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251采区安全煤柱及各种煤柱的留设和计算方法
251采区安全煤柱及各种煤柱的留设和计算方法:1、防水煤(岩)柱种类;本采区田地质构造较中等,无岩浆活动,井田内无河流。
根据本矿的煤层赋存特征,采区防水煤(岩)柱的种类确定如下:⑴井田边界煤柱;⑵井筒及大巷煤柱:⑶采空区隔离煤柱;⑷地面工业广场及村庄煤柱;⑸断层煤柱⑹陷落柱煤柱⑺风氧化带煤柱2、防水煤(岩)柱留设与计算结果根据采区防水煤(岩)柱的种类,按《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有关规定留设煤柱。
⑴田边界煤柱:依据《采区初步设计》本矿留设20m。
⑵副井广场:副斜井、回风斜井均沿煤层反倾向掘进,地面工业广场煤柱保护等级确定为II级,围护带宽度确定为20m,按照表土层岩层移动角45°,基岩移动角73°进行计算。
最大垂深为(1350-880)=470,其中表土层按20m,基岩按450m,计算结果为158m,加上围护带的宽度20m。
所以副井广场留设的煤柱宽度最大为158+20=178米。
③大巷煤柱:本矿1030m水平运输大巷、辅助运输大巷均沿2#煤层附件布置,距离5#煤层45m,岩石为中硬,小于8-10倍煤层厚度(8-10M=60.48-70.56m),所以需留设煤柱,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76、83条规定采用下式进行计算:S=2S1+2a f 0.6M)H(2.5 1+=S式中:a—受护井筒或巷道宽度的一半,(m),2.4S—保护煤柱,(m)S1—保护煤柱的水平宽度(m)H—煤层距离巷道的最大垂深,(m),最大65m。
M—煤厚,(m),平均7.56mf—煤的强度系数,10Rc1.0=fRc—煤的单向抗压强度,Mpa,本矿煤性软,取10Mpa则10Rc1.0=f=1.00S1=21.4S=2S1+2a2=21.4×2+2.4×2=47.6m即1030运输大巷下侧需留煤柱47.6m,设计留设煤柱50m。
251采区安全煤柱和各种煤柱的留设和计算方法
251采区安全煤柱及各种煤柱的留设和计算方法:1、防水煤(岩)柱种类;本采区田地质构造较中等,无岩浆活动,井田内无河流。
根据本矿的煤层赋存特征,采区防水煤(岩)柱的种类确定如下:⑴井田边界煤柱;⑵井筒及大巷煤柱:⑶采空区隔离煤柱;⑷地面工业广场及村庄煤柱;⑸断层煤柱⑹陷落柱煤柱⑺风氧化带煤柱2、防水煤(岩)柱留设与计算结果根据采区防水煤(岩)柱的种类,按《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有关规定留设煤柱。
⑴田边界煤柱:依据《采区初步设计》本矿留设20m。
⑵副井广场:副斜井、回风斜井均沿煤层反倾向掘进,地面工业广场煤柱保护等级确定为II级,围护带宽度确定为20m,按照表土层岩层移动角45°,基岩移动角73°进行计算。
最大垂深为(1350-880)=470,其中表土层按20m,基岩按450m,计算结果为158m,加上围护带的宽度20m。
所以副井广场留设的煤柱宽度最大为158+20=178米。
③大巷煤柱:本矿1030m 水平运输大巷、辅助运输大巷均沿2#煤层附件布置,距离5#煤层45m ,岩石为中硬,小于8-10倍煤层厚度(8-10M=60.48-70.56m),所以需留设煤柱,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76、83条规定采用下式进行计算:S=2S 1+2a f 0.6M)H(2.51+=S式中:a —受护井筒或巷道宽度的一半,(m ),2.4S —保护煤柱,(m )S 1—保护煤柱的水平宽度(m )H —煤层距离巷道的最大垂深,(m ),最大65m 。
M —煤厚,(m ),平均7.56mf —煤的强度系数,10Rc 1.0=fRc —煤的单向抗压强度,Mpa,本矿煤性软,取10Mpa 则10Rc 1.0=f =1.00S 1=21.4S=2S 1+2a2=21.4×2+2.4×2=47.6m即1030运输大巷下侧需留煤柱47.6m ,设计留设煤柱50m 。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 (补充)附录
附录一本规定主要名词解释老空:采空区、老窑和已经报废井巷的总称。
采空区:回采以后不再维护的空间。
水淹区域:被水淹没的井巷和被水淹没的老空的总称。
矿井正常涌水量:矿井开采期间,单位时间内流入矿井的水量。
矿井最大涌水量:矿井开采期间,正常情况下矿井涌水量的顶峰值。
安全水头值:隔水层能承受含水层的最大水头压力值。
防隔水煤〔岩〕柱:为确保近水体下安全采煤而留设的煤层开采上〔下〕限至水体底〔顶〕界之间的煤岩层区段。
水害防治十六字原那么:是指“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预测预报〞是指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对水害做出分析判断;“有疑必探〞是指对可能构成水害威胁的区域,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综合技术手段查明或排除水害;“先探后掘〞是指先综合探放,确定巷道掘进没有水害威胁后再掘进;“先治后采〞是指根据查明的水害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排除水害隐患后,再安排回采。
“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防〞主要指合理留设各类防水煤柱;“堵〞主要指注浆封堵具有突水威胁的含水层;“疏〞主要指探放老空水和对承压含水层进展疏水降压;“排〞主要指完善矿井排水系统;“截〞主要指加强地表水的截流治理。
探放水:包括探水和防水两个方面。
探水是指采矿过程中用超前勘探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顶底板、侧帮和前方等水体的具体空间位置和状况等,其目的是为有效地防治矿井水做好必要的准备。
放水是指为了预防水害事故,在探明情况后采取钻孔等安全方法将水体放出。
冒落带:由采煤引起的上覆岩层破裂并向采空区垮落的岩层X围。
导水裂缝带:冒落带上方一定X围内的岩层发生断裂,产生裂缝,且具有导水性的岩层X围。
抽冒:在浅部厚煤层、急倾斜煤层与断层破碎带和基岩风化带附近采煤或掘巷时,顶板岩层或煤层本身在较小X围内垮落超过正常高度的现象。
带压开采:在具有承压水压力的含水层上进展的采煤。
隔水层厚度:是指开采煤层底板至含水层顶面之间隔水的完整岩层的厚度。
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
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隔水煤柱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紧要设施,用于减小采空区域的面积,支撑地层,稳定采空区域,并防止地面塌陷。
隔水煤柱的留设规定是指在隔水煤柱的设计、选择、布设、稳定、监测等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和引导。
本文将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划分为设计规定、工程实施规定、监测规定、维护保养规定四个方面进行详述。
一、设计规定1.煤柱尺寸的设计。
煤柱所需的规模和尺寸应当认真计算和掌控,应依据煤柱所处地层的性质、煤层赋存规律,还应依据煤柱所处地质地貌、开采方式等因素定量确定其大小。
同时应当依据不同地质条件、地质地貌、开采方式,进行煤柱的强度设计和稳定评估。
2.煤柱材料的选择。
煤柱材料的选择应依据地质条件、地质地貌、开采方式、煤层类型等多种因素合理选择。
应当选择凭借良好机械性能的天然岩石,由于它具有良好的刚性和完美的稳定性。
选用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和耐腐蚀性,能够在地下水和酸性环境中长期稳定,避开败坏。
3.煤柱留设密度与间距的掌控。
煤柱应依据煤层稳定性和煤柱的载荷特性,尽可能实现最大限度的留设密度,缩短煤柱间距,防止采空区域开裂、变形,从而使煤柱稳定。
但是,当煤矿埋深较大或其特定地质条件不同时,煤柱的留设密度需相应减小,以确保煤矿的稳定性。
二、工程实施规定1.煤柱安装的工艺。
安装煤柱应尽可能削减对地下扰动和对原生地层的破坏,在遵守安全规定和环保要求的情况下,应运用多种安装工艺,如吊装、支架、顶板修筑等。
在安装煤柱的工艺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煤柱的损坏和质量问题。
2.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在煤柱的施工过程中,可能会显现多种突发情况,这些情况有可能会对施工安全和质量造成影响,因此,必需订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在紧急情况下实行措施紧急处理事态,保障煤矿的生产安全。
三、监测规定1.煤柱稳定性监测。
在煤柱留设后,应用科学技术对其进行稳定性监测,如使用应变测量装置、应力计、震动计等工具对煤柱进行长期监测和数据记录,依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煤柱的设计和留设标准。
防治水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卷带答案
防治水知识培训考试卷单位姓名得分一、填空题(40分)1.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并采取(防)、(堵)、(梳)、(排)、(截)、(探)、( 监 )的综合治理措施。
2.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3.除正在检修的水泵外,应有(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
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20小时排出矿井( 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备用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泵的( 25% )。
4.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下列防治水基础台账,并至少每(半年)整理完善(1)次。
5.区域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应当采用1:100000~1:10000,矿区应当采用(1:10000~1:2000)6.矿井应当分水平、分煤层、分采区设观测站进行涌水量观测,每月观测次数不得少于(3)次。
7.钻孔应当取芯钻进,并进行岩芯描述。
岩芯采取率:岩石,大于(70%);破碎带,大于(50%);黏土,大于(70%);砂和砂砾层,大于(30%)。
当采用水文物探测井,能够正确划分地层和含(隔)水层位置及厚度时,可以适当减少取芯;8.上山探水时,应当采用(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双巷间每隔(30~50)m掘1个联络巷,并设挡水墙。
9.老空积水范围、积水量不清楚的,近距离煤层开采的或者地质构造不清楚的,探放水钻孔超前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老空积水范围、积水量清楚的,根据水头值高低、煤(岩)层厚度、强度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确定;10.煤矿应当及时掌握本矿及相邻矿井距离本矿(200)m范围内的采掘动态,将采掘范围、积水情况、防隔水煤(岩)柱等填绘在矿井充水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件上,并标出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的位置。
11.矿井应当根据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物理力学性质、开采方法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确定相应的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
峰峰矿区煤层开采防水煤柱计算留设方法
峰峰矿区煤层开采防隔水煤(岩)柱计算留设方法冀中能源峰峰集团科技发展部关永强前言安全技术措施是指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实现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等生产条件本质安全的措施。
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是指为了防止事故发生,采取的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防止其意外释放的安全技术措施。
常用的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有:①消除危险源。
②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
③隔离。
④故障——安全设计。
⑤减少故障和失误。
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是目前最经济、最安全、效果最好、操作最简单、最常用的一种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留好防隔水煤(岩)柱对保障矿井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对防水煤柱的留设认识不足和管理不到位等多种原因导致的水害事故,是有着深刻的教训的,这里举2个峰峰集团的例子。
事例一:一矿奥灰突水淹井及损失情况:1960年6月4日一矿1532野青工作面,因接近断层,防水煤柱留设不足,加之采掘破坏,导致断层下盘奥灰强含水层突出,突水量达150m3/min,致使一矿淹井,造成停产9年零5个月,仅堵排水费用高达1660.22万元,损失极为严重。
事例二:孙庄矿奥灰突水淹井及损失情况:1996年11月24日23时40分,因峰峰矿区界城镇北界城小煤矿非法越层越界开采孙庄矿井田边界F6断层防水煤柱,引发断层下盘奥灰强含水层突出,突水量达150m3/min,造成孙庄矿淹井,停产1年零8个月,直接经济损失2.24亿元。
之所以介绍这2个例子无非是提醒在座的各位,从理念上提高对留设防水煤柱安全重要性和巨大经济价值以及对矿井安全的巨大危害的认识程度,提升安全警觉性,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确保矿井安全正常运转。
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防隔水煤(岩)柱的有关问题。
1、防隔水煤(岩)柱的概念在受水害威胁的地段,预留一定宽度和高度的煤层不采,使工作面和水体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地下水溃人工作面,这部分不采的煤层称为防隔水煤(岩)柱。
2、防隔水煤(岩)柱的类型防隔水煤(岩)柱分为:冲积层防隔水煤(岩)柱,地表水体防隔水煤(岩)柱,煤层露头防隔水煤(岩)柱,水淹区和老空积水区防隔水煤(岩)柱,相邻井田边界防隔水煤(岩)柱、上下水平,相邻采区或相邻工作面防隔水煤(岩)柱,断层防隔水煤(岩)柱,陷落柱防隔水煤(岩)柱、封闭不良钻孔防水隔离煤柱等。
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要求-最新《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试行
附录三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要求(摘自《煤矿防治水规定点此查看全文》)一、煤层露头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煤层露头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按下列公式计算:1.煤层露头无覆盖或被黏土类微透水松散层覆盖时:Hf= Hk+Hb (3-1)2.煤层露头被松散富水性强的含水层覆盖时(图3-1):Hf=HL+Hb (3-2)式中 Hf--防隔水煤(岩)柱高度,m;Hk--采后垮落带高度,m;HL--导水裂缝带最大高度,m;Hb--保护层厚度,m;α--煤层倾角,(°)。
根据式(3-1)、式(3-2)计算的值,不得小于20 m。
式中Hk、HL的计算,参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相关规定。
图3-1 煤层露头被松散富水性强含水层覆盖时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图二、含水或导水断层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含水或导水断层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图3-2)可参照下列经验公式计算:≥20 m式中 L--煤柱留设的宽度,m;K--安全系数,一般取2-5;M--煤层厚度或采高,m;p--水头压力,MPa;Kp--煤的抗拉强度,MPa。
图3-2 含水或导水断层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图三、煤层与强含水层或导水断层接触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煤层与强含水层或导水断层接触,并局部被覆盖时(图3-3),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要求如下:图3-3煤层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或导水断层接触时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图1.当含水层顶面高于最高导水裂缝带上限时,防隔水煤(岩)柱可按图3-3a、图3-3b留设。
其计算公式为:L=L1+L2+L3=Hacscθ+HLcotθ+HLcotδ (3-3)2.最高导水裂缝带上限高于断层上盘含水层时,防隔水煤(岩)柱按图3-3c 留设。
其计算公式为:L=L1+L2+L3=Ha(sinδ-cosδcotθ)+(Hacosδ+M)(cotθ+cotδ) ≥20 m (3-4)式中 L--防隔水煤(岩)柱宽度,m;L1,L2,L3--防隔水煤(岩)柱各分段宽度,m;HL--最大导水裂缝带高度,m;θ--断层倾角,(°);δ--岩层塌陷角,(°);M--断层上盘含水层层面高出下盘煤层底板的高度,m;Ha--断层安全防隔水煤(岩)柱的宽度,m。
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
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隔水煤柱是指在煤矿采掘中,为了提高煤矿的采煤率而设立的一种保障设施。
随着煤矿的深入开采,隔水煤柱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因此,建立一套完整的隔水煤柱留设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一、隔水煤柱选取原则1. 选取合适的煤柱:隔水煤柱的选取应根据采矿区域的地质条件、工程条件、煤层性质和采煤技术特点,选择经济合理、稳定可靠、易于管理的煤柱。
2. 合理安排煤柱留设:隔水煤柱留设应该合理分配,尽可能减小采矿后的偏移变形。
3. 隔水煤柱尺寸:隔水煤柱的尺寸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GB25965-2010)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来选取,不能出现质量问题。
4. 临近区煤柱留设合理性:隔水煤柱的设置应根据矿压分析、灾害预测等科技手段,确定临近区域的隔水煤柱留设合理性。
二、隔水煤柱留设规定1. 煤柱留设原则(1)安全第一,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牺牲隔水煤柱的安全。
(2)合理使用隔水煤柱,避免浪费。
(3)煤柱留设必须符合相关的规范,不能超出规范范围。
2. 煤柱留设区域管理(1)在隔水煤柱留设区域,应该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加强监管。
(2)应该留设相应的警示牌,划定警戒线,禁止非采煤人员进入。
3. 煤柱留设标准(1)煤柱留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所提出的各项标准要求,以保障采掘过程的安全。
(2)隔水煤柱应尽可能选择无石、无裂、密度高、强度大、易处理的煤柱。
(3)煤柱留设必须密实,不得留有空洞或裂缝。
4. 煤柱留设技术(1)煤柱留设技术应有严格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煤柱的质量。
(2)留设过程中必须设立监测点,实时监测隔水煤柱的变化情况,及时预警。
(3)考虑到隔水煤柱留设对煤矿采掘后期的管理和治理,要对煤柱留设的管理、监测、维护和治理保持长效性。
三、隔水煤柱留设的管理和维护1. 隔水煤柱留设后,应设立监测点,实时监测隔水煤柱的变化情况,及时预警。
2. 隔水煤柱留设区域应定期进行巡查,确保煤柱的安全性。
3. 隔水煤柱留设发现偏移或变形,应及时采取措施加固或更换煤柱。
煤矿防治水规定及煤柱留设方法
煤矿防治水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适用本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规范、标准等有关防治水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四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外,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第六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七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煤矿企业、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
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第九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对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第十条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加强防治水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治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工艺,提高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水平。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应当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
第二章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第一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第十一条根据矿井受采掘破坏或者影响的含水层及水体、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况、矿井涌水量或者突水量分布规律、矿井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以及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杂等4种(见表2-1)。
各类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要求计算
各类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要求一、煤层露头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煤层露头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按下列公式计算:1.煤层露头无覆盖或被黏土类微透水松散层覆盖时:H f =Hk+Hb(3-1)2.煤层露头被松散富水性强的含水层覆盖时(图3-1):H f =HL+Hb(3-2)式中Hf—防隔水煤(岩)柱高度,m;Hk—采后垮落带高度,m;HL—导水裂缝带最大高度,m;Hb—保护层厚度,m;α—煤层倾角,(°)。
根据式(3-1)、式(3-2)计算的值,不得小于20m。
式中Hk 、HL的计算,参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相关规定。
图3-1煤层露头被松散富水性强含水层覆盖时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图二、含水或导水断层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含水或导水断层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图3-2)可参照下列经验公式计算:L=0.5KMP3K P ≥20m 式中:L —煤柱留设的宽度(m );K —安全系数(一般取2~5);M —煤层厚度或采高(m ); P —水头压力(MPa );K P —煤的抗拉强度(MPa )。
图3-2含水或导水断层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图三、煤层与强含水层或导水断层接触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煤层与强含水层或导水断层接触,并局部被覆盖时(图3-3),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要求如下:图3-3煤层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或导水断层接触时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图1.当含水层顶面高于最高导水裂缝带上限时,防隔水煤(岩)柱可按图3-3a 、图3-3b 留设。
其计算公式为:L=L1+L2+L3=Hacsc θ+HLcot θ+HLcot δ(3-3)2.最高导水裂缝带上限高于断层上盘含水层时,防隔水煤(岩)柱按图3-3c留设。
其计算公式为:L=L1+L2+L3=Ha(sin δ-cos δcot θ)+(Hacos δ+M)(cot θ+cot δ)≥20m(3-4)式中 L —防隔水煤(岩)柱宽度,m ;L1,L2,L3—防隔水煤(岩)柱各分段宽度,m ;HL —最大导水裂缝带高度,m ;θ—断层倾角,(°);δ—岩层塌陷角,(°);M —-断层上盘含水层层面高出下盘煤层底板的高度,m ;Ha--断层安全防隔水煤(岩)柱的宽度,m 。
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三、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原则
4. 防隔水煤(岩)柱一般不能再利用,故应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 把煤柱的宽度和高度降低到最低限度,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也可 以采用充填法、条带法,疏水降压和含水层改造等方法,消除水 患威胁,创造少留煤柱的条件。 5. 煤矿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动,严禁在各类 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在水体下开采,提高采煤上 限的必须经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审批。 6. 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和计算所需要的数据,必须在本地区通 过试验确定,邻区或外地的数据只能参考。如果需要采用,应结 合本地情况适当加大安全系数。
二、防隔水煤〔岩〕柱的种类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防隔水煤 (岩)柱主要有以下7种。 1. 煤层露头防隔水煤(岩)柱; 2. 断层防隔水煤(岩)柱; 3. 水淹区和老空积水区下防隔水煤(岩)柱; 4. 地表水体防隔水煤(岩)柱; 5. 钻孔和陷落柱防隔水煤(岩)柱; 6. 相邻井田边界防隔水煤(岩)柱; 7. 上下水平、相邻采区或相邻工作面防隔水煤(岩)柱。
a
M 〔17-6〕
tan sin tan
三、煤层与强含水层或导水断层或不导水断层接触防 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和计算
图17-5 防隔水煤〔岩〕柱尺寸L计算示意图
❖ Ha值应当根据矿井实际观测资料来确定,即通过总结本矿区在断层附 近开采时发生突水和平安开采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来确定。
三、煤层与强含水层或导水断层或不导水断层接触防 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和计算
——隔水层的平均重度, MN/m3;
Kp——隔水层的平均抗拉强度,MPa; p——隔水层承受的水头压力,MPa。
四、煤层位于含水层上方且断层导水和不导水时防隔水 煤〔岩〕柱的留设和计算
煤矿防治水规定解读释义(1)
一层煤掘进工作面发生透水,水流经吉安煤矿与腾达煤矿 连通的溜煤眼泄入腾达煤矿,造成腾达煤矿30名矿工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吉安煤矿在掘进+178米一层煤巷道过程
中,违法越界开采防隔水煤柱,放炮导通原蛟河煤矿五井
二号井采空区积水,水流泄入腾达煤矿,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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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断层边界煤柱留设见附录三中的九及附图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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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释义』本条是关于矿井分界处防 隔水煤(岩)柱留设的规定。
(一)矿与矿边界必须留防隔水煤(岩)柱;以断层为界, 则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防隔水煤(岩) 柱尺寸在矿井设计时确定。 (二)矿井边界煤(岩)柱已破坏的,要采取有效措施, 建立防水承压的隔离措施。
•案例 2005年4月24日,吉林省蛟河市吉安煤矿+178米
(二)为了防止开采区域发生突水,影响其 它区域的安全生产,在分区隔离之前,要留 设防隔水煤(岩)柱并建立防水闸门。如果 矿井不具备建立防水闸门条件,要制定严密 的措施,由煤矿企业负责人审查批准。
(三)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间存在水力联系的断层、裂 隙带或者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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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采空区; (五)导水、充水的陷落柱、岩溶洞穴或地下暗河; (六)分区隔离开采边界; (七)受保护的观测孔、注浆孔和电缆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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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本条是关于矿井留设防隔 水煤(岩)柱的规定。
本条规定的七种受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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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四章 矿井防治水
• 第二节 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第五十四条: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 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 (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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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本条是关于保护防隔水煤 (岩)柱的规定。
煤矿各类保护煤柱设计方案
桐梓县强博煤矿
保护煤柱设计
编制:地测科
2019年8月
保护煤柱设计
一、保护煤柱留设目的和任务
保护煤柱是指专门留设在井下不予采出的、目的是保护其上方岩层内部和地表的上述保护对象不受开采影响的那部分煤体。
留设保护煤柱是保护各类防水沙、上覆岩层和地面建筑、构筑物不受开采影响。
为了煤矿能够安全生产避免因地下采矿引发的房屋裂缝、倒塌等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发生,我矿对煤矿井田内的所有村庄范围进行测绘、调查对村庄保护煤柱重新进行测量设计。
二、保护煤柱设计参数
1、移动角
正确选取移动角是保护煤柱设计的关键。
移动角是指在充分采动或接近充分采动条件下,主断层面上临界变形值的点和开采边界的连线与水平线在煤柱一侧所夹的角。
砖混结构房屋的临界变形值为i=3mm/m;k=0.2*10-3mm/㎡;§=2mm/m.
2、维护带
保护煤柱留设时,由于地质采矿条件的差异、移动角的误差、井上下位置关系的不准确等因素,使得所留设的保护煤柱的尺寸和位置出现偏差。
因此,留设的保护煤柱应具备一定的备用尺寸。
在地面上加维护带
在煤层层面上加维护带
加备用尺寸 S=30-H/6,为维护带宽度,H为深度
2°-5°。
留设防隔水煤(岩)柱设计方案
留设防隔水煤柱设计方案山西陆合集团基安达煤业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二月基安达煤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设计方案一、巷道防隔水煤柱留设(一)、可采煤层概况根据《山西陆合集团基安达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矿井地质报告》第三章资料显示:井田内共含有11层煤,其中含可采煤层3层。
根据勘探程度及井田开拓布置根据勘探程度及井田开拓布置,3号煤层作为矿井的一个辅助水平,划分为一个采区;10号煤层划分为两个采区;井下11号煤层根据巷道布置共分为四个采区。
矿井首期开采地段位于井田西部的11号煤层,将该区域划为一采区(1101采区)。
全井田共划分为7个采区,采区编号为0301(3号煤层);1001、1002(10号煤层);1101、1102、1103、1104(11号煤层)。
采区接替顺序如下:1101采区(先期开采地段)→1001采区→1102采区→1002采区→1103采区→0301采区→1104采区。
①山西组的3号煤层为稳定全区可采煤层。
②太原组的10号煤层为较稳定大部可采煤层。
③太原组的11号煤层为稳定全区可采煤层。
现分述如下:1、3号煤层下距K7砂岩底5.30—10.70m,平均8.92m左右。
煤层厚度1.28—2.80m,平均2.39m;不含夹矸,结构简单。
属全区稳定可采煤层。
煤层顶板为泥岩、砂质泥岩、局部为粉、细砂岩;底板大都为泥岩、砂质泥岩,局部为粉砂岩。
2、10号煤层位于太原组下部,上距7号煤层35.30—44.20m,平均39.06m。
厚度0—1.60m,平均1.29m,一般不含夹矸,结构简单。
煤层顶板为砂质泥岩、细砂岩,底板为泥岩、砂质泥岩。
在603号钻孔见该煤层,井田东南部矿井在开拓11号煤层时见该煤层,厚度在1.20—1.30m左右,属较稳定大部可采煤层。
3、11号煤层位于太原组下部,上距10号煤层5.32—9.83m,平均7.36m。
厚度2.60—3.65m,平均3.17m,一般不含夹矸,局部含1层夹矸,结构简单。
防治水煤柱的留设及计算
桐梓县鸿森煤矿防治水煤(岩)柱留设及计算二〇一三年九月根据防水煤(岩)柱所处的位置,可以分成不同的种类。
结合兴隆煤矿实际,就本矿井而言主要有:断层煤柱、井田边界煤柱、采空区防水煤(岩)柱、煤层露头风氧化带煤柱及采区边界煤柱、封闭不良钻孔煤柱等。
一、防治水煤(岩)柱的留设原则1)在有突水威胁但又不宜疏放(疏放会造成成本大大提高时)的地区采掘时,必须留设防水煤(岩)柱。
2)防水煤柱一般不能再利用,故要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把煤柱的宽度或高度降低到最低限度,以提高资源利用率。
3)留设防水煤(岩)柱必须与当地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的物理力学性质、煤层的组合结构方式等自然因素密切结合,与采煤方法、开采强度、支护形式等人为因素互相适应。
4)一个井田或一个水文地质单元的防水煤(岩)柱应该在它的总体设计中确定,即开采方式和井巷布局必须与各种煤柱的留设相适应,否则会给以后煤柱的留设造成极大的困难,甚至无法留设。
5)在多煤层地区,各煤层的防水煤(岩)柱必须统一考虑确定,以免某一煤层的开采破坏另一煤层的煤(岩)柱,致使整个防水煤柱失效。
6)在同一地点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留设煤(岩)柱的条件时,所留设的煤(岩)柱必须满足各个留设煤(岩)柱的条件。
7)对防水留设煤(岩)柱的的维护要特别严格,因为煤(岩)柱的任何一处被破坏,必将造成整个煤(岩)柱无效。
防水煤(岩)柱一经留设即不得破坏,巷道必须穿过煤柱时,必须采取加固巷道、修建防水闸门和其它防水设施,保护煤(岩)柱的完整性。
8)留设防水煤(岩)柱所需要的数据必须在本地区取得。
邻区或外地的数据只能参考,如果需要采用,应适当加大安全系数。
9)防水煤(岩)柱中必须有一定厚度的粘土质隔水岩层或裂隙不发育、含水性极弱的岩层,否则防水岩柱将无隔水作用。
二、防水煤(岩)柱的计算依据 (1)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类型;(2)因未获得煤的抭张强度资料,类比 我省煤炭指标取K P =10kgf/cm 2考虑。
防隔水煤柱设计
长治县雄山振义煤业有限公司留设防隔水煤(岩)柱设计一、矿井简介山西长治县雄山振义煤业有限公司为兼并重组整合矿井,隶属于山西长治县雄山煤炭集团,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5752。
井田面积3.753k ㎡,批准开采3、9、14、15号煤层,现采3号煤层,生产规模90万t/a ,开采深度:1049.97 —730m。
依据本矿生产现状,本矿需留设的保安煤柱种类包括各类防隔水煤柱、井田边界保护煤柱、村庄保护煤柱、地面工业场地保护煤柱、井筒保护煤柱、主要大巷保护煤柱等。
二、设计依据1、《矿井初步设计》2、《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3、《煤矿防治水细则》4、《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范》三、防隔水煤柱设计防隔水煤(岩)柱指的是:为确保近水体下安全采煤而留设的煤层开采上(下)限至水体底(顶)界之间的煤岩层区段。
《煤矿防治水细则》规定矿井防隔水煤(岩)柱应当由矿井地测机构组织编制专门设计,经煤炭企业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批后实施。
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对本矿的防隔水煤(岩)柱进行设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留设防隔水煤(岩)柱:(1)煤层露头风化带;(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区邻近地带;(3)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间存在水力联系的断层、裂隙带或者强导水断层接触的煤层;(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采空区;(5)导水、充水陷落柱与岩溶洞穴或地下暗河;(6)分区隔离开采边界;(7)受保护的观测孔、注浆孔和电缆孔等。
当上部水体的水量大或底部含水层富水性强并且补给条件较好时, 应留设以防水为主要目的的防水安全煤柱,一般地, 防水安全煤柱的留设高度应等于导水裂隙带的最大高度加上一定厚度的保护层, 即:H 安≥H导+H保井田内断层及陷落柱较发育,对矿井采区合理分布和采煤工作面的连续推进有一定影响,未发现岩浆侵入,导水性也不大;但在煤矿开采中仍要继续注意断层、陷落柱的导水性,靠近断层、陷落柱采掘时,必须进行钻探调查,充分探明导水性,根据现场调查实际情况确定防隔水煤(岩)柱的距离。
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要求
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要求一、煤层露头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煤层露头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按下列公式计算:1.煤层露头无覆盖或被黏土类微透水松散层覆盖时:H f= H k+H b(3-1)2.煤层露头被松散富水性强的含水层覆盖时(图3-1):H f=H L+H b (3-2) 式中H f--防隔水煤(岩)柱高度,m;H k--采后垮落带高度,m;H L--导水裂缝带最大高度,m;H b--保护层厚度,m;α--煤层倾角,(°)。
根据式(3-1)、式(3-2)计算的值,不得小于20 m。
式中H k、H L 的计算,参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相关规定。
图3-1 煤层露头被松散富水性强含水层覆盖时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图二、含水或导水断层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含水或导水断层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图3-2)可参照下列经验公式计算:P35.0K p KML ≥20 m 式中 L --煤柱留设的宽度,m ;K --安全系数,一般取2-5;M --煤层厚度或采高,m ;p --水头压力,MPa ;K p --煤的抗拉强度,MPa 。
图3-2 含水或导水断层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图三、水淹区或老窑积水区下采掘时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1.巷道在水淹区下或老窑积水区下掘进时,巷道与水体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巷道高度的10倍。
2.在水淹区下或老窑积水区下同一煤层中进行开采时,若水淹区或老窑积水区的界线已基本查明,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应当按附录三之二的规定留设。
3.在水淹区下或老窑积水区下的煤层中进行回采时,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不得小于导水裂缝带最大高度与保护带高度之和。
四、相邻矿(井)人为边界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1.水文地质简单型到中等型的矿井,可采用垂直法留设,但总宽度不得小于40 m 。
2.水文地质复杂型到极复杂型的矿井,应当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静水压力、开采上覆岩层移动角、导水裂缝带高度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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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431043 矿井防治水工作要求一、地面防治水和露天矿防治水(一)地面防治水1.矿井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应当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标高应当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否则应修筑堤坝、沟渠或者采取其他防排水措施。
2. 矿井在雨季前,应当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露天矿防治水1.露天矿地表及边坡上的防排水设施,应当避开有滑坡危险的地段。
排水沟应当经常检查、清淤,防止渗漏、倒灌或者漫流。
当采场内有滑坡区时,应当在滑坡区周围设置截水沟。
当水沟经过有变形、裂缝的边坡地段时,应当采取防渗措施。
2. 因地下水水位升高,可能造成排土场或者采场滑坡的,应当进行地下水疏干。
受地下水影响较大和已经进行疏干排水工程的边坡,应当进行地下水位、水压及涌水量的观测,分析地下水对边坡稳定的影响程度及疏干的效果,制定地下水治理措施。
二、矿井防治水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矿井应当根据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物理力学性质、开采方法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确定相应的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矿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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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一、煤层露头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按以下公式计算: 1、煤层露头无覆盖或被粘土类微透水松散层覆盖时: H防=H冒+H保
2、煤层露头被松散富含水层覆盖时(见附图7-1): H防=H裂+H保
根据上两式计算的值,不得小于20m 。
式中冒高(H 冒)、裂高(H 裂)的计算参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相关规定。
式中:H 防-----防隔水煤(岩)柱高度(m ); H 冒-----采后冒落带高度(m );
H 裂-----垂直煤层的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m ); H 保-----保护层厚度(m ); α------煤层倾角(°)。
附图 6-1
附图7-1
二、含水或导水断层防隔水煤柱的留设(附图7-2)可参照以下经验公式计算:
0.5L 20m 式中:L----煤柱留设的宽度(m ) K----安全系数(一般取2-5); M-----煤层厚度或采高(m ); P-----水头压力(kgf/cm 2); K P ----煤的抗张强度(kgf/cm 2)。
附图 8-2
附图7-2
三、煤层与强含水层或导水断层接触,并局部被覆盖时(附图7-3),防水煤柱的留设:
(b)
附图8-3
(c)
(a)
附图7-3
1.当含水层顶面高于最高导水裂隙带上限时,防水煤柱可按附图7-3a、b留设。
计算公式为:
123
cos
L L L L H H ctg H ctg
θθα
=++=++
安裂裂
2.最高裂隙带上限高于断层上盘含水层时,防水煤柱按附图7-3c留设。
计算公式为:
()()() 123
sin cos cos
L L L L H ctg H M ctg ctg
ααθαθα=++=-++⋅+
安安
≥20m
以上两式中:
L-----防隔水煤(岩)柱宽度(m),L
1
、L
2
、L
3
为分段宽度;
H
裂
-----最大导水裂隙带高度(m);
θ----断层倾角(°);
α ----岩层塌陷角(°);
M-----断层上盘含水层层面高出下盘煤层底板的高度(m);
H
安
----导水裂隙带至含水层间防水岩柱的厚度(m)。
H
安
值应根据矿井实际观测资料来确定,即通过总结本矿区在断层附近开采时发
生突水和安全开采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计算其水压(kgf/cm2)与防隔水煤
(岩)柱厚度(m)的比值(Ts=P/M),并将各点之值标到以Ts=P/M为横轴,以
埋藏深度H
0
(m)为纵轴的坐标纸上,找出Ts值的安全临界线(附图7-4)。
H
安
值也可以按下列公式计算
H
安=10
s
T
P
式中:P----防水煤柱所承受的静水压力(kgf/cm2);
Ts---突水系数;
10---保护带厚度(一般取10m)。
=/
附图8-4
附图7-4
本矿区如无实际突水系数,可参考其它矿区资料,但选用时必须综合考虑隔水层的岩性、物理力学性质、巷道跨度或工作面的空顶距、采煤方法和顶板管理方法等一系列因素。
四、在煤层位于含水层上方(图7-5),断层又导水的情况下,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原则,主要应考虑两个方向上的压力。
1.煤层底部隔水层能否抗住下部含水层水的压力;
2.断层水在顺煤层方向上的压力。
附图 8-5
附图7-5
当考虑底部压力时,应使煤层底板到断层面之间的最小距离(垂距),大于安全煤柱的高度(H 安)的计算值,并不得小于20m 。
计算公式为:
sin H
L a 安≥20m 式中:α---断层倾角(°)。
其余同前。
当考虑断层水在顺煤层方向上的压力时,按附录六之二计算煤柱宽度。
根据以上两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取用较大的数字,但仍不得小于是20m 。
如果断层不导水,防水煤柱的留设,使(在垂直于断层走向的剖面上)含水层顶面与断层面交点至煤层底板间的最小距离,大于安全煤柱的高度H 安时即可(附图7-6),但仍不得小于20m 。
附图 8-6
附图7-6
五、在水淹区或老窑积水区下采掘时,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1、巷道在水淹区下或老窑积水区下掘进时,巷道与水体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巷道高度的10倍。
2、在水淹区下或老窑积水区下同一煤层中进行开采时,若水淹区或老窑积水区的界线已基本查明,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应按附录六之二的规定留设。
3、在水淹区下或老窑积水区下的煤层中进行回采时,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不得小于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与保护带高度之和。
六、保护地表水体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可参照《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执行。
七、保护通水钻孔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根据钻孔测斜资料换算钻孔见煤点坐标,按附录六之二的办法留设。
如无测斜资料,必须考虑钻孔可能偏斜的误差。
八、相邻矿(井)人为边界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1、水文地质简单型到中等型的矿井,可采用垂直法留设,但总宽度不得小于40m 。
2、水文地质复杂型到极复杂型的矿井,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静水压力、开采上覆岩层移动角、导水裂隙带高度等因素确定。
1)多煤层开采,当上、下两层煤的层间距小于下层煤开采后的导水裂隙高度时,下层煤的边界防隔水煤(岩)柱,应根据最上一层煤的岩层移动角和煤层间距向下推算(见图7-7a )。
2)当上、下两层煤之间的垂距大于下煤层开采后的导水裂隙带高度时,上、下煤层的防隔水煤(岩)柱,可分别留设(见图7-7b )。
()
()
附图8-7
附图7-7
图中:Hm ---导水裂隙带上限;
H1、H2---分别为上、下煤层底板以上的静水位高度; γ---上山岩层移动角; β---―下山岩层移动角;
L1岩、L2岩---分别为导水裂隙带上限岩柱宽度; L1、L2---分别为上、下煤层的煤柱宽度。
导水裂隙带上限岩柱宽度L岩的计算,可采用以下公式:
110H H L V -=⨯裂岩≥20m
式中:V---水压与岩柱宽度的比值,可取1。
九、以断层为界的井田,其边界防隔水岩柱可参照断层煤柱留设,但必须考虑井
田另一侧煤层的情况,以不破坏另一侧所留煤(岩)柱为原则(除参照断层煤柱的留设外,尚可参考附图7-8所示的例图)。
要留足H
断层不导水要留足H
要留足H
要留足H
要留足H
附图 8-8
附图7-8。