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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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为更好地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该实施细则。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1.抗菌药物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等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2.严格控制皮肤、黏膜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3.抗菌药物治疗前应送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鉴定与药敏试验。

病情不允许等待时,先根据临床病情、可能的病原体、当地及本单位抗菌药物耐药情况等进行经验治疗,一旦获得培养结果,则应参考药敏试验结果与患者情况调整用药方案。

4.对于阳性的培养结果要进行分析,区别真正的病原体、定植细菌和污染菌。

病原体药敏试验结果确定后,一般应针对性地选择窄谱抗菌药物应用。

5,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对该患者肝、肾功能进行评估,根据肝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

对妊娠期、哺乳期、新生儿、婴幼儿、老年等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时,应考虑其特殊的病理生理状况,审慎选择抗菌药物的种类和药物用量。

6.抗菌药物品种不宜频繁更换,一般病人应观察72小时,重症病人观察48小时后,再进行必要的药物品种与方案的调整。

7.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一般感染疾病在症状体征消失后,可考虑在72小时内停用,特殊感染按特定疗程执行。

8,提倡选用口服给药途径。

病情允许时,抗菌药物应该由静脉给药转换为口服给药。

9.长期应用抗菌药时,为防止真菌二重感染可短期联合服用抗真菌药物,或用微生态药物防止二重感染。

10.严格掌握联合用药的指征和原则,以期达到协同抗菌效果和减少耐药菌的产生。

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应以二联为宜,一般采用广谱抗菌药物加用窄谱抗菌药物的联合方式。

11.在应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注意与同时使用的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影响。

12.对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均应密切观察药物疗效、毒副作用,并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对较长时间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更应重视细菌动态变化和药敏试验结果,防止菌群失调和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前言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抗药性问题不断凸显,给公共卫生和临床治疗带来严重挑战。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抗菌药物,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以及抗生素的长期有效使用,制定和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势在必行。

二、患者适应症评估1. 医生应细致评估患者的临床诊断和病情严重程度,确保抗菌药物的使用仅限于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感染的患者。

2. 应优先选择窄谱抗菌药物,避免过度使用广谱抗菌药物,以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展。

三、抗菌药物使用管理1. 抗菌药物应严格处方、发放和使用,禁止随意购买、使用和储存抗菌药物。

2. 抗菌药物处方应规范书写,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具体药物名称、剂量、使用途径、疗程等信息。

四、临床药师职责1. 临床药师应参与抗菌药物的选择、配伍和剂量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合理用药,并及时跟踪患者的治疗反应和不良反应。

2. 临床药师应提供关于抗菌药物的详细信息和教育,帮助医生和患者正确理解和使用抗菌药物。

五、抗菌药物监测和报告1. 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监测系统,定期报告各类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细菌耐药性情况。

2. 监测结果应作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与规划的重要参考。

六、培训与教育1. 医疗机构应定期举办抗菌药物管理培训活动,提高医护人员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理解,强化合理用药观念。

2. 医学院校应加强抗菌药物管理的教育,培养临床医生和医疗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

七、抗菌药物使用评价1. 临床医生应及时评价抗菌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并适时调整治疗方案。

2. 医疗机构应追踪患者的治疗结果,及时汇总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效果,为临床实践提供科学依据。

八、质量管理1. 对医疗机构和个人抗菌药物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建立健全的抗菌药物管理考核制度,激励医生和医疗机构遵守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九、结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一、前言
抗菌药物在临床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治疗感染性疾病至关重要。

然而,不当使用抗菌药物会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甚至出现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

为了合理、安全地使用抗菌药物,本文将介绍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二、抗菌药物选择原则
1.根据感染类型和致病菌的敏感性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2.优先选择病原微生物敏感性明确的药物;
3.避免滥用广谱抗生素,应根据临床需要选择狭谱抗生素;
4.考虑患者的个体差异和药物的副作用选择适合的药物;
5.注意药物的给药途径和用药剂量。

三、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
1.严格遵循医嘱,按照规范用药;
2.准确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3.避免长期使用抗菌药物,尽可能缩短使用时间;
4.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医生;
5.不可随意更换或中断用药。

四、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1.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应明确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方式、用药频次
等信息;
2.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制定详细用药计划;
3.患者使用抗菌药物期间应定期复查细菌培养结果,根据结果调整用药
方案;
4.药师负责抗菌药物的发放和管理,做好用药信息记录;
5.医疗单位要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评估和培
训。

五、结语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防控细菌耐药性的关键,也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的重要环节。

医护人员和患者应共同遵守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共同维护抗菌药物的有效性,确保治疗效果及患者安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抗菌药物的管理范围该细则适用于所有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等。

所有抗菌药物的采购、存储、发放和使用都需要按照该细则的要求进行管理。

二、抗菌药物的分类和使用原则该细则将抗菌药物分为三个等级:特级、一级和二级。

不同等级的抗菌药物在使用上有不同的限制和要求。

特级抗菌药物为高度敏感的药物,只能在感染病原菌对其他抗菌药物耐药或无效时使用,并需经专家评审和批准。

一级抗菌药物为中度敏感的药物,可用于一般感染病例,但仍需严格控制使用,避免滥用。

二级抗菌药物为相对低敏感的药物,用于轻度感染或对其他抗菌药物敏感的病原菌感染。

三、抗菌药物的使用过程该细则规定,医疗机构必须设立抗菌药物管理专门机构,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发放和使用等工作。

专门机构要根据患者的感染情况和药敏试验的结果,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给予适当的剂量和疗程。

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必须提供充分的相关信息,包括患者的病情、药敏试验结果、用药原则和用药指导等,以确保合理用药。

同时,医疗机构要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审批制度,对特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要经过专家评审和批准,确保其滥用的风险。

四、抗菌药物的监测和报告医疗机构要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报告,定期向卫生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数据。

卫生主管部门要根据数据分析,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趋势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五、抗菌药物的培训和教育医疗机构要定期开展抗菌药物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合理用药的意识。

此外,医疗机构还要加强对患者和家属的宣教,提高他们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和合理用药的重要性的认识。

六、抗菌药物的追溯管理七、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抗菌药物的违规使用行为,医疗机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等。

总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在抗菌药物的采购、发放和使用过程中提供了详细的规范和要求。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厦门市中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医办发200938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加强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管理 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 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现象 特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第一条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 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学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 诊断不能成立者 以及病毒性感染者 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第二条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 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 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 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

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 病情危重的情况下 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 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

一旦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 对疗效不佳的患者应及时调整给药方案。

第三条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 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

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 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 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 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第四条临床医师选择使用抗菌药物 制订药物治疗方案时 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 患者的疾病状况 感染部位、严重程度、年龄、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基础疾病等。

二 抗菌药物的特性 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 抗菌谱、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 、药代动力学特点 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三 给药剂量 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 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随着细菌耐药问题日益突出,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和管理成为当今医院管理中的重要课题。

为了提高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质量和促进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制定和实施严格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细则变得尤为重要。

一、建立多学科抗菌药物使用委员会为了能够全面监管和管理医院的抗菌药物使用,建立一个多学科的抗菌药物使用委员会非常必要。

该委员会应由感染科、药学科、临床微生物学科、临床病理科、临床医师等相关科室的专家组成,以确保细菌耐药问题得到全面的解决。

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的政策和规定,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并向医务部门汇报。

二、实施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南为了规范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方面的行为,医院应制定并推广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指南。

该指南应由委员会和多个相关专业科室的专家共同制定,指导医生在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时做出科学和有效的决策。

指南应包括不同细菌感染的临床诊断和治疗方案,明确推荐的抗菌药物种类、剂量和疗程等。

三、建立抗感染药物库存管理系统为了确保医院对抗菌药物的有效管理,建立一个先进的药物库存管理系统非常重要。

该系统应能够对抗感染药物的入库、出库、库存量等进行全面的监控和管理。

医院药学科可以通过该系统实时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及时补充库存,并提供相关的药物使用数据供委员会和医生参考。

四、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教育和培训为了提高医生对抗菌药物使用的认识和理解,医院应加强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这包括开展定期的学术交流会议,邀请专家讲座,以及提供在线学习资源等。

通过这些教育和培训活动,医生可以不断更新自己关于抗菌药物的知识,了解最新的临床应用和管理细则。

五、加强临床药师团队的建设在医院管理中,临床药师的作用非常重要。

他们可以对医生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审核和指导,确保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因此,医院应加强对临床药师团队的培训和支持,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和反馈机制为了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抗菌药物的问题,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和反馈机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抗菌药物在临床应用中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耐药菌株的发生和传播,保护患者的健康,特制定本《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章抗菌药物管理第一节抗菌药物的分类与使用原则1. 按照药物的作用机制和抗菌谱将抗菌药物划分为不同类型,并制定相应的临床应用指导意见,供临床医生参考。

2. 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汇总和分析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评估合理用药水平。

3. 临床医生在选择抗菌药物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病原体、感染部位、病情严重程度、药物的副作用等因素,并按照临床应用指南进行合理用药。

第二节抗菌药物处方与审批管理1. 临床医生在处方抗菌药物时,应明确标注病原体及相关检验结果,并填写病情描述、病程、用药目的等信息。

2. 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审批制度,对临床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审查,确保合理用药和减少滥用情况。

3. 抗菌药物处方审批应纳入医疗机构的质量控制系统,进行定期的评估与管理。

第三章耐药监测与控制第一节耐药菌株监测1. 医疗机构应设立耐药菌株监测机制,定期对不同类型的病原菌进行耐药性监测。

2. 耐药性监测应包括细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测试、检测新型耐药基因的应用等内容,以及对患者感染情况的统计与病原学分析。

第二节耐药控制1. 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应的感染控制方案,提供明确的措施和指导来减少机构内耐药菌株的传播。

2. 临床医生应重视手卫生、消毒和隔离措施等重要环节,减少交叉感染和耐药菌株的扩散。

第四章监督与评估第一节监督机制1. 卫生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 医疗机构应配合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二节评估与奖惩1. 卫生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并将结果纳入机构的绩效考核体系。

2.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或滥用抗菌药物的医疗机构,卫生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直至吊销执业许可。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我院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提高应用水平,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术语定义本实施细则中,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临床应用原则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抗菌药物管理机构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组,由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感染科、信息科、感染疾病科、检验科及临床科主任组成,设立管理工作组办公室,由医务科、药剂科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职责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审议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对抗菌药物的购用及需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监督结果,分析、改进抗菌药物购用工作。

3.根据相关指南,制定抗菌药物处方集、感染性疾病诊治与抗菌药物应用指南等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4.制定临床科室门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感染患者微生物标本送检率等管理指标,并组织考核。

5.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每月和每半年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第六条:为加强我院的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和临床药学等学科建设,我们将建立一个综合体系,覆盖感染性疾病诊疗、疑难疾病会诊、医院感染控制、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等相关内容,并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乡镇卫生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乡镇卫生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乡镇卫生院一、前言在乡镇卫生院的日常临床工作中,抗菌药物的应用与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以有效治疗感染性疾病,但滥用和不当使用抗菌药物则可能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对于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至关重要。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原则1. 合理用药•明确适应症:抗菌药物应仅用于确诊或高度疑似感染的患者,避免盲目使用;•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病原菌培养结果和药敏试验选择最合适的抗菌药物;•遵循抗菌药物使用指南:严格遵循相关指南,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2. 避免滥用和不当使用•不得滥用广谱抗菌药物:避免过度使用广谱抗菌药物,以免引发耐药菌株产生;•避免过度使用联合用药:选用单一抗菌药物对病原菌进行治疗,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避免不规范使用:严格按照药物说明书和医疗指南规范使用抗菌药物,避免超量或不当使用。

三、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1. 药物采购与库存管理•定期采购:根据患者需求和临床情况,定期采购所需的抗菌药物,避免库存积压;•严格管理库存:储存抗菌药物的环境应符合规范,避免受潮、曝晒等影响药物质量的情况发生;•定期清点盘点:定期对药物库存进行清点盘点,确保药品信息准确无误。

2. 药师参与与监督•药师参与:在抗菌药物的选择、配药、用药监测等环节中应有专业药师参与;•监督管理:药师应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督,及时纠正不当用药行为;•定期培训:对医护人员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和管理方面的定期培训,提升全员的相关知识水平。

四、总结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机构中重要的服务提供者,在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和管理方面,建立科学规范的实施细则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防止细菌耐药性增加的关键环节。

通过严格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原则和管理实施细则,可有效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提升卫生院的医疗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抗菌药物是医生在治疗细菌感染时常用的药物,但由于滥用和误用会导致耐药菌株的出现,因此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十分重要。

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以下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1. 临床诊疗指南1.1 遵循指南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专科的抗菌药物使用指南,科学合理地选择抗菌药物,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药剂量、频率和疗程进行治疗。

1.2 确保准确诊断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医生应当尽可能明确患者的病原菌种类、药敏情况,避免盲目使用广谱抗菌药物。

2. 抗菌药物使用监测2.1 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系统,定期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与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2.2 药敏监测医疗机构应当对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合理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策略,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

3. 用药后评估3.1 疗效评估医生应当定期对患者进行疗效评估,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方案。

3.2 不良反应监测对于使用抗菌药物后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医生应当及时处理,并在患者病历中做好记录,以便今后用药时参考。

4. 抗菌药物使用人员培训4.1 培训内容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使用方面的培训活动,包括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等内容。

4.2 培训效果评估医疗机构应当对抗菌药物使用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通过以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可以有效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率,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希望各医疗机构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2.药学部门应建立健全抗菌药物质量验收、储存、养护制度,确保抗菌药物质量。
3.药学部门应定期对库存抗菌药物进行清理,避免过期、失效药物流入临床。
四、抗菌药物处方与使用
1.临床医师应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患者病情需要,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2.处方抗菌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
(1)明确诊断,根据病原学检测结果和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1.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政策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用药氛围。
2.临床科室应开展患者抗菌药物知识教育,提高患者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知,促进患者依从性。
3.医院可通过宣传栏、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普及抗菌药物知识,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
十五、抗菌药物管理制度落实与监督
1.医院应确保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加强对各临床科室执行情况的监督。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十六、抗菌药物使用数据的收集与分析
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使用数据收集系统,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药学部门应定期收集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数据,为临床决策提供依据。
2.临床科室应定期对本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药学部门应加强对临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指导,定期发布抗菌药物使用相关信息。
4.医院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抗菌药物培训与教育
1.医院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全院医务人员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和能力。
2.药学部门应结合临床需求和药物经济学数据,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目录,引导临床选择性价比高的抗菌药物。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与微生物室和药剂科协作,针对全院细菌耐药情况进行分析,每年至少完成两次细菌耐药情况分析与对策报告 。
(六)质量管理办公室职责
将全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纳入临床科室工作质量考核指标,每月对抗菌药物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为制度的落实提供依据。
(七)信息科职责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与管理的网络知识培训与考核。
(五)感控管理科职责
1.制定手术部位感染、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呼吸机相关肺炎、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等各类医院感染的预防制度 ,纠正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理念和医疗行为。
.加强全院控制感染的环节管理,如手卫生管理、无菌操作、消毒隔离和耐药菌防控、缩短术前住院时间等综合 措施,降低医院感染发生率,减少抗菌药物过度的预防应用。
第十二条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未列入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 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 由,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使用。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 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应当进行调查, 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 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职责
第四条院长担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组长。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与分工:
(一)组长职责
第五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
第十八条严格落实相应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每月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调查项目:住院患 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不超过40DDD,统计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急诊 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虬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机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不超过 30%,原则上不联合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统计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疗程24小时的百分率、时机合理率、品种 选择合理率;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标本送检率3096,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 标本送检率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微生物标本送检率80%;统计抗菌药物“双十”情况,抗菌 药物使用金额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检查分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月接受处方点评的医师比例25%,每位接受点 评医师被点评处方(医嘱)数量不少于50份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范文一、引言随着全球抗生素滥用问题的日益严重,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并减少耐药菌的产生,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应运而生。

本文将从药物使用原则、管理机构和监测措施等方面阐述这一办法的范文。

二、药物使用原则(1)医生须遵守临床实践指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必要时进行药敏试验。

(2)禁止滥用广谱抗菌药物,应优先选择窄谱抗菌药物。

(3)限制使用第三代头孢菌素、氟喹诺酮类药物等高危药物,特殊情况下才能使用,须经过多学科会诊。

(4)限制使用培南类抗菌药物,确保其对严重感染患者的疗效。

(5)限制使用同类药物,不得同时使用多种同类药物进行治疗。

三、管理机构(1)建立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抗菌药物的使用策略、审查并监督医生的处方。

(2)委员会由临床医生、药剂师、微生物学家等多个学科专家组成。

(3)委员会需定期向医院管理层和监管机构汇报工作,并接受外部审查。

四、处方审核与限量出库(1)所有抗菌药物处方需经过临床药师的审核,审核结果应记录在病历中。

(2)医院应设置限量出库制度,规定各类抗菌药物的最大用量。

(3)药剂科应与医院信息系统联网,实现处方审核与限量出库的实时管理。

五、监测措施(1)医院需要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系统,定期统计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耐药菌的监测结果。

(2)监测结果需向医生和管理委员会进行报告,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3)医院应与其他医疗机构共享监测数据,加强统一管理和共同防控。

六、教育宣传与培训(1)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的教育宣传工作,向医生和患者普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知识。

(2)药剂科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使用培训,提高医生和药师的专业水平。

七、监管与处罚(1)医院管理层要执行严格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内部审核。

(2)监管机构应定期对医院的抗菌药物管理情况进行监察和检查。

(3)对违反规定的医生和医院,应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和停业整顿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一、管理责任与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职责,实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

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临床应用指南,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建立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制度,明确处方权的授予、使用和取消流程。

二、供应目录与技术文件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定期更新。

提供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说明、药物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等信息,供医务人员参考。

三、监测与评估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监测,包括使用量、使用率、使用强度等指标。

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使用合理性,提出改进建议。

四、法律培训与宣传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

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宣传,提高患者和公众对抗菌药物的认识。

五、微生物技术支持建立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开展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为临床用药提供依据。

加强与临床微生物实验室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六、质量监控与保障对抗菌药物的质量进行监控,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加强抗菌药物储存、配送和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保障用药安全。

七、处方与医嘱点评定期开展抗菌药物处方和医嘱点评,评价用药的合理性、规范性。

对不合理用药行为进行干预和纠正,提高用药水平。

八、综合管理与改进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抗菌药物使用管理。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形成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工作合力。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医务人员认真执行本实施细则,共同推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工作。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全文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绪论第一节背景与意义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对于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避免细菌耐药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本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和强化抗菌药物在临床应用过程中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促进有效使用抗菌药物,有效对抗细菌耐药问题。

第二节目的与任务本细则的目的是明确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原则,保护患者用药安全,降低医疗事故风险,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任务是通过制定具体管理细则,实现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规范与标准化。

第二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基本原则第一节倡导合理使用1.严格执行临床用药指南和规范,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2.避免滥用抗菌药物,不得盲目使用,避免滥用广谱抗生素。

第二节聚焦安全应用1.注重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抗菌药物引发的不良反应。

2.对于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老年人等)的应用要慎重。

3.提醒医务人员注意药物剂量、频率、给药途径等信息,确保准确使用。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操作细则第一节抗菌药物用药品种管理1.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目录,对医院内可用抗菌药物进行明确标识,严禁非目录内药物的使用。

2.针对不同科室、临床情况,制定可用的抗菌药物使用范围及限制。

第二节抗菌药物使用操作规范1.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情况,严格按照临床用药指南执行抗菌药物使用方案,确保科学用药。

2.在抗菌药物治疗过程中,需随时监测患者病情,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第三节抗菌药物疗效与不良反应监测1.对患者采取动态监测措施,定期评估患者疗效和不良反应情况。

2.对于长期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应定期进行抗菌药敏试验,助于指导合理用药。

第四章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质量评价第一节抗菌药物使用质量评价指标1.利用药物使用评价工具,对医院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2.对医护人员的用药行为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培训教育。

第二节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质量监控1.设立抗菌药物使用质量监控小组,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药物耐药性的问题逐渐引起关注。

为了加强对抗菌药物的管理,保护公众健康,卫生部制定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本文将对该实施细则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范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了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范围。

根据不同的感染类型和病原体,抗菌药物的选择和使用应按照相关指南进行。

同时,细则还规定了对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和老年人的抗菌药物使用要求,以确保用药的安全和有效性。

二、抗菌药物的处方管理为了防止滥用和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实施细则对抗菌药物的处方管理作出了严格规定。

在临床医生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处方,并注明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用药剂量和疗程等。

同时,要求医生在开具处方前进行必要的检验和判读,明确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三、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

细则明确了医疗机构的职责和要求,包括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制定抗菌药物使用指导方案、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等。

此外,医疗机构还需要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报告系统,及时反馈使用情况和不良反应。

四、抗菌药物的药物监测为了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细则规定了对抗菌药物的药物监测要求。

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系统,定期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

同时,要求药店和零售药店对抗菌药物的销售进行登记,加强对药物流向的监管。

五、抗菌药物的宣传和教育为了提高公众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意识,细则还规定了加强抗菌药物宣传和教育的措施。

卫生部将组织开展抗菌药物的科普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此外,还要求医生加强对患者的教育,提高患者的自我保健和健康意识。

六、抗菌药物管理的违规行为处理为了严肃抗菌药物管理的违规行为,细则规定了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

对于开具不规范处方、滥用抗菌药物、超范围销售抗菌药物等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随着多年来抗生素的广泛应用,耐药菌株的增加成为全球性的问题。

医院作为抗菌药物的主要使用场所,要积极采取措施来管理和规范其临床应用,以减少耐药菌株的形成和传播。

本文旨在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以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并促进临床治疗效果的提升。

二、抗菌药物管理的基本原则1. 多学科协作:医院应设立由临床医师、药剂师、微生物学家和感染控制专家等组成的多学科团队,共同制定并监督抗菌药物的管理措施。

2.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如感染部位、病原体类型及药敏试验结果等进行选择,遵循最佳的治疗方案。

3. 个体化应用:应根据不同患者的年龄、性别、妊娠状态和肝肾功能等特点,个体化调整药物的剂量和给药途径。

4. 监测和评估: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相关监测指标,如抗菌药物使用量、药物费用和不良反应监测等,以评估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三、抗菌药物管理的步骤1. 抗菌药物选择和配方医院应根据当地耐药菌株的流行情况和药物敏感性结果,制定并更新抗菌药物的选用指南。

同时,建立健全的配方系统,防止滥用和错误使用抗菌药物。

2. 临床应用指导医院的临床医师应经过相关培训,了解和熟悉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南。

对于一线临床医师,可以设立临床指导小组,及时提供关于特殊病例的咨询和指导。

3. 药物监测和不良反应报告建立药物使用监测系统,记录每位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和疗效,并定期评估临床效果。

同时,医院应鼓励医务人员主动上报药物的不良反应,以及与抗菌药物相关的耐药菌株感染。

4. 抗菌药物库房和配送医院应建立专门的抗菌药物库房,并制定配送和药品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避免受热和受光,以保持其药效。

5. 宣传教育和培训医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其对抗菌药物管理的认识和理解。

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

四、抗菌药物管理的效果评估医院应定期对抗菌药物管理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监测,以及时纠正不当使用和管理措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随着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耐药菌株的出现和传播日益严重,对公共卫生安全和患者治疗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性的发展和传播,提高患者治疗效果,制定和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十分必要。

二、临床应用管理的原则1.合理使用: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病原体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并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2.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的特殊情况,例如孕妇、儿童、老年人等,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疗程。

3.综合施策:在临床上结合抗菌药物使用方案,配合手术、物理治疗等方法,综合治疗患者,提高治疗效果。

4.科学管理: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对医院内的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三、临床应用管理的具体措施1.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的设立医院应设立专门的临床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审核和监督抗菌药物使用的规范和指南。

小组成员包括临床专家、药师、临床微生物学专家等。

2.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南和审核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的指南和审核标准,明确抗菌药物适应症、禁忌症、用药剂量、用药疗程等内容。

要求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前必须参考指南并进行审核。

3.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和评估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体系,包括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登记和统计、医院内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等。

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并向相关部门、医务人员进行反馈。

4.抗菌药物使用的培训和教育组织医院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病原体的基本知识、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和方法等。

5.抗菌药物使用的审查和反馈对医生开具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审查,并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

对临床使用不当的抗菌药物进行严肃处理,对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进行警示和教育。

6.抗菌药物的存储和配送抗菌药物的存储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湿度保存,防止受潮和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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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遏制细菌耐药,督促各地深化认识,落实具体责任,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组,院长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组由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感染科、信息科、感染疾病科、检验科及临床科主任组成,设立管理工作组办公室,由医务科、药剂科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2、下设办公室:医务部: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AMS)组长:副组长:组员: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议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对抗菌药物的购用及需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监督结果,分析、改进抗菌药物购用工作。

(三)根据相关指南,制定抗菌药物处方集、感染性疾病诊治与抗菌药物应用指南等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临床科室门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感染患者微生物标本送检率等管理指标,并组织考核。

(五)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每月和每半年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六)每年至少召开4次以上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织会议,研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评估改进效果。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第六条加强我院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和临床药学等学科建设,建立覆盖感染性疾病诊疗、疑难疾病会诊、医院感染控制、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等相关容的综合体系,并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进一步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结合,发挥临床路径在促进合理用药工作中的作用。

(一)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各类疑难感染性疾病会诊,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二)加强药学部建设和临床药师的培养,不断提高药师处方审核与干预能力、处方点评与超常预警能力,以及参与感染性疾病药物治疗、为临床用药提供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三)建立临床微生物(科)室,达到以下条件:1、检测项目涵盖细菌、真菌、病毒、非典型病原体、寄生虫等;2、配备相应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3、制定临床微生物检验标本采集、细菌鉴定和药敏试验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流程规;4、正确开展病原微生物的形态学检查、分离、培养、鉴定和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做好病原微生物快速检测和鉴定,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5、定期参加国家或省、市级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微生物室间质控;6、符合生物安全管理有关要求。

(四)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

(五)进一步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结合,发挥临床路径在促进合理用药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七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试行)》、《国家处方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国家抗微生物治疗指南》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第八条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第九条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

抗菌药物品种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

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制剂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

第十条因患者特殊治疗需要,临床科室需使用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剂科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医院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

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第十一条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并于每次调整后15个工作日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计委备案,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

第十一条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一)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时,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剂科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三)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剂科、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

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四)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不得重新进入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第十二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省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考虑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结合实际,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类进行管理,建立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并根据临床应用情况适时调整。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应是已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二)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级: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抗菌作用较强、抗菌谱广,经常或过度使用会使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新上市的,在适应证、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第十三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医院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化管理的培训。

医师和药师经医院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和调剂资格。

第十四条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化管理培训和考核,容包括:(一)《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处方集》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试行)》、《国家抗微生物治疗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性文件;(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制度;(三)常用抗菌药物的药理学特点与注意事项;(四)常见细菌的耐药趋势与控制方法;(五)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第十五条临床应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或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或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

第十六条医院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一)临床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认定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剂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四)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实施专档管理。

各临床科室申请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及替加环素时,需将“市第一医院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信息表”(见附件)表格中相关信息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申请表”一并上报药学部。

药学部安排专人每月汇总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使用情况信息表,并进行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控制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及替加环素耐药。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一)感染病情严重者;(二)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三)已有证据表明病原菌只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感染。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于24小时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第十八条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比例,并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对医院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落实控制临床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指标。

监测容包括:(一)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60%)、使用强度(每百人天≤40DDDS)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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