表1-1,必备的检测能力见表1-2,可选择的检测能力见表1-3,其中综合甲级至少应具备可选择检测能力中75%检测能力以及6项工程的检测能力;综合乙级至少应具备可选择检测能力中50%的检测能力以及4项工程的检测能力;综合乙级至少应具备可选择检测能力中25%检测对象的检测能力以及2项工程的检测能力。
1.2 专项类资质等级标准见表2-1和表2-2二、资质审核程序(与部令协调,如果部令有规定,则不再列出)2.1综合及专项甲级资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审核合格后报建设部批准。
综合乙级、丙级,专项乙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受理并审批。
2.2 机构满足相应要求时可直接某等级。
申报可以同时申请不同专业、不同类别的等级。
2.2申请检测资质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2)检测机构法律地位的证明文件;(3)组织机构图;(4)机构平面图;(5)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时);(7)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8)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9)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机机构通用要求
RB/T 214-2017
湖南XXXX有限公司
检测部
XX
精品课件
目录
Contents
1 4.1 机构 2 4.2 人
员
3 4.3场所环境 4 4.4 设备实施 5 4.5 管理体系
精品课件
概述 ——范围
01
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 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实施、管理体系方面的要 求。(人、机、料、法、环)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 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 的自我评价。
同等能力: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博士,1年; 硕士,3年;本科,5年;大专,8年。
4.2.4 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注,非授权签字 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4.2.5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 的人员,依据相关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
染)
精品课件
4.3 场所环境
4.3.1 检验检测机构应由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检验检测机构应将其从事检 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场所、环境要求制定成文件。 4.3.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CGT/PF-05-2019) 4.3.3 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时,应监测、控 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当环境条件不利于检验检测的开展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4.3.4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场所良好的内务管理程序。(CGT/PF-06-2019)(安全和 环境;干扰、交叉污染)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 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 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运作要求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术语和定义GB/T19000、GB/T27000、GB/T27020、GB/T27025、JJF1001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检测机构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2资质认定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3资质认定评审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3.4公正性 impartiality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3.5投诉 complaint任何人员或组织向检验检测机构就其活动或结果表达不满意,并期望得到回复的行为。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等级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等级一、工程质量鉴定资质一级(一)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二)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三)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15人(化学类专业2人以上),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结构和岩土类高级工程师各不少于2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干30人.其中各专项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
(四)具有15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试验物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五)具有满足检测业务开展的相应仪器设备(见附表),并通过计量检定。
(六)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了企业《质量手册》。
(七)具有相应专业的工作业绩。
二、工程质量鉴定资质二级(一)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二)单位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检测试验工作经历。
(三)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10人(化学类专业2人以上),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各专项检测人员不得少于3人。
(四)具有8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试验场所,其中实验室面积不得少于600平方米,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五)具有满足检测业务开展相应的仪器设备,并通过计量检定。
(六)检测单位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制订了企业《质量手册》。
(七)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从以上内容看来,要担任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和负责单位要具有很好的专业素质和专业知识,同时还要有相关的工作经验,从单位来讲,要有科学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手册》,所以。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
.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时,在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也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的自我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27000合格评定词汇和通用原则GB/T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运作要求GB/T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3术语和定义GB/T19000、GB/T27000、GB/T27020、GB/T27025、JJF10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检验检测机构inspection body and laboratory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专业技术组织。
3.2资质认定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3.3.资质认定评审assessment of mandatory approval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组织评审人员,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所进行的审查和考核。
3.4公正性impartiality检验检测活动不存在利益冲突。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标准(讨论稿))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讨论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根据技术资源、检测能力和工作业绩,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
其中综合资质设甲、乙两个等级,专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等级。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业资质类别分为:工程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幕墙、电气与智能、建筑节能与环境、市政道路共7个专业。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如下:一、资质等级标准(一)综合甲级资质标准1.技术资源(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注册资本金或开办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3)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4)机构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10年以上检测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检测管理的经历。
(5)持证上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有满足专业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无损探伤III级人员不少于2人;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设备工程师不少于1人。
检测人员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检测人员总数的15%;机构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等关键人员不得超过60岁。
(6)环境和设备:有独立的符合检测条件的实验室,试验场所面积不小于30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
(7)信息化管理系统健全,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
2.检测技术能力至少取得工程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幕墙、电气与智能、建筑节能与环境、市政道路等全部专业中的5个专业甲级资质,满足附表《专业类检测机构基本技术能力条件》,满足相应项目工程验收需要的检测和评定能力。
3.工作业绩:(1)每项申请专业近3年内每年完成单项合同额超过5万元的检测项目超过30个;(2)连续3年检测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3)机构具有10年以上从事检测经历;(4)主持过行业/省级相关科研项目或行业/地方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8A文】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课件
4.2.7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 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 认、授权、教育、培训和 监督的记录,记录包含能 力要求的确定、人员选择 、人员培训、人员监督、 人员授权和人员能力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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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内容
增加ISO17025条款: 6.2.3 实验室应确保人员具备其负责的实验室活动的能 力,以及评估偏离影响程度的能力 6.2.5 实验室应有以下活动的程序,并保存相关记录: a) 确定能力要求;
4.2.2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定全权负责 的管理层,管理层应履行其对管理体 系的领导作用和承诺: 1)对公正性做出承诺; 2)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 ; 3)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4)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5)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人检验检测 的全过程; 6)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7)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顶期结果; 8)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 求; 9)提升客户满意度; 1 10)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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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 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 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 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 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 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 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 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 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 密措施。
4.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 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 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 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 果的的要求。检验检测机 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 检测活功中听知悉的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 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 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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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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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 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 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 )要求的设备和设施。用于 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 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 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准 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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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机构资质分为综合类和专项类。
专项类分为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9个专项。
综合类必须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5个专项类资质和其他2个专项资质。
附表:1、检测机构资质基本要求
2、专项检测资质能力表
表1机构资质基本要求
专业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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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专项检测资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